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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目标,全面综合整治农村河道(水库)水环境,落实河道(水库)长效管理措施,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自然风光,营造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县跨越发展、争先进位,全面建设和谐美好新画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治范围
县内各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为本次河道环境整治范围。河道(水库)管理范围为: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行洪区(包括可耕地)、堤防、护堤地及堤防外治河新增滩地;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区域。河道堤防安全保护范围为:渭河临河20米、背河100米;涝河、甘河临河20米、背河50米;太平河临河20米、背河100米;沣河临河20米、背河50米;潭峪河、皂峪河、曲峪河、栗峪河临河均为10米、背河均为50米;其他河道背河均为30米。水库整治范围为水库权属管理范围。
三、目标任务
以县内河道(水库)的清障、清淤和垃圾清理为重点,拆除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清除河道(水库)两岸建筑渣土、生活垃圾、杂草;清理河道(水库)沟渠两侧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农作物秸秆等杂物,确保河道(水库)两岸美观整洁;加大河道清污力度,有效控制河道淤积,改造完善水利设施;加强河道环境卫生监测,严查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建筑泥浆、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事件;建立河道(水库)日常环境卫生管护机制,将河道(水库)环境保洁、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乡镇,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水库)环境。
四、责任分工
县管河道(水库)由各河库管理单位负责环境卫生一次性集中整治,交由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维护和保洁;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管河道(水库)由各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县水务局负责督促协调全县农村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技术指导、河道(水库)综合治理、水政监察执法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在沿河村组和单位广泛开展河道整治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春节前开展河道(水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对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县管河道,由县水务局、四城联创办验收合格后,交由相关乡镇负责做好维护和保洁工作,实现河道(水库)沿岸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水面漂浮物,使河道(水库)环境实现岸洁、水清、有绿。
(三)检查验收阶段。县水务部门协同县四城联创办成立考核机构,于月1日至15日分组对全县农村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巩固提高阶段。各责任单位和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要积极建立健全河道(水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河道(水库)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使河道(水库)环境卫生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和县水务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推动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全面展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乡镇(场、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组织社会化、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使广大驾驶人、学生、企业员工、城乡居民等民众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活动从年11月1日开始,至年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年11月10日)。县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安办,具体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并成立5个宣传教育工作督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挂钩乡镇(场、区)开展工作。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月15日)。紧紧围绕“六个结合”(即: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各级各部门安创建活动相结合;与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相结合;与反超载、反超限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与抓好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具体在“十个一”上下功夫、见成效。
1、新闻部门在有线电视台上开辟一个宣传窗口和专栏,以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2、各乡镇(场、区)定点设立一些长期固定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有条件的可设置电子显示屏。
3、各乡镇(场、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送电影下乡”活动,在农村、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电影前,先播放一段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4、交警部门每周开展一次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邀请媒体记者参与,处理、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
5、交警部门每月到集镇、圩市开展一次交通事故图片展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6、县道路交通预防办每月编印一期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内容的简报,向广大群众发放,数量不少于1万份。
7、交通部门在的士、公交、长途客运车辆上的LED电子显示屏、影视播放机上播放一段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短片等。
8、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公司每周向广大手机客户发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9、文体部门在KTV、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电视、电脑上播放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
10、教育部门开展一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征文比赛。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月16日至年月31日)。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场、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通报,以达到预期目标。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时段的工作作适当调整。同时,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一)乡镇(场、区):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协调解决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县公安交警大队: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牵头主导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着重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开展不同时段、不同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对各交警中队进行工作督导;加强与其它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主题,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各项工作。
(三)县交通局:以客货运输企业和驾校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机制,配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内容,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测人员的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将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情况纳入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发挥车站等场所的宣传优势,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进行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县安监局:负责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监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和监督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对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加强检查与监督,督促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整改隐患;定期对道路交通事故超序时控制进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场、区)实行预警通报。
(五)县新闻中心:及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新闻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在有线电视台上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利用电视、广播宣传速度快,宣传接受群体多等优势,及时播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和专题,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县教育局: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行动;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
(七)县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镇公交运输和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所辖单位强化对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增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督促城镇公共运输企业、市政、园林、风景名胜景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建设施工企业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拓宽交通安全宣传面;在县城区广场、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深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八)县文体局:负责督促、指导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建立社会公益事业宣传教育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公共聚集场所宣传载体的功能,提高宣传教育效果;指导、督促各乡镇文化站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九)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监督旅游业企业(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检查、督促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是否租用或聘用有资质的车辆或人员参与旅游运输;指导、督促各景区做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县农机站:建立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大对农村地区农用车驾驶人的管理,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农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公司、中国电信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营商负责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公益事业信息发送台,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其中,充分利用信息受众多、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短信;加强与负有道路交通管理职能部门的沟通,搞好企业公共关系,举办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其它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强化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有序开展。各乡镇(场、区)、有关部门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专门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推动宣传教育活动长效化。各乡镇(场、区)、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筹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交警、交通、新闻、建设、教育、农机、安监、旅游、文体、通信运营商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作为打造我县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的治本之策。宣传、新闻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形成强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声势,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形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确保全省顺利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
二、宣传内容
(一)《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及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工作部署。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农田秸秆禁烧规定。
(三)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省应急管理官方微信、省应急管理官方微博、省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例及反映基层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者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三、时间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开展阶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30日)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制作、粉刷、维护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碑、宣传牌、防火虎威威,布设防火宣传旗警示牌,印制宣传单、联防公约、标语等宣传品。
(二)重点阶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20日,秋防: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启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以“坚决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清明节、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时段,重点做好农事用火、节假日、旅游景点、森林草原防火区和高森林火险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结束阶段(春防:5月2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重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总结,回收保管森林防火宣传物品。
四、主要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面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使宣传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场站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人员,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和信息共享、信息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联合制度,及时准确预警信息。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播发《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当地《禁火通告》,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各乡镇、场站要依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实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森林草原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森林草原火险知识、防火安全常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警示设施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对固定宣传牌进行粉刷,继续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号的宣传。各乡(镇、场)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标识旗和火险预警旗,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布设密度,使当地居民及时了解森林草原火险状态。
(三)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宣传形式
一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各地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以东北大秧歌、广场舞、露天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集中开展大型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生产企业、进旅游景区”等活动,形成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消灭宣传死角,实现防火宣传范围全覆盖。结合“5.12”防灾减灾日、“4.4”防火虎威威诞生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清明节、国际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时段。开展主题鲜明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活动。二是移风易俗宣传。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等祭祀高峰时段,大力倡导和推广扫墓献鲜花、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放孔明灯等传统祭奠习俗,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三是旅游景区宣传。在“五一节”、“国庆节”等森林旅游集中时段,通过利用旅游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加强游客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游客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四是走村入户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距离远的优势,深入林区偏远乡镇、街道、社区、厂矿、集市、学校和分散村屯、零散住户等重点部位通过设立宣传点、流动宣传车、宣传一条街,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死角。林区乡镇、村组要开展对小孩、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及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五是联防联户宣传。通过“区域联防”、“村民联防”、“警地联防”等形式,不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段及行政交界区域林区乡镇、“联防”村屯的人民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自我约束能力和相互监督作用。六是秸秆禁烧宣传。通过现地发放《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宣传单、禁火令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草原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做法,营造禁火声势、宣传禁火新规,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规定。七是警示教育宣传。要大规模开展以“不忘教训、警钟长鸣”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树立崇尚先进、赶超先进意识,提高社会关注度。八是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宣传。突出做好“省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宣传”,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搜集40年森林防火辉煌历程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感人事故、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制作宣传卡、宣传册、宣传片,召开座谈会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你们好。
我叫,今年岁,学历,个人工作经历介绍..........,首先,我要感谢各位领导给我一次与其它同事公平竟争的机会,我竞聘的岗位是市规划发展科和市场开发科的科长。这两个科室都是我们到位的主要职能科室,与原来的规划与市场开发科相比,这两个科室的工作任务肯定更重、胆子也更沉,但我相信自己能够在这两个岗位上发挥自己所学,给各位领导作好助手、当好参谋,同时也给自己一个锻炼和提高的机会。我认为自己竞聘这两个岗位的优势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我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大学期间我学习的就是旅游专业,对这个行业有比较清醒地认识,同时比较注重提高自己理论素养,大学里广泛涉猎各方面的知识,工作后也没有放弃学习,自己购买了大量的书籍,供闲暇时间阅读,平时也能通过互联网等积极学习其他知识,使自己的知识面得到扩展,理论水平得到稳固和提高,有了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
二是积累了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参加工作以后,我一直在规划与市场开发科工作。两年来,在分管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积累了一些实际工作经验,对规划和市场开发工作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今年1月份,被单位聘任为规划与市场开发科科长,这是领导对我自身工作的肯定。虽然现在规划、市场开发科一分为二,但我相信,在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能够胜任这两科的工作,做出与岗位相符合的工作实绩。
竞聘这两个岗位,对我来说是一次机会,但更多的是对自身能力的考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的工作,不辜负领导对我的培养和信任。在这里也谈一点自己对今后工作的一点想法。
规划发展方面:
1、尽快编制完成全县旅游“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舟山市海洋旅游“十一五”发展规划、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嵊泗列岛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本,尽快编制出台嵊泗县海洋旅游发展“十一五”规划,在今后五年里更好的指导全县旅游业发展。
2、充分利用旅游资源普查成果。在年,我们配合势力进行了全县旅游资源普查,普查结果已经出来了。利用这次资源普查的成果,汇集开发价值较大的资源,建立旅游项目库,明确嵊泗将来的旅游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
3、加强景区建设规划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参与县内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和各景区、景点的详细规划的评审。加强对全县景区规划的管理,禁止随意开发建设,确保每个建设项目都有科学的规划为指导,并负责监督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既定规划方案。
4、积极申报a级景区。今年我参加了浙江省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员培训班,从我县旅游区的建设情况看,基湖核心景区是最有希望成为我县首个a级景区的单位,接下来要指导和帮助他们做好a级景区的申报工作。并随着我县各旅游区的开发建设,随时做好个新建项目的a级景区申报、推荐和评定工作。
5、优化结构,开发旅游产品。以休闲度假为突破口,贯彻“重点旅游工程优先开发、特色旅游项目优先发展、大旅游产品优先完善、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优先打造”的发展策略,大力开发渔家乐旅游、海洋休闲度假旅游等具有海洋特色的旅游产品。
6、做好各乡镇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目前大多数旅游乡镇还没有编制自己的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开发方面以自主开发为主,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规划科要发挥自身职能,指导各旅游乡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走科学发展之路。
市场开发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市场调查,高起点制定宣传促销方案。在主要客源城市和来嵊游客中间进行问卷调查,分析旅游消费群体成分、了解嵊泗列岛在游客心中的形象地位,以此为基础,制订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和宣传策略,并提前做好每年的年度实施方案。
二是协助实施旅游节庆,举办主题活动。协助做好每年一届的中国嵊泗贻贝文化节期间旅游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同时通过与网站、电视台等合作,每年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主题活动,逐步打响嵊泗旅游的品牌。今年与浙江电视台合作举办的海鲜总动员、自驾车之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三是做好宣传队伍的组织工作。组织下属旅游企业参加每年全国各地举办的旅游交易会等活动;在各主要客源城市和潜力城市举行几次较大规模的旅游推介会,条件成熟的话,组织“大篷车”宣传,努力开拓客源市场。
四是转变传统促销方式。一直以来,政府都是我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主体,各旅游企业参与。今后,要努力转变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政府部门逐步淡出旅游宣传促销的舞台,而由旅行社、景区等旅游企业自主开发旅游市场,争取客源。
五是做好嵊泗旅游网的筹建工作。目前已与中国博客网达成初步协议,由他们负责为嵊泗旅游网的设计及维护,我们提供信息。下一步要做好全县旅游信息的收集工作,网站建成后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是整合资源,开辟旅游线路。根据我县旅游资源分布特点,重点推出西部石景观光游、港桥游、商务旅游,中部海岛海滨休闲度假游、列岛观光游、渔家乐游,东部渔乡风情游、贻贝之乡游、渔港重镇游、游艇海钓游、碧海潜水、人文怀古旅游等多条精
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全国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不断提升我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旅游景区等行业安全稳定。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a级景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草原防火实行责任制。各景区是森林草原防火重点行业,景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3、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县旅游景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加强景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
1、加强景区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景区应当经常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横幅、宣传单、标语提示、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各种宣传手段,对到景区游玩的游客进行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游客人人皆知,提高游客防火意识。在景区内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报批制度。各旅游景区景点要组织负责专人进行巡查,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格查处。在秋季、冬季、春季等高温少雨,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草原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各景区要及时反馈游客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草原防火实行责任制。景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失职失察、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单位,一律严肃处理。
5、完善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加强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县文化和旅游执法队成立景区森林草原火灾巡查队,及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工作,对各景区野外用火情况进行巡查,督促各景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预防工作,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草原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草原火情、森林草原火灾,各景区一方面要第一时间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景区管理相关负责人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
2、景点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所在乡镇、县文化旅游局、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
3、景点所在乡镇、县文化旅游局、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景区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景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景区所在乡镇、县文化旅游局、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景区所在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景区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景区负责人电话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各景区要提前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坚决执行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灭火工作。
四、善后工作
1、火案处理。景区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应同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请县森防指协助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