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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开展2019年县政府(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分别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司法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开展后评估工作。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实施情况
1.实施主体:县教育局
2.文号及实施时间:。
3.实施情况:该文件实施以来,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有程序可依,有效的保证了治理过程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解决了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4.评估意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已经指导县完成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9〕9号)中所要求的的2020年年末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任务,因此该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予以废止。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情况
1.实施主体:县卫生健康局
2.文号及实施时间:柳政办发〔2019〕39号,2019年11月12日施行。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全市现有清、协管员、公益性人员189人,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10余万人次,分布在雒城镇各社区居委会搞好辖区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各乡镇党委、政府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研究制定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相关文件下发到各社区,并召开了各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求各社区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日常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挂勾。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修订了管理制度,对清、协管员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好队伍
全市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各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问责制度,并与各单位签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清管员、协管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好专业队伍的骨干作用,更好地搞好我镇各社区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协管员、卫生清管员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并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强化内部管理,突出工作实效,上下配合、齐抓共管、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用制度管好队伍。各乡镇的卫生清管员、协管员分布在城区、场镇各个社区,所在社区结合辖区内的实际路段情况,划分好卫生工作责任段,明确各卫生清管员的清扫保洁范围,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段落实,实行上班时间全日制保洁。并对他们的工作质量每天实施不定时检查,督促他们认真搞好责任段的清扫保洁工作。在做好清扫保洁过程中,还要做好责任段市民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卫生的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市民卫生公约,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形成“城市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卫生清管员、城市协管员的工作质量,同时接受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社区专干的检查考核,兑现当月工资报酬,从而加强了这只队伍的内部管理,提高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效率。
四、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天蓝、地绿、水清、家洁、城美”的环境目标,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和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具体操作下,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曝光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统一思想,明确该项活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工作部署,逐步实施,不留死角。形成了党委班子牵头,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区负责人包片包组,将日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挂勾,镇环整办具体负责各项工作安排、协调良好的工作局面。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乡镇机关干部和各社区干部、清管员战酷暑、冒严寒,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打了一场硬仗。特别是雒城镇环整办的同志,贡献了无数节假日。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关怀下,,佛社区“两委”一班人想办法、出主意,使佛山小区环境菜园变花园、旧貌换新颜。中山、金雁、汉口、桂花、佛山等社区都积极主动协调上级部门解决辖区内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这期间市在雒城镇举行了集中治理“三乱”工作会、雒城镇也举行了集中治理“三乱”签字等一系列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的活动。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期间雒城镇共投入经费2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专职人员工资﹚。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张贴标语100余张,悬挂横幅20余条,报送相关信息100余条。。全镇各社区居委会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专栏共计143期,及时清理乱贴乱画“牛皮癣”标语73056条,清扫楼梯护栏灰网20975处,清扫绿化区181160处,清扫路面80993处,清除各种垃圾10000余吨,疏通阴阳沟阴阳沟24816米,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各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绩。
五、存在的问题
经过在各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工作量大。政府所在地雒城镇常住人口达15.5万余人,流动人口5.5万余人,居民小区多。加之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门前三包”清理、车辆规范停放,涉及工作内容多、范围广,工作压力大,人力不足。
(二)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三)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
(四)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由于各种垃圾多,社区无法清运;辖区内护城河的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各社区无力解决。保洁工作难。
六、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三﹚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步步深入,一抓到底,逐步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
﹙四﹚加强队伍管理。组织好清管员队伍按照“全日在岗、随时保洁”的要求开展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居民骨干、居民小组长、社区志愿者及部份低保户,对辖区内卫生死角、“牛皮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对我镇城乡环境进行集中治理。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老新村改造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荣巷街道决定成立规范老新村改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重点及工作目标
(一)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老新村住宅区内各类占道搭建和侵占绿地的所有违章建筑,拆除影响小区安全的临时建筑;堵封破墙开店、开门的各类违章,拆除居民院落内乱搭乱建,将老新村住宅区整治拆违工作与区拆违拆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改善基础设施。对老新村住宅区内所有下水管道进行整修和疏通,保证排水畅通,汛期不积水;增设路侧石,新修、翻建严重损坏的道路,保证道路平整;实行雨污分流,确保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将老新村住宅区整治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
(三)整治环卫设施。所有化粪池都彻底清坑出脚,对破损的全面整修,缺少化粪池的要增建,生活废水、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
(四)文明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高品位、高质量的橱窗、栏、牌等宣传教育阵地;建立必要的居民活动场所和体育活动设施。
(五)停车位建设。通过拓宽路面、拆除违章建筑、调整绿化结构铺设草坪砖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停车位,缓解老新村住宅区停车难矛盾。
(六)推进长效管理。要着力解决好小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整治好的小区,必须落实管理机制,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物业管理;无条件的要落实自治管理,实行谁整治谁管理,以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
各成员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标语、横副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老新村专项治理工作及其重要意义。
2、组织实施和整治阶段(2012年6月—2012年9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经各部门部门统一行动,围绕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互配合。
3、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0月)。
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部门和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逐项落实,切实达到整改规范的目的。
今年以来,商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的部署,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了大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将综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明确了局长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了一个从上到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综治工作体系,并落实了责任制,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
二、健全落实了综治责任制。实行了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同时,还为综治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经费、通讯工具等,使综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经费,确保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力量,建立了调委会、安保办等基层组织。各部门办公室每天确定了一名值班员,下班前督促关门、关电、关窗和治安检查,值班室全天24小时值班,真正形成了全方位群防群治的综治氛围。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教工作。下发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多种普法书籍、资料,利用大小会议开展普法教育,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普法培训学习,为各部门订阅各种普法报刊杂志,并积极参加市和县组织的普法宣传和法制咨询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风气在全局上下蔚然成风。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各种外出(出差)人员,外出前一律进行法规教育,警钟长鸣。今年,我局外出人员无一违纪违规。
六、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调解及时得当,调解成功率达100,重点部位防范进一步加强,守楼护院措施得力,全年无一火灾、治安灾害和安全事故发生。
七、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宣传,特别是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和安全文明小区为载体的基层基础建设和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宣传报道,丰富和活跃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充分发挥了商务系统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作用。
八、为确保顺利进行,我局把特防期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并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特防期安全保卫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员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循环型养殖业,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统筹兼顾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清理重点及目标
全面实施南四湖水域及沿湖、县境内河道及沿岸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清理和治理改造,严防畜禽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对南水北调核心区(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大堤或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内的区域)及河道大堤内(老运河、泗河、白马河、北沙河、小荆河、城郭河、虎庄河、房庄河、老薛王河、新薛河、小泥河、十字河、蒋集河等主要河道大堤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依法全部关闭清理,禁止畜禽养殖;对南水北调核心区及河道大堤外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限期进行治理改造,全面实施限养、治污达标,限期内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取缔。其中,街道要做好沙谷堆村蛋鸭养殖区的关闭清理工作;开发区要对寨子河沿岸养猪户实施清理取缔镇要对大王庙桥上游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治理改造,切实解决养殖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当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制定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合理调整安排畜禽养殖用地,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方便生产的原则,实施养殖业“退村进区”工程,规划新建一批畜禽养殖小区,将养殖场区搬至村外统一规划的区域,做到相对封闭、统一管理。推广生态环保健康养殖技术,依托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现畜禽养殖业污染集中无害化处理。新建畜禽养殖小区(场)的规划建设、饲养监管、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等,要严格按照《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加以规范管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通过开展南水北调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大力推广现代化养殖模式,逐步实现养殖垃圾配套化、规范化处置。同时,将畜禽养殖场(户)的生产运营及治污达标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全面提高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水平,着力构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完成时限
对南水北调核心区及河道大堤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的依法关闭清理完成时限为前。
对南水北调核心区及河道大堤外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改造完成时限为前。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成立领导小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科学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工作队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治理工作;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全面摸清辖区内养殖情况。具体包括:场主、场址、养殖规模、栏舍建筑面积、畜禽养殖设施设备等,与养殖场全景及排污口影像资料一并归档,做到“一场一册”、资料完整,并建立关闭清理及治理改造监管台帐。
(二)集中治理阶段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列出养殖场关闭清理、治理改造名单,逐一下达限期关闭清理或治理改造通知,督促养殖场(户)自行关闭清理或治理改造。对限期内拒不配合及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会同县有关部门一律实施强行拆除取缔。
2、南水北调核心区及河道大堤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清理标准:依法吊销或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电断水、拆除养殖设施、转移畜禽、清除养殖饲料和废弃物。南水北调核心区及河道大堤外两侧1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改造标准: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县南水北调核心区及河道大堤两侧外1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改造要求》严格执行,达到治理标准并确保相关设施正常有效使用运转。
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对已关闭清理、治理改造的养殖场(户)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严防“复养”和“反弹”,一经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
县南水北调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前对南水北调核心区及河道大堤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清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于前对南水北调核心区及河道大堤外两侧1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全县南水北调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南水北调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做到人员、车船、经费、责任“四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靠上抓,全力全速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和稳控。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的作用,治污难点村居要派驻包保干部,深入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政策、法规、意义,提升工作透明度,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养殖业主的思想疏导、说服教育工作,多方争取其理解和配合;密切关注养殖业主的思想动态,建立乡村两级稳控应急机制,制定工作预案,超前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安定。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积极报道治污典型,对污染严重的区域给予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依法治理职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畜禽养殖生产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养殖规范要求的要坚决取缔;对顶风而上、抗拒管理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问题,执法监察部门要快速反应、迅速查处,确保南水北调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实施。
(四)形成工作合力。南水北调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是当前亟待办好的大事、急事,需要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积极作为、协同作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是实施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精心组织、缜密部署、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县畜牧、环保、国土资源、工商、公安、供电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协同支持乡镇(街道)、开发区实施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