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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稳健性的含义
审计稳健性指的是,工作人员在展开审计工作时,必须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同时提升决策的科学性。由此可见,审计稳健性应当是审计工作中的必要态度,评价这一态度的正确性是很难的,然而,审计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和策略是展现这一态度的关键。
(一)审计主体稳定性
稳健性在审计主体中的体现为,当财务作弊问题存在于企业中时,稳健行为和态度是审计师工作过程中的关键。值得注意的是,审计师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稳健性并不是审计主体稳健性的全部,稳健性还必须在会计事务所中得到体现。审计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稳健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存在财务作弊问题,作为审计主体的审计师不可以采取激进的态度;而会计事务所运行过程中,能够有效的组织审计师团队,并且其还担任着审计师与企业之间的媒介作用,由于其本身是一个法人组织,因此在运行过程中,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必须能够保证审计师所采取的各种审计工作都是合法的,因此稳健的会计事务所在会计审计制度改革中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性。
(二)审计过程稳健性
影响审计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审计过程,因此,必须保证审计过程的稳健性,才能够体现审计工作的价值。审计过程稳健性具体表现如下:在审计工作中,响应的审计策略、方法必须具有较强的稳健性,稳健的态度是审计师展开一切审计工作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新时期,审计师在工作中,必须不断的积累经验,具有较高的敏感度,快速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审计证据进行搜集,并复核审计稿件。
(三)审计结果稳健性
审计结果指的是在特定的法律规定性,审计师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建议。报告是呈现审计结果的主要方式,在促使稳健性在审计中充分体现出来的过程中,审计师应反对部分客户的不正规行为。
二、审计稳健性的实现方法
(一)加大审计稳健性理论研究力度
理论能够指导实践,因此,新时期我国在积极进行会计审计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想突显出审计稳健性,必须积极加强审计稳健性的理论研究,提升理论知识的完善性和深度,才能够更快、更好的展开会计审计制度改革。
(二)提升会计稳健性
要想在我国的会计审计制度改革中体现出审计稳健性,必须以提升会计稳健性为基础。会计稳健性指的是相关会计信息的特征具有一定的有限制性特点,值得注意的是,认可、修改会计信息是审计稳健性的具体体现。这是因为,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即经营风险,在展开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无法完全确定审计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提升会计、审计稳健性,才能够促使准确性、关联性在会计信息中得到有效的提高。
(三)提升被审计单位管理上的稳健性
被审计单位管理上的稳健性指的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一旦不确定因素存在于经济业务中,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警觉,谨慎的采取相应的经济行为,严禁应用极端的态度和方式处理经济业务内容。近年来,我国在积极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面对更多的风险,在这一背景下,谨慎的态度有助于企业经营者更加高效的带领企业职工完成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在面对各种市场经济风险的过程中,能够对风险做出科学而全面的评估,并制定正确的决策,最终为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各行各业经营过程中,需要承担的市场风险也随之增加,在利益的诱惑下,很容易导致各种违法的财务管理事件,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要想实现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会计审计制度改革中努力实现审计稳健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会计审计 会计监督 提高 路径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会计审计与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能,也是确保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要手段。随着企业经营活动日趋多元化,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呈现出多样化,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需要充分发挥会计审计与会计监督的重要作用,通过提供真实数据、完整合法的信息,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实现企业发展壮大。
1会计审计和会计监督的意义
会计审计就是把货币当作主要的计量单位,利用诸多专业方法与程序,通过采取特定模式,对经济交易行为开展系统性、可持续性、综合性的核算与监督,形成经济数据信息,以供企业预测决策的管理活动。会计审计帮助企业增强自身检测和企业经济运行能力,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运行的风险系数,不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提升能力。
会计监督就是在《会计法》的范围内,会计人员依据职责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合法、真实以及有效的监督。会计人员通过会计监督职能,查寻企业经济活动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正与弥补,保障企业运营安全和稳定。
2提高会计审计质量的策略
2.1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增强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审计质量的关键在于会计审计人员,会计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会计审计质量的水平。(1)做好选聘工作,在选聘的过程中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事业心等多方面进行考察,会计审计质量从源头进行控制;(2)在日常工作中,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会计审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适应企业发展最新需求,进而不断提高会计审计工作质量。
2.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加大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会计审计人员明白自身的责任,确保会计审计工作在合乎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运营安全。另外,完善和健全企业内部的奖惩制度、福利制度、晋级制度、薪酬制度等相关制度,建设企业特色文化,让企业员工特别是会计审计人员融入企业大家庭中,感受家带来的温暖,从而全身心的投入到会计审计工作中去。
3强化会计监督的对策
3.1制定科学管理规划,开展数字化监督
保证会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是会计监督的主要任务。会计审计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编制对应的科学的管理规划,不仅要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出发,也要考虑到整个市场发展环境和前景,而且要把短期和长期规划相结合。在落实科学管理规划之后,会计审计部门要把会计信息进行数据化操作,便于全面掌握企业经济活动各环节内容。
3.2强化员工考核,落实监督责任
在会计信息数据化后,要对任务进行分解,把企业任务目标化整为零,分配到部门乃至个人,任务分解之后,对任务内容实行指标考核办法,这样会计人员就可以通过数据对每个员工的平时工作进行监督,定期考核,实现会计监督的无缝对接,从而全面了解和掌握整个企业的经济活动。
4提高会计审计质量和会计监督的共同路径
4.1优化会计审计人员结构,打造高水平会计审计队伍
提高会计审计质量和会计监督工作的关键因素是会计审计人员结构是否合理。企业要提高会计审计质量和跨会计监督效果必须从会计审计队伍建设开始,首先,从会计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出发,通过职业道德学习、企业内部文化培训等方式,增强责任意识。其次,定期开展会计审计业务知识培训、技能大赛等活动,提高会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最后,积极开展业务工作交流活动,积极吸取和借鉴其他企业会计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同时吸取更多的高水平会计审计人才加入,进而打造出一支高水平的会计审计队伍。
4.2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会计审计和监督行为
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规章制度,建立对企业所有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的体系,让每位员工依法办事、依规办事,尽职尽责完成任务目标。会计审计人员要定期对企业员工工作目标、财产情况进行抽查审计,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健康开展。同时,对企业会计实行委派制,把会计监督人员和被监督对象中区分开来,确保两者不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关系,让会计审计和会计监督人员免除后顾之忧,专注于会计审计和会计监督,确保会计审计和会计监督的公平公正。
4.3引入外部审计单位,搭建会计审计信息平台
在企业经济活动中,为保障会计审计和会计监督的客观公正,可采取引入第三方会计审计单位方法,帮助提升企业内部会计审计和会计监督的工作质量,或者进行会计审计与会计监督人员交换交流学习方式,进一步发现本企业或本部门的缺点进行及时纠正。如今信息技术不断成熟,会计审计和会计监督工作也要改变工作方式,利用计算机技术,搭建会计审计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化管理,提高会计审计和会计监督的技术含量,利用网络数据库,开展远程审计或IT审计等,提高会计监督的力度,从根本上提升会计审计质量和会计监督效率。
参考文献
[1] 阎柳青.探讨企业会计审计对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影响[J].经贸实践,2015(10):148.
[2] 周晟帆.提高会计审计质量和会计监督的策略探讨[J].经贸实践,2015(7):109.
关键词:集体林权;改革;经营权;抵押贷款;经营主体
中图分类号:F32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38X(2016)01-0117-04
1概况
巴中市巴州区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地处大巴山南麓,属低山深丘区,幅员面积1407km2,辖23个乡镇、6个城区街道办事处,386个行政村、59个城镇社区,总人口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1万人。全区森林面积59333hm2(其中集体林面积58833hm2),森林蓄积601.2万m3,森林覆盖率50.4%。2015年实现林业总产值23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900元。
2初步成效
2.1主体改革全面巩固完善巴中市巴州区2007年10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试点,2008年6月全面推开,2009年11月底全面完成主体改革,12.58万户、49.32万人涉及林改。集体林地勘界确权22.56万宗,面积58833hm2,其中自留山确权17.18万宗,面积33067hm2;责任山4.61万宗,面积17200hm2;集体统一经营山林和均股山林0.77万宗,8566hm2。颁(换)发林权证12.97万本、股权证0.65万本,发证率100%;签定林地承包合同4.61万份,建立林权信息文字档案11226卷。在全区主体改革结束后,随即开展了主体改革“回头看”,进一步完善确权颁证工作。一方面对错登、漏登、重登林权进行排查,共纠错206起,涉及面积31.2hm2。另一方面依法调处林权纠纷,共调处林权纠纷26起,涉及面积0.7hm2。
2.2配套改革持续不断深化
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开展4个方面的配套改革。一是建立公益性社会化服务机构。将基层林业队伍改革纳入乡镇部门综合改革,定责定岗定员,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财政预算;成立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林权管理、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具体工作;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林业窗口,负责林权流转信息收集、及林权交易。二是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该区商品林面积36000hm2,其中集体统一经营的3947hm2、个人经营的32053hm2。改革限额采伐指标下达方式,变过去由区将采伐指标直接下达到乡镇为由乡镇先收集所需采伐指标,区根据各地森林资源状况,将指标下达到乡镇,乡镇将指标分解到村,村根据林权所有者的意愿下达到户,尽量满足林权所有者的采伐需求;简化审批程序,林权所有者申请采伐林木不需村组签署意见,持林权证和身份证,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审批或签署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对集中连片的商品林,有采伐意愿的林权所有者可共同申请,实行集中采伐和连片采伐;采伐权可通过拍卖和协商转让;规模经营的商品林的采伐指标优先安排和节转使用。关渡乡天井村5组李明克、曹礼华、邱太明、张承川共同申请采伐自留山、责任山林木蓄积25m3,取得采伐许可证后,在区林业局组织的采伐权公开拍卖会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金额12500元。据李明春介绍,以前农户出售树木都是自己和经销商协商,由于信息不对称,经销商给的价款很低,这次通过拍卖,出售的价格比以前高了很多,我们这次至少多获利4000元。三是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在乡镇设立农保站,村设农保员,负责收交保费,签订保险合同,上报灾情报告。2012年以来该区58833hm2集体林全部投保。4年来因暴雨、火灾和病虫害致森林受灾面积16hm2,承保的人保财险巴中支公司与林业部门一道现场勘查,及时理赠到位,共支付赔款58.76万元。2014年6月,枣林镇八字弯村6、7组李元鹏等6户农户因暴雨造成山林滑坡,损失有林地面积0.83hm2,农户将灾情报告村农保员,村、镇逐级上报到区人保财险支公司,保险公司会同区林业局技术人员、镇林业站人员和6户受灾农户一道到现场勘查定损,确定每户赔付金额。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损后20天内将赔偿款8715元打卡直赔到农户,农户利用赔付款在6个月内恢复了林业生产。四是放活经营权。该区出台了《巴中市巴州区林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巴中市巴州区林权交易规则(试行)》,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商品林和个人所有的林权流转做出了明确规范,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的商品林流转必须将拟流转的山林面积、树种、林种、四至界畔、流转底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结束后,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征得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原则上进行评估,公开拍卖。协议流转的,流转价格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个人所有的林权流转可评估,也可不评估,可公开拍卖,也可协议流转。该区已规范流转林权168宗,面积3411hm2,林权所有者获得资产收益1358万元。白庙乡宝珠村3、8组和干沟村4、6组为解决村道路硬化资金短缺问题,4个组商定将46.5hm2集体统一经营的商品林流转,对拟流转山林面积、四至界畔、树种、林种、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底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通过乡政府牵线搭桥,4个组与达州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协商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期限30年,流转价格3500元/hm2(较公示价格每高出500元/hm2)。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乡政府作为鉴证单位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流转双方持原林权证、身份证、流转合同到区林业局办理林权变更手续。4个组获得流转资金162750元,解决了村道路硬化资金短缺。2015年梁永镇升平村76户农户因常年在外务工和举家外出,其拥有的林地长期闲置,经村民委员会牵线,本人自愿申请,76户将拥有的31hm2林地以租赁方式流转给四平专业合作社,流转价格每年450元/hm2,流转期限15年,76户农户每年可获得13950元的资产性收入。在放活经营权的同时,也孕育了新型经营主体,使分散、粗放经营的林地实现了规模经营、集约化管理。共创建专业合作社57家,入社社员5645户,经营面积4200hm2,带动农户11526户,目前有经济效益的32家,入社社员较未入社前年均增加收入近5000元,带动农户较以前年均增加收入近3000元;培育专业大户16户,经营面积138hm2;家庭林场5户,经营面积88.6hm2;专业大户和家庭林场户平年均增加收入近5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530人。2012年大和乡岗石村6组刘勇以转让方式流转本村5、6组集体统一经营商品林36hm2,创办家庭林场,以经营林业为主,同时在林下养鸡、养羊,2014年获利15万元左右,解决当地农民就业12个。
2.3试验试点积极稳妥推进
巴中市巴州区围绕试验任务,突出5个重点内容,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有序、稳妥推进改革试验试点工作。一是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林权所有者以互换、转让、租赁、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林权,增加林权所有者资产性收入,促进规模经营。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进行林权变更登记,由区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原林权所有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给流入方;以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的不进行林权变更登记,由区人民政府给经营者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申请林木采伐、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权能。办理两证,由流转双方持原林权证、流转合同、身份证共同提出申请,区林业局派员现场勘界、核实,并在林地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村组、乡镇、区林业局签署意见,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颁发林权证或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保障流入方权利。目前该区已流转林地67宗,面积986hm2,办理林权证16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37本。二是探索公益林流转方式。引导公益林林权所有者以租赁、转包、入股方式流转林权,流入方拥有林木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并承担管护责任。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合同形式约定。允许流入方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目前该区已流转公益林7宗,面积115hm2,发展林下经济,种植茯苓750hm2,林权所有者每年可获得资产性收入6800元。三是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激励机制。区政府整合林业、国土、水利、电力、交通等涉农资金项目,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完善金融支持制度,区政府与邮储银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联合制定了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赋予林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权能,创新了林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贷款模式。贷款品种有按揭和到期还本付息两种,抵押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一次授信,可循环使用,适应林业发展周期长的特点。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0%。建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金和贴息政策,区政府首期投入3500万元作为农村产权融资风险金,出现风险,政府和银行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投入500万元建立了贷款贴息政策,根据新型经营主体经济效益、带动当地农户情况确定贴息比例。四是探索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对全区12.58万户林权所有者的林权信息,建立了区、乡镇两级共享的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林权管理和交易网络化、信息化;区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设立林权流转服务站,村设了信息员,建立了林权流转区、乡镇、村三级服务体系,为林权流转提供信息、市场交易、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等公益;区营林调查设计队负责林权勘界和森林资源调查业务,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单宗100万元以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同时引进中介机构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评估,推行量价分离机制,建立了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探索完善森林保险制度。重点探索了森林资源资产与森林保险额相匹配机制。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实物量为依据,参照林地流转指导价(即每1hm2林木价格),由投保人和保险机构共同确定保额,在总的保额中除去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额,剩余保额按政策性森林保险缴费率缴纳保费,进行再保险,保费由投保人和区财政各承担50%。
3实现破解6个破题
3.1破解了林地林木流转难题
探索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根据经营者对权能的需求,向流入方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保障了流入方的权利,稳定了经营者的信心,消除了流入方的后顾之忧,经营者对长期投入林业的收益有了更稳定的预期。对在非林地上营造的干果类、工业原料林、花卉苗木、木本中药材、花椒等,在自愿申请且无权属纠纷的基础上,由区人民政府核发《经济林木(果)权证》,明确经济林木(果)的所有权,破解了非林地上发展林业产业的确权难题。
3.2破解了林权流转价格不合理难题
根据立地条件、立地类型、树种、龄级、长势、交通条件等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类型小班进行资源调查,结合市场行情,采取评估的方式确定每个小班的价格,将各小班的价格在政府网上,每年更新一次,供流转双方参考。这是防止低价流转、暗箱操作、损害农民利益的一剂“特效药”,破解了林权流转价格不合理、难监管的难题。
3.3破解了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区政府设立农村产权融资风险金、出台贷款贴息政策,银政联合制定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赋予林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权能,畅通了林权抵押贷款渠道,破解了新型经营主体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融资难题。
3.4破解了公益林流转难效益低难题
以租赁、转包、入股方式流转的公益林,流入方拥有林木、林地使用权,并承担管护责任。允许流入方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既激活了公益林的增收潜力,又增加了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资产性收益,破解了公益林难以流转、经营效益低难题。
3.5破解了林权所有者采伐林木无主动权难题
改革采伐指标下达方式,实行先由下而上公开征求林权所有者的采伐意愿、采伐数量,再由上而下根据各地的资源现状、历年采伐管理状况、林权所有者对林木的依赖情况和交通状况,综合考虑后预下达限额的新程序。改过去的一次性下达为年度内不定期分批次下达,在不突破限额总量的前提下,实行哪里需要就下到哪里,需要多少就下达多少的办法,基本保证了林权所有者的处置权和收益权,破解了林权所有者采伐林木无主动权难题。
3.6破解了林农投保积极性不高难题
探索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与森林保险额相匹配机制。参照林地流转指导价,由投保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商定保额,在总的保额中除去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额,剩余保额按政策性森林保险缴费率缴纳保费,进行再保险,保费由投保人和区财政各承担50%,提高了林农参加森林保险的积极性。
4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
4.1存在法律制约问题
《物权法》规定自留山林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营权放活。巴州区现有自留山33067hm2,占集体林面积的56.2%。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当前农村70%至80%的人口在外务工或迁入城镇定居,造成森林资源闲置。建议争取国家授权,允许自留山流转、抵押,盘活自留山资源,增加林权所有者资产性收入。
4.2存在林农失去林业生产资料问题
当前,大部分林农重眼前利益,林权流转倾向于转让形式,表面上看林农获得了现实的资产性收益,但在一定时期内,林农失去了林业生产资料,无一技之长的部分林农可能会影响以后的生产生活。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能人和工商企业领办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林农以林权入股分红,或成为新型经营主体成员共同经营,使林农获得稳定的、连续的收益,以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3存在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问题
当前集体公益林补偿基金(巴州区2015年公益林补偿基金225元/hm2)远低于商品林经营效益。据测算,仅2015年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每1hm2就少收入900元左右,这影响到林农的现实经济收益,造成部分林农有情绪,甚至后悔区划为公益林。建议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公益林的投入,提高补偿标准,增加林权所有者收益,提高林农保护公益林积极性。
4.4存在抵押贷款风险问题
关键词:行政审批;改革;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045-02
行政审批制度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被广泛运用于政治、经济、文化等众多的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们国家管理行政事务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制度。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行政审批制度中长期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凸显,甚至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纵观国内外的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本质上是政府机关的一场自我变革、自我完善,涉及公共权力的再分配、利益的再调整,具体而言,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改革的强制性与渐进性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重新界定和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在利益关系的变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中,各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动驱使下,必然会导致各种利益冲突的产生,政府作为体制外原有利益格局的最大受益者以及体制内职能部门的权威组织,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经济完善的需求决定了其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主导地位,而这种“伤筋动骨”“忍痛割肉”式的改革必然导致在利益格局的调整中以及利益冲突的博弈中带上强制性的色彩。
由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宽,作为决策者,在改革的强制性进程中必须综合考量各方面的利弊,权衡各方面的得失,从全局上考虑问题,这就决定了行政审批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审慎稳重逐步进行。同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领域,其必定牵一发而动全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效能涉及政府机构改革、投资体制改革、推行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建设等,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改革的关键性与牵连性决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逐步推进。另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直观上是政府边界的缩小与市场疆域扩大的过程,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当与市场发育程度和市场承受能力结合起来,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走渐进式改革之路。比如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进行了9次审批制度改革,中央政府的审批事项才从18000项下降到目前的3000多项。
2.改革突出“减”、“放”、“转”
“减”,即取消、压缩审批事项;如广东省,早在2012年广东省全力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巨轮”之前,就已与1999年、2001年、2003年、2009年进行过4轮改革。经过数轮改革,广东省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2300多项,其中取消1800余项,下放或委托424项,至第四轮结束时,广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08项,是全国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省份之一。
“放”,即审批权限下放;“转”,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部分管理职能。如2012年7月和9月,广东省先后两次取消和调整383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有125项省级审批权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政府或县级政府。此外,通过向社会公布的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共262项。通过“向下放权”和“购买服务”两种手段,广东省政府有效地实现了简政放权,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
3.改革方式的集中性与公开性
行政审批改革的集中性体现在集中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权力,通过一站式服务,公开服务事项、透明审批权力,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城市的投资环境。行政审批的集中化既方便了市民和企业,也提升了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效率。
在审批制度集中化的同时,许多地区和部门建立了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等基础性问题,并对办理时限做出公开承诺,请社会各界共同予以监督。如佛山顺德区,截至2012年年底,区内各部门约1500多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经过了律师审核、社会公示以及标准录入,所有审批事项目录以政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
二、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普遍存在的问题
1.观念陈旧制约改革动力
行政审批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全面管制,而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公共权力与利益的再分配,观念不转变,认识就不可能到位,这样改革的内在动力就会不足。观念转变的根本在于要突破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意识;突破部门既得利益的束缚,增强改革大局的意识;突破“官本位”思想的束缚,增强服务为先的意识。
2.利益冲突阻碍改革力度
利益冲突是转型期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决策者、执行者、特殊受规则者、普通受规制者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演绎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是引致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深层原因与内部动力[1]。决策者致力于行政审批权力的削减与规范,而执行者则努力保持甚至增加手中的审批权力。其导致的结果是在行政审批改革中的博弈较量。如审批权单位将那些已经不符合现在情况被淘汰的审批项目报上去“充作裁剪的内容”,或者是出现频率很少的行政审批项目,或者是那些没什么油水但很麻烦费时费力的审批项目,总之这些项目被“削减”了无伤大雅、无碍利益。如果不能触动相关主体的根本利益,利益之间的博弈势必影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
3.形式主义影响改革效果
形式主义主要表现在:其一,“藏匿式增减”,比如在申报审批项目中少报,而在取消审批项目中多报,通过“玩弄”数量和数字来达到自身审批利益的维护。其二,站外式审批。为维护自身利益,大量能带来寻租空间、权力含金量高的业务并没有被纳入审批大厅,而是被原职能部门予以保留,即采取“站外审批”方式。其三,含金量低,部分城市把原来的审批机关集中到一起办公就称为“行政审批中心”,中心仅起到“收发”的作用。其四,网上审批流于形式。部分网上电子政务只是起到了简单申请和辅助审批功能,一旦电子政务流程变得复杂时,行政审批就无法在网上完整实现,往往被流于形式。
4.配套不足影响改革进度
其一,事后监管机制不全,在行政审批改革的同时,政府其他各项改革没有完全到位,监督体制不健全和不完善,难以形成改革的推动合力。其二,技术性配套不规范。有些审批项目涉及很强的技术性问题,仅仅依靠审改办工作人员的能力,许多与审批有关的技术性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如法律上、内容上、程序上技术性很强的事项。
5.减量轻质偏离改革目标
总体而言,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目前仍为“减量型模式”,如有的地方政府进行行政审批改革前,会先给下面下指标,规定在原审批数量上减少的最小比例,审批权单位按照上头下的指标自行裁剪,然后报给上面,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对审批权单位所落实的削减比例或数量进行审核,然后向全社会公布该单位审批数量减少的消息。这种按规定比例减量的模式往往会导致改革进程中的博弈较量,使改革成效流于形式。而行政审批改革的核心是“权力机制的透明化再造”而不仅仅体现在数量上的削减。因此,在改革中过于减量轻质往往会偏离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初衷。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行政审批改革的法治化
其一,建立法律法规体系,解决行政审批不完善、不协调、不透明的问题。其二,统一行政规章,保证与法律法规的协调一致,杜绝行政规章政出多门,缺乏统一性,与法律法规冲突或不协调。其三,建立健全审批程序,实现法制化,增强科学性、规范性,净化投资环境,消除和腐败现象的根本所在。其四,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及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进行审批、甚至越权审批、、的,追究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2]。以提高行政审批的质量,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
2.加强行政审批改革的公开化
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就是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的公开化铲除了权力设租、寻租的土壤,使其角色由代表政策导向的管理者真正向服务者角色转变。其一是加强审批公示制。公开公布审批事项内容、依据、时限、审批对象的资格和条件、审批机关、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以及审批收费标准等,并通过政府公报、公示栏、媒体和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其二,加强公开征求,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的社会参与性。其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其四,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征求公众意见,获得认可后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3.加强行政审批改革的社会化
所谓“社会化”,即政府有意识地将部分审批权力过渡给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其一,加强行业协会对企业准入的监管。其二,加强承接政府下放职能的社会组织的监管。如通过建立定期考核、测评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对下放的职能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从而使政府向社会组织放权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4.加强行政审批改革的市场化
加强行政审批制度的市场化即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其一,凡是可以用市场机制替代行政审批的应通过市场来处理。通过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审批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其二,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下放的审批事项尽可能下放,由下级职能部门处理。如2012年4月底,自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全省首个商事登记改革试点以来,该区商事登记企业数量每月保持40%以上的高速增长。
参考文献:
本文结合我们国家审计涉及到涉农专项资金的延伸审计和财务收支专项检查情况,对查出问题形成的制度缺乏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加以分析,以村集体内部管理、村财管理中心监管和其他职能部门监督三个层次,提出健全制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村集体经济内部的财务管理
针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以镇(乡)政府有关部门应要求各村集体经济建章立制,以执行较好的村委为示范和推广模式,重点抓好会计基础规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支出预算制度、资产管理登记制度的制定,并形成指导、检查、考核的工作机制,主要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针对村级会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人员不够稳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应建立村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达标制度,力争在一、两年内有较大的改观。
具体内容有:各村会计人员需具备会计员资格,各村需制定相对完备的会计基础规范制度。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签章管理制度、资金收付制度、票据审核制度、固定资产台账和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移交制度、定期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账实核对制度等。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各村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现金开支范围,杜绝现金坐收坐支。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等。
(三)推行支出预算制度
选择重点村为试点,在三年内在所有村推行支出的预算制度,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经过一定的议事程序, 村集体每年年初要根据本村经济实力和当年计划发展集体事业情况,编制详细财务收支预算,经“四议会”讨论通过后,报批。要对非经营性开支的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制定有关村级招待费、差旅费、租车费用、汽油费、旅游项目等费用的开支标准,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工程项目,大部分由村民自己组织实施,施工队伍极不规范,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工程款大部分以劳务费的形式结算,支付方式也是以大额现金支付。管理上存在着很多漏洞,造成了违规行为的易发多发。
针对上述情况,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投资在10万以上(具体数额可以根据村集体的规模来确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四议两公开”等资料要进行审核备案,工程决算时要有必要的验收程序。资金来源是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履行招投标和决算审计等程序。
(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制度和处置制度。村集体的资产存在着底数不清、在用和弃用不清、增减变动登记不规范的现状,因之产生的收益极易流失或成为帐外资金的来源。应该严格管理、摸清底数,使资产日常登记逐步正规。
镇政府、农经办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包、租赁、对外投资、入股和合作经营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纳入账内核算,特别是开发合作合同有无合同外约定违规收入,或者签订超长期限合同,跨界收取有关收入的问题。
二、发挥村财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村财管理中心作为代管机构,应发挥其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但目前还存在着财务人员不够稳定,新旧会计交接不够清楚,会计人员实际账务处理的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村财的管理职能实质上只是记账功能,没有适当规模和功能的资金中心。所代管的村的基本账户开户虽在指定银行,但实际上是现金坐支、资金体外循环。
镇(乡)政府应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下,将建立具有资金收付审核、会计集中核算职能的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列为长期规划。目前应从严格审核把关、推动各项制度的执行、内部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强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
一是严格审核票据,规范账务处理,推动各村财务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对各村主要现金收入、现金开支的内容、管理现状进行摸底,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核定各村库存现金的限额,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的同时,对公必须使用支票结算,严格杜绝大额现金支出。
规范票据使用,严把审核关。印制统一的收款收据和内部往来收据,用于村内部的收款和往来活动,建立统一购领、审核、核销等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资产的动态管理。组织一年两次的往来账清理核对、开展不定期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处置情况的清理和检查。
三是提升硬件和软件的配置,稳定中心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村财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作用。
三、建立健全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机制
根据农村廉政工作要求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主管部门镇政府和农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包含多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加强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对拨付村集体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和项目,涉及农委、国土、水利、林业、环保、住建、文广新等资金项目安排部门、郝庄镇作为资金拨付部门和郝庄镇内审机构和审计局、纪检等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效益的跟踪监督工作。
(二)建立经济合同预审和备案制度,形成合同管理工作机制
制定涉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方面的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核备案制度。村有关涉及惠民的重大事项、重大资金、重点工程所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审核。
预审部门应审核规范合同签订事项是否合规,约定要素是否健全,合同双方相关责任是否明确,约定的期限是否恰当。
特别是租赁合同重点审核租金比照同等条件的市场价格是否合理,租期是否恰当;房地产开发合作合同重点审核开发项目是否可行、开发条件是否具备、合作条件是否公允、有无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约定是否合理、有无合同外私自约定分配其他收益的问题。
(三)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积极探索村干部离任和任期审计
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状况,我们建立了审计制度,对重点村进行年审、其他村两年轮审;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制定了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重点内容是:会计基础规范工作、财务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合同管理和资产管理)、收支情况(包括收入、非生产性支出、土地补偿费收支等)及债权债务情况。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效果,形成督促整改和落实,对共性问题集体研究对策,形成制度等的工作机制,取得实际效果。
积极探索村干部离任和任中审计。规范村委换届交接工作中的涉及资金、资产和资源等管理的权责划分和交接程序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