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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法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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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法治建设方案

村级法治建设方案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桀莛冰”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县中心工作,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为重点,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农村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按照“法律八进——进农村”工作要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场次,印发“法律八进”系列宣传册8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受众面和知晓率;围绕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宜居搬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讲,积极利用“民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法宣在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新媒体普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也见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省厅、市局关于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要求,至目前,共创建新天上姚村、民乐县金山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联镇西寨村、永固镇滕庄村、三堡镇下二坝村、六坝镇六坝村4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着力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坚持德育和法治教育并举,助力乡村法治文化振兴,投资 50多万元,制作墙体普法漫画、设立法治宣传栏、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为美丽乡村增添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强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结合“法律八进—进农村”活动要求,推动各单位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题培训23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1376人,法治示范带头人1032人。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着力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乡村“良法善治”新模式,引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乡村“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监督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让党员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督促各镇村(社区)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协调各镇、村(社管委、社区)探索打造“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示范村,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19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32人,其中:镇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71个;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调委会1个,居民调委会10个;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行业性人民调委会15个。至目前,形成了以镇、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三级基础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积极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党政联手,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建立多远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多种激励机制,按时发放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逐步推动落实调委会工作补助纳入财政保障,全面落实调解经费补助政策,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体系。强化人民调解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全县171个行政村和10个社区调委会的作用,每年由各基层司法所积极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主讲“枫桥经验”的创立背景及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常用方法和技巧、农村(社区)常用法律案例解析及人民调解卷宗实务,针对农村常见问题详细讲解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和办法,切实增强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至目前,在全省人民调解系统录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932人,2020年1-11月份,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843件,其中调解成功3824件,调解成功率达99%;持续强化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强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等矛盾多发领域调解工作。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存在问题

我局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乐观、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村级调解工作基础薄弱。村级调委会阵地建设滞后,软、硬件设施严重缺乏,部分村级人民调解员基本都是由村干部兼任,也还存在自身角色感不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障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少,专题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少,基层调解员工作方式、手段滞后,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还有欠缺,调解员素质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提高。三是法治乡村建设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工作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围绕法治乡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特殊人群管控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发挥法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把法治乡村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坚持普治并举,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和群众学法用法意识,真正营造全社会崇法尊法、办事依法和化解矛盾靠法浓厚氛围。

村级法治建设方案范文第2篇

一、活动对象

县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党员干部。

二、活动时间

3月下旬至4月上旬。

三、活动计划

县局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干部走村入户活动,结合“百名干警服务百村、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我局开展的“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每个村至少走访5户。结合司法行政实际,以“四个结合”为抓手,推进干部走村入户活动。

1.把“干部走村入户”活动与帮助村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民间纠纷、维护村民的安定团结。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调解网络,构筑覆盖乡村、快速反应、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的预防纠纷网络,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协助地方政府健全预防处置突发性、的工作机制。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干部在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时注重了解排查村民的矛盾纠纷,把农村赡养、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村组级公路建设、山界林权的权属争议以及土地流转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纠纷作为重点,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调处方案,会同中心户长和村调委会进行逐一化解。三是进一步规范村级人民调解档案建设。统一制定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指导村级调委会进一步规范调解文书的制作和登记工作。

2.把“干部走村入户”活动与送法律、送政策、送信息下乡相结合。为了更好地将法律送进千家万户,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在联系村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信息下乡活动,以增强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一是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以“讲政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老百姓做政策的明白人。二是结合访民情,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在组织走村入户进行走访时机关干部要积极宣传贴近老百姓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为老百姓积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培养老百姓当一个法律明白人。三是采取赠送普法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四是进一步指导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委会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指导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

3.把“干部走村入户”活动与开展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家庭走访帮扶相结合。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干部进村入户”活动中积极关注、关爱他们,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解他们对社会的仇视心理和对抗情绪,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自我改造意识,自觉融入到社会。一是开展谈话教育。进村入户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每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失控。二是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扶结对。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对象在村级实行村干部“一对一”的结对矫正、帮教,强化责任落实,实行人性化管理。三是强化帮扶措施。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早日成为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公民,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4.把“干部走村入户”活动与对基层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活动。一是向村民免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面。二是畅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渠道。承诺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打造“绿色通道”。三是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司法所人员到联系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村级法治建设方案范文第3篇

一、优化履职促发展

(一)畜牧生产方式转变明显。一是产业发展高起点。2013年以来,我局重点实施四产业、四工程、四园区、一基地发展战略,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现代畜牧业重点县等强农惠农富农项目,在龙头企业与专合组织双带动下,通过采取独具特色庭院经济式、集中联片式和联建入园式、生猪150自繁自养模式、林下养殖12233模式、龙头企业带动、专合组织参与、农户入驻、公司代养的大园区、小业主和六统一、一保证等发展机制,全县已建成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4个、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个。引入、培植金富农业、双佳现代、鼎望食品等龙头企业7个,新塘林下、垚垚珍禽、勇富禽业、建峰等畜牧专合组织达到37个,规模养殖场入专合社达到2912户,入驻率占规模养殖场的73﹪。创建无公害畜产品14个、有机畜产品2个。二是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成导向。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坚持产村相融、种养结合,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为评价指标,开展了星级养殖场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创建星级养殖场300家。以两分三池一利用、有机肥生产等方式,通过猪+沼+果(蔬、种植)种养模式,粪污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推进双佳现代农业等28家规模养殖场(小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4个挂牌养殖企业的污染限期整治。

(二)动物疫病综合防制扎实推进。深入推进县、镇、村三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有效引导稳定村级动物防疫队伍,推行村聘村用村管,并通过专题培训、选送高校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动物防疫队伍综合素质,建成体系健全、技能精湛的动物防疫力量,狠抓动物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与疫情和流行病学监测,全县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每年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已实现连续多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真空。以畜产品安全0事故、动物卫生执法0错案、行政复议案件0申诉、监督管理全覆盖、执法培训合格率100﹪为目标推动标准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普法宣教盲区‘0’、案件查处错案‘0’、群众权益错位‘0’、法治培训合格‘100﹪’、执法监管覆盖‘100﹪’为目标推进法治畜牧五深入(法治深入基层站,服务管理标准化;法治深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规范化;法治深入专合组织,养殖发展优质化;法治深入农户,安全意识常态化;法治深入屠宰场点,加工经营自律化),采取不定期全面检查和突击抽查方式,以瘦肉精为重点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了违禁药物添加行为发生。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五书制度,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切实加强对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的监管,有效减少了病死畜禽的胡乱抛弃等行为的发生,有力保障动物卫生安全与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密切群众优作风

(一)群教活动显实效。根据走基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七进、四走访,广泛征求意见与自查互评相结合,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情况、制度建设进度,通过各类会议(局务会、党小组会、工作例会等)、政务公开栏、局域网公开,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民意测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整改事项共10个,已完成整改5个,其余5个为长期坚持事项;班子成员整改事项共38个,已完成整改16个,其余22个为长期坚持事项;制度计划34个,已制定并贯彻执行。通过整改落实,我局2014年会议比2013年精简10﹪;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87﹪;调整清理多占办公用房112.3㎡;压缩三公经费1534元;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沟通增多,凝聚力和团结协作、和谐共事意识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办事流程简化公开和行政权力全面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阳光行动优管理。经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权力共253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1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7项;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14项。我局完善了行政权力目录,编制了权力清单,制作了股室(站)工作手册和办理审批流程图、动物检疫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在单位党务政务公示栏、腾讯(新浪)官方微博、市公众信息网、县电子政务大厅公示公开。凡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业务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均在畜牧局窗口完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2013年以来未接到一起关于行政审批服务的投诉。

三、追本溯源明症结

(一)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薄弱,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偏大,待遇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防疫的效果和质量。个别官方兽医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较低,业务水平不高。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诸多繁重业务,无办案经费、执法车辆、专职执法人员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同时,个别镇畜牧兽医站存在被动执法的情况,对服务管理对象没有达到全覆盖监管,造成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力查处,部分地方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程序落实不到位,畜产品质量安全仍存在较为突出隐患。

(三)养殖污染治理滞缓。2013年以来,我县畜牧业发展得到快速发展,但是,养殖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养殖业投入大,风险高,受市场行情和疫病双重风险影响,畜牧养殖效益极不稳定,养殖业主对面源污染整治的认识和投入不到位,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和减排任务与养殖业产业化发展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畜牧产业化发展进程。

(四)土地制约影响发展。受工业经济发展影响,目前,我县境内现有存量土地都属于基本农田,发展设施农业特别是兴建规模养殖场圈舍和管理用地几乎没有可用土地,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现代畜牧经济发展。

(五)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由于本级财政困难,近年来,县本级财政投入畜牧经济发展的资金相当有限,而有些国家补助资金也迟迟不能兑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殖户投入的积极性。

(六)技术推广覆盖面不宽。每年按计划举办各类养殖培训,由于条件限制,培训对象都是以规模养殖户为主,对规模以下养殖场的培训力度不够。在走访调研中,群众反映最多的还是缺防疫、养殖技术。

四、理清思路强整改

(一)健全机制,夯实队伍。动员部分年轻返乡农民工加入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积极争取各级支持,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尽快制订《县官方兽医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和查处官方兽医的违规行为,不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技能测试,继续开展行业业务技能大比武,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二)规范监管,常态严抓。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以联合执法助推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局纪检组、督查督办室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实行突击检查和日常例行检查相结合,规范服务管理对象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涉牧违法行为;同时,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变被动执法为主动出击,规范执法,适时公开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吃、拿、卡、要行为。

(三)综合利用,生态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消除认识误区,变要我治理为我要治理。二是在现代畜牧业产业化推进过程中,把污染整治作为重点,在产业基地选址、规划、建设过程中,始终体现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理念,按照畜-沼-农(林、果)模式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技术相关要求,建好、用好、管好三池(沼气池或化粪池、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严格执行养殖场舍与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三同时原则。

(四)积极协调,科学规划。强化与国土等部门协调,利用国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契机,把不适宜种植业发展的二、三台土和效益低下的望天田、撂荒地从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为设施农业发展预留空间。

(五)全力争取,严格政策。一是跑部进厅,积极争取省以上国家项目的支持,缓解本级财政压力;二是严格按照国家项目政策,加大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力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兑现。

(六)多位一体,技术落地。一是制作养殖与动物防疫技术手册(宣传单、明白纸),扎实开展畜牧科技5511推广活动,利用业务工作开展、走访调研、科技三下乡等方式,加强新技术新品种宣传推广。二是利用村村响、新农通、走进乡村、政风行风热线等实时宣传养殖新技术、预警动物疫病流行趋势。三是广泛征求、制定年度畜牧培训方案并全面公示,让有技术渴求的群众充分知晓并及时参加培训。充分发挥各镇畜牧兽医站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桥头堡作用,以镇村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养殖实用技术培训。

五、合理建议推发展

(一)涉牧项目整合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畜牧项目基本都是国家惠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就要求直接到农户,而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在网上都是很明确的,养殖户都全面清楚。建议县上在研究项目整合时,一是要充分考虑整合项目实施区域是否能够容纳畜牧业、是否有业主实施;二是要考虑专项资金用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挪作他用;三是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兑付财政补助资金,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

(二)放宽土地使用政策。一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一步增强新型畜牧业经营体对自身土地(或流转土地)用于畜牧业的使用权和调配权,将畜禽养殖用地和动物屠宰、加工、仓储、办公等畜牧业相关用地纳入农业用地管理,在非禁养区、限养区和基本农田保护性耕地内,采取灵活政策,在当地土地满足畜牧业纳污能力的基础上,鼓励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二是重新划定和调整永久性基本农田范围,将土壤瘠薄、水源奇缺、种植成本高、产出低的二(三)台土、望天田从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作为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用地或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用地。

村级法治建设方案范文第4篇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九进”工作为主线,紧扣创建法治攸县的目标,坚持贴近实际抓普法,务求实效抓治理,集聚合力抓保障,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攸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贴近实际抓普法

1、认真抓好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年度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辅导制度。认真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组织发行好省编普法读本,确保公职人员人手一套。全面改进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使干部学法考试真正达到促进和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目的和效果。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健全干部学法档案。

2、着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继续抓好农村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培养村级法制宣传骨干。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编写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部门、行业、场所和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为教材,开展形象、生动、高效的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创新农村法制宣传形式,努力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3、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出台具体方案和措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坚持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同时,继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辅助作用,积极组织监所服刑劳教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

4、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培训班,以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部、国资委《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享有权利同时履行义务的对等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精心组织“法律进矿区”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服务矿山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促进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法律进工程(地)”活动,努力优化工程周边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全面推开“法律赶集”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送进集贸市场,积极为个体工商业主提供法律帮助。

6、联系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析理”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性和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组织专门班子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讲评,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以案释法的普法教材,面向人民群众进行活生生的个案教育,让大家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掌握法律知识,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依法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7、以点带面深化“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法律“九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律“九进”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强化牵头单位的责任性,发挥基层单位的能动性,按照法律“九进”的要求,着力抓好硬件设施的到位,丰富和活跃法律“九进”内容,力争在2008年底前有60%以上的单位达到全市法律“九进”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二、务求实效抓治理

8、积极启动法治攸县创建工作试点。以株洲市“法治株洲”创建活动为契机,配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适时启动法治攸县创建试点,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立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内容和具体评判标准。抓好创建工作的动员部署,把责任分解到各乡镇、职能部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会同县人大、县政协开展专项督查和视察活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9、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和领域,引导执法单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总结推介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依法治县办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参与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0、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措施,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引导基层政权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11、不断推进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生活等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力度。要针对基层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多发现象,及时、主动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以合法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集聚合力抓保障

12、巩固和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按照“法律九进”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农村、城镇社区、学校和机关单位加快“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个法律服务室建设步伐。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式、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同时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13、突出抓好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重点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调整充实县、乡两级普法讲师团,大量吸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经常性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活动。

14、扶持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为骨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的人士包括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编写法制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居(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制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村级法治建设方案范文第5篇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一是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3月份撤销城北卫生院、纱场卫生院、区博爱医院,三家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整建制并入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兴仁、刘桥、五甲等卫生资源待整合的乡镇,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实施中心医院改革。制定了全区股份制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7月份正式启动这项工作。5家股份制医院(中心医院),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审计,将全部职工股流转给政府,实现政府对医院的完全举办。三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新门诊大楼正式启用,区人民医院病房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区第六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有序推进。此外,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今年招聘人员74名,妥善安排2009级农村定向医学生19名。

2.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受益覆盖范围。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第二人民医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了城区居民受益覆盖率。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在临床的使用比例,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全面启用省新基本药物目录。按照省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申报2012年度基本药物用药计划。各卫生院年初起全面配备使用省新一轮招标基药,统一省基药平台采购;村卫生室从5月中旬起统一使用新基药目录,并由所在地卫生院从省基药平台采购。三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机制。修订了中心卫生院和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使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药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规范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普惠于民

1.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今年全区参合城乡居民967262人,参合率99.6%,筹资标准提高到320元。调整完善补偿方案,将镇卫生院300元以上可报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80%,单病种结算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完成了单病种付费软件的开发、政策配置和上线测试工作,从3月1日起,全面启动单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确定280家村卫生室为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在区内定点医院和大多数村卫生室实行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积极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二是全面启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制定了《区全面推进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实施方案》,遴选各镇卫生院(含二至八院)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生等各类卫技人员493人,组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124个,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了团队服务区域,社区责任医生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乡村医生根据服务半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片分区,合理确定了乡村医生责任区域范围。各服务团队按照职责,深入责任村参与居民健康体检,并为特别人群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2.卫生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门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全区累计建立电子档案1044512人,纳入慢性病管理147730人。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共体检164896人,体检率71.97%。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加强物资储备,抓好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在10月13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大比武活动”第一阶段比赛中,我区名列前茅。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列入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在5个镇完成1.5万人的检查任务。切实做好全国中医先进单位复核评审工作,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得到加强。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水平,骑岸、东社两家医院创建成示范乡镇卫生院。

3.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明显。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成功平稳处置省内首例霍乱疫情。扎实开展血地寄防工作。查螺总面积333.19万平方米,未发现活钉螺。疟原虫镜检1490人,其中流动人口170人。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集中开展了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5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应补种人数7447人,实补种合格7265人,补种合格率97.56%。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管理项目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区发现26例耐多药结核病人,纳入治疗与管理的有16例。配合残联对全区1051例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发药。妇幼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孕妇梅毒、艾滋病筛查列入农村基本公共卫生孕早期必查免费项目。全区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67‰,婴儿死亡率3.7‰,新生儿死亡率1.7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89%。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便民维权

1.卫生许可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全部进入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现场审核使用移动执法工具,实时上传,保证了卫生行政许可过程高效、依时、依法运作,提高了行政效能。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全年共受理许可申请220件,科室现场审核380余户次,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38份,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5份;换发(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364份,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02份,核发健康证明10453份,按时办结率达100%。已规范建立卫生许可档案211件,建立预防性卫生监督档案4件。所有许可都在规定的程序和对外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办结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了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蛋糕房、餐(饮)具消毒效果、餐饮业肉品卫生安全、“放心餐具工程”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启动了金游城、建设南路餐饮服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学习双桂芳、诚信做食品”道德讲堂。重点加强了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小餐饮单位和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小餐饮单位、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均达到100%。全区1421家餐饮服务单位(含食堂)经过量化评定达到A级的单位15家、B级451家、C级960家。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6125户次,合格5972户次,合格率97.5%,监督覆盖率100%。查处违法餐饮服务提供者127户次,有效地推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3.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成效显著。全面开展“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工作,建立完善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评定工作,完成477家医疗机构的评定工作,并制作了公示牌,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全面进行了公示。加强哨点建设,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网络建立了19家镇级一级哨点和312家村级二级哨点。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联合区公安局、川姜镇派出所、工商所、区电视台对非法行医的重点地区川姜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黑诊所”4个,均依法予以了取缔;对辖区内21个非法行医者(含四个药店)予以了行政处罚,非法行医者的信息第一时间录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始终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建立并实行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共约谈管理相对人57家,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2起,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起,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处2家。

四、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形象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学习中国好人王秀冲事迹为引领,在系统内掀起敬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风尚。韩振新、季新荣、钱雷云等3名同志荣获市医德诚信标兵称号,区第六人民医院荣获市医德医风先进集体称号。6月份,在行政中心多功能报告厅举办了“天使大爱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区各地举办了5场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树立了“白衣天使”的良好社会形象。认真贯彻市纪委召开的卫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2.推进政务院务公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纪委申报医疗机构人员招考、血务公开等区级监督项目,定期做好情况汇报。对基层单位上报的57项“三重一大”事项,已参与监督44项。规范固定资产投入管理,严格把好计划关、准入关、操作关、资金关和招标关。全年共参与监督基建工程招标10项,成交金额275万元,医疗器械招标34场次,成交金额2323余万元,累计节约资金超过300万元。此外,继续做好纪检监察预警工作,重新制作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粘贴舆情信息公示牌57张。

3.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开展“一单位一主题”活动,从小处着手,在每个单位重点解决一个行风问题或者打造一项行风工作亮点。共申报14个主题,涉及政务公开、行风评议、院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控制大处方、实施基药、无红包医院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开展无红包医院建设工作,重申红包惩处办法,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德诚信承诺,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以及出院病人函调和电话回访等日常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医务人员退还、拒收红包211人次,上交红包122人次,上交红包金额4.16万元,组织暗访3轮,排查红包线索1条,走访患者30余人,电话回访、函2500余人次。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医疗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全力组织各医疗单位参与全国联评。各单位相继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点评会、座谈会,系统内形成“人人都是评议对象,个个代表卫生形象”的浓厚氛围。8月下旬,在19个镇区组织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邀请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象参加,真实地介绍卫生工作、真诚地与社会各界沟通,真心地听取意见建议。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4次,向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各界发出行风调查表120余份,回收82份,接受意见建议5条。

五、推进卫生法治建设规范管理

1.法治医院创建深入开展。在总结近几年来“法治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和认真分析当前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2012年全区法治医院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组织有力、医德医风高尚、医疗执业守法、院务公开透明、医疗服务优良、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合理收费、医患关系和谐、社会形象良好”九项创建标准,制订了详细的考核评估细则,并将创建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和时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区各地结合单位实际,研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课题,认真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理论组和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每月学法重点、学时安排,细化和具体了有关要求。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全覆盖、分片分类培训,并组织了业务知识测试。三是强化医务工作者法制教育。举办了以提高医技科室服务能力为主的业务培训4次,对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和护理人员197人进行“三基”知识抽考,对23家医院医疗文书质量进行检查。

3.法治文化活动有声有色。6月11-20日,我局牵头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11日在城区金游城广场举办隆重的启动仪式,食品监督单位代表、食品经营单位代表现场作诚信承诺签名,同时举办食品安全大型广场咨询服务。宣传周期间,我们还在全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四进”、“你点我检”、媒体跟踪执法、知识竞赛、灯谜竟猜、有奖答题抽奖等活动。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治文化推进年”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制作板报专栏、举办知识竞赛和开展送医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以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系统创建工作为抓手,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廉政文化教育、阵地、载体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清廉、和谐、惠民”的良好氛围。

六、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1.全力化解和减少医患纠纷。一方面,切实加强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全区各医疗单位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医患沟通室”建设,落实工作场所、配置办公设施和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医务员工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沟通的方法、技巧与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培训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制度和操作规范,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认真组织开展“四项排查”工作。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区卫生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突出抓好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时期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全力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全系统上下还健全完善了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工作不到位或调解不力、不及时,导致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