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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 __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5_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x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该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 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 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工程质量承诺保证书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住宅质量保证书格式范文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格式范文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住宅质量保证书格式范文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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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监理理论;政策法规
【中图分类号】 TU721.3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2-113-03
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建设领域进行了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目标,即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简称“三控”)。“三控”中质量控制是所有控制的核心。其控制方法和手段,与其他控制目标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工程质量的好坏是整个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质量控制就是围绕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作业技术和活动来开展的,是通过控制活动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实体质量的。
检验批的出现为强化验收、过程控制提供了手段和保证。检验批是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为了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能反映出项目的质量特征,又不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分项工程划分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这种做法和产品批量生产的检验方法相一致,与建筑工程质量要求“预控”不谋而合,非常科学。从而使整个工序活动处于正常的良性状态,通过检验批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的实体质量。
做好检验批验收,是监理工作中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根本性工作,是工程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2002年1月1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下简称《统一标准》)颁布实施,在《统一标准》中对检验批验收做了大量细致的定义、解释及规定。下面我对工程检验批验收的工作内容、方法、重要性及相关知识有以下认知:
1做好基本的检验批验收的重要性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住所。它的建设是辛勤的建筑劳动者用汗水铸就了它的辉煌。这一切的一切都须从最基本的检验批开始。
1.1《统一标准》对检验批合格质量的条件作了如下规定:①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②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条件为: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强制性条文):①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③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④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⑤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从上述条文中可以看出,单位工程合格的条件必须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必须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必须所含检验批质量合格。因此检验批是构成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最基本的最小单元,如果单位工程中有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不合格,这个单位工程的质量就不能评为合格。千里大堤,溃于蚁穴,所以我们应狠抓检验批的验收工作。
2检验批的验收,首先做好检验批得划分
2.1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施工工艺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完成,需要经过若干个工序、若干个工种的配合,施工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包括天气变化、材料供应、进度变化等。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施工过程,体现不同工序、工种施工工艺特点,符合施工工艺安排。
2.1.1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施工过程。某些分项工程施工条件比较单一,检验批的检验项目可以一次完成,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如钢筋加工工程和钢筋安装工程的检验批是在该批钢筋加工和安装成后一次性的进行质量验收,并一次性的完成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都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施工,检验批的划分比较直观,容易划分;某些分项工程由多个工序组成,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中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它是由原材料、配合 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这几个工序组成,不能笼统地划分为一种若干个检验批,要按规定的方式汇总为几种不同的检验批,如果笼统地划分为一种若干个检验批,混凝土浇筑时,发现原材料或配合比设计有问题,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检验批的划分要反映工序和施工过程。
2.1.2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不同专业工种的配合。许多按工种划分的分项工程,施工中需要不同专业工种的配合,其他工种分项工程与主要工种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尽可能一致,特别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的检验批,在某一高层装饰装修和安装阶段,吊顶施工、喷淋管道施工,电气照明施工的检验批划分没有协调好,都按楼层划分,但各自都从自身的专业出发,划分的检验批的大小、楼层不一致,吊顶要封板,喷淋安装还没有试压,吊顶施工按检验批已验收,电气照明工种又来拆吊顶装灯。这种划分因没有将各工种统一考虑,执行起来非常困难。
2.1.3不能机械地理解和划分检验批。“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按楼层、施工段和变形缝等划分,但不能机械地理解,要根据施工工艺安排来划分。某栋多层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安排为:本层楼梯与上一层楼板一同浇筑,本层后浇带的另部分混凝土结构后期浇筑,混凝土分项检验批划分时没有将这些变化反映出来,以至于检验批验收时忽略了这些部位的检查验收,甚至找不到这些部位的自检书面记录,这样的划分非常教条,脱离了施工工艺安排。由于施工过程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制约因素发生变化,施工要作相应调整,此时检验批的划分也应作相应的变化,不能一成不变。某个子单位工程,建设方要求缩短合同工期提前使用,尽早获得投资效益,承包商为了赶进度,增加瓦工人数,将原分层砌筑填充墙的计划安排,调整为每层同时砌筑填充墙,此时检验批按楼层划分的,应转变为按施工段来划分,即时检查验收,保证下道工序的适时跟进,既保证了进度也保证了质量。
总之,一定要根据施工来划分检验批。好的划分不仅仅能反映施工过程,还能引导施工,实施过程精品。
2.2为了准确地控制每道工序和工种的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大、过小或大小过于悬殊;要能反映每道工序和工种的质量特征,便于取得完整的技术数据。
2.2.1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大,过大不能即时发现问题,如果检验中发现问题,返工将造成较大的损失。检验批过大也不利其他工序、工种的交接施工。检验批过大有三层含义:①检验批划分的批次较少。如某栋由主、群楼组成的建筑工程,细部子分部工程中护拦、扶手分项工程,主、群楼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群楼验收时未发现问题,主楼验收时发现临边、临空部位栏杆底下“十公分不应留空”没有落实,施工方采取了补救措施,留下了修整的痕迹;一些房间做了防静电穿线架空板,落地窗栏杆高度,在实际使用中达不到强制性条文要求,只好返工。②分项工程中需验收的内容条款较多。如石材幕墙分项工程,主要项目验收条款多达12条,一般项目多达7条,划分为一种检验批,显然不利于质量控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划分为二种检验批。
2.2.2检验批的划分不能过小划分,过小增加检验的工作量;划分过小,该检验批虽然验收完,但是其他工序、工种的配合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将对该检验批的验收内容进行二次破坏,施工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
2.2.3检验批划分的大小不能过于悬殊。由于其抽样方法用同一个百分比,验收结果可比性较差;大小过于悬殊,抽样方案,统计方法不能统一,有的检验内容不合格,要求加倍取样,其结果误差将更大。
2.2.4检验批的划分要取得完整技术数据检验批的划分要覆盖分项工程的每个部位和区段,要反映出工序、工种的质量特征,并能够取得完整的技术数据。某空调水管道系统中接入两台中央空调主机,在保修阶段使用中发现两台空调主机同时运行时,制冷效果只相当于一台主机运行的制冷量,翻阅系统调试检验批验收记录,没有反映出是两台中的任何一台或两台同时运行的系统调试验收结果。在保修阶段发现一台空调主机的空调水管路接入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如果当初分单台运行和两台同时运行三个检验批来验收,以上问题应该能即时发现,并有完整的技术数据。
总之,检验批划分的灵魂是利于质量控制。
2.3检验批的划分要便于专业验收的需要。检验批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检验批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3.1检验批划分要突出“三控制点”。检验批质量自行检查评定,是由专业质检员和班组长来完成。他们对施工过程应该很清楚,但往往忽视质量控制点、检查点和止停点(包括隐蔽工程)的设置,因为检验批质量验收要复验,相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没有“三点”不能复验,不能见证,就不便书面确认。因此检验批的划分要考虑这些因素。
2.3.2检验批的划分不能“缺项”或过于笼统系列专业“验收规范”中的分项工程已经划分,都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批质量合格即主控项目合格和一般项目抽样检验合格。如果检验批划分缺少“项目”的部分条款,尽管施工已有,也不便于验收确认。检验批划分过于笼统同样不便于专业验收,如模板分项工程,安装支架模板和拆除支架模板划分为同一种检验批就不便于验收。
2.3.3检验批划分的编号要明确无误,检验批的编号要明确无误,指代准确,防止填错表格或造成已验收的假象而漏验。有些分项工程在几个子分部中出现,如砖砌体分项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中都有:建筑电气的接地装置在室外、变配电室、防雷接地、不间断电源和备用等子分部工程中都有,划分时要明确这些区别。有些分项工程能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检验批,如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三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可有的划分将混凝土分项工程都丢掉,更不谈检验批的划分和验收了。
可见,不根据施工来划分不便于专业验收,不利于质量控制的划分同样不便于专业验收。
3检验批验收,标准应明确
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各检验批中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验收标准都有具体的规定,但对有一些不明确的还须进一步查证,例如:规范中提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仅土建部分就约有300处,这些要求应在施工图纸中去找,施工图中无规定的,应在开工前图纸会审时提出,要求设计单位书面答复并加以补充,供日后验收作为依据。另外,验收规范中提出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的条文就约有30处,因此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加强检验批管理实行动态管理,要兼顾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它不仅仅是承包方的质量控制、交接验收的需要,同时也是监理方(建设方)质量控制和验收的需要。
4检验批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是前提
《统一标准》强制条文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工程验收中,经常发现,施工单位自检表数字与实际的工程中存在较大的差距,这都是施工单位不严格自检造成。有些工程施工单位将“自控”与“监理”验收合二为一,这都是不正确的,这实际是对工程质量的极端不负责任。根据验收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要有专职的质量检查员,配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决不能以内业资料员代替质量员的工作。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坚守岗位随时配合质量员进行检验批的验收,把旁站、平行监理的概念融入验收工作中去。合格的工程质量是施工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检验是为了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再反馈给施工,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也即质量得到控制。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检验批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检验批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行报验制,并规定了报验表的格式。
工程质量报验是系统工程。施工单位报验时应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证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审时,应附有相关的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要求的资料及规范规定的表格。通过报验这一个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可全面了解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质量管理体系等一系列问题,便于发现问题,更好地控制检验批的质量,报验是施工单位要重视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郑重其事,是质量管理中的必然程序。
6检验批验收,验收人员即主体要合格
《统一标准》规定工程的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及分项工程验收应由不同层次的工程师实施验收。同理,检验批验收的记录,应由施工项目的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施工方专业质量检查员,只有他们才有权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监理工程师应为具有国家或省部级颁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才算是合法的验收签字人。施工单位的专业质量检查员,应是专职管理人员,是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固定人员,并应持证上岗。根据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是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而不是工程完成后的一次性验收,其目的是要把质量缺陷消灭在萌芽过程中,达到过程控制目的,所以必须要及时跟踪验收,验收和工程的进度要同步进行,验收和记录也要同步,施工方的自检和监理方的验收也要同步进行。决不允许补作验收,补作验收记录,致使验收失真,资料不确切,数据不可靠,甚至于把一些质量问题隐蔽或者遗留在工程中,造成质量隐患。也就是失去过程的控制的目的,这些都是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不良行为,应严格制止。
7检验批验收,内容要全面,资料应完备
检验批验收,一定要仔细、慎重,对照规范,验收标准,设计图纸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地细致的检查,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中所有要求核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材料/构配件/设备复验记录等,通过检验批验收,消除发现的不合格项,避免遗留质量隐患。
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应包括如下资料:①检验批质量报验表;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如发生);④施工记录(如需要);⑤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复验单;⑥验收结论及处理意见;⑦检验批验收,不合格项要有处理记录,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检验批质量验收,不会批批验收合格,还会出现一些不合格项。对于不合格项,一定要重视,不能对其放之任之,要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监理跟踪检查其整改结果,填写不合格项处理记录,达到验收标准后施工单位进行二次报验,二次验收予以通过,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验收意见,保证材料资料的及时、完整。检验批验收达到及时、真实、准确、可靠,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8检验批验收,监理工程师责任重大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0.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在蓬勃发展的建筑业中,建筑工程的质量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怎样保证并不断提高建筑的质量安全是每一位工程项目管理者应不断探究的课题。本文分析了当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因素,并对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进行了论述,以供同仁参考。
1.当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因素分析
1.1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法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管理。市场行为不规范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突出表现在:无证或越级设计与承建;施工单位将承建的工程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建设单位在招标中肆意压价,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企业施工,管理混乱、各自为政,严重的影响工程质量。
1.2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尤其是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措施得不到落实
①当前,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重视不足,对质量的管理过分依赖于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理单位,从而忽视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和人员安排,企业内部质量管理队伍不断萎缩、大量流失,导致施工企业内部质量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验收、自我保证、自我管理出现大幅度滑坡,从而致使工程质量无法保障。②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忽视施工规律、盲目赶进度抢时间、压缩工期、压价垫资等。导致施工单位为保证企业利润暗地里偷工减料,从而产生质量隐患。③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审查把关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和对隐患建立整改机制,没有发挥监理单位应有的作用。
1.3政府质量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有些建筑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分包工程,其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分包合同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即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材料使用方面以次充好、偷梁换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降低成本,给建筑工程留下很多质量和安全隐患。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2.1规范建筑市场,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凡是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严格审查参建单位的企业资质,查明该企业有无不良记录,是否在建设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彻底禁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活动。建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参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在工程竣工时一并检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安全、稳定、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2.2加强对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检测单位的监管
①建设单位处于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在建设单位办理监督手续时,无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不予办理;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以及建筑节能的重大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处理方案,必须重新报审。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通过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可使勘察、设计质量有保证,确保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②为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为每项工程施工现场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资料员,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应按项目类型和规模,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平配备上述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进场原材料是否先试后用,实体检测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标准,施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逃避质量管理工作,未严格按照质量施工规范施工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③对于监理单位,同样要求其按项目类型和规模,配备相应的总监、专业监理及监理员。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分包单位人员和资质进行审批,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及构配件进行严格的报验审批。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及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审查,并完善自身的监理资料。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监理资料及监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对监理资料缺失、没有履职到位的监理单位应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④对于设计单位及勘察单位,首先应审查单位资质有无超范围经营。其次,要求其对每项工程项目配备固定的设计人员及勘察人员,避免因人员流动性过大,而造成验收签字流于形式。⑤对于检测单位,除对其资质及经营范围审查外,还要检查其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检测报告作假的情况,应对其严肃查处。
2.3规范见证取样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保证试样真实可靠,材料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严格检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有关资料。不定期抽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执行情况,核查见证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对违反见证取样检测有关规定的要下发问题处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4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测
监督检查中要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科学定量分析其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配置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混凝土快速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等结构质量检测设备。特点是快速、准确、智能、便携,非常适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科学数据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判定,实现由人工定性判断向仪器定量检测的转化,维护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加强监督检测,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控制。
2.5严格竣工验收监督,把好备案关和交付使用关
(1)严格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审阅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查质量控制资料、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验收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抽样中所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整改报告;(2)严格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参加人员是否到位,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工程质量,查验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数量,通过严格竣工验收监督,可确保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3.结束语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一个繁琐的工作过程,涉及在其中的人员和设备,材料很多,这就要求在我们在每一个环节中进行质量管理,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才能保证建筑产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控制; 监理;
Abstract: At present, in the countries economic continuously developing process, as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always occupied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and the quality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the process also cannot be ignored, therefore, supervision serves as a key role.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control and supervision of connotation,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to strengthen supervision of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control method, in order to better ensur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available for reference to fellow.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control;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在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作为建筑行业始终是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质量问题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当中也是不能忽视的,因此,监理就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而工程监理在建筑行业的发展当中主要就是解决质量管理的关键因素,主要任务就是在工程的建设当中控制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和质量以及进度等方面,从而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认真研究其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概述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是指致力于满足建筑工程质量要求,也就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满足建筑工程合同、规范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建筑工程质量要求主要表现为建筑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目的是:为建筑工程项目的用户(顾客、项目的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工程和服务,令顾客满意,
关键是建筑工程项目的过程和产品的质量必须满足建筑工程项目的目标。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意义分析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众多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工程项目质量是建筑产品的生命,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但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而且还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质量不仅与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有关,而且与社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密切相关。国民经济的增长是以质量作为基础的,没有质量的增长不仅毫无实际意义,而且会给有限的资源带来极大的浪费。建筑工程质量是国家民族素质、科技水平和经济水平的综合反映工程建设活动有其自身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有其
自身的客观规律。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国家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法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对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和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各方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工程质量的好坏,是建设工程形成中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从这一意义讲,能否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并提供优质服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世界上能够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具有社会责任心、充满生机和积极进取民族精神的国家。
三、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的方法分析
1、制定明确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理任务后,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建筑建设工程的概况针对工程特点,按照《建筑法》和《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体系,编制具体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明确监控的目标、标准。
2、建立完善责任制度。监理的最终目标就是抓好建筑质量,经常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于责任制度不完善,监理不到位,导致建筑商偷工减料而导致。完善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是做好建筑质量监理的根本。因此,监理单位要根据监理质量的目标,完善制度.协调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3、提高监理队伍的索质和工作能力。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有较高素质,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部门人员的素质,政府管理部门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予审批,对固定人员少于规定的0%和建制上不符合规定的不批准为监理单位。此外,监理单位本身要作好人员配备和搞好培训工作。
4、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确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但在目前的监理实践中,由于建设行为不规范、监理人员不足等现象的存在,越来越多的业主、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愈来愈强调旁站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几乎是事事要求进行旁站监理、自始自终都要求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他们在巡视或检查工地时,一见不到监理的影子,就说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理工作不到位。旁站监督是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旁站监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建设工程现场实践经验,对所监督的施工过程所采用的方法和过程有透彻的了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心中有数,能做到预控管理。例如打桩工程,要了解桩的混凝土标号、配筋率、承载力、接桩方法,桩头的保护措施、桩脚的构造形成、横截面、桩长、地质资料等情况,在打桩期间,监理人员要作记录和测试,如桩锤重量、桩锤落距、贯入度、深度等,根据这些记录,监理人员要分析打桩的情况和打桩后桩的质量,如果现场发现问题,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5、现场巡视。现场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它不限于某一部位或过程。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信息和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具有多次轮回性和目标综合性的特点,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因素的状态
6、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理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作为工程质量的关键程序,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同时是不可避免的重点,质量监理的任务是对工程实体进行连续性的监视和验证。发现偏离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情况时及时反馈,要求企业采取纠正措施。严重者责令停工整顿。从而促使企业的质量活动和〔程实体质量均符合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实施质量控制监理是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手段。
7、加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当分项、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齐全的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认为满足验收条件后,组织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监理人员要及时出示书面处理意见,督促施〔单位及时返厂处理,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拒不改正,将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的,建议相关部门进行依法给予处理,严格检查把关,以确保竣工工程质量。
四、结语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是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因此,只有在建筑施工全过程中做好质量监理工作,建筑质量才能有根本的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国计民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性,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尤为重要,而做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就从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及其监理内涵出发,分析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的实际意义,并提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理的方法.以期更好地确保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戚振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M].机械t: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