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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应急管理体系;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练
1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来应对
公路工程的应急管理需要通过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综合性的建立科学应急处理机制,其中需要考虑到工程的地质情况、气候情况以及危险源分布和交通地理条件等多种要素,同时公路的应急指挥工作也需要由专门的机构来加以管理,包括救援人员、救援物资以及救援工作的开展等。在保证救援管理体系能够符合规范要求后再通过整体的统筹规划来科学的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这样也可以保证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公路工程周边的地质条件复杂、桥梁多为河道施工以及气候多变等情况还需要采取针对性的应急管理措施,其中要建立起专门的救援管理小组和救援方案来加以应对,并且公路沿线周围还要部署相应的救援物资以及救援通道等,这样在结合当地的消防、医疗以及公安等部门来统一的进行部署,相关责任领导也要对统一行动进行分级管理,从而保证救援工作能够更好的协调。此外,在救援应急机制中还要利用先进的科学设备和技术力量来对现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并且通过专业的科技人员来对现场进行分析,从而准备的找出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事故可能发展的趋势进行准确的预测,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预防和控制,这也是建立科学高效应急处理机制的主要途径。
2建立完善的救援方案并且做好部署工作
公路应急预案的建立需要明确应急救援的具体范围,在进行准备的过程中还要对不同的应急情况作出细致周密的安排,从而能够保证及时的开展救援工作。而在针对重大事故的应急上还需要尽量的保证应急工作有序的开展,并且最大限度的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才能够更好的降低因事故产生的生命财产损失和不可预知的恶劣后果。由于事故灾害发生时有着不可预知性,为了更好的保证各种类型预案证件的整体协调性,达到解决事故的目的,还需要将应急预案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其中应急救援预案需要以公路工程的基本特点为基础,并且将不同的责任划分为具体的流程,工作进行时还要通过不同单位的相互配合来加以协同进行。在发生事故后,还要及时的调配周边的不同单位和部门来进行协调救援,从而保证能够第一时间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另外,专项的应急救援方案也需要保证在整体救援预案的基础上来参照公路建设单位的特点来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其中项目的应急装备以及应急队伍也要及时的保证能够达到标准的要求。特别是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也要规范清楚,同时预案中针对重大的事故还要对不同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要求,保证工作能够服从整体的应急救援预案要求。
3做好应急救援的实战演练质量
应急实战演练是保证提高应急质量的重要措施,其中需要对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措施的可靠性进行检验,进而保证应急措施能够达到规范要求,并且应急演练也是检验应急预案措施的主要途径,对于提高应急领导者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不同部门之间在实战演练中要不断的提高相互的协调性,并且熟悉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这样也可以更好的提高应急救援的质量。
3.1对事故产生的特点进行分析并且树立典型来进行务实演练。应急救援演练中需要根据不同的环境来确定不同的演练内容,其中不同时期以及不同的项目来确定危险存在的特点,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试试救援演练,比如在进行项目施工的初期,如果有天气原因产生的事故,那么还要对当地的跳棋条件以及洪水等汛期进行掌握和了解,相关单位部门还要组织人员进行防洪和汛期的演练,这样在加强单位的翻红意识后,在发生事故后也能够更加及时的应对。同时,项目建设的中期还需要演练部门来对隧道的差距进行相关的防护作业,其中隧道的坍塌是事故的主要因素,在施工时要更加注重事故产生的原因从而采取相应措施来加以控制。而相关单位还要分阶段、有代表性的组织防洪和防高空坠落等演练,在这样的情况下,防洪演练就可以更好的避免在发生事故时产生事故的几率,这样在进行建设单位防洪意识提高后,各项工作中也可以深入的了解到事故防范的重要性,从而更好的提高应急救援保证工作在防护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3.2应急救援演练的主要流程和关键点
3.2.1应急演练需要参照具体的流程来进行,其中应急计划的制定是第一步,同时还要建立起演练策划小组,再确定应急演练的时间、地点、演练方案、培训人员,而后再进行工作的检查和实施,从而保证演练的科学性。应急救援演练可先进行桌面演练,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桌面学习和演练,使各应急人员掌握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寻找各环节中的不足进行改进。桌面演练之后可将各应急救员小组分组进行专项演练练习,如通讯组要强化如何上下沟通协调、如何报警、表述;医疗救护组要懂得医疗救护的常识性问题,如何进行包扎止血等,待各方面条件都成熟了就可以将各分项动作进行有机的组合了,进入实战演练阶段。
3.2.2应急救援演练的关键点。a.实施方案的策划和制定。应急演练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应结合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件类型、可能发生事件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策划和编制,主要作用是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的整体效能。b.演练人员的培训。应急演练前,首先应做好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入场人员,要全面系统地进行人身伤害、火灾、中毒、危险品等急救、自救和互救知识的教育培训,利用多媒体播放各种类型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演练等,并下发各参建人员应急演练手册,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对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物资使用、应急上报流程、逃生路线、紧急集合地点、报警电话、急救方法等进行重点的指导和培训,使得发生应急情况时全员能够按照既定的计划、预案等进行科学、合理的抢救或逃离,保障人员在施救的同时保护好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次生的灾害和事故。为了更好的确保公路工程的安全性,还需要不断的对应急救援方案和体系进行改进,并且不断的优化应急救援方案,提高应急方案的可行度,通过实际演练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应急救援的认识。管理人员也要不断的增强应急技术、资金的投入,从而更好的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急演练工作是锻炼队伍、检验预案、建立应急机制、教育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和处置能力的重要途径。今年安排的演练将作为2020年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新《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对应急演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立足实战,制定方案
要按照预案编制导则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脚本,立足实战、认真谋划、仔细推敲,演练事故制定要贴合实际。
三、落实经费,做好保障
落实演练所需经费,做好物资、装备、车辆等一切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同时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密切配合,建立抢险、救助、监测等多部门联动机制。
四、按时演练、认真总结
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演练计划及安排的时间,开展演练,演练完毕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演练相关资料及计划、总结报送局安全科备案。
五、具体工作安排
1、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应急演练工作进行统一协调落实,各项演练活动应统一指挥下实施,参加人员要严守演练现场规则,确保演练过程人员安全。
2、建立安全应急网络体系,由专人层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做到宣传教育、应急培训、日常管理“三统一”。
3、营造宣传氛围。让每个人都充分了解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其次,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电子荧屏、宣传展板、安全培训等进行宣传教育。
4、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宣传。为了进一步落实对突发事故及易发事故的警惕性,对所在的员工集中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教育宣传工作,增强员工防范意识。
六、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
1、局属各单位要重视演练工作,使演练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依照相应的预案,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演练计划方案,做到克服困难、合理安排,认真把演练工作完成。
2、应急演练要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的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技能。
【关键词】 地下空间;应急指挥;事故灾害
一、应急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体系的概念
安全管理体系由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制度体系组成。这四大体系相辅相成,共同作用。应急指挥体系就是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实现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分别处理,提供紧急求援服务,为公共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的体系。该体系通过集成的计算机辅助系统,形成跨部门、跨专业,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联动体系。
(二)应急指挥体系的功能
应急指挥体系的功能是能实现紧急突发事件处理的全过程跟踪和支持,包括突发事件的上报、相关数据的采集、紧急程度的判断、实时沟通、联动指挥、应急现场支持、领导辅助决策,借助各种高科技通讯手段,及时布达,保证应急的各个部门反映迅速,行动有效。
(三)应急指挥体系的重要性
紧急事故的处理不同于处理日常业务,它需要一套能根据紧急事故的大小,在应变阶段协调、整合、指挥、调度、布署各种不同的救灾资源且具有共同组织性结构及标准化处理原则的应急指挥体系才能降低紧急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应急指挥体系确定了与应急救援相对应的部门人员以及各部门的职责,使得当发生事故时,在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各个部门都能迅速协调起来,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将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到最低限度。
二、城市地下空间应急指挥体系研究
(一)城市地下空间应急指挥现状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的应急指挥体系都是包含在应急救援体系里的,并未单独成为体系被列出来。有的单位应急指挥体系甚至还停留在框架总则等早期阶段,还没有得到具体事件的验证;有的应急指挥体系的人员组织框架刚刚明确或建立,缺乏足够的事件驱动优化完善;信息系统没有互联,不能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共享;应急管理部门分割,直接影响了应急指挥机制的顺畅和有效;应急指挥操作性不够强,应急管理模式与应急指挥体系缺乏磨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演习培训较少。
(二)城市地下空间应急指挥体系设计
应急指挥体系的设计要求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现场指挥部的设立;现场指挥官的职责和权利;指挥系统(谁指挥谁、谁与谁配合、谁向谁报告);启动应急中心的标准;现场指挥部通讯网络的建立;启用现场外应急队伍的方法;事态评估与应急决策的程序;针对事故不同的严重程度而定的响应级别;事后控制和现场的恢复。
1.城市地下空间应急指挥体系信息系统设计。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是各种高科技技术的合理集成,形成统一体,各子系统完成各自功能,并与其它子系统关联,完成整体设计目标。
2.城市地下空间应急指挥程序设计。应急指挥程序的制定是保证当事故灾害发生时,指挥部门能够及时地做出反应并有条不紊地开展指挥工作和救援工作。主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发生紧急突发或重大事故时,值班体系接到报警,将信息上报到相关指挥机构,在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有组织、有秩序的开展处置、救援工作。
(2)发生紧急突发或重大事故时,总指挥根据事件的重大程度决定是否进行外部报告,并同时启动场外应急队伍。在总指挥未到达现场之前,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由第一副总指挥自然任命为总指挥,行使总指挥权力,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的救援情况;如第一副总指挥未到达现场时,由第二副总指挥自然任命为总指挥;按此排序,依次顺延;二是特殊情况时,总指挥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及状态,任命适当人选为现场临时总指挥或现场负责人负责紧急突发或重大事故的处理;三是指挥部各成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均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四是现场如有更高一级领导或政府部门在场,则所有人均应配合更高领导或政府部门工作,听从现场指挥,协助相关工作。
(3)事故处置完毕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案例分析
中关村广场,是国内首例超大规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通过对中关村大广场型地下空间的调研,结合其组织体系,设计与其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指挥体系。
(一)基本应急指挥体系架构
基本应急指挥体系是指与中关村大型地下空间总预案配套的应急指挥体系。在此指挥架构下,实施岗位责任制,对指挥体系架构内的组成明确界定其职责和任务,不因人员的变动而改变其职能。指挥体系架构具有弹,可根据事故大小、复杂程度和应对处置的需要,增加和缩减组成部分,但其职责和功能不予改变。
(二)应急指挥体系的业务流程
根据制定的城市地下空间事故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的协调机制和流程(如图所示),完善的指挥流程应当包含一个由接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理、应急响应、协调指挥、应急结束等五个程序组成的指挥平台。
(三)应急指挥体系支持附件
在原有的通讯联络附件和各种设备的基础上,增添新的软件和设备,完善各种服务于应急指挥的资源,对指挥体系实施过程起到辅助和促进推动的作用。(1)组态软件iFix:该软件能够监测到各个监控点的实时情况与数据,并对各种情况及数据进行集成和分析,便于各级指挥及时恰当作出部署,并且能够在已获得的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统计与分析,为未来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参照。(2)短信设备系统:实现多用户的短信接收和发送功能,便于人员的指挥调配及其他人员的紧急疏散。(3)手机信号检测仪器:监测进出地下空间人员的位置及进出情况,有利于各级指挥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调控。(4)救援监测定位系统:使各级指挥人员迅速定位事故发生的地点和方位,及时到达事故发生现场。(5)地理信息系统工具:使指挥人员更加了解整个地下空间的结构和布局,对各种物资的运输、人员的疏散等救援辅助工作做出正确合理的指挥。
四、结论与建议
城市地下空间应急指挥体系是应急救援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完善的应急指挥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灾害带来的损失。城市地下空间应急指挥体系的建立需要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对城市地下空间的整体安全给予重视,在灾害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紧密配合,发挥合力。加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应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以保护城市地下空间这一珍贵资源,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总体防护水平。
参考文献
[1]孙鉴坤,陈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的设计与分析.科技广场.2006(10)
[2]吴宗之,刘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及预案导论.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3
一是突出重点,针对性强。《九条规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在归纳总结近些年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从企业落实责任、机构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情况告知、停产撤人、事故报告、总结评估等九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定,突出了应急管理的关键要素。
二是依据充分,执行力强。《九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都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和部门规章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九条规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九条规定》以总局局长令形式,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三是简明扼要,便于熟记。《九条规定》的内容只有425个字,简明扼要,一目了然。虽然有的要求被多次提及,但散落在多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之中,许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够熟悉。《九条规定》把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应该做、必须做的基本要求都规定得非常清楚,便于记忆和执行。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九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逐条说明如下: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8条有关要求。
解读: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这已经被我国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实践所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负责,而不是仅仅负责某些方面或者部分环节;必须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全程负责,不能间断;必须对应急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规避、逃避。《安全生产法》及《九条规定》对此进一步明确重申和强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应急管理责任及其配置、分解和监督落实的工作体系,是保障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制度体系。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才能做到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才能更好地互相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真正使应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因此,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最为重要的途径。
在实践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管理的状况不同,其应急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在责任体系中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这是所有企业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中必须具备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些手段,最终达到层层落实应急管理责任的目的。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条、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2条有关要求。
解读:《安全生产法》新增的第22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分项职责中有4项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第79条对高危行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出应急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需要企业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予以充分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人员,是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在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将设置应急救援机构作为一项强制要求。
应急管理机构的规模、人员结构、专业技能等,应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为了保证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能够适应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应对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演练,使其适应工作需要。对于企业规模较小,设置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确实有困难的,《九条规定》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企业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但必须指定兼职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应该具有与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相同的素质和能力,能够承担企业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并在企业发生事故时具有相应的事故响应和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4条新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主要是考虑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予以强调。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建立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是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身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制定的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是保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开展工作最直接的制度依据。企业要强化并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三、必须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0条、第76条、第79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6条、第27条有关要求。
解读:《安全生产法》第76条规定,“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6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重要基础设施运行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高风险油气田勘探与开采、核工业、森工、民航、铁路、水运、电力和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有效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国务院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以上规定均对企业建立救援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
企业建立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援与处置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考虑到不同行业面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差异,大中小各类企业的规模不同,《安全生产法》中并没有把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作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强制性义务,除了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强制要求的高危行业企业,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只作政策性引导。在无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下,应与邻近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够有专业救援队伍到场开展应急处置。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是开展应急救援不可或缺的保障,既可以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又可以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必须在平时就予以储备,确保事故发生时可立即投入使用。企业要根据生产规模、经营活动性质、安全生产风险等客观条件,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原则,有针对性、有选择地配备相应数量、种类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同时,要注意装备、物资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安全生产法》第40条明确了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总局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中,明确提出了设立监护人员、加强监护措施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对于保证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特别是作业人员的安全十分重要。所谓专人,是指具有一定安全知识、熟悉风险作业特点和操作规程,并具有救援能力的人员。监护人员要严格履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职责,包括监督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处理现场紧急事件,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援,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四、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7条、第41条、第78条有关要求。
解读:原《安全生产法》仅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了规定,没有规定企业的这项职责。新《安全生产法》增加的第78条对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由于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对其他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要对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开展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估,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综合的分析、判断,掌握其危险程度,针对危险因素特点和危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或者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评估的结论,对于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演练、装备物资储备和救援指挥程序等全环节的应急管理活动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应当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按照《国家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应急预案体系”的规定,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各预案之间应当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其整体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综合性的,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制定的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与综合性应急预案相衔接,确保协调一致,互相配套,一旦启动能够顺畅运行,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企业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能够身临其境积累“实战”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相互协作、配合。同时,通过组织演练,也能够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若企业关键、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演练活动,并考虑增加演练频次,使相关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应急知识,提高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法》中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明确规定为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坚决纠正重演轻练的错误倾向,真正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教育公众。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26条关于演练次数的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
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是加强应急知识普及、面向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和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手段。应急处置卡是在编制企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车间、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因素及可能引发的事故,按照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的原则,做到关键、重点岗位的应急程序简明化、牌板化、图表化,制定出的简明扼要现场处置方案,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可以简便快捷地予以实施。这一方面有利于使从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另一方面方便企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5条、第55条有关要求。
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第25条中明确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当包括的内容,增加规定了“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熟悉从业人员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两方面的内容。事故应急知识是应急培训的重要内容,从业人员掌握了这些知识,可以在事故发生时有效应对,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应急处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岗位从业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避险逃生,对于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岗位从业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响应者。加强岗位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特别是加强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就、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既是全面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要求,也是有效防止因应急知识缺乏导致事故扩大的迫切需要。
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以全面提升岗位从业人员应急能力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设置培训内容、严格培训考核、抓好培训落实。要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全面落实应急培训主体责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确保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切实突出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岗位从业人员应急能力。
针对实践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落实、不规范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安全生产法》第25条在修改中专门增加规定,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企业要将应急知识培训作为岗位从业人员的必修课并进行考核,建立健全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应急培训与考核制度,确保应急培训和考核效果。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实行企业与员工在应急培训考核上双向盖章、签字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切实做到企业每发展一步,应急培训就跟进一课,考核就进行一次,始终保持应急培训和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2条、第39条、第41条、第50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4条有关要求。
解读:企业的生产行为多种多样,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对于从业人员来说,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企业有义务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险情处置要点等。这一方面有利于从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应急处置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另一方面也是从业人员知情权的体现。因此,本条规定了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企业应当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如实告知是指按实际情况告知,不得隐瞒、保留,更不能欺骗从业人员。
在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场所或者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可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所处环境的危险,提高注意力,加强自身安全保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企业在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设立明显标识,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安全警示标识的标准,如《安全标示》、《安全标示使用导则》、《安全色》、《矿山安全标示图》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国家安监总局还建立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这些标准和制度都是企业切实履行本条规定义务的重要依据。
关于逃生通道畅通,这是实践中血的教训总结出的结论。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建设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设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规范;有的虽然设了紧急出口,但没有疏散标志或标志不明显;有的疏散通道乱堆乱放,不能保证畅通,发生事故时从业人员无法紧急疏散。也有一些企业出于各种目的,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致使发生事故时从业人员逃生无门,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安全生产法》第39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这就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在建设时就要考虑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出口应当有明显标志,即标志应在容易看到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清晰、规范、易于识别。出口应随时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有碍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七、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52条、第55条有关要求。
解读:《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如果继续作业很有可能会发生重大事故时(如矿井内瓦斯浓度严重超标),有权停止作业;或者事故马上就要发生,不撤离作业场所就会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由于企业活动具有不可完全预测的风险,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有可能会突然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此时,如果不停止作业或者撤离作业场所,就极有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因此,必须赋予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停止作业以及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这是从业人员可以自行做出的一项保证生命安全的重要决定,企业必须无条件落实。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如何判断“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采取什么“可能的应急措施”,需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来判断。从业人员应正确判断险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行使这一权利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因此,应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使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应急管理知识,提高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技能,不断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八、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80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6条有关要求。
解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应急处置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组织本企业事故的抢险救援。企业负责人是最有条件开展第一时间处置的,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又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事故的特点,其迅速组织救援,避免事故扩大,意义重大。在开展先期处置的过程中,企业要充分发挥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根据需要及时划定警戒区域,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同时,企业要立即报告驻地政府并及时通知周边群众撤离,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安全、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如实报告。这里的“规定”是指《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对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时限、程序、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按照要求,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企业概况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企业负责人应当将这些情况全面、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以免影响及时组织更有力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2条有关要求。
解读:落实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的一个重要体现,《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总结和评估制度,并对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应急处置作出评估结论。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对应急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关于财力及物资保障方面的要求对企业开展应急投入和应急准备具有指导作用。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主体,必须强化并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关于安全投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与救援的各方面要求。企业应当确保应急管理所需的资金、技术、装备、人员等方面投入,应急投入必须满足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且必须保障紧急情况下特别是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的应急投入,确保投入到位。企业要针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强化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加强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应急准备,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巡视检查、做好物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情况,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详细总结相关情况,并按照要求向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
以上工作内容,企业需按年度进行总结评估,并通过总结评估不断改进、提升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关键词:机械制造;预案;编制及实施;探讨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科技、国防提供技术装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当前,全球正加速从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过渡,机械制造技术水平的提高与进步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技、国防实力产生直接的影响,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我国机械制造及装配行业发展迅速,制造业不断向精密化、柔性化、智能化、集成化、全球化方向发展。随着对技术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可以更好地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和伤亡。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各项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具体操作步骤,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事先做出详尽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纲领。
一、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的编制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均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实施提出了要求,从事机械制造及装配行业的相关单位,也为了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特别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为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机械制造行业持续、稳定生产,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机械行业尽管编制了各自的应急预案,但就编制情况看,目前尚存在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如下: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没有具体要求,根本就没有一个规范性的制度要求,仅仅是口头安排,甚至是单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预案编制人员不具备编制预案的基本条件,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由于对机械制造生产实际情况不够了解,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从而造成编制的预案可操作性差;很多企业的应急预案是按上级公司的范本或者模板进行套用,还有的是从同行业其他单位复制过来,照搬照抄,不符合本企业实际;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程序不具体,为了追求大而全,甚至把一些无关内容也写进去,行文繁复,格式混乱;审查、批准程序流于形式,无上级领导的签字或者为了简便,直接用电子签字代替。
二、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分析
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的实施主要包括:对本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内部学习、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对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同时,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定期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依据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预案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修订意见;结合企业变动情况及国家政策要求,针对本企业应急预案执行和实施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做好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设施,建立物资使用档案,并定期检测和维护;如果企业发生事故,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工作。
企业一旦制定了应急预案,会按照本单位相关要求,组织一些相应的实施工作,落实应急预案。但是由于对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落实方法不当等,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不足,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具体表现主要如下几个方面:
1领导对应急预案的认识存在不足
通过与单位领导交流,个别领导或者人员的潜意识当中心存侥幸心理,认为机械行业不会发生重大事故,用不上应急预案,即使是编写了,也会把编写好的应急预案束之高阁,更无从谈起预案的实施工作。
2对预案的培训学习不够,对应急人员的培训、考核形式化
应急预案是一项全员都要学习和参与的工作,必须要做好培训教育工作,让其了解和掌握相关救援知识,但是同过查阅职工的学习记录,有个根本就没有或者记录潦草,现场询问逃生路线无从回答;通过询问发现,大多数职工不知道本工作岗位存在风险。说明培训工作普遍存在落实的不到位现象。
3应急准备不足,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维护不足
应急物资的准备及良好维护,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保证,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为了工作方面或者生产一时需要,存在应急资金的占用、挪用情况;同时,还存在应急物资配备不足、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如果现场没有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碰到险情,将延误战机。
4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简单
大多数企业均不同程度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但是发现很多没有相关领导签字,且大多数没有按照计划进行演练,出现漏项或者缺项情况。
5现场应急演练不足,应付了事
为了应付工作,多数预案演练采取桌面演练,即使有练,过程也过于单一、简单化,针对性不强,如企业的防火演练,在厂门口偏远地带,点燃一堆火,找几个人拿着灭火器灭掉,然后拍几张照片就完事。
6预案没有做到定期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