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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开展,现将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三项制度”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宣传法规股,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各股(室)、中心、队负责涉及本股(室)、中心、队业务范围内的“三项制度”开展工作,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类别、金额、对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有重大影响、社会影响等情形,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编制完成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二、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监督举报等。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强化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购置了五台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设备管理,制定印发了《执法设备管理规定》。四是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开设了行政复议公开栏目,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截止到今年10月,我队共处理违法案件立案45件,结案40件,我队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件,已结案40件。查处林业行政违法人员40人,其中违法单位法人35人。1-10月份合计没收木材(杂栗木树)25.003吨,云南松木材15.6365立方米;处罚林地面积47994.10平方米,罚没款收入685774元;野生动物案件1件,罚款100元;合计罚款(含木材变价款)3086084.62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 ?
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规范。
由于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实行“三项制度”时间不长,缺乏经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环节无章可循。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三)有的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认识不到位,认为环节太过于复杂,工作太繁琐。
四、下一步解决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118号)、《云南省入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要求,结合州、县《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夯实责任,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提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种苗违法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诚实守信、依法从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林业局结合各级“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林木种苗联合执法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为确保本次活动开展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并5月18日在全局范围内相继召开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启动大会、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局长在会上就如何开展好此次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宣传贯彻《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营造依法治种工作氛围
加强宣传,切实做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加强自身队伍法律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发放《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读本,做到全局职工人手一册;二是利用端阳花市、赶集日、果蔬批发市场、苗木集散地、气象平台、网络、微信宣传平台,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据统计,全区共组织了2次集中宣传活动,编印《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宣传册达2000本,宣传单5000张,各类苗木种植读本1000余册,悬挂横条幅10多幅,发送气象平台信息2条,受众人群30多万人次。
三、加强种苗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工作,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管理
自2018年5月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以来,共查处2起种苗违法案件(销售无质量检验证书林木种苗案、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案),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有力地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
雨季造林期间我局组织种苗、森防、绿化等部门对全区6个乡镇的5家林业工程造林中标企业使用的苗木不定期开展圃地和造林地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一签三证” 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对全区所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清理并注销了40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家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苗木生产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对抽取的8家苗木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未发现行政审批不合理,企业未按照许可规定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经验做法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活动开展前期要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召开好活动动员大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下发活动方案到乡镇街道,做到部门协调互动,广泛宣传好活动内容;
2、活动开展过程中,主要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为突破口,同时接受举报监督的形式,进入苗圃实地针对种苗、森防、野保、林政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
3、活动开展后期,做好经验总结,宣传报道,档案收集,做到举一反三,指导今后的林木种苗执法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更多的是不足:
1、种苗执法力量薄弱,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完善和提高;
2、缺乏执法实践,林木种苗执法纸上谈兵,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执法程序不清,无法独立完成调查取证,法律文书的制作;
3、没有种苗执法专项经费,没有执法车辆,缺少行政执法基本条件。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目前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现状,我区将继续大力抓好林木种苗执法工作:
1、争取各级领导对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争取执法经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执法有人,查案有力;
2018年,天保中心在局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实施局职代会精神,认真做好天保二期工程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2018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天保办工作完成情况
为了做好今年的天保工程工作,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单位领导班子积极统筹谋划,协调完成省厅和国家林业局的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考核管理办法,层层签订包保责任状,落实包保责任。通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
1、对全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134249公顷,7个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处等实施单位,15个管护站和相关责任人员层层签订了管护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
2、由天保办牵头,局各部门、科室积极协助、配合,认真做好了天保二期工程各项数据统计、核查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等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率达到了100%;做好了2018年上半年全局管护工资审核工作;组织天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完成了局天保工程3047名人员详细信息录入工作;完成2017-2018年度森林改造培育项目改造培育作业设计呈报工作;完成了森林管护站管护用房的验收工作。
3、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相关通知精神,单位组织各科室骨干人员,在局各部门的配合下,先后完成了《白石山林业局天保工程二十年工作总结》、《白石山林业局2017年度自查及调研报告》、《白石山林业局2017年度天保二期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检报告》等。
二、安全工作
为加强上半年我处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安委会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领导积极配合开展,对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组织,使安全工作开展得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由于我们准备充分、布置周详,使我处上半年工作一开始就步入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轨道,并积极响应我局安全部门的号召,较好地完成了安全包保指标工作。
三、林政执法工作
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森林保护处管护大队、林政科和木材检查站严格按照吉林省林业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宗旨,以打击和遏制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为重点,结合实际,严格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发挥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各项职能,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管理水平、尽心尽职做好各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管护大队在2018年4月1日前积极查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监督各林场、森林旅游管理处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查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2、4月1日起,省林业厅不再委托我局林政处罚权,管护大队和各管护中队的工作重心由林政执法向全面管护转变,管护大队积极做好与森林公安分局的林政执法交接工作。
在完成交接工作后,管护大队建立健全了各项报案制度,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报案登记表,要求各管护中队制定各项管护职责,做到管护人员按时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案,填写报案登记表,并及时向管护大队进行汇报及备案。4月中旬,完成了对省林业厅的林业行政案件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此项工作已向森林公安分局进行了交接。(推荐访问WWw.HaOWOrD.CoM)
按照《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年第10号)有关规定,结合全市第二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市政府采取重点考核、实地考核、书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和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评议。现将考核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
年度,我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狠抓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突出成效。一是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具体,职能发挥充分,组织保障到位;二是法制宣传培训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行政决策制度更加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决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认定、审核、备案职能发挥充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及时、认真,确保了政令畅通,制度建设更加规范;五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县域推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显著,行政管理体制更加顺畅;六是全面落实科学、规范、文明、和谐执法指导意见,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执法作风进一步端正,行政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七是政府层级监督力度加大,监督渠道畅通,作用发挥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年度,各单位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能力不够;二是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论证不够,个别单位在决策中法制论证审核不充分;三是部分行政执法行为仍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自由裁量不准确等问题;四是审批后监管力度薄弱,仍然存在只批不管或批管脱节等个别现象;五是部分单位对考核评议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自检自查走过场、分析总结不全面、备检材料不详实等问题。
三、考核结果
经考核,优秀单位有(排名不分先后):萨尔图区人民政府、肇州县人民政府、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大同区人民政府、龙凤区人民政府、林甸县人民政府、肇源县人民政府、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岗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林业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方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科学技术局、检验检疫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
关键词 森林公安建设;现状;措施;成效;宁夏彭阳
中图分类号 F326.2;D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1-0174-01
近年来,彭阳县始终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以争创一流森林公安队伍,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宗旨,全力支持森林公安基础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保增长、保安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县林木保存面积累计达到13.04万hm2,森林覆盖率24.8%。现将彭阳县森林公安建设现状、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总结如下。
1 彭阳县森林公安建设现状
彭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隶属彭阳县林业局管理,现有民警16人,其中公务员7人,治安民警9人,主要负责全县林木管护,毁林案件的侦查,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该所于1998年、2008年、2009年3次被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5次荣获市、县先进单位称号,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先后3次检查考核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2 主要措施
2.1 逐步改善办公条件
“三基”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彭阳县公安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4万元,同时自筹90多万元,建成近800 m2的派出所办公楼,民警人均办公面积达到60 m2,结束了派出所全体民警拥挤在40~50 m2办公室办公的历史。同时筹集资金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硬件建设完全达到标准化公安派出所要求。
2.2 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先后购买警用汽车3辆及警用摩托车2辆,对金盾网和互联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开通了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系统。目前,办公设备、单警装备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2.3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在队伍建设中,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抓工作、带队伍的重要任务,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
2.4 充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
彭阳县森林资源点多、线长、面广,民警工作超负荷运转,警力不足与资源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2008年,从林业系统和退伍军人中择优录用了治安协管员,并经过岗前培训,办理了林业行政执法证,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2.5 严格贯彻落实“五条禁令”
采取悬挂“五条禁令”、签订责任书、警示教育等形式,将单一的工作监督延伸到对民警8 h以外的监督,做到了单位抓、社会管、家属促,防止了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事件的发生。
2.6 认真落实警车管理规定
制定了警车管理办法,3辆警用汽车和2辆警用摩托车严格做到了“警开、警用、警管”,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巡护和案件查处,杜绝了警车参加非警务活动。
2.7 加强警械和武器管理
不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学习教育,现有警械由内勤统一保管,使用时采取所长审批、办案人员出借据、用完后及时归库管理的制度。
2.8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在重点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民警和林政人员把盗伐滥伐、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开展深入持久的打击活动,全县林区治安形势总体良好,发案少,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巩固了全县造林绿化成果。
3 取得的成效
3.1 素质教育不断加强
结合“三基”工程建设、“三考”和大轮训,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主管领导坚持每周组织民警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并定期邀请县法制办、公安局等法制人员为民警授课,组织民警外出培训学习,并因地制宜推行岗位练兵,做到民警业务素质和体能、技能素质双提高。
3.2 执法环境得到优化
每年结合元宵、法制宣传日、防火宣传周等节日,采取召开会议、刷写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和护林人员深入乡村集市、社区、学校,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广泛宣传涉林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3.3 执法程序严格规范
结合全区每年执法质量考核,多次邀请市、县公安法制部门对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指导把脉,对民警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有效地保障了依法办案。
3.4 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积极创建“五型”机关,倡导“四好”民警,要求全体民警树立“以林为业、以警为荣”思想,努力提高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在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中,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严格依法办理,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4 结语
自春季严打整治和春、秋季行动开展以来,森林公安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软实力”都有了量的提升和质的飞跃,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达到了发案少、秩序好、辖区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但仍存在警力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求等问题,需要继续努力,逐步加以解决。应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加快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五化”建设,促进彭阳县森林公安大发展、快发展,为推动彭阳县生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1-4]。
5 参考文献
[1] 胡飞,张晓婷,张玲丽.灌南县推进森林公安“三项重点工作”的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1(4):227.
[2] 秦永生.昌宁森林公安狠抓队伍建设[J].云南林业,201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