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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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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意见与建议

征集意见与建议范文第1篇

农机购置补贴建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现就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等,征集2021-202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农机专项鉴定产品。根据《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提出拟参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建议。

(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根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指引》(附件2)要求,提出纳入试点的新型农机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建议。

(三)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围绕有助于大宗农产品稳产保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全程全面薄弱环节等,提出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补贴机具资质的产品建议。

(四)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提出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建议,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

(五)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围绕实施作业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租补助等,提出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研究提出建议。各地和有关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等程序,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二)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建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附件3),于5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厅农机行业发展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农机企业建议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送。

联系人:黄延珺、茅迎春,联系电话:025-86263046、86263069,电子邮箱:83856561@qq.com。

 

附件:1. 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规范(试行)

2.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指引

      3.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建议材料格式要求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 5月 8日

 

附件1

 

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 实施工作规范(试行)  

一、补贴产品选定

(一)产品条件。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由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建议,技术创新特征明显,能够弥补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2.已通过农机专项鉴定且信息完整准确上传至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其中,属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主要功能和主体结构的产品,其上传至平台的信息还应包括推广鉴定大纲涵盖的全部内容。

3.已在本省由鉴定机构实地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或取得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检测、鉴定、推广、科研等单位出具的实地试验验证报告,或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进行适用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选定程序。各省按以下程序遴选确定拟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专项鉴定产品对应的品目:

1.征集建议。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面向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公开征集拟参与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建议。

2.专家评议。邀请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试验鉴定、技术推广等方面和产业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以及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组成专家组,按照产品条件,对拟参与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进行评议,初步选定参与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并提出产品所属机具品目及对应的大纲(包括专项鉴定大纲及其修改单,属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主要功能和主体结构的,还应包括其对应的推广鉴定大纲,下同)建议。对争议较大的产品品目归属,应书面征求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意见。

3.审定公示。经集体研究审定后,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办或指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补贴品目、产品名称及对应的大纲。原则上,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种类范围应每年第一季度公布,并按年度进行调整。

(三)实施时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可按年度调整。具体由各省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周期、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等确定。专项鉴定大纲转化为推广鉴定大纲后,按该专项鉴定大纲进行鉴定的产品,其补贴资质最多可延长至其鉴定证书有效期止后一年。

二、补贴机具分档与补贴额测算

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的分类分档、补贴额测定和投档等工作总体按照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开展,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补贴机具分档。组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试验鉴定、技术推广、生产制造等方面的专家,紧紧围绕机具的性能、结构、材质等指标,集体研究确定专项鉴定产品的分类分档参数。属全国补贴范围内、现行农机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的专项鉴定产品,应在同类产品分档参数基础上,增加有关创新性指标参数,并单独分档。

(二)补贴额测算。测算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定额,其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市场调查获取,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价格测算。对于只有一家企业生产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价格审计。补贴额原则上不高于同类或相似补贴产品补贴额。

(三)补贴机具投档。组织农机生产企业按规定投档,对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主要功能和主体结构的专项鉴定产品,投档时应同步上传农机试验鉴定证书(鉴定类型为推广鉴定)。对超范围投送产品及投送品目、档次错误的,按违规行为处理。

三、实施管理

农机专项鉴定产品的补贴实施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推行全程信息化操作。集体研究的事项,要有包含参会人员发言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或意见。

(二)及时公开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实施方案,公开资金规模、实施区域、操作程序,以及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等信息。

(三)强化诚信建设。组织自愿参与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书面承诺,明确其在产品质量、经销商管理、销售价格真实性、售后服务、退换货及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并监督其履行承诺。

(四)做好进度调度。对专项鉴定产品补贴实施情况按品目及对应的专项鉴定大纲进行单独调度,并按月汇总上报。

(五)开展抽查监督。委托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一定比例的补贴产品抽查核验,严格查处违规行为。

各省要结合专项鉴定产品补贴实施情况,适时提出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建议,推动将相关专项鉴定大纲转化为推广鉴定大纲,提出新增相应机具品目建议。农业农村部将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列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对管理不到位、实施问题较多、风险较大的省份,敦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暂停其开展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附件2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指引

 

一、试点内容和地区

(一)试点内容。探索对暂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或不适宜鉴定的成套设施装备进行补贴的路径和办法,推动新型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大纲和成套设施装备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为相关产品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提供支持。

(二)试点地区。各省结合实际,自主决定是否开展试点以及选取试点内容,既可在全省范围实施,也可在部分重点市县开展,优先选择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础好、有较强监管能力的地区,重点向丘陵山区倾斜。

二、试点产品选定

(一)产品条件。纳入试点的新型农机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应当农业机械属性明确,技术创新特征明显,能够弥补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属农业生产急需、农民急用产品,其先进性、安全性和适用性等符合以下条件。

1.新型农机产品。先进性方面,至少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之一;安全性方面,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适用性方面,应当通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或委托县级以上农机鉴定、推广、科研单位开展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

2.成套设施装备。先进性方面,成套设施装备或其主要设备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之一;适用性方面,在本省有一定的实地应用数量;合规性方面,达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其结构、材质、性能、建设安装、竣工验收等方面不低于国家、行业、团体和企业标准规定的要求,且不得包括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地基、墙体等。

(二)品目数量。新型农机产品试点品目数量不超过3个,实行总量控制,调整按年度进行。成套设施装备试点品目数量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三)选定程序。各省按以下程序遴选确定拟纳入试点的新型农机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并优先考虑丘陵山区需求:

1.征集建议。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优先考虑丘陵山区农业生产需要,面向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公开征集拟纳入试点的产品建议。

2.条件审查。组织专家对照产品条件进行评估,通过后可初步将其作为选定产品。

3.品目归属。对照现行有效《农业机械分类》农业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确定产品所属品目。对争议较大的产品品目归属,应书面征求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意见。

4.分类分档。组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试验鉴定、技术推广、生产制造等方面的专家集体研究确定产品的分类分档参数。原则上,新型农机产品分档参数要包含性能、结构、材质等指标,成套设施装备要包含设施种养加工规模、运行能力、工作效率、能源类型、配套功率、主体结构、主要设备材质等指标。

5.品目公示。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办或指定的网站对拟纳入试点的新型农机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品目信息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申请备案。公示无异议后,书面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有关要求详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有关备案工作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7.公开产品。经备案同意后,按程序公布试点方案、分类分档和补贴额一览表、风险提示等。组织新型农机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自主投档,审核公示后公布试点产品。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和兑付方式

(一)资金规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试点资金规模。新型农机产品年度试点资金量按不超过试点省份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的10%安排,其中,补贴资金总规模低于1000万元的,年度试点资金量可提至最高100万元; 3亿元及以上的,年度试点资金量不超过3000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年度试点资金量由各省结合资金供需情况自主确定。

(二)补贴标准。补贴额由试点省份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确定,新型农机产品补贴额原则上不高于同类或相似补贴产品补贴额。

(三)兑付方式。原则上按照“先使用后补贴”方式兑付资金,新型农机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作业量、成套设施装备核验合格且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方可兑付补贴,具体程序和要求由各省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四、监督管理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可参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执行,也可采取项目管理等方式操作。要在落实好信息公开、内部控制等要求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条件审查。充分利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公开的鉴定大纲信息,做好试点产品鉴定情况审查。规范参与试点的成套设施装备生产企业基础条件,保证其能够为购机者提品加工、建设、安装等服务,具备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试点产品生产、经营相关内容。

(二)强化企业诚信。加强试点产品生产企业诚信审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排查,严防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参与试点。组织自愿参加试点的生产企业进行书面承诺,明确其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退换货及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三)加强风险提醒。要公开试点产品的技术优势、使用潜在风险等信息,通过组织产销企业和购机者签订“知情同意书”的方式,提示农民群众知悉产品使用风险,引导理性购买。

(四)开展监督检查。选择从事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咨询、鉴定、造价、监理等相关业务工作2年及以上,并且具有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工程监理专业机构,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资金兑付前核验和资金兑付后抽查工作,严格查处违规行为。

(五)做好进度调度。对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情况进行单独调度,并按月汇总上报。

各省要结合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农机试验鉴定大纲,制定成套设施装备建设标准规范及补贴办法,为相关产品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创造条件。农业农村部将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工作列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对管理不到位、实施问题较多、风险较大的省份,敦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暂停其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附件3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建议材料格式要求

 

一、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

建议材料包括:1.建议报告,主要内容:一是必要性,是否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等;二是产品的技术创新特征、对应的鉴定大纲等情况;三是主要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地区分布、型号、已有产销量、图片和视频、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年度预计使用资金数量及测算依据等;三是品目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情况;四是公示等遴选决策过程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拟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建议表》(格式见附表1)。

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

(一)新型农机产品。建议材料包括:1.建议报告,主要内容:一是必要性,是否有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二是主要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地区分布、型号、已有产销量、图片和视频、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年度预计使用资金数量及测算依据等;三是试点品目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情况;四是公示等遴选决策过程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品目建议表(新型农机产品)》(格式见附表2)。

(二)成套设施装备。建议材料包括:1.建议报告,主要内容:一是必要性,是否有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是否符合农业农村部有关加快畜牧业、设施种植、水产养殖等文件要求,是否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二是主要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地区分布、已有产销量、图片和视频、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年度预计使用资金数量及测算依据等;三是建设标准规范;四是试点品目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情况;五是公示等遴选决策过程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品目建议表(成套设施装备)》(格式见附表3)。

三、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

建议材料包括:1.建议报告,主要内容:一是必要性,建议品目是否有助于大宗农产品稳产保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全程全面薄弱环节和贫困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等,是否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补贴机具资质;二是建议品目涉及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地区分布、照片、型号、已有产销量、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等;三是绩效目标设置,产出指标(补贴购置台套数)、效益指标(经济、社会、生态和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针对农户与企业);四是风险防控措施,包括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信息公开等;五是遴选决策过程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建议表》(格式见附表4)。

四、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

建议材料包括:1.建议报告,主要内容:一是必要性,说明补贴额测算比例调整的品目是否属于高端、复式、智能以及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产品,是否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并围绕上述特征作出具体说明;二是按调整后补贴额测算比例测算补贴额情况及过程,包含相关档次平均销售价格获取情况等,其中,品目属于通用类机具的,应说明测算后的补贴额是否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增长幅度是否在20%以内;三是补贴额测算比例调整前后的补贴额差距分析等;四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建议表》(格式见附表5)。

五、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

建议材料包括:1.建议报告,主要内容:一是试点区域,全省范围还是省内部分地区等;二是试点机具,具体机具种类等;三是试点内容,具体资金支出创新方向、信息化系统等相关配套支持措施等;四是绩效目标设置,产出指标(补贴购置台套数)、效益指标(经济、社会、生态和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针对农户与企业);五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建议表》(格式见附表6)。

 

附表:1.拟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建议表

2.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品目建议表(新型农机产品)

3.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品目建议表(成套设施装备)

4.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建议表

5.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建议表

6.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建议表

 

 

附表1

 

拟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建议提出单位

技术创新特征

是否已通过农机专项鉴定且信息完整准确上传至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平台

组织或开展适用性试验验证的单位

产品所属机具大类、小类、品目

专项鉴定大纲及其修改单

对应的推广鉴定大纲

分类分档参数

市场销售均价(元)

相关企业是否被列入补贴违规黑名单或违规行为尚在处理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是否集体研究

备注

1

 

 

 

 

 

 

 

 

 

 

 

 

 

 

2

 

 

 

 

 

 

 

 

 

 

 

 

 

 

3

 

 

 

 

 

 

 

 

 

 

 

 

 

 

填表说明:本表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填报。

附表2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品目建议表(新型农机产品)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产品

名称

主要产品及生产企业数量

建议提出单位

创新类型

(二选一,打“√”)

先进性证明内容

安全性证明材料

组织或开展适用性试验验证的单位

年度预计使用资金数

(万元)

相关企业是否被列入补贴违规黑名单或违规行为尚在处理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是否集体研究

备注

无鉴定大纲

鉴定大纲不能涵盖

1

 

 

 

 

 

 

 

 

 

 

 

 

 

 

 

2

 

 

 

 

 

 

 

 

 

 

 

 

 

 

 

3

 

 

 

 

 

 

 

 

 

 

 

 

 

 

 

备注:本表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填报。

 

附表3

 

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品目建议表(成套设施装备)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产品

名称

主要产品及生产企业数量

建议提出单位

先进性证明内容

本省实地应用数量

年度预计使用资金数

(万元)

相关企业是否被列入补贴违规黑名单或违规行为尚在处理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是否集体研究

备注

1

 

 

 

 

 

 

 

 

 

 

 

 

2

 

 

 

 

 

 

 

 

 

 

 

 

3

 

 

 

 

 

 

 

 

 

 

 

 

备注:本表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填报。

 

 

附表4

  

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主要产品及生产企业

建议提出单位

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是否集体研究

是否经过公示

年度绩效目标

备注

1

 

 

 

 

 

 

 

 

 

 

2

 

 

 

 

 

 

 

 

 

 

3

 

 

 

 

 

 

 

 

 

 

 

 

 

 

 

 

 

 

 

 

备注:本表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填报,每行填写1个品目。

 

 

附表5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或档次

建议补贴额测算比例

是否征求基层意见

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是否集体研究

备注

1

 

 

 

 

 

 

 

 

2

 

 

 

 

 

 

 

 

3

 

 

 

 

 

 

 

 

 

 

 

 

 

 

 

 

备注:本表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填报,每行填写1个品目或档次,品目数量累计不超过10个。

 

 

附表6

 

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建议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试点区域

 

试点机具

 

试点内容

(试点基础条件)

 

年度绩效目标

 

预计年度使用      补贴资金规模

(万元)

 

征集意见与建议范文第2篇

培育措施

1、筑巢引凤,加大招商引进力度。坚持“自主培育”和“吸引聚集”相结合的原则,对有一定经济规模和发展基础的科技型企业,加大培育力度,扶持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同时,积极引进一批高成长性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产业导向,拥有创新人才的企业,聚集一批优势企业落户我区,壮大“旭日计划”企业队伍,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完善政策,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对列入“旭日计划”的企业,将根据企业的成长性、规模、市场占有率、创新能力、地方贡献等要素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审,每年评出第一梯队企业5家,每家奖励12万元;第二梯队企业10家,每家奖励8万元;第三梯队20家,每家奖励3万元。同时,列入区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列。同等条件下,“旭日计划”企业优先辅导、推荐、申报市“雏鹰计划”和市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优先享受区政府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3、强化指导,加大孵化器建设管理力度。重点依托国家级孵化器区科技创业中心和北部软件园两大平台,建立完善创业导师队伍,对孵化能力较强的初创企业,采取一对一、个性化辅导方式,促进孵化企业实现快速成长。对已入园区企业要建立淘汰机制,实行腾笼换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孵化功能,使孵化器成为我区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基地。4、扶优扶强,加大科技金融投资力度。建立“联合担保风险池基金”,优先向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银行科技支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市创投机构推荐“旭日计划”企业,实现政府对企业资助效应的最大化。同时,若有风险投资公司参股,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跟进投资。5、搭建平台,加大政府有效服务力度。优化服务环境,建立领导联系走访制度,定期对科技型企业开展跟踪服务,完善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形成政府和企业的双向互动交流,共同推进创新发展。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政府的信息、政策及时传递给企业,依托区企业服务平台、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载体,传递政策信息、服务信息,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切实发挥政策资金效力。

实施程序

1、定期征集。面向区科技企业广泛征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街道、园区每年至少要引进5家以上成长性好、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推荐3家以上“旭日计划”企业,并列入党政科技目标年度考核内容。2、街道、园区初审。符合条件企业向所在街道、园区提出申请,填报《区“旭日计划”申报表》,各街道、园区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区“旭日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3、专家评审。由技术、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政务网和《今日》上公示。4、确定培育企业。区“旭日计划”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旭日计划”入选企业名单,审核并确认入选企业,建立总量在100家左右的“旭日计划”企业培育库。

征集意见与建议范文第3篇

一、乡镇财政队伍的现状

1、机构设置。现在的各乡镇财政所、分局,是经过连续几次改革后形成的。一是有一部分乡镇财政所是先在过去乡镇合并中合并组成的财政所,而后又在2005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经过改革分流后,将原乡镇财政所与经管站合并,组成新的财政所,各所加挂经管站牌子。合并机构人、财、物权由过去县财政局直管下放隶属于乡镇政府管辖。

2、工作职能。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以来,特别是农村实行零税赋后,基层财政的主要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收入管理型向支出管理型转变。

3、人员管理。现在的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于2005年经过考试、考核、面试、下岗分流等过程选拨留用,而后将乡镇财政所与经管站的选拨留用人员合并组成现在的财政所。按照规定,改革后的乡镇财政部门人、财、物隶属于乡镇人民政府管辖,成为乡镇唯一的一个事业单位。其人事权、岗位都由乡镇管理和设置。

二、乡镇财政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工作职能的增加和转变,使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压力增大。自农业税取消后,许多人认为取消了农业税,乡镇财政工作的压力变轻了,有的人甚至认为目前的财政工作人员应该进一步精减。实际上,农业税征管只是财政工作中的一部分,随着近年来和今后国家出台支持、扶持“三农”的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财政部门增加了许多新的工作职能。财政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实现了重大转变,由过去的简单执法型转变为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综合服务的服务型。这其中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户到人,农户一般要得到多项补贴,这些最终都要靠财政所来落实,再加上“村财乡”等等,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量成倍甚至几倍、十几倍地增加,使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2、身份地位的不确定,影响财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在2005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亲历竞岗分流时的激烈竞争争取到的工作机会。重新上岗时都与原单位签定了下岗协议,而后每年都要再重新与现单位签订一份聘用合同。这不可避免的要影响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人员结构、素质的因素,影响基层财政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从乡镇财政所、分局工作的角度看,2005年以来上岗的人员都是经过激烈竞争上岗的,十分珍惜难得的工作机会,具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但是自从机构改革以来,因为政策的原因,人员无法交流和调动,更不可能有人员调进来,导致整体年龄越来越大,工作负荷越来越大。

4、办公条件差,待遇低,制约着基层财政队伍的建设发展。一是经济待遇偏低;二是办公、住房条件长期无法改善。同时,由于我们地处乡镇,住房公积金长期未足额缴纳,也未搞货币化补贴,大部分职工都属于单职工,自身工资又较低,仅能维持生活支出,部分职工长期无房居住,也无力自己建房和购房,迫切需要解决住房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5、乡镇财政监督的职能不断削弱。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不断增加,按照财政支出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负有对国家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效果进行监督、保障国家财政建设资金安全的重责,这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权力和职责。但在现实情况下,对于大多数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其工程建设地在乡镇,发包和建设权都在县以上主管部门手中,上级财政由于点多面广,难以对工程进行有效监管,乡镇财政部门又无法参与监管,因而使财政监管流于形式。

三、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的思路与建议

1、解决乡镇财政部门的定位问题。从以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看,核心问题是乡镇财政部门的定位不准,由此引发出乡镇财政所、分局财政工作人员身份不明、待遇偏低、情绪不稳等其它次生问题。因此解决对乡镇财政部门的定位问题是关键。对此,我们认为,要解决现在的基层财政部门管理模式与法律要求不一致,引起的定位混乱的问题,理顺乡镇财政部门管理体系的问题。应该象过去一样,乡镇财政部门在人事和业务等方面由上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同时又是乡镇政府的一个组成机构,彻底解决乡镇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问题——如进行参公管理。只有身份问题解决了,才能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财政部门的同志才能大胆的管,大胆的工作。

2、加强基层财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解决基层财政工作人员适应新工作、履行新职能所必须的业务技能问题。前面已经说过,自将基层财政部门下放到乡镇管理后,上级部门就未再对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和系统的工作技能、业务知识和作风建设等的培训,然而目前国家赋予基层财政部门的新工作、新职能又不断增加,有些工作都是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边工作边摸索出来的,因此有时就会降低工作效率,不能更好、更快的为群众服务、服好务,有时难免引起群众对财政部门办事效率的不满。只有将基层财政所、分局纳入财政一条边的统一管理,象过去一样,对基层财政人员经常进行业务知识和作风建设项目培训,经常检查、考核基层财政人员的工作作风和素质,使所有的财政人员能迅速的掌握并适应新工作和新职能的工作特点和方式方法,使之能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3、保证必要的经费保障。基层财政部门目前的工作环境、办公条件和住宿条件都已需要进行维修和改善,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靠基层财政所的同志自己努力是无法办到的,必须依靠上级财政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理顺基层财政的管理体制,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对基层财政所、分局的资金倾斜,改善基层财政部门的办公和住宿条件,让基层财政人员能安心工作。

征集意见与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这么” 句法功能 语义特征 所指 能指

一、句法功能

对于“这么”的历史考察,主要观点认为“这么”的出现最早在元曲选的宾白里,大量出现是在《红楼梦》中。现代汉语中,“这么”已经成为“这一”类指示代词的一大主力,“这么”的句法位置灵活,分布广泛,功能多样,在现代汉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这么”作状语

“这么”在现代汉语中作状语,主要用于指示程度、方式。

1.指示程度

①“这么”修饰性质形容词或者是形容词短语,指示程度,如:

63岁的郭金然大妈带着一家4口来到定门城楼广场观赏夜景。郭大妈说:“政府花钱把永定门城楼修复的这么漂亮,广场这么大,老百姓也有了锻炼身体、休闲散步的地方。”

②当然,事情不像我叙述的这么简单和冷静,里面有不少让人动心的细节,以致事过多年,那位女导演对我讲起时还热泪丝丝。

(2)“这么”修饰心理活动动词,指示程度,如:

③邻居家的女人看着凤霞这么喜欢,便手把手教她。这么一教可把她们吓一跳,凤霞一学就会,才三四天,凤霞织毛衣和她们一样快了。

(3)“这么”修饰动宾短语(动宾短语中的动词主要是心理活动动词),指示程度,例如:

④作为省委书记,要抓的大事太多了,而他却这么关心一群失学的山里娃,人们不禁感慨万千,唏嘘不已。

⑤为什么群众这么爱护?因为是人民的子弟兵。

(4)“这么”还可以修饰主谓短语,指示程度,如:

⑥“没有想到我这么命苦!……我出来留学,完完全全是为了他,为了让他也能出来……我每隔两三个月就给他汇一笔美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能够被“这么”修饰的主谓短语基本上是用来表示人的内心主观感受的,所以短语中的主语可以提到“这么”的前面,即以上句子可以改为:“没有想到我命这么苦……”

2.指示方式

(1)“这么”位于动作行为动词或者动词短语前面作状语,指示方式,如:

⑦“更有些局外人士为此担忧,搞市场经济要不要有一定规范,‘囤积居奇’能不能搞?他们这不是过去资本家‘哄抬物价’的损招吗?大企业都这么搞,市场的秩序不就乱了?”

⑧姚崇说:“这件事就这么定了,请你不必再说。如果不杀蝗虫,到处都是荒地。河南百姓,统统饿死,这难道不伤和气吗?”

(2)“这么”可以位于动宾短语,状中短语或者偏正短语前作状语,指示方式,如:

⑨当时我弄的只是一个草稿,我就随手写上了“寒冷克星”,这是让剧组的编剧、导演看的,是为了提醒他们这一集是专门为“加来腾”写的,没料到,《广告人》的书就这么随随便便出版了。

⑩“我们主任在传达上级的指示时,都会忘了时间……”,被别人背后这么议论的上司,如果你认为这位上司是一位责任感很强的人,那么你一定是根据上述沟通意见的动机来下判断的。

(二)“这么”作定语

1.“这么”可以直接修饰数量:“这么+数量”结构,往往用来指代数量范围,或者是强调数量的多少,如:

{11}总的要求,或者说总的原则、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这么三条。

{12}“我着实犹豫了好几个星期,是不是接受这个富有挑战性的公共职务?人们说,你这么多年一直在谈论自由贸易,现在让你干了,你就应当干。”

例{11}强调数量“三条”,例{12}“多年”强调时间久。

2.“这么”可以直接修饰“数量名”结构,往往用来指代上文或者下文出现的内容,如:

{13}先把经济搞上去,一切都好办。现在就是要硬着头皮把经济搞上去,就这么一个大局,一切都要服从这个大局。

{14}1993年初春的一个晚上,在华东地区某省辖市电视台电视节目“点歌台”的荧屏上闪过这么一串文字:“李某(即大李)在此向当年因为‘千万不要忘记’而惹恼的H表示歉意!”

例{13}中“这么一个大局”在上文中有所交代,例{14}中“这么一串文字”在下文中有具体的交代。

(三)“这么”作主语和谓语

“这么”作主语和谓语,代替某种动作或者方式,在现代汉语中不常见,没有作状语和定语普遍,如:

{15}第二天朋友知道了,都笑他傻:按当时的车行情,这么使一次身份证对方最少该付“5棵”(500元),即使不要钱,也该先收了当押金,哪能这么就把身份证给个陌生人?

二、“这么”的语义指向

“这么”作为一个指代词,必定有指代的对象,因此,可以分为“所指”(对象)和“能指”(这么),根据所指在句子中所处的位置,在指示的方向上,可以分为“自指”、“前指”、“后指”、“外指”。

(一)自指

“自指”指的是指称当前的人或者事物。在这种情况中,“这么”的语义指向紧跟在它后面的成分。两者在语义上互相照应,表现在句法结构上,“这么”同它语义指向的成分往往构成偏正关系,如:

{16}易玛是一个世界各民族传统艺术的爱好者,加之又交上了刘效松这么个作京剧演奏员的朋友,便常常去中国京剧院看排练,看演出。

{17}队员见了她,如遇救星,把心都掏给她了,她见到这么纯洁可爱的运动员被种种妨碍发挥的心境困扰,使命感油然而生。

(二)前指

“前指”指的是指称对象在前,“这么”在后。“这么”用来复指上文已经说过的情况或者状态,是旧信息。“这么”的前指有超句前指和句内前指两种类型,超句前指是指“这么”和其所指不在同一个分句,而句内前指是指“这么”和其所指在同一个分句,如:

{18}“我不管名次,就管一场一场地把球打好。”在被问到中国队小组出线前景时,哈里斯还是这么说。

{19}被誉为“推销之神”的日本明治保险公司理事原一平说:“只要自己坚信是正当的,就在事前顾虑过多,要紧的是要有先冲过去再说的这么一股勇气,万一失败,也不至于严重到对方会要你的命。”

(三)后指

“后指”指的是指称对象在后,“这么”在前。“这么”用来指下文将要表述的具体内容,是新信息。语义后指的“这么”常常出现在状语位置和宾语修饰语(定语)位置上。

“这么”后指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这么+数量名”结构,二是“这么+动词”结构,而且“这么”后指往往有一些形式上的标记,如用冒号“:”或者是破折号“――”,如:

{20}记得我在刚到工厂里实习的时候,有一位老师傅曾对我说过这么一句大实话:“哪一个人背后不说人,哪一个人背后不被别人说?”

{21}许多乡镇党委书记都这么说:“我们这几年经济能够不断发展,一是吃改革饭,二是吃教育饭。今后教育方面的事,要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

(四)外指

“外指”指的是指称对象在话语中没有出现,它只是在语境中客观地存在。“这么”外指时,往往和“那么”对举连用,用来指一定范围内的各种情况,如:

{22}他这么打打,那么打打,打了半天才打出火星来,点着柴禾烧了壶水来。

参考文献:

[1]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M].商务印书馆,1999.

[2]吕叔湘.近代汉语指代词[M].学林出版社,1985.

[3]司红霞.现代汉语插入语研究[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4]王灿龙.说“这么”和“那么”[J].汉语学习,2004,(1).

[5]徐秀芬.“这么”与“那么”辨析[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3,(1).

[6]刘芳.析言说义动词“说”的语法化[J].语文学刊,2009,(2).

征集意见与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政教育投入 减贫 门槛特征 政策启示

一、 增加财政教育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并进而具有扶贫作用

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重要形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通过教育投入提高人力资本存量,进而促进经济增长,也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实物资本更多的作用在于促进经济增长,而通过教育投入提高的人力资本更多的作用在于促进经济发展,因为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相伴随的是社会整体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接受新事物、新技术的能力提高,创新能力增强等,扩大了经济增长的内涵,更多的是经济发展所涵盖的内容。因此,教育投入就更多的为学者以及各国政府所重视,相关研究也非常之多,国内外很多学者很早就开始关注教育投入对经济和社会的这种促进作用,从不同角度展开了研究。如P.E.Petrakis etc(2002)研究认为,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小,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则高等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大。在国内,如陈霞(2010)利用 1994-2009 年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国内生产总值等统计数据展开研究,得出如下结论: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大于专任教师投入数量的作用。

既然增加教育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提高收入水平,进而,增加对贫困人口的教育投入,可以帮助他们减少贫困发生以及减轻贫困程度。因此,很多学者开始关注教育对减贫的作用。希望能够通过教育提高贫困人口自身反贫能力,从而发挥其消除贫困,改变个体生存状态和国家整体实力的作用。因此,增加低收入群体或者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教育支出也可以作为扶贫的重要手段,如Sen. A.(1976)认为,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现象,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均面临反贫困问题,在政府的反贫困工作中,要充分重视财政教育投入的作用。缪尔达尔(1992)认为,反贫困的最有效手段应该是教育扶贫,政府应该在教育扶贫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加大财政教育扶贫支出。国内的相关研究,如肖唯楚(2012)基于对教育扶贫资金各项投入与脱贫数和返贫数的回归分析,得出扶贫资金对教育培训的投入与脱贫数的增加及其返贫数的减少显著相关的结论。通过对接受不同层次教育的人数与脱贫数的多元回归分析,得出接受基础教育、高中职高教育、专科及以上教育的人数与返贫数都呈负相关。林毅夫(2005)认为,通过教育扶贫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手段,政府尤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财政教育投入。

二、 财政教育投入的扶贫作用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

一些学者对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教育投入资源,提高扶贫效果进行了研究。发现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而对扶贫的作用,均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

空间外溢是指,某些地区财政教育投入很高,但是由于人才外流等原因,高的财政教育投入对人力资本存量做出的贡献,其好处被其他地区获取了,称为空间外溢的负效应,这些具有负效应的地区主要是那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或者是偏远地区,因为这些地区人才外流严重。相反,某些地区虽然财政教育投入不高,但是如果这些地区是人才的主要流入地,那么这些地区就获取了其他地区较高的财政教育投入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好处。

门槛特征是指,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发展以及减贫作用并不是简单的单调递增作用,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教育经费投入范围内,其对经济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可能存在某些临界值,在这一临界值之前,财政教育投入的减贫效果作用很大,如果财政教育投入超过某一临界值,财政教育投入的减贫作用可能就显著减少了。这一临界值,就被认为是财政教育投入减贫作用的门槛值。

一些学者对财政教育投入以及其他财政投入作用的空间外溢性和门槛效应进行了研究。张淑翠(2012)利用2001-200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了教育对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的门槛效应,发现我国教育与经济增长及收入分配之间存在门槛效应,对于教育年限没有达到门槛值的地区,增加教育年限会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对于教育年限已经大大超过门槛值的发达地区,教育年限的增加会扩大收入差距。邓宏亮,黄太洋(2013)利用2000-2010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教育投入对经济增长的空间效应和门槛特征,得出了如下结论:经济发展中教育投入效应存在空间外溢性特征和门槛特征,并计算了具体的门槛值。杨友才,赖敏晖(2013)利用省级面板数据探讨了最优财政支出规模,认为政府财政支出规模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存在门槛效应,我国政府财政支出规模大多时候已经超过了门槛值,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降低。

三、主要的政策启示

很多文献研究已经证明了财政教育投入的经济效应以及减贫作用,具有空间外溢性和门槛特征,这一研究结论具有非常明显和重要的政策含义。

1.空间外溢的结果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偏远地区因这种空间外溢性受损,而经济发达地区因这种空间外溢性受益。因此,国家层面的财政教育投入应该向落后地区倾斜,因为这些地区的教育投入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流失了的,如果这些地区财政教育投入与经济发达地区是持平的,而实际上,这些地区的人力资本增长速度是要远远小于经济发达地区的,无疑对这些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雪上加霜。相应的,对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国家财政教育投入可以适当减少,尤其是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因为,这些地区作为主要的人才流入地,已经是人才济济了,再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资,高等人才过多,就业压力增强。同时,这种空间外溢性的存在,其实是落后地区反而补贴了经济发达地区,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被称为高等教育小省,也就是浙江省的高等教育的规模不大,但是浙江省的人才并不缺乏,因为其他省份尤其是落后地区的省份培养的人才会流入到浙江省。也就是说其实是发达地区的省份搭了便车,落后地区反而补贴了发达地区,基于这样一个隐含的事实,是否可以尝试由发达地区的省份适当的给予落后地区的省份一些教育投入,当然,要由中央政府加以协调。

对省级财政来说,经济发达的省份,因为存在着正的空间外溢效应,因此,高等教育投入可以适当减少,因为这些地区并不缺少高等教育人才,其他地区培养的高等教育人才会源源不断的流入这些地区,因此,教育经费可以向中小学倾斜,以及向本省的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倾斜。对于经济发展的落后地区,一方面要争取国家的财政教育投入向本地区倾斜,同时也要加大本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力度,比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力度要更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本地区人力资本存量的较快增长,为本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政府为了增加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力资本存量,进而会增加对落后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这种对落后地区的支持,因为存在这种空间外溢性其效果要打折扣。因此可以考虑采取其他办法来吸引和留住人才,例如,可以制定人才引进计划以及各种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要比增加该地区的财政教育投入效果更好。同时,为了吸引高等教育人才去中西部以及落后的农村就业,政府还可以通过一些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加以引导,例如浙江省2006年开始,通过由浙江农林大学委托培养的方式,向浙江省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招

收定向培养涉农专业的本科生,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期限为5年。这样的政策设计有助于大学生毕业后到欠发达地区或者农村就业,提高这些地区的人力资本存量。这些政策设计都比单纯的提高落后的财政教育投入效果更好。

3.财政教育投入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和减贫作用具有门槛值,因此,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教育投入资源,中央财政的财政教育投入要对各个地区加以权衡,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教育投入的区域分配,确保经济均衡增长与教育投入效率的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缪尔达尔. 世界贫困的挑战---世界反贫困大纲[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92

[2]邓宏亮,黄太洋.经济发展中教育投入效应的空间计量与门槛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3,3:25-31

[3]杨有才,赖敏晖.我国最优政府财政支出规模[J].经济科学,2009,2:34-43

[4]肖唯楚.关于财政教育扶贫投入效率的实证研究――以武陵山连片特困区C县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2,9:13-18

[5]金双华.财政教育支出政策与收入分配[J].财贸经济,2003,(1):58-63

[6]王锡桐.中国西部农村反贫困的制度创新[J].重庆社会科学,2006(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