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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司基(2004)6号文《关于开展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及时进行了布置,并组织相关人员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我市目前各类型企业,如合资、股份制、民营及未改制的集体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和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企业人民调解基本概况
我市工业基础雄厚,各类企业密集,散布于城乡,其规模和效益遥遥领先于友邻县市。全市现有2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55家,其中200~300人的有7家,300~1000人的有41家,1000~2000人的有5家,2000人以上的有2家,职工数与企业数基本呈正态分布。55家企业中,建有调委会的有29家,约占52.7%,其余26家一方面是新建企业,另一方面企业资产重组后未建。
二、当前我市企业矛盾纠纷类型
新的时期,企业的矛盾纠纷的内容和形式呈现集中性与多元化交错的新特点,新的矛盾纠纷不断产生,矛盾纠纷的对象也在不断外扩。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矛盾纠纷中家庭、婚姻、邻里等纠纷占较大比重。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人的价值取向发生改变,社会各阶层利益格局不断被调整,贫富差距逐步加大,其利益驱动和利益诉求日益尖锐而显复杂化。通过纵横向的比较、梳理,我们发现,当前企业矛盾纠纷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一是企业用工形式的转变带来的矛盾,如职工与业主的合同用工、劳动保险等各类劳资纠纷等;二是企业资产所有权的转变后,直接遗留下的伤残、下岗、待岗的补偿安置以及集资分红问题;三是企业为壮大资金实力采取向职工集资入股带来的矛盾;四是企业生产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噪声、废气、污水排放引发的与周边群众的矛盾;五是在招商引资征用土地过程中产生的拆迁补偿问题等。上述五类矛盾因其涉及面广、易激化、社会反响大,容易扩大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成为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
三、经验与做法
经过两轮的企业所有制结构改革,绝大多数企业由国营、集体转型为民营或合资企业。改制前,老字号大中型企业均建有调委会,在计划经济时代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维护了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调整职工与企业、职工与职工之间的关系,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各企业单位民主和法制建设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原企业调委会的作用已逐渐弱化,原企业调委会组织基本萎缩殆尽。目前,我市企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可以简单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尚存有调委会这一组织形式,并发挥着自身职能作用的,如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大化纤)和未改制的化纤纺织厂(小化纤)。二是大多数企业在产权和经营权改革中,与之俱来的人事“重组、优化”逐步使调委会“人间蒸发”的,其职能无从谈起。基层调委会和司法所在调解企业矛盾纠纷中挑起了大梁,一方面举办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另一方面以会代训,减少各企业的管理压力。三是个别企业特色做法,如上汽公司援引上海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成立了以党办为牵头,以、工会、宣传、共青团以及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为主体,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协同合作的矛盾纠纷调解应急组织,采取分流调处和直接调处的方式,化解企业内部矛盾,从而做到小矛盾不出班组,中矛盾不出车间,大矛盾不出工厂。同时,应急组织以其领导有力、运作灵活、效果明显成为我市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独特的风景线。
四、建议与对策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一直被国外誉为“东方之花”。长期以来,它以其简便、快捷的手段,在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独特的功能。随着时代的进步,企业发展的不断深入,人民调解的内涵进一步延伸。如何加强企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成为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摆在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者面前的一道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通过调研,我们深深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适应新的形势,解决新的问题,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方式要有新的突破和创新。针对我市实际,我们认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建设进程。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民调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识到建立企业调解组织符合中国国情和优良传统,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副作用小,社会效应大,使当事人免除了讼累,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于国、于家、于当事人有百利而无一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以及苏司基(1998)第0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市大中型企业中科学、合理、合法地设置人民调解组织。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网络。一是建立以司法行政牵头,各企业党组、相关部门领导为主体,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共同协助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一张由企业主要领导挂帅,党组、工会协管,车间调解小组、班组调解员组成的三级调解网络。二是配齐配强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调解员,优先选拔懂法律、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员充实进来,逐步稳定调解员队伍。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员、联络员制度,按照职工数20%的比例配备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建立通畅、快捷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
(三)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工作实效。在新时期,解决新矛盾、新问题要求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在运行质态上求升华,在机制上求创新,在工作实效上求提高。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不动摇,大力推进自身的改革进程。一是在网络外延上拓展,将企业内部的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走联合调解之路,积极开展外向型调解工作。与公司相邻的街道、村以及兄弟企业单位建立联合调解网络。二是在企业内部“强强联合”,密切与工会劳调委的联系,与当前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机结合,与“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相结合,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凝聚调解力量。三是工作范围再扩容,针对本企业实际,突破固有调解范围的拘囿,尝试和探索新领域的矛盾纠纷。四是工作方式、方法力求突破,务实创新,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五是以人为本,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克服本领恐慌的问题,建设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人民调解队伍。把握主动权,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企业矛盾纠纷的能力。协调、引导各企业落实工作人员的待遇,促进企业调解工作科学、健康地发展。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四)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责任体系。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按照“七、六、五”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调委会运作,放大企业调委会工作实效。一是对照落实“七项制度”:例会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请示汇报制度、排查制度、登记制度、学习制度以及奖惩制度。二是做到“六个上墙”:三级调解人员名单上墙、调委会主任职责上墙、调委会任务和工作责任上墙、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上墙、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上墙以及调解的纠纷进度上墙。三是建立“五簿台帐”:有纠纷调解登记簿、有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登记簿、有法制宣传登记簿、有信息反馈登记簿、有先进个人事迹登记簿。
当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方面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大量涌现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成为社会矛盾的主流,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在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刻不容缓,当前我们要做到“三个立足,三个强化”:
……立足于防范,强化排查分析工作。严格排查分析制度,及早发现,及时介入,将矛盾纠纷控制在源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的安排,我局是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第一批单位。自去年10月份启动实践活动以来,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明确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争当全市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排头兵”主题以及“提高产业集聚度”、“集聚高端要素”、“推进自主创新”等议题问计于民,把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和我局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完成了所有规定动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在学习调研阶段,我局广泛开展各项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讨论活动,深入基层和一线,把学习讨论的成果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五个一天”、“四个一次”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在分析检查阶段,认真抓好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群众评议五个环节,明确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局工作再上新台阶”工作思路,制定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在整改落实阶段,我局针对第一、第二阶段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综合形成五个方面的整改内容,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突出抓好辖区生态环境优化建设、集体经济组织体制创新和改进机关作风等重点工作。
在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期间,我局印发征求意见表80份,调查问卷42份,设立意见箱2个,走访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72次,收集意见10条,吸收意见建议7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谈心活动12次,撰写发言材料4篇,走访慰问困难党员10人。制定整改落实方案1个,整改项目5个,整改措施20条,出台政策制度5项。召开座谈会3个,参与各类讨论活动280人次。先后5次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3次对《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和“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中,满意度均为100%。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村改制公司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关队伍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根据市委、区委的要求,我局认真做好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主要措施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属下单位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抓,把整改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力求整改落实出成效。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农林水利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细化各整改项目的工作措施,付诸实施。
三是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各科室、属下单位根据五大整改项目的工作进展,每个季度向局班子上报一次整改目标的落实情况。局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检查整改进度,研究解决项目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工作要求,理清下一步的工作对策,狠抓近期整改目标的落实,有序启动中期工作目标。
二、整改落实工作成效
(一)森林公园建设取得新突破
火炉山森林公园建设是*迎亚运的重要绿色景观工程,是“青山绿地、碧水蓝天”二期工程的龙头项目,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区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整改项目。在市领导的关心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局自20*年11月起正式启动了火炉山第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建设项目主要包括67000平方米北门绿化广场、1800米登山山径和776米防火通道三个部分。北门绿化广场包括主题广场景观林木、停车场、园路、亲水平台等建设项目。目前火炉山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两条登山山径已铺砌完成,并配套建设了观景凉亭、廊架以及小休闲平台等多个项目,将为游客提供休憩活动场所;北门广场景观绿化、停车场及园建的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了工程量的90%;防火通道已全线铺开施工,计划7月份完成施工。在建设过程中,火炉山北门广场通过大面积、高标准绿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城市森林”的理念,无论是乔木还是灌木等植被,全部选用岭南乡土品种,其中大乔木70余种、2000多株,如木棉树、凤凰木等;灌木110多种、30多万株,如杜鹃花、龙船花等。这些乔灌木有观型赏叶的,有观花赏果的,在品种的规格和布局搭配上做了巧妙构思,以参天大树为上层主景,合理点缀花、灌、草,既突出郊野森林的气魄,又揉合了城市园林的特点。火炉山森林公园建成后,将为市民提供一个集休闲健身、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的郊野乐园,并为打造我区北部都市生态休闲旅游区打下良好基础。
另一纳入全市“花园城市”行动计划的项目—*橄榄公园的升级改造第一期建设已竣工投入使用,建设效果受到当地群众好评,目前该项目第二期建设任务正在实施中,计划下半年完成。
(二)河涌整治与水系建设初见成效
“治水”是市政府优化城市环境的重要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河涌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任务分解,由我局牵头落实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区内河涌的堤岸建设和河道清淤工作,即:完成一条主要河涌——车陂涌,四条一般河涌——*以及*涌的堤岸整治和清淤工程,堤岸建设总长度23
公里,河道清淤总长度48公里。
我局在河涌整治过程中严把工程招投标关、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资金拔付关和严把执行合同关,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涌整治和水系建设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车陂涌第一期工程共9个标段已全线投入施工,目前已完成了总工程量的50%;第二期工程共4个标段,其中2个标段已在施工中,完成了总工程量的30%;车陂涌支流—西边坑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即将安排招投标。上述其它四条一般河涌的整治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5%。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严格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加快各项目施工进程,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我区主要河涌整治任务,实现“水清岸绿”的目标。
(三)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得到深化
我区农村股份制改革已实践了二十二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农村股份制改革有效地推动了我区的城市化进程,促进了改制社区的和谐稳定和村改制公司的经济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我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农村股份制“福利一刀断”和股权流转改革等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一是按农村城市化的要求,有效推动我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近几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以*公司(经济联社)为试点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成效。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财务开支制度等)、民主监督制度(财务公开、监事会工作规程等)基本建立,待总结经验后在全区村改制公司推广,拟率先在全市村级公司建立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股份制改革成功后我区集体经济体制机制的第二次创新和飞跃。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股份制,深化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在“福利一刀断”、股权流转改革方面取得新的突破。20*至20*年,我局对全区24个村改制公司的股份制章程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期间,我们决定把“福利一刀断”、股权流转改革作为深化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工作的突破口。针对全区24个村改制公司还有7个村改制公司没有切断福利性补贴的具体情况,去年上半年开始在*公司(经济联社)开展“福利分配一刀断”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成功,如*第九经济社在去年年底已切断了福利性补贴,实行了按股分红。同时,股权流转改革试点工作也取得新突破,*公司股权流转工作走上规范操作程序;*、*公司股权继承问题,参照财产继承法等有关规定已作进一步的规范。三是关注民生,维护“农转民”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好社区维稳工作。我区有7万多享有村民福利待遇的“农转居”居民,他们的民生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关系到我区村改制社区的稳定与发展大局。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以来,我局成功调处涉农上访案件20多宗,为棠下、车陂等村改制公司160多名外嫁女解决了养老保险、福利待遇问题,有效调处了*“农转居”人员要求配置股份和元岗、棠东居民反映村公司干部作风等重大上访案件,有力维护了改制社区的稳定和“农转居”居民的合法权益。在区委、区政府对区属部门、街道20*-20*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及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中,我局的综合得分名列全区第四名。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认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蔬菜安全检测。切实履行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农资市场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强对本区种菜户使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健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和检测制度,重点抓好蔬菜农药残留速测工作,全面开展蔬菜定量检测和定性速测,加大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群众蔬菜食用安全。
加强动物、动物产品质量检测,保证群众食用肉的安全。一是加强*肉联厂、*生猪批发市场的检疫工作,检出的病、死猪一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抓好三鸟批发市场的检疫;三是抓好“瘦肉精”监测工作,每天对*肉联厂待宰车间的生猪进行“瘦肉精”抽检。今年2月份“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我局及时、快速的反应,采取有力措施,溯源取证,强化检测(落实市政府“批批检测、头头检测”的要求),及时堵截“瘦肉精”猪流入市场,使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四是抓好动物产品检疫。对辖区内5家经营冷鲜动物产品企业的冷鲜动物产品进行严格检疫。
(五)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是把机关作风建设与规范工程行为相结合,打造“阳光工程”。制定、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系列办法》,对工程项目的决策、招投标、监管、资金使用等事项作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利用网络向社会招标公告,委托专门机构组织招投标,对工程设计单位、招标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对每项工程除由局里派出专人驻工地协同监理单位监管外,还邀请所在街道、村改制公司派人参与,共同做好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
二是把机关作风建设与加强政务公开相结合,提高行政效率。实行依法公开行政,将各种许可证审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材料要求、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申请表格等,通过区政府网站、墙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实行“阳光”行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检查,针对他们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及时总结,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
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调查认为,近年来,我市对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通过招商引资、改革改制、放宽政策、降低门槛、安商扶商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因素,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名副其实的“中坚力量”。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经营领域不断拓宽,行业结构逐步优化。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和经营范围由过去的商业、餐饮业、维修业等逐步向工业、建筑业、种植养殖业、交通运输业扩张,由传统的加工、流通、服务向科技、文化、信息等产业延伸,呈现出多领域渗透、全方位发展的态势。经营形式也日益多元化,形成了自我发展、租赁、买断、合资、承包等多种经营模式,发展空间明显拓宽。截止7月底,全市民营经济业户发展到1.7万家,民营企业达2060家,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去年同期的0.3:60.7:39变为0.2:65.2:34.6,工业地位更加突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组织形式日趋完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经过股份制改造、“四扩一调”、企业组织形式升级等三个改革阶段,我市企业已走上自我发展与完善的理性轨道。①企业队伍素质日益提高。目前,多数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规范升级为有限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已初步显现。全市共有潍坊市以上企业家106名、乡镇企业家172名,总数列潍坊市第一,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有5000多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2400多人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民营企业的市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②形成了一批支柱行业。依据产业基础、技术装备水平、区位特点,已发展起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占全市总数的73.5%,三大主导产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利税分别占到了全市工业总量的90%以上。③培育了一批名牌。全市已有34家民营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家企业通过了QS9000汽车业质量体系认证,荣获全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13件。
三是发展环境更为宽松,洼地效应显著增强。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理念,提出了“四个放开”、“六个不限”的原则,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发展局,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从各方面入手打造优质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企业规模的迅速膨胀,实现了经济发展的不断跨越。1—7月份,我市招商引资认定项目537个,实际利用引进资金21.9亿元,其中外资2419万美元,到7月底,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218家,5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过亿元,11家过5千万元,64家过1千万元。
四是社会贡献日益突出,社会地位越来越高。民营经济已成为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占财政税收的比重逐年提高,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96亿元,利税16.1亿元,上缴税金30706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1.2%,出口总额9023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3.9%。目前,我市的民营企业家队伍中,省级以上劳模9名,潍坊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名,诸城市人大常委和政协常委13名,有10人获得“发展民营经济十大功勋”荣誉称号。在7月底召开的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大张旗鼓地对民营经济50强企业和百佳个体工商户进行表彰,营造了有利于民营经济能人脱颖而出的政治氛围。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从调查情况看,除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所带来的企业用地审批难度加大、资金供应紧张以及能源制约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暂时性的困难外,我市的民营经济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观念没有完全消除。目前社会对民营经济发展持肯定和支持态度已成为主流,但由于对民营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轻视民营的观念仍或多或少地残留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出现了党政领导重视,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家着急,但个鹁咛骞ぷ魅嗽比鲜恫蛔愕摹傲酵啡取毕窒蟆?BR>
(二)融资渠道不畅。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担保公司和基金由于数量和额度极为有限,面对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只是杯水车薪,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由于其信用机制还不够健全,原始积累少,整体实力弱,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相对比较困难。导致大部分民营企业只靠自有的少量积累或向私人借贷进行微循环运作,企业扩大规模和技术改造都受到限制。
(三)企业诸多内部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管理上,家族制仍然是一些企业主的实际选择,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制定管理制度,经营权与所有权未完全分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涉足的大多是传统行业,与新技术不能很好地衔接;劳动力资源缺乏,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招不进、留不住,使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有的企业主没有树立起牢固的科学发展观,或是只图眼前利益,或是小富即满,人本意识、社会意识、诚信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存在财会制度不规范、做假帐,偷税、漏税,逃帐、赖帐,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社会形象。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意见
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是发展县域经济的方向,也是今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从我市看,无论是建设工业强市、解决“三农”问题还是提前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必须依托民营经济,因此,我们必须加倍重视、全力保持我市民营经济的强势发展,不遗余力地打造民营经济发展新天地。
(一)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与民营经济共兴衰的观念。民营经济是以民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发展民营经济,必须摒弃那些旧的、保守的观念,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潮流的新观念。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民营经济人士艰苦创业的成功典型,以及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深化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把各方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与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齐心协力,共同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上来。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要以保护、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为己任,放手发展、放活政策、放开市场,不限比例、不限速度、不限规模,切实“形成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努力营造想民营、干民营、助民营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环境,强化服务,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民营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环境经济。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发展。目前,我市民营经济还处在培育发展阶段,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呵护和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继续坚持欲取先予、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继续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优势环境。一是优化政务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最重要的政务工作,要把是否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从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出发,力求最小化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服务,彻底解除影响、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定,消除放权与收权受“条块”限制和部门利益驱动的现象,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二是优化法制环境。一方面,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能,纳入更多审批事项,减少审批“体外循环”,特别要强化干部依法履职意识,加强督查,彻底杜绝企业面临的“三乱”问题;另一方面,要抓好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民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有的企业反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受到地痞流氓的纠缠,牵扯了相当的精力,建议对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三是优化市场环境。要坚决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扶优限劣,使绝大多数守法、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发展。
(三)加强信用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守法诚信经营,是民营经济存在的基础。要加快民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缺失惩罚和警示机制、信用激励引导机制、信用保障机制,完善和强化信用监管,引导民营企业增强诚信意识,严格履行生产、经营和劳动保护等各类合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在引导规范民间信用发展的基础上,畅通融资渠道,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资金基础。首先,充分发挥金融部门融资主渠道作用,通过政府做媒,适当下放贷款权限,改进金融服务,促进银企联姻,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其次,大力激活、吸纳民间资金,把融资重点放在撬动民间资本上,多形式建立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向二三产业聚集,向特色产业和高科技产品投入;再次,积极扶持、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和到国内外上市融资。
(四)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名牌战略,提升民营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按照“积极引导、相对集中、龙头带动、形成群体”的原则,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对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培养,积极鼓励引导大中小企业联合,以社会化生产、专业化协作的“多赢”方式,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发挥好比较优势,促进特色企业、特色产业、特色村镇和特色市场的快速扩张,构成特色鲜明的民营经济板块和产业群,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名牌代表了企业形象和城市形象,是企业成功的重要标志。实施名牌战略不仅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也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要加强统筹规划,建议市政府对我市每年确定的创名牌产品,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定好措施,抓出成效,加快创名牌步伐。对名牌要实施政策倾斜,优先保证名牌产品的生产资金、技术改造,坚决打击假冒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企业创名牌产品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贯彻好ISO9000系列标准,搞好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克服在名牌问题上只顾眼前利益、借牌经营,忽视自己可持续发展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