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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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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联动机制

安全联动机制范文第1篇

机场飞行区停机位分布较广,机场内各货物、行李保障单位车辆运输距离远(现有最远31停机位至T3候机楼正常行车时间约27分钟左右,其它远机位至T3候机楼需要15至20分钟左右),运输过程中偶有发生集装箱、板掉落或车辆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如有突发事件发生,接到信息至事件现场一般响应时间约20分钟以上),且较多车辆运行路线与飞机滑行路线、自滑停机位有交叉重合,为做到及时响应(10分钟内到达现场)集装箱、板掉落或车辆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影响航空器运行、现场操作及机坪内交通运行。

报告人建议:

1、由机场飞行区管理部牵头,联合深圳机场地面服务公司、深航货运公司、南航深圳分公司机坪保障部、深圳机场货站、顺丰货运,将深圳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按停机位分布划分为五个区域,区域的划分采取就近原则,确保快速处置。制定货物运输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并与货物运输保障单位签署分区管理协议。在不增加参与单位人员、设备的前提下,整合救援资源,统一应急处置程序,规范流程。

2、各货物运输保障单位配置所辖区域的叉车及配套应急设备(钢丝绳、绑带、撬杠、垫木等),并向机场飞行区管理部报备。定期巡视检查辖区内叉车及配套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并配备应急钥匙,保证救援车辆的可适用性。

3、各货物运输保障单位共同编制应急处置预案(操作流程、操作规范),由机场飞行区管理部审核。并制定培训及复训方案,对本单位指定的联动应急处置联络员进行设备操作差异性培训,让每个参与的联络员都能熟练操作各单位不同类型的应急处置设备。各保障单位提前安排好当月值班联系人和公开24小时值班电话,确保能及时响应(10分钟内到场)并协助处理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

安全联动机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连续箱梁桥门洞式支架 设计安全性验算

Abstract: this paper through the zhongshan city in guangdong province in shaxi to month ring expressway MaLing viaduct 17 # ~ 20 # pier continuous box girder bridge bracket design and safety of the checking engineering example, analyses the continuous box girder bridge type design and safety of checking the stent method, main points and steps to the similar project construction scheme design reference.

Keywords: continuous box girder bridge type design safety check the stent

中图分类号: S60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交通工程建设越来越多,道路交叉常采用连续箱梁桥型。连续箱梁施工通常采用挂篮悬浇、支架现浇等工法。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支架法施工属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需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性验算。本文以马岭高架桥17#~20#墩连续箱梁门洞式支架设计与安全性验算的实例,探讨连续箱梁桥门洞式支架设计与安全性验算的方法、要点及步骤。

2 马岭高架桥工程概况

该桥上跨并斜交105国道64°,18~19#墩为主墩,17#和20#为过渡墩,上部为分离式单箱双室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左跨34.67+45+25.97m,右跨25.97+45+34.67m。单箱底宽7.95~9.35m,翼板悬臂2.5m,顶板全宽16.4m。箱梁中支点高2.8m,跨中高1.8m,以2次抛物线变化。顶板厚0.28m;翼板端部厚0.15m,根部厚0.50m;腹板厚0.5m;底板厚0.22m;横隔板分别设在主墩、过渡墩处,厚度分别为2.0m、1.5m。箱梁采用C50砼,每半幅1306m3。要求施工全过程不得影响105国道交通。

3 门洞式支架设计

门洞式支架设计一般采用钢管桩配型钢或贝雷片搭设。设计上考虑箱梁、模板、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产生的荷载,由上到下计算纵梁、横梁、钢管桩所受力。

马岭高架桥上跨105国道门洞式支架单向设置机动车道门洞(2×4.4m净宽)和非机动车道门洞(1×3.0m净宽)。采用DN500 mm(厚5mm)无缝钢管和型钢搭设。管桩基础采用100cm高×90cm宽条形C25砼,扩大基础前1m设置圆弧形防撞岛(国道路面原为23cm厚C25砼,结构完整),基础顶上预埋钢板与管桩焊接。钢管桩安装好后,向钢管桩内灌沙冲水使其密实,顶部浇筑30厘mC25砼密封。钢管桩横向间距2.3m,桩顶横向安装2根I36钢、纵向安装28根I32b、I32b上横铺方木,腹板部位方木按20cm间距布置、其余部位按30cm间距布置,方木上铺1.8cm厚木模。

图1 门洞横断面(单位:cm)

4 门洞支架安全性验算

安全性验算一般验算荷载最大截面的弯距、支点剪力及整体稳定性、地基承载力。本门洞临时支墩处箱梁横向宽度18.24m,各临时墩处箱梁截面积(如图二)和荷载计算如下(考虑了模板和施工荷载)。利用Midas Civil软件计算各反力、弯距和剪力。

4.1 荷载计算

Q截=S纵×1米×r钢砼×u砼安+ Q模+Q人机+ Q振 --①查表得钢筋砼单位自重u砼安=1.2,r钢筋砼容重=26km/m3,Q模=0.8 km /m2,Q3人机=1.0 km /m2;Q振=2.0 km /m2。经计算得:Q纵4-4=506km/m Q纵5-5=475 km/mQ纵6-6=447km/m Q纵7-7=434 km/m

图二各支墩处箱梁截面积

4.2纵向受力、弯距、剪力计算

取一侧的三跨门洞支架验算,按照简支梁计算,各跨跨径和截面荷载如图。

图三 门洞跨径与荷载图

图四各管桩支点反力计算图(KN)

图五各跨门洞弯矩分布(KN.M)

图六 各跨门洞剪力图

计算得:Q mamDFY(5-5)=2652.1KN, Wmax(5-5) =2006(KN.M)、τmax(5-5)=1374KN

4.3纵向受力验算

4.3.1整体验算

因Wmax(5-5) =2006(KN.M),共设置28根I32b钢,而II32b=11626 (cm4), WI32b=726.7 (cm3),

σ整= M max/ Wmin=2006(KN.M)/(726.7×28) (cm3)=98(Mpa)<f=215(Mpa) (Mpa),安全。

τ整= Q max/ S腹=1374KN/(31.4×28) (cm2)=15.6(Mpa) <fv=115( (Mpa) ,安全。

4.3.2中腹板下部I32b验算

中腹板处按1m宽计算,设置3根I32b钢。中腹板各截面h4-4=2.57 m,S4-4=1.91m2;h5-5=2.25 m,S5-5=1.72m2;h6-6=2.04 m, S6-6=1.56m2,h7-7=1.97m,S7-71.52m2,验算时考虑模板和施工荷载。按公式①计算各截面纵向每延m荷载如下:

Q4-4=63.5KN/mQ5-5=57.6KN/mQ6-6=52.6KN/mQ7-7=51.3KN/m

按照简支梁计算方式,对同一侧的三跨门洞支架验算结果如下:

图七 各跨门洞弯矩分布(KN.M)

图八 各跨门洞剪力分布(KN.M)

从计算得M(5-5)max =240(KN.M) Q(5-5) max =165KN。腹板下共设3根I32b钢。

σ中验= M max/ Wmin=240(KN.M)/(726.7×3) (cm3)=110(Mpa)<f=215(Mpa) (Mpa),安全。

τ中验= Q max/ S腹=165KN/(31.4×3) (cm2)=17.5(Mpa) <fv=115( (Mpa) ,安全。

电算得竖向变形为12.4mm<l/400=5900/400=15mm,满足要求。

4.4临时钢管支墩横向2I36钢计算

4.4.12I36钢受力计算

从计算结果知(5-5)截面临时墩所受压力最大=2652.1KN;根据横截面的形状得钢管桩和2I36钢受力、轴向力、弯距、剪力分布如图九至十二。

图九 钢管桩和2I36钢受力图

图十 轴向力分布示意(KN)

图十一 剪力分布示意(KN)

图十二 弯矩分布示意(KN.M)

4.4.22I36钢验算

由前计算得M 2I36max =152.6(KN.M),Q2I36 max =323KN,查单根I36=16574 (cm4), W36=920.8 (cm3), Sm=541.2(cm3)验算I36得:

σ横= M max/ Wmin=152.6(KN.M)/(920.8×2) (cm3)=82(Mpa)<f=215(Mpa) ,安全。

τ横= Q max×Sm /(I×t) =317×541.2/(16574×1.2×2)=43(Mpa) <fv=115( (Mpa) ,安全。

电算得竖向变形为2.1mm<l/400=3200/400=8mm,满足要求。

图十三 竖向位移分布(mm)

4.5钢管桩Φ50 验算

由前计算得N桩轴max =433.3(KN),钢管桩直径50厘m壁厚5毫m,面积A=77.8 cm2,惯性矩I=4763 cm4,自由长度7.0m,回转半径i= =7.8cm,长细比l , 查表得稳定系数 =0.621,最大压力为526.5 KN。 =89.6(Mpa) <f=215(Mpa) , 安全。

4.6安全性验算结论

经过验算门洞支架纵向整体性、纵向分配型钢,横向型钢、钢管桩受力是安全的。本支架设计是按照箱梁重量的1.2倍考虑,实际施工混凝土分两次浇注,第一次浇筑的腹板、底板在达到70%的强度后,已可以承受大部分第二次浇注的顶板砼的重量,加上验算结果与规定值之间有较大的安全系,所以为节省成本,整个支架设计还有优化空间。本计算未验算地基承载力是因扩大基础设在整体性较好的原砼路面上,在土质地基上设置应加以验算。同排钢管桩之间应加剪刀撑加以连接,以增强横向稳定性。

5结语

本门洞支架搭拆及箱梁施工过程中均受105国道高速通行和大交通量影响,同时要协调两端碗扣式支架箱梁施工相配合,于2011年8月开始搭设支架,至12月箱梁砼全部施工完毕,2012年3月拆除支架,取得了安全、可靠、对交通影响小的成果,本验算可为日后类似施工方案设计与验算借鉴。

参考文献:

[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安全联动机制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盐酸替罗非班;肝素;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是以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破溃, 继发完全或不完全闭塞性血栓为基础的临床综合征[1], 主要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猝死[2], 严重影响患者身体健康, 甚至威胁生命安全。现阶段临床治疗药物种类较多, 其中盐酸替罗非班是一种非肽类的血小板糖蛋白Ⅱb/Ⅲa受体拮抗剂, 肝素通过戊糖序列激活抗凝血酶进而发挥抗凝疗效, 本研究通过探讨盐酸替罗非班联合肝素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疗效及安全性, 旨在为提高治疗有效性和安全性提供理论依据。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1月~2015年1月在本院接受治疗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患者166例, 随机分成研究组和对照组, 每组83例。研究组男46例, 女37例, 年龄49~78岁, 平均年龄(58.94±7.04)岁, 病程3个月~5年, 平均病程(10.73±16.43)个月;对照组男44例, 女39例, 年龄48~80岁, 平均年龄(59.10±6.07)岁, 病程6个月~5年, 平均病程(10.88±16.26)个月。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给予阿司匹林、氯吡格雷、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钙拮抗剂等常规基础治疗。对照组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结合肝素治疗, 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40 mg/12 h, 连用2~3 d。研究组患者在对照组患者治疗的基础上联合盐酸替罗非班, 首先静脉滴注负荷剂量为0.4 μg/(kg・min), 滴注时间为30 min, 之后维持剂量0.1 μg/(kg・min), 静脉滴注2~3 d, 记录两组患者出血率及心肌梗死、顽固心肌缺血、血小板减少等并发症发生率。

1. 3 出血判定标准 重度出血:血红蛋白降低>50 g/L, 血细胞比容下降>15%;中度出血:血红蛋白下降30~50 g/L, 血细胞比容下降9%~15%;轻度出血:血红蛋白下降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两组出血情况比较 研究组患者无出血率及轻度出血率均显著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 2 两组并发症情况比较 研究组患者心肌梗死率为3.61%、顽固心肌缺血率为6.02%、血小板减少率为7.23%, 均显著低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发病机制主要是因冠状动脉内粥样形成、斑块破裂、血小板活化聚集、血栓形成等[3], 同时血小板活化聚集在血栓形成中发挥关键作用, 因此临床治疗以抗血小板聚集为主。盐酸替罗非班是一种非肽类的血小板糖蛋白Ⅱb/Ⅲa受体的可逆性拮抗剂, 药物通过阻断血小板聚集最后共同通路, 达到有效抑制血小板粘附聚集的作用, 进而起到抗凝、防止血小板血栓形成的目的, 促进形成血管再通, 减少患者临床缺血发生率[4]。低分子肝素是通过化学或酶学解聚方法产生的肝素片段, 通过戊糖序列激活抗凝血酶而发挥抗凝作用, 对抗凝血酶亲和性较高, 且对Ⅹa因子抑制作用显著高于对凝血酶抑制作用, 但是其生物半衰期较长且易出现肝素反弹现象[5]。

本研究通过探讨盐酸替罗非班联合肝素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 数据结果表明研究组患者治疗后无出血率及轻度出血率均显著优于对照组, 同时心肌梗死、顽固心肌缺血、血小板减少等并发症显著少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参考文献

[1] 邱炜炜. 盐酸替罗非班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疗效观察. 山东医药, 2010, 50(41):71-72.

[2] 郑轶, 尚树忠, 郭三强, 等. 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介入应用替罗非班对冠脉血流和心肌灌注的影响. 医药论坛杂志, 2012, 33(5):49-50.

[3] 张红雨, 王佩显, 曹艳君, 等. 冠状动脉内注射替罗非班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介入治疗中无复流现象的疗效研究. 临床心血管病杂志, 2011, 27(1):25-29.

[4] 吴彦. 盐酸替罗非班治疗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临床观察. 中外医学研究, 2015, 13(12):130-131.

安全联动机制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保险费率;赔付率;联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6-0164-02

1 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

1.1 财产保险费率厘定的依据及基本原则

我国《保险法》规定:我国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其中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实行强制保险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等的条款应当报保险监管机构审批,其他险种的费率报保险监管机构备案。目前,财产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并报保险监管机构备案。

保险公司在厘定财产保险费率时要贯彻权利与义务相等的原则,其厘定的基本原则有:充分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稳定灵活的原则以及促进防损的原则。

1.2 财产保险费率厘定的主要方法

(1)分类法。

我国的企业财产保险,按标的的使用性质分为若干类别,每一类又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费率水平各异。分类法的优点在于便于运用,适用费率能够迅速查到。

(2)观察法。

按具体的每一标的分别计算确定费率的方法,该方法确定的费率依据核保人员的经验判断,提出一个费率供双方协商。观察法多用于海上保险和一些内陆运输保险。

(3)增减法。

在分类法的基础上,结合个别标的的风险状况予以计算确定费率的方法。使用增减法确定费率时,一方面凭借分类法确定基本费率,另一方面依据实际经验予以细分,并结合不同的情况提高或者降低费率,对分类费率予以补充和修正。增减法适用于大型企业保险费率的厘定。

1.3 影响费率的主要因素

保险费率的厘定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不同保险标的的费率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不同,由此造成了不同行业、不同保险标的的费率水平千差万别,影响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包括:

(1)纯风险损失率;

(2)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3)保险公司的预期利润;

(4)保险市场竞争状况;

(5)保险监管政策。

2 保险费率与赔付率挂钩联动的提出

2.1 保险费率与赔付率挂钩联动的理论依据

财产保险费率是依据大数法则制定,因此,集团型企业以往赔付率的变动并不能使整个行业保险费率发生根本性或大幅度变动。同时,防灾防损工作做的好的企业,整体赔付率的较低,理论上能够在续保时享受优惠费率。在一定范围内费率调整系数的变动符合财产保险厘定费率的原则,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联动机制的理论依据主要有:

(1)厘定财产保险费率的原则;

促进防灾防损的原则中指出,保险费率的制定必须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对以往无损或损失少的被保险人实行优惠费率对于风险控制良好、损失率较低的企业在续保时应享受保险费率的优惠。

(2)厘定财产保险费率的方法;

增减法是在分类法的基础上,结合个别标的的风险状况予以计算确定费率的方法。因其使用中结合了风险程度的差异,因此具有促进防灾防损的作用,费率更能反映个别标的的风险情况,从而坚持了公平负担保险费的原则。增减法的依据在于个别标的的风险损失数据与其他标的的风险损失数据明显不同,增减法尤其适用于大型企业保险费率的厘定。

2.2 确定基准赔付率

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业经营数据,2004年财产险赔付率为52.07%,2005年财产险赔付率为54.62%,2006年1-9月份财产险赔付率为49.39%,2004-2006年财产保险平均赔付率为52%。以下分析以发电集团为例。由于电厂属于特殊风险行业,其平均赔付率通常会高于财产险平均赔付率水平,以60%作为基准赔付率相对较为合理。

2.3 保险费率与赔付率挂钩联动机制模型的建立

以60%为基准赔付率,在基准赔付率的上下5%(即55%-65%)作为基准赔付率区间,设P为以往年度赔付率,通过续保费率调整系数来调整续保费率,如下表所示:

以往年度赔付率费率调整系数

0%≤P<10%0.85

10%≤P<55%0.9

55%≤P<65%1

65%≤P<80%1.1

80%<P1.2

续保费率=本年度费率×费率调整系数

说明:(1)费率调整系数及基准赔付率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保险市场的变化调整其数值。

(2)以往年度赔付率以结案赔付数据为主,对未决赔案按估损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折算。

3 实施保险费率与赔付率挂钩联动机制

3.1 适用联动机制的条件

(1)集团型企业。

联动机制的依据之一,厘定财产保险费率增减法适用于大型企业保险费率的厘定。

(2)续保业务。

新投保企业无历史赔付率数据。

3.2 实施方式

目前保险安排主要有三种方式: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联动机制能够运用在以上三种方式。按照联动机制确定的费率,在招标时可将其作为标底,在询价安排保险时可将其作为确定最终费率分依据,在谈判时将其作为谈判的预期目标。

4 实施保险费率与赔付率挂钩联动机制的优点和局限性

4.1 实施保险费率与赔付率挂钩联动机制的优点

(1)历史赔付率低时,可节约保险成本;

(2)从主观上讲,投保企业对费率的控制与确定具有一定的主动性;

(3)促进企业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4)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

4.2 建立保险费率与赔付率挂钩联动机制的局限性

(1)联动机制是双刃剑。当历史赔付率低于基准费率区间时,下年度费率会根据联动机制下降;相反,当历史赔付率高于基准费率区间时,下年度费率会上升,不同年度赔付率水平不同,可见,联动机制并不一定导致费率降低,它是一把双刃剑。

(2)运用联动机制确定费率水平的方式,忽略了保险市场变化以及承保条件改善所引起的费率变动。

(3)联动机制的实施受制于保险公司的响应情况。保险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在交易过程中仍然符合一般商品交换的自愿原则。实施联动机制,需要得到保险公司的响应,否则,任何理论上有效的联动机制都只是纸上谈兵。

(4)联动机制的实施必须符合有关保险行业政策。任何保险活动均要遵守保险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联动机制作为影响保险费率的一种机制,无疑必须符合保险行业有关政策。

(5)难以复核历史赔付率数据的准确性。实施联动机制必须有真实、完整、准确的历史保费赔付数据为基础。目前,赔付数据能够从分别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获取,由于投保企业顾及安全考核等问题会产生瞒报、漏报的情况,从基层企业收集到数据往往偏低;另一方面,从保险公司收集到的数据也存在无法复核其真实性的弊端,因此历史赔付率的来源不同造成数据的准确性有所差异。

4.3 近期监管政策对实施联动机制的影响

2006年7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7号)精神,下发了《关于试点项目《纯风险损失率》的通知》(中保协发[2006]13号)。通知公布了道路建筑安装工程、地铁、电厂、商业楼宇四个试点项目的《纯风险损失率表》,要求各财险公司认真学习、正确使用试点项目的《纯风险损失率表》。目前,续保时相关行业财产保险费率将会受此影响较大。

5 结论

通过以上论述,建立保险费率与赔付率挂钩联动机制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并且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该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能引导续保费率的确定。但是,在具体实施时,可能会面临监管政策、联动机制局限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该机制的广泛应用和推广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参考文献

[1]常桦.保险经纪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2]程振源.逆向选择条件下保险费率监管的效应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7,(22).

[3]诸葛翔.保险费率市场化问题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06,(1).

安全联动机制范文第5篇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向县政府做好汇报,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到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主体责任是地方政府,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工作由社保行为变为政府行为。

(二)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各级社保局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人社、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和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摸清底数,全面排查。尽快核实存量问题,认真排查疑似多领和冒领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工作,彻底解决疑似多领和冒领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四)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主动作为,在多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对于多领和冒领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步核销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切实保障核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尽快核销“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力争到2020年12月末,完成目前存量疑似多领和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疑点信息(主要指服刑多领、死亡冒领、重复领取问题)的核查工作,并完成80%以上疑点信息的整改工作。采取“前清后防”等有效措施,基本杜绝“增量”问题出现。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工作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此机制的基础上,协调人社、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和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开展工作。同时,组建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细化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坚决消灭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疑点信息“存量”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核实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48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对“存量”问题信息逐条进行核实,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属于自身数据问题的,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正;属于违规领取的,在台账中注明“标识”,按国家“先停、再查、后追”要求,先停发待遇,再组织核查,对核实违规领取的基金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追回,对拒不退还多领基金的情况,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四)有效杜绝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疑点信息“增量”问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和《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明确工作方式,划分类别开展工作。

一是采取数据共享比对为主,其它方式为辅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方式。全省各级社保局要实现与本地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定期进行数据共享比对交换工作,确定领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对于经数据共享比对无法确认领金资格的,可以通过网上自助认证设备(智慧眼老来网APP认证系统)等方式办理领取待遇资格确认。

二是主要通过开展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梳理领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各级社保局要及时整理并列出疑似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范围:家属主动申报死亡的人员;全民参保登记、异地资格认证、异地就医、联网监测、社会保障卡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库中标识为死亡、失踪、服刑的人员;国家人口库中标识为死亡的人员;公安部门户籍库中因死亡注销户籍的人员;法院判决宣告死亡的人员;民政部门殡葬信息中的火化人员;由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的人员;公安、法院、司法部门掌握的服刑人员;经所在管理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基层服务组织(以下简称基层服务组织)确认及上报的死亡人员;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丧失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对发现的丧失领取待遇资格人员,社保局应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并按照核查清理“存量”工作任务的方法进行核查清理。

(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稽核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涉及人数多、工作量大。因此,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社会保险基金追回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机构办理,以弥补社保局经办力量不足的弱点,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措施

(一)协调政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2020年6月底前完成)。建立由政府牵头,社保、人社、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和综合执法联动机制(2020年7月底前完成)。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的指导下,协调人社、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核综合执法机制。

(三)核查疑似冒领人员(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县范围内疑似冒领人员建立台帐,将台账下发至各乡镇社会保险专管员手中。对专管员进行培训。专管员将台帐人员信息逐条进行核实,确保不漏一人,将核查后的信息反馈给社保局相关科室。不存在冒领的,在老来网上进行认证后,由相关科室续发待遇;死亡人员由专管员收集相关材料后,由相关科室做待遇终止处理,涉及待遇追加的由相关科室做待遇追回处理;其它疑难问题,交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建立社会保险支付待遇稽核联动机制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社会保险支付待遇稽核联动机制工作的组织保障和落实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