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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目标
通过培训,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熟悉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相关制度,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确保使用依据合法、办事程序合法,落实四化管理,促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年度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问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二、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农村公路条例》等交通行政执法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
3、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省《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
4、上级主管部门编写的交通行政执法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5、交通行政执法制度、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组织领导和方式
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由区县交通局和各执法机构组织实施。市级各执法机构可根据执法门类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各门类间的培训。
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培训由各级各单位自行安排。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交通行政执法培训是全面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建设、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基础工作;是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措施。只有加强教育培训,才能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实现依法行政。各级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培训的领导。
2、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两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落实好本计划所规定的培训内容。认真落实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好工作,分层次、分批次开展交通执法人员培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确保培训不漏一人。各单位培训工作要在11月前完成。
3、严格组织考核。培训结束时,对所有交通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组织要严格,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和道路运政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保证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道路运政人员工作纪律重申如下:
一、道路运政执法必须团结协作,不得各行其是、相互推诿、擅离岗位,要确保道路运政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暴力抗法的,除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道路运政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和正确执行交通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程序合法,裁量恰当,执法文书填写齐全、规范,归档立卷及时、完整,禁止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禁止随意运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行为。
三、执法时不得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发生公路“三乱”行为。
四、执法时必须向当事人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要求,告知当事人义务。
五、执法中应当依法调查和收集证据,告知当事人认定的违法事实,拟定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依据,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在检查结束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如对行政处罚不服,有提出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告知地点和电话(地点:*市梅华西路62号市交通局法规科,电话:2515303)。
六、执法中必须使用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的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文书有关填写规范制作与填写,并加盖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印章,不得任意省略或简写。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中,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再补充证据和文书。
七、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和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关于开展“百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的规定,严格执行处罚标准。不得越权扣留非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核发的其他证件,对被查扣的非法营运“黑车”,不得亲疏有别、,严禁私自直接处理非法营运车辆。
八、道路运政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尤其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非法营运活动。
九、道路运政人员要自觉维护交通形象,着装整齐,佩戴执法标志,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动作规范,非公务时严禁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禁止道路运政执法人员酗酒或酒后执法。
十、道路运政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参加与公务有关的吃请、娱乐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十一、道路运政执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监督受理电话:*,也可通过市交通局网站“局长信箱”栏或书面来信直接向市交通局举报。
十二、对违反本通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和道路运政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保证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效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现就有关道路运政人员工作纪律重申如下:
一、道路运政执法必须团结协作,不得各行其是、相互推诿、擅离岗位,要确保道路运政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暴力抗法的,除按
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道路运政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和正确执行交通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
、法规、规章准确,程序合法,裁量恰当,执法文书填写齐全、规范,归档立卷及时、完整,禁止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禁止随意运用简
易程序处罚的行为。
三、执法时不得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发生公路“三乱”行为。
四、执法时必须向当事人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要求,告知当事人义务。
五、执法中应当依法调查和收集证据,告知当事人认定的违法事实,拟定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依据,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
复核。在检查结束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如对行政处罚不服,有提出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告知地点和电话。
六、执法中必须使用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的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文书有关填写规范制作与填写
,并加盖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印章,不得任意省略或简写。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中,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必须
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再补充证据和文书。
七、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和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关于开展“百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的规定,严格执行处罚标准。不得越权扣留非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核
发的其他证件,对被查扣的非法营运“黑车”,不得亲疏有别、,严禁私自直接处理非法营运车辆。
八、道路运政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尤其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非法营运活动。
九、道路运政人员要自觉维护交通形象,着装整齐,佩戴执法标志,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动作规范,非公务时严禁着
制服出入娱乐场所。禁止道路运政执法人员酗酒或酒后执法。
十、道路运政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参加与公务有关的吃请、娱乐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十一、道路运政执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监督受理电话:2515083,也可通过市交通局网站“局长信箱”栏或书面来信直接向市交通
局举报。
现将《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交体法发〔*〕1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交通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抓好文件的学习宣传,针对思想重视不够、制度不够健全、考评机制不够科学、责任追究不够落实等共性问题,通过推行这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和监督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提高交通行业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部门之间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要做到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稳步推进,要自觉将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确认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减少交通行政执法层次;要对交通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分类排列、列明目录、汇编成册;要科学合理设置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分解交通行政执法职权,确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要根据执法权限,明确执法步骤、执法时限和执法形式,细化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委《法治建设纲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及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打造法治交通、服务交通和和谐交通,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局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相关人员说透法理、说眀事理、说通情理,保证法律制度有效实施的一种新型执法模式。
我市交通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委《法治建设纲要》为指导,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立法目的出发,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把说理贯穿于交通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说理释法,推进依法执法合理执法,不断提高和谐与效能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实现目标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工作的目标是:以不予受理和不予许可的交通行政许可以及按规定应当上报审查或者有争议的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按照全程说理式执法要求办理为起点,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合理性、逻辑性和完整性为目的,通过增强行政执法文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力争通过一到两年的努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強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交通行政执法事项全面推进说理式文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充分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执法理念,保障促进交通与社会事业的科学发展。
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力求达到以下效果:
㈠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要通过实施全程说理执法,让广大行政相对人全面了解交通行政执法的经过,平等参与行政执法的程序,充分进行有利于自己的申辩,亲自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从而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㈡交通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得到规范。要通过实施说理式执法将自由裁量权行使空间压缩到最低限度,有效减少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可能性,从而保证处罚决定的合法合理和公平公正,有效预防渎职侵权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㈢交通部门与管理相对人的行政争议得到化解。要通过推行说理式执法,使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和其他监管工作由不敢不服转化为心悦诚服,从而主动服罚息讼,自觉接受交通执法机构的监管。
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要使推行说理式执法成为督促执法人员端正执法动机、找出自身差距、增强学习研究的硬措施。变执法人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增强熟练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综合执法素质的提升。
㈤社会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得到提高。要将说理执法过程作为宣传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过程,通过开展执法普法,大大改善法治交通环境,增强全社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有效推动我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到促进。在实施说理式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打击违法和促进发展“两手抓”的执法方针:一方面要有力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大帮扶企业力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交通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先行官作用。
三、工作步骤
推行全过程说理式行政执法是我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机制和理念的具体体现,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我局分三个阶段实施:
㈠宣传发动阶段
2013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示范单位,组织业务骨干研究制作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模板,召开全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推进会(含培训),具体部署全过程说理式行政执法推行工作。
㈡全面推进阶段
从2014年1月开始,系统内各执法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全过程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局法制科对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将增加是否采用说理式处罚文书的审查内容,年终结合案卷评查活动,将评选的优秀执法文书编印成册,作为本系统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下发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学习。
㈢检查阶段
年中和年末局将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对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适时通报督查结果。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对说理式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说理式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法制工作机构加强对说理式执法工作的调研和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要将说理式执法的要求学深学透,全力按照说理式执法的主要要求做好相应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案卷中全面地体现,以便监督、考核。
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一是加强法律理论基础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坚持学习教育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二是加强交通行业管理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要结合实际,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说理业务指导,提高说理的针对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三是加强与执法相关的边缘学科知识的学习,包括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不断提高驾驭执法现场和解决突发事件的技巧和能力。
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建设。根据推行说理式执法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以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为切入点,切实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要把推行说理式行政文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推行作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提高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㈣加強说理式执法示范点的建没。选择执法工作量较大,前期推行说理式执法有一定基础的运输管理处作为全系统说理式执法示范点,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全面稳步推进。按照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要求,研究制作说理式执法主要的文书模板。针对目前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内容过于简略的问题,改进事实、依据和理由及证据部分的论述方法,强化说理论证,力求繁简适当,说理方式多样化,真正做到充分说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