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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档案;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3-0207-02
档案行政执法是维护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巩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发展的基础,是保护人类活动真实历史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重要依据的举措。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是为了不断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防止档案违法行为。《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依法行政,有效地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发展。但是如何更加有效地依法行政,依然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需不断探讨的一个问题。“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把哈尔滨建设成现代大都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给档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档案行政执法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现分析和归纳如下。
一、档案行政执法的目的和意义
所谓档案行政执法,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国家的档案法规,适用到具体的人或事,从而使档案法律规范在档案事务活动中得以实现的活动。档案行政执法以查处违法案件,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执法监督为主要行政执法手段。
档案法制工作以立法为基础,守法为目的。而执法是实现档案法制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档案法制工作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离开了执法,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档案事业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档案行政执法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促进档案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使得档案事业不断地发展壮大,同时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留下更多宝贵的遗产。那么如何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使档案事业得以健康发展,这也成为所有档案工作者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执法是关键,如果不执行法律、法规、无论多完善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国家虽然在各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档案法律、法规、但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表现在:
1.档案和档案工作意识淡薄,档案法制观念不强。一直以来,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都缺乏全面的认识,档案意识淡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地位虽已确立数年,但一些人还没有树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地位观念。并不了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执法部门,有的甚至至今还认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只是“管档案而已”。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致使很多国家工作人员对档案和档案工作一知半解。
2.档案工作得不到相应的重视,管理混乱,致使档案保管条件差,安全隐患多。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缺乏认识,不了解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功能、作用、性质、地位及内涵。行政管理的目的是靠行政行为实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多行政行为,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大多数单位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时都能积极配合,但是仍有些单位因为对档案工作认识不到位,配合只是应付。档案管理也处于很混乱的状态之中,没有针对档案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领导分管,没有专职的档案员等等。由于领导的不重视,导致档案保管工作条件差,没有专人负责,没有专柜存放,没有专室保管,保管条件没有任何保障,档案经常随处堆放,没有任何安全可言。
3.档案文件资料收集不齐全,不按规定归档和移交档案。很多单位和部门没有按照《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应归档的档案得不到及时的整理归档,存在长期不建立档案和不开展档案工作的行为。立档单位在自己职能职责范围内形成的文件材料也没有按规定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很多应归档的文件散落各处,或遗失,特别是很多专门档案(如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图纸档案等)没有及时收集归档。很多宝贵的材料没有及时收集,发展下去会造成档案材料严重缺失,多年后这些缺失的档案很可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后患无穷。
4.档案人员业务素质低,业务水平不高且岗位变换频繁。档案工作长期以来得不到相应的重视,很多单位和部门没有专职档案员。兼职档案员通常身兼数职,不能专注于档案工作,多数缺乏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没有档案工作基础,业务水平偏低,导致归档不按时,归档不符合要求,严重影响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档案人员素质低,导致很多档案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档案事业发展的大潮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前进步伐。
5.档案行政执法行为流于形式,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档案法规在执行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档案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档案执法检查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而有些档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章不循,也助长了一些坏风气的形成。由于档案行政部门人员过少,在执法检查时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和部门不能及时监督。无人抓监督,无人抓落实,也就无法追究责任。档案执法有指导,无监督,表现出档案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很好的实施,档案执法流于形式,限期整改成为空口惩罚,违法行为依然继续。
三、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1.加强档案法制观念,巩固提高依法治档、依法行政理念。《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档案工作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档案执法人员应时刻牢记自身的使命,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有关档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严格执法,逐步强化执法意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2.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健全档案管理体制,使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和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尚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健全各项法律规章,强化制约功能,是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各机关、各部门在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中必须明确相关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方式,建立和完善档案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保障档案执法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还要建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各有关机关和部门既要相互监督,又要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促进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3.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的特点,将执行法律、规章的职责具体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做到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清晰,并明确执法领导责任人及其职责,从而促进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很多,最重要的是执法的监督问题。行政立法的效果怎样,都是通过监督来实现的。档案执法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各部门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限期整改。加大对档案依法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性。只有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把各项法律法规同工作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使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加大档案执法力度,严肃档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档案法》既然赋予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就应该从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来维护和确保档案工作应有的法律、法规地位,坚决贯彻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尊严。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依法依规治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档案事业法制化建设和健康发展。
5.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档案法律意识,加大档案行政部门与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依法治档,实现档案事业法制化管理,档案法律知识的宣传是重要的前提和基础。档案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具有较强的档案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档案法律素质这一大环境,而档案法制的广泛宣传对于增强人们档案法律意识和提升人们档案法律素质起着积极促进作用。通过档案法制的宣传,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认识到《档案法》在管理国家档案事业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理解《档案法》对国家管理档案范围、档案工作原则、档案机构、档案管理、档案保护、档案利用、档案开放以及档案资源开发等档案事业建设方面重大问题作出的规定,是全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不依法办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同时,通过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还可以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识到在档案事务方面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是决定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的关键,也是影响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好与环、执法监督能力高与低、行使执法职能是否充分的主观因素。档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抓好档案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谨慎选拔执法人员,对档案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掌握档案法制和档案工作相关知识、办案方法,促使其能力和业务提高,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安排上岗执法;档案部门要经常性地组织档案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档案工作业务水平;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从而督促档案执法人员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如今,档案在“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把哈尔滨建设成现代大都市”的城市发展大潮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档案工作各方面的要求也更加的严格,档案事业正随着城市的发展步伐稳步向前。为了保障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党和国家的历史真实记录,需要我们广大档案工作者坚持将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地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全力把依法治档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 石在.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与思考[J].北京档案,2006,(10).
[2] 杨民安.加强档案行政执法 推进档案法制建设[J].四川档案,1998,(2).
关键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1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畜牧产品供求量大幅上升,进而促进整个畜牧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畜牧业产品质量的监管极其重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仅会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消息,更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权力的实施对整个行业的监管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执法机构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仅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内容有相应的规定,更是对行政执法的主体做出相应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畜牧兽医工作者都具有开展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资格,如位于乡镇级别的畜牧兽医工作者未能达到拥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资格。但在实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执法机构相关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出现一些的消极现象,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不具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权资格的兽医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拥有了实权,却缺乏对该类职权滥用的有效监管;二是实际拥有资格的畜牧兽医工作者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得到的权力不完整,无法充分发挥自身效用对整个行业实施相应的监管。这一现象的存在,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1.2执法程序不合理
执法程序的存在是发挥行政执法权力效用的重要手段,畜牧兽医工作者在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主要依靠可靠的执法程序开展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有助于畜牧兽医工作者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畜牧兽医工作者依靠执法程序的强制性发挥权力的效用,从而适时地对违法乱象进行调整,以促进畜牧兽医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在实际生活中,执法程序的不合理性极为突出,对畜牧兽医的整个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许多阻碍,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执法程序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现实生活中缺乏较为完善的与执法程序相关的规章制度,大多畜牧兽医工作者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条例的指引,执法行为较为随意,对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较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这也造成在制定相应执法程序时,侧重于设立统一标准。这一特点的存在使得现实生活和执法程序两者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不利影响。
1.3行政强制力效率较低
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畜牧兽医监管效用之所以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主要是因为法律本身所具有的强制力,能够给畜牧兽医工作者的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一定的支持,当畜牧兽医工作者发现违法行为时,能够借助于法律的强制力,对违法主体的不当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及纠正,从而维护整个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在实际生活中,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行政强制力效率较低是一大现象。这一现象主要在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强制力的实施,往往通过间接的方法对违法主体进行相应处罚,即畜牧兽医工作者依靠法院对违法主体的行为进行处罚,且在该过程中,畜牧兽医工作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导致行政强制力的效率较低。
2解决策略
通过分析,总结出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的经验及相关资料的查询,提出以下两点对策,以期促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2.1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权力和责任明确到个人
畜牧兽医工作者开展相应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给执法程序、执法权力等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为更好地促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力和责任明确到个人。条文性规范的存在,不仅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还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指引方向,对其工作的开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这是建立规章制度的一大好处。另一方面,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能够对行政执法的主体做出更为清晰的界定,并开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从而能够有效地减少权力滥用的现象,责任明确到个人,对维护良好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2畜牧兽医工作者应大力提升自身素养
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意识不强,职责不清。有的基层行领导层乃至具体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概念、职责、权限把握不准,把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混同于部门的常规业务检查,只着眼于业务操作的规范性,没有上升到“执法”这一法律高度来履行职责。导致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职责履行不到位,执法行为缺乏严肃性和规范性,以业务检查代替行政执法检查的现象。
(二)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专人负责落实。但实际工作中,个别部门有的设立了行政执法岗位,但没有建立相应岗位职责,或是有岗位职责,但不明确;有的部门未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全行的角度,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未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三)行政执法程序执行不规范,现场检查档案不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具有严密的执法程序,包括行政许可程序、监督检查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每套程序都有严格法律依据和要求,严密的操作环节,不能随意而为。但在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程序不当、某些环节不执行或简化的问题。如现场检查无立项审批手续、不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无检查组签字等问题。程序环节的不规范,直接导致现场检查档案材料的不健全。
(四)存在行政处罚难或处罚不及时现象。人民银行行政执法部门具有相应的执法权和处罚权,但在实际工作中处罚权难以实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内部行政处罚领导机制不健全,如有的基层行,特别是县级支行不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或设立了也没有实际进行处罚事项研究,形同虚设,不发挥作用;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忽视不报,或报告了也未进行处罚研究,没有做行政处罚。二是与地方部门协调关系影响了处罚的有效执行。如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人民银行法》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从中看出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处罚不仅涉及人民银行,还有工商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因人民银行自身的处罚效力不大,即使下了罚单,被处罚对象也常拒不执行,没有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强制力。所以常规做法是上述几个部门联合进行检查处罚,这就需要人民银行执法部门与地方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处罚,无形中增加处罚的难度,若协调不畅,就会导致处罚落空。三是重视程度不够,怕麻烦思想严重。行政处罚需要完备的处罚程序,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和审核等一整套过程,最终由行政处罚委员会决策。一些应该处罚而定性较轻的事项,因审批时限过长就未做处罚。如在统计检查时发现有统计数据迟报漏报和错报现象,按照《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有3万元以下处罚权,但在实际执行中,处罚事项有关资料要上报省会中支批准,等待下发审批意见后执行,这就往往因等待时间过长等原因造成处罚不及时。
(五)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从各执法岗位人员配备和行政执法材料档案情况可以看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不强,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不牢,行政执法能力不高。从全行的角度看,一是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新上岗人员更缺少实践经验。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没有从综合素质要求高这个因素考虑。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缺乏考核评议和奖惩等机制,没有优化履职的动能。从个人角度看,主要是缺乏学习主动性,对行政执法职责认识不清,缺乏行政行为的自我约束能力。
对策建议
针对基层央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考评制度。完善内、外部的考核评议制度,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干部业绩考核及绩效工资考核相结合;把执法状况作为干部述职评议和执法岗位人员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运转高效、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二)高度重视,强化对行政执法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行政执法工作要立足于行政执法事项的合法性、执法程序的合理性和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利用行政执法特有的法制手段正确履行职责,充分体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避免和一般的业务检查混为一体,失去行政执法特有的效力。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s1”为你整理了这篇科技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区科技局按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监管事项梳理。2020年我局完成监管事项梳理及事项动态管理,执法人员全入库、监管对象全归集、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计划全制定。根据省、市科技条线的监管事项调整及本单位职责调整情况,2020年我局新认领了“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行政检查”“对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抽查”“对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认定的行政检查”3项行政检查事项。
(二)开展执法检查。1、2020年10-12月份,我局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了区内的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检查未见异常,检查完成后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2020年11月份,我局还对2家单位开展了“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监管”检查,经检查未见异常,检查完成后及时进行网上公示。上述检查全部为现场执法检查,并统一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年掌上执法比例达到100%。
(三)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我局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权力事项,也未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存在问题
行政执法工作知识面宽广,对执法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局新增了一些工作职能,目前执法力量较为薄弱,需要增强执法力量。同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经验和整体素质,规范执法程序。
三、下步措施
(一)提高重视,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内容类型,分析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将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具体业务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依法行政全面落实。
(二)强化队伍,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增加执法证持有人数。对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执法,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进一步改进我局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加强管理,使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加强对科技行政执法事项的监督管理,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而保证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开展。
当前,依法保障和促进畜牧业发展,是各级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重要职责。正视当前畜牧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畜牧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强和改进畜牧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诸城市畜牧行政执法成效
当前,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因而行政执法,已成为政府畜牧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的重要职责。近年来,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力地打击了畜牧业违法发展行为,为畜牧业依法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抓队伍,执法组织体系健全。
市畜牧行业行政执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畜牧兽医管理局监察所具体承担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执法大队承担全市畜牧行业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受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委托,镇街畜牧兽医管理站具体承担所在辖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这样形成市、镇(街道)两级执法体系,主要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经营市场、动物及产品经营等的监管和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目前,市、镇(街道)两级执法畜牧执法队伍共有行政执法人员52名。
(二)抓经费,执法基础得到保障。
一是人员经费列入财政全额预算。根据国务院、省、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我市于2008年10月完成了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市畜牧兽医管理局下设诸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监察所两个副科级单位,13个镇(街道)畜牧兽医管理站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离,镇街站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经费等全额纳入财政支付,解除了后顾之忧,二是市、镇街执法手段明显改善,每个单位配备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取证仪器,并设有相应的检测实验室。
(三)抓能力,增强综合执法素质。
一是狠抓理论学习,掌握法规条文涵义。每年春季都要组织全市相关执法人员集中学习《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进行测验; 二是明确责任岗位。根据畜牧行政执法范围宽、种类多、难度大的特点,结合我市执法实际,在行政执法上,实行“明确岗位,明确类别,分工负责,责任到位”制度,将行政执法分为:畜牧投入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动物及产品检疫检验)、兽医医政管理(农村动物疾病诊疗)四大类,每类都明确了执法责任人。在执法工作中形成了以局执法股牵头,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乡镇站参加配合,规章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格局,增强了执法力量,形成了执法合力。
(四)抓规范,完善执法操作程序。
一是修改完善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要是完善具体执法程序和操作内容。先后出台《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执法大队岗位责任管理》、《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制度》,《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畜禽定点屠宰场驻场检疫管理制度》,《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制度》,具体负责法制宣传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查处违犯《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诸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以确保市、镇两级畜牧行政执法做到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二是建立监管机制,明确执法目标。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建立有效。每年把行政执法细化分解到局机关单位、科室、镇街站,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制定奖惩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有章可循。
(五)抓成效,行政执法成绩显著。
截止目前,全市畜牧行政执法工作未受到管理相对人投诉,更没有败诉案件发生。一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免疫工作做到了“应免尽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消毒率达到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水平均在70%以上,达到部颁标准。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计划周密,推进有力,工作达到预想目标,“春防”、“秋防”均通过市级交叉验收。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迄今为止没有发生一例畜产品安全事故。向市民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与230家规模养猪户和106户兽药经营单位参加培训会并签订了质量承诺书;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73人次,对我市的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经营户、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在13个镇街及26个定点屠宰场,共抽检尿样1391头份,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反应。四是加强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市场肉品持证率均达到100%,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产品均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五是实施投入品准入制,规范饲料兽药业主的行为。经投入品必须有进出台帐,必须持有检测合格证,销售饲料应到区畜牧局备案登记,销售兽药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GMP认证合格的产品。
二、畜牧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畜牧行政执法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执法设备设施不够齐全;个别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高等方面。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大力开展畜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和农村,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畜牧法律法规宣传,使“健康畜牧、和谐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努力配置配齐执法设备设施。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市委市政府资金投入,购置配备交通车辆、通讯工具、人员防护设备等执法设施设备,为开展畜牧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因此今后我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将朝着“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治理法制化,工作规范化”的目标奋斗,进一步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