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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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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years in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experience and practi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to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s of the existing.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水利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1.1 国内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史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6d6ration InternationaleDes In96nieurs-Conseils,简称FIDIC)于1913年成立,标志着工程师(国内称监理工程师)步入工程建设领域。在国内,水利工程行业自1982年在鲁布革工程率先进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尝试,继而在水口、二滩、小浪底工程逐步试行。建设部于1988年开始工程监理工作试点,1996年开始“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我国加入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同年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建[1996]396号文),监理工程师正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2003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进一步规范了监理行为和监理市场,并且水利部于1999年和2006年两次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逐渐走向正规。

1.2 国内水利建设监理工作的误区

1.2.1 对监理的定位错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制已有近二十年历史,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仍有一部分同志(甚至是领导同志)对工程监理的任务及业务认识错误。有的认为监理人员就是项目法人委任的质监员,只要替业主把好质量关就行了;有的认为监理人员就是协助承包商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咨询人员,只要把好施工方案关就可以了;有的认为委托监理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是出了问题时被提出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替罪羊”。

1.2.2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由于我国在很长时期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受此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业主通常就工程建设的问题决定方,一家说了算,监理人员即使在监理合同中被授予了“三控制”的权力,在实际操作中也要领会业主的“意图”,常常受其左右。这种现象在规模较小的工程建设中显得尤为突出。在某些工程建设中,业主经常以自我为中心。无视行业规范的要求,以地方性的行政规定代替国家有关法律条文,甚至用不成文的“地方惯例”来决定工程上的许多实际问题,随意“拍脑袋”决定,造成监理人员无所适从。更有的业主不了解监理单位优质服务与劣质服务的差别,认为只要是监理单位就能胜任监理工作,所以以监理费用作为衡量监理中标单位的唯一标准,或者施行区域性保护,导致外地监理单位在竞争过程中步履维艰。还有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其雇佣的服务,让做什么就得做什么,让怎样做就要怎样做,责任是监理单位的,权利是业主的,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责任者,出了问题方便推卸责任而已。

1.2.3 监理工作不配合

我国水利行业规范中明确规定,工程承包中不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但目前某些地区工程建设中却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造成工程管理工作严重脱节,从而产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不清,或者承包商在中标后,没有及时按照承包合同中的承诺配备相关人员,导致承包商对工程建设生产管理混乱。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成了施工单位的质检员,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未进行自检自查,就叫监理工程师去验收,自身的质量体系未能有效地运行。也有个别业主认为监理人员就是“监工”,随意要求监理人员死盯现场,把现场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的责任压给监理人员,大大增加了监理工作量,也造成事故发生后合理界定责任的困难。

1.2.4国内水利建设监理业务的局限性。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至今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基本上只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上,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即“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没有涉及工程前期的投资计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工程设计和工程招标等技术含量高的服务,导致监理水平一直停滞在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施工阶段监理。

1.2.5监理收费偏低。

我国现行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约为工程概(预)算的1%~2.5%,国家于2007年对监理收费进行一次调整,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对监理费进行分行业、分专业进行了提高调整,尽管经过调整,也远远低于5% ~10%的国际水平,由于费用较低,致使监理行业的发展一直在低水平中徘徊,也无法吸引年富力强、层次高的技术人员,造成部分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较低。加之监理市场的不良竞争,监理单位中标后,为节约成本开支,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不能履约。

1.2.6监理单位自身技术力量差、资源不足、监理人员素质偏低。

(1)监理技术文件编制质量差。在编制监理技术文件时照搬照抄,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文件,而是照搬照抄监理技术规范文件。当编制一个多专业化技术文件,严重缺乏相关技术人员。

(2)监理单位人力资源不足。监理单位资质的取得是“一纸审定一证”式审批。决定监理单位资质最重要因素是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结构,为取得监理资格或监理资格升级,监理单位的人员很多是空挂,证在人不在,甚至是取得监理资格后,监理证又被转走。后期缺乏对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和信用记录,即便是监理资质年审,也仅仅限于书面材料测年审。监理单位技术力量,特别是专业的综合性能力较差,监理设备也不足,缺乏稳定的监理队伍。总监人员资源不够。监理单位的总监一身多职,负责多个项目,难以发挥总监充分开展工作的作用。

(3)监理单位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由于水利监理市场环境较差,对人才缺乏吸引力。再者,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取得是“一考定证”,注册即可上岗。监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和法律、经济、商务等方面的知识,知识专业化不足,知识结构不够合理,大多只能胜任某一阶段的监理技术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盟水利工程建设的待业管理,使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阿盟水利待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盟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岁修工程)。

第三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衽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盟水务局和旗水务(利)局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体系。

第四条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阿盟水务局是阿拉善盟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盟水利工程实行宏观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科是盟水务局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协调全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七条各旗水务(利)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进行行业管理;

第八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全过程负总责。水利工程代表项目法人应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职责。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总责。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阶段。

第十条建设前期工作主要是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后,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二条各旗负责招标的项目,在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时,要一并提交决标和监理合同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工程开工必须要具备下列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的文件按规定批准,施工设计满足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3、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已确立,并签定了合同书或委托书;

4、工程招标已经决标,承包合同已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好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地方各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要与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签订严格的合同,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交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各诺应根据工程规模由旗水务(利)局或旗水务(利)局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验。

(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或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验收有关事宜,并上报主管部门。

国家、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府会同水利厅等有关厅局主持验收。

各旗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主持验收,其中20—25万元的重点项目,盟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50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请水利厅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各旗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按照国家计委颁的《关于实行建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确立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交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1、列入国家自治区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由盟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织建立。小型非重点项目由旗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建或由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推荐委托项目法人。

2、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和委托一个组织或代表法人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衽项目招投标制在阿盟区域内所有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岁修工程除外)的施工都必须实行招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应按照水利部(95)水建1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必要条件:

(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或已经确立认可,并具备了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盟旗局级水务(利)局均要成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抬投标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中要有同级纪检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

4、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下列分级管理的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已组建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招标工作。

(2)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各类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未组建独立的建设单位情况下,总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由盟水务局具体负责招标,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派员监督,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具体负责招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员监督。

第十七条实行建设监理制。

1、盟水务局质量检查站主管全盟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对于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由盟水务局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或监理工作人员,应由盟水务局直接委派。

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要持证营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施工队伍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要实行项目经理(队长)负责制;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队长)是项目实施过程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它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盟水务局工程质量检查站及各旗水务(利)局质量检查站是阿拉善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佥机构。凡是在阿盟区域内兴建种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都必须尊重服从其监督。

2、重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也应至少委派两个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的专职质检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推选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做主体系,严格执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必须用时地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和善作处理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终身法人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加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程合同中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

第二十二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字]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 存在问题 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 TV51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4-226-1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加突出;国家不断加大对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更显得重要。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1 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人力资源不足,项目管理难度大

①基层水利技术人员虽然因为工作特点涉及技术面广,但深层次的技术管理工作多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单位建管科负责,基层水利人员从思想上产生了惰性,致使整体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②基层水利人员从事上传下达等事务工作较多,更缺乏深层次的实践经验。人力资源不足,造成项目管理难度大。

1.2 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项目法人责任制“三项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部分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甚至根本未组建项目法人,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只抓工期,不顾质量,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 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近年来我国对招投标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投标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中,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的手法不断翻新,行为越来越隐蔽,尤其是围标现象比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业主的利益;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

1.4 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对水利工程的监理经验有限,对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理解不够,缺乏驾驭工程全局的能力,现场监理力量不足。一些工程质量上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控制。工程计量措施不规范,技术资料不完善;对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

1.5 验收工作以及偷工减料问题

实施的建设项目多,但正规验收的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于验收率低,已影响到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整体进度,影响到新项目的实施。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工程实体资金流失,导致部分企业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偷工减料。为节约显成本,施工不按规范操作,最终导致隐成本大大增加。

2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2.1 工程建设质量分工负责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由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能。

2.2 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搞好建设管理工作的基础。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落实好项目法人制:①认真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②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③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2.3 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

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是搞好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以及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2.4 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

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是搞好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条件。招标投标工作应做好以下工作:①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划清监管部门职责,增加违法风险成本,增强社会监督机制。②完善招投标资格预审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条件,压缩串标的操作空间,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③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不允许在招标工作中出现标底泄露和评标专家泄露等不正常现象;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2.5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项目质量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分工负责的局面。

2.6 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凭证。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严格按合同办事,便于从严控制,减少扯皮现象。

2.7 提高环境意识,营造和谐水利

水利工程与其他建筑工程一样,要注重美学研究与景观设计,这将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人类已经从原始水利阶段、工程经济水利阶段进入生态经济水利阶段,水工建筑物的建设必须与维护生态和保护环境相协调。

3 结语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水利工程投资管理也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模式转变,但仍需要不断的去完善。因此,水利工程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基本规程规范,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只有这样,水利工程管理就能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就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蒋伟.水利工程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0年05期.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对于水利工程而言,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使用是目的。“三分建,七分管”,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效益发挥以及工程的正常运行。因此,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已建工程安全并处在最佳工作状态,发挥、挖掘工程的潜力,更应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实践表明,一个工程即使有缺陷,如果针对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在运用过程中,不断加以改善,仍然可以发挥很大作用;反之,一个较好的水利工程,如果管理不善,不断损坏,也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下面就简单的谈谈如何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2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先进的思想观念是发展水利事业的强大推动力。进取争先、自谋发展意识不强,就会妨碍工程管理,束缚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次,要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各管理单位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做到有管理房屋、有办公设备、有规章制度、有经济实体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再次,要加强对财务的监管工作。管理单位必须有财务自,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最后要认真学习水法规,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措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应在水法规的正确指引下,广泛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大坝注册登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投入政策和水利项目社会经济评价等,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2.1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项目法人制是龙头,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落实好项目法人制,

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

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

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2.2 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我省的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有了很好发展,监理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在不断增长和提高,各项监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监理制在水利建设管理中的得到了充分的落实,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监理人员老化、素质低、机构不完善、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等。首先,要继续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学习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掌握并通晓建设监理法规体系。通过学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合同条款,通晓整个项目建设的合同文件体系。通过学习建设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因人、因事、因时间、因空间、因环境、因目标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法和领导方式,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从而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通过学习经济知识,能够准确地分析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准确地对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进行分析审核。其次,监理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理工程师要真正起到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管理者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监理公司还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专业齐全的优势,增添必要的检测、试验设备,拓宽服务范围。

三是“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 四是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监理规范、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示范文本。还要出台监理取费标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监理工作的规范动作,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3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

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保证招标投标工作质量。今后招标投标工作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目前一些招标单位为保护地方的施工企业,排斥所辖地外的优秀施工企业,而多采取邀请招标,搞“暗箱操作”,严重破坏了招标工作“三公性”。因而采取公开招标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法。

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为防止标底泄露和评标专家泄露等不正常现象,给招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和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响应的纪律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和外省的先进经验,改进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4逐步完善水利建设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市场,促进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目前,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监理服务体系形成的较完善,其它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造成了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服务时还只能找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有许多不便,同时也不利建设市场规范运行。因此,应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制度等,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与管理。5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项目质量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分工负责的局面。加强质量监督工作,

一方面是强化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了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各阶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

另一方面是加强项目稽察检查和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稽察检查使命。同时在稽察方式上,要借鉴国际体育组织“飞行药检”的成功经验,稽察组行动时不提前通知,到现场取得检测数据后,迅速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向全社会公布水利工程质量举报电话,使群众发现的质量问题也能及时处理。

6结束语

总之:根据新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把水利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管理工作上来,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提高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是水利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

参考文献

[1]方子云,邹家祥,郑连生.中国水利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2]郭小凤,巩爱锋,杨书峰浅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技术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质量管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With China'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increasing number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level of quality is more and more highly valued. Moreover, water conservancy and quality is the lifeline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term, quality first, quality management is a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ccess of key links. A high-quality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the resul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strict and advanced quality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which includes both the results of the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including some of the problems that currently exist. In this regard, the authors put forward their own views with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hydraul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quality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虽然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使得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也有较大提升,然而相对于现代社会的高质量生活而言,其建设质量问题依然不可小视。质量隐患导致事故频发,不仅影响了水利事业的发展,更加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水利工程质量是水利工程的根本保障,因此如何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显得至关重要。

1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可靠的体制保障——“三项制度”改革

近些年,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建设监理制以及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商的方式在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它不仅改变了以往自营式的建设模式,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推动了相关行业甚至是其它领域的体制改革,激发了各领域管理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带动了社会的进步。

1.2加强工程质量法规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水利部颁发的以《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龙头的一系列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对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加之各省、市、自治区水利厅制定颁发的地方法规,逐渐形成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体系框架,这就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指引着水利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1.3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建立

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全行业的认可,并良好运行。重点水利工程普遍设立了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站,在工程验收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或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施工。

1.4严格基建程序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基建程序,在工程的各个关键阶段如设计审批、开工和竣工验收严格把关,严格控制关键环节,从程序上控制工程质量。

1.5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项目立项仓促上马,时常出现“三边”工程,不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施工中,监理单位职责授权不明,施工管理不严,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偷工减料行为时有发生,加之盲目抢进度、赶工期及资金不落实到位等,常常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出现质量事故。

(2)勘察设计质量遵守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待进一步加强,设计理念需要更新。

(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不全,质量“三检制”不规范,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监控有待加强。

(4)工程建设监理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亟待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

2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及建议

确保工程质量,首先必须落实项目法人制,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其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同时,监理单位应进行合理而有效的质量控制。

2.1落实项目法人职责,规范建设中位市场行为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整个建设项目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我们在建设施工中必须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作用。首先,要高标准组建项目法人,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监理作用,积极推行“代建制”、“总承包制”等管理模式。其次,要严格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依法组织招标,并按规定签订有关合同。最后,要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同时要有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2.2 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1)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不断推行设计招标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

(3)不断更新设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大力倡导“生态水利”,做到“人水相亲、人水两利”,切实把工程项目规划好、设计好。在采用先进技术和优化设计上下大功夫,认真做好经济评价和风险分析,进行多方案比较和优化,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有限的投资发挥出最佳的效益。

(4)不断推行设计监理制度,杜绝因设计质量低劣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5)不断加强设计管理,进一步规范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严把设计审批关。施工是形成工程质量的决定性环节之一,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和管理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

2.3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