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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理的过程中突出“快、全、多”三个特点。一是快行动。接到上级关于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了清理任务。二是全清理。对局内各办公室所有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排查,做到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多沟通。在自查清理过程中,我局主动向市民政局请示,了解上面动态,一方面加强与内部各办公室的协调和沟通,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另一方面经常就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与县法制办进行沟通。并对现保留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及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统计和审定。对保留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次审核,及时进行了公示。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合法性审查
2005年,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1997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再次清理,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经梳理清查,我局目前不存在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
为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我局建立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凡我局印发或代县政府起草的涉及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做好备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许可事项过程的内外监督。一是通过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我局的行政许可行为。二是通过严格规范的年度审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1)地名管理;(2)退伍士兵安置;(3)地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核准事项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核事项是:(1)社会福利企业;(2)行政区划;(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4)评残、补换发伤残证;(5)殡葬改革设施建设。
备案事项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收费项目是:(1)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收费;(2)结婚证、婚姻申请书、离婚证工本费;(3)收养登记。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行政许可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按照省、市民政厅局的要求,设立了蹋雪无痕县婚姻登记处,实行全县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二是制定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为实施《行政许可法》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制定了政务公开方案,修订完善了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退役士兵安置、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评定、评残和补换发伤残证、社会福利企业审核、地名及行政区划管理、婚姻登记、换发老年人优待证等项事务,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的程序、依据、条件、标准和时限。四是侧重于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修改完善了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文件收发及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及请假制度》和《月工作报告制度》在内的《蹋雪无痕县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内容具体细化分解到各个岗位上。五是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度、监督奖惩制度和为民服务承诺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公开,落实公开承诺,杜绝乱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基本实现了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指定3名工作人员做具体的实施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主动进行清理,建立落实管理制度,为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
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理的过程中突出“快、全、多”三个特点。一是快行动。接到上级关于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了清理任务。二是全清理。对局内各办公室所有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排查,做到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多沟通。在自查清理过程中,我局主动向市民政局请示,了解上面动态,一方面加强与内部各办公室的协调和沟通,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另一方面经常就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与县法制办进行沟通。并对现保留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及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统计和审定。对保留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次审核,及时进行了公示。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合法性审查
2005年,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1997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再次清理,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经梳理清查,我局目前不存在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
为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我局建立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凡我局印发或代县政府起草的涉及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做好备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许可事项过程的内外监督。一是通过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我局的行政许可行为。二是通过严格规范的年度审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1)地名管理;(2)退伍士兵安置;(3)地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核准事项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核事项是:(1)社会福利企业;(2)行政区划;(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4)评残、补换发伤残证;(5)殡葬改革设施建设。
备案事项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收费项目是:(1)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收费;(2)结婚证、婚姻申请书、离婚证工本费;(3)收养登记。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关于“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精神,春节前夕,市民管局在*区召开全市民管系统工作会议。会议分析总结了2008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部署了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各区(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民管局有关人员以及市民管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市民管局局长张志勤在会上总结了2008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出主要在五个方面有新突破:一是突出培育重点,在推进行业协会能力建设、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环境改善和自律诚信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基础工作创新方面有突破;二是加强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新突破;三是坚持创新执法监察理念,行政执法工作有新的突破;四是加强登记与管理的基础工作;五是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保持领先地位。同时指出2008年民管工作有长处、有基础、有特点,但与其它先进省市相比仍存在整体工作思路不清晰、缺乏创新思路、工作标准偏低等问题。
张志勤局长对2009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了部署,提出要按照“发展是前提,建设是核心,培育与监管是基本手段,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是根本目的”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大力践行“亲民躬政,播撒爱心”服务理念,把“整合发展”与“政策推进”作为2009年工作的主题,扎扎实实地完成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一要以整合管理资源为目标,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协调机制。要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密切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合作,争取上半年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二要以发挥积极作用为目的,突出抓好培育发展的重点工作,包括深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深化基层社区社会组织观察点建设,调整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三要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努力提高注册登记工作水平。四要以“积极、规范、和谐”为原则,不断增强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执法工作,做实四级监督网络体系,加强执法培训工作。五要以日常管理为重心,着力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改进年检工作,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抓好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数据库和网站管理。六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工作创新能力。要抓好重点课题的调研,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张志勤局长最后*,要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必须把握五个原则,即利用优势,坚定信心,善于学习,保持激情,真抓实干。
市民政局副局长张中东出席了会议,对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认为民管工作思路明晰、方向准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不断增强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围绕中心,整合资源,迅速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三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局面。
会上,市民管局王永奎副局长围绕如何做好基础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讲解了什么是社区和社区的发展,介绍了*社区社会组织现状、基层社会组织观察点建设情况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双百”、“双千”活动,指出每一名民管工作人员都要提高和具备分析判断形势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制定和落实政策的能力、培养扑捉典型的能力。市民管局副局长潘浙敏通报了全国、省社会组织管理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我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的优势和特点,分析了当前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指出做好执法监察工作首先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其次要完善四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其作用。第三要建立完善行政指导方式,形成刚柔相济的监管手段。第四要加强学习和交流。结合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和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潘浙敏副局长对我市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会议还邀请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庞承伟介绍德国和英国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现状,特邀市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建慧讲授行政处罚法有关知识,*亿城通公众信息传媒有限公司工程师针对改版升级后的*社会组织网站管理进行培训。
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我馆(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围绕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档案工作为领导决
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全面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馆库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上半年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强化执法力度,档案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半年来,我局对市直单位和行政村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单位10个;并对市直单位档案室进行了档案安全检查1次,检查单位5个。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提出并限期整改,推动全市档案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促进了全市档案工作的开展
1、抓好市直各单位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为了确保各单位正常开展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深入各单位进行档案业务指导。指导并协助市民政局做好年度文书档案和婚姻登记档案、收养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并通过了自治区联合检查组的验收。截止6月20日,全市共有35个单位完成了文件材料归档任务。
2、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全民营企业继续做好档案工作。加强与民营企业联系,积极深入三环集团、凉亭禽业公司等企业,指导他们做好年度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3、抓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和社区档案工作。制订并印发了《市村级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积极深入各镇村及社区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9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完成了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为了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水平,我局结合市的实际,在民安镇高车村、山围镇李村、镇石榴村等5个村开展创建行政村优秀档案室工作。
三、不断完善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防护、编目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1、接收市市人事局等3个单位到期档案共402卷(盒),接收代管市民政局婚姻档案39022卷和收养登记档案339
卷;征集到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史料6本(册);将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整理、编目、温蒸消毒后入库上架,提供检索利用;抢救破损档案68卷;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统计台帐,坚持日夜值班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半年来,本馆(局)没有发生失窃密现象,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加大馆藏档案信息化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进行馆藏档案目录录入工作,1-6月,共采集到文件级目录43069条,完成全年档案目录数据采集工作任务的86% 。
四、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分配的中心工作
半年来,本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抽调周胭同志到永顺开发区征地办、罗凤庄同志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导员,积极协助做好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同时,抓紧抓好城乡清洁工程、计生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馆(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本单位现有编制12人,在编的只有9人,其中有1位同志长期被抽调到外单位工作,在本馆(局)干档案业务工作的人员少之甚少,由于档案工作量大,有些业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档案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市直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加强档案资源建设。要做好到期应进馆档案的接收工作,主动做好本地区重大活动档案和名
产、名人、名胜等特钯档案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馆藏。同时,要积极开展编研工作,完善各项档案统计台帐。
2、进一步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和服务职责,年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文件归档任务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积极联系、主动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建档和改制、破产国有企业档案的处置工作;加强档案馆基础业
务建设,确保国家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一、领导重视,确保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启动
接到市政府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清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8月24日,我局召开局法制工作会议,党委书记、局长邵胜作了讲话。分管局领导张伯顺副巡视员主持会议。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明确提出:要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努力构建“法治*”,积极打造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求全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会议决定,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机关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密切配合,集中精力,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扎实做好由本局为主组织实施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由本局为主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正是由于领导重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职责明确,保证了我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启动。
二、措施有力,确保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扎实推进
针对本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的特点,我局确定了“分类梳理、统一汇总”的工作思路,按照“时间服从质量、严格依法清理”的原则,全面部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一是对行政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梳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杭政办函〔20*〕147号通知精神,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对照市法制办网站公布的现行行政法规、省政府规章目录,对属于本局执行的行政法规、省政府规章列出目录清单,由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逐件进行研究,提出废止、失效或修改的建议及理由。按要求在6月30日前将《行政法规、省政府规章清理建议表》报送给市法制办。二是对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根据《市政府规章目录及清理责任单位》的要求,由市民政局(含老龄工办)负责清理的市政府规章共有6件:《*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杭政〔*〕5号)》、《*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和退伍义务兵安置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2号,根据第120号令修改)》、《*市门牌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86号)》、《*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8号)》、《*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市政府令第188号)》。重点是对照上位法的变动情况以及市政府规章中具体条款适应工作实际的情况,逐项对6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梳理,提出修订和废止规章各1件。分别是: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修订出台,因上位法的变动,故建议修订《*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和退伍义务兵安置若干规定》;省政府于*年9月14日出台《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因制定出台时间较早,已不能很好适应工作需要,且市政府于*年12月23日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98号)。因此,建议市政府废止《*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通知精神,对照文件目录逐项梳理,按时向市政府办公厅上报了《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杭民发〔20*〕136号),共建议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建议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建议修改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名办关于*市地名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杭政办函〔*〕221号),我局已按规定于8月30日前向市政府报送了修订稿。三是对以本局为主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梳理。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整理出本局*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供各业务处室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在清理工作中对照参考。各处室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继续实施、废止、修订的意见。政策法规处对各处室和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市民政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各处室和主要直属单位意见后,正式上报市政府和市法制办。对在此次清理中有关处室和单位建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作进一步审核后,将以局名义正式发文予以废止。
三、深化完善,确保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全力创建“法治**合格区”,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为做好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基层民主自治,结合本年度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市、区会议精神,着力突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深化创建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省、市建设“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细则中的有关要求,全力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办公室牵头部门,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加强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三)积极参加“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各项活动,深化依法行政,构建阳光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行为网上运行和便民服务平台,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工作,精心组织第四届居委会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完成换届选举任务。进一步完善居委会常任委员制、社区“三会一审议”制度、“三个一”工程和“民主日活动”,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扩大社区民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
(五)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一是围绕打造全国知名的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目标,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工作机制。推行社区“一口受理,一网协同”服务模式,整合全区各层面资源,建立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统一管理平台,深入推进社区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二是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完善群众综合满意度第三方评估机制,评选和谐社区建设“十大创新品牌”和“十个幸福社区”,98%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三是着力提升社区服务品牌。建立“立体式、融入型、可持续性”的为老服务体系,在机构养老上,确保我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保持在22张,开展福利机构等级评定与管理,推进我区福利机构的均衡发展。在居家养老上,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四是着力推进社工培训。实行全员全科培训制,加强社工队伍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推行职业资格认证。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重点抓好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广大干群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重点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组织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民政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暨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民政系统各单位和各干休所要安排党政领导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指导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营造制度化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新晨
(二)明确工作目标。围绕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按照区委提出的早启动、早布置、早安排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法治建设考核标准,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积极参加在全区开展的“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务决策、政务公开、执法考评和内外监督机制。加大指导社区、驻区单位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单位)”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