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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8-0173-1
1 全省林业状况
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虽然目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综合因素的影响,林业行政执法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1.1 组织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就难以做好依法治林兴林工作。
1.2 林业法制宣传意识不强
加强法制宣传是搞好林业工作的首要环节。
1.3 林业行政执法目的性有偏差
由于林业行政管理正在从过去的“包揽一切”到现在的“依法行政”,林业行政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工资,幅利等自身利益相挂钩,还有的个别地方甚至向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这就难不造成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要求相背离,从而成为林业行政执法不公、不合法及至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1.4 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合理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不顺。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尽合理,执法部门较多,执法职能交叉,执法权限分散,甚至造成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争抢办案或互相扯皮。由于执法部门多,执法权限分散,致使林业执法整体效率不高。
1.5 林业行政执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
林业行政执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在实际中,有些林业行政执法机构自己设定执法权力,执法程序,自己执行,出现了行政执法“一条龙”的现象,从而导致行政执法责任模糊。
1.6 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强、培训力度不够
抓好培训,更新知识,是不断提高执法者素质的主要途径。但由于国家林业政策的不断出台,执法人员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没有及时跟上时代的要求,队伍素质没有得以不断的提高,没有形成学习林业法律知识的热潮,执法偏差、错案,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林政执法良好形象没有树立起来。
2 策略和建议
《森林法》中确立了林业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必须坚持准时执法,依法治林兴林。所以,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2.1 稳定执法队伍
当前,评价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指标,环境和生态问题已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环节。因此,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是整个林业工作的根本。我们必须稳定和加强林政、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等保护管理和执法队伍,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2.2 宣传并增强法律意识
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做到自觉护林爱林,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制环境。
2.3 提高执法水平
林政执法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制理论、法律知识,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准确执法。
2.4 增强执法能力
抓好教育培训是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要结合当前执法实践中的客观情况,抓好培训,采取选送到外地学习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有所侧重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检查和监督执法人员工作,提高整体执法素质,加强林政执法。
2.5 围绕管理抓监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
林业行政执法的手段包括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奖励、林业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执法手段之一,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应对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进行规范。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按全区统一部署,以思想作风、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推进林业项目、资金、资源、执法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服务、法治、责任、效能和廉洁机关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全区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指具有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下同)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我区现代都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原则
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学习、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以罚代管,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要推进林业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健全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并联审批、林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以及林业部门与检察院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与协作等项制度,改进办证窗口服务质量,推进网络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把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行政、与廉政勤政、与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2、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同时要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
3、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林业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林业执法单位按照上下领导关系为主、指导关系为辅的组织方式,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
根据《湖北省林业局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总体实施方案》规定,此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六查六看”。即一查政务值守,看是否存在反应迟缓、应急不灵的问题;二查执行落实,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三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驰的问题;四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问题;五查大局观念,看是否存在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的问题;六查服务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各地要通过“六查六看”抓好以案学法,力避泛泛而谈和工作一般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五、时间安排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为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1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一是研究部署,制订方案。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召开一次会议,办一个专栏,写一份分析材料,写一万字的学习笔记,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选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以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样,增强效果。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可采取学习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二)自我分析阶段(2011年6月6日至6月14日)。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查、群众评议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每个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1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林业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合格者,要暂停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7月1日至20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的教育活动情况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区、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确定工作联系人,各林业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 林业行政执法缺乏权威,被执行对象逃避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由于当前木材走私贩卖分子拉帮结派,形成集团化、组织化和网络化,形成一股股黑恶势力,非法收购、无证运输、强行冲关等违法行为很是猖獗,暴力抗法事件不断发生。由于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对待走私分子的逃避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执法机构往往束手无策。对于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因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有的违法行为人至今仍逍遥法外,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了极大影响,执法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2. 林业行政执法效能偏低,对于林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在林木采伐环节,盗伐、滥伐现象严重,而盗伐、滥伐以及非法收购案件的破获几率较低,造成源头管理的困难。在木材运输环节,非法运输木材情况非常严重,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对此类案件的查处率并不高,而非法收购和非法运输者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铤而走险,查处的概率较低,对于非法行为人形不成足够的威慑力,因此,林业违法行为不仅无法完全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二、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 客观因素
(1) 木材需求旺盛与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为林业违法行为提供了利益诱惑和动机支持。我国的木材需求市场已经放开,由于建筑装修、家具等产业的发展,对木材的需求量持续上升,木材价格始终保持在一个比较高的价位。与之相对的是,由于木材生产领域尚处于计划管理体制下,导致木材供应量与需求量之间存在巨大缺口。一方面是旺盛的需求,一方面是短缺的合法供应,这就为非法供应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利益的诱惑下,滥伐、盗伐、非法收购、非法运输等非法的供应渠道就会相应建立起来,这样导致林业行政执法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同时由于非法收购、非法运输等行为逃避了国家税收和规费,中间利润相当大,也就为非法行为人采取逃避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等行为提供了充足的动机。
(2)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善以及道路交通工具的发达,为木材流通领域的监管增加难度。随着当前交通网络的日益发达,我县的乡村基本上达到了村村通公路,出县的大小公路达到三十五条之多,木材检查站的设置跟不上道路的发展,这给流通流域的监管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由于高额利润的诱惑和支撑,非法行为人利用高级厢式车、面包车等来走私非法木材,同时还运用小汽车、摩托车、手机、望远镜等现代工具对执法机构围追堵截,实施反侦察。相比较而言,林业行政执法机关的装备明显落后,难以有效打击林业违法行为。
(3)行政执法的目标制、任务制管理机制,以及执法经费的欠缺,为林业行政执法的谋利行为提供了制度激励。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谋利的现象。由于林业行政执法的人员过多,各级财政拨给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费不足,难以维持正常的执法经费开支,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必须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自己想办法解决经费,由此导致林业行政执法的目的出现异化,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不受破坏蜕变成为本部门利益进行权力寻租。这在客观上催生了林业行政执法机关的“放水养鱼”和“拉客过站”的现象,这也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另外,因为没有经费保障,管理上缺乏激励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能办事、会做事与不办事、办不好事的工作人员待遇一样,没有体现多劳多得的利益分配原则,不能很好地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 主观因素
(1)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偏低,年龄偏大,难以适应高强度、压力大的行政执法工作。林业局基层工作站和执法大队二百多人中,大多数不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而且平均年龄偏大,法律素养不够,办事能力不高,虽经培训,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明显改善。当前的林业行政执法具有高风险、高强度的特点,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精神高度集中,并且随时准备外出执行任务,这就对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提出较高要求。据统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的 85 名工作人员中,50 岁以上的有 37 人,占总人数的 43.7%,有两个护林哨的工作人员全部由 50 岁以上的工作人员组成。
(2)三支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没有形成较强的合力,影响了打击林业违法行为的效力。当前,走私木材行为非常猖獗,在遂井线上以“面包车”和“全顺车”最为疯狂。森林公安、执法大队和林业工作站三个执法单位,按其职责,森林公安和林业工作站主抓源头,执法大队主抓流通领域;执法大队和林业工作站主抓林业行政案件,森林公安主抓林业刑事和治安案件。
三、改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1. 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权威。严格依据《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及毁林占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议每年开展一次规模较大、力度较强,由县政法委牵头,公安、武警、交警、林业局联合执法的林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木材走私贩卖分子集团化、组织化、网络化的黑恶势力,重点打击“面包车”、“全顺车”等微型车和无牌无证的走私车辆,改善,林业行政执法环境,提升林业行政执法的权威。
2. 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执法网络。森林公安、执法大队和林业工作站要加强联系,信息共享,既分工、又合作,为保护遂川县森林资源建立起三位一体的林业执法网络,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协调下,请求地方公安、交警等多个部门予以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林业违法犯罪活动,为遂川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木材运输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S78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13-98-02
1 尤溪县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现状
尤溪县位于福建中部,东邻闽清县和永泰县,南接德化县,西连大田县和沙县,北与南平市交界,境内交通便利。土地总面积3 463km2,林地面积28万hm2,森林覆盖率为73.6%,是全国重点林业县之一。2014年林木采伐出材量23.56万m3,办理木材运输证10 640份,其中出省1 342份,办理木材13.98万m3,毛竹147万根。目前,对木材运输监督管理主要依靠森林公安(森林派出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林业行政执法中队、林业检查站、林业站)进行监督管理。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目前,尤溪县森林公安分局下辖7个森林派出所,共有民警48人,主要负责查处《森林法》规定的刑事案件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另外,为了解决林业行政案件多头执法的现象,尤溪县于2005年5月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内设法制股、办公室、一个直属中队和14个中队,现有行政执法人员80人,集中整合了林业站、检查站、林政股、林政稽查队、森防站等部门的执法职能,负责对全县所有涉林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2 存在问题
2.1 重视程度不够 随着林业改革步伐的加快以及市场经济的影响,林业经济必须加强商品化流通,全面开放木材市场。而有些部门认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加强对木材的运输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木材的流通,不利于木材的商品化经济,制约了林业经济的发展,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这些重视木材的商品价值的片面看法,极大程度上的忽视了加强运输管理是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维护木材流通秩序的有效手段,是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护森林资源的有效方法。
2.2 道路交通的便捷为木材运输管理增加了难度 随着道路交通网络的发展,木材运输的道路越发便捷,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木材运输管理增加了难度。目前尤溪县根据旧的路网所设置的尤溪口、山兜、十字峡等3个木材检查站的布局,已经随着交通路网的变化逐渐变得不合适,新的交通网络已经将旧时的检查站布局打破,许多非法无证运输的木材可以选择避开木材检查站的道路进行。少数的货运部门在履行职责时仅顾利益,对木材的运输制度缺乏了解,对木材运输的监督管理不重视,不支持木材运输管理部门对木材凭证运输的监管,助长了木材违法运输的行径。
2.3 执法监督管理不规范 木材检查站由于年久,许多检查站的设施十分简陋与落后,且检查站工作人员较少且业务素质不平衡,部分木材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执法时存在不公正执法、随意性执法等现象,使得违法分子在进行木材的无证运输时更加畅通无阻,肆意妄为。
2.4 林业执法环境恶劣 在木材运输的监管中,由于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分子普遍素质较低,只顾经济利益,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违法分子不服从监管部门的管理,拒绝停车接受检查,对执法人员态度恶劣,甚至出现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现象。
2.5 行政执法手段落后 木材检查工作缺少一套系统、便捷、科学检查方法,对非法运输木材的事实认定方法,只能依靠对每棵木材的逐一检验,造成检查人员工作时间较长、工作量大,费时、费力。在查出非法运输的事实后,一般采取双方协商的方法,这种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事效率,但是不符合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
3 加强木材运输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提高重视程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 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是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需要,在生态环境的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林业管理始终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念。因此,一是相关林业部门要提高对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林农的法制观念,维护林区社会的稳定。
3.2 加强木材检查站点建设,合理调整布局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木材检查站的布局急需调整,检查站点建设要结合路网建设和本地实际,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原则,对现有固定木材检查站点布局进行调整,对道路网络建设后木材流量大幅度增加的地区要增设木材检查站;对现有木材检查站的木材检查职能作用逐渐被削弱的,迁址或调整后仍可发挥作用的,要进行重组合并;对基本没有木材运输检查任务的站点要予以撤销;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上设立木材检查站,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站点布局。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主体和运输主体日益多元化,木材运输检查的任务成倍增加,检查力量急需加强,检查装备急需改善。林业行政执法的设施设备也需要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有必要配备执法仪、照相机、录音笔,安装摄像头等。
3.3 加强与创新木材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履行《福建省木材凭证运输管理办法》,对木材运输实行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相结合,创新对木材的检查方法,对木材的检查要以固定检查为主,流动检查为辅,消除木材在运输中存在的盲区,防止森林资源的流失,建立合理的、管理严格的木材检查管理系统。要创新木材的检查方式,实行多部门(公安、交警、路政)配合,形成强有力的执法网络,并且不断完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执法。
3.4 加强木材运输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加强木材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人员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等岗位培训,严格坚持持证上岗。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木材运输管理队伍进行规范,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一支规范化、素质高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管理。
3.5 加强检查监督,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推进木材运输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建立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硬、执法严的执法队伍,并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对木材运输管理中出现的失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4 结语
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是木材的运输管理监督部门,是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态文明的主力,承担着森林资源的保护以及监督的双重职责。为了更好的对森林资源实施保护,应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完善木材运输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模式,认真实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对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艳玲.木材检验工作的管理与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4,05(08):124.
一、我市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2002年,我市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当年泗阳人江鹏来到珊瑚镇祯祥村,承包该村的路沟渠等宜林地栽下意杨1.2万株。2005年,溪桥镇引进台商徐雄星投资1000万元开发农田林网绿化工程,全镇路、沟、渠等村级集体公用地,包括镇内干河、中沟、生产沟等两侧的闲置土地,全部租赁给台资企业,租赁期限15年,栽植意杨20多万株。全市各地先后出现了股份合作造林、独资造林、承包造林等多种投资模式,投资主体有机关及镇村干部、社会能人等,涌现出了“镇前模式”、“肖榨模式”、“常桥模式”等改制工作的先进典型,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新局面。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市林业经济中的比重达90%,我市的森林覆盖率也从5年前的8.5%提高到现在的19%。全市现有有林地面积35.7万亩,定植银杏650万株,意杨800多万株,活立木总蓄积量50多万立方米。基本上消除了栽植姓公的树的现象。
二、面上调研问题
(一)、集体林地资源现状
全市集体林地面积35.7万亩,自从2002年实行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除市水务局所有的骨干河道上的1300亩集体林地上的树木没有改制以外,其余的全部采取多种形式承包到个人,由个人承包经营,目前由各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林地所有权属各乡镇人民政府,使用权归市水务局,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水利站。目前还没有发放林权证,全部为生态公益林。
(二)集体土地林木资源现状
近几年来,为了实现森林覆盖率达20%的目标,我市充分利用高垛田、边角田、中沟、骨干河道、高速公路两侧、农田路渠等大搞植树造林20多万亩,在栽植之前就进行改制,所有栽植林木基本改制到位,其中有48000亩划入省级公益林。未进行登记发证。
(三)林业场圃、森林公园现状
我市现有两个市级场圃,一是市果园场,原来连续多年亏损,土地面积1015亩,职工173人,退休63人。近年来,经多方筹集资金,已进行了改置,置换了职工身份,腾出土地对外招商引资。园区先后吸引丹阳、无锡及本地能人投入1200多万元,投资发展花卉苗木、高效设施栽培、奶牛养殖三个项目,已成为苏中地区规模较大优质葡萄栽培基地。改制后,原场的部分职工继续在场圃内打工,部分职工自己创业,走上致富之路,场圃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二是市第二捕捞公司,
(四)林业管理现状
1、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
我市林业主管部门为泰兴市林业局,事业单位,其中事业编制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个,在职职工人。
全市共有22个乡镇,有镇设立了林业工作站。各乡镇共有在编专职林果员人。
2、财政收入
财政预算内林业行政事业经费万元,纳入财政支出的人数人(含乡镇人员),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工资市财政补助一点,不足部分有自筹和镇财政补助两种形式。各类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由镇财政投入,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
3、育林基金征收
2007年共征收育林基金元,征收范围为集体和个人生产、加工、销售木材、林木采伐等,征收标准为12%,上缴比例为,留存部分作为发展林业事业的专项资金。
(五)流转的情况
近年来的我市林权改革主要集中在路、沟、渠等宜林地块,通过转让这些宜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激发广大群众投资绿化造林的热情。5年来,全市路、沟、渠等宜林地两侧共拍卖林木42.83万株,回收资金850多万元,签订改制合同1400多份。针对这些集体权属的宜林地块被改制后用于发展意杨可能会对农民的粮食生产产生胁地的现象,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吸引农民主动参与林权改制,特别是部分地区采取的4:4:2分成方式,即林木栽植及管护费用全部由投资者承担,其收益得4成,农民得4成,村集体得2成,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参与林权改制工作的积极性。
由于我市没有专门的森林资源评估机构,本地的林木、林地的流转过程中,大多是承包方和镇、村进行自行协商,还没有进行林权登记发证,不存在林权变更登记。最好是有省里面进行专门培训,在各个市县建立一个进行森林资源评估的专门机构,这样就具备了森林资源的评估和对损坏林木的评估的资格。
(六)、投融资体系情况
目前,我市仅开展的以农民家前屋后银杏树定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尚未办理一起林权抵押贷款。而全市大面积的成片造林的发证尚未进行,即这些成片林发了林权证,可能也贷不了款。建议省市部门出台有关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规范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林权抵押信贷体系。
我市地处苏中平原,自然林木资源较少,大多为人工造林,树种单一,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特别是近年来我市高效规模林业发展迅速,我市冬枣、葡萄等特色经济林果和花木种植发展迅速,森林保险的推行将有利于化解由于天气等不可抗逆因素对林业的影响,降低投资者的经济损失,提高其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省市部门统一出台森林保险制度,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促进该制度在林业生产领域的推广。
(七)林业社会化服务
我市于2002年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泰兴市银杏协会,建立中介服务组织,对本地的生产、销售等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进一步拓宽了林农信息渠道和增收途径。
(八)关于推进改革的其他问题
林权改制后,我市仍然执行采伐审批制度,通过健全和落实“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对各采伐单位提交的采伐申请,我们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严格把好采伐审批关,做到责任明确,监督检查到位。通过加大对乱砍滥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林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在森林防火方面,由于我市成片林多为新造林,且连片面积不大,每到冬春季节,我们都强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至今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主要表现在四夏期间烧秸杆时有林木被烧现象。但随着造林速度的加快,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也不容乐观,一是缺少专业的森林防火人员;二是没有森林防火专用设备。建议上级部门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必要设备及防火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县级森林防火投入。
对于我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是一个单独的执法体系,现在有的地方林业行政执法与农业行政执法联在一起,人员不足,执法水平不高,有着单纯的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没有真正起到保护资源的作用。
二、点上调研问题
(一)已进行林改的点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个村及各个村民小组,都召开了相应的会议,充分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将林改方案进行公示,如我们的溪桥镇,镇政府在与外商签定合同之前,就与各个村签定管护合同,各个村又与各农户签定管护合同,明确了各个农户的责任和管理的棵数。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办理林权证。
目前已经进行林改的地方,有的收入是作为集体公益事业的费用支出,比如修路等,有的村就是直接分到老百姓了。没有强迫流转的现象。
(二)未进行林改的点
到目前为止,我们这儿没有进行林改的只有属于水务局所有的骨干河道上的树木,水务局正在和各个乡镇的水利站进行规划。
三、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组织基层林技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解放思想,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吸引能人、外资参与林权改制,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动员本地能人、村干部、群众投资林业产业,对栽植的树木进行收购等,真正形成“户户参与,个个竞买”的林权改革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林权改制过程中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制订工作计划,确保林权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有效果的开展。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透明度,制定完善好改制手续。
三要加大改革资金管理与使用的力度。抓好改制资金的收、管、用等问题,并用于林业产业发展,使资金权属不变,投向合理,滚动发展,良性循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