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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型 社保制度 和谐社会
近些年来,淮安市社保部门正在着力打造新型社保体系,不断健全社保制度。在经济发展上达到相关的目标与任务之外,也必须切实贯彻社保的各项要求和决策,以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的精神及部署。为此,我们要全面深入科学发展观的道路、积极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得以和谐有效地发展。
一、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的发展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社会制度发展过程中必须深化落实的一线重要内容。经济改革、企业的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宏观调控的加强都要以完善社会保障为基础,而如今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作为我们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不得不全面考虑的问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纵观国际,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每个国家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制度在现代,并受到法律的保障。创建完善的社保体系,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个人来说,社保制度是最密切的联系了群众的利害关系,也是人民最关注的一项制度,社保制度的全面、完善与否直接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广义上来说,社会制度的完善也积极支持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程,在完善的社保制度下,才能营造宽松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环境。同时,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趋于老龄化,社会发展出于初级阶段,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对社会各方面的和谐、经济的协调发展都有着积极地保障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和社会得到了全面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渐完善,这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社会保障也得到重视和发展,比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等不断形成。社会保险诸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等内容,同时它的内容在不断扩大;社会救助比如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度的完善。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逐步建立起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相关联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为全体公民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体系,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一是要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最大限度扩大社会保险范围,充分落实社会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者参保的政策。二是要积极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研究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方案。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设,不断扩大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范围。四是要适应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的形势,尽快建立适应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困户救助、灾民救助、临时救助等等内容;社会福利初步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供养机构为补充,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社会福利体系。而慈善事业也进入了新阶段。
在社会保障进展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许多进步,但同时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尤其是因为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在经历深刻的变化和发展,这给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但也无法避免一些矛盾和问题。因此,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既要尽量保持发展的成果,也要着手创建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各个方面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完善社保制度
社会保障的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式的问题,因此创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相联系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不断发现问题、做出纠正,调节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力量,提供多样化、具体化的保障条件和优质服务。在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和市场的作用下整合资源共同促进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制,优先解决大病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的问题。五是要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进,探索并建立起农村养老的保险制度。
关键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一、内蒙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为推动自治区信用体系建设,自治区政府早在2003年印发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并于2007年颁布了《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对推进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作了总体安排,明确了三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2014年自治区结合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5年行动计划》。为加强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和应用,同时,与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院合作,从技术、数据、管理等3个方面展开了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的标准规范建立工作,并将以地方标准的形式确定下来,为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相关工作的推进提供标准依据。有力地推动自治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包头市达茂旗为例,达茂旗作为内蒙古西部边远地区传统农牧业大旗,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结果显示,全旗总人口数达到11.4万,农牧民人口为7.5万,占比65.8%。2015年末农牧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5.38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达到11784元,年增长达到7.7%。截止2016年6月末已建立农牧户信用档案26550户,占全部农户98.02%,被评定为信用户的农牧户为23900户,占已建立信用档案农牧户数的88.2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初见成效。
二、比较分析与发达省份的差距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国内发达的省份相比,差距很大。严重影响内蒙古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
(一)党政统筹协调、各方联动是关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以权威姿态统筹协调引导各方参加,打破各自为政格局,形成合力统筹推动。
(二)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是根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发挥信用制度在改善金融服务、优化经济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管理的作用。
(三)建立征信共享平台是基础。征信共享平台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查询了解信用状况提供渠道,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形成信用激励约束“一张网”。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与缺陷
(一)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缺乏良好的法治环境。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自然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内蒙古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要想建立好信用环境必须先在法治环境上下功夫,要把信用体系建立起来,最急需的是要加快信用法制建设,使信用方面问题有法可依。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也就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中不但要维护金融信用环境,还要维护公众认知的诚信。也就是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
(二)农村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割状态,没有得到有效整合。
随着内蒙古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牧民外出务工增加,农村民营企业增加,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关系增加,农村信用范围有所扩大。但这些信息主要分散在工商、税务、电信、金融机构等部门,大多没有得到有效整合,使部分农牧户始终游离于信用体系之外。以包头市达茂旗达茂旗基层乡镇白彦敖包苏木为例,该苏木原有农牧户100多户,而现在除外出打工和经商的农牧户,当地只剩农牧户20余户,使得农牧户信息采集难以达到全面完整。同时绝大部分农牧户对涉及自身隐私如家庭资产、收支和健康状况等的指标较为敏感,不愿填报或少填报,涉及信用、工商、保险等信息难以获得。
(三)农村信用体系处于建设初期,缺乏长期规划和持续推动力。
一方面,由于内蒙古地区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起步较晚,还处于建设初期,对于信用意识和信用行为的记录还不具备普遍的关注。另一方面,受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等因素影响,地区整体信用意识不高。大多数农牧户小农思想根深蒂固,逃废债务、合同违约、商品交易主体之间失信现象依然屡见不鲜,甚至为了逃避信用记录的制约,一些人不愿意参与信用信息征集、评级等业务,或者消极对待信息征集,提供虚假信息,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农户的效益分析,贷款风险预测也无法正常进行。
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激励制度,构建政策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
为确保内蒙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应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尽快修订完善或制定《担保法》、《征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好依,同时要完善好相关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方面的制度约束和适时激励,保护征信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加强与工商、税务和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类社会征信机构发展,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二)以政府主导强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方面,内蒙古地区在法律规定下,要明确“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企业公民自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以“政府主导”为切入点,由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工商、税务、公安、法院、教育等部门参加,定期召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另一方面,要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基层政府考核内容,加大对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考核力度。努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事事守信,路路畅通”的社会氛围。
(一)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加强
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险法》着重突出了对诚信原则的保护和运用。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5条;在分则中也对保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围绕诚信原则进行了规范。二是相关法规充分体现了诚信原则。如《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等。保险信用法制建设的加强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2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5.保险营销机制不完善困扰着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这支销售大军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然而,现行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现为缺乏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缺乏长效激励制度,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提取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诱发营销员产生背信弃义、误导欺瞒客户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的构想
(一)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目
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展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六部委于2003年9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以说,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恰逢其时。保险业应把握契机,一方面不断完善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为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做出贡献。
(二)加强保险信用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要在保险业内逐步形成“有信者昌,无信者痛”的氛围。保险监管部门要统筹全行业的信用法制建设,并制定具体措施促进落实。现阶段,应尽快出台《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信用管理办法》等法规。
(三)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1.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用制度保证诚信得以实现。在制度建立上,某寿险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该公司明确规定营销员不得收取客户的现金作保费,必须由客户将保费存入银行,公司直接与银行结算。这种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收费环节的诚信行为,大大减少了营销员挪用、诈骗保费的可能性。
2.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及披露,可以参照英国做法,由行业协会进行。在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有权通过行业协会获得该投保人的资信状况、履约守诺及遵纪守法情况。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征信数据的管理制度,现阶段可由行业协会采集投保人的投保及理赔记录。对保险人的信息披露,除在指定刊物上定期详细如实公开其经营管理状况外,各保险公司还应建立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如专线服务电话、专业网站等,对投保人提出的有关公司的任何问题,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均应如实全面解答。
(四)改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注入动力
经济主体只有考虑长远利益,才有积极性建立一个不欺骗的信誉。而要使经济主体重视长远利益,必须有明晰的产权。因为产权制度直接决定着信誉的收益权,如果收益权归别人所有,没有人会为别人的未来收益而牺牲自己的眼前利益。所以,可以把经济主体建立信誉的积极性归结为产权问题。当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决策者的利益无关时,作为“经济人”的决策者没有理由重视企业的信誉。因而,国有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企业运行机制是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动力所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加强*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科教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弘扬“创新贵如金,诚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刻认识到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打造“财富*、智慧*、绿色*”的重要基础,是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市民生活放心区和实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高标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市《关于加强*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20*年-20*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务行业为重点,加快信用信息记录、信用资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0*年,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工作诚信考核制度,促进信用产品在公务员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购、公共财力招投标环节中使用;加强政府部门承诺和服务内容的诚信考核,特别是政府重点工作的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区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个人诚信建设:推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库,并逐步扩大个人信用报告的业务范围和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和评估机制;开展信用评估,推动信用产品在经济和监管活动中的使用;建立社会信用约束机制,惩戒失信行为,组织诚信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优化诚信发展环境,逐步把*建设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和市民生活放心区。
20*-2009年,基*形成相应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规模型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既有权威的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的企业群体,信用服务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基*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信用系列产品在政府监管、社会中介和企业交易等各种社会、经济行为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在诚信体系的支撑下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基*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制约机制,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局面,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诚信*”框架基*建立。
到2010年,基*建立满足市场经济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确立市场规则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诚信环境,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服务,必须交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来实施,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长远规划,分步推进。要贯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借鉴其他地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先进经验,结合*区实际,周密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
(三)应用先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与*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部门带头先行,金融行业要重点推进应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鼓励应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授权第三方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开展信用咨询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等,并将有关信息纳合征信数据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三、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确保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确开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抓紧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和制订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归档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必须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征信管理部门要做好*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推进工作,协调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和共享,加强对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活动的监督管理,支持联合征信机构和其它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征信业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协调各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优惠或方便性规定,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中小企业贷款、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对拥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要在授信额度、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二)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行业信息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支撑。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加强对*领域、*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建立针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使诚信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及时记录到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纳入市征信服务系统。征信管理和档案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研究制订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条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联合征信服务机构要开辟信用调查渠道,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用信息。各类企业和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要增强“信用为*”的意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做好信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查验自身的信用记录。鼓励重点企业和国有企业设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专职部门。
(三)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或行业服务的过程中,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实行归档管理,并按照规定,把依法可以公开的与个人和企业信用有关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联合征信服务机构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采集,也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收集方式,归集个人和企业信息用记录。尤其要将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违法犯罪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记录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记录,也要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鼓励企业主动提供自身真实的信用状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扩大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信用产品的使用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购、公共财政项目招投标、公务员考核和录用、各类先进评选中使用信用报告,再逐步向登记注册年检、行政事务审批、资质认证管理、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金融、保险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和租赁等领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要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机构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大力开展诚实守信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诚信的宣传,加大舆论、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相关培训机构要按照统一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信用知识讲座和专业岗位培训,促进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协调发展
档案工作安全体系建设的重点
一、档案工作安全体系建设包含的主要内容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快速的发展,我国更加重视管理档案的安全性,然而,档案工作的安全体系建设不仅包含对档案信息的管理,同时还包括基础建设的可靠性。
二、档案安全体系的“三个体系”
建立档案的安全体系是我国档案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指标,“三个体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人们利用档案方便、要对档案的安全性进行保密。
档案工作安全体系建设的目标
一、减轻和防止自然灾害的发生
近年来,我国的自然灾害现象频发,人类开始在自然灾害面前醒悟,因为在天灾来临的时候,我们的周边环境被严重的破坏,一些建筑物倒塌,许多的档案被洪水冲走,甚至被埋没在倒塌房屋的废墟当中,有的档案受损严重,已经没有办法弥补。人们在自然灾害面前,生命是脆弱的,思想是缓慢的,只有经历了,才会明白安全隐患带给我们的启示和教训,所以,档案工作的安全体系建设要引起国家的重视,从而避免灾难发生,保证人们档案的完整性。
二、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确保档案的安全,是我国各地区档案工作的底线和生命线,同时,也是档案部门长期以来需要坚持的一项基本任务,是档案工作者的基本在责任。然而,对于档案部门来说安全永远要放在第一位,只有抓好了档案安全工作,才能加强档案对人的安全意识,建筑牢固的思想防线,最终目的是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三、提高单位档案的管理创新
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由于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不相同,对档案管理的工作环境不一样,但是,他们最终的目的还是一致的。一些单位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好档案管理的安全工作,就要从最基础的地方抓起,同时要在实践中不断的创新,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的而全面发展。
在档案工作的安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一、没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工作的安全体系建设要有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主导方向,还要有周围的环境来支撑。同时,档案工作首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体系的建设要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安全是档案管理人员的天职,也是他们做好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档案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对档案的管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多,跟随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在不断的创新,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技术要求也提高了,因此,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自身的素质。
二、档案的内容少,数量不多
近年来,在我国的一些城市,档案逐步成为各大企业创新的手段之一,同时它是一种管理工具。因此,如何加强档案馆的建设,就成为了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其中,避免不了会出现一些实质性的问题。例如:有的企业单位档案馆内信息结构比较单一,很多信息资源不够完善,导致信息资源严重短缺,还有的大部分是采用传统的纸质档案,纸质档案的局限性很小,有的太单调,缺少了图片,信息量缺乏,所以,必须加强管脏管理,使档案馆内的信息增加。
三、档案馆的结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部分城市,档案馆的结构不完善,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出现,一些档案馆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安全隐患突出,所以,对于档案工作的管理难度就加大了,许多馆内的零散文件不能区分出来,还有的对信息的保存质量差,造成信息的混乱。
四、档案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
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一直是档案管理部门重视的工作,然而如何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样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利益,涉及到人们你的安全问题。因此,这就需要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固构建档案管理者的思想意识和安全意识,把档案的安全体系建设好,在档案的而管理中不能有马马虎虎的心理,例如:档案馆的建设要极其慎重,要从各个方面考虑选址是否适宜,在施工建设档案馆的过程中,要加固基础设施,使地基打得牢靠,避免因为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对档案馆的破坏,以至于档案馆内信息丢失。所以,提高档案馆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至关重要。
针对档案工作安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的解决办法
一、完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完善,是对档案馆进行科学管理的关键阶段。因此。档案管理部门要制定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且明确管理的方式和方法,让管理抓到管理运行的规律,这样就能够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只有把工作具体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摸索经验,才能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二、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档案管理部门要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给予指导和提供建议。其中,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的素质,不断努力学习管理工作,丰富自己的知识,档案管理者的整体形象会对档案的工作情况造成影响,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悉档案工作的工作流程,做到使档案更加完整。
档案工作安全体系建设重在夯实基础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建设档案的安全体系是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性的最初阶段,只有做好档案的安全体系建设,才能让人们放心。如果档案总是存有安全隐患,那么档案工作就毫无意义可言,同时,也不会把所有的社会功能体现出来。所以,只有夯实档案工作安全体系建设的额基础,才能确保档案整体的安全。
二、档案有利于记录生活痕迹
在当今社会,档案不仅仅是国家文化建设和对文学记载的重要方式。现在它也是人们在生活活动中最真实的写照,人们通过不断地总结前人的思想和方法,档案成了人类追踪历史,记录生活印记的凭证。
三、能够使档案安全体系快速发展
在档案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安全占据着主导地位,如果人们没有安全意识,只是盲目的进行管理,在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面前就会失去很多可贵的东西,例如:人们在建设档案馆时,购买的建筑材料不好,当灾难来的瞬间,房屋倒塌,致使档案馆里的档案遭受严重破坏,所以要做好安全体系的建设,确保安全体系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