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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政法;限购政策;房地产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志码】A
近十年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可谓是波澜壮阔、如火如荼。房子牵动着无数国人的心绪,甚至波及了我们的文化。很多新的词汇也伴随着房地产的火热出现:房奴、裸婚等等,不一而足。面对日益高企的房价,政府毅然决定实施房地产调控。从2008年以来,国家陆续采取国八条、国六条、国十条等一系列行政政策来实施调控。本文希望首先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合法性;其次,从实施效果和政策持续性角度,比较各种行政调控工具的效果。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一定的帮助。
国家出台了众多的调控政策。从政策制定上看,大多是国家通知或纲领性文件,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确切的调控措施。例如国务院于2010年4月17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各地方政府则依据此类制定了地方的限购通知或意见。限购令是一项行政调控措施,从公民权利角度看,这项政策是通过限制公民自由交易权利来达到调控市场的目的的。
国家目前采用了三种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工具:房地产限购政策、经济手段和房产税。就这些工具的使用情况来看,在大多数地方限购政策和经济手段成为了主流,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近50个城市推出了自己的限购政策。从政策工具的性质来说,房地产限购是一种行政许可。经济手段主要是通过房贷比率、房贷利率和公积金政策等角度切入,且大部分都是与房地产限购政策捆绑使用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目前中国已有四十余个城市制定了房产限购政策,而房产税目前只在重庆和上海开展试点。从全世界情况来看,房产税是一个成熟的税种,许多欧洲国家从19世纪初就制定了针对房地产的财产税。
但是当下中国的情况显然与国外不同。可以说,中国当前的国情还不适合征收房产税。首先房产税的征收和税率各地难以明确划分,在实施中难免会引起混乱。目前我国对房地产交易征收的营业税、契税等等尚且还会通过阴阳合同、做低价格等手段来偷逃,可想而知如果全面铺开房产税更加会带来更大的混乱。此外,房产税对于既得利益者的权益损害也很可能导致政策的难以推行。另一方面,面对着房价的高企,百姓的质疑甚至是诽谤一浪高过一浪,这些都逼迫政府必须使用一些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这种情况下,政府选择了一种相对折中的方法:如果不能控制存量或者重新分配住房,我们可以选择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流量来控制市场。控制流量即限制买卖,通过限制交易双方的行为来控制房价。从目前的效果来看,政策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住了房价。但是又有新的问题出现了:政策对房地产行业产生了很大的打压、为了购房一些假离婚的情况影响了社会安定、一些改善性的需求被打压、政策的僵硬导致“北京得病、地方吃药”。前面提到,房地产限购作为一支行政调控救火队,哪里出了问题就可以在哪里定点扑灭。但是目前看来,限购政策只能解一时燃眉之急,却不能保证长治久安。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经济方面的职能可以概括为四种:确立法律体制;决定宏观经济稳定政策;影响资源配置以提高经济效率;建立影响收入分配的方案。在住房市场化方面,政府的职能,应主要是协调、管理和服务,而不是在经济利益上过多地介入。总体来说,中央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受限于政策工具,以及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政府在住房问题上的管理就出现明显的错位:一些本应靠市场自发调节的,因为自身利益诉求,政府使用行政代替市场;而本属于自己分内的事,如提供保障性住房、完善相关房地产法律等方面,却长期乏力。因此,从长远来看,我国政府应该首先明确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上的职责,切实制定房地产管理的市场机制和长效机制。行政手段是政府的有形之手,市场和经济手段是政府的无形之手。合理地用好这一双手,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未来政府的必修课。
【参考文献】
[1]翟翌.房产限购令向何处去[J].宁夏社会科学,2012(3).
[2]李贵荣.必须着力于提高行政管理的有效性[J].西华大学学报,2004(02).
[3]吕奕成. 楼市“限购令”的合法性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0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资金涌入到房地产行业中,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了很多问题,房价上涨过快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负担。面对过快增长的房地产价格,近年来我国政府也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10年的系列房屋调控政策及2011年的“新国八条”等 。这些政策使得我国房地产调控工作已经拉开了帷幕并在探索中不断前行,在一系列金融、税收政策的“组合出击”下,又配合了限购、限贷等颇具行政色彩的措施,房地产调控初见成效。但房地产价格仍然很高,远没有达到人们的理想预期,同时保障性住房在落实推行的过程中也面临着种种的困难。这些都预示着我们要将房地产价格调控到合理水平的任务还很艰巨,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工作努力,这就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水平。面对过高的房价,各种调控手段也不断出台,但是,在整个现行的调控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现实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不足
受到我国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体系的影响,中央与各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态度和立场并不完全一致。为强化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确保调控措施执行到位,在第三次调控中,特别强调了“行政问责”、“约谈机制”,与“目标调控”、“一房一价”、“限购限贷”相结合。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在地方层面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玩“数字游戏”的现象。某些地方为了应付中央的调控要求,将调控目标定得过于宽泛,使其失去实际意义;某些开发商公然上演“阴阳合同”的闹剧,致使“一房一价”也形同虚设。这也同时反映了地方政府的执行力令人堪忧。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和收效无疑造成了影响。
(二)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为了调控过高的房价,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但是目前来看,这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落实的情况仍然有限。很多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建立的城市中,多数进程也比较缓慢,实物配租的比例也过低,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例如,国家廉租房的政策是面向社会上5%的最低收入者,但是只有最低收入者中的20%能享受到这个政策,很多人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同时,由于住房市场化的推进、土地供应紧张等问题,经适房的建造也并不理想;而且,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适房的分配问题也是非常棘手的。
三 、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的建议对策
房地产价格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问题,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既要注意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又要防止对住房市场化进程造成冲击。
(一)房地产价格调控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在当前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要以市场为导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房地产价格调控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例如,可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财政补贴,利率等经济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再辅以行政手段。促进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回归。
(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
两房制度是保障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政府要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可以逐步扩大,增加廉租房的房源。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合理确定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及标准。有关经济适用房方面,可以通过合理确定住房标准,对上市交易进行严格管理等经济手段来加以发展和完善。
(三)进行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
重点推出市场潜力较大的中档住房,完善交通、环境等方面的规划。增加城市郊区投资,降低成本,降低房价。
(四)规范土地市场
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土地储备量、待拍卖土地、现有使用土地结构、规划、评估价格等相关方面信息,防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为一些人圈地炒地谋取了便利条件。
总之,我国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水平,这就需要国家采取措施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宏观调控。国家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宏观调控,要以市场为导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还可以通过进行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及规范土地市场来促进我国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回归。
参考文献:
[1]赵铁刚.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问题研究.商业经济.2011(9).
[2]齐婧.反思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明确未来调控方向.中国房地产.2011(15).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几点思考**县建设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形势联系,结合工作,就如何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几点初步认识。
一、注重从国民经济全局审视房地产市场,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房地产市场调控如果单纯就市场自身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与国民经济整体的联系,就会产生“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问题。目前,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近18%,占我县生产总值近9%,已成为我县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当经济繁荣局势抑制需求时,抑或经济衰退有待拉动需求时,房地产投资均是重中之重。同时,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充分显示,房地产市场是重要的资产市场,与信贷、证券等金融市场高度关联,有关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因而,在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工作中,要将房地产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摸索出宏观经济与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规律性,实施“逆经济风向行事”的市场调控,促使房地产市场调控主动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宏观经济目标而服务;要将房地产市场纳入金融资产市场统筹考虑,灵活审慎地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尽可能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严防房地产价格的剧烈波动传到至虚拟经济。
二、注重从民生角度审视房地产市场,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在推动房地产领域市场化的进程中,市场如果成为住房领域资源配置的唯一手段,虽然大大提升了住房生产、分配、消费环节的效率,但亦造成住房资源向少数人过度集中,而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践表明,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低收入者难以依靠自身力量达到基本的居住水平,若政府不加以干预,就会逐步演化为社会问题,最终将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而,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中,要大力推进住房保障,通过非市场化手段解决部分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要保持住房价格的相对平稳,使其与国民收入增长相协调。可以让一部分群众能够通过住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尤其应引以注意的是,要处理好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的关系。推进住房保障,并不是要取代住房市场,而是对市场缺陷的一种弥补。市场机制依然在住房领域的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是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住房保障则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促进住房领域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三、注重从经济规律出发审视房地产市场,处理好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调控;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界定
房地产价格调控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征缴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是房地产宏观调控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政府对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是指房地产价格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价格政策,按照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对房地产价格及其评估进行指导、监督活动。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目标是确定合理的土地价格和住房基准,房地产的销售价格围绕基准价格波动,使房地产价格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相适应。在此,需要明确一个前提,对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目标并不意味着对房价的控制和打压。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是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各种深层次问题与矛盾结合的具体表现,其背后包含着城市规划发展问题、土地出让和合理发展问题、住房供求矛盾问题以及金融信贷风险控制问题等。
2 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资金涌入到房地产行业中,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了很多问题,房价上涨过快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负担。面对过快增长的房地产价格,近年来我国政府也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10年的系列房屋调控政策及2011年的“新国八条”等 。这些政策使得我国房地产调控工作已经拉开了帷幕并在探索中不断前行,在一系列金融、税收政策的“组合出击”下,又配合了限购、限贷等颇具行政色彩的措施,房地产调控初见成效。但房地产价格仍然很高,远没有达到人们的理想预期,同时保障性住房在落实推行的过程中也面临着种种的困难。这些都预示着我们要将房地产价格调控到合理水平的任务还很艰巨,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工作努力,这就对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水平。面对过高的房价,各种调控手段也不断出台,但是,在整个现行的调控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现实的问题。
3.1 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不足
受到我国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体系的影响,中央与各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态度和立场并不完全一致。为强化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确保调控措施执行到位,在第三次调控中,特别强调了“行政问责”、“约谈机制”,与“目标调控”、“一房一价”、“限购限贷”相结合。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在地方层面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玩“数字游戏”的现象。某些地方为了应付中央的调控要求,将调控目标定得过于宽泛,使其失去实际意义;某些开发商公然上演“阴阳合同”的闹剧,致使“一房一价”也形同虚设。这也同时反映了地方政府的执行力令人堪忧。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和收效无疑造成了影响。
3.2 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为了调控过高的房价,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但是目前来看,这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落实的情况仍然有限。很多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建立的城市中,多数进程也比较缓慢,实物配租的比例也过低,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例如,国家廉租房的政策是面向社会上5%的最低收入者,但是只有最低收入者中的20%能享受到这个政策,很多人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同时,由于住房市场化的推进、土地供应紧张等问题,经适房的建造也并不理想;而且,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适房的分配问题也是非常棘手的。
4 对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的建议
房地产价格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问题,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既要注意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又要防止对住房市场化进程造成冲击。
4.1 房地产价格调控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在当前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要以市场为导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房地产价格调控要充分利用市场手段,例如,可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财政补贴,利率等经济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再辅以行政手段。促进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回归。
4.2 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
两房制度是保障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政府要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可以逐步扩大,增加廉租房的房源。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合理确定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及标准。有关经济适用房方面,可以通过合理确定住房标准,对上市交易进行严格管理等经济手段来加以发展和完善。
4.3 进行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
重点推出市场潜力较大的中档住房,完善交通、环境等方面的规划。增加城市郊区投资,降低成本,降低房价。
4.4 规范土地市场
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土地储备量、待拍卖土地、现有使用土地结构、规划、评估价格等相关方面信息,防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为一些人圈地炒地谋取了便利条件。
总之,我国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水平,这就需要国家采取措施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宏观调控。国家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宏观调控,要以市场为导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还可以通过进行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及规范土地市场来促进我国房地产价格的合理回归。
4.5 完善房地产金融调控制度
提高金融调控法规的层级,尽快出台高效力等级的法律法规,创造有利于房地产金融业务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此外,成熟的房地产市场需要产品多样的房地产金融,所以,要加快建立相关房地产金融产品法规,促进房地产信托、抵押贷款保险、抵押债券等金融产品的发展。同时,要强化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进而充分发挥金融调控的作用。利用恰当的信贷政策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调控。可以根据房地产购买者的不同目的,实行有差别的信贷政策。对中低收入者给予贷款优惠,提高其购买力;而对于投资性、投机性购房者,则实行抑制性信贷政策,抑制其需求,增加其购房经济负担。
4.6 完善房地产土地使用制度
对土地价格实行上限管理,防止地方政府通过提高土地成本来获取利益。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的开发商进行严厉惩处,遏制开发商的投机行为,防止其通过囤积土地推高土地价格。严格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在高、中、低档的房地产市场分别展开竞争。进一步强化土地供应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应结构和总量,控制高档房地产开放项目用地,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完备土地储备制度,使政府真正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加强各地储备中心和政府间的沟通,协同政府盘活市场土地存量,适当增加土地供给量,通过影响房地产的供给来遏制价格上涨。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建立综合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协调好不同行业用地规模。也要加大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处理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真正得到落实。
参考文献:
[1] 赵铁刚.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问题研究.商业经济.2011,(9).
[2] 齐婧.反思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明确未来调控方向.中国房地产.2012,(15).
[3] 景富生.房地产价格调控的经济法分析[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3).
[4] 杨德文.探析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法律制度的构建[J].中国市场,2011,(09).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投资;风险;着陆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1998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正式确立了房地产的全面市场化方向,计划和分配时代长期积聚的需求得到了极大释放,推动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大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步形成、完善和成熟,当前的房地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包含土地、建筑、交易和金融服务的多链条、多部门的重要产业,同时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属性也已充分的显现和发挥作用。[5] 目前,投资和投机已经过度,推动房价一路非理性快速上涨,严重脱离了经济增长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房价泡沫毋庸置疑,近期被福布斯列为全球六大资产泡沫第二位,其中蕴涵的风险不可小觑。
二、房地产政策调控
房地产政策调控是指国家通过出台和推行系列政策及法律法规从宏观上对房地产业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控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供给与总需求、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平衡与整体优化,实现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管理活动。[1]自房地产市场建立以来,政府出台了不少调控政策,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目前,楼市正进入去行政化阶段,未来针对楼市实施的干预措施将会越来越少。为更好的对未来市场进行分析与研究,我们将着重对继近10年来政府不断推行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后的2014年出台的房地产政策进行分析:
双向调控
对于“双向调控”的具体思路,大致可理解为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2014年楼市调控政策将呈现出“差别化”的特征,热点城市的投资投机需求将继续被抑制,非热点城市的调控则会相对放松;其二,继续强调保障房工作,强化共有产权房在保障房领域的市场地位,通过“双轨制”解决城镇化后顾之忧;其三,在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与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仍会并存,但前者将会日益弱化,后两种手段会逐渐突出。综观2014年的楼市调控政策,“双向调控”确实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在这个基本思路的指导下,2014年的中国楼市逐渐进入“新常态”。
新型城镇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曾经分析认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可能会给房地产业带来3个新变化:其一,房地产市场将会出现分化,从过去的总体上涨到未来有的地方上涨,有的地方平衡,有的地方可能出现一段时间内的低迷甚至是负增长;其二,新房市场的增速将会下降,二手房市场的需求将会增加;其三,商务办公、产业地产、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非传统房地产,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有鉴于此,她大胆预测,新规划将会带来60%的新增住房需求。[2]
三、房地产市场调控
市场经济供求规律: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上升,需求下降,从而达到暂时的平衡。这正是所谓市场象“看不见的手”,支配着经济活动。[6]
在房地产市场的调整中,政策应该在加强市场调节的导向作用,防止楼市暴涨暴跌上着力,因此短期内只有依照市场调控为主,政策调控相辅的原则,建立有长效机制保障的市场,在房地产调控方面加强市场调节的导向作用,才能挤破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四、解读十中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
(一)去房地产化
当前,我国房地产调控依然处于敏感时期,党的十自然成为业内预期政策变化的关键节点。因此,在未来相当长一个周期内,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取向不会改变、政策力度不会放松,唯一可能发生的变化是政策机构有可能在适当的时候面临调整,以更长期的政策换取短期手段。
(二)积极扩大房产税试点,推动房产税立法
就目前来看,政府正在积极研究扩大房产税试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现在还没想放松,因此,可能将在近期出台房产税有机制律法。在未来3-5年,更严厉的政策调整如果主要是上海重庆模式房产税的扩大试点,真正具有肃杀力的房地产税还在加强立法阶段,则中国房地产的运行很可能进入高位稳定的平台期。[3]
五、房地产市场投资风险预测
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投资风险种类繁多并且复杂。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十召开后房市处于改革的新形势下,房地产市场开发过程中将出现新类型风险或主要风险偏向有所转移现象。[4]就目前市场发展走向看,房地产市场投资存在以下主要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2014年,楼市走势分化趋势骤然明显,中央也提出房地产调控的新思路,然而长效调控机制并不代表对房地产调控政策会在短期内全面放松,中央对促使房价回归合理区间和严控房价上涨幅度的决心并为改变。根据现阶段的政策发展走向预计未来3年内房地产市场所面临的政策风险为退居二线间接的较为严厉的政策调控带来的风险,即承受来自于如房产税及其他财税和土地政策调控的风险。
2.房价下跌风险
2014年以来,全国各地房价已基本停止暴涨趋势,各地普遍出现房价小幅下降。房价下跌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有诸多风险:一方面,房价下跌会降低房地产开发利润,利润下降会拖累扩张步伐,对于部分高价拿地的项目来说,甚至可能造成亏损;另一方面,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能负担较高的融资成本,就是基于房价上涨的前提,一旦房价下跌,将造成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偿还债务,资金链断裂从而导致项目烂尾。因此房价下跌将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六、结论
综上所述,未来截至2018年的短时间内,房地产市场将遵循市场发展原则,以市场为向导,市场调控将以市场自我调节为主,政府的政策调控将淡出市场,并以房产税等财税机制作为退居二线的辅助手段进行间接市场调控,由此增加房地产持有成本,迫使房地产商及市场投机购房者减少房地产产品的购买量或抛售囤房,将产品释放回归市场,市场存房量增加并趋向供需均衡。房价因而趋于平稳、理性,房地产行业利润逐渐走向社会平均利润。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中,开发商及投资者的投资态度趋于理性,房市平稳着陆,回归理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回顾.新浪财经 [引用日期2012-11-14]
[2] 赢商网 http://
[3] 十重申房产调控不放松 楼市迷局依旧.搜房资讯中心
[4] 李启明. 房地产投资风险与决策[M].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