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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第一次诊断试题(第15题):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至此,兰州新区成为国务院批复的第五个国家级新区,也是西北地区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下列选项与上述材料所体现的调控手段一致的有:( )
①国家提高家产品收购价;②物价部门核准公共交通的价格;③央行下调准备金率;④某省破获全国制售假药大案,涉案金额上千万。
A.①③ B.①④ C.①② D.②④
此题考查考生对国家宏观调控三大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的理解,对于③、④,考生很容易就判断出来了。但对于①、②,却把不少考生难住了,两个选项都涉及到“价格”,到底哪个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呢?出现这种疑惑,主要是由于对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区别缺乏全面的理解造成的。那么,同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组成部分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到底有何区别呢?
一 二者的含义不同
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它的实施主要是通过制定经济计划和经济政策,引起经济活动主体的利益关系变动来实现的,经济手段包括经济计划和经济政策。经济计划在我国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年度计划等。政府制定经济计划后,便可选择相应的经济参数来具体实施经济政策。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如税率的变动)、货币政策(如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它表现为由宏观调控主体机构颁布的有关条例、规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宏观调控主体机构往往通过调整价格、税率、利率、汇率、存款准备金率等经济参数来影响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实现国家的调控目标。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指标、指示、规定、查封、扣押、检查、监督、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它的实施主要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通过行政系统、行政层次及行政区域中的一些主管单位及其所属职能部门进行调节来实现的,这种调节是通过纵向性的逐级下达而实现的。
二 二者的地位不同
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行政手段是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补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和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法律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都不能有效地调节经济活动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例如2008年的南方雪灾和四川地震),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
三 二者的特点不同
经济手段最终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起作用。国家通过制定实施经济计划和经济政策,对经济活动参加者进行制约和引导,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手段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利率和汇率等经济杠杆,不同的经济杠杆具有不同的功能,可以灵活运用。经济手段一般不直接作用于经济活动主体,而是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其调节是一种间接调节。行政手段的运用一般不通过市场机制起作用。行政手段由国家掌握和控制,体现着国家的统一意志和行为。与经济手段相比,行政手段具有以下特点:①强制性。由于行政手段是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对经济进行调节的,国家调节经济的指示、命令、规定一经,所有的经济活动主体就必须执行,不能自由挑选。②直接性。运用行政手段可以直接作用于调节对象而不必通过市场机制。③快速性。行政手段直接作用于调节对象,因此它能较快地实现预定的目标效果。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手段主要侧重于解决市场秩序问题,而经济手段主要侧重于解决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再回过头来做上面的这道高考题就不难了。在宏观调控手段中涉及到价格问题时,如果价格的调整是为了调节市场供求关系进而影响资源配置,则是经济手段,如提高粮价、降低农药、化肥价格以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水价以促使人们节约用水等;如果调整价格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如公共交通、通讯、电价、水价由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则属于行政手段。据此不难看出该题答案为①③,即 A。
(4)认识合作学习的重要性。由于人的个性的差异,有些学习好的学生不愿意合作学习,认为自己有能力解决问题;也有一些学生不愿意与他人交往。教师要使学生逐步体验到通过合作学习可以解决很多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合作学习可以提高每个人的能力,使大家友好相处;从而对合作学习产生认同感。
(5)建立互相信任、团结互助的关系。成员之间只有建立相互信任、团结互助的关系,才能以诚相待、荣辱与共,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这对培养良好的思想品质也是有好处的。
(6)增强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小组里的每个成员都要为小组的学习承担一部分责任,不要有依赖思想,而要对自己的学习负责,从而激励自己努力参与小组合作学习。
教师在每堂课上都应该有意识地教给学生一些自主合作学习的方法,要给出明确的学习目标及学习方式,然后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时间学习讨论,不让方法和形式走过场。要让学生在长期的合作学习中,逐渐培养起合作学习的能力和习惯。这样小组学习的根本目的才算达到。
一、经济运行调节的丰富内涵
(一)运行调节的诞生
我国经济运行调节工作,伴随计划经济、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几个大的阶段,其称谓、内容不断演化。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通过“生产调度”集中、配置资源,保障和平衡生产,最大限度地提供有效供给,应对“物质的严重短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随着“物质的不断丰富”,为减少干预,探索改用了比较含糊的“经济运行”方式,该放弃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也过早放弃了,交了不少学费;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成熟后,又由“经济运行”回归到“经济运行调节”。这一变迁过程,特别是“运行调节”概念的诞生,既体现了政府调控方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变化的客观必然性,也证明了不论什么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二)运行调节的意义
普遍认为,现代社会调节经济的有两只手,一只是政府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一直是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立足于经济人假设,围绕价值规律而作用,自由化特点明显,推崇通过竞争提高效率,但也往往因为过度竞争、盲目竞争损失效率。而政府调控看得见的手,以社会效益为中心,指向性明确,计划特征明显,有可能暂时或局部损失效率,但有利于经济稳定,避免大的损失。因此,即使是所谓完全市场经济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也没有放弃过这只看得见的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挥好政府调控作用意义尤为重大。而经济运行调节就是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和载体。
(三)运行调节的范围
经济运行调节的对象是“经济”,而不仅仅是工业经济或工业生产,更不仅仅是煤电油气运的要素保障,应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财政、金融、进出口各个领域,一产、二产、三产各个产业,即期运行、长远发展各个阶段,中央、地方各个层次等等。否则就是局部的、片面的、不完整的运行调节。
(四)运行调节的内容
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该放的坚决放开,不要让省长、市长、县长都去干厂长的活,想厂长的事,说厂长的话,当厂长的保姆。但必须把不该放、不能放的切实抓住,以维护经济全局的持续、稳定、协调、健康,这就是经济运行调节。但经济运行调节也应该抓大事、抓关键、抓灵魂。一是调节速度,即把国民经济发展控制在合理、合适、和谐、可持续的范围内,不能过低,不能过高,不能过热,不能过冷。二是调节节奏,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经济飘忽不定或大起大落,以维持经济运行的长期相对稳定,与社会及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是调节方向,避免出现因市场作用引发的产业盲目发展、产品过度竞争、投资畸形集聚等不利于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的问题。
(五)运行调节的力度
所谓“调节”,简单理解就是“调整”和“节制”。是对既成事实或趋势的强制性矫正和控制。需要有足够大的工作力度,足够强的执行能力,足够高的行政权威,以做到令行禁止。有人调侃经济运行调节“没有抢、没有炮,只有一把冲锋号”。有把号总比没有强,因为号可以传令,但仅仅有“号”还无法保证“令”的实施。客观要求是既要有号,能够用正确的导向引导经济运行,更要有带有强制性的政策、手段,以实实在在地调节运行。但是,运行调节必须把握好一个度,该下猛药时要下猛药,不能犹豫不决,贻误时机;该用文火时要用文火,循序渐进,避免把良药烧糊,变成毒药。急刹车、硬着陆、一刀切等,都不是科学的运行调节。
(六)运行调节的入口
运行调节的要义在于,调根本而不是调皮毛、调现象。比如突然出现的生产要素供应形势变化,实际上反映的是经济运行深层次矛盾,如果看到供应紧张就组织多生产,富余了就组织限产,那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调度,而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运行调节。调根本大体有三个入口:一是重大经济政策。如重大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的制定、调整、完善。这是把握和调节经济运行速度、节奏、方向的根本和前提。二是投资方向与准入。因为即期投资力度、方向、质量,决定未来经济运行速度、节奏、方向、质量。要想下一代健康,这一代必须优生优育。三是存量的优化调整。围绕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对现有市场资源实施优化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质量水平。
(七)运行调节的火候
经济运行调节,是国家意志在经济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凌驾于市场机制之上或者独立于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之外的强制。凡事都有两面性,运行调节也会有它的副作用,必须把握好时机和火候,把积极作用发挥到极致,把副作用压缩到最低。第一,该出手时才出手。要沉着、冷静、稳妥,看不清时不急于出手。对于经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仔细观察、深刻分析,不能草率动用调节手段。比如,目前煤炭市场出现了所谓的“供大于求”,但不应马上做出压缩产量的运行调节。因为这是生产增长、进口增加、需求不足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引发的具有明显阶段性特征的“现象”,而生产要素“紧平衡、强约束”的本质特征没有改变。第二,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目前能源、资源基本上由央企或集中产地控制,垄断的程度较高,不同行业、领域、地区为经济利益而博弈的问题客观存在。经济运行调节必须统筹兼顾,兼听而不偏信,不能被局部呼声乱了方寸。第三,要认真权衡利弊。运行调节,对社会资源实施强制性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动摇现有利益分配规则,与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有运行调节行为的正面收益,必须大大高于其带来的负面效果。否则,宁可放弃运行调节。
一、适应经济运行调节新环境:切实做到“三个关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运行调节工作的条件和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正面临着计划调节退化而监测预警进化、有形手段弱化而职能领域泛化、微观调节淡化而宏观调控强化的大变局,基于这一趋势和经济转型发展要求、经济运行调节的中心任务,需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中三大变化:
一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波动变化。当前,世界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之中,国内经济步入黄金发展期、矛盾凸显期“两期并存”和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工业经济运行的内外部环境和支撑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加之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和产业间的关联度加深,主要经济体波动的传导速度及影响深度远超以往,宏观经济波动和形势变化的频率加大,成为经济运行调节面临的新常态。
二是密切关注生产要素供需形势变化。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能源资源刚性需求扩大,金融危机后货币政策回归正常,生产要素长期紧平衡将呈常态化趋势。特别是像湖北等资源禀赋不足和民营资本发育滞后、金融生态薄弱的省份,生产要素制约更为突出。如何改善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探索建立煤电供应长效机制,有效破解资金“瓶颈”制约,成为经济运行调节的一项长期任务。
三是密切关注经济增量的变化。随着市场需求不足和产能过剩矛盾日益凸显,如何提高产能利用率和投资产出率,成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关键一环。需要更加重视投入产出的结构和质量,不仅关注投入总量,更关注投资效果;不仅关注产出效率,更关注产出质量,建立工业投入产出评估机制。重点关注影响结构调整和质量效益的“三个增量”,即注重传统产业调整改造,关注转型升级内生增量;注重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注产业新技术的增量;注重培育生产业,关注制造业服务化价值提升的增量。
二、紧贴经济运行调节职能新定位:准确把握“三个趋势”
一是更加突出预测预警职能。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经济运行调节呈现由政府调控向市场调节转变、由事后调节向事前预控转变的趋势。因此,预测预警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需要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综合运用理论模型和现代统计方法,准确把握产业脉搏和经济动向,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进而对经济实施有效调控,增强运行调节的前瞻性、预见性。
二是更加突出服务决策和参与调控职能。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内容、方法、手段正在发生变化,工作对象不再是单个企业而是全社会,工作方法更多依靠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手段主要集中在“信息、协调、服务”方面,信息咨询、政策咨询、决策咨询成为运行调节的重点内容。如何通过对经济形势监测预警,进而研究制定调控政策、信息引导预期,经济运行参与宏观调控的职能将趋于强化。
三是更加突出经济质量调节职能。中央明确提出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意味着要更加讲求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更高水平、更富活力的经济,追求注重质量效益的新增长。遵从市场配置资源主渠道原则,发挥评估评价导向作用,立足以提高经济质量效益,抓紧研究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经济运行质量评价体系,既是顺应经济转型、科学发展大潮的迫切需要,更是强化经济运行调节职能的现实要求。
三、构建经济运行调节新机制:从“四点”入手突破
(一)坚持以监测分析为基本点,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
一是搭建监测预警平台。建立百户重点企业监测平台、工业经济监测预警综合平台、探索建立工业经济预测预警模型。二是建立监测网络体系。拓展经济运行监测范围,构建涵盖10个方面的数据采集和监测系统,形成与部门、市州、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联动的监测网络体系。三是完善监测分析制度。形成了日常监测制度、季度例会制度、重点时段调度制度、信息制度等。
(二)坚持以煤电保供为着力点,建立经济运行要素保障机制
围绕生产要素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煤电要素保供机制。坚持把组煤保电作为经济运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两个挂钩”的组煤责任制,推进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二是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电煤调运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铁路为主、水运补充、公路补缺”的运输方式和渠道。三是企业流动资金调节机制。发挥政府性资金导向作用,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保对接活动,近三年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占比均超过50%。
(三)坚持以服务企业为落脚点,建立经济运行综合协调机制
围绕服务企业保运行,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形成提供全程直通服务和快速协调机制,每年受理解决大企业诉求1000项以上。二是增长点协调服务制度。建立增长点日常调度和综合协调机制,每年对新增产值10亿元以上重大增长点实行全程跟踪,协调解决投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三是重点产品产销协调制度。推进汽车、钢铁、建材等行业上下游企业的互惠合作,在保障房、交通等领域开展供需对接活动,促进骨干企业与工程项目建立直供配送机制,实现产业链延伸对接和配套协作。
(四)坚持以为绩效评价为切入点,建立经济运行质量提升机制
围绕工业提质增效,建立了三种工作机制:一是工业绩效考核机制。出台了工业经济效益考核办法,建立以工业指标为主的县域经济考核评价体系。二是能源需求侧调控机制。坚持有保有压,综合运行差别电价等经济手段,从严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用电,将有限能源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倾斜。三是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行电力绿色调度,加强磷矿资源准运管理和总量控制,每年关停一批落后产能企业,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扩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四、拓展经济运行调节新思路:强化“三方面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得到长足进步,经济总量已居全球第二,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济运行工作条件和内涵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加强职能定位、手段创新和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工作思路,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强化经济运行调节新导向的探索。以经济总量和增速为导向的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在统筹社会资源和保障供给方面较好地发挥“指挥棒”作用,有效促进了我国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快速发展,但也付出了巨大代价。在新的形势下,不能唯GDP是论,要体现新增长,按照中央明确提出的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构建包含利润、税收、薪酬等综合效益,体现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水平的经济评估评价体系导向,系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调节整体效率。
二是强化经济运行工作新抓手的探索。我国经济正处在增长速度放缓、增长动力转换的新阶段,经济运行调节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需要从总量调控向结构性调控精细化转变,从调控速度向调控质量深度化转变,从行政调控向经济、法律等市场化调控转变,迫切需要从更加宏观、整体、更接近决策层的高度来推进经济运行工作。而且,当前政府缺少对分析和评估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综合协调机构,经济运行调节职能最接近也最有条件担此重任,建议以此为切入点,形成新的工作抓手,推进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综合配套实施,提升运行调节层次,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水平。
三是强化经济运行体系新制度的探索。现行经济运行调节已经形成监测体系、应急体系和要素协调联动机制,但制度性安排和法制化水平不高,需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规则,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等领域的规章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依法依规调节的工作环境;把握经济运行内在规律,形成重点时段经济运行调节的常态安排;巩固已有的各类协调和协商机制,探索建立综合协调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在监测预警、应急财政支持、要素协调联动等方面从法制化层面来加强探索,建制立法,构建依法有据、调节高效的新的运行调节体系。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微观规制
中图分类号:F1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4-0003-01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干预机制的要求
理论上,市场经济是以交易自由化为要旨,倡导供求关系以市场自动调节为准,即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虽然商品市场会出现暂时的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但是市场利用价格等调节机制最终会达到结构均衡。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发展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它制定了利于国计民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运用,是一个全新的尝试,由于过去的市场经济都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建立的,因此,这一尝试需要摸索着前进。微观规制的作用在这里就凸现出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一些不足,那么就需要针对具体市场行为主体进行调控的机制。只有具体行为主体处于良好的运行当中,才能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打下基础。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需要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二、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一)宏观调控的有效开展
1.作为政府用来调节市场行为的主要方式,在运用宏观调控时要注意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结合。行政手段的特点是具有权威性和执行性,因此调控的效果很好,但是只能在短时期内使用,并且在运用时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否则就会造成市场的结构失衡。经济手段是一种相对比较温和的手段,尊重市场机制的成分很大,利于市场自身发展的程度较高。法律手段是三种手段中最强硬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满足市场经济“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要求,还要维持“政府调节资源”的实际,这一手段的运用是必须的,但不是最好的。只有将三种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而高效地运行。
2.宏观调控要“与时俱进”。面对当前中国市场全新的特点,宏观调控要“与时俱进”。国际国内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宏观调控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仅要提高调控的频率,拓宽调控的范围,还有加大调控力度。频率上,要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工具的运用频率,还有及时地优化信贷结构,为保持经济平稳有效地增长提供良好的支持;范围上,由于经济危机的国际化传导,我们要增强对出口相关政策的调整,还要加强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上,大规模地增加政府支出和实施减税,是重要的调控方法[1]。
(二)微观规制的合理运用
1.将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结合起来。经济性规制主要是规制具体的某一行业,社会性规制从社会整体范围上出发,面向全社会的企业和消费者。经济性规制以保证经济有效率地运行为目标,而社会性规制是要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经济性规制是社会性规制的基础,做好了每一行业的企业行为约束,就利于社会整体性的规制;同时,社会性规制搞好了,为经济性规制打下了坚实的后盾[2]。
2.进一步改善微观规制。这里的“改善”,包括规制的范围、力度以及方法。目前,中国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比如,以前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要设立反不正当竞争的专门机构或部门,而现在有了《反垄断法》明确规定政府必须设立反垄断的专门组织和机构[3]。
(三)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各有特点,一个“大处着手”,一个“小处着墨”。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代表国家,整个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完全依靠市场来调节资源配置,是不现实的,还需要政府的适当干预。政府的干预,要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两手抓”,且“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因为市场是由很多具体的经济主体组成的,对于市场的干预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到对具体经济主体的约束,即微观规制;另一方面,微观领域的市场规制并不能适应主体构成的市场,市场结构、就业、收支平衡等总量问题,需要宏观调控。也就是说,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一体”的“两翼”,保证了“两翼”的“完好无损”,才能使整体“翱翔”,即保证了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喻新安.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特点[J].企业活力,2009,(3).
2.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一是发行长期建设国债,扩大投资需求;二是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三是调整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结构,鼓励和扩大投资、消费与出口。这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分析。(1)GDP稳定增长,国民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据统计,1998至2003年各年的GDP增长率分别为7.8%、7.1%、8.0%、7.3%、8.0%和9.1%.无论是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是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都是比较高的。尤其是进入2003年,我国的经济增长又进入了又一轮快速增长期。大部分经济指标增势强劲,初步实现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势头,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2)投资规模逐年扩大,民间投资成长成为主要增长动力。1998年到2003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仅总量上逐年增加,增长率也在1999年探底后稳步攀升,2003年实现了26.7%的高位增长。如果对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构成进行分析,会发现集体经济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保持着快速的增长,已成为我国投资规模扩大的主要动力,通过国债投资启动民间投资来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已实现。(3)居民收入水平持续上升,购买能力稳步提高。自1998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尤其是2000年后,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都有明显的上升。尤其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自2001年开始就和GDP的增长速度不相上下。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直稳步提高。由于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逐年上升,2000年后一直保持9%左右的增长率。
二、调整与转换积极财政政策的必要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是根据当时特定的经济形势来决定的,在经济形势好转变化之后,就应当适时调整和转换。一是经济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财政扩张只能是短期政策;二是中央政府债务负担过重将最终导致财政政策失效;三是政府投资的挤出效应会影响经济效率;四是财政政策的时滞与扩张的货币政策相结合可能引发“滞胀”;五是规模巨大的国债负担将有可能引起未来的债务偿付危机。因此,调整与转换积极财政政策是完全必要的。
三、积极财政政策的渐进转换方向
为了减轻财政政策负面影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拉动效应,我国应该对财政政策方式进行调整,主要从以下方向入手:
1.财政政策由扩张性转向中性。积极财政政策在抑制通货紧缩、扩大内需、控制供需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些负面效应,尤其是不断攀升的财政赤字,引起社会各界对积极财政政策是否应该“淡出”提出质疑。就目前宏观经济环境而言,积极财政政策还不容“淡出”,然而,由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向中性甚至紧缩性财政政策的转型却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考虑到经济增长每年大约有1.8个百分点来源于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撑,再加上国债部分前期投资项目尚未完工,也还需要后续资金加以确保,因而积极财政政策由扩张向中性的转化应该有一个过程,是在保持长期建设国债一定规模的前提下,对其绝对量作审时度势的酌情调减。同时,西方国家的调控经验表明:在经济萧条时,积极的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为有效;而经济复苏后,总量控制就应让位于货币政策。因此,在财政政策转型的同时应有宽松的货币政策来加大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以减轻财政政策转型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此外,通过对我国的供求矛盾加以分析可以看出,既有总量上需求不足的问题,也存在结构上供给不能适应需求的问题。而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加及技术的进步,供给有可能发展成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财政政策应由单一的需求管理转向兼顾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以取得更好的调控效果。
2.财政政策由单一的国债投资手段转向多元手段调节经济。在货币政策效果不明显,社会资源闲置的背景下,推行以国债投资为主要手段的积极财政政策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长期依靠单一的手段来调节经济,其弊端便逐渐显现,如:财政赤字不断扩大、国民经济对国债投资产生严重依赖、妨碍市场化改革进程、投资效益低下等。考虑到当前我国总量矛盾已不很突出的现实,实现政策手段多元化,通过公债、投资、税收、补贴、支出、预算等手段的搭配组合以实现调节目标,就不失为一种理性选择。
(1)税收手段的运用。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也是国家用以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已发展成为财政政策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必然选择。主要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增值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改投资的积极性,遏止了市场对投资的需求,同时还阻碍了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因此,应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二是改革消费税。消费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对消费调节效应最强的税种之一。在1994年实施该税种的主要目的是限制某些应税消费品的消费。与1994年相比,目前我国的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重点可放在降低税率和调整征税范围两个方面。三是深化企业所得税改革。要进一步规范税制,尽快
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减少各种优惠,形成公平税负,激发国内企业的投资热情,促进内外资企业的平等竞争,以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另外,为适应目前世界各国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趋势的新变化,我国也应考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2)财政支出手段的运用。首先,为适应财政政策由扩张性政策转向中性政策,从支出的总量上应按照量入为出和量出为入相结合的原则安排支出规模,实现支出目标从积极拉动需求转向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既从横向优化资源在私人经济部门和公共经济部门之间的宏观配置比例,又从纵向保持总供求的均衡。其次,在支出规模优化的前提下,按照优化供求结构、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要求确定支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形成合理的财政支出结构,使不同类别的支出能够给社会带来相同的边际收益。此外,要选择合适的确定支出项目的方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
(3)财政补贴手段的运用。财政补贴是政府弥补市场失灵的手段,主要纠正相对价格的不合理,通过影响相对价格结构进而改变资源配置结构和供求结构。出于渐进式改革的考虑,我国的财政补贴一度被作为保护既得利益和保持社会稳定的手段,规模偏大、结构复杂而且刚性明显,不利于发挥补贴的调节作用。随着目前价格的逐步理顺,首先补贴的范围应严格界定在市场不能有效作用的领域,主要解决外部效应问题、农业等基础产业的发展问题、公平收入分配问题以及准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问题等,重在发挥结构调节作用。其次,补贴的规模要加以控制,补贴的标准要适合,补贴的结构也要相应调整,应增加货币补贴,减少实物补贴;增加明补,减少暗补;增加对生产消费领域的补贴,减少对流通领域的补贴。
(4)预算手段的运用。投资、公债、税收、支出和补贴等调节手段要发挥作用,必然要在政府预算中得到体现,预算手段是各种财政调节手段的综合运用,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手段的调节作用,预算手段的运用首先要根据社会经济状况确定合适的调节目标,并考虑不同政策手段的功能特点,确定不同政策手段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运作方式。其次,提高预算自身的技术水平也至关重要,应完善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确定收支指标,以避免各种收支指标刚性增长;并缩短预算调整的审批期限,从而缩短政策时滞。
3.财政政策由侧重调节总量转向侧重调节结构。从“十五”计划的酝酿过程至今,人们已清楚无误地看到,影响国民经济增长和需求扩张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结构性矛盾突出,“十五”计划明确提出“结构调整是主线”,因此,为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我国的财政政策应当努力实现以下方面的调节:
(1)供求结构的调节。财政应增加自身的社会消费性支出,如增加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等事业发展支出,增加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从而降低学费和医疗费的收费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运作。这样既可以直接扩张消费需求,又可以改善社会成员对未来的预期,从而增加个人消费支出,改善供求结构。同时,由于中低收入者和农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因而,设法增加他们的收入也会对解决消费需求不足问题极有帮助。政府应通过取消农业税,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构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允许消费信贷利息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同时,采取一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措施,抑制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现象也是必要的。
(2)产业结构的调节。在结构调整与升级的过程中,增量投入所能起到的作用总是极其有限的,关键是要依靠存量资源在产业间的流动。市场经济下,存量资源的跨产业流动是资本重新优化配置的结果。但中国缺乏市场化的系统支持资本退出,资本无法从原有配置领域顺畅退出,也就无法重新优化配置,结构调整就难以奏效。对此,财政政策应当在资本退出的补偿援助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而言,就是政府以一定价格出钱收购、封存或淘汰过剩生产能力,让那些过剩领域的资本能够全部或部分地得到补偿,避免“市场失效”下的过度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