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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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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高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各高中阶段学校,师大附中、贵大附中、省实验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贵阳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按照“育人为本、全面发展、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的思路,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回应人民群众对“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引导义务教育学校端正育人目标、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改革目标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基础上,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

三、改革原则

(一)坚持学生全面发展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目标,更加注重学生发展的全面性和过程性,按照“综合考核、客观评价”的原则,对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

(二)坚持正确激励导向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加强对评价机制的改革,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引导社会、学校、教师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人才观。

(三)坚持学段有机衔接原则。立足学生的阶段发展与长远发展,坚持初高中阶段教育有机衔接,引导学校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建立科学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保障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五)坚持分步逐年推进原则。在现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的基础上,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

四、改革任务

(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构建符合贵阳市教育实际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规范加分项目,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部分身份类加分。

(三)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评价及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方案。

五、重点工作

(一)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研制《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技能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评实施办法》《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试行)》等系列文件。

(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继续坚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13科。综合实践活动其它内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成绩呈现。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

分数呈现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能力3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7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共750分。

等级呈现科目及比例: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和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设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根据不同学科情况可以细分等级层次。

3.考试命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兼顾毕业和升学考试的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体现学科核心素养,增强考试内容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在真实情境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考察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能力。命题要多用开放式、探究性内容考查学生的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提高命题质量。

4.结果运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有效落实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社会、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的重要手段。

1.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六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初中学校分年级制定评价细则和评价方法,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

评价结果分为四等,用A、B、C、D表示,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评价结果在配额生录取时以分数呈现。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生毕业和普通高中统招生、配额生以及学校自主招生(含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1.全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力度,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配额生分配、公民办学校网上招录进行全市统筹。

从2021年起,在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6个区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有条件统筹,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统筹。

落实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继续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调整现行配额生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从2022年起,普通高中招生调减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配额生比例。调整配额生录取办法,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配额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按20%计入总分参加校内或单元排位。

2.坚持阳光招生

继续深化我市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改革,规范和完善网上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规范自主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按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申报自主招生名额。学校应根据其办学特色明确1-2项特色项目,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不得招收与学校办学特色不符的特长生。

(五)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19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市本级确定的加分项目(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国家二级运动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市教育局的统筹组织下,各区(市、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有序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齐开足规定的各门课程。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

(三)提升保障能力

市、县两级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为基础,建立市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各地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招生管理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五个统一”: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编制下达并根据当年招生情况适度调控,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五)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贵阳市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加强特殊群体子女升学服务工作力度。落实教育精准扶贫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力度。结合贵阳市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完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筑升学办法。

高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1 加强课程管理,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方案

1.1 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国家课程方案是国家教育方针的集中体现,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开齐开足课程。严格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普通高中要在开齐开足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选修课程建设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高质量的选修课程,保障学生有更多选择课程的机会。要给学生留有更多的自由支配的活动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1.2 加强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管理。做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地方课程的规划、开发和管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地方课程的开发、管理,市、县(区)地方课程必须报给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校本课程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着眼于学生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开发或选用。校本课程一般不为学生提供教科书,可以开展讲义。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鼓励将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相融合,与本地风土人情、本地特色相结合。学校要根据要求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做出统筹安排,确保课时。

2 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2.1 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学校要严格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和降低要求。课时安排和课程评价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

2.2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把教学改革作为深化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使新课程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课堂教学中。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要优化教学活动,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让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浓厚兴趣和动力。

2.3 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进一步加强教研指导,引导教师重视学生学科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切实纠正盲目增加内容和难度的倾向。积极开展送课下乡、优质课评选与交流活动。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形成不同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深化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有效整合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科学应用,提高学生在信息技术环境中的学习能力。

3 健全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3.1 扎实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与教育教学管理有机结合,科学、公平、公正地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和诊断功能,为学生发展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健全诚信机制,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不断提升评价的信度与效度。省里将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系统,推进评价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3.2 深入推进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中考制度改革,着力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争到2014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行初中毕业学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加强对中考改革的评估和指导,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学科课程。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选拔的高校招生模式,逐步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3 积极推进学校和教师评价制度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政绩观,切实改变以升学率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做法,着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评价体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健全完善新课程背景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评价体系,教师评价主体要多元化,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将教师承担指导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等纳入教师评价范畴。

4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4.1 充实优化教师队伍。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特别要多形式、多渠道配备好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任教师。要优先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使农村学校能够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进一步实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大力推进城区教师支援农村,实施“送培下乡”和“跟岗学习”,提高农村教师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深化课程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和任务。

4.2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总结新课程培训工作经验,针对教师发展需要,组织开发以教学实际问题为核心,以优秀教学案例为载体的培训课程,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改进培训模式,提倡以参与式为主的多元培训模式,避免单纯理论说教,增强培训的过程性体验,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不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扩大培训规模。

高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2.坚持正确导向。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引导初中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3.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既使教育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又能切实减轻初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坚持公平公正。通过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完善招生的程序和规则,建立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配套制度,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创造平等的机会。

5.坚持普职并重。加强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确保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二)改革目标。

到2020年左右,全区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从2018年起,全区各设区市已实行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考试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科。其中英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

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采取操作考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纸笔开卷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

成绩呈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以等级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制定。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要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或依据,条件成熟的设区市可逐步过渡作为重要依据,引导学生、学校、家长、社会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各设区市要进一步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应用,切实以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以评价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评价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评价促进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提出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作用的使用方案,并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至少提前1年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无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将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等8科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采取4(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模式进行试点。现已采取4+6模式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非计分考试科目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控制标准。条件成熟的设区市应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其他设区市要加强实验教学管理,逐步将实验操作考试计入对应科目成绩。

2.完善招生录取政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上以设区市为主,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各设区市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分析区域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为目标,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要坚持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民办初中按其招收地段生的人数分配指标),分配名额适当向农村、薄弱初中倾斜。要采取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有效措施,在保证指标数量总体完成的前提下,引导初中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质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3.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是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和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生,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各设区市普通高中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本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本地区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核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同时将审核后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学校的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学校、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可适当放宽至15%。自主招生不得将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前置报名条件和录取依据,不得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得简单以学业水平考试替代自主招生测试。各设区市要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各设区市要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要求,根据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学校布局、适宜的办学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核定招生计划,严格组织执行。各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要按自治区年度下达的招生任务,统筹考虑招生和送生,必须将区直学校和非本地中职学校一并纳入。

2.严格招生管理。加强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跨市域、跨县域招生学校数和招生规模。未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单独组织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严禁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3.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统一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学生加分项目,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4.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规范招生录取程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和各市招生计划,组织普通高中分批录取,组织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并向辖区外中等职业学校送生,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要完善学生志愿填报办法,引导初中毕业学生根据自身实际理性填报志愿,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升学需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管理,积极推进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

(五)推进改革试点。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确定北海市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点从改革招生计分科目、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等方面进行探索。鼓励其他设区市在2018年、2019年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不提前进入试点的设区市,可继续按照2017年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统筹规划,各设区市组织实施。自治区教育厅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全区中考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各地要参照自治区做法,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提前公布。北海市应于2017年11月底前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试点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改革试点,及时总结工作,为全区推进改革探索经验。其他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域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底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后,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级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方面的条件保障,适应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需要,保障正常教学需求;要加强教师校长培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师的教书育人水平;要加强考试条件建设,全面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任务,切实维护“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所需经费。

高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今天,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事关所有人哦!

通知原文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2.考试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应结合实际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各地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考试各科目分值的设定,应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我省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鼓励多项目抽考选考,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由市(州)确定具体要求。地方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市(州)确定。文化学科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考试。

4.命题要求。考试命题要充分发挥学业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要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由省教科所组织,其他科目考试命题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地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命题。各级教研部门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业水平考试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办法,通过教师培训、编写考试说明等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促进初中教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面理解和把握。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命题指导和必要的培训,每年对各地试题进行评价并评价报告。

5.考试时间。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一般于每年的6月中旬进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7科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6.成绩呈现。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采取等级呈现方式的,可以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音乐、美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应用,由各地制定学业水平衡量和招生录取相关实施意见予以确定。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7.考试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各地和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3.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搜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依据写实记录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4.结果运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评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借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市(州)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制定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试点具体任务包括两项,一是计分科目的构成。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计分科目。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要避免人为设定不同等级学生的比例和名额,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结合近年来各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经市(州)申报,专家论证审核,决定在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制定试点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各地要立足实际逐步改革过渡,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统筹普职协调发展。各市(州)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创新中职招生考核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立交桥”,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选择机会。

3.继续实行优质学校指标到校。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可给予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从严控制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各地要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实际适度审批自主招生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计划,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中阶段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可面向全省范围自主招生。各地要积极支持重点(示范)中职学校和经教育厅批准的省级重点(示范)中职学校的宣传和招生工作。

2.严格招生时间管理。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当地中小学招生时间,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学校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和权利。

3.严控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阳光招生。各地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2月底报教育厅备案。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要充分考虑考试招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各市(州)要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各级教研部门要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试卷命题、印制、运送、保管、阅卷等全过程保密制度,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要切实维护中考工作的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提前私自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高自主招生比例等违规招生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处分。

本《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内容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所制定。

二、《实施意见》是怎么形成的?

教育部出台的《指导意见》,对基本原则、改革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做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制订实施意见”。随后,教育部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交流研讨各地已经实行和准备实行的中考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要求。

我厅将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推动解决现有问题的重要工作举措,组织力量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厅于今年6月将《实施意见》(草案)报教育部初审,并按教育部反馈的修改建议做出修改,教育部原则上同意我省《实施意见》。近期,《实施意见》通过了教育部正式备案审核。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强化招生管理。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我省大多数地区过去已经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同时,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 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设计,一般仍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没有纳入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三)这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什么新的要求?

一是评价内容上,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四)高中招生录取看什么,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总结推广。

一是明确改革试点的两项具体任务:高中录取计分科目的选择构成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使用,其中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二是确定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改革。三是明确试点外地区的实施步骤,试点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但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全省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五)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规范?

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可给予经批准的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明确规定了市域范围内和跨市州两类自主招生资格的审批程序和要求。同时,要求从严控制招生比例,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名额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的招生名额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教育厅审批。

高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2月13日上午9点,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湖南高考改革将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我省正抓紧制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还将研究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启动中考改革试点。今年将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近几年,全省高考录取率都在85%左右,扣除弃考和复读的考生,有升学意愿的考生几乎都可以上大学。会议指出,高等教育近期基本上没有规模扩张空间了,如果再盲目铺摊子、扩规模,忽视结构和质量,就有可能面临发展困境。长期来看,高等教育仍然要继续稳步发展,但当前更突出的任务是提高质量和水平。

目前我省已经进入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过去很长一个时期,教育的主要矛盾是总量性矛盾,因而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外延式发展、规模上的扩张。今天,教育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质量和结构性矛盾:一方面是农村中小学大量闲置,另一方面是城镇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是部分中职学校和农村高中招生困难,另一方面是优质高中挤破门槛,家长和社会“择校”焦虑十分严重;一方面是企业招工难、用工荒,另一方面是部分新建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

会议指出,教育发展主要任务已经由“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学前教育要在继续提高普及程度的基础上,花更多的精力用于抓普惠性和提高保教质量;义务教育要着重解决农村学校薄弱和城镇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高位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要抓好质量,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把高考指挥棒指向到素质教育上来;职业教育要一手抓优化结构,一手抓提高质量,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今年,省里将出台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记者 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