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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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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开展以太湖水为水源的生活饮用水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及时预警并参与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为防控太湖蓝藻暴发提供及时、准确的水质信息,保障太湖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测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以太湖水为主要水源的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无锡新区和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市。水质监测范围包括无锡市中桥水厂、雪浪水厂、锡东水厂和苏州市横山水厂、白洋湾水厂、相城水厂、新区新宁一水厂、新宁二水厂、园区华衍水务公司、吴中区浦庄水厂、红庄水厂、吴江市庙港净水厂等12家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和供水管网末梢水。

三、工作内容

(一)监测点设置

1、出厂水监测点。在无锡市和苏州市12家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分别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

2、管网末梢水监测点。按每5万人口设置1个监测点,在无锡市和苏州市分别设置40-50个管网末梢水监测点,选取不同水源类型和取水方式的市政供水末梢水作为监测点。

(二)日常监测

1、水质全分析监测

每年2、5、8月对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水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监测全部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

2、水质常规监测

对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常规监测,监测指标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亚硝酸盐氮、氨氮、游离氯、微囊藻毒素-LR、铁、锰等14项指标,可根据检测结果适当调整监测指标。

监测频率为:每月监测一次,采样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午8时。每年的蓝藻暴发期,无锡市监测频率增加为每周一次,采样时间为每星期一上午8时。

(三)应急监测

当发生水源水污染事件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频率增加到2次/周或1次/日。

(四)紧急启用地下水深井水质监测

紧急启用地下水深井前,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使用单位申请后,须对深井水水质进行一次水质分析,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方可启用。

(五)信息报告

无锡市、苏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向省卫生厅上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分析报告,无锡市、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定期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

水质全分析监测报告应在采样后1个月内完成,每月(周)水质常规监测报告应在采样后5天内完成,应急监测报告应在监测工作完成后随时报告。

四、组织实施

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监测方案,组织领导监测工作。

无锡市、苏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工作督导。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环保厅对我县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要求,全面整治,合理布局,通过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全面、彻底取缔化学沤浆,实现清洁生产,确保造纸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实现全县造纸行业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依法关闭全县化学沤浆造纸生产线,对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的造纸厂进行规范整治,督促造纸企业严格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对有治理条件,积极配合开展污染治理,治理后达标排放的造纸厂,予以保留;对治理无望,治理后未达标排放的造纸厂,依法予以关闭取缔。通过整治,使全县造纸企业提质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

三、整治时间

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整治的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10月10日。

(一)7月20日,全县造纸企业一律停电停产整治。

(二)7月24日~25日,对拒不停产整治的造纸企业,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郴电国际分公司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强制措施断电。

(三)在治理期限内,对申请治理工程建设的企业,经环保部门同意后,恢复治理建设供电。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擅自恢复生产且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关闭。治理期限内治理达标的企业,须报环保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县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顾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法院、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监察局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造纸企业环境污染限期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协调配合,强力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造纸行业的环境污染限期整治工作,乡(镇)长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造纸企业违反环评批复擅自扩大产能和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经信部门负责对造纸产能进行重新核定。郴电国际分公司负责按整治要求落实停、供生产用电措施。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非法生产用电行为。县法院要加大对整治工作中申请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县政府督查室要严格按照《县长督办卡》的要求,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造纸行业环境污染限期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市2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7**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20**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年均值控制在0.**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20**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20**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新晨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20**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0%。

4.市环保局牵头,**镇配合,进一步规范**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新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镇、**镇、白**乡、**镇、**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曲寨村**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新晨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0%,办结率**0%,反馈率**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新晨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X年以来,我局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与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目标任务,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现将X年工作总结暨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X年工作总结。(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X.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瞒报锅炉数量,影响全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完成”问题销号,对煤炭配送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督促X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并积极配合园区开展X片区文明创城整改及X片区“僵尸企业”清理整治工作。X.推进转办问题整改。已向X市上报销号报告X件,办结X件,剩余X公司、X公司目前已完成异味治理,正在报X市进行销号;X园区环境问题整改正在按整改任务推进。X.推进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运行,解决X排水沟整治不到位、重点排水沟水质不达标的问题。X和X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均已投入运行。

(二)加快推进“碧水工程”。一是加强重点沟道治理和湿地建设。通过控源截污、生态净化、违建拆除、“散乱污”治理等措施,加快改善各主要排水沟水质。截至目前,X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第四排水沟均达到Ⅳ类水质。X沟和X干沟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均已投入运行。二是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

X水源地X栋专家公寓及X的拆除工作;X、X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项目均完成建设。三是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约谈,并依法处罚。加快推进X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目前我县已建成的x家X生产废水全部采用一体式处理模式,正在运行,准备验收。四是将全县X家规模化养殖场纳入“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检查。目前已全部检查完毕,并针对不同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截止目前,我局针对水污染防治共开展执法检查X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X余份。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共处罚金X万元。

(三)深入实施“蓝天工程”。一是紧盯污染防治设施及项目落实落地。完成X公司煤改气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x个,建设X公司等标准化封闭煤库x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X台。X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调试。二是推进锅炉拆除及改造工作。全面拆除了建成区内X蒸吨以下燃煤锅炉;x家供热企业X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开展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进行网格员培训,狠抓秸秆禁烧督查检查。五是铁腕整治“散乱污”企业。建立了“散乱污”领导小组,实行统一调度。共开展联合执法X余次,排查问题企业X家,其中

X家已清理完成,x家已停产,x家正在清理。四是加强散煤监管,规范煤炭配送中心。严控散煤非法销售,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现已在x个乡镇建设了x个煤炭配送中心。强化散煤销售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小煤场。目前,全县建成区内餐饮经营户清洁能源改造率达X%。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共开展执法检查X余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X份。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x家企业共处罚金X.X万元。全区通报X月份X县空气质量达标率为X.x%。

(四)持续推进环境宣传教育。x月份我局组织X余名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走进了X、X沟水质提升工程人工湿地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近距离参观了植物生长、设备监测运行情况及环境治理成果,让群众更深切的感受到湿地项目建成后带来的效果。今年以来,更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x·X”生物多样性日、爱国卫生日等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及环保纪念品X余份,营造了全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五)稳步实施“净土工程”。一是开展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制定印发《X县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并对我县涉重金属企业及重金属削减量进行核查、校验。目前我县涉重金属x家企业未发现超标情况。二是严抓危废处置和转移。对全县

X家涉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利用、处置单位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责令企业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三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和土壤修复项目。截至目前,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农业用地土壤已采集X个,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检测X个、有机类检测X个;土壤修复与治理工作已完成,正在对修复后农作物(水稻)籽粒、秸秆、根系检测,待检测合格后可进行项目总体验收。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共开展X余次执法检查。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共立案x起,对X有限公司等共处罚金x万元。X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显示X县固废处置率为X%,危废处置率为X%。

二、存在的问题。(一)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县空气质量形式严峻,优良天数减少,各项指标数据不降反升。客观因素方面为绿地面积少、通风廊道少、县城空气流通不畅,工业园区污染物长距离输送等。主观因素方面工业废气排放、汽车尾气排放、餐饮油烟排放、喷涂、加油加气站等有机挥发气体、建筑施工、道路扬尘、裸露空地和大面积拆迁施工作业等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

(二)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一是X沟、第X水沟、X干沟主要受纳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A排放标准,但受纳的污水处理站达标废水属于劣五类水体,且村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后运行不稳定,偶有超标现象,排入沟道后会影响水质。典农河流动性差、河道自净能力弱,鱼池养殖尾水对水质也存在一定影响。二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复杂,整治难度较大。种养业化肥农药、鱼药鱼料超标超量使用,农田大水漫灌退水和鱼池废水直排都会影响水质。沟岸坡两侧垃圾、散乱污小企业及“四乱”现象依然存在。三是

X沟湿地、X湿地(X段)等还未投入使用,无法发挥进一步水质净化的作用。

(三)全民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当前的环保形势认识不到位,对生产设备工艺更换和环保治理进展缓慢,环保宣传氛围不浓厚,人人知晓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基层网格员职能未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热情还没有激发出来。

(四)环境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环境监管覆盖面扩大,执法人员较少,环境监管力量薄弱,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在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衔接。三是网格化体系末端建设存在短板,网格责任末端落实不到位。

三、X年工作计划。(一)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强对重点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完成设备脱硫脱硝等技术改造工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X年底前基本完成清零。三是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扬尘督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X%”的扬尘防控措施。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五是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督促各乡镇场、各责任单位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六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开展重点行X排查工作,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X治理力度。

(二)继续抓好水污染防治。一是保障重点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通过生态修复、末端治理等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入X沟水质达到目标。二是加强X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总排口达标排放。三是完成水源地违法企业拆除搬迁,于X年x月底全面清除东郊和X水源地存在的违法企业。四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涉重金属、涉危化品等行业环境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污染事故防控能力,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加强对燃煤锅炉、印染化工、生物制药、污水处理厂等执法检查,坚决严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情况,进一步巩固提升前期整治成效。

(四)继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全面开展净土工程,推进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力争到X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X%。二是继续推进土壤环境调查监测。X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X%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X%。三是严控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从源头防治土壤污染。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协调督促落实,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内各有关股室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化工企业、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

3、县污水处理厂、中天羊业有限公司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4、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对化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全县各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环保部制定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全面做好隐患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4月15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

(二)集中排查整治。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环保局,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从2017年4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向县环保局报送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方案,县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后,将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保险政府。

(四)严格验收销号。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签字谁负责”和“排查—整治—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化解环境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措施,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发生。

(三)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