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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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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的目标

素质教育的目标范文第1篇

素质教育中,应该明确树立全面的质量观,继续重视考试分数,但绝不能将分数定位在起决定性作用的“唯一”位置上,全体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都应该从分数衡量质量的狡隘观念中解放出来,建立素质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充分认识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重要性,把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水平,作为衡量教育工作质量和学生质量的标准。另外,学生能否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创造,都是评价的标准,既看升学率,也看合格率,还看成才率。学校有义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当前素质教育的内涵及主要目标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还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教育工作者要与时俱进,积极更新传统的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的改革与方式的改善,优化各地考试招生制度以及质量评价制度等,切实减轻受教育者的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报告要求,笔者从三个方面对素质教育的内涵进行阐述:第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思想;第二,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第三,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方方面面,明确素质教育的实施离不开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这一基本道理。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各种关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素质教育的主要目标在于全面提高国民素质,进一步阐述,素质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成功的人格。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能是发展人的个性,使每一位受教育者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发展。在此,笔者针对当前学校素质教育的实际情况对素质教育的具体目标进行阐述:第一,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第二,素质教育注重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第三,素质教育要求突出育人的功能,在学生严格完成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同时,鼓励和促进其培养和发展各自的特长与爱好;第四,素质教育致力于文化素质、智能素质、思想品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劳动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兴趣爱好等方方面面的培养。

三、素质教育目标指导下的学生教学管理

当前素质教育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国家、社会以及公民大众都已经将素质教育视为中国教育的最终目标和层次。从广义上说,素质教育的实施途径主要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生的自我教育。其中学校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并影响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生的自我教育的质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取决于学校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水平,因此要想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就必须加强和改变学校的管理工作,通过不断改革建立新的学校管理体制。

(一)在素质教育目标指导下,学校应该建立和明确全面素质教育的总体教学管理目标

校长是教育思想上的领导,校长的教育思想则首先要通过其所信奉的教育目标和管理模式的有效实施来实现。同时,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科学的制定学校的管理目标,并推动管理目标有效地被组织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管理方向是向着有利于学生未来发展的方向发展,其目的在于使学生能适应未来社会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特点:第一,全民性,素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要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得到发展;第二,主体性,在学校中,每个学生都是素质教育的承担者和体现者,素质教育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第三,基础性,素质教育要求为每一个受教育者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建立起坚实的基础;第四,整体性,素质教育内容具有全面性,素质教育评价具有综合性,素质教育的各个组成因素具有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第五,差异性,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在促进学生整体上全面发展的同时又充分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每个学生个性健康发展教育;第六,时代性,不同时代队素质教育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不同,面向21世纪的素质教育需要全面把握21世纪社会发展要求和当代儿童、少年、青年身心发展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素质教育的目标体系。

(二)在素质教育目标指导下,学校应该探索和研究学校素质教育的科学教学管理模式

素质教育思想和素质教育目标是素质教育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根基,在此基础上将素质教育的思想与目标转化为素质教育的实际行动,探索和研究学校素质教育的科学教学管理模式,是素质教育实践的重要环节。首先,作为教育的主体,学校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托国家有关素质教育的政策法规,积极寻找素质教育的切入口,积极探索学校素质教育的科学教学管理模式和途径;其次,学校应该尽量做到扬长补短,依靠地域差异和区域文化特征,逐渐形成本院校实践和推动素质教育的特色办学思路。第三,学校要整体优化资源配置,以素质教育为契机,加快构建适应和符合国家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管理新模式,这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第三阶段,也是最高层次。

(三)在素质教育目标指导下,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学校素质教育开放型教学管理体制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学校应该建立以学校为主的学校、家庭、社会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家庭、社会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三大场所,因此,素质教育的实施必然要求形成以学校为主体的学校、家庭、社会相互结合的开放型的管理网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建立社区教育机构,因为社会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最直接、最主要的手段就是依靠社区;第二,完善学校与家庭教育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多种多样的学校、家长联系制度,例如建立学生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举办家长学校,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教育等;第三,充分挖掘社会教育资源,因为社会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最广阔的课堂,具有取之不竭的生动形象的教育资源。

(四)在素质教育目标指导下,学校应该推动学校素质教育课程、教材、教育体系改革

课程教材作为教学内容的载体,课程教材与教育目标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课程教材体系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环节,也是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新课程在课程教材体系上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第一,课程和教材内容的改革;第二,课程结构的改革;第三,课程管理体制改革。同时,素质教育的实施要求建立一个与应试教育不同的教学体系,而教学体系的改革也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要求教师树立现代教学观念;第二,要求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第三,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加强教学方法的改革。

(五)在素质教育目标指导下,学校应该建立和实施学校素质教育的科学评价体系

实施素质教育,实现科教兴国,是我国基础教育面向21世纪所做出的重要战略选择和决策。国家要求我们共同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有效的、科学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和评价体系。其中,科学的学生素质发展的评价体系和监控体系是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各方面素质、促进学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涉及评价思想的转变、评价内容的完善及评价方法的改革等内容。学校应该转变评价思想,完善评价内容,改革评价方法,积极建立健全素质教育评价体系。

四、总结语

素质教育的目标范文第2篇

如何适应时代的要求,抓好生物学素质教育,提高学生(21世纪建设人才)的生物学素质,是摆在 生物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然而,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仍然存在的今天,要在生物学这样一个“小科”中抓好素质教育,说说容易,实行起来会特别困难。

把生物学素质教育纳入目标教学的轨道,依据生物教育目标分类的理论和方法,制定科学的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课时教学目标使生物教学朝着既定的目标推进,使师生对整个教学过程洞察明晰,心中有底。这样,实现目标的强烈欲望将促使生物学素质教育步步到位。诚然,要达到这样一个理想的境界,付出的艰辛是不言而喻的。

二、确立完整性的素质教育目标

完整性的素质教育目标,有两层含义:一是让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二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目标。

义务教育生物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新大纲)为本学科制定了明确的教学目的要求,主要包括知识教育、能力培养和政治思想教育三个方面。依据新大纲确立的教学目的要求,学生的全面发展就能落到实处。

对于知识教育,既要摒弃单纯传授知识的传统观念,又要明确知识教育对学科教学来说永远是第一位的。因为没有知识教育作为基础,能力培养和政治思想教育都没有依附,也无从谈起,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对知识教育要有所倾斜。

对于能力培养,既要知道能力培养必须以知识教育作为基础,更要明白培养学生的能力才是教学的最终目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以渔”,新大纲提出的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正是打开生物科学殿堂的四把金锁匙。切实培养学生的四种能力,必将使他们终身受益。

对于政治思想教育,不能为了在学科教学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而喧宾夺主,更不能把生物教学异化为政治课教学,而应该是潜移默化、自然渗透。所谓的自然渗透不等于可以忽略思想教育内容,任何知识的传授都是在一定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支配下进行的,我们应该充分探讨教材内在的思想因素对学生进行教育。

确立面向全体学生的目标,旨在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如果说前一个目标是衡量教学内容及质量的尺度,那么,这个目标则是教学的着眼点和归宿。与应试教育面向少数尖子学生相比,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困难要大,而这种困难与应试教育下师生之间所形成的不正常交往不无关系。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教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不同的态度:对优等生给予良好的激励和较多的指导;对一般学生给予一般的指导;对差生给予的是鄙视或漠不关心。学生在与教师的这种交往中相应的态度是:优等生为了保持教师对自己的良好印象和自己在班级中的地位,就加倍努力学习,力争好成绩;一般学生感到争取优良无望,但又不甘心落到下等,因此只付出一般的努力;差生则由于受到鄙视,认为自己再努力也是白费劲,结果心思根本不用在学习上。为了实现面向全体学生的目标,教师必须对每一个学生负责,教师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树立每一个学生都能学好生物的信含,并把帮助中差生的提高与培养尖子生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满腔热情地帮助中差生克服学习上的困难,促使他们的学习水平不断地得到提高。

三、实现素质教育目标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生物教师必须是生物学教育事业的挚着追求者

不论中考、高考是否考生物,也不论学校把生物视为“小科”或“副科”,面对被漠视了的生物教育,要一往情深地投注全部精力。决不要把教师个人的作用小看了,如果你能在学生中树立一个使学生敬佩而向往的形象,其作用将是不可估量的。在多年的教学研究工作中,笔者曾耳闻一些教师因学校把生物课视为“副科”,便感叹自己无所作为,致使其所任生物课陷于放任自流;也曾目睹另一些教师以自己对生物教育事业的挚着追求,引导一批批的学生走向热爱生物学的道路。“亲其师,信其道”,学生对教师的崇敬之情,是能够改善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倾向性的。

(二)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目标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

应试的压力没有了,要使生物教学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除了教师的高度责任感之外,学生的学习兴趣具有更为特殊的重要意义。

然而,空讲“二十一世纪是生物学世纪”,并不能激发学生学习生物课的兴趣和欲望。应选用一些针对性强的实例贯穿于章节教学之中,向学生说明生物学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强调人类的生存和幸福离不开生物学;剖析生物学能为人口众多的中华民族实现优化环境、优生优育、丰衣足食、健康长寿等共同理想造福。

有了强烈的兴趣驱使,学生对生物课的学习将变被动为主动,并千方百计地向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进军。那种应试教育下因死记硬背而出现的高分低能现象也将随之而消失。

(三)做好因材施教

素质教育的目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文化素质教育;目标

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重点指人文素质教育。主要是通过对大学生加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教育,同时对文科学生加强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全体大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文化素质的核心是人文素质,文化素质教育的核心是人文教育,它是一种面向全体学生的个性化教育,以培养全面发展的“自由人”为目的。

加强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在特定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它的时代性主要体现在:新世纪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当代大学生具备高素质和创新能力;它的针对性在于: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注重专业教育而忽视文化素质教育,尤其忽视对大学生进行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教育。因此,我们认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总目标就是使学生具备一定的科学精神、文化素养和艺术品性,为在专业学习中成为具有跨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在未来成为会学习、会做人、会处事、受社会欢迎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夯实最基本、最重要的文化底蕴。其具体目标如下:

一、 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促进大学生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养成,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

所谓人文精神就是“人之为人的一种理性意识、情感体验、生命追求、理论阐释、评价体系、价值观念和实践规范,是人类以文明之道大化于天下的生命大智慧”。所谓科学精神主要是指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精神价值的体现。要达到文化素质教育的目标,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就必须坚持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重,不仅要在教育观念上,而且还要在课程结构和内容上、在教育管理制度和组织上不断加强二者的融合。

(二)以人为本,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所谓全面发展即人的体力与智力的相互结合,这种结合既表现为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又表现为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以及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目前,以人为本,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已成为我国高等院校培养高素质、高质量人才的一条成功经验,是我党教育方针的核心内容和文化素质教育最基本的出发点。

二、 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营造优良大学文化氛围

加强文化素质教育的目标是要提升校园文化品位,营造优良大学文化氛围。而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建设和发展既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又要有系统的理论观点。因而,要达到文化素质教育的目标,建构现代化的校园文化模式,就必须找准自己的目标定位。

(一)以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出发点

校园文化建设的宗旨是使学生掌握知识、培养个性、陶冶情操、发展能力、提高素质,对于优化育人环境,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真正落实文化素质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以塑造校园精神为活力点

校园精神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是学校所处历史阶段的时代精神、时代风貌的具体体现。只有弘扬反映时代特征、适合人类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校园精神,才能使学校永葆生机与活力,这是学校发展的主题,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

(三)以校风、校训建设为核心点

校风、校训是校园文化的精髓,是学校对历史实践经验的扬弃与升华,它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但又有相对稳定的本质与内涵。校风作为一种精神氛围,一种育人环境,代表着学校的形象,是学校的无形资产。

(四)以培养学生人文科学精神为落脚点

未来人才素质的差别不仅体现在专业知识技能上,更体现在人的其他基本素质上,其中,人文素质的发展居于主要地位。它反映了一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从更深层次上体现了人才的质量,因此,校园文化建设,要以培养学生的人文理性精神为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真正实现文化素质教育的目标,从而为社会培养出“高境界、高品位、高素养、高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综上所述,校园文化是培育复合型人才,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最重要依托之一。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不仅是时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也是高校实施文化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提升校园文化品味,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升华人格、陶冶精神;有助于增强学生间的相互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有助于充分开发以学生个体为载体的文化资源,使学生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将多元化的共存、共振变为可能。

【参考文献】

[1]夏宝慧:《高校校园文化模式构建研究》,《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2期。

[2]蒋德意:《论高校校园文化功能的拓展》,《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5期。

[3]李恒川:《人的全面发展与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2期。

素质教育的目标范文第4篇

……从小给学生打好数学的初步基础,发展思维能力,培养学习数学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提高公民素质为学科教学的总目标。在“教学目的和要求”部分提出了包括知识、能力、思想品德教育的目标结构。在“各年级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部分又对上述目标结构中的各子项分年级、分单元提出了层次分明、具体的要求,形成了小学数学学科教学的三级目标体系。

小学数学素质教育的内容,会议代表认为这是一个包括智力素质和非智力素质教育的系统结构。

智力素质是指感知、思维、概括、识记等方面,属于人的认识活动范畴,它是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等要素的有机组合,其智力素质主要包括:

(1)知识素质。我国已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作为一个公民,对于数学中最基础的知识,如小学数学中的整数、小数、分数、百分数以及一些计量、统计知识、几何形体知识,都是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要经常用的知识,必须理解和掌握。在教学中,通过教师的启发和引导,面向全体学生,让他们积极动手、动脑思维,形成一个系统化、网络化的知识结构,内化为学生的知识素质。

(2)技能素质。为了人类的生存与社会的发展,无论对个人的生活还是对国家的贡献,每个人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技能素质。小学数学中的计算技能(包括口算、笔算、运用工具计算等),学生通过学习解决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形成一定的计算技能技巧,这样既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增强了自身的技能素质。

(3)能力素质。数学能力是智力素质的核心内容。小学阶段学生的数学能力是由运算能力、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空间观念、数学思考方法以及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成的,能力的核心是思维,人的素质水平的高低,除与知识水平相关外,还与它的思维能力有很大关系。因此,小学数学教学不仅是传授知识,还应引导学生参与学习过程,激发学生积极思维,提高思维能力,这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

非智力素质是指兴趣、情感、意志等,属于人的意向活动范畴,非智力素质主要包括:

(1)情感素质。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是以学生的心理活动为基础的认识活动。教学过程既是学生认知发展的过程,也是师生情感交流的过程,优化数学教学过程,师生应该具备良好的数学情感素质。数学的情感素质包括学习数学的态度、兴趣、不怕困难攻克数学疑难问题的顽强学习意志,勇于进娶敢于竞争的学习精神。小学数学实施素质教育在此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大有作为。

(2)思想素质。挖掘教材中蕴含着的思想教育因素,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注意辩证唯物主义的启蒙教育,培养学生实践第一、对立统一、运动发展等观点,养成科学的学习态度;结合数学教学对学生进行严格要求的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述内容都是对小学生进行思想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

素质教育的目标范文第5篇

素质教育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新概念。1987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主持、S·拉塞克等人编著的《从现在到2000年教育内容发展的全球展望》一书中指出,发展素质教育,培养人格力量已被认为是21世纪教育的中心特征。(杨峻、王根顺:《试论素质教育与大学生素质结构和培养》,载《兰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重引这一全新的概念,其初衷是为了解决中小学“应试教育”的局限性与滞后性。但由于素质教育自身所包容的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模式、现代化的教育技术,使其逐渐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改口号,通过实践和理论的催发,进而成为一种全新的教育思想。1999年6月召开的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其主题就是以提高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教育体制和结构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振兴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6月16日。)“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方面应当有不同的内容和重点,相互配合,全面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6月13日。〖ZW)〗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及市场化导向的不断强化,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就成为高校工作的第一要务。而法学学科的特点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其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所需要的法律人才。而素质教育以其对于高等教育内在规律与发展趋势准确把握,理应成为法律教育的理想模式,以真正做到素质教育与法学教学过程的融合。如此,这是推进法学教育改革的关键。

关于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的内涵,向来都是众说纷纭。一般认为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是指以培养学生的职业品质为核心的教育模式,而职业品质内在地表现为一种共同的职业信仰和思维方式,外在地表现为处理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曾宪义、张文显:《中国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25—126页。)法学教育同其他高等教育一样,其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这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培养目标的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目标问题是法学教育的基本问题。如不对中国法学教育正确定型,法学教育就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势必制约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就不能培养出适应法治国家要求的合格法律人才。(陈兴宏、戴谋富:《论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的性质》,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通观全球法学教育的目标模式,不外乎两种:一是通识教育;另一是职业教育。众所周知,在期间,政法部门和法学教育是重灾区,当我们决定恢复推行法治并恢复法学教育的时候,理所当然努力强调法学的独立性与科学性,强调法学教育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尤其当有人把法学称之为“幼稚的法学”、“没有学术底蕴”的应用技术时,这无疑就触动了我国法学教育中最为敏感的神经、最薄弱的环节,从而更加坚定了法学教育者完善法学科学性和加强法学教育学术性的信念。在这种背景下,法学教育的目标模式就顺理成章的定位于通识教育,“这种法学教育模式实际上主要是以培养法学研究人才为目的,这种结果必然导致大量法学院系的毕业生进入法律实务界以后难以胜任和适应具体的法律实务,使学生的能力和社会的实际要求具有一定的差距”。(章程:《“五位一体”实践性教学法初探》,载《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年第4期。〖ZW)〗而当这种差距越来越大,导致法律职业者抱怨、社会舆论抨击时,我们又开始反思中国的法学教育,强调法学的社会性,强调法学教育的实践性、职业性。这是目前法学教育准确定位的大前提。从地方综合型大学法学教育的小前提来看,则更是如此。我们认为,就地方综合型大学法学教育而言,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本不应被看成非此即彼的绝对对立的两极。首先,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其次,法学教育不仅仅是职业教育,同时还是一种通识教育或素质教育,即法学教育不仅教授法律的知识、理论、制度,而且还要教授相关的人文科学知识、培养深厚的人文精神,还要教授必备的技能、素质,特别是法律职业者独有的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因此,在新世纪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和治国人才。归根结底,法学素质教育的终结目标就是培养高品质、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李龙、凌一琦:《论法学素质教育》,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二、传统法学教育的局限与不足

90年代以来,法学教育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法学在中国越来越成为一门显学,绝大多数地方综合型大学都设立了法学院系;另一方面,发展过程中过于浓厚的经济导向性使得尚未成熟的法学教育逐渐失去了内在的发展平衡,盲目性、短期性、功利性的行为充斥于法学教育之中,从而影响了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导致了法学教育的后天发育不良。尤其是传统法学教育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重理论讲解,轻实践培训;重法条注释,轻法律精神的培养;重教师的讲授,轻学生的能动性;重考试,轻能力;重考试分数,轻素质提高;以及重教育活动的秩序化和规范化,轻学生个性的张扬、道德品质的培养等做法,与素质教育的新要求相距越来越远,乃至于阻碍素质教育的推行。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育理念的滞后。法学教育的不足与弊病归根结底在于教育理念的落后,过分迷信过去的经验和传统,没有能够敏锐地洞察法律职业近年来日新月异的变革,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来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法学与法学教育特有的保守性格导致了法学的封闭性。法学的封闭性很大程度上缘于法学训练与教育的传统,这是一个较强的职业学科,典型的学徒

制度本身具有封闭性。

第二,培养目标的僵化。教育理念的滞后,最直接的表现即是培养目标的整齐、划一。不管办学的历史长短、生源的优劣、基础的强弱及教育资源的好坏,一律强调高级专门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人云亦云,不考虑办学特色,不考虑市场经济的需要。第三,教育手段的单一。法学教育的经典模式即为“灌输式”的课堂讲授。老师仅就理论进行系统阐述,并以此奉为教学的惟一模式。而单一的教学手段显然无法承载素质教育的历史使命,何况法学的世俗性决定了教学如果只注重理论讲授,忽视实践操作,将使得学生在面对经典理论与多变现实之间巨大的裂缝与空距时顿感手足无措。

第四,教育技术的落后。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法学教育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汲取与借鉴还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上,跟自然科学相比是如此,跟一些社会科学相比也存在不小的差距。差距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为教学媒介质的差异。忽视教育技术升级换代的结果就导致教学质量的提高受到制约。

三、法学教育的发展与完善——回应素质教育

无论是法学文明传承的需要,还是服务于法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素质教育都应是法学教育今后努力的方向。高等教育中的法学教育应根据素质教育的整体要求设立和确定以后发展的宏观走向,素质教育应成为法学教育确立及调整教育基础目标的依据;由此而把握的社会微观动向,将成为法学教育确立及适时调整分支目标或目标体系末梢的依据。

第一,更新法学教育观念。法学素质教育既是一种培养目标与模式,更是一种教育思想与观念。(李龙、凌一琦:《论法学素质教育》,载《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传统教育偏重专一教育模式,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教育过程相对封闭,素质教育则是一种开放型的教育模式,注重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背景,不固守传统模式,能及时采纳、吸收先进教育成果;传统教育过分看重专业分工,在教育实践中,过于依赖于经验与传统,固守本学科的经典教育手段,素质教育则注重交叉与兼容,不过分坚持学科的纯洁性,善于向相邻学科学习,吸收先进的教学方法,实现本专业教育活动的合理化过程,从而克服专业培养模式下的封闭性和狭隘性,丰富和提高学生的知识含量,提高综合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传统教育一般与社会实践具有一定差距,相对轻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工作技能的训练,造成教育成果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巨大偏差,而素质教育则谋求人的全面发展,兼顾理论掌握与技能提高,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功底与突出的实践技巧;传统教育将教育活动本身视为中心环节与终极价值,重视教育活动的秩序化和规范化,忽视了学生个性的发挥和张扬以及学生个人内在的心理、道德品质的培养,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而素质教育则注重高等教育活动的人本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发展学生的个性特征,使学生的潜力和才能获得最大的开发以实现学生人格的全面和谐发展。

第二,革新培养目标,坚持职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如前已述,就我国法律职业的特点而言,我们的法学教育虽不能否认职业教育,但理应坚持以通识教育为主。牢固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对于法律人来说是必备的,只有在系统知识掌握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职业教育才能事半功倍。所以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切忌对教学内容学术性与研究性的漠视,否则极有可能使学生丧失一个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职业基础与技能。而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通识教育其涵义应更为广泛与开放,法学教育中的通识教育应包括比较广泛的人文、自然科学和工具性课程(外语、计算机等),应涵盖高等学校的主要公共课和法学基础课。从素质教育的角度看,“通识”还应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或者说是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三,注重学科的交叉融合。法学教育体制的核心就是课程结构体系,通过课程安排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律职业和非法律职业提供各种知识、能力与素质。素质教育的开放性要求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适当加强学科交叉,以综合课程、边缘交叉课程、跨学科课程、双学位和辅修专业为依托,拓宽法科学生的知识面,满足学生的不同价值追求和个人发展模式的选择。在法学教育过程中推行素质教育,应从学科的整体发展和综合平衡着手,合理构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宜通过整体优化的课程结构传授给学生整体性的知识,注重相关法律部门专业领域内技术性知识的教学,注重交叉学科知识对法学的影响及在法学学科领域内的应用。此外,还应让学生了解法学学科前沿知识与发展动向,加强学科时代感,拓宽学生的视野。

第四,改革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技术。“法律,法律问题,法律分析和辩证的学习成为法律课的核心。改革的另一方面的确意味着法律教育注意力应更少地投入到以下知识教授:具体法规,二级立法的具体条文,详细段落。因此,法学教学改革后集中于学生洞察力的增强,提供学生自身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在民主现代社会里作为管理工具的作用。”([丹麦]赫杰特·拉什穆森:《培养合格的法律人》,载《法学家》2000年第4期。)从满足法律职业的需求角度来看,法学教育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实践性,具体说来,它要求学生具有真才实学,而且能够很好地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真实的社会问题,做到学以致用,同时这也是素质教育所倡导和力推的。如此也就要求法学教学方法必须是实践性的。我们必须克服传统法学教育的不当做法,逐步采用英美法所强调的案例教学法以及讨论式、启发引导式教学方法,并辅助以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进学生创造性法律思维与能力的培养,使学生不但掌握从法律角度观察问题的方法和特有的法律推理技巧,而且还应养成及时吸收新知识的灵活反应能力、获取新知识的大胆探索的能力和创造性、多思路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应对将来在立法、司法实践中可能面临的各种复杂问题。)房文翠:《当代法学教育的法理学透视》,载《法学家》2002年第3期。)

4.构筑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素质教育的要义包括人才培养的市场导向,而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高且实践性、独立性强的职业,需要在大学教育基础上进行系统的专门职业培训后,才能进入其职业,担负起职业所要求的职责。(霍宪丹:《建构和完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关键环节》,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4期。)所以,构建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