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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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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管理创新;实践

1 概述

建筑工程管理对于建筑工程建设而言,意义重大。同时这也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其涉及的内容和专业十分广泛。就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仍旧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着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例如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许多企业并未意识到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存在的重要性,导致在施工期间建筑工程管理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出来,进行而导致建筑施工管理混乱的情况,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导致施工质量无法得到良好的保障。

2 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不足,制度不完善

就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情况来看,相关的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更多的是为了应付监管人员的检查。同时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中依然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方法和技术落后等问题。这就导致了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系统的规划和管理,使得原材料大量的浪费,工期延长,施工质量无法保障等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我国也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进行整改,但是由于相关的执法部门管理力度不够,导致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为得到观测落实,因此无法将其应有的作用发挥出来。

2.2 建筑工程监管力度不够

在建筑行业中,为了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的落实情况,会通过设立监管环节来确保相关管理工作的执行。然而大部分企业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甚至部分企业设立的监管部门由管理人员兼任,导致其职能无法发挥出来。此外,由于我国建筑监理体系发展较晚,依然处于有待完善的状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建筑工程管理的发展。

2.3 管理技术和手段落后

政府和相关的管理部门作为监督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的监督管理者,其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较为落后,导致其在管理相关企业时并没有起到太大的效果,无法为相关管理工作的执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3 建筑创新模式的发展分析

3.1 建筑工程管理理论的创新发展

随着社会与科技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建筑管理理念已经无法跟上时展的步伐,而管理理念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对于我国建筑企业中管理工作的执行效果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在建筑管理中,依然采用传统的管理理念,无法接受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导致我国建筑管理工作停滞不前,进而制约我国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出改变陈旧的管理思想,引入新思想和新思路,以此作为改善我国建筑管理现状的重要基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积极创新和改变现状的同时,不能够盲目地追求速度和效果,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来选择合理的发展方向,并建立一套与自身发展需求相符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建筑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改善企业内部建筑管理的执行情况,将建筑管理对于建筑项目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3.2 组织机构上的创新

当一个建设项目落实下来时,往往会建立一个项目部对施工过程进行专门的管理,该部门负责统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这时项目部本质上就代表了建筑施工企业,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项目部只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项目施工进行管理,无法将企业的发展以及运作的真正含义表现出来,这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而项目部中项目经理作为整个项目的主要负责,对人、财、物等都有着绝对的决策权,虽然其受到了企业相关责任的约束,但是在某些方面其手中的权利过大;建筑企业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简单的进行一个项目,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多个项目共同进行,这就增加了企业在协调项目、职工、企业发展三个方面的难度。以上种种问题都需要企业采用创新的手段进行合理的解决。因此企业应当从市场跟踪、投标竞争、合同签订等方面入手,对项目发展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控制,并根据项目发展的特点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结构,以此完善施工现场的管理。

3.3 体制与管理上的创新

在完成了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工程管理的机构创新后,同时还要完善机构中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创新。简单的来说就是将项目部作为公司的子公司,让其独立的存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并通过辅以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施工进行良好的管理。

第一,建立健全有限责任制度。对于项目分公司,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管理,通过制定相关的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方式确定企业的主体地位,并建立产权清晰的新型产权关系;而施工企业自身应当以控股公司的身份对项目分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将企业与项目分公司之间的责任关系划分清楚;第二,完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企业法人财产制度能够帮助项目分公司确定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数量,让其清楚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并确保项目部独立法人的地位;最后应当在项目分公司中建立一种受到施工企业约束与激励的法人治理结构。施工企业作为项目部分公司成立的根本,项目部分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延续了施工企业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的意愿,而经济利润最大化也给项目部分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使得项目部分公司在这一基础上认真的执行合同,做好相关施工成本、费用的管理作用。

3.4 技术上的创新

对于企业而言,对现场工程管理进行技术创新,简单来说就是企业通过在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途径来增加企业产品技术中的含金量以及附加值,进而提高企业在市场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价值的一种创新。目前我国施工企业通常采用从后往前做模式对技术进行创新,简单来说就是在确定产品时对市场进行调查,以市场需求作为确定产品的依据;确定产品后在确定相关的制作工艺和技术,最后根据相关的技术再确定采用是采用自主开发模式还是合作开发模式或者是引进模式。

技术创新作为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立足的根本,施工企业要重视技术创新的发展。企业将技术创新工作落实到位,不仅能有效控制施工成本、施工质量,同时还能大大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4 结束语

作为我国重要经济支柱的建筑行业,其发展给社会和人类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企业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辅以有效的创新措施来解决题,保证工程的建筑质量,从而有效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因此本文深入分析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创新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建议。

参考文献

[1]焦卡.论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策略[J].四川水泥,2015,03:153.

[2]尚杰.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有效途径分析[J].建筑管理.2016,01:66-67.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9.067

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行业全面试点“营改增”政策,税改政策的执行,将有效规范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使得建筑业形成一个完整的抵扣链条,在“营改增”过程中,国家作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但是这个“红利”能否落在建筑企业,需要企业积极寻找适应“营改增”的方法,提前做好税务筹划,将国家给的“红利”装在口袋。

1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1.1 “营改增”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营改增”后,首先,将建筑业归类为销售服务的建筑服务,对建筑企业从事的服务内容,应选择相应的类别,确认税率。如市政建设中的城市装饰工程,街道摆放花卉,你应该把它归入花卉的销售还是归入建筑服务中的装饰服务呢?如果界定错误,将会影响企业的税负。对于建筑企业的混合服务和兼营项目,如即从事混凝土、预制品等的销售,又从事建筑服务的企业,因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应区分核算,这都会影响企业的税负。

其次,建筑业税率由营业税率3%,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对于包清工及甲供工程项目,以及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征,征收率3%。建筑企业是否选择简易计征,取决企业年收入及当期进项税额。对于选择简易计征的项目,由于计税价格的变化,税负可以减少。但对于一般纳税核算的建筑企业,进项税额取得的多少,直接影响企业的应纳税额。

最后,对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按照“营改增”的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建筑企业使用的设备或者不动产,可以选择租赁或者购入等形式,但应如何选择适当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税负。

1.2 “营改增”对企业机构设置及管理模式的影响

建筑企业一般有许多分公司,各分公司实施的项目不同,有的项目虽说利润少或者没有,但可以获得较多的进项税额,有可能存在进项大于销项。如果分公司为独立核算法人,整个建筑企业不能整体汇算清缴,部分进项税额不能获得抵扣,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建筑企业中的服务部门,为企业提供了服务,由于没有单独核算,不能为企业提供进行税额。根据以上分析,企业机构设置影响企业的税负。

“营改增”过程中,由于一些企业的管理模式还停留在以前“以包代管”的形式,弱化了企业的管理,制约着企业的发展。项目的“内部承包”、资质挂靠等现象较为严重,企业不能参与项目的管理,合理调配资金和控制成本,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整体管理。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税务部门对总分公司纳税及总分包项目进行了要求,总分公司按照规定的预征率在分公司进行预缴,总公司汇总申报,分包项目执行备案制度。征收增值税后,这类企业的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用,迫使企业改变管理模式。

1.3 “营改增”过渡政策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由于建筑业多数工程项目建设期长,存在跨期项目,该项目已经开始施工,部分成本已经支付,有的工程已经全部完工,但存在工程结算不及时现象,或者项目不能及时验收评审,如果企业按照一般征收11%的税率缴税,明显企业的纳税金额就会提升。还有的企业在4月30日以前已经开工,但是大部分成本还没有开支,还未取得进项税额。“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的规定,对于建筑老项目可以选择从简计税,但怎样确定为老项目,是否选择简易计征,这就需要我们找出依据,按照最有利于企业的计税方法处理。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或者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怎样界定为包清工工程或甲供工程,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对税收有什么样的影响,如何来测定是否选简易计税方法。这些问题都影响着企业的税负。

1.4 “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难度加大。增值税是价外税,由于企业还沿用以前的费用定额和结算方式,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复杂,需要在材料购进与分配、成本费用分配时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

增值税是以票控税,保证三流统一,对发票的管理非常严格,有些建筑企业还不能适应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像专用发票需从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但是企业由于工程款拖延,经常延迟支付材料设备等款项,发票流转不及时或流转不到财务部门,影响了进行税额的认证工作,导致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建筑企业应加强发票的管理。

2 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的具体措施及办法

2.1 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的几点建议

建筑企业应合理利用“营改增”政策,结合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建筑项目特征,仔细进行梳理,认真筹划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达到节税目的。建筑企业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准备。

2.1.1 合理认定项目的归类

建筑企业按照工商部门审批的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建筑项目,依照建筑服务的具体内容,建筑企业应合理界定项目的归类,确定税率。建筑企业应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因为混合销售的纳税主要原则是按“经营主业”划分,但对于建筑企业的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

2.1.2 认真分析成本结构

认真分析项目成本构成,以及那些成本可以取得的进项税额和相应的税率。对于建筑企业,人工费可以选择工资支付形式,还可以选择劳务服务,进项税率为6%;材料费中,按照主要材料的占有比例预计企业进行税额,其中钢材、木材等的进项税率是17%,砂石及混凝土的等地材的税率可以选择简易计征,进行税率为3%,水、电的进项税率分别是3%和17%;对于机械费的使用,可以选择租赁或者购置,进行税率是5%或者17%。建筑企业应结合项目成本中各费用项目的比例,对进行税额提前预计,在招投标时,按照项目特点做好项目税务筹划工作。

2.1.3 加强材料、服务的采购管理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建筑企业在材料物资采购时,应认真选择供应商,不光要考虑到材料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对供应商的纳税资格的选择也很重要。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需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进项税额只有3%,如果价格同一般纳税企业的价格相同,在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企业就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货物。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提供的价格更低,企业应该在可提供的进项税额和价格降低程度之间进行比较,来决定选择供应商。

对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按照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购入的机械设备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可获得进项税额抵扣。所以建筑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非常重要,影响着企业的进行税额。建筑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可通过外购或租赁获得,都可获得进项抵扣。建筑企业在租赁固定资产时,获得的进项抵扣是稳定而持续的。而外购固定资产,可获得大额进项抵扣,但是却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企业应合理分析企业经营状况,在存在大量增值税销项时,固定资产购置可取得大量的进项来抵扣;对于比较稳定的企业,应选择租赁固定资产。

2.2 合理设置企业机构,规范企业管理模式

建筑企业根据经营项目特点,出于节税目的,应灵活设置机构。对集团公司中部分子公司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现象,建筑企业应把下属公司设置为分公司,企业统一缴纳增值税,整个企业集团就可以获得增值税进项全部抵扣,避免增值税税负增加。对于一些服务和销售部门,可以设置为子公司,单独进行核算,为企业提供相关进行税额。

在建筑业“营改增”政策中,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税暂行办法,以及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中的要求,建筑企业应统一管理,合理调配资金,制定总分公司管理制度,严禁资质挂靠等现象。总分公司的纳税申报,需制定总分机构纳税申报制度,规定纳税汇总时间,及时汇总进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和应缴增值税清算。建筑企业应加强分包项目的管理,设置预缴税款台账,制定严密的分包管理制度。

2.3 合理利用“营改增”过渡政策

对于过渡政策中的老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项目,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进行税务处理。但是对于建筑企业的工程老项目,应该按照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按照后续可取的进行税额的多少,来判定是否选择从简计税,对于选择简易计征的项目,应及时备案。如果企业是按照工程结算进度收取工程款并能够及时确认工程成本,后续成本中能够取得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税额较大,这时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一般计税方式。如果建筑企业的老项目已经完工或者快要完工,只剩尾留的款项,或者项目后续成本中可取得的进行税额较少,应选择简易计征。

“营改增”过渡政策中提到以清包工方式或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征。尤其房建工程,大多采用这种形式,即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主要建筑材料,施工单位仅投入人工及部分材料费。建设单位选择清包工方式或甲供工程的原因主要是:第一是为了避免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影响厂房的质量,第二个原因是节约成本同时,也为减少房产税提供了保证。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总分包合同明细中人工费为主要费用,有明确建设方提供主要材料的条款等。清包工项目或甲供工程中人工费占主要费用,但是人工市场的不规范,很难取得进行税额抵扣。为规范劳务市场,国税总局在2015年第34号中,已经明确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可以选择两种模式,要么作为工资薪酬,要么作为劳务成本,企业需统筹计算企业的整体税负,综合考虑后选择人工成本方式。企业取得人工成本的进项税额抵扣,由于劳务服务的税率为6%,对于建筑业而言,只是杯水车薪,需规划后选择计税方式。

2.4 加强财务管理力度

按照“营改增”政策出台,要求财务人员熟悉政策,提出具体的税务筹划安排,适应“营改增”带来的核算模式的改变。大力宣传税改政策,为各业务部门讲解政策变更后对企业的影响,需要各业务部门配合的事项,提前做好准备,配合“营改增”政策的执行。

建筑企业应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以及认证工作,设置票务管理岗位,严格票务管理,制定票据管理制度。认真检查增值税发票的完整性、真实性,做好专用发票的登记认证工作,避免逾期无法抵扣而产生的税额风险。按照税务期限对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整理装订,以备后续查找。对外开具发票时,须符合单位的经营范围和对应的税率,按照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严格发票登记管理,确保开出的每张发票都能查找。

参考文献

[1]财税[2016]36号文件及其4个附件[Z].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探究

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势头在近几年来保持着高昂的态势,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建筑行业领域创造的高利润,让许多企业家纷纷踏入这个行业,目的是想分一杯羹,这就使大量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不断地出现,这些企业集团往往有雄厚的财力做支撑,规模较大,能够承接不同规模和不同种类的建筑施工;随着企业管理模式逐渐摆脱粗放形式、向精细化管理的方向迈进的过程中,建筑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逐步优化、并向多样化发展,目的很明确,就是促进管理的有效性,使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更加明晰,使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利润核算更加明确,因此,探究施工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建筑施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之集权型

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有多种类型,其中,广为采用的有三种,第一是集权型,这是应用率最高的;其次是分权型和相融型,从应用率的多少来看,要居于次要的地位。

(一) 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的应用探析

1、资金管理是核心

企业建立的目的就是追逐商业利润,企业的实力是由资金的收益决定的,因此,在建筑行业中的施工集团也以资金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筑施工企业中采用集权型管理模式,目的是提高资金的集中率,包括集中网上资金;另一方面,要使资金的流动速度明显提升,发挥资金应有的效能,而不是让资金保持固定不动,要用资金的周转代替固定的存货量,要让企业的资金能够参与到创造效益当中去,也就是“钱生钱”的模式。

2、注重财务核算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管理涉及众多方面,管理的程序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比如,要处理的财务信息是繁琐的,还要考虑财务风险的规避问题;总之财务管理要按照既定的原则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并兼顾财务审计监管和企业税务问题,力求在这些项目中清晰地反映核算的结果和绩效。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要求企业建立统一的财务核算模式,其中财务核算的单位是集团的项目部,归类成本资料时也是以项目部的需求为基点,同时,项目部还担负着向基层建筑施工工人发放工资的职能,这种财务核算的模式实现了三项职能向项目部靠拢的局势。这个铺垫做好之后,还要使财务核算实现模式和本质上的一致性,使两者同步进行,亦步亦趋,最终促成管理和财务核算的完美结合,使成本能够及时准确地归集。

3、财务管理实现信息化

集权型财务管理以实现管理的信息化为重点,需要多种手段来促成,其中,“集中式”是鲜明的特点,在管理财务、处理各项业务以及决策方面,都要体现“集中”,在当前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中,以上三个方面都已经开始落实到实处,系统信息化建设已经完成了第一步的任务;企业管理的要求是逐步提高的,对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也会相应提高,集权型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的方向是集成化,并提高效能,管理链接要逐步得到强化,不能局限于已有的物理链接,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建筑施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高效化。

4、合理进行财务预算

建筑行业内为了做好成本的控制工作,需要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通过预算管理手段,是建筑行业的企业集团的管理能力提上一个新的台阶,从而使企业获得更高的商业利润,积累起企业自身的实力。在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之中,企业财务中预算现金的支出和收入是一个中心点,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出发点是施工项目中的现金收支预算情况,然后才是综合的预算体系的设置,全面预算管理能够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并为管理提出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在集权型财务管理的环境下,在采购、管理资产等项目中,“集中”是基本的要求,集中的手段可以提高企业的获利空间;另一方面,要在预算过程中,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在减低成本的情况下提高企业效益。

(二) 建筑施工企业集团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的不足

1、对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硬件以及信号强度要求太高。

财务实行集中管理,需要性能很高的硬件设施,因此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来购置;而且需要高强度的网络信号才能保障服务器正常运行,如果信号强度不高,就会造成机器进行相关的财务业务处理时不够通畅,速度过于缓慢,影响集权型财务管理的效能实现;另一方面,过高的运行成本给企业很大的经济上的压力。

2、管理层次极其复杂

建筑施工企业集团有很多附属的公司,公司机构是分级的,部门繁多,人员众多,在控制管理上很难照顾到每一个方面,存在着管理上的混乱;比如,总公司传达的政策和指示,到最低一级的公司时,并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层层传达的过程中,就降低了最初的强度和威严性。一些下属公司的管理层面并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作为指引,财务监督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发现本质的财务问题。

3、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集中型的财务管理模式,缺点在于过度集中,过于强调总公司和分公司必须保持统一的步调,而并没有意识到下属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差距;财务管理过于集权,就不能使隶属于集团的一些企业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规划自身的发展,部门之间如果存在着严格的界限,就不能灵活处理相关问题。这种“一刀切”的财务管理模式,必然阻碍一些下属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的发展状况确定合理的财务管理模式

(一) 实行分权式的集中管理模式

建议集团和下属公司以产权为连接点,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放弃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而允许分权的存在,管理仍然以集中管理为主。通过产权作为总集团和分公司的连接点,能够合理整合资源,实现财务管理上的统一调配;科学的财务管理模式处于分权和集权之间,一般来说,向集权方面靠拢,但允许分权的存在,所要保证的是分权仅仅存在于一定的项目或业务处理关系上,是规范的,有目标方向的,分权的设置是为了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一般来说,集团的集权主要用来处理重大事宜,起到一个集思广益的作用,促进决策的合理性;而对分公司的具体财务管理上则应该合理使用分权,突出结果控制,对于具有价值的问题尤其要做好控制工作。

(二) 重要的财务管理制度上要统一步调,总集团和分公司之间做好疏通交流

在重要的财务管理制度上统一步调,可以使隶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化,有利于整个集团共同对抗各项风险,比如财务风险、施工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等;另一方面,要疏通好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关系,加强管理上的交流和协作,精简机构,将总集团的决策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分公司,同时,分公司要做好反馈工作,保证反馈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双方的有效沟通,都是为了避免由于信息隔阂形成不合理的决策。

总结:

以上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模式,重点是对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的剖析,包括优势和不足;然后提出了合理的财务管理策略,上述的分析有可取之处,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希望同行业者给予一定的补充和修正,探索出更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应用于建筑施工企业集团。

参考文献:

[1] 齐丽婷.财务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中心[J].基建优化,2008(06)

[2] 谢勇成.施工企业管理必须高度重视财务管理[J].建筑经济,2009(01)

[3] 麻改英.论施工企业如何搞好财务管理工作[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02)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对于今天研讨会,我谈谈自己的认识。我谈三个问题:

一.经营管理制度化。

1.当今经营管理的新思想、新思路、新理念、新内容。

经营管理思想是企业的灵魂,它始终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受它的支配。经营管理思想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了企业生存发展是走向正面还是走向反面。近年来,国内外企业经营理论和实践都有新的发展和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①.对人的管理更加重视,提出了“人本管理”的新思想。它要求理解人、尊重人,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设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等。

②.对生产经营系统和管理组织结构更加强调变革,提出“企业再造”的新思路。即将工作单位划分的基础,从职能变成以流程为基础。换言之,是对企业重建,组织结构按流程重组。

③.对管理的组织性、系统性更加重视,提出了建立学习型组织,进行五项修炼的新理念。五项修炼是:a.锻炼系统思考能力(把企业看成一个系统);b.追求自我超越(鼓励人们精益求精);c.改善心智模式(领导者和职工用新的眼光看世界);d.建立共同远景目标(企业的蓝图和实现蓝图应遵循的原则);e.开展团队学习(激发群体智慧)。

④.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更加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成了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⑤.信息化成了企业追求的目。

2.当前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情况。

科学管理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目的是依靠制度的力量,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各类资源的组合效益,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我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今年转制为民营企业后,根据企业的实际对某些制度进行了细化,同时发文公布了不少制度。行政管理方面的有:考勤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各类证件原件管理和借用制度,经营管理方面有:接工奖制度、工程投标资料计费制度、分公司经营承包管理制度,综合管理方面有广州地区、开平总部地区办公室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审批制度),此外,还有董事会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制度,等等。尽管现有制度还未很完善,但足以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正常运作。我认为,在企业不断发展、科技不断进步的情况下,经营管理制度是不断逐步完善的。

3.经营管理、生产管理如何制度化?

制度订立之后,要靠人执行。人的行为、企业行为100%按制度执行,才能制度化。我觉得,要形成三个机制:

①.实行民主管理,正确运用决策机制。决策机制是经济主体对企业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作出抉择的机制。我公司的决策机制相对比较完善,基本上通过董事会或领导班子讨论形成企业决策,制定文件,形成制度。但必须保持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不要朝令夕改。

②.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约束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部门管理的计划功能、组织职能、指挥功能、控制职能和协调职能,使部门尽其职,员工尽其责。对于项目部,要专人管理,引导其遵章办事,一切行为执行企业制度。

③.实行人性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对岗位职责完成得好的或不好的,不管是部门、员工,还是项目部,都应有年终考核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员工执行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创造效益的积极性。

二.如何开拓业务?

我公司已有《分公司经营承包管理制度》和《接工奖制度》,对“资质经营”而言,在开拓业务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浙江建筑企业相比,不得不承认差距甚大。从长远来说,要真正开拓业务,我觉得要做好方面工作:

①.质量取胜。当代格言是:管理是灵魂,质量是生命。优良工程是无声的广告。好的工程衍生好的项目经理,好的项目经理自来众多工程业务。这方面大家都是行家,我不用多说。但当前我们搞的质量、安全、环保“三合一”认证,是董事长高瞻远瞩的决策,也是势在必行的措施。但管好当前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②.引进人才。资质靠人才,质量安全管理靠人才,技术进步靠人才,当今企业竞争是人才竞争。赢得人才,企业才有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十分重要。

③.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是公司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企业正确决策的前提和依据。信息,包括:综合信息,如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动态;行政信息,如地方政府文件、各类公文、电子邮件;业务信息,如工程交易、招投标公告;还有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发展信息等。及时收集信息,对业务开拓同样重要。

④.扩大联营合作伙伴。

⑤.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

三.项目安全生产与资金控制建立什么制度?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 会计

一、建筑施工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的必要性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施工项目多、工地分散、施工周期长等特点。总公司不能及时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管理进行监控,项目部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任意操纵项目利润,虚增成本,假发票、假账、假报表到处可见,会计信息失实,增加了公司决策的难度。实施项目会计委派,会计人员由总公司派出,不受项目经营者的干预及干扰,可以防止虚假的会计信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从源头上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为集团公司提供最佳的监督者

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从对会计人员招聘到会计人员的委派以及后续管理全程对会计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监管,使得委派会计人员能够真正的为总公司服务。

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的管理、工资的发放、奖金的评定等完全由集团公司进行操作,改变了过去会计人员直接“听命”于分公司或项目部领导的局面。

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后,代表公司利益的委派会计人员直属总公司,不受项目经营者的管理,有相对的独立性,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客观、公正的职业判断,防止其对因会计制度等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或所做的规定需要作出较多主观判断的条例进行操纵,从而使得会计信息能够客观的反映真实情况。

(三)降低财务风险

建筑施工集团下设有十几个分公司、项目部,总公司是企业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就必须提高分公司、项目部的会计核算质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总公司有必要对分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需要从源头上抓起,把每一项工程控制到位,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这样才能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在企业内部实行会计委派制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二、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推行难度大

由于会计委派制是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种深层次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特别是委派会计后,监督力度加大了,一些领导认识不到这是对干部的保护,对委派会计工作消极应付,甚至抱着抵触情绪。还有一些项目部认为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就没有必要进行财务管理了,甚至认为财务上出了问题责任不在项目部,一切责任都应由委派会计负责,这种认识是违背了《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

(二)易受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控制

委派会计既受总公司的领导,同时也受分公司经理领导,跟分公司经理接触地最多,如果不能跟分公司经理处理好关系,在分公司上班也很难呆下去。因此有部分委派会计直接听从于分公司领导的吩咐,导致不能很好地执行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其实委派会计要处理好跟分公司领导的关系,应该在财务上、工程成本上为项目经理把关。

(三)不能实施有效的会计委派制度

企业总部对委派的会计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上制度不完善,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与职业道德,没有完善的奖惩制度。

委派的会计人员既受企业总部领导也受制于项目管理者。在开展工作上,与项目管理者接触较多,往往容易受到牵引,如果不能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将很难开展有效的会计监督工作。

(四)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有待提高。虽然对委派会计明确了职责权利和义务,但一些委派会计人员受人情因素的影响,对违法及乱开支等问题,睁一眼闭一眼,不愿履行监督职责。

三、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对会计委派制度的认识

分公司领导要认识到总公司向分公司统一委派会计的目的是让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规范,成本控制更加到位。

委派到分公司的会计人员要认识到自己在分公司中的位置,确实发挥对分公司的服务、指导作用。协调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充分调动分公司对推行会计委派制的积极性。贯彻执行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各项要求,加强与分公司领导的沟通。

(二)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强化会计管理

委派会计人员本身以及被委派单位都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表达,避免工作中出现相互推卸责任。委派人员在职责明确的基础上,应掌握项目部基本情况,夯实财务基础工作;直接参与具体重大业务发生的全过程,确保经济业务的真实、合法;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对,确保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参与预算编制的全过程,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用好管好有限的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确委派人员的性质,加大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力度

委派会计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奖励、福利等由委派者负担,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与所服务的单位脱钩,确定了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通过委派,会计人员除了要正确的进行核算及对分公司的财务运营情况进行监督之外,还参与项目预算的编制等工作,使会计人员的职能充分得到发挥,从根本上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履行异常的报告责任,防止因异常情况造成的需通过造假来进行掩盖的行为发生。

(四)建立健全委派会计的再监督机制

必须对委派会计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实行会计专管轮岗交换;公司不定期内审,检查委派会计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监督;同时也可借助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加大对委派会计的监督力度。同时也要监督被服务单位,看其在派驻会计视野之外隐匿、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