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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今年以来,开发区按照我市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要求,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开发区成立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开发区研究制定了《开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并正在根据《2019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发区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6月14日,开发区组织召开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拟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做好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
(二)稳步推进企业信用贯标工作。目前,尽管开发区现有企业数相对较少,但经过认真筛选,推荐江苏三元有限公司2家企业参加2019年度企业信用贯标,两家企业在我市鼎诚企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辅导下,顺利通过2019年度企业信用贯标专家组验收。
(三)积极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和“双公示”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信用办要求,开发区开展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的梳理工作,梳理汇总信息归集目录约284条,对各部门负责信息归集及上报人员开展了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截止本月底,开发区共上传公共信用信息约176条、双公示信息48条,红黑名单报送60条。
(四)稳步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开发区联合连云区举办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培育企业信用意识,协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8月6日,开发区联合连云区组织举办2019年首期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开发区韩饲料、东乳业等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介绍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解读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标准、联合惩戒措施以及退出机制。参会的失信被执行企业代表签署了《信用修复承诺书》,现场培训完后还进行了培训结业考试。
(五)稳步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在政务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开发区街道已出台了《开发区街道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徐圩街道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开发区已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开发区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并拟定了《2019年度开发区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
(六)加强信用体系舆论宣传。通过开发区官网及时全面宣传了开发区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并开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窗口,为全社会提供实时查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和法人组织对社会信用建设的遵从度和参与率。开发区利用手机短信、现场宣传、开展信用读书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动员企业积极参加贯标工作;在网络宣传上,利用开发区官网,全方位展示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宣传信用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弘扬诚信典型。开发区还通过开发区行政管理学院大力开展“道德讲堂”、校园诚信、诚信讲座等活动,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和实质内容贯穿其中。
(七)推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在市信用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发区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财政奖补、资质审查、备案管理、绩效评价等活动中开展信用审查,把公共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级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有失信行为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联动惩戒,逐步使信用审查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要求。全年开发区在开展项目招商过程中,对拟开展投资项目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全年共审查企业约10家,确保了开发区投资企业及项目的优质性。组织并敦促开发区企业查询信用报告累计约30次,使开发区企业及时了解到各自的信用状况,以便顺利开展市场融资、企业上市等活动。在对开发区企业项目备案时,开发区要求备案企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以确保备案项目的真实性,以降低审批部门的行政风险,确保了备案项目的真实有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在开发区招投标活动中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列入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并实行“一标一查”,全力确保开发区招投标中标单位的质量和完成标的事项的可靠性。
二、2020年开发区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下一步,开发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诚信教育及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失信企业积极修复自身信用,帮助企业提高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二)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进一步组织企业参加申报信用管理贯标,引导企业重视贯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自觉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探索扩大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应用,从政府行政服务、政策扶持、评优评先向贯标企业倾斜,逐步向社会其他领域推广。同时,同步开展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辅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对外形象,展现了开发区企业诚信经营和综合实力。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区渔农业生产实际和发展需要,在现有渔农技推广、畜牧兽医体系基础上,切实加强和推进我区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渔农技推广体系、完善动植物防疫体系、建立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至今年底,全区各乡镇(街道)基本完成“三位一体”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普遍建成乡镇(街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立一批社区(村)级渔农业公共服务示范站点及渔农业科技示范园、科技示范场和科技示范户,构建政府主导力、科技支撑力、渔农民主体力、社会参与力“四力合一”的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机制、制度,有效提升渔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为现代渔农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实施步骤
围绕省政府关于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加快进度,确保质量”的原则,抓住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具体分4个阶段推进:
(一)启动实施阶段:9月底前完成。
1.建立组织保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农林局局长为副组长,渔农办、科技、财政、编委办、农林、海洋与渔业、水利围垦等部门为成员的区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明确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省、市、区的部署,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人员,落实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员、工作经费,组织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和责任制度建设等;(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是:落实乡镇(街道)渔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明确渔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工作目标、内容和任务,分解落实渔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渔农技人员服务区域范围,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合理安排工作,确保渔农技人员有足够精力从事渔农业公共服务工作,并组织建立社区(村)级渔农技服务站点,支持和指导社区(村)级渔农业公共服务;(3)农林、海洋与渔业、水利围垦等农口部门的职责是: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建立相关制度和合理配备人员,加强对渔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指导、培训和考核管理,建立对渔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
3.制订实施方案。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协商交流的基础上,制订出台全区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试点探索阶段:10月底前完成。
1.着手试点部署。区政府召开区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开展我区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科学选择试点。全区确定一个特色产业明显、农业地位突出、网络基础较为完善的乡镇或街道进行试点。
3.加强考察借鉴。积极吸取和借鉴兄弟县区好的经验与做法,抓好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4.完善区级机构。重点是在区农林部门建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落实相应的职能和人员,加强对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
5.加快建章立制。加快建立包括岗位目标、责任落实、绩效考核、运行机制等,与“三位一体”体系相配套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6.强化总结提炼。根据试点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为下阶段全面推广打好基础。
(三)全面推开阶段:11月底前完成。
1.开展现场动员。召开全区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进行广泛发动,组织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建立基层服务机构。所有乡镇(街道)按照区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制度“四落实”。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延伸到社区(村、户),形成一支稳定的社区(村)渔农业公共服务基层队伍。
3.开展农残产地检测。全区有关乡镇(街道)建立简易实验室,启动辖区内农产品产地农残检测,不断提高检测覆盖面和检测频率。
4.培育渔农技示范基地。全区每个主导产业都要建立1个以上渔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园,乡镇(街道)建立1个以上渔农业科技示范场。
(四)验收总结阶段:12月底前完成。
1.开展检查验收。在乡镇(街道)进行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区政府组织力量对各地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区政府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
2.继续完成提升。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各种困难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予以整改,巩固“三位一体”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3.落实考核机制。将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区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期顺利完成。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围绕基层渔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做好指导服务、资金投入、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基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增强合力。区农林部门要从当前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力度,强化对农业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教育,支持和配合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正常开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安全生产“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手段,达到企业的本质安全;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快速、准确、高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以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管为保障、不断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实现全社会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镇长、武装部长副组长,镇各站所长为成员的镇“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主任由镇安监站、站长兼任,负责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全覆盖、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的“四全”要求,科学划分网格,落实政府负责人、行业监管人、综合监管人和专家咨询人,明确“四个责任”,统一制作成规范的公示板,在监管单位醒目位置公示,确保网格化监管实现l00%覆盖。建立各级网格监管队伍,充实专业人员,实施专家查隐患制度。要齐抓共管,形成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互补、互动、互促和互相监督、相互制约的一体化责任制度体系。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制定本地、本部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网格化建设相融合,作为实施网格化监管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简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流程,提高评审质量,确保所有企业全部达标,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控制
各村、各部门要将所有企(事)业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部门监管网格化责任从业人员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隐患管理、应急演练管理和隐患查报管理等内容实施动态监控。积极应用云计算、物联网、视频监控、卫星导航定位等信息技术,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实现生产作业实时监控,联动预警。探索建立安全监管远程监控系统,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进行实时监控。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
各村、各部门要利用举报电话,探索网络举报、集中指挥、全程监控、限期结案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巡视、暗查暗访、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社会化监督工作制度,形成立体化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五)深化“三位一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按照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推动落实省、市、县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安全发展领导体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按照省政府《落实专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吉政发〔2010〕2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监管职责。一是明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综合监管职责。二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三是突出安监、乡建、国土、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专业监管和及时处理属地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移送的安全隐患的监管职责。四是明确镇各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巡查报告等职责。
五、步骤时限
(一)统一思想,制定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四化融合”“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成立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启动,组织实施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已建立起网格式安全管理的,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录入,统一制作公示版,在企(事)业单位醒目位置公示,责任人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管。未明确责任建立网格的部门要抓紧时间建立。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2、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网格化监管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制定全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实现标准化与网格化的有机融合。已经安全评定标准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规模以下企业标准化创建1OO%启动。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3、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吉安委〔2014〕1号)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好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台账。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提出的全方位落实各类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本地和本部门“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省、市、县、镇的统一部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总体设计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工作。要在已广泛开展、初步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已经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全面深化成果。对正在探索创新的措施办法加快研究论证,重点推进实施。要将符合实际、切合实用、务求实效与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时间、进度、质量和效果同步协调发展。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根据《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10号)的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各县区局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地区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
一、组织领导
地局成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工作。组长由xxx同志担任,副组长xxx,成员有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设在地局科教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专用考核目标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及专用考核目标分解、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等。各县区局也要按照《黑龙江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实施。
二、考核目标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通用考核目标和专用考核目标各50分。通用考核目标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地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由地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主要包括“资源、环保、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产品质量管理、合法权益保护、信用体系建设、统计管理、基金管理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及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执法监督等”八项考核项目。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内容:包括通用考核目标和专用目标两项。通用考核目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其他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依法及时纠正违法行政问题、法制队伍建设及社会评价等内容;专用考核目标按照本方案二、考核目标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方式:地局定期检查和监督全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执行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至两次。各县区局也要定期对下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局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企业局和地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要从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将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结果于11月底之前报送地局科教法规科。检查方式和重点:
(1)、审阅或听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
(2)、本部门收到下级单位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情况(数量、质量);
(3)、具体行政行为(包括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适当性;
(4)、对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5)、检查机关确定的其它方式。
四、奖惩
(一)制定了《黑龙江省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规划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落实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规划进行了延伸细化,对规划提出的各项布局、目标、任务、政策涉及黑龙江省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主要发展方向,制定了7项主要任务的实施路径、具体措施和重大项目,提高了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哈尔滨新区建设顺利启动
一是按照构建“大部门、扁平化,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管理体制的原则,积极筹建新区管理机构。二是加快规划编制,新区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三是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旅游文化时尚等六大重点产业,重点推进89个产业项目建设。四是推动新区招商引资,今年1―4月新签约项目21个,协议总额94.95亿元。五是加快推进53个道路交通、20个市政基础设施、6个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六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区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4项具体举措。
(三)加强与吉林省协调联系
黑龙江省与吉林省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协商会,与吉林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合作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在加强两省会商协调、推动建立合作框架、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以及共同争取国家支持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四)谋划了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
哈尔滨市组织五常市、双城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吉林省扶余、德惠、榆树、舒兰等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协商,在交通、文化旅游、电信服务、金融、医疗、教育、产业、水利工程、生态保护等领域达成了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合作共识。
(五)规划实施工作全面展开
规划涉及的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牡丹江市正在开展本地实施方案制定及专项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主动作为,结合全省“十三五”规划以及本领域专项规划开展相关任务落实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探索建立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以黑龙江和吉林两省榆树、五常、双城、德惠、扶余、舒兰等县(市、区)为基础,在统一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享、体制机制协同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切实形成可复制推广、有带动引领作用的示范区。
(二)推进哈尔滨新区建设
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以实行企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为重点,同步推进体制创新。全力推动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3个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和3个功能组团建设。
(三)推动创新创业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城市群内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以科技创新为引领,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激发创新创业人才活力,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四)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一体服务的原则,坚持域内畅通与对外辐射并重,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哈长城市群高效快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配套完善的水利设施体系、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和一体化信息网络体系,进一步增强城市群建设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五)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依托城市群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产业互补协作和转移承接,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集群发展汽车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等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提升现代农业,形成辐射东北亚区域、支撑东北振兴发展的产业集聚区。
(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共享
统筹城市群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共享,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适应城市群发展要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七)深化开放合作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加快“龙江丝路带”建设,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不断深化国内外区域合作,打造东北亚地区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
(八)加大工作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