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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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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范文第1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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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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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 银行工作日指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银行)通知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____________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及银行在________________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候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________的账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账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__________时间上午_______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行提供与该行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___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账户,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____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_________分之一,但头________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____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____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例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该笔贷款支付之前发送该通知,则该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因发送通知而告终止。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每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

    (a)行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隔日报价(以年率表示);

    (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内);以及

    (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第4.3条规定的银行同业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

    (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

    (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地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该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五条 费用

5.1 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

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

5.3 费:借款人应支付给行费。费包括

    (1)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____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尚未偿还时,则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六条 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消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如果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证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行。

6.2 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行或该行。

第七条 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应付款项或票据,应在上述应付之日时间上午11时为止,用美元、用______________银行间清算系统清算的资金,或按照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____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支付给行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号为第________号的账户,或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

(2)凡根据本合同或根据票据写明到期应付款项,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在某规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应在该月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付款或终止。凡写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终止日不是银行工作日,则在下一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利息期,除非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跨月。在这种情况下,应提前在上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或终止。

7.2 计算:根据本合同应付的利息和承诺费,应按1年360日和实际过去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须根据下列条件而定:即行应在不迟于付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________时间下午________时收到经签署的副本以及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经确认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银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内容均应为行所满意:

(1)人证明书,其格式基本按照附录3的规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规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师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4所规定的格式。

(3)当地法律事务所、行和银行特聘的当地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5规定的格式。

(4)行和银行特聘的________________律师出具的意见书,基本上按照附录6规定的格式。

(5) _______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接受指定作为借款人的人以接受传票,基本上按照附录7规定的格式。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各行贷款的义务应根据下列额外条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

(2)行在贷款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

    (a)证明各该行贷款承诺的________份票据,总额相当于该行贷款总额,而每张票据的金额与贷款的每期偿还金额相等,这些票据基本上按照附录2的格式,并根据第3.1条确定,经正式签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经签署的文本和经确认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额外签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银行足以得到符合行和任何银行合理要求的这种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内容应为行满意。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9.1 声明与保证

借款人向各行声明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_______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授权签署和递交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据项下的义务,完成本合同预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与经过借款人签署和交付的票据均构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义务,并按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

(4)批准贷款或为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或强制执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许可和措施,已经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继续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没有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上述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的义务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时,没有违约事件,而且在贷款时亦将不发生上述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债权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细则,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对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也不会构成违约行为。

(7)借款人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借款人所知,也没有将提起的诉讼、审理程序或索赔要求。此项诉讼案件或索赔要求,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在其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与借款人或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保证人的所有其他义务处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该日为止的会计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是完整和准确的,是按照 地为良好的会计惯例普遍接受的原则,准备的和经常适用的,并且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为公正地反映了该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

(10)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来的综合财务状况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没有重大不利的变化。

(11)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不得根据主权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强制执行的豁免权。

(12)在此之前提交给行或任何银行的有关借款人的、并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情况,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准确的。

9.2 重复声明与保证:第9.1条所规定的每一项声明与保证,视同在支付贷款之日当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当日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一样。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应将贷款的收入用作。

10.2 政府许可:借款人应获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实施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所有政府许可,和向政府部门进行的登记。

10.3 财务报表:

(1)借款人应在不迟于每一会计年度的每一季度结束后45天内,向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该季度收入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化表。上述报表由其财务负责官员证明为完整、正确、公正及准确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该季度终止时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季度活动的效果。

(2)借款人应在不迟于其会计年度终止后90天给行并给各行一份,并于借款人与子公司按照为 地普遍接受、并一致使用的、良好会计惯例的原则制订的综合与统一的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和该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变化表。由借款人选任,并由经行接受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证明上述报表公正地反映了该会计年度终止时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在该会计年度的活动成果。该证明书应包括或连同一份说明书,说明在该事务所审查上述财务报表期间,该事务所没有注意到或发现可构成违约的事件,或者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者由于这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的事件(或对注意到或发现的上述违约事件的详细叙述)。

(3)借款人应经常向行提供为行或任何银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报表和资料。

10.4 检查权:借款人应使行的代表或任何银行能够在任何合理时间审查其财产和记录。

10.5 违约通知:借款人应将每一构成违约的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构成的违约事件,以及对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据义务的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行。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如果借款人就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或对所借款项或提供的信贷作为担保人的义务,在其财产上设有或允许产生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抵押权,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应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证本合同和票据项下全部应付的金额得到支付;并且在设立任何上述留置权或抵押权时,应作出明文规定,任何银行对此不负担任何费用。但是,本条不适用于:

    (1)购买时在财产上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仅仅作为支付财产购买价格的保证;

    (2)在银行交易的一般过程中产生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

    (3)对于库存设立的留置权,用以保证在最初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该项债务由出售库存所得中付还。

10.7 保险:借款人应向财务状况良好和有声誉的保险人就类似经营中公司惯有的风险对其财产投保。

10.8 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时候由 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收当局对于合同项下任何支付应予征收的、不论什么性质的、现在或将来任何性质的税款可以免征,则借款人应及时向行递交一份证明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11.2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条中所指的事项),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声明或保证,被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准确、不完整的,或使人误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贷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在该合同中,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将

    ①被解散;

    ②没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债务;

    ③在破产程序中自愿开始破产清理案件,或根据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任何类似法律,寻求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

    ④在破产程序中,对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类诉讼或审理程序,用答复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⑤在破产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中已经开始强迫破产清理案件诉讼,如果该案或任何其他诉讼或审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时60天内未被驳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驳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义务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许可不再有效和继续有效;

(7)多数贷款权银行合理地认为,任何政府当局或法院所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状况有不利影响,或对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有不利影响,如果这项行动在采取以后30天内没有撤销或撤销的决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营业。

11.2 违约补救:如果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违约事件正在进行,行根据多数贷款权银行要求,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并应通知借款人:

    ①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终止;

    ②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11.3 抵消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间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应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通知行。

11.4 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

第十二条 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 适用及支付额的分配:行根据本合同或票据(但不是根据第3.3或14.4条)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额,应不考虑借款人所指定的适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据第14条到期未付的任何数额,但不是根据第14.4条应付的金额;其次,用于第5条到期未付的任何费用;第三,任何根据第3.2条到期未付的保险费;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第五,偿还贷款本金。上述支付额应按照所收到的资金,按第14条(而不是按第14.4条)应付的各该金额和按第5条应付的各项费用、到期未付的保险费、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行和各行间分配。

12.2 支付额的分摊: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得到按照本合同应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额(不是指根据第3.3条或11.3条或14.4条,或根据12.1条由行进行的分摊),该行应立即将所得金额付给行,行应根据第12.2条款分配上述金额,如同该款为借款人所付还。但是,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行使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款项,该行应立即向其他银行购买这些银行的贷款参与权,使购买贷款参与权的该行能按比例与其他银行分摊上述金额。再者,如果此后从购买银行得到上述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则购买应予以撤销,而购买价格应按补偿程序恢复,但对利息所作的调整应当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据本条从另一银行购买参与权的任何银行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充分实行其所有有关该参与权的支付权利,该银行视同借款人上述金额的直接债权人。上述规定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各该银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以外的债权所得的金额。

第十三条 行

13.1 行

(1)各行授权行代表该行实施本合同专门委托给委托行的权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权力。行和各行之间的关系仅为人和本人的关系,而决不能将行视为任何银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对人规定本合同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行或其任何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i)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

    (ii)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保证或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实性;

    (iii)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3)无论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人对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除重大过失或故意的不良行为外,不负任何责任。行有权善意信赖经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递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信赖由它选择的任何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对任何其他当事人由于上述信赖的结果不负责任。

(4)各行已对借款人进行了有关贷款的资信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并确定作出这项贷款是适当和谨慎的。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以外,行没有责任向任何银行提供与借款人有关的信用或其他情报,不论这些情报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行应立即

    (i)向各行传送其收到借款人给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项行动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

    (ii)在收到第7.1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每家银行;

    (iii)在收到第7.2条的所有文件时通知各行;

    (iv)将收到的各银行的全部票据转交该行;以及

    (v)将根据第6.1条递交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转交各行。行应尽快将根据第8.1条和8.2条收到的文件副本转交各行。

(6)行没有责任询问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据项下的义务。但是,行应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为行收到的关于违约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构成违约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行没有义务向任何银行说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属机构贷款而收到的金额或其利润,行及其附属机构得向借款人贷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与借款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如同不是行一样。

(8)根据本合同,行可将各行视为为所有目的而提交给该行的票据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行通知转让或让与。任何票据持有人的任何请求、许可或同意应是决定性的,并对任何后手持有人有拘束力。

(9)行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以书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数贷款权银行也可以说明理由或不说明理由地通知行予以撤换。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种通知时,多数贷款权银行应有权指定一个接替的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内接替的行没有被指定和没有接受这种指定,则已卸任的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行,这种指定的行其综合资本和盈余至少有5000万美元或与其相等的其他外币,或者是这种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接替的行一经接受指定为行时,即应接替并被赋予卸任的行的一切权利、权力、特权和责任。卸任行应被解除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尽管卸任的行辞职或被撤换,在它根据本合同和为行时作为所为或不作为,本条的各项规定应继续对它有效。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各行应按其各自决定的份额按比例补偿行(就借款人未被偿部分)在执行其作为行职责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其他特聘的顾问的合理费用,如果行需要在支付贷款之前支付上述费用,则按该行各自的贷款承诺确实。如果在此之后,则按其在这个时候所保持的贷款金额确定。

13.3 人未收到的资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行已经收到借款人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该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则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经支付,并据此推定,行可以(但不必)在该支付日向各行提供与该行推定应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额。如果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支付行,一经各行要求,应立即偿付行提供的金额,连同从支付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偿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每日的利息。由行确定的年利率是行提供的伦敦同业银行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行在支付之日应有权推定各行(但已经向行发出相反通知,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该通知的银行除外)已经按照第2.3条向行提供资金。根据上述推定,行可以(但不必)把相当于所有银行(没有从它们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贷款承诺总额的资金贷记入借款人。如果未发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银行没根据第2.5条提供资金,并且行已经将相当于该行贷款承诺的金额贷记入借款人按照第2.2条开立的账户,行应有权根据其选择,从该行或借款人立即索还上述金额(不影响借款人对上述银行的权利),以及从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内)到索还之日(不包括该日在内)上述金额每日利息,行确定的年利率为行提供的伦敦银行同业市场的该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

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纽约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行和各行由于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

(2)任何违约事件,或

    (3)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

如果借款人

(1)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

(2)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4.4 增加的费用

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

    (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

    (i)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

    (ii)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或者

    (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账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十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 本合同受________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

(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在纽约州法院或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_______________信箱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据合同有任何义务,应为传票或传唤的送达而在纽约保持正式指定的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该人,任何传票或传唤得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________________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不论是以主权或其他为根据),并同意在或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 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15.3 货款货币

(1)根据第14条规定需要偿付的费用,如果原来是以美元以外的货币支付时,借款人同意应以相当于美元的金额偿还,即发生上述费用的人,根据正常的银行程序,在原费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货币购买美元所应支付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据第4.2条,上述金额应付的利息应根据其金额以美元计算。

(2)本合同每一条款述及的美元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本合同或票据,借款人对于任何到期金额的义务,尽管以任何其他货币支付(不论根据判决或其他),应仅以美元计算的金额履行,即以行或上述银行根据正常的银行手续,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项之后的银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货币购买的金额(在升水和兑换费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购买的以美元计的金额不足原来到期日的金额,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为赔偿上述不足金额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额。借款人没有因这种支付而解除的债务应作为单独和独立的债务到期,并在本合同规定解除之前应继续充分有效。

15.4 票据的替换 由于票据丢失、被窃、被毁或残缺不全,以及

    (1)在丢失、被窃、或被毁的情况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满意的补偿或担保(除非票据持有人是公认可靠的金融机构,则持有人自身关于补偿的协议应被认为是令人满意的);或者

    (2)如果票据残缺不全,则在向借款人出示该残损票据时,借款人应自付费用签署并递交一份新的票据,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额以代替残损票据。

15.5 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通知应按照本合同以电传或电报或派人送交的书面通知,用传真发送或航空邮递,邮资已付。上述所有通知应递交给附录1指定的收受人的电传号或________________号或地址(视具体情况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当事人已指出的其他号码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应在收到时有效。

15.6 补救和弃权 行或任何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应不应视为放弃或损害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行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除非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上述权利的放弃应属无效。上述任何权利的放弃不能视为本合同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

15.7 变更 本合同只能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的文件变更。

15.8 转让

(1)本合同对借款人、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有约束力。但是,如果行以及所有银行没有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2)各行得在任何时候让与或转让其在任何票据或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任何银行都不得以根据任何管辖地的公司法或票据法需要登记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让与或转让。借款人应经常根据任何银行的请求,签署并递交为让与或转让发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银行应签署和递交的以换取该银行持有的票据的新票据。如果任何银行让与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则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应指各个被转让权利和义务的银行和个人。

15.9 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行或任何银行的每一决定,在没有明显错误时,应是最终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15.10 继续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条、6.2条和14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取消票据及终止银行和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仍然有效。

15.11 语言 有关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英文译本,由必须提交上述文件的当事人确认为完整和准确。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辖区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合同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5.13 副本:本合同可以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来应视为构成同一合同。

15.14 术语的统一性:本合同包括关于标的事项的当事人之间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头陈述和以前的书面文件。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附录:

1.地址表。

2.本票格式。

3.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4.借款人律师意见书。

5.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

6.行及各行特聘的 律师意见书。

7.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解释与分析

(一)概述

国际借贷是指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国际借贷的基本方式有两种:国际贷款和发行国际债券。而本书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国际贷款。国际贷款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依主体不同可分为官方贷款和民间贷款,依贷款期限长短,可分为长、中、短期的国际贷款,而依有无担保又可分为有担保的和无担保的国际贷款,等等。

国际贷款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国际贷款合同,它是指一国借款人和另一国贷款人之间借用一定数额货币的协议。对国际贷款合同的分类与对国际贷款的分类标准类似。除上述三种分类方式外,还未列出的分类方式还有:如按贷款利率的计算方式把国际贷款合同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再如按贷款的方式不同,把国际贷款合同分为独家银行贷款合同和银团贷款合同。

(二)国际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根据上述介绍已经知道国际贷款合同可分独家银行贷款合同和银团贷款合同,前者属一般国际贷款合同,它的签订程序包括:授权程度,在合同文本上签署时合同生效。

    --简介如下:

    (1)授权程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拟进行借贷时,应经有关机构核准的程序,它包括内部核准和外部核准。如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企业、公司签订国际贷款合同时首先要由其内部有权机构作出决议,即内部核准,其次要报经政府有关机构批准,这是外部核准。

    (2)签字是当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而在签字程序中,合同的签字地点往往会决定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双方当事人都要考虑到这一点。

    (3)国际贷款合同的生效多有两种情况:即签订合同后需等一定条件满足后生效和双方约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生效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比较实际的问题,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后加以明确。

而对于银团贷款合同来说,是越来越多地被采用的形式,这也是由于国际贷款数额往往很大,风险也大,独家银行很难有此能力所致。因为这种形式要牵涉到许多银行,所以其合同订立程序也就有所不同,其程序主要是:

    (1)选择牵头银行,即借款人选定牵头银行后,交给其委托书,以便牵头银行据此安排贷款,这种委托书要明确这只是一种商业建议,而非正式要约,因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牵头银行接受委托后,就征求其他银行以便其参加到该国际借款行为中来。

    (3)牵头银行把愿意参加贷款的银行召集起来,组成经理集团,以便签订国际贷款合同,而以后的操作程序就与前面一般的国际贷款合同的签订程序相同了。

(三)主要条款介绍:

1.贷款的金额与货币 这是贷款合同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尤其要注意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对本国银行向外国政府、银行或企业提供的借款有一些数额限制,如日本、瑞士等国。在此条件下,双方可根据能力及需要协商确定贷款的货币及金额。

2.贷款的使用 关于贷款的使用方式合同中一般以列举方式列出。一般来说,由于货币是可替代物,很难保证贷款不直接或间接地被用于其他目的,所以这一条款往往是靠借款人的信誉来保证的。当然各国的法律一般也不加以限制,但多数国家都规定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否则贷款合同无效。

3.贷款的提取 这是要求贷款方履行的重要条款,其中重点在于提款通知和提取贷款。前者通常都规定借款方提取任何一笔款项时都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方。并且通知中要包括提款的日期、数额、银行账户等内容。而后者主要涉及提款地点,在国际银团贷款合同中,提款地点一般都规定在贷款使用货币的所属国。这样做,既利于贷款人发放贷款,还可避免有些国家要求贷款人必须以当地货币发放贷款的法律规定。

4.贷款的偿还 一般国际贷款的偿还方式主要有:

    (1)到期一次偿还,用于那些贷款期限较短,数额不大的贷款;

    (2)分次等额偿还,并且规定期间,在此期间只付利息,期满后偿还本金;

    (3)逐年等额偿还,这种方式无宽限期的规定,从第一年就开始偿还本金。一般来说第二种方式在中、长期贷款用得较多。

5.贷款的利率 国际贷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前者多为短期贷款所采用,而中、长期贷款因期限长,且市场利率变化多,所以多采用浮动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确定隔多长时间就根据市场利率变化情况调整一下贷款利率。

6.陈述与保证 该条款是指借款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承担合同义务的合法有效性及与借款有关事实作如实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实践中,这一条款是贷款人决定是否给予贷款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这类条款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一是关于借款人的法律事项的陈述,主要说明借款人的法律地位,签订合同的权利,官方已同意以及合同是有法律约束力并可执行的等等。

    二是关于借款人的财务和商务状况的陈述及保证。这主要通过借款人对其账目没有重大负债以及无重大违约等情况来体现。

7.约定事项 这一部分条款的范围比较广泛,目的也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贷款人为保证资金的安全而设置的。约定事项主要包括:

    (1)消极担保条款,即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他不做该条款所列的事项。订立这一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借款人以其资产为另一债权人设定物权担保,而且这样也可间接限制借款人举措新债。

国际合同范文第2篇

凡愿参加两艘深舱货轮的投标,务必于19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期间持公函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购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每份100美元。

投标者应交一式三份的投标书,该投标者可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领取,每份1,000美元。

预审合格的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在收到邀请信后,按邀请信上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前来购买投标文件。

投标书的发放日期于19__年__月__日时截止。

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附于投标书。

组织单位:____

电传:NS22215电挂:SIC-115

电话:5-23567邮政编号:110012



预审资格文件



凡申请参加“深舱货轮”投标“预审资格”的营造商需按下列项目填写

1.由公司法定代表签名的表示愿意参加投标的意向书。

2.卖方____(某地)注册证明的最新版本及公证书。

3.由投标者的国家政府机构或在____的外交使团出具的介绍函件,证明投标者的信誉和建造“深舱货轮”的能力。

4.公司名称:____

5.公司创办日:____

6.营业地址/电话/电传:____

7.组织形式与注册办公地址:____

8.公司的组织法和章程,或其证明无误的副本。

9.董事长姓名:____

10.资产负债表,关于借项、贷项、固定资产、投资、股份和在其他公司合作及盈亏状况等,并附过去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盈损计算书。

11.详细说明债务及其他财务义务,附有阐明最近结帐和经审计的损益计算书。

12.银行、商业和信贷的参考函件。

13.年度营业额(标明近3年的)。

14.关于订单金额。

15.在船舶建筑和造船工程方面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姓名、专业条件、任职、经历、及其特长。

16.拟视情况决定提供国家或国际组织出具的证明书,以资证明该投标公司有经营业务的经验,曾向哪些国家或买主提供过类似的船舶。

17.提供目前执行定单详情,包括工程名称、金额、地点、买主姓名、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船舶类型、原产地、安装的设备、劳务及完工比率等。

18.过去十年执行的大宗合同,请提供如下:

(1)客户;(2)地点;

(3)金额;(4)合同签订日期;

(5)交船日期;(6)提供设备清单。

19.请附上贵公司详细的技术资料。



预审资格申请书



致:____日期:____

先生:____

兹代表____公司参加____艘____船投标,送上申请书并授权以此名义予以接受预审资格。

按预审资格文件所列要求,呈送我公司与预审资格有关的情况和文件。

随申请书附上经官方当局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和文件,请准予签字人代表我公司申请参加投标和签署合同。

本签字人知晓审查者对无签字的申请书,有权予以拒收。

申请人(签字)____



招标通知



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2艘深舱货轮,并邀请各合格货源国的造船者或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造船厂或贸易公司参加投标。



招标条件



1.Smith国际有限公司采购两艘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详见投标书。

2.价格部分详列于投标书价格表中。

3.招标截止日期。

投标书可用挂号邮寄,并应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寄到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

如果招标者委托____(某地)处理上述事项而不用挂号邮件投寄投标书,可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按上述要求注明并将密封后的投标书投入Smith国际有限公司大楼的投标箱内。在投标书信封上写明投标者的姓名和地址。



投标押金



4.在投标书的正本(不是副本)中应附有以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投标押金,款额为1,000美元。可由____(某地)任何一家银行付给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投标押金的有效期应在招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中标者的投标押金将在履行所需保证手续时退回。若中标者出于任何原因,未能签订合同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约,该投标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由招标委员会主席予以没收。

未中标者的投标押金将在中标者签订合同后壹个(01)日历月内,最迟不得超过招标截止日后的陆个(06)日历月,予以退回。凡未附投标押金的“投标”均不予受理。



开标



5.开标将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在Smith国际有限公司办公楼举行。投标者或其委托的人可在开标时出席。凡投标者或其委托的人,如有要求,可经主席的同意与主席约定,检查投标书的复制件,只供开标时对报价修订确认。



中标者的通知书



6.中标者的通知书将按照投标者提供的地址,用挂号邮件寄出,则视为中标通知“已收到”。

投标者应注明投标者的地址,便于互相递交标书的通知、订单和协议书等。地址的变更应书面通知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尔后应按变更的地址递交订单和来往书信。



接受全部或部分投标或拒绝接受投标的权力



7.招标委员会保留拒绝或接受任何一个或仅接受一部分投标的权利,投标者应有所准备,只被接受和采用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书所报价格不变,接受投标的通知将在招标截止日期后尽快以挂号邮件寄给中标者,按投标者写给投标委员会的地址予以投寄,邀请中标者举行谈判便于合同顺利的履行。



能力



8.投标者应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投标者是一个合格的造船者,或者是一个合格造船者的授权代表。该造船者具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实践经验和资金能力并曾制造相似设备和型号的深舱货轮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提供至少包括三个不同用户的清单。

订单应注明这些用户均使用过与报价船相似的船舶,并注明订购单位的地址、订货日期以及交船日期等情况。



行贿和舞弊



9.若发现卖方以行贿、送礼、佣金和在合同价格支付方面进行其违法活动,买方有权撤销所签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撤销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

语言



10.合同文件、买卖双方之间的通讯往来,全部图纸、说明书、手册和其他文件等均应用英文书写。除非买方另有要求,本合同一律采用公制单位。

本合同所述的工作,应用的代号和标准,一律按合同文件规定的为准或以买方认可为准。



注意事项



11.投标者必须通晓投标书规定的条款条件。届时均不得以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为借口不遵守投标书的条款条件。

有关本招标的其他资料,可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联系。



价格



12.投标金额应以美元表示或以造船国家的货币表示。如有可能,在投标时提出最优惠的信贷条款和财务条件的细节。报价尽可能采用固定价格或采用基本价格加滑动公式,应对滑动公式予以说明并提供最近3年来相应指数的抄本。

13.投标者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予以报价:(填写投标书报价表)

14.深舱货轮试航检验后于____港船。

15.深舱货轮由买方委派的检验人员于检验试航后,在建造方的船厂接船,并在建造方保证人员的保驾下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的人员操船自航。此时卖方应担负在海上航行的全部费用及每艘船5名Smith国际有限公司船员从A地到船厂的飞机票费用及在卖方国内的食宿费用。

16.投标应包括旨在维修用的技术说明书,船用手册的固定价格。

17.投标价格应用数字和文字填入价格表。如果文字和数字之间有不符之处,则以文字为准。如果价格没有用文字填写,或者有填写错误等,则按不完全的投标予以拒绝。在投标书上凡有修改或擦掉的字迹处,均应由投标者签名。

18.凡投标者未填写价格的项目,应视其价格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价格之内。投标书均应填写完整,凡不完整的投标者予以拒绝。投标者应在不拟报价的项目栏内,填上“无”(NONE)字。



付款条例



19.投标者应提供最优惠的支付条款和支付方式。在建造过程中所需付款,应按下列付款条件支付:

(1)在签合同时应预付合同价格的10%,中标者应出具以Smith国际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全金额的保函,而保函应由在____(某地)注册的一家商业银行出具。

(2)每艘深舱货轮分段合扰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25%。

(3)每艘深舱货轮所需主推进装置在造般者的船厂交货时支付合同价格的20%。

(4)每艘深舱货轮下水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15%。

(5)交船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25%。

(6)每艘深舱货轮保修期为12个月,在保修期终了后支付价格的5%。第(1)条中提出的银行保函,其有效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船日期或双方协议的延长日期为止。保函的保证金额应随着每艘深舱货轮交船而逐渐减少。



技术的定义和内容



20.关于每艘深舱货轮所附性能规格中的全套技术资料应为英文并附有总图、设计图、尺寸图、断面图、透视图及船体型线图。

21.技术部分应满足招标条件及所附性能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标者签字。

22.按附件要求,应提供机械设备清单。

23.投标书包括投标者出具的保证书,保证其深舱货轮可以完全满足性能规格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

24.投标书中的一份用印刷体大写字母标明“原本”(ORIGINAL)字样。

25.投标者需明确阐明其建造的深舱货轮应符合招标条件所规定各项要求的程序,对于不能满足性能规格中任何一项要求,投标者应醒目标出并说明理由。

26.投标书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标者签名并附两份投标条件(价格、付款条件),装在一个密封信封内。信封左上角写明致Smith国际有限公司2艘深舱货轮投标书。投标书寄给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

27.由人代表造船者或委托人进行投标,应持有造船者或委托人的授权书,授权他/他们作为代表投标,并有权代表造船者或委托人签订有效的合同和履行有关条款,除此者,其他一律不予考虑。



检验



28.卖方根据买方要求至少提前6周通知Smith国际有限公司做好参加深舱货轮的检验、试航的准备工作。该船不经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或招标委员会主席正式委托的代表--检验人员的检验、试验和批准,均不得进行交接。

29.卖方应向检验人员提供合理所需要的检验、检查、试验和测量的设施。检验人员在船坞对交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以确知的用材料已达到合格的要求。凡不符合规格要求的材料均不得予以使用,在卖方接到拒绝使用的通知后,予以免费更换。在进行施工前,如有需要,卖方要提供检验人员所需的图纸、资料并将施工方法提请检验人员认可。检验费用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负担。



交船期的起始日



30.中标者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开始供货,无须等到正式合同签署。在未签正式合同前,可由招标委员会主席向卖方提出意向书,陈述协议的概要,签订意向书的日期视为深舱货轮交船日期的起始日。



保修期



31.卖方同意承担自船厂交船日开始计算为期1年内的保修期。对深舱货轮的设计和安装予以质量保证。

32.在保证期内,凡属建造和所用材料质量而产生的缺陷,卖主负责进行消除。

33.对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正常磨损及直接或间接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卖方不负赔偿责任。



保险



34.如有要求,卖方应将深舱货轮准备交船日期通知招标委员会主席,便于在____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在未办理手续前该船不得起航。

35.卖方应建造深舱货轮所用的由卖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机械和部件投保,这些材料、设备、机械、发动机和部件由卖方保管时,应由卖方按这些材料、设备、机械、发动机和部件的全金额投保。在建造期间,直至按本招标条件由买方接船时,深舱货舱由买卖双方联合名义按比率投保一切险。



不可抗力



36.如果发生战争、动乱、罢工、瘟疫、地震、火灾、风暴、水灾及其他,或由双方都不能控制的天灾,本合同条款应按实情予以修改。

37.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尽快用电报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后10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

产品性能的修改



38.双方所同意的对性能规格所作的任何修改和所需的附加费用及交船日期的变更均由双方以书面确认并列为合同的一部分。除应由买方保留支付那部分款额外,如有需要买方应保留支付这种附加费用的5%。保留的总额应在保证期终止时,由买方付给卖方。

39.如果买方对性能要求进行改进、变更、修正或增订,则可一次或多次将交船日期延至买卖双方议定的日期。



施工进度



40.全部工作进度或任何一部工作的进度应按时进行,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交船。如买方认为施工进度缓慢,不能确保在原定时间或已延长时间内完成,买方应以书面通知卖方,采取必要的买方认可的步骤加快进度,使施工(全部或部分)按规定的期限或已经延长的期限完成。采取步骤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

迟交违约赔偿金



41.若卖方在规定时间内;或者需要增加工作量、修改及改进而在买方规定的延长时间内;或者卖方因不可避免之原因而得到买方书面允许其进一步延迟之时间内,仍然未能按时建成和交付每艘深舱货轮。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向招标委员会主席的买方每月支付每艘深舱货轮价格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作罚款论。足月者按月支付,不足月的按天数支付,若能证明延迟是卖方不可避免的,无法预见的或无法克服的,买方可以同意予以延期,可以推迟深舱货轮交船的期限。



速度降低的违约赔偿额



42.如果深舱货轮(DHCS)达不到按性能规格规定的最高速度,卖方应按下列速度降低的比例支付违约赔偿金:

1.0.5节或低于0.5节--每艘船单价的1%;

2.大于0.5节至1节包括一节--每艘船单价的5%;

3.大于1节至2节包括2节--每艘船单价的10%;

4.大于2节最多3节--每艘船单价的15%。



退款



43.若这些船(或其中任何一艘)届时构成如下状态--出于任何原因构成全损,经调整或折衷处理的推定全损或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严重损害时,买方有权作出继续完成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抉择。若合同被终止,卖方应按合同、协议规定将已付的全部款额退买方。

无论已装船的或尚待装船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材料、设备、机器、发动机或部件,由于任何原因遭至严重的损坏,本招标书中所规定的深舱货轮的交船日期应予推迟至买卖双方相互同意的时间,以便重新恢复施工,购得所需材料、设备、机器、发动机或部件以代替已被损坏的部分。



违约



44.若深舱货轮交付或供应,未按投标书或合同/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招标委员会主席不排除任何其他的违约补救的办法并保留终止合同的全部或违约部分的权利。

45.如果违约,主席保留向其他方式订购同样或类似深舱货轮的权利以补偿这一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46.因违约或修正违约超出投标价格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

履约保证



47.中标者在收到中标函后于2周内自费取得履约保证,办理有信誉银行(经主席确认)的履约保证。其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保证按时履行本合同。若合同金额增加可观时,主席可要求增加另书一份履约保证。

48.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以确定的交船期或以双方协议的延长期为止。每艘深舱货轮交船后,该保函应按比例相应扣除。



合同权利的转让



49.中标者没有主席的书面授权,不得将投标和中标的供货或提供服务的义务转让或分包出去,若中标者将其上述按规定转让或分包出去,他仍然对受让方或分包包商的时履约承担责任。

招标委员会主席有权拒绝承认由中标者出具的代表授权任命书,授权的任何人代表他进行工作。投标者由一个或几个公司联合投标,如果中标得到合同,他们应对按时履约负共同连带责任。



文件及报告书清单



--投标书应附文件及报告书清单(简称清单)--

1.投标书。

2.价格表。

3.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

4.机械设备清单(按技术说明书由投标者提供)。

5.银行担保书。

6.公证书。

7.委托书。

8.关于履行招标条件的保证书。

9.介绍信。



投标书



投标者姓名:____

致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提供____投标书。

数量:____提供给____

1.兹遵照贵方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通告和招标条件的要求,按本标书所附“清单”____所列的价格表的价格和所附“清单”____规定的性能规格投标,提供上述____般____船。若能中标我们约定将与____一起履行和完成上述所含的书面条件和规定,为按时履行本合同我们有义务向____按招标条件____条款规定应给予合同价格的5%金额的保函,其金额为____美元,存于____。

若出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上述文件所含的书面条件和规定而造成难以准确估计的损失,合同价格的5%金额即____美元,可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作为违约赔偿金没收,不作罚款论。

2.兹同意在规定招标截止日期后的120天内信守本招标条件。

3.在未签订正式协议前,本投标书和贵方书面中标通知书一并形成贵方与我方双方之间合同,其全部内容视作合同内容而执行。

4.兹理解贵方不拟以最低价格为准来接受投标,同时也不偿付我方在投标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日期:____

签字全名:____

名称的地点:____

见证人姓名:____

签名:____

地址:____



价格表



离岸价格A地到岸价格

第一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二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三艘:U.S.D.:____美元:____

第四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五艘:U.S.D.:____美元:____

交船港口交船日期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投标者名称:____

姓名:____

签字:____

地址:____

日期:____

见证人:

姓名:____姓名:____

签字:____签字: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若该船达不到性能规格的最高航速,兹同意按下列比例予以罚款:

a)0.5节或低于0.5节--每艘船价的1%

b)大于0.5节-1节--每艘船价约5%

c)大于1节-2节--每艘船价约10%

d)大于2节最多3节--每艘船价约15%



深舱货轮性能规格



1.总图

2.设计图

3.断面图

4.尺度图

5.透视图

6.船体型线图

7.概要及用途:____

8.主要尺度:

总长:____

型宽:____

平均设计吃水:____

9.入级:本深舱货轮DHCS设计满足(劳氏船级社Loyds+100Al+LMC)要求。

10.船舶性能:

浮性

稳性

11.最大航速:

机构设备清单

*

担保书



查询号:L/G8331

应中国____公司的要求,按照19____年____月____日

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通知和招标条件的规定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提供2艘深舱货轮。兹开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以1,000美元为限,作为投标的保证金。

此保证金有效期限为120天,从19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19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过期失效。

顺致敬意

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授权签字

19__年__月__日



公证书(1)



我查询号____

关于____船投标事

先生:

____公司向____招标委员会

致意:

我公司愿意对____所需的____船进行投标。

顺致敬意

____公司

__年__月__日

盖章



公证书(2)



兹证明前面文件所盖的____公司之印鉴属实,并证明所附英文译本与中文正本内容相符。



____公证处

公证员签字

__年__月__日

公证处印章



公证书(3)



兹证明文件上所盖的____公司的印章和董事长____签字均属实。并证明英文译本与中文正本内容相符。



委托书



关于向Smith国际有际公司招标委员会提供深舱货轮事台鉴:

中国____公司拟参加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的深舱货轮投标。兹委托香港ABC私人有限公司代表我公司在香港为投标作必要的准备工作。但为此所需费用须经我公司同意。



中国____公司董事长

______



履行招标条件的保证书



敬启者:

除于19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投标书中对“招标条件”的建议书内容外,我们同意遵守以上规定的投标条款,对“招标条件”的建议书内容将构成正式合同的一部分。

投标者签字

______

19__年__月__日



介绍信



我查询号____日期____

关于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提供两艘深舱货轮投标事

敬启者:

兹确定由____公司的下列两位先生为参加者,代表敝公司出席“开标”。

1)____先生技术经理

2)____先生总工程师(造船)

鉴于贵方允应代表先生出席“开标”,谨表谢意!

谢谢!

____公司董事长

国际合同范文第3篇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权授予方(简称人)。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 人的职责

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业务的职责范围

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人的财务责任

5.1.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意见

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提供信息

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正当竞争

8.1.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人更不应制造产品或类似于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人不应或销售与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 密

9.1.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分包

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人,人应对该分包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

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人。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产品的技术知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 佣金数额

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

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

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人若储有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15条支付人佣金。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 赔 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变 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 留置权

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二条 仲 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

国际合同范文第4篇

在___注册成立的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_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___年___月___日赴___(甲方国名)的___(市)(或某工地);

2.在___(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_甲方的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___(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个每月___(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___(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主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___(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第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第三条1(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___%应以___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___的中国技术服务组,其余___%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况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___(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城市)中国银行营业部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忆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的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技术服务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___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___(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乙方人员第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起算起工作十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无(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俞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尺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后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有效期限共___年,此为经一阶段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______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

见证人姓名:______

地址:______

职务:______

签名:______

乙方签字人: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

见证人姓名:______

地址:______

国际合同范文第5篇

第1条 概述

1.1 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 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 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国际贸易销售合同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 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 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 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 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 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 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