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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干部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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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干部建设制度

班干部建设制度范文第1篇

一、高校班级建设内涵界定

大学生班级建设包括班级的奋斗目标、健全的组织系统、严格的规章制度、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正确的舆论和优良班风等方面的建设,要求班级能正常发挥其整体功能和不断自我完善,班级应是一个充满凝聚力和创造性的集体,能够更好的带动班级学生积极向上,为学生的个人发展成长服务。

二、影响高校班级建设的因素

高校班级建设发展受诸多因素影响,学校管理模式、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社会环境、学生自身等因素,尤其在新媒体时代,各种信息传递的迅捷,对学生的思想影响巨大,这使得班级的集体功能在逐渐削弱。分析诸多因素,归纳起来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一)学校自身因素

1.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多元化,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高等教育也随之进行了系列改革,后勤的社会化,学分制逐渐取代传统的学年制,网络逐渐普及化,高校社团、社区、宿舍文化普遍发展,各种学生自我教育团队蓬勃兴起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高校班级固有的班级职能开始有所削弱,班级体意识有所淡化,这影响了班级建设。

2.随着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学分制,使得传统的以“班”为教学单位的组织形式显现出与实际要求和学生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况。学分制条件下,学生可以自主选课,甚至跨专业、跨校区听课。因此,同一专业、同一班级的学生不一定在同一课堂中学习同样的课程。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造成了班级成员班级意识淡薄,这也严重影响了班级建设。

(二)学生自身因素

随着媒体的不断发展,信息传播的迅捷,当今大学生思想受到社会环境及时代的影响,学生的思想状况呈现出许多鲜明的特点,他们思维活动的独具性强、行为选择的多样性广、个性发展的差异性明显,这使得高校班级组织形式开始弱化,班级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

1.心理因素。

多数学生在入学之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小皇帝,带着家庭优越感。然而,进入大学以后随着比较对象范围的扩大、评价标准的提高,加之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会存在自我认识不准确、自我评价失真,在与周围同学的对比中容易出现攀比增强而自信心降低的病态心理。

2.学习方式的转变。

由于进入大学,学习方式突然转变为以学生自学为主导、教师讲授为辅的模式,对学生自己的时间管理能力与自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学学习环境的宽松、专业课程的陌生、教师讲授方法的多样性、学生自控能力较弱等原因,往往导致大学生挂科现象的出现。

3.集体观念淡薄。

当前在校大学生绝大多数为 90 后独生子女, 他们从出生到成长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关心和呵护,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思考模式,很少考虑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学生之间的协作意识淡薄,集体观念较弱,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导致班级活动很难开展。

4. 班级管理的方式滞后。

90后的大学生群体具有思想开放,特立独行,个性鲜明,追求独立等特点,同时也有性格叛逆、缺乏阅历经验,容易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对于这样的学生群体,被动式教育方式容易限制学生的思想,遏制学生的创造性,导致学生的逆反心理,使学生对班级没有归属感,给班级建设带来阻力。

5. 学生干部队伍的良莠不齐。

在班级建设中,除了辅导员的重要作用外,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班委应对班级动态和班级同学内部矛盾更加深入了解,对班风建设应该有更明确的方向和创意。而现有的班级干部同样具有90后的显著缺点,所以如何正向培养学生干部至关重要。班委的一举一动能深刻影响班级同学,建立一支高效有能力的班委会带动班级风气的走向。

三、提升高校班级建设质量的对策。

(一)明确班级建设的指导思想

明确的指导思想为班级的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班级建设的良性发展。十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而现阶段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高校班级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班级建设工作中,通过主题班会、班级劳动、爱心公益活动等丰富多彩的班级集体活动来凝聚班级同学,在活动中倡导民主、和谐、自由、平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班级精神,使得每位同学都能满怀爱国、爱班热情,诚实友善的对待身边每一个人,进而建设一个积极向上的班集体。

(二)构建加强班级建设的队伍体系

班级建设工作实际上是对班级学生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这需要师生共同配合,相互协作,构建良好的班级管理队伍将更有利于班级的发展。

1.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辅导员是班级的直接管理者,要不断提高辅导员素质,增强辅导员能力,提升辅导员工作的实效性。“辅”就是在生活与学习方面辅助和帮助学生; “导”就是在思想与心理方面指导和引导学生。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言传身教,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做到“欲正人,先正己” 。并且要真正做到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理解学生,切实解决大学生在校园内外面临的一系列困惑与问题。

2.加强班委会的建设,重视班委会成员的选拔与培养。

班级学生干部是班级的带头人,优秀的班干部可以形成一个坚实的领导核心,是建设良好班风的重要及必要条件。对于培养学生干部应注意,应以锻炼为主,逐步放“权”,树立班干部在班级的威信;加强工作方法训练,提高其领导水平,每两周召开一次干部碰头会,汇总各方信息,不断提高工作业绩;加强对班干部言行监督,违纪班干部要严加处理,做到班规面前人人平等;每月定期对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表彰优秀班干部,对不称职者及时调换,注入新鲜血液,保持“龙头”队伍的先进性、骨干性。

(三)构建加强班级建设的制度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班级制度建设应以学校管理制度为核心,细化班级具体管理制度,尤其涉是学生干部的建设制度、班级管理的激励制度等,这将有利于促进班级的发展。

1.加强班级管理制度建设。

班级建设初始阶段,“立规矩”至关重要。要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学生明确校规校纪,道德规范。班级制度的建立将把班级管理纳入科学化、轨道化,减少了随意性。使班风建设在一开始就被赋予严格、有序的氛围,力争使班级成员做任何事都有章可循,有效地杜绝不良的个体行为对班级成员的影响。

2.建立班级干部监督和退出机制。

班级干部是为同学服务的,要带领班级同学积极向上,要建设良好班风。班干部要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建立辅导员、班导师及同学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班级建设,更有利于班级干部的成长。同时应建立符合实际的退出机制,这样使得不能为班级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学生干部及时退出班委会,这样有利于班委会的团结和进一步发展。

(下转第165页)(上接第171页)3.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学风建设。

学风是班级建设的集中体现, 好的学风可以促进优良班风的形成。所以,我们应该建立多层面的学习激励制度,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表彰学习优秀的学生,发挥优秀学生的正能量。同时,还应该加强班级之间的学风评比,使学生的学习热情得到激发和保护,树立学生的荣誉感和自信心,促进后进生转化,使班级学风得到发展,进而促进良好班风的形成。

(四)注重班级中学生个人及非正式团体的建设。

1.关注班级学生个体,发挥其班级建设中应有作用。

学生是班级中最基本的元素,他们活跃,有思想,能够迅速的捕捉信息,接受信息。但他们又有个性,对信息的判断和把握不准确,导致了他们易冲动,容易影响班级的建设。因而关注每一名学生,把握其思想,因人而用,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将有利于促进班级的发展。

2.重视班级中非正式团体的建设。

要重视小团体的建设,比如一个宿舍的4名学生,基本生活习惯相似,容易出现同一宿舍学习成绩相似,集体挂科或成绩都优良的现象;宿舍集体支持班级活动,表现活跃或者宿舍集体抵触集体活动的现象,所以宿舍小团体的意识风气对个人的影响往往大于班级影响。因此,我们应加强对非正式组织的教育,引导其在班级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班级中易出现的小团体一般有以宿舍为单位的、以老乡为单位的、以社团为单位的等,对这些小单元要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因势利导,更好的服务班级。

班干部建设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新生班 班级凝聚力 加强建设

一个刚组成的班级,成员来自四面八方,他们除了带着各自的入学动机和个性来到班级外,身上还保留着家庭、社会和原来的学校给予的各种各样的影响。因此,刚开学时,虽有班级的组织形式,但成员仍然是缺乏联系的孤立个体。如果不能迅速地将学生凝聚起来,形成有高度集体认同感的班集体,则势必不利于班级建设和学生的发展。那么,新生班怎样加强班级凝聚力建设呢?我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强化班级认同感,培养集体荣誉感

开学初我就给学生讲了这么个故事: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曾问他的弟子:“一滴水怎样才能不干涸?”弟子们面面相觑,无法回答。释迦牟尼说:“把它放到大海里去。”我启发学生思考故事中的道理,学生们很自然地想到单个的人必须融入集体,才能有利于自身的发展。我还要求学生树立“班荣我荣、班辱我耻”的荣辱观,教育学生即使不能为集体争光,起码也要学会克制自己,不为集体抹黑。这种情感,我主要是通过集体活动和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去培养。在解决个体问题时要引导学生往集体的利益上挂钩。我经常对学生说:“别人看见你做了一件不好的事,人家往往不说你叫什么,而是说某某班同学干了什么。你若做了一件好事,学校广播里表扬的,也说你是某某班的。你不仅代表你自己,更代表我们班。”为了强化班级认同感,学期之始我就和全班学生照了集体合影,并将这张“全家福”悬挂于班级内。

二、建立起一支充满凝聚力的班级干部队伍

班干部作为联系班主任与学生的桥梁,作为班主任的助手,他们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在同学中的威信,往往能够决定一个班级的精神面貌与风气。所以,开学伊始,通过新生报到的谈话,我初步了解了哪些学生工作能力比较强。第一次班会他们的自我介绍,使我对他们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最后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从中选出学习成绩较好、工作能力比较强的学生作为临时班委。在第一个班干部会议上我特别强调班委和团支部间、班级干部之间要注意团结、形成合力,坚决杜绝拉帮结派,否则就自动辞职。事实证明这支“预防针”效果是好的,学生干部之间非常团结,工作配合默契,而且在同学中起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三、建立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

新同学大都第一次“背井离乡”,特别需要关爱。如果能从班集体那儿享受到“家”的温暖,他们就会特别热爱这个班级。首先,班主任要从学习和生活上处处关心学生。开学初的一段时间内,班内无论何人、何时生病,我都亲自带他们到附近医院就诊,这样学生觉得班主任是可信任、可依赖的家长,就会自觉地“亲其师,信其道”。其次,班级干部要学会关心同学,融洽“官民”关系。我要求,普通同学有困难了,只要班级干部知情,就不能视若无睹,要主动送温暖。一段时间下来,同学间相互关爱已成为自觉常见的行为。如今,他们由相识到相知、相容、相助,增进了友谊,增强了班级的凝聚力。

四、抓住大型集体活动的契机,促进班级凝聚力的形成

共同的奋斗目标是班集体形成的基本条件和前提,而年级或者全校性的大型活动比一般性的活动带有更明确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因而它更容易使学生在共同奋斗过程中产生共同前进时所需的凝聚力,有利于班集体的形成。而且,对新同学来说,正是通过一次次活动他们才加深了相互了解,才产生了对班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当然,比赛取得的成绩越好越有利于激发集体荣誉感、形成班级凝聚力,但我更看重的是活动、比赛本身的过程。在活动准备和进行的过程中,学生们相互配合,共同分享成功的喜悦、共同吞咽失败的苦果,这种命运休戚、荣辱与共的心理体验,不就是凝聚力产生的内因吗?也正是这些活动培育了学生的团队精神、合作意识。

五、树立班主任的威望

毋庸置疑,班主任的威信是影响学生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开展好班工作的基础,也是班集体凝聚力的粘合剂。接一个新班后,我总是尽可能做好三件事。一是开好和同学的见面会。会上,我开诚布公地把自己的姓名、经历、兴趣和爱好介绍给学生。使学生了解自己,沟通感情。二是和学生谈心,逐个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周围环境、个人交往和兴趣、爱好等情况,熟悉学生,交上朋友。三是仔细留心观察,逐个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情况和心理、性格特点,对每个学生的情况尽可能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这样,在较短的时间里,我对学生有了一个基本的、全面的了解,学生也消除了对我的陌生感和害怕的心理。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真的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有从心里发出来,才能打到心的深处。”因此开学后的班级工作中,不论是批评学生还是表扬学生,我都会让学生体会到我对他们的关爱、尊重与理解,这样学生愿意接近我,并愿意对我讲心里话,在与学生交往的过程中我逐步赢得了学生的信赖,从而在工作中也就有了“不令而从”的威信。开学工作千头万绪,在这个复杂、多变的敏感时刻,班主任做事要干练、果断,让学生了解自己的工作作风与管理风格,这样班集体才能迅速地被班主任这个班级的“头”凝聚起来。

六、培养学生对制度的敬畏意识

古语云:“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合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对于培养同学们良好的行为习惯,确保班级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班级管理效率,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促进良好班集体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生班班级的制度建设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制度创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全体学生的需要。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自主讨论,制定出相应的切合实际的制度。最后,通过班级全体充分公开讨论、民主决议而产生。(2)为了使学生自愿服从制度,要采取细致、具体、全面、客观的配套措施。一是发挥班级榜样的示范作用与班级舆论的压力,使个体逐步出现制度所要求的行为。二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评比与自我检查,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三是发动班干部进行监督,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尤其对于第一个违反班级制度的,一定要慎重对待,严格处理。(3)抓学生个体对班级制度的“同化”和“内化”。教师要奖惩分明,保持对学生行为评价的公正性,促进学生对制度的认同感并最终把制度的价值变为自己的价值而并入自身价值体系当中。(4)注意创设制度执行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在班级管理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者“严惩不贷”,而且要让触“红线”者知道是制度本身而不是制度的执行者给他“惩罚”的。

七、其他

班干部建设制度范文第3篇

关于优秀教师个人年终述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匆匆忙忙又过了一个学期,似乎繁忙的日子时间过得特别飞快。回想一段与孩子在一起的求学之路,虽然忙碌,但却充实着。因为从孩子身上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成长的快乐,也深刻地体会到了付出辛劳过后,满足与不尽的幸福感。现将一学期我在班级管理和学科教学上的一点做法,进行总结:

  一、班干部岗位细化

  每周进行一次评点,把孩子在各个岗位上的具体表现进行评价,评出相应的等级,并进行积分。然后上传微信群,让家长与孩子共同了解,并按季份进行表彰,期末评选岗位优秀积极分子。

  二、重视互评的行为调整

  每四个同学安排为一个小组,期初对互评组长进行培训,在学校原有的基础上,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增加了“出勤、班干部、学习用品带齐”等项目。每周五评完后,进行统一评价,并评出相应的等级进行积分,同时也上传到家长群中,让家长与孩子进行二次盘点,再教育。把这项德育工作的效益化,本学期共评出五期优秀模范生,期末统计分数评为校级模范生。

  三、重视人文环境的建设

  1、鼓励同学上传博文,丰富班级博客。每个同学上传的博文,老师都会抽空进行阅读,并评论,也会利用时间在课堂上进行分享。期末评选“优秀小博主”。

  2、坚持写班级博文。每天写的博文都会及时上传到群中,家长也孩子共同阅读,既了解孩子的在校生活,也学习写作的方法。

  四、制订班级自己的评优方案

  本班根据学校的评优条例,再制订班级评优方案。模范生的评选依据是:互评分数、各师推荐得分、参加活动(获奖)得分等。

  五、重视孩子在校的学习生活点滴

  每个学期末,都会将孩子一学期以来在校生活的点滴,制作成活动剪影(PPT),然后在闭学式和家长会上,让孩子和家长一起来回顾。共同为孩子的童年珍藏点滴的回忆。以后,这方面还将做得更成熟一些,比如写上“寄语”,录上孩子的“自我希望”等等。

  六、重视语文学科的学习

  1、让早读课堂书声琅琅。一直以来都重视孩子的早读时间,将经典古文引入课堂,本学期读完《千字文》后,再读《增广贤文》,并在课前由中队长进行带读。

  2、重视作业习惯的养成。每周日记都会集中点评,让孩子写下评语。

  3、作业积分比赛。既有个人比赛,又设了小组比赛,借比赛的形式激励也促进并形成孩子良好的作业态度和习惯。

  七、下学期的工作设想

  1、期初制订详细的班级计划,多开展学科活动。

  2、班干部岗位的设制安排得再详细些,培养骨干力量。

  3、多给喜欢写作的孩子提供发表各类刊物的机会。

关于优秀教师个人年终述职报告范文   怀着对教育的梦想,我捧着一颗火热的心踏上了神圣的讲台。一学期已过去,新的学期即将来临,在这半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做老师的艰辛和快乐,我把自己的青春倾注于我所钟爱的教育事业上,倾注于每一个学生身上。一个学期的工作已结束,收获不少,下面我对上学期的工作作一汇报,为新学期的工作确立新的目标。

  (一)、思想政治方面

  想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首先应该有一个健康进步的思想。我在师德上首先严格要求自己。与时俱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为了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每周五我认真进行政治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我还深知要教育好学生,教师必须先以身作则,时时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以自己的人格、行为去感染学生。作为一名教师,自身的师表形象要时刻注意,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勤恳、责任心强,乐于接受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劳任怨。在不断地学习中,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得到较快的提高。

  对待学校分配的工作,在思想上不敢有半点懈怠,积极认真的去完成,向优秀的同志看齐,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甘于平淡,不流于平庸.在与人相处中,做到谦虚谨慎,与人为善,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二)工作方面

  1、教学工作

  我自参加教学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不管是新课还是复习课,我从不上无准备的课,每一天晚上,无论多忙多累,我都习惯于将当天的教学内容回顾一遍,并把第二天要学的东西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走进课堂,我都是以饱满的热情来面对我的学生,来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中,我注重抓实抓稳,争取做到,教过一课,消化一课,不留后患,并且注重在教学中进行自我的更新,将新的教学理念,新的教学模式运用到数学教学实践中,在教学中,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每个单元结束时,我都要在整理和复习时,让学生自己去总结去回顾本单元学过的内容,自己去查缺补漏,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对所学的知识有个整体的认识,理清知识体系,学会用联系的方法来学习,从而形成一种能力.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我始终贯彻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既保证聪明的孩子有空间,又不放弃任何一个差生。在教学工作上,我能注意多向同事请教,平时自己也注重多看成功课例,多听示范课,然后具体分析,深入探讨。所以在这学期的各种教学活动中,我觉得还是取得了令自己满意的成绩,不过成绩已成为过去更长更远的路还要一步一步的走,今后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学习、提高。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我能尽量因材施教,我播撒的辛勤汗水终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我班本科人均成绩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差生的辅导工作是更上一层楼,得到了校领导、家长、学生的肯定和好评。

  对于学校领导下达的任务,我都会认真去完成。在工作中,我总是默默无闻地表现。

  在抓学生常规方面,我是高标准,严要求,自开学对学生抓常规教育以来,我经常利用各种可能种用的机会对全体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对一些顽皮的学生所犯的错误,我会紧抓不放,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批评和耐心的辅导。在部分老师的鼎力支持,我们的教育是成功的,令人满意的。当然,由于学生年龄小,好的行为习惯不能长久保持,“冷热病”重,这就需要我们老师给他们做正确的进一步的引导。要可能地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活。

  2、班主任工作

  在担任三年级(5)班的班主任工作中,我做到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重视班风、学风的培养,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动态。严格管理,积极与家长配合,研究学生的有效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针对学生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实施制度量化制度的管理。培养学生养成学习、清洁卫生等良好的习惯。努力创造一个团结向上,富有朝气的班集体。

  由于我刚参加工作,在许多方面还处在摸索阶段,在班主任工作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但我会以一颗谦虚的态度来进行我的工作,以此来完善我工作中的不足,让自己在不断的实践中茁壮的成长,也让自己无愧于教师这一神圣的称号。

关于优秀教师个人年终述职报告范文   本人于20xx年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化学教育专业,同年到江华二中从事初高中化学工作至今。,在江华二中工作的这7年中,成长最快的的也是上完一届高三的近三年,一直担任年级化学备课组长。现将现将本人09~10这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简述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新的理念

  紧紧围绕学习新课程,构建新课程,尝试新教法的目标,不断更新教学观念。通过学习新的《课程标准》,使自己逐步领会到“一切为了人的发展”的教学理念。

  二.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中心,也是检验一个教师工作成败的关键。多年来,一直向经验丰富的老师请教学法、教法。在坚持抓好新课程理念学习和应用的同时,我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班级整体成绩的提高取得了明显效果。在本年度我任教的班级的(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化学成绩,在所有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中成绩均居同层次第一。作为备课组长团结组内的年轻老师,坚持集体备课以老带新,在钟主任的指导下,依靠集体力量,在与一中生源相差悬殊的情况下,第一期的期末质检我们与一中缩小了差距,上期质检考试中我们平均分,及格率均超过一中,高分段人数与一中持平,这期的目标是全面获胜。

  三.班主任工作

  作为一名班主任,我的班务工作主旨是:以“尊重、信任、共情、关注”八字来要求自己,既教书又育人。本年度班级的成绩和班风建设在年级中一直位居前列,在学校和年级组织的篮球赛,辩论赛,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均取的了前三名的好成绩。

  四.教研教改

  教研教改方面,撰些相关论文《高中化学总复习探索》发表在学习方法报、《高中新课程中体会与反思》获省二等奖,校级观摩课《化学反应速率与限度》或二等奖。今年担任课题组组长开展县级课题《新课程高一化学上下衔接研究与实践》等,今年指导李日花、廖祥波老师在学校青年教师比武理综组均获二等奖。今年被学校推评为县级优秀教师。成绩属于过去,我将把每天当做一个新的起点,继续努力。

班干部建设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未成年犯;非监禁刑;社会化

[中田分类号]D916.7 文献标识码]A

对于未成年犯,应最大限度地适用非监禁刑,已成为理论学界及司法实务界的共识,但对于非监禁刑执行机制的构建这一研究领域,却很少有涉足。立法的缺失以及理论的不足导致了在实践中,非监禁刑的执行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身心的特殊性使然,则情势更为严峻。笔者认为,目前急需构建独立的未成年犯非监禁刑执行机制,既体现出刑罚的威慑力和强制力功能,又能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确保未成年犯顺利完成重归社会化的进程。

一、立法变革及现实状况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体系,对于未成年犯非监禁刑的执行,在立法上没有作特别规定,与成年犯适用同一执行制度。

根据现行刑诉法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监外执行、假释等非监禁刑主要由公安机关监督考察,犯罪分子所在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但这一执行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并非理想,警力的普遍不足以及社区法律意识的淡漠等因素导致了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考察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在许多老百姓的眼里,被判处非监禁刑等于宣告在法律上不作任何处理,等于放纵了罪犯。

针对于此,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此:

1.非监禁刑的监督考察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转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

从理论上说,由公安机关承担属于刑罚执行的监督考察任务,意味着其既履行侦查职能又负责刑罚执行职能,一个主体二种职责,不仅违反了司法机关的分工原则,而且导致了实践中的执行不力。笔者认为,《通知》将考察监督职能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是基于以下两点理由:首先,目前刑罚的执行权在司法行政机关,从刑罚执行权与监督考察权宜相一致的角度考虑,从长远的角度看,应当将缓刑考察权从公安机关剥离出来,交给司法行政机关来统一行使;其次,司法行政机关尚保留的基层司法工作的职能正在不断增强,并且其所属的基层乡镇司法所(办)的网络分布较公安派出所更为健全、密布,使司法行政机关有能力来从事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与管理。

2.在消极的管束之外增加了积极监督与指导的内容

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罪犯监督考察的内容,我国刑法上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但可以参考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从规定的内容来看,要求缓刑犯必须遵守一般的遵纪守法的若干规定事项,但仅限于管束,这只是消极的观护措施,而缺乏必要的对缓刑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树信心、走自力更生道路的积极指导与保障。

依笔者的理解,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罪犯进行改造,考察监督其生活起居情况,限制其日常活动,防止再次涉足犯罪,当然是必要的。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应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助援护和指导教育,帮助其改善生活恶习、增进知识、掌握谋生技能,自力更生,顺利适应社会选择,健全复归社会。如在英国,缓刑监督官考察的内容相当广泛,不仅要为法官提供缓刑建议,而且为缓刑犯提供符合其特点的监督计划,并为其重归社会做大量的工作。

《通知》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显然,较之刑法的规定,监督考察的内容更为丰富和全面,不仅限于消极性管束和制裁,并扩及积极性的监督和指导,且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笔者认为,这一改革符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理顺了执行与其他诉讼职能的关系,同时也强化了非监禁刑的功能,符合非监禁刑设立的目的。但是,由司法解释改变立法规定,不符合法理精神,存在不妥之处,建议在刑诉法的修改中将这一变化加以吸收。

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正日益推进,但对未成年人特殊性考虑的不足,致使未成年犯非监禁刑的执行状况落入尴尬境地,导致的结果往往与制度设置的初衷背道而驰,反而不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健康成长。据笔者在司法实务中的考察,许多未成年犯的家长对这一制度的推行顾虑重重,反而宁愿选择接受法院的判后帮教。据调查,主要原因在于,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混同在一起进行社区矫正,家长担心孩子受到其他人的不良影响,且以罪犯的身份参加帮教,负面效应扩大,会影响到孩子的前途。在这种情况下,少年法庭法官只能全方位承担起帮教职责,但法院本身的职能性质决定了帮教只能是辅或者监督性的,而不能代替履行执行职能。从现实状况来看,审判任务的繁重以及犯罪心理矫正的专业需求往往使法官在做这一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反而影响了矫正的效果。笔者认为,既然社区矫正的意义已经被认可,在少年犯非监禁刑的执行中就更有推广的意义。

二、未成年犯非监禁刑执行原则

1.分开执行

目前,在国际社会以及我国,均确立了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开执行刑罚的原则。如我国刑诉法对未成年犯监禁刑的执行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由此,未成年犯与成年犯的监禁刑是分开执行的。这主要是避免未成年人受到成年人交叉感染的考虑。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也应当贯彻与成年人分开管理、分开矫正的原则,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色的执行机制。

2.不公开执行

《儿童权利公约》中确立了对未成年人的处理应遵循“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的原则。在现行社区矫正模式下,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劳动、活动,被社会贴上“犯罪人”的标签,受到社会歧视,产生自卑和消极心理,很容易“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难以再次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严重妨碍了他们自我改造、重新做人的进程。对于不公开原则,《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3.11也是予以明确肯定,“在适用非拘禁措施时,应尊重罪犯的以及其家庭成员的隐私权。”

3.促进重归社会化

《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24条规定,“应作出努力在诉讼的各个阶段为少年提供诸如住宿、教育或职业培训,就业或其他任何有帮助的实际援助,以便利推动改造的过程”,因为“增进少年的福利应是最优先的考虑”,“可以通过改造进程增进少年的最佳利益”。如前所述,我国非监禁刑监督考察的措施过于简单,仅限于监督犯罪人,使其遵守法定的义务,保护社会免受因犯罪人的再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但忽视了帮助罪犯重返社会的功能设置,因此,应加强

对非监禁刑少年犯的辅助教育措施,尽力解决犯罪人在学习、生活以及工作上存在的困难,为他们创造较好的环境与条件,在教育、培训、就业、戒除恶习、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

三、国外未成年犯非监禁刑执行特点

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国际社会就开始倡导对未成年人采取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化矫治,以代替专门机构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置。《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明确规定:“在防止少年犯罪活动中,应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和方案……正规的社会管制机构只应作为最后手段来利用”。

据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在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治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和独到之处,可供借鉴。其特点可以概括为:

1.发挥审判机关在少年矫正中的作用

如在美国,与成年人刑事法庭不同,少年法庭在判决后继续享有管辖权,负有对它认定的违法少年实行广泛地和继续监督的义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管理组织与成人管理组织有所不同,目前在美国共有15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实行由地方法院管理的模式。目前多数学者认为最佳的管理方式是在未成年人法院的控制下由当地的政府机关来提供资金。

2.对少年的矫正由带有非正式国家机关性质的组织负责

如在欧洲负责少年缓刑执行的机构主要由缓刑局负责,而缓刑局是介乎政府机关与民间团体之间的一个非政府组织,这个机构最重要的特点首先是为民众服务,其次才是为政府服务。‘’’

3.监督考察人员的任命资格较高

监督考察人员可以说是整个监督制度运作好坏的关键所在。由于任务和职责的特殊性,国外的法律和有关机构对监督官的资格要求较高。如在英国,缓刑官除了要具有大学学位以外,还要用两年的时间进修有关课程和实习。这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人类学、公共关系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等课程,并与当地缓刑官一起实习一年。此外,作为缓刑官必须具有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能够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中的有关问题。

4.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资源,参与少年的社区矫正

在英美国家,来自众多行业的社区志愿者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英国,社区服务工作中包括警察、卫生人员、心理病专家,还有一些其他职业的人员。在美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分为正式工作者和自愿工作者。志愿工作者必须是18岁以上并通过有关犯罪的和机动车辆的背景检查。目前这些人参与了约两千多个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项目,他们的作用是帮助由法院任命的缓刑工作者履行监督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正面的角色典范,可以和未成年人成为知心朋友。

5.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设制针对性的矫正项目

如美国的社区矫正项目包括赔偿、社区服务、家中监禁和电子监控、养育家庭、日处遇项目、小组之家,英国有出席中心令、监督令、行为规划令等,均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而设。

四、执行体制构建设想

1.审判机关应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

在实行社区矫正以前,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在司法实务中往往由审判机关延伸帮教,回访考察工作成为少年法庭工作的一大特色,并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予以了明确规定。那么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入正轨以后,审判机关是否就可以或者说应该把这部分工作完全抛开了呢?

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法官参与帮教的动因是基于法官的情感,还是有一定的少年司法理论作为基础。若是前者,则答案就是肯定的,因为这是制度不健全下的产物;但少年司法与一般刑事司法不同,并非单纯裁判案件,更负有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少年的重要职责。因此,少年法庭的工作并非止于审判的完成,而且要在矫治失足少年的工作中做好“接力棒”工作,并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刚刚展开的情况下,审判机关更应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促进建立和完善适合于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制度。这一指导思想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中也有明确体现:“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从国际社会来看,审判监督执行也是各国所遵循的惯例,在国际条约中,对此也有所体现。《北京规则》第23条规定,“应为执行以上规则14.1所提到的主管当局所作裁决作出适当的规定,这些裁决可由当局本身或视情况需要由某个其他当局来执行。”说明中对此做了解释“处理少年案件比处理成人案件更易于对罪犯的一生产生长期影响,因此重要的是主管当局或原来处理案件的具备主管当局同样条件的独立机关应监督对处理决定的执行。有的国家为此目的任命了执行法官。”

2.对社区矫正人员应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以提供专业化的矫治

犯罪学研究表明,只有查明犯罪根源,矫正犯罪心理,去除性,才能有效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但犯罪心理构成是幼年、青春期感情及生理发育影响下的产物,因此,这一工作并非能够一蹴而就,而且要求矫正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对犯罪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要有一定的掌握。目前,各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他们一般对于法律知识都有专业的掌握,但是,在上述专业知识方面却没有受过专门培训或指导。笔者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对缓刑考察人员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惟其如此,矫正才更有针对性,更有效果。

3.开发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

《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7条规定:“公众参与是一大资源,应作为改善接受非拘禁措施的罪犯与家庭及社区之间的联系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来加以鼓励,应用它来补充刑事司法的执行工作。”这一精神在《北京规则》第25条第一项中也有规定,“应发动志愿人员、自愿组织、当地机构及其他社区资源在社区范围内并且尽可能在家庭内为改造少年犯作出有效的贡献。”

要使主管当局的指令得到有效的执行,社区方面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志愿人员特别是自愿服务业经证明是非常有价值的资源。据了解,各地司法所专职负责社区矫正的人员一般只有2―3名,普遍面临人员少与任务重的冲突。笔者认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面向社会招募广泛的社会志愿者,聘用社会工作专业、心理学专业、教育学专业的人才,强化社会支持系统,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对志愿人员的选择,“应根据志愿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的悟性和兴趣来对他们加以仔细甄选和征聘。应针对他们须履行的特定责任进行适当的培训,应使他们能够从主管当局得到支持和辅导,并有机会与其商量。”“志愿人员应通过提供辅导及其他力所能及且符合罪犯需要的适当援助形式,鼓励罪犯及其家属与社区建立有益的联系和范围较广的接触。”《北京规则》第22条说明中指出,“对于社会工作者和缓刑监督人员来说,要求把职业专门化作为承担处理少年罪犯任务的前提条件可能是行不通的。因此,受过在职专业教育应为最低条件。”

4.对未成年犯的矫正应与成年犯分开进行

从现阶段社区矫正的施行情况来看,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同在一起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从事打扫卫生、集中学习等活动。由于这些活动都是公开进行的,并且是在专职人员的监督下开展,不仅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和隐私,而且对他们日后的发展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极大影响了未成年人重新社会化的进程。

因此,笔者主张,应建立专门的场所,将未成年人矫正对象集中起来,远离其生活的居住地、学习的学校,在一个相对保密的地方进行矫正,尽一切可能减少因公开矫正而给他们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与成年人共同参加社区矫正产生的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