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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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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

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1篇

一、我国试点碳市场纳入门槛设定

我国试点碳市场纳入门槛设定内容主要包括设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基准年(年段)及其排放基准量等因素。我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7个试点碳市场设定的纳入门槛情况如表1所示。各试点碳市场纳入门槛设定具有以下特点:(1)试点碳市场主要采用“控排目标+历史排放”的方法设定纳入门槛,即各试点碳市场主要以所在地区的能源消费强度下降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等为依据,并结合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历史数据设定纳入门槛,即纳入门槛与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源消费和排放情况等密切相关;另外,天津、湖北、广东等碳市场还采用不同的模型和情景分析方法评估了本地区未来排放趋势以及目标减排量,为科学设定纳入门槛提供理论支撑和验证;(2)试点碳市场纳入门槛基准年(年段)不同,并且除北京碳市场以基准年段内的年均排放量为纳入门槛外,其他试点碳市场均选择基准年段内“任一年达标排放量”为纳入门槛,表现出各碳市场对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控排力度的差异;(3)试点碳市场纳入门槛不同,深圳碳市场纳入门槛最低,即3000 吨CO2当量/年及以上,湖北碳市场纳入门槛为年综合能耗在6万吨标煤(相当于年排放量约为15万吨CO2当量)及以上,是试点碳市场中最高的纳入门槛;北京、深圳等地区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比较高,属于经济发达地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较低,地区二氧化碳直接排放总量相对较少,同时为了保证碳市场具有一定的排放总量,因此,北京、深圳碳市场的纳入门槛较低。湖北省第二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比高,大型重化工业企业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较高,所以湖北碳市场的纳入门槛较高;(4)各试点碳市场均纳入了高排放产业企业,排放门槛不同直接导致碳市场覆盖行业和企业不同,并且部分碳市场纳入行业种类和企业数量随着碳市场的发展不断增加,表明政府采用碳市场控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的决心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碳市场温室气体核算、报告和核查(MRV)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对纳入门槛的要求

为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全国碳市场设计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框架。管理办法规定,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标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经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批准,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可适当增加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由此可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的管理体系及其责任和权利,以及纳入门槛的设定程序;具体地说:(1)构建两级管理体系设定和管理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即由国务院碳交易管理部门(即国家发改委)和省级碳交易管理部门(即省级发改委)负责设定和管理纳入门槛;(2)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最终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最终确认和公布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3)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在设定纳入门槛方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所辖地区情况制定与本地区相适应的纳入门槛,但该纳入门槛必须需要经过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批准;这样有助于缓解地方经济发展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矛盾,并使设定的纳入门槛更加符合地方温室气体控排的实际情况,可操作性更强;(4)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纳入门槛必须比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设定的纳入门槛更严格;(5)全国碳市场的纳入门槛设定程序主要有三步,第一步是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设定重点排放单位标准,第二步是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所辖地区情况和国家设定的重点排放单位标准提出辖区内的纳入门槛,第三步是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最终批准和公布纳入门槛和相关的重点排放单位。

三、欧盟碳市场纳入门槛设定

欧盟碳市场(EU ETS)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过了三个阶段的建设和发展,其纳入门槛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在EU ETS启动之初,就碳市场纳入门槛而言,EU ETS规定装机超过20 MW的燃烧设施(发电、制造业等),排放超过50吨CO2当量/天的石灰生产设施、排放超过20吨CO2当量/天的玻璃生产设施,以及排放超过20吨CO2当量/天的矿业生产设施均强制纳入EU ETS。在EU ETS第一阶段(2005―2007年),EU ETS纳入的排放设施分布在发电,炼油、炼焦、钢铁,水泥、玻璃,陶瓷和造纸等行业。EU ETS计划2012年纳入航空行业,但由于全球航空组织等联合抵制,航空业目前尚未纳入EU ETS。在EU ETS第三阶段(2013―2020年),EU ETS纳入行业将增加石化、化工、合成氨、有色和冶炼等部门,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设定了以排放量或产量为基准的纳入门槛[1],例如,产能为2.5吨/小时的生产粗铁(粗钢)的设施,产能为20吨/天的造纸设施等。另外,在EU ETS第一阶段(2005―2007年)、第二阶段(2008―2012年)只纳入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第三阶段(2013―2020年)开始EU ETS将纳入全部温室气体。EU ETS已纳入约5000家公司的11500个排放设施,覆盖欧洲地区约50%的二氧化碳排放和43%的温室气体排放。从EU ETS设定的纳入门槛可以看出:(1)不同行业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纳入门槛;(2)随着碳市场发展阶段和成熟度不同纳入门槛不同,从而覆盖范围也不同;(3)设定的纳入门槛应使碳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该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相当大的比例。另外,在设施排放情况缺失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能源消耗量、设施功率或者产能等实物量形式作为纳入门槛。由此可见,EU ETS纳入门槛的设置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减排目标、排放数据基础和碳市场管控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和要求等因素。

四、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设定原则

由于全国碳市场覆盖地区和行业企业相对较多,加之各地区和各行业企业的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水平和结构、产业结构、排放情况、减排成本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设定与单一试点地区碳市场纳入门槛设定有所不同,结合上述对我国试点碳市场和EU ETS纳入门槛的总结和分析,下面就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设定原则与要求进行讨论。

(一)构建高效的MRV体系,夯实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基础

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是设定碳市场纳入门槛的基础,是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的保障,因此,必须建立高效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MRV)体系,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使得主管部门可以完整、准确、及时的掌握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为了构建高效的MRV体系,夯实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基础,首先,应构建高效的MRV管理体系,明确各管理机构相应的职责和权利。二是加强支撑MRV体系的政策法体系建设,制定MRV体系建设规划,依据建设规划制定和出台MRV管理办法细则,建立和不断完善MRV体系技术和规范标准,建立和完善MRV体系运行监督评估机制。三是既要加强政府对温室气体数据的监管,又要加强企业内部温室气体数据管理。政府机构应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及复核、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建立统一的排放数据直报电子信息化平台,加强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排放MRV工作的管理,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市场化等;同时,企业也应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内部管理,制定合理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加强排放数据内部审核提高数据质量,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档案管理体系,适时披露温室气体排放和交易信息等。四是加强对MRV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强政府、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能力建设。

(二)体现地区差异性和行业差异性

全国碳市场覆盖地区和行业多且其经济发展和排放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设定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不能“一刀切”,应在保证完成各地区碳市场减排目标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需求,设定合理的纳入门槛。例如,第三产业为主且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纳入门槛可以较低,而第二产业为主且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纳入门槛可以相对较高;同一行业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纳入门槛可以较低,反之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纳入门槛可以较高;高耗能企业纳入门槛可以相对较低,而低耗能企业纳入门槛可以相对较高。

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需求设定纳入门槛时,还必须慎重考虑以下问题。一是如何合理划分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例如,虽然北京市和人均GDP都超过1万美元,但实际上两者的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都有较大差距,因此,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的纳入门槛可能并不适用于重点排放单位的纳入门槛,由此可见,用人均GDP来划分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可能不适合设定碳市场纳入门槛,必须探索适用于碳市场的划分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标准,该标准既能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又能反映地区环境因素。二是设定纳入门槛时如何既能体现地区和行业差异性,又能保证配额同质化。制定纳入门槛时要求体现地区和行业差异性主要是为了缓解减排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保证排放配额价格尽可能真实反映减排成本。但是,在考虑地区和行业的差异性时,不可避免地参入主观因素。如果在设定纳入门槛过程中过多参入主观因素,可能使排放配额价值的分化,不利于碳市场合理发现排放配额价格。因此,全国碳市场主管部门在设定碳市场纳入门槛时要加强监督和指导,掌控设定纳入门槛差异性的尺度,保障设定纳入门槛不发生大的偏差。三是在设定各地区、各行业纳入门槛时选择的基准年或基准年段必须一致,否则各地区、各行业的排放量和减排目标将不具有可比性,也可能会导致碳市场排放配额分配不公和排放配额价值发生分化,致使排放配额无法合理交易。

(三)设定动态可调的纳入门槛

为了确保碳市场稳定运行,要使碳市场纳入门槛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但是,随着碳市场发展逐渐成熟,随着碳市场MRV能力的增强,应该逐渐降低碳市场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的门槛。逐渐降低碳市场纳入门槛有利于增加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和排放总量,并使得纳入门槛与地区和行业的发展水平、排放水平逐渐相适应,有利于提高碳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有利于提高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成效。

另外,降低碳市场纳入门槛将使一批温室气体排放相对较小、行业分布广、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碳市场。因此,在通过逐步降低门槛逐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1)注意地区功能定位要求,综合地区和行业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和减排潜力方面的差异,考虑实施差异化政策的程度,保证设定纳入门槛的公平性;(2)纳入重点排放单位过多,可能会增加碳市场管理难度,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碳市场的监管和技术支撑;(3)注意与配额分配方法相匹配,确保不使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成本过多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在相对较长时期内(几个履约期内)保证纳入门槛的稳定性,以免频繁变更纳入门槛徒增重点排放单位负担,影响碳交易政策的延续性和公信力,以至于减弱碳市场的减排成效。

(四)“自上而下”与“自底向上”结合设定纳入门槛

“自上而下”是依据“政策―经济―排放”类模型确定纳入门槛,即根据全国碳市场覆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减排目标、人口变化趋势和能源消费及其结构变化等因素,建立排放总量模型,并预测未来排放情况以及跨区域碳市场的排放总量和相应的年度减排量,然后根据纳入碳交易的行业发展和企业排放情况,确定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的纳入门槛。“自底向上”是根据全国碳市场覆盖地区企业的具体排放情况,并结合各地区的减排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设定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的纳入门槛。“自上而下”与“自底向上”相结合能更好地平衡经济发展和减排的要求,最终确定较合理的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门槛。

总之,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要能保障碳市场的减排成效,并能反映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减排潜力。设定合理的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既要因地制宜,考虑地方和行业的差异性,考虑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获得性,又要使其与碳市场覆盖范围、排放总量和配额分配方法等碳市场要素相匹配。不断探索合理设定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原则和方法,并通过不断深化试点碳市场建设对其进行检验和修正,为全国碳市场纳入门槛设计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The European Parliament

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低碳[1] 低碳经济[2] 新机制[3]

何谓低碳经济?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发展模式,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开发清洁能源、追求绿色GDP,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低碳”的实施措施主要集中在:提升高能耗工业的能效水平、提倡生产清洁能源、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减少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另外,低碳技术的发展趋势,短期内以现有的节能技术应用为主,中长期将侧重于流程创新和设备升级。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过程中,能源需求仍在急剧增长,以石油、煤、天然气等传统化工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一时难以改变;同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在工业产业结构中占很大比例,且发展方式比较粗放。这就决定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要以“节能减排”为重要抓手,在发展低碳产业的同时,更要注重“产业降碳”。 事实上,和石化产业一样,煤炭、钢铁、水泥、冶金等均是传统观念中的“高碳产业”。那么,探索这些高碳产业的低碳化发展路径,理应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显然,如何把握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是企业必须做的一道选择题。大量事实已经证明,低碳发展对于中国企业的机遇正逐渐显现。当前,政府大手笔地支持企业节能减排,这对传统行业来说也是一个机会。

作为一个企业,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发展战略与机制,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一是制定发展战略,建立配套体系。结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节能减排的需求,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的碳排放强度评价,指导和引领企业的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

二是建立“企业低碳经济特色实验区”,对于国家支持低碳经济的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先行先试,率先实现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融合,推动战略可持续发展。

三是促进资源环境信用情况与政府鼓励优惠政策挂钩。实行奖励办法,鼓励积极创新。除了以硬指标考核节能降耗的业绩,对于发展低碳经济业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应该设专项鼓励机制及时予以重奖,引导企业和企业家在低碳经济领域的创新积极性。

四是转变传统观念,倡导低碳生活、转变行为方式为荣的新风尚。引导广大员工注重从生活细节入手,培养低碳生活习惯。如使用节能灯、节水型水龙头和马桶,人走关灯、关电器,拒绝过度包装,多用购物袋,废旧物品再利用等。

五是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效机制。建立低碳领域的技术创新机制,从制度上为企业节能减排创造条件,加快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体系。推动企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建设,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改善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环境与制度创新。

六是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能源考核体系。修订相关环境和资源等领域的专门管理考核制度,以完整的管理体系和完备的管理形式保障企业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行。

虽然发展前景广阔,但我国企业低碳经济仍在能源结构、技术、融资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制约性因素:

首先,现阶段我国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局面很难迅速改变,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比较长的周期。在世界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与结构中,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的单位热量消耗的碳排放量较煤炭低10%至30%,因此加速国家能源消费从传统煤炭为主向现代石油和天然气为主的结构转变是必然选择。

其次,低碳经济技术仍以中低端为主,有待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以风力发电技术为例,它虽然是我国发展最快的新能源行业,但一些核心零部件的生产技术难关却迟迟未能攻克。此外,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一直是个技术难题,其中重要原因是我国没有构建智能电网,没有先进的电网调控和调度技术。

第三,我国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存在着产业竞争无序等问题,一些产业恶性竞争应引起警惕,自主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不足,目前大多数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的技术以及产业研发投入不足,缺乏自主技术。

第四,低碳经济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国政府不断增加财政预算,通过银行推动绿色信贷,还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拓展融资渠道。但是,这些努力带来的资金仍比较有限。

此外,人们低碳消费意识淡薄,还没有养成良好的节能减排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比如无节制地使用塑料袋等等,这也将制约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德英.我国工业部门碳源排碳量估算方法研究[D ].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5,182301

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3篇

日前,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低碳试点工作将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省市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试点省和试点城市低碳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本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降低碳排放强度。

我国各省区市上半年单位GDP能耗情况

近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我国各省区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情况。根据公告,上半年我国部分省份单位GDP能耗有所上升的省份有辽宁、江苏、广西、陕西、青海、宁夏以及新疆等。上半年单位GDP能耗降幅较高的省份有吉林、四川、安徽、重庆等。

我国中长期林地保护规划

经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近日由国家林业局正式印发。“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林地保有量增加到3123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2.5%;森林保有量达到22300万公顷以上,比2005年增加42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纲要”同时阐明了未来10年我国林地保护与利用战略原则和战略目标,明确了5项主要任务: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以森林面积为重点,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以科学经营为核心,大力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以优化结构布局为手段,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以改革和创新管理制度为突破,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新机制。

波音与中科院青能所建立生物燃料研究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青能所”)和波音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可持续航空生物燃料联合研究实验室”揭牌仪式在青岛举行。中科院青能所与波音公司签署协议,决定共同投资建立联合实验室,致力于建立国际一流的航空生物燃料技术评价、微藻航空生物燃料技术、航空生物燃料加工炼制技术等研发平台,建成微藻航空生物燃料中试系统,提供高品质航空生物燃料产品,推动可持续航空生物燃料的技术研发与产业示范。

陕西:部署未来5年环境科技工作

陕西省环保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未来5年,陕西要着重实施环境科技创新工程、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其中,在环境科技创新工程方面,将着力谋划“十二五”5个大的研究项目,即全过程控制的节水节能技术、城市污水再生资源化新生水源技术、渭河流域氨氮污染的系统控制、渭河关中段河道基流保障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渭河流域污染治理特殊性问题研究。

深圳:借力新能源 打造智慧低碳城市

在中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深圳设立了首个低碳总部基地,以此推动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借力新能源打造智慧低碳城市。

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说,建设智慧低碳城市,是在经济特区建立30年取得巨大经济成就之后,深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

云南:走绿色发展之路

云南省长秦光荣日前在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云南将坚定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绿色经济发展之路,努力建设泛珠三角区域乃至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宁可牺牲一些发展速度,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宁可减少一些资源开发,也要避免对下游区域造成不利影响;宁可生产生活受到一些影响,也要使流经云南的江河条条清澈。

贵州: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启动

由贵州省环保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际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和当地政府共同参与并出资274万元,实施期限三年的垃圾分类试点项目近日在贵州省余庆县和雷山县启动。该项目将在试点县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和完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实现垃圾减量化效益,从而增加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

湖北:加快城市圈环保一体化进程

湖北省长李鸿忠近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李鸿忠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重点要抓好培育和发展城市圈生态经济、大力推进城市圈环境保护一体化、制定实施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完善城市圈环境保护保障体系5个方面的工作。

广东:五项举措发展低碳经济

发展低碳经济将成为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表示,将采取5项专门措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一是制订应对气候的行动计划。二是制定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支持,政策要有支持力度,低碳经济才能发展起来。三是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和低碳能源,像核电、天然气;还要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在重点领域争取有新突破。四是要加强国际的交流与合作。五是营造发展低碳经济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石油公司;海外业务;建议

随着国际舞台政治力量角逐加剧,资源国贸易保护主义加强,海外市场环境日渐恶劣,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安全风险不断加大。在经营风险增大的同时,海外员工的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石油公司海外业务的正常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但是我国石油公司在海外业务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针对安全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宣传不够等方面。石油公司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风险管理。

一、建立海外业务风险预警系统

为了应对海外业务方面的挑战,并把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石油公司要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石油公司内部组建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尽可能选择敢于创新、善于沟通、严谨细致、处乱不惊、具有亲和力等素质,熟知企业和本行业内外部环境,有较高职位的管理人员和较高业务素质的专业人员参加。(2)常规性的调查分析征兆。危机总会在不同阶段和领域表现出一些征兆,应从消费领域、生产部门、研发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经销商及同业竞争者等渠道收集显性和隐性的危机信息,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危机开列清单,预先予以警示。(3)建立灵敏准确的外部环境监测系统。石油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的外部环境监测系统,密切关注其具体状况及变化趋势。(4)拟定预警管理计划,进行风险管理的模拟训练。定期确定危机主题,进行危机处理训练,这不仅可以提高危机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还可以监测已拟定的管理计划是否切实可行。(5)开展风险教育和培训,建立风险教育制度,以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技能。

二、对海外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

海外项目风险管理是贯穿整个海外项目生命周期的管理。在海外项目目标设计阶段,对影响项目目标的重大风险进行预测,研究各种风险状况对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即进行项目的敏感性分析。在投标报价前,考察和分析业主的经济状况,业主的工程款落实情况和支付信誉;在编标报价阶段,要熟悉招标文件做好现场勘查,在单价和总价中考虑风险因素;在订立合同阶段,对于过分苛刻的合同条款应该提出修改要求,以减少合同风险。海外项目实施中,要合理利用项目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方法。例如,项目风险控制计划应该是动态的,制定附加的风险应对计划,针对出现的新情况,重新制定风险计划。再如,偏差分析技术,通过分析海外项目中计划工作与实际已经完成工作之间的偏差,然后预测这种偏差发展的趋势。如果偏差大,就要制定进一步的风险控制程序。

三、加大对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投入

我国石油公司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加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投入,不断完善海外项目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海外项目风险管理模块,设立风险防范预案、应急机制等系统,对海外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快速反应,准确把握,及时处理。由于油气勘探与开发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投资活动,故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要认清主次,对地震、预探井、油气水井、油气集输系统等起关键作用的单项工程进行重点风险管理,而对于水、电、临时道路、房屋等辅助设施则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适当简化,以此来降低工程投资,避免由于固定资产规模过大所带来的较大的“经营杠杆”风险。

四、强化现场HSE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石油公司要强化HSE管理的各项规定,提高现场的整体安全质量水平,结合各个项目的安全管理现状,安排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员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井队公共安全管理、应急演练、井队HSE管理、井控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改、落实,从而达到进一步提升项目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例如某石油公司伊朗雅达项目的施工区域位于伊朗和伊拉克两国边界,属于伊朗军控区,曾是两伊战争时期的主战场之一。施工区即是“雷区”。虽然排雷工作已经开展很多年,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只有部分区域未完成排雷工作,部分井场周围可以清晰看见在地表的地雷。施工区植被覆盖率极低,基本为的沙土,干旱少雨,风沙大,经常刮沙尘暴。伊朗夏季气温高,施工环境非常恶劣。井场及生活区有毒蛇,蜘蛛等出没,比较危险,没有有效的办法处理,只能做好防范工作。为此,某油田在伊朗项目管理部要求各项目要强化HSE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为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石油公司要制定了年度HSE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开展实施。

五、强化应急管理

石油公司为了有效的保证海外人员和财产安全,把突发事故造成损失降至最低,针对海外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要编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以及火灾、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防暑降温、环境污染等专项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保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物资的储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同时,石油公司需要不断强化员工应急教育,组织开展消防、起重伤害等应急实战演练,促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应急职责,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救援措施,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参考文献:

[1]罗宏志.境外石油工程项目公共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与改进[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02):65-67.

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电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在全面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下,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在2020年,我国每单位GDP的CO2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要求降低18%,并着重将电力行业作为重点行业进行管控。英国、美国等国家的电力行业纷纷致力于能源效率提升和清洁能源结构的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低碳发展的目标。从欧美先进经验来看,电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是低碳经济的主要实现路径。而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阶段,立足于可持续低碳经济,促进电力能源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当前急需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中国电力能源发展现状

我国正处于高度工业化的发展时期,依靠煤炭的火力发电仍是主要的发电方式。2016年我国总发电量59897亿千瓦时,其中依靠煤炭燃烧的火力发电占比高达71.60%,虽然相比于2015年火力发电同比略有下降,但与发达国家的发电结构相比,仍远远高于其他清洁能源的占比(见表1)。中国电力行业作为煤炭消费大户,如果按照现在电力能源的消耗速度来算,煤炭的可开采期限将不足60年。同时,在产电过程中产生大量的CO2、NO2等温室气体,将不利于我国低碳可持续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正逐步实施以下措施促进电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第一,煤炭总量控制。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将是国家“十三五”规划中的重要任务,国家力争到2020年,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②。第二,改革煤炭清洁发电技术。考虑到当前我国的特殊国情,燃煤发电的大形势在一定时期内并不会改变,因此清洁煤炭技术的研发成为了我国电力行业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必要路径。我国早在2004年就提出了“绿色煤电”计划,并设立了示范电站及示范项目,意图提高燃煤发电能源转换效率,降低燃煤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清洁能源的研发与利用。中国具备较为充足的风能、水能、核能基础,政府鼓励电力企业致力于风能、水能、核能等新能源的开发与运用,并为行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以此来加快电力行业能源结构的调整升级,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根本保证。第四,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我国政府借鉴国际先进的碳减排经验,分别成立了北京、上海、天津等碳排放交易试点,并明确提出要在2017年建立全国范围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我国电力、纺织、石油等重点行业作为温室气体高排放行业被强制纳入其中,碳减排不再局限于纸上谈兵,而是与企业的直接经济利益挂钩,这一举措将倒逼电力企业内部对于能源利用开发的技术革新,从根本上促进电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电力能源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电力能源正实施包括煤炭总量控制、改革煤炭清洁发电技术、研发利用清洁新能源、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等措施促进电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但笔者对上述电力能源措施实施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发现现阶段可能存在以下几点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电力能源发展规划不明确

如上文所述,我国当前的电力能源结构相对单一,主要以燃煤发电为主,其他清洁新能源的比重相对较低,且燃煤发电技术还不能满足高效低碳、清洁环保的要求,缺少国家战略层面的发展规划。此外,我国煤炭资源大多数分布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发电机组大多设置在中东部发达地区,“西煤东运”成为了当前采用的主要方式。但是这项举措加大了发电过程的运输成本,只能解决燃煤之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目前,我国缺少与低碳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电力能源发展规划,对于燃煤发电减排技术的研发政策还不够明确,不能从根本上转变电力能源结构,满足不了全国范围的电力需求。

(二)新能源技术支持不够

虽然国家鼓励电力行业研发和使用新能源,但是由于技术壁垒、开发成本等原因,各种新能源开发技术的水平都不够高。比如说风能发电中最重要的是风电场所的选址,如何测量一定时期内的有效风速,如何保证风速的稳定性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如何降低成本、水能发电设备如何避免季节性影响、其他生物质等新能源设备如何完善收购处理过程等,均很大程度地制约了我国新能源发电的进程。

(三)新能源电价难以确定

随着电力新能源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核能、风能、太阳能等能源的发电初始建设成本较高,相应的新能源电价在一定时期内比燃煤发电的价格高,将影响电力行业对于发电方式的选择。较低的销售电价与新能源开发成本等因素成为了短期难以避免的矛盾,在缓解这一矛盾的基础上,如何确定合适的新能源电价将成为我国新能源发电顺利转型的重要一环。

(四)新能源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虽然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方针促进电力能源的发展转型,但是仍缺少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支持。以核能发电为例,我国欠缺关于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核电技术标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具有专业资格高核燃料处理能力的核电企业、核电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将导致新能源发展的缓慢,影响绿色、安全、经济的新能源发电体系的构建。

四、中国电力能源可持续发展建议

笔者从低碳经济电力能源发展的视角,针对我国当前电力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一)制定电力能源发展规划

我国政府需要全盘规划低碳发展目标,将经济规划、环保规划相挂钩,结合各部门、电力行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为电力能源发展设置约束性指标,并实施全面的计量、监督与考核,不断改进与优化。政府还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全方位建设特高压输配电网,从跨区域输煤发电向输电转变,解决当前发电与配电不均衡的矛盾。此外,电力行业需要在政府的资金政策支持下加大对燃煤发电清洁技术的研发力度,按照碳减排指标考核体系对自身碳排放量进行统计和分析,以结果约束过程,促进电力能源结构转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电力企业的碳排放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进行考评。

(二)强化新能源技术开发

要实现电力能源低碳转型就必须要提高对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工作。从国际先进的经验来看,政府部门在电力行业新能源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不仅要加大新能源技术开发的投入,还要根据国内资源特点,建立研究、开发和示范一体化管理体系,并组织科研机构、电力企业等单位共同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制。各电力企业要充分运用发达的信息资源,加强国际合作,学习贯通国外的新能源技术,为新能源发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深化电价体制改革

我国电价机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新能源电价定价方面。政府需要继续深化电价体制改革,形成既满足市场供求关系,又能考量资源环境成本的合理电价机制;对于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产电提高补贴标准,建立可再生能源补贴发展基金;加大对于电价、碳排放、低碳经济的宣传,引导电力企业、社会大众提高对新能源的关注,从意识层面推进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四)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政府部门要响应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共同推进电力能源相关的制度体系建设。以上文提到的核能发电为例,一方面需要健全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要完善电力企业核能发电制度保障体系,统一核电技术标准,为发电企业核电设施投资提供制度支持。电力新能源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我们需要“以人为本”,制定系统的新能源人才规划及培养方案,从而保障电力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电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构建碳排放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