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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行政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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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行政的核心

法治行政的核心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财务所;职能;乡镇

一、乡镇财政所有哪些职能

乡镇财政所在发展的过程中,所发挥的职能主要包括:将各项惠民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民的手中,加强农村各项政策法规的监督和管理;坚持围绕乡镇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各项经济服务;做好乡镇各项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整理乡镇各项财务资料,做好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负责乡镇各项财政预算和管理。

二、乡镇财政所实现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经济形式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家各项发展策略也随之作出了调整,从而导致乡镇财政所工作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部分人们简单的认为,国家免征了农业税,乡镇财务所便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但是实质上,虽然对农村的税费进行了改革,但是乡镇财政的职能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变化,并且乡镇财政所逐渐增加了很多新的工作内容。在这样的背景下,乡镇财政职能存在着减弱和加强共存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农业税免征和农村教育保障体制加强,乡镇财政所通常会出现税费征收职能和困难地区的财政支出分配职能逐渐降低。尤其是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乡镇财政所的支出分配职能基本上已经消失。与此同时,随着各级政府不断增加了“三农”财政的投入,从而推动了乡镇财政与农业相关的项目资金管理职能不断增强。因此,在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形式下,探究科学合理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如何发展乡镇财政所的职能

(一)转变思想观念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乡镇财政所应该创新观念,转变思路。所谓转变工作观念主要是由传统的向农民征收的管理形式向农村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服务型转变。同时还应该由传统的单纯负责业务型向落实政策的综合协调型转变。由乡镇财政所传统的收入型向管理财政支出的形式发展。作为乡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要想在工作过程中转变思想观念,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解知识的能力,以便更好的应对当前新形式发展的需要。

(二)切实做好监管工作

在当前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乡镇财政所的征管职能逐渐减弱,这样便导致了政府的监督职能逐渐被突出出来。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乡镇财政所要想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便需要通过以下几种有效的方式来做好乡镇财政所的管理工作:其一是强化乡镇财政所收入质量的监管。在乡镇财政所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完成各项农村的收入任务时,经常容易出现拉税、垫税的现象。正是因为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国家的财政税收出现了流失的现象,为了有效改善这种现象,便需要从财政税收的监管入手,切实做好乡镇财政所的征收工作。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较多,而其他乡镇领导又对这些财务工作了解得并不全面。这样在客观上便提高了对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要求,不断探究新的征收途径,真正发挥好乡镇财政所的作用;其二是逐步完善非税收入的“征、管、查、处”的制度。在乡镇财政所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实现了非税法收入征管查处分离的现象,确保了乡镇财政所各项行为的规范执行。切实坚持合理征收、合理配置各项资金的原则。在当前各个地区乡镇财政所的发展过程中,招待费、办公费、燃烧费、电话费等各项财政收支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乡镇财政所在招商引资、城市化建设方面,并没有提出明确的标准,变化较大,其支出的份额逐渐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乡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要想做好全年的各项管理工作,便需要加强与乡镇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准确做好全年财政的支出预算。在乡镇财政的日常工作中,应该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使用汇报情况,让乡镇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了解乡镇各项财政收入情况,从而确保各项资金应用在合理的项目上。

(三)积极主动服务乡镇

在乡镇财政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其工作的重点主要是服务于农民。作为乡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应该转变以前传统的工作观念,做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劳动者。深入到农民深入了解农民的实际情况,然后采取相应的财政措施,坚持将国家各项扶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其中为在乡镇投资的企业认真做好各项信息咨询工作,将各方面的财务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干部熟悉业务的优势,认真做好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管理精神,转变思想观念。对乡镇各个项目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准确把握乡镇经济的发展情况,准确履行各项财政职责,逐渐提升乡镇财政的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法治行政的核心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会焦虑;合法性;新生代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D412.6;D62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5-0115-02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焦虑现状

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而其中占据主体的则是新生代农村户籍流动人口。他们大多数在城市成长,基本不懂农业生产,即使经济形势有所波动,城市就业形势不好,他们也不大可能返乡务农。 新生代农民工很多是和同龄的城市青年一起长大,但他们拥有的焦虑却是全面性的。作为一个青年群体,他们同样面临着就业、买房、结婚甚至环境污染等生存焦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他们还面临着社会保障不健全、法律缺失的安全焦虑;作为一个社会人群体,他们面临着缺乏家庭关怀、社会信任的社交焦虑;作为一个城市边缘群体,他们还面临着因为户籍制度而带来的身份焦虑和传统观念带来的尊重焦虑;作为一个追梦群体,他们更是面临着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上升渠道不通畅而引起的发展焦虑。

二、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焦虑对政治合法性的损耗

政治合法性就是指政府在被民众认可的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当国家的价值观、政策都能得到其成员的认同,能在行动中积极配合,并且不因害怕受惩罚而出于符合自身价值选择的目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此种政治系统具有合法性。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焦虑一旦得不到社会的关注,或者缺乏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时,就可能产生群体性愤怒,进而仇视社会,最终导致政治合法性受损,引发社会不稳定。下面将从三个方面来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焦虑对于政治合法性的损耗。

(一)灵魂无处栖息――信仰真空凸显共识缺失

1.对现代国家的认同不足。由于深受农村传统文化的影响,加之启蒙的缺失,长期以来农民工们并未摆脱“天下”、“臣民”等传统观念,更缺乏对现代国家的认同。而且,现代社会利己主义甚嚣尘上,市场经济唤醒的个体自我又因为文化认同缺失而走向迷茫,层出不穷的政府腐败、农村暴力强拆等事件,更加深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对国家的疏远。

2.对社会的仇视。城市人对农民工的歧视根深蒂固,城市户口、住房、医疗保障等不公带来的心理失衡使很多新生代农民工都怀着一种“边缘人情结”。因此,备受城市和乡村双重排斥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难免会产生对社会仇视的心理,这也是近年来农民工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 。

一个缺少信仰的群体是无思想的群体,他们只是一个个机器;一个缺少国家共识的群体是危险的群体,他们会无视法律和道德。政治合法性来源于民众的认可,新生代农民工的认同焦虑必将会对我国合法性基础产生影响。

(二)民生问题得不到解决――制度不公影响政治稳定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不能只关注发展本身了,关注民生才是科学发展之道。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民生焦虑的根源是制度不公。一旦这种焦虑不能通过合理的政治制度来疏导,就会引发合法性危机。亨廷顿的政治稳定模型可以给我们以启示:

社会动员/经济发展=社会颓丧

社会颓丧/流动机会=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动乱。(亨廷顿政治稳定模型)

首先,经济发展会带来欲望的膨胀。但是处在转型期的中国,满足需求的能力远远低于需求本身的增速。根据戴维斯曲线,实际发展状态和人民期望之间的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造成社会颓丧。

其次,社会的颓丧需要流动机会来缓解。但属于后发现代化国家的中国,流动机会较少,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着上升渠道堵塞的焦虑。所以他们比父辈更懂得向政府表达他们的诉求,更渴望政治参与。

最后,现今的政治制度一旦无法满足政治参与,将会引发政治动荡。如果体制内维权得不到满足,便会使得他们寻求制度外的方式来达成目的,从而引发合法性危机,影响社会稳定。

(三)焦虑无处疏导――心里干预机制的技术缺失

社会焦虑本质上是一种心理问题,需要一定程度的心理干预来疏导。根据2011年3月25日的《重庆晨报》报道,47%的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着心理问题。但是现阶段,由于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较少,未形成一个健全规范的心理疏导机制。

三、疏导社会焦虑,巩固政治合法性的途径探讨

涂尔干曾在他的代表作《自杀论》中提到:个体的社会关系越孤立、越疏离,就越容易自杀。由于社会焦虑得不到有效缓解,少数人因为压力过大而选择自杀,如深圳富士康发生的12连跳的悲剧震惊了整个社会。更有一些人往往选择暴力性事件来表达自己对社会的不满。

针对如何疏导社会焦虑,巩固政治合法性,本文将从道、法、术三个层面进行探讨。

(一)道――弘扬“中国梦”,建立共同价值观

法治行政的核心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从总体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效果良好。宣传深度不够和农民自我保健、互助共济意识较弱等因素制约着农民参与这一制度的积极性;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实现制度创新、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建立系统的行政监督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路径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行政法视角对这一制度进行梳理,了解这一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对这项惠及8亿多农民的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制度设计:对浙江某村的解读从2003下半年开始,我国在全国30个省市选择了300多个县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浙江某村在这一背景下于2004年5、6月份开始建立并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象。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外,其他本村在册农业人口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已参加了商业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基金的筹集标准。每人每年40元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四方筹集。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元支助;村集体经济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5元支助;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均以整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巧元。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户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财政和乡镇财政各分担10元;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决。

1.3基金遵循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市农医办定期结清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帐目,列出详细清单并发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负责在该村村务公开栏上公布。

1.4医疗补助的比例。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符合补助规定范围内的)按下列标准,以分段计算的办法予以补助: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1一3000元的部分,可补助20%;3001一6000元的部分,可补助30%;6001一10000元的部分,可补助40%;10001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助50%。在临安以外医保定点医院诊治的,则按上述标准的%%进行补助。多次住院可以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20000元。

1.5门诊药费的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其药费(自费药品除外)可当场结报10%。此部分费用不再列人上述分段补助范围进行补助。

1.6办理医疗费补助的手续。在结算周期内(结算周期为一年)发生符合规定可补助的医疗费用,将诊治医院原始发票(包括费用明细帐单、药品汇总清单)、病历、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送至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代其办理。

2实施情况:以对浙江某村的分析

2.1成绩分析。

2.1.1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很高。该村1504人,总参保人数为1397人,参保率为93%。

2.1.2该村已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农民占了较大比重。从2004年7月l日至12月31日,该村已有14户农民报销过医药费,累计报销总额25892.11元。

2.1.3农民群众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在询问农户“你对这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如何?”时,回答“满意”的占77%,回答“基本满意”的占19%,回答“不满意”的仅占4%。95%的被调查农户表示“明年还要参加”,只有0.2%的农户表示“明年肯定不参加”。

2.2问题分析。

2.2.1宣传深度不够制约农民参保率。农民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定和制度把握不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6%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所需要的手续”,20.8%的农户则根本不知道。70%的农户回答“有点清楚”或“不清楚”“报销的医药费金额是怎样计算的”。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的区别造成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的期望值与实际报销额之间产生了出乎想象的差距;还有的农民担心参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兑现补偿,担心资金被挪用,这都降低了参保率。

2.2.2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农民反映较多的有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报销比例偏低。补偿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二是医药费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制定不科学。起付线定得太高,农民担心小病不受益,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封顶线定得太低,农民担忧大病无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报销手续太繁杂。特别是转院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农民意见较多;四是关于定点医院的规定限制了农民选择医院的权利,不利于各医疗单位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2.2.3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高于市场药店,农民反映较为强烈。当前农村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一般占到75%一85%。定点医院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大大高于市场药店。参保农户发生的药品费用在获得合作医疗报销后,仍高于药店零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3思考和建议: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制度的良性循环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统一思想,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要面向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鼓励社会捐献、多方筹集资金。

3.2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创新。要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门诊的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要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药价。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及重复检查等,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要因地制宜对妇女及儿童等农村特定群体提供帮助,对一些农村常见的妇女病检查与治疗、分娩等制定一些特殊的照顾政策。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

法治行政的核心范文第4篇

自2014年6月获批国家级新区之后,青岛西海岸新区便立足问题导向,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列入全区“十大改革”攻坚项目,自2014年11月正式启动以来,以改革创新的魄力,积极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建立起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锻造出了一支作风过硬、一专多能的综合执法队伍,破解了行政执法部门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探索出的综合执法改革“青岛西海岸新区模式”引起了全国的关注。2016年4月,山东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现场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召开,这里综合执法改革体制机制的探索被誉为“青岛西海岸新区模式”,得到了中央编办和省编办的高度评价和推介。

锻造合力之剑

2014年11月18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将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海洋渔业局的海监大队、交通运输局的交通稽查大队的人、财、物、编等整建制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先行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国土资源、海洋监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六大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共计42类1402项执法权限。为了让新成立的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具有法律地位,山东省大力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的行政执法改革探索,2015年8月,山东省编委办批复了《青岛西海岸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6年4月,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2016年7月,青岛西海岸新区印发《关于确认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至此,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得了法律地位。

彰显创新魅力

青岛西海岸新区陆域面积212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1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82公里,海域面积5000平方公里,辖26个街道(镇)、1221个村居,常住人口180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在这样大的范围内搞好行政执法,保障城市的健康运行其难度和压力不言而喻。

队伍建设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永恒主题。面对从六个职能部门划入的执法人员,青岛西海岸新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了打造“执法铁军”的队伍建设目标。为此,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年组织两次全员性法律知识考试,开展“百日业务培训班”,组织260人次赴浙江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参加“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同时,成立法制讲堂、阅览室,启用网上学习考试系统,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全员军事训练,目前,形成了全员性、常态化的教育培训体系,促进了综合执法队伍向复合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提升。

与此同时,青岛西海岸新区把创新元素融入改革全过程,规范执法行为。对局机关科室和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统一管理、指挥和调度,做到管理制度、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执法服装、执法标识、车辆装备“六个统一”;创新制定了《综合执法办案规程》,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四类程序有机衔接,融入行政执法责任制、权力清单、案件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同时建立区级执法监督平台、内部考核体系、社会多元评价等机制,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监督,严格落实执法巡查、错案追究、评议考核等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这些有力的措施,迅速规范了新成立的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实现了由“粗放执法”向“精细执法”转变,一支依法行政的“执法铁军”令全区刮目相看。

在创新执法工作模式上,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了“连贯执法”、“组合执法”和“递进式执法”等执法模式,充分发挥了综合执法的改革优势。目前,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了全域性无缝隙覆盖,这一目标的实现,得益于网格化管理的创新。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委陈彦军介绍,网格化管理既节约了执法成本,又提高了执法效率。改革以前,新区监管面积大,到远一点的地方出现场需要个把小时,路上一折腾就是大半天。现在,执法中队直接进驻到街镇,十多分钟的执法圈让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就可赶到现场,执法效率大幅度提高。

在求解综合行政执法的创新路径上,青岛西海岸新区不遗余力,探索首创的“公检法三方衔接机制”也极富特色。

改革效应凸显

青岛西海岸新区在行政执法改革中自我鞭策,求新求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解决了“看似都管都不管”的问题,实现了“一支队伍管全部”。改革前,一些部门之间执法边界不清,“好管有利的事抢着管,不好管无利的事没人管”。以海岸带保护为例,以往国土、海洋和城管部门对海岸带的监管以线为界,潮汐一变化,就会发生三个部门推诿扯皮的问题。而对海岸带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国土和海监部门又存在执法重叠现象。改革后,面对青岛西海岸新区282公里海岸线和5000平方公里的海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城管、国土和海监的执法事项集中行使,实现了陆海统筹执法,对海岸带存在的盗采海沙、非法建设、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逢违必治、一步到位,打破了以往“条块管理”的壁垒,在新区2016年3月全面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联合相关镇街拆除存量违章建筑面积122910平方米,清理灵山湾海域和胶州湾海域非法养殖设施分别达1600余亩和800余亩,保护了新区的“黄金岸线”。

解决了“久治难除老大难”的问题,树立了“执法为民新形象”。改革前,由于执法交叉、力量不足等原因,在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方面存在许多久治未除、屡屡反弹的“顽疾”和“老大难”问题。改革后,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并举,彻底根除了多处困扰周边居民多年的“顽疾”,有效解决了长江路等数十条主次干道的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十乱”问题。

法治行政的核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阿托伐他汀;辛伐他汀;临床疗效;安全性

为了分析阿托伐他汀和辛伐他汀在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治疗中的临床应用价值,本次研究选取2013年3月~2015年3月我院收治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100例作为临床研究对象,分别采用两种药物进行治疗,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选取2013年3月~2015年3月我院收治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100例作为临床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所有患者均符合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相关诊断标准,即总胆固醇(TC)大于5.7mmol/L,甘油三酯(TC)大于1.08mmol/L[1];②所有患者治疗前均未服用过贝特类和他汀类药物;③患者及家属均同意参与本次研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使用随机数字列表将本组100例患者随机分为A组和B组,每组各50例。A组中,男21例,女29例;年龄32~75岁,平均年龄(58.94±10.37)岁。B组中,男23例,女27例;年龄33~77岁,平均年龄(60.12±12.29)岁。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上具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 A组患者采用辛伐他汀进行治疗,给予患者辛伐他汀片(生产厂商: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5mg/片)20mg口服,1次/d,晚睡前顿服。B组患者采用阿托伐他汀进行治疗,给予患者阿托伐他汀片(商品名:尤佳,生产厂商:天方药业有限公司,规格:10mg/片)10mg口服,1次/d,晚睡前顿服。

1.3观察指标 观察和记录两组患者治疗前和治疗后的TC、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1.4疗效评价标准 ①显效:TG降低≥40%,TC降低≥20%,LDL-C降低≥20%,达到以上标准中任一一项;②有效:TC降低范围为10~19%,TG降低范围20%~39%,LDL-C降低范围10~19%,达到以上标准中任一一项;③无效:均未达到以上标准;④恶化:TG提高≥10%,TC提高≥10%,LDL-C提高≥10%[2]。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5统计学方法 将本组数据纳入SPSS20.0统计软件中进行统计和分析,其中的计数资料采用χ2比较方法进行比较,以率(%)进行表示,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进行比较,以(x±s)进行表示,当(P

2 结果

2.1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对比 两组患者的临床对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两组患者的观察指标对比 两组患者治疗后的TC、TG和LDL-C指标均明显低于治疗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HDL-C指标无明显变化,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发病率亦在逐年提高,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该疾病是冠心病的重要危险因素,并且随着患者的血清TC水平与死亡率之间呈明显正相关性。他汀类药物是目前临床上常用的调脂类药物,其能够有效降低冠状动脉事件和脑卒中的发病率,并且在冠状动脉血管重建术中也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3]。他汀类药物的主要效果为降低机体血清中的TC和LDL-C水平,并且可以适当的降低机体的TG水平,而对于HDL-C则没有太大的影响[4]。

本次研究中我们采用的阿托伐他汀和辛伐他汀都属于他汀类药物,研究结果显示,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均比较高,但疗效对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治疗后的TC、TG和LDL-C指标均明显低于治疗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辛伐他汀和阿托伐他汀在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治疗中均具有良好的临床应用价值,且安全性高,值得在临床上进一步推广。

参考文献:

[1]潘芳.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中西医治疗研究进展[J].北京中医药,2011,30(7):556-558.

[2]吴章英,陈君柱,杨侃,等.瑞舒伐他汀钙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量效关系和安全性研究[J].中国循环杂志,2010,25(3):181-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