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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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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同

业务合同范文第1篇

乙方:长沙城库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利用Internet的优势,进行企业宣传和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短信群发业务,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短信群发业务。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短信内容的发送时间及条数

•甲方有对短信整体设计方案(包括:短信的内容.短信的数量.发送的时间)提出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短信发送事宜的最终方案予以确认;

•在整体方案确定后,有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并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空间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确定后,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甲方应对其短信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短信群发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短信内容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短信发送方案;

•在最终方案确认后,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设计短信内容进行发送;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完毕。

•甲方应对短信内容的最终方案予以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确定后双方将不再做修改。

二、验收确认:

•验收确定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

•验收时,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核对,包括无文字或数字错误.

三、费用及付款(以下填写的数字均为大写)

•本短信业务的总金额为:元整(大写)

四、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当乙方发现甲方发送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一切费用;因甲方发送内容产生的一切后果有甲方自行承担!

业务合同范文第2篇

关键词:特约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单银行;违约责任

收单银行与特约商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签订的收单业务合同,不管是利用POS机,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单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是收单业务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收单银行将信用卡支付、清算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特约商户也属于收单业务合同法律关系。

特约商户向收单银行申办POS机,签订收单业务合同,在持卡人持卡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在POS机上刷卡,特约商户提供给持卡人消费签账单,持卡人签字确认后,特约商户通过签帐单或者电子数据系统,根据与收单银行合同的约定,在扣除部分手续费后转入特约商户在收单银行处开设的银行帐户中。有的学者认为特约商户与收单银行之间系债权让与或者债务让与法律关系,有的认为系委托法律关系,也有的认为系担保法律关系。

持卡人在特约商户的签购单上签字后,收单银行应立即付款给特约商户,由于持卡人与收单银行无任何关系,收单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担保法律关系,基于持卡人正常使用信用卡消费,收单银行应承担付款义务。

特约商户为了获取一定利益,参与持卡人的信用卡套现行为,可能涉及违反刑法规定和违反信用卡收单业务合同的约定,为了保护收单银行利益和特约商户的合法权利,有必要对双方签订的信用卡收单业务合同进行完善。具体如下:

一、收单银行无权单方面认定特约商户套现行为

收单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系信用卡收单业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之间法律地位平等,若收单银行有权单方面认定特约商户套现行为,造成特约商户的权利不对等,收单银行一旦滥用权利,将损害特约商户的利益,特约商户的权利无法得到救济。

对于特约商户的套现行为,应由相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认定,充分保障特约商户的合法利益。

二、收单银行请求权分析(以特约商户为例)

第一,确定请求权基础的类型属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特约商户实施信用卡套现行为违反了与收单银行签订收单业务合同约定,给收单银行造成了增加管理、维护成本的损失;

第二,请求权基础的检查次序,一般按下列次序检查:契约上的请求权、无权等类似契约关系上请求权、无因管理上请求权、物权关系上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收单银行基于信用卡领用合同应适用契约上的请求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三,请求权的排除与锁定,对于收单银行不利的请求权予以排除,并选择契约上的请求权与予以主张;

第四,请求权基础分析,寻找请求权适用的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实施的套现行为适用于上述法律规定。

以某商业银行《收单业务合同》为例,该合同主要内容:“收单银行在发现特约商户与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结套取现金,或特约商户自身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的情况时,有权终止特约商户的银行卡交易,并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单银行认为特约商户可能涉及欺诈交易时,有权对特约商户进行欺诈调查,在调查期间,收单银行有权冻结或暂时持有甲方的交易款项,并暂停对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服务,直至收单银行认为特约商户实际不构成欺诈或特约商户的欺诈交易对除特约商户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会造成损失;特约商户实施套现行为属于违规操作,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应积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约商户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特约商户实施了信用卡套现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信用卡收单业务合同的约定;无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在信用卡收单业务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特约商户实施信用卡套现行为属于违规操作,也不属于不可抗力,特约商户的套现行为无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第五,特约商户实施的套现行为违反信用卡收单业务合同的约定,给收单银行造成了损失,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

根据以上分析,特约商户的套现行为,收单银行提起请求之诉,可向其主张损害赔偿,要求特约商户承担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责任。

三、完善收单业务合同

改进并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特约商户实施信用卡套现行为的认定,收单业务合同中不能约定收单银行单方面认定特约商户进行的是套现行为。某商业银行收单业务合同中约定收单银行单方面认定特约商户的套现行为,需加以调整,应调整为收单银行对于涉嫌套现的特约商户有权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由相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确认其套现行为。

第二,增加特约商户违约责任的范围,比如增加赔偿损失及违约金条款等,违约金数额应根据套现额度以及特约商户获得的“服务费”范围内适当调整。

业务合同范文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___数据中心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商,乙方服务器托管及其它网络产品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http://www.__________________.com.cn,下同)上的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在开展idc业务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1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商年会、产品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6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7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4.免责条件

4.1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机房软硬件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3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5.付款/结算方式

5.1 甲方成为乙方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预付款方式:甲方应付的最低预付款金额是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加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 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2)完成指定业务额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应该至少完成__________个服务器托管的销售额。如果甲方未曾完成相应的业务额,在合同到期时,甲方应按照公开价与价之间的差额乘以未完成托管数量的金额作为处罚。

5.2 甲方享受的服务器托管价格如下:

1)1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2)2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3)4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5.3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相应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付款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附则

7.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7.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7.5 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业务合同范文第4篇

第二条 经营者在经营服务中的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保值精洗服务,必须在店堂醒目处予以明示公布。

第三条 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洗染业务时,应当在取衣凭证上写明具体的服务内容,包括:

1.顾客资料;

2.衣物名称:全称(式样、颜色、纤维、品牌);

3.加工的服务项目:洗涤方式要征得顾客同意;

4.单价及总价;

5.衣件数量;

6.是否要保值精洗;

7.检查衣物现状,注明破、蛀等疵病;

8.洗、烫加工的后果要注明;

9.开票、取件日期;

10.开票人、顾客均应签名。

第四条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应当在店堂醒目处将“顾客须知”予以明示公布。

第五条 本规范已报上海市工商管理局备案。本市从事洗染业务的企业均应按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章)

业务合同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方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企业的物资供应环境市场化的倾向十分明显,但其经济合同管理的手段相对落后,尤其是对各种数据的处理上手工操作还占较大比例,这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适应。为此,探讨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方法,对于改进企业的财会工作迫在眉睫,至关重要。

一、完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框架及条款

任何一种管理形式都有其特有的框架和结构,经济合同也不例外,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框架是以市场经济和物资供应为前提进行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即思想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效益评价体系。

第一,思想体系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1)体系的宏观基础即有秩序的市场经济和物资供应管理体制;(2)体系的价值序列为法-理-情;(3)体系的立足点为自律和自卫;(4)体系的理论基础即知识性,包括法律、法规、系统控制、信息论、电脑技术、效益分析;逻辑性,包括目标设立与优化、人才培训、机构制度完善、标准化和实践等,时间性,包括合同的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后期管理等。

第二,组织体系的主干是:主体决策-业务制衡-全程控制。一是审批采购计划和订立合同;制订合同管理制度;解决合同签订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决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奖惩等。二是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承办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任务;三是各业务部门配备一批熟悉业务知识和具有丰富合同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合同,向上反馈合同管理信息等。

第三,制度体系主要包括:(1)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由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全面统一管理合同的制度。(2)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对外签订合同一律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书面授权委托,授权人或复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期限内签订合同。(3)合同审查制度,即规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履行的制度。(4)市场调研和市场竞价制度,即在合同订立前对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和厂家品牌等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采取招议标订货、批量订货、等方式,优选供应厂商,努力追求物资的功能价格比最优化。(5)主体资信调查制度,即在合同订立前对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情况及委托人等进行认真考察,并逐一建立起客户档案。资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对方单位是法人还是其他经济组织,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对方单位的地址、规模、性质、主管部门、成立的时间、注册资金数额;通过审查营业执照,看合同标的是否属于对方经营范围,确保有履约能力;企业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品性、学识是否优良t委托人资格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齐全t通过税务部门咨询,看对方近三年经营效益状况,对方所持的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每年及时参加了年检。(6)文本审查制度,文本审查是签约的实施阶段,其目的是保证合同合法、合理,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文本审查时要严格把握。 (7)履约检查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将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相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履约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看是否按合同约定方法、时间、地点进行了标地物交付;看价款或酬金支付是否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是否有逾期现象;看货物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生违约或纠纷是否追究对方单位的违约责任,纠纷发生后是否按合同约定方式或法律法规方式解决。如需向人民法院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否在有效期内办理或申请仲裁手续。(8)限额审批制度,对于不同类别的物资采购合同在审批会签后,规定限额以上的合同还要分别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批,再由合同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四,效益评价体系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评价的指标体系。(2)效益的评价方法。(3)合同成本的构成。

二、实行全面合同管理

在研究和建立合同管理模式时,要注意其可操作性,不脱离现状又不停留于现状,从现状向既定的目标过渡。力求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统一,理论性操作性与实际可操作性相统一,既满足现实应用的要求又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力求避免停留在浮浅的表面分析、现象罗列和一般化经验总结上,要着力于目标管理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论的运用上,由此可达到以下三个目的:(1)探索一个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阶段性的管理目标;(2)制订一个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协调性和开放性的完整管理体系;(3)确立一个具有动态的,受信息调节而又符合法律规范的控制体系。

在企业的对外经济合同中,应把所有的物资采购业务纳入合同管理,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提高企业整体效益上,对反映经济活力契约化水平的各项指标实行全额管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一是规范使用合同文本。二是实行合同全过程管理。三是运行业务合同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