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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的建设、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疫区,是指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的区域。其建设范围由市(州)人民政府申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本条例所称规定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猪瘟、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水泡病、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猪囊虫病,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鸡新城疫、禽流感、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白痢、鸡白血病、鸡产蛋下降综合症、兔病毒性出血症、鸭瘟。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规定动物疫病名录进行调整。
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头、蹄、绒、骨、角等。
本条例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三条在无疫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藏以及与无疫区建设、管理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免疫区内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乡(镇)畜牧兽医站实施无疫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诊疗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无疫区的建设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动物防疫的科学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动物疫病诊断、防治科学研究成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规定动物疫病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将控制规定动物疫病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无疫区建设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无疫区的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州)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省无疫区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无疫区详细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无疫区建设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稳定控制、扑灭和消灭标准;
(二)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附证率、免疫证明出证率、检(免)疫标识使用率均达到100%;
(三)实施强制免疫的规定动物疫病必须达到规定的免疫注射密度;
(四)具有对规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配置用于扑灭规定动物疫病的指挥、消毒、无害化处理专用车辆并装置二类警示器具和通讯工具,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具有健全的动物疫情测报、信息网络体系、规定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先进的动物临床及流行病学调查、诊断、试验手段;
(六)具有监督检查无疫区界线,控制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检疫管理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具备规定的冷藏设备、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
第十条无疫区内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规定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实验检验能力。
省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兽药检验、饲料质量监测、动物产品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能力。
市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能力。
县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检验论断能力。
第十一条无疫区内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收取动物防疫费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收费。
第三章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十二条无疫区内的马、骡、驴、牛、羊、鹿、猪、犬、鸡、鸭、鹅等应当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
第十三条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并建立免疫登记制度。
已实施免疫的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饲养者出具免疫证明,对猪、牛、羊同时实行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省、市(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动物免疫计划、程序和方法,报本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效果进行监督和监测。
第十五条种用、乳用动物必须经规定动物疫病检疫,检疫合格的,领取《种用乳用动物健康合格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禁止作种用、乳用动物。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管理。
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供应。
具备条件的养殖场自用生物制品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对外提供动物免疫生物制品。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无疫区内的动物进行疫病监测。
第十八条无疫区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动物饲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标准,动物源性原料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十九条无疫区内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对及时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动物疫情。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或者公开报导动物疫情。
第二十一条无疫区内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并报告动物疫情的同时,必须立即停止经营、使役和放牧活动,并对患有规定动物疫病或者疑似规定动物疫病的动物以及同群易感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无疫区建设的需要,可以在无疫区边界设立或者临时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依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二十三条无疫区内发生规定动物疫情时,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即派人到现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点、疫区封锁命令。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必须随时监测疫情。
第二十四条封锁命令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采取以下控制、扑灭疫病措施:
(一)在出入疫区的交通道路设立检疫消毒点,对出入的人员、运输工具以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二)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禁止疫区外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疫区,役用动物限定在疫区内使用;
(三)禁止与疫情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的交易活动;
(四)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及相关检疫,对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采取扑杀、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
(五)对疫点、疫区内的动物饲养或者运载工具、圈舍、场地等进行消毒,对动物粪便以及污染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受威胁区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第二十六条疫区内最后一头(只)染疫动物痊愈或者被扑杀后,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发现染疫动物,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由封锁命令的人民政府解除封锁命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七条接受计划免疫或者强制免疫仍发病而被扑杀的动物,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动物所有者给予补偿。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二十八条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检疫员,应当根据免疫登记以及免疫证明进行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证明。
第二十九条无疫区内对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进入屠宰企业(厂、场、点)的待宰动物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同时必须有耳标标志。
屠宰企业不得屠宰未经检疫的动物。
第三十条动物产品必须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检疫程序进行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者加封检疫标志后,准予出厂(场、点);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第三十一条无疫区内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动物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同时必须有耳标标志;动物产品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验讫标志。
经检疫合格分割包装的肉类及其制品,外包装上应当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制定的检疫合格验讫标志。
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动物、动物产品查证验物,对无检疫证明、验讫标志或者证物不符的,禁止销售,并通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无疫区外引进种用动物以及、胚胎、种蛋的,应当在引进前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须检疫合格。
从省外引进原种畜、祖代鸡的,应当在引进前到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可根据需要进入饲养、经营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场所进行采样、留验、抽验以及查阅、复制、拍摄、摘录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证明、记录、合同、帐簿、运单、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隐瞒、拒绝、阻挠。
第三十四条无疫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贮存、运输、收购、屠宰、加工、销售下列动物、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的;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在无疫区内的铁路、港口、机场派驻机构和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经无疫区内的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向承运入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查验检疫证明后,方可办理承运手续。动物、动物产品运达后,承运人应当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派驻机构查证验物,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
经免疫区内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承运。检疫证明必须随货同行。
第三十六条无疫区内的宾馆、招待所、饭店、食堂、熟食加工厂(点)、冷库等单位和业户,必须建立动物产品采购、贮藏登记管理制度;不得采购、贮藏和使用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第三十七条在无疫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销售和动物产品加工、贮存、销售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十八条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使用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第四十条无疫区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动物诊疗实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严禁使用违禁兽药。
第四十一条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疫区内动物产品的药残监控;动物饲料所用添加剂必须符合动物卫生要求。
第四十二条无疫区内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在执行监督任务时,应当着其整齐,佩带规定标志,出示合法证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
(二)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整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动物未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作种用、乳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的动物饲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标准的,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屠宰未经检疫动物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屠宰,没收未经检疫屠宰的动物产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出售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或者经营不符合国家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收回已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托运人和承运入分别处以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证、章、标志,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进行诊疗活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做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阻碍、拒绝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收取动物防疫费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动物检疫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销动物检疫员资格。
1. 建国前
金山地处太湖流域东南隅,大小河道交织成网,黄浦江为主要的引、排河流。东南高亢地区历来多患旱,西北低洼地区历来患涝。金山水利历史悠久,相传最早的水利工程是春秋时吴国行人伍子胥凿胥浦。明、清两代,三泖和散处北部的小型湖荡群逐步淤浅成陆,成为低洼地。民国时期,除集镇市河及主要湖荡外,大部分湖荡长久失修,淤浅严重。
2. 建国后至80年代
建国后,贯彻“蓄泄兼治”方针,北部巩固江堤,以防洪为重点,南部疏浚河道,以引水灌溉为重点,并普修支港小河,培筑圩岸,初步改变了水利面貌。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继续疏浚骨干河道,全面发展机电灌溉;同时,对分散的圩区实行联圩并圩,加高圩堤,兴建挡潮闸,增强防洪除涝能力。60年代后期,电力灌溉普及全县,旱灾威胁基本解除。改造低洼地成为主攻方向,同时在联圩并圩基础上,通过并港建闸、配置除涝设备,从单一的挡潮,发展到挡、排、降全面治理。但许多圩堤标准不高,配套不齐,管理不善,造成不少险工缺口,每年仍须花费大量人力物力防汛抢险。
1979年后,圩区建设成为水利建设的主攻方向。1985年止,共建有圩堤182.28公里,完成土方608.9万立方米,石方30.66万立方米,混凝土方5.67万立方米;建成连片大圩区22个,零星小圩区167个;配置套闸47座,单闸42座,纯除涝站51座,排灌结合站33座,总控制面积9.85万亩。减轻了内涝威胁。
建国后,金山对水系进行了有计划的整治。1949年~1985年,除深水大港外,先后浚治骨干河道23条,其中老河改造15条,新开河道8条,并开挖乡、村河道,基本形成具有引、排、调、蓄、航多功能的网状水系。
1949年~1985年,金山水利建设(不包括海塘)共完成土方1.05亿立方米,石方46.52万立方米,混凝土方39.66万立方米,总投资1.22亿元。
3. 90年代
1990年~1992年,金山区对十万亩半低田进行改造,大大提高了除涝能力。1996年~1999年,重点建设西部圩区。“九五”期间,金山区防洪,除涝及海塘防汛工程共安排投资27003万元。西部地区完成新建、改建水闸87座,新建、改建排涝泵站20座,新建或加固加高护坡263.4公里。提高了本区168平方公里的低洼易涝地的防洪除涝标准。同时,按照都市农业发展的要求,开展了以“三高”粮田和水利综合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开展以镇村河道疏浚为主的冬春农田水利工程,完成土方1087.7万立方米。此间,还完成滩涂围垦、工程促淤1.75万亩。
水利事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而且提高了通航能力,促进了航运事业的发展。电力灌溉的实现,普及了农村电网,为工、副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随着太湖流域总体规划的实施,从浙江入境的客水增加,金山区水利工程现有标准仍然不高,须继续提高和不断完善。
4. 2000年以来
2000年~2004年,金山区实施了圩区达标工程,防洪除涝能力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全区五年圩区达标工程总投资5196万元,共计完成新建、翻建四米水闸71座,新建、翻建三米水闸14座,改造四米水闸7座,改造五米水闸2座,改造八米水闸1座,1.5米涵闸29座,新建、翻建70排涝泵站 66座/76台套,新建、翻建50排涝泵站2座/2台套,新建、翻建圬工泵站13座/16台套、新建350ZLK排涝泵站32座/42台套。
二、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河网水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1)流域概况:从整个太湖流域来讲,工情、水情、下垫面情况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太湖流域地势低平,河网众多,历来水灾频发。建国以后,随着太湖流域的综合治理,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圩区建设,有效地控制了低洼地区的灾情,但由于形成的“大控制”“小包围”,致使水系蓄水面积减小,洪(涝)水集中于外围河道(通道)使得最高水位不断攀升,涝水也变成了洪水压向下游,造成新的矛盾。特别是围湖造田、填没河道和机泵外排动力的增加,各区域的自身调蓄不断减少,使汛涝灾害风险性增大,防汛排涝形势日趋严峻。
(2)市域状况:上海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和太湖流域的东缘,濒临东海,地势低洼,常受风暴潮和太湖流域洪涝水下泄的威胁,还受地面下沉、海平面上升的影响,城市防汛形势严峻。1977年上海市全面开展水系治理规划,为配合流域治理,加强上海抵御灾害的能力,提出了高低分开、内外分开、洪涝分治的原则,按照平原感潮河网的水流特性,考虑到地形高低、水系和边界情况等自然条件,适当照顾行政区划,在留足太湖流域排水通道的前提下,将上海划分为14个水利片,结合城镇建设和内河航运,并统筹兼顾、综合治理了洪、潮、涝、渍、盐、污、旱。经过二十多年来的不断充实完善,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全市水利分片综合治理的治水格局。
(3)区域近况:近十几年来,地区城市化发展迅速,大量农田被有覆盖的房屋和路面等替代,水面积减小,水面率下降,使得河道的调蓄和排泄能力锐减;另一方面,下垫面情况发生较大的变化,地面产流加大、汇流时间缩短,排水强度有增无减,河网水位雍高,排水不畅,造成内涝。
根据《上海市金山区水资源普查报告》和《上海市金山区水面积变化调查说明》,金山区河道水面积在逐年减少,其中主要是村级河道的减少。从上述发展趋势来看,金山区河道水面率已大大低于2000年的6.33%(据统计水面率仅为4.25%),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究其原因有三个方面,其一为村级河道淤塞面广量大,加之水利维修经费不畅,年久而堵塞;其二为工业与市政建设的发展,不少村级河道湖泊被任意填没;其三为在道路交通建设中,村级河道被填没或埋设涵管,从而形成水系不畅,减少了水面积,也加速了河道的淤塞。
(4)金山区的水系状况;金山区河网水系为黄浦江上游支流水系,目前共有河道1624条,总计长度约为2225.7公里,分别属于浦南东片、浦南西片两大水利控制片。除2条市级河道(大泖港、掘石港)为片外河流外,其它河流按水利控制片划分:浦南东片1108条,总长1525.87公里;浦南西片514条,总长699.83公里。
(5)存在问题:河网水系不仅为防洪除涝的主要载体,而且兼具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水资源配置与调度、水景观及航运等多项功能,故而其安全性、可靠性尤为重要。但根据目前普查情况表明,金山区河网水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A、随着太湖流域的综合治理,形成客水入侵新的水情和工情,黄浦江上游水位也随之发生新变化,构成对金山区外围沿线防洪形势的新压力。
B、河道水系工程未完全达标,河道引排能力和标准均较低,防汛排涝仍存在问题;另外,随着城市化面积增加,水面率逐年减少,新城区水面率更是不足,是防汛排涝安全的主要隐患。
C、规划水系未能实施,现状水系布局不够理想,水利设施功能下降,引排能力不足,能达到的除涝标准偏低,难以充分发挥河网的综合功能和金山区现代化发展的建设需要。
D、水系整治未能与城镇建设发展同步,导致某些闸内河道严重淤浅,甚至出现无序填河的现象,水系水体不活,河道水质恶化,水资源的保护和改善十分困难。
(二)、防洪(潮)除涝现状
金山区防洪(潮)除涝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海塘工程现状
金山境内海塘西起金山卫镇裴家弄,与浙江省平湖市海塘相连,东至奉贤区胡桥镇,接奉贤海塘,现有临海一线海塘全长26.203km.按照管理属性分为两类:一类为公用海塘,二类为企业专用海塘。公用海塘西起与上海石化交界的戚家墩,东至漕泾镇增丰村,与九二塘相接,长8.43km;企业专用海塘总长17.78km,分别为上海石化股份公司、申甬车客渡码头、市管九二塘、上海化工区所属。
总体来说,金山区现有海塘工程经连续几年的达标建设,基本达到了百年一遇位加11级台风的防御能力。但结构大多为单塘结构,所以塘外滩地冲刷较严重,特别是六号丁坝以西至戚家墩等地段。因此,金山区海塘保滩工程迫在眉睫。
(2)圩区工程现状
金山区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地面自东南至西北略呈倾斜。东南地面高程4~4.5m左右,占总面积33%,中部在3.6~4m之间,占总面积29%,西北部大多在3.5m以下,占总面积38%,其中3.2m以下低洼地近5万亩,最低处在2.5m以下,对部分低洼地区务必通过圩区建设,来保障防洪、除涝安全,控制地下水水位来保障农业生产。上海市和金山区政府通过多年来的北部低洼地带的圩区建设,目前共有圩区37个,其中浦南东片有17个,浦南西片20个,圩区总面积35.98万亩。根据2004年金山区第二次水资源调查,全区仅有12个圩区达标(即堤顶4.5m以上,堤顶宽2.5m以上),占32.4%。因此,大部分圩堤还未达标,其防洪能力还达不到防洪要求。
(1)排涝泵站工程现状。
金山区目前共有排涝泵站206座,除涝泵235台套,水泵总排涝流量为255m3/s,电动机235台套,总装机容量9351KW.据统计,目前共146座排涝泵站达标,达标率为84.8%(以排涝模数1.2 m3/s/km2以上为标准);22个排涝泵已超过使用年限,设备老化率为9.3%。圩区工程建设尚未达标,因此洪致涝等问题十分突出。金山西部防洪除涝配套工程已在“九五”期间实施完成,但原有圩区水利工程标准偏低,部分水利工程设施严重老化;河道淤浅,库容减少,河网调蓄能力差。如99年梅雨期间的洪水、暴雨和位“三碰头”使得金山区受灾十分严重。
(2)水闸工程现状。
金山区现有3m以上水闸391个(其中单闸310个,套闸81套),最大总引排能力312.8m3/s.据统计,金山区水闸达标率为86%(以防洪、挡潮和排涝规划的闸门顶高程4.2m为标准);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有30个,老化率达7.6%。
综上所述,防洪除涝的主要问题在于,泄洪河道防洪标准偏低,危、险堤岸仍然存在;圩区工程建设尚未达标,原有圩区水利工程标准偏低,部分水利工程设施严重老化;河道淤浅,库容减少,河网调蓄能力差,因洪致涝等问题突出。
(三)、农业灌溉工程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本区共有灌溉泵站886座,灌溉水泵1105台,水泵总流量243.1 m3/s,配套电动机1105台,电动机总装机容量14372KW.据统计,目前全区有391台灌溉泵已超过15年的使用年限,老化率达17.7%。
灌溉工程主要问题为,灌溉输水设施简陋,淤塞和渗漏现象严重;灌区规划已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不适应;实施灌溉节水工程覆盖率不高,尤其传统种植方式仍然十分普遍。如水稻种植仍然多以漫灌为主,浪费水资源及带来相应的农业面污染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四)、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1)水体环境质量状况
金山区河道水质污染非常严重。从综合评价结果来看,市级河道11个断面中仅有1个达到Ⅳ类,其余断面均为劣于Ⅴ类;11月水质相对较好,有1个断面达到Ⅳ类,8个断面达到Ⅴ类,其余断面为劣于Ⅴ类。区级河道73个断面中仅有1个达到Ⅳ类,其余断面均为Ⅴ类或劣于Ⅴ类;11月份水质优于8月份水质,78个断面中有1个断面达到Ⅲ类,21个断面达到Ⅳ类,其它断面均为Ⅴ类或劣于Ⅴ类。镇村级河道156个断面中仅有1个断面达到Ⅳ类,其它断面均为Ⅴ类或劣于Ⅴ类。
据现状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大量污(废)水的未处理直接排放,如金山区工业污水、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及禽畜废水等排放对水体污染日益突出;河道内生活垃圾随处堆放和填没,造成河道堵塞,水体流动交换不畅、自净能力下降,水质普遍污染和严重恶化;另外,上游水质污染日益加剧,水面漂浮、垃圾和水生植物泛滥,再加上农业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致使农业面污染严重。
(2)污水与污泥处置状况
A、历史欠帐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突出。现有排水设施薄弱(区内各镇镇区、老区市政基础设施几乎空白),除朱泾镇及金山卫石化地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净化厂,兴塔镇和干巷镇在新建地区建有污水净化池,廊下镇新建地区设有地埋式无动力污水处理站外,其余各镇镇区均无污水处理设施;
B、排水体系不健全,雨污合流仍然普遍存在。老、旧城区基本上为雨污合流制,新建地区虽建有雨、污水排水管道,但排水系统不完善。
C、污水纳管率、设施利用率和污水处理率都很低,未经处理任意排放现象严重。大量污水直排河道使金山区水乡水环境不堪重负,严重破坏了江南水乡的自然景观和人文风韵。
D、污泥处理设施不完备,污泥处置方式单一。
(3)引清调水状况
金山区引清调水工程――龙泉港出海闸及张泾河水利枢纽工程――已经实施,可以通过大规模调水工程,来达到更新金山区河网水体水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的目的,但骨干河网上的调度水闸及调度控制系统还不完备,还有待规划和统一布局。
(4)水系生态修复状况
金山区水系生态修复工作起步较晚,但规划建立水系生态林、休闲林、涵养林及人造湖泊、湿地的工作正在各乡镇悄然兴起。正是由于金山区水环境恶化给当地生产生活带来深刻影响,人们已经认识到只有通过水环境保护和水系生态修复,才能改善现有人居环境和江南水乡面貌,重塑金山形象。许多乡镇已经在着手千岛生态林、湿地林的建设,以期早日修复自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分析
建国以来,在历届政府的关注下,金山区水利工程建设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经过60年代的农田排灌建设,70年代的水利基本建设,80年代的抗洪除涝建设,90年代的半低地改造、西部工程建设,及2000年起实施的圩区达标工程等又进一步提高了防洪排涝标准,基本形成防洪、除涝、灌溉三大工程体系。但随着太湖流域总体规划的实施,以及工情、水情的变化使金山区水利建设尚存在一些问题,急需采取相应的的对策措施。
工程建设不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管理手段,使工程达到预期的效果,取得明显的效益,甚至通过管理还可以挖掘规划工程的潜力,提高水利工程在防洪减灾、水环境建设、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配置等多种水功能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总之,应从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角度来提高水的系统管理水平,寓除害于兴利之中。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因此,我们在一方面抓好水利规划,完善水利设施,进行合理水资源调度的同时,更要进行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一)水利工程管理创新的成功经验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我区认真总结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形成的泵站三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灌溉管理制度,探索排灌管理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新路,全面推行灌溉泵站承包经营。
1996年开始,金卫镇水利排灌站在永联、永久、新圩三个村进行了灌溉泵站承包经营。1998年兴塔镇政府把农业服务体系推向社会,兴塔镇水利排灌站对15村66座固定灌溉泵站全面实行了承包经营。通过三年来灌溉泵站的承包经营,明确了所有权,搞活了经营权,打破了大锅水,使灌溉成本大幅下降。兴塔镇3.41万亩耕地可减轻农民负担68万元,提高了灌溉服务质量,受到了村干部和农民的好评。2001年金山区排灌管理所对兴塔、金卫和松隐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推广、学习灌溉泵站承包经营做法,各镇排灌站结合本镇实际,全面推行了以村属灌溉泵站(或称为灌区)为核算单位的承包经营。
目前,我区农业灌溉泵站主要有两种管理模式:一种是集体经营模式,一种是承包经营模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灌溉服务体系和灌溉管理制度,如灌溉值班制、三职人员岗位责任制、春耕备耕检查制、折旧费使用制等。在排灌管理服务体系中,区镇级管理人员90名,村级三职人员3543名,其中灌溉泵站(俗称机口)主任229名,电工机工811名,放水员2503名组成了以泵站为中心的电力灌溉体系、以泵站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为确保农业生产用水、抗旱保丰收、为我区的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水利工程建后应采取的管理模式
水利工程是保障工程,体现的是社会效益,“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只有加强管理,摸索出一套先进管理经验,才能保证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广实施。应该采取“谁建、谁有、谁用”的原则,在区水务局的指导下,工程管理权交由镇排灌站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落实专人总负责,按农户各自承包田的范围,自行承担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的职责,并与乡(镇)、村、组签订协议书,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全区域实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服务,走以水养水的商品化道路,并从收取的水费中按10%的比例提取水利设施维修费,用于水利设施的维修,使水利事业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建后应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是涉及广大居民生活、生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必须建立一整套法律、行政、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推进机制和保障体系,以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长效管理。
(1)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的政策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的政策法规体系,首先应严格贯彻《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具体实施时按照《金山区水务总体规划》、《金山区水功能区划》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在此基础上制定与水利工程建设相配套的专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如《金山区低洼圩区管理办法》、《金山区镇村级河道整治管理办法》、《金山区农村桥梁建设管理办法》、《金山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等相应政策和办法。建设时应从工程的规划审批、建设立项、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严格管理,保证水利工程的顺利推进。另外,应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落实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按程序建设,依法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的行政推进机制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水利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土地规划、财政、水务、农业、环保、市政建设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并且由于涉及范围广,又是长期任务,应成立由相关职能单位组成的金山区水利工程管理协调组,定期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己有机构的业务范围,明确管理的责任单位,分别对有关方面进行管理,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系统。
(3)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资金筹措实行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筹措的方法。一是公共财政投入(区、镇财政),按照引导性、补、扶持性原则进行;二是地区和社会配套投入;三是受益者投入。
(4)建立社会宣传教育体系
对社会加强水利工程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树立人人监督与保护意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了保证工程的效益最大化,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全民的支持和参与,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和增强广大市民的关心程度,形成公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保护的氛围。
[关键词]油田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
市场经济规律告诉我们,在制约经济运行诸多因素中顾客的满意程度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据资料记载,瑞典在5年时间里CSI指数每年提升一个计量单位,则投资收益率每年增长6.6%。
在油田社区物业管理中推行运用顾客满意度理论,不仅仅是因为这一理论作为一种最新研究成果在国际上备受推崇,更重要的是因为它符合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一、构建油田社区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的必要性
油田社区物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告诉我们,要想全面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除了需要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改善服务以外,还需要不断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各种需求,换句话说,就是一定要想办法让业主满意。所以,构建有针对性的油田社区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不但重要而且是指导该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通过满意度指数模型的构建与测评,油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了解他们业主的实际感知与预期感知之间的差异,有助于发现业主的潜在需求,适时追踪业主的需求变化,以及了解满意顾客的满意程度,以便针对性地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提高物业管理的品质,从而获得业主的高度满意,实现企业、业主的“双赢”。
二、油田社区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
顾客满意度指数是近年来许多国家或地区积极开展研究和采用的一种新型经济指标。本文作者在继承瑞典SCSB、美国ACSI等顾客满意指数模型的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顾客满意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油田物业管理对象的行为特征,构建了油田社区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
该模型主要由七个结构变量组成:顾客期望、感知质量、感知公平、企业形象、顾客满意、顾客忠诚和感知价格,其中企业形象和感知价格是两个潜在外生变量,其余为潜在内生变量。这一模型改变了传统模型中从顾客满意到顾客忠诚路径过于单一的情况,引入了感知价格变量,建立了由顾客满意、企业形象、感知价格到顾客忠诚三条路径关系,有利于更为合理地解释顾客忠诚的来源。
三、油田社区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的测评实证
1. 顾客满意度测评指标权重的确定
顾客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反映测评对象的质量水平状况和特征,而每一测评指标的变化对顾客满意指数变化的影响程度是有所不同的。反映影响程度的重要性尺度是权重。层次分析法是运用美国著名运筹学家塞迪给出的1-9标度法,它根据各测评指标的相对重要性来确定权重。层次分析法可以通过测评指标两两比较,使复杂的无序的定性问题能够进行量化处理。表1为层次分析法对重要程度的划分情况。
该方法是将两两因素比较重要性,“1、3、5、7、9、”表示一因素较另一因素“同等、稍微、明显、强烈、极端” 重要,“2、4、6、8、”为重要强度介入上述之间,这样共用9个连贯性的数值来表示权重。
2. 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的实证
文章以哈密石油基地为例,论述如何实施顾客满意度指数的测评。吐哈油田哈密石油基地,位于哈密市西北部10公里处,紧靠312国道北侧。基地东西长2.8公里,南北宽23公里,占地面积6.44平方公里。基地自1995年投运以来,在荒凉的戈壁滩上,吐哈石油人十多年如一日,坚持绿化、美化自己的家园。哈密石油基地不断创新管理,先后获得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诸多荣誉称号。在一连串荣誉面前,哈密物业管理人员并没有满足,2003年,他们又提出了精细化管理模式,有力地推进了各项管理水平的提高。同年8月,哈密石油基地在“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的复审验收中,以高达98.4分的成绩顺利通过验收。
2007年初,中石化西北石油分公司要找一支过硬的专业化服务队伍进行绿化管理、保洁办公楼等项目。哈密物业立即跟踪信息,邀请他们对基地养植、小区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在与6家单位竞标后,哈密物业以技术标92.6分和商务标515.87分中标中石化西北石油分公司北疆基地服务项目。首次在油田外部开辟了第一块市场,牢固建立了中石化与吐哈长期合作的关系。
(1)确定测评指标并量化
根据已构建的油田社区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结合哈密基地物业管理实际,将指标分别进行细化,得到四级指标如下:态度、及时性、个性、安全性、强迫性、服务价格合理性、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四级指标通常出现在问卷调查中,按照这种方式构建的指标有利于进行单项服务顾客满意度的测评,也有利于进行不同服务顾客满意度之间的比较。
(2)确定被测评对象
Kolter and levy(1969)认为,企业的员工和顾客都应成为被测评的对象。哈密石油基地的特殊顾客全体表明,企业的全部员工同时又是物业企业的服务对象,因而他们既是外部顾客也是内部顾客。
(3)抽样设计
采用简单随机重复抽样方式确定样本容量。
(4)问卷设计
本文将模型中的四级指标设计为问卷上的问题,问卷共设计为7大题,36小题,共发放500份问卷。
(5)实施调查
考虑到问卷调查的回收率和有效率一般都不可能达到100%,因此选择调查对象时,其数目应多于根据抽样要求的研究对象数。
(6)调查数据汇总整理
本次共收回427份问卷,回收率85.4%,其中有效问卷396份,有效回收率79.2%。收集问卷后,应统计每个问题的每项回答的人数(频数),及其所占被访者总数的百分比(频率),并以图示方式直观地表示出来。
(7)计算顾客满意度指数,分析评价
取表2中相应的加权系数和满意度值,用加权平均法公式计算满意度结果为88.7%。
测评指标 顾客期望 感知质量 感知公平 企业形象 顾客满意 顾客忠诚 感知价格
加权系数 λ1=0.2 λ2=0.2 λ3=0.1 λ4=0.1 λ5=0.2 λ6=0.05 λ7=0.15
满意度值 S1=91% S2=95% S3=96% S4=99% S5=88% S6=90% S7=66%
表2 哈密石油基地顾客满意度测评指标及其加权系数和顾客满意度值
四、结论
在油田社区物业管理中引入“顾客满意理念”,建立油田社区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能为油田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评价和改进提供一种有效的手段,也为物业服务企业进入高端市场提供决策依据。
顾客满意理论的深入研究,顾客满意度的测评对真实了解和把握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了解顾客对服务质量的客观评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在油田社区物业管理中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指标测评体系,采用顾客满意度指数来评价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准,是一种科学的,可行的途径,它将对于物业管理公司了解竞争中所处地位和自身的变化,对公司资质评定和业绩的认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等都有重要意义以及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同时也为公司改进服务工作,提高员工的服务观念,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预测分析业主的需求,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帮助。
参考文献
[1] 阮连法、翟东、黄秦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研究[J]. 中国住宅设施,2004
[2] 应佐萍.商业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指数构建与实证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2007:18-19
[3] 油企信通.省略petro.省略/view, 2003-10-13
一、注重“廉洁社区”制度设计,加强程序规范。
全面完善“廉洁社区”的制度设计,从规范程序着手,让社区决策、行权、服务、开支都在规范内运行。重点完善社区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社区考核考评制度。
1、社区议事制度。设立议事范围的界定、公示、听证、报告、决策、实施等环节,社区居民议事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提高居民知晓度、参与率。
2、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报批、使用、入帐、纳入社区公开公示内容等环节,入帐要求做到使用明细清楚、经手人清楚、(物品)领用人清楚。
3、公开公示制度。明确社区公开公示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等,在群众敏感的钱、财、物、福利发放等方面除了常规公示外,还需在街道网站上长期公示备查。
4、社区考核考评制度。将第三方考评作为对社区考评的主要手段,以居民感受社区服务质量为主要考量依据,真正实现社区建设好坏居民说了算。
二、注重“廉洁社区”文化建设,突出传承弘扬。
廉洁社区文化建设,要注重结合社区实际、注重弘扬社区传统、注重接地气。实现廉洁文化建设的“三化”:氛围设置标准化;文化特色本土化;宣传手段多元化,使廉洁文化真正起到引领作用。
1、氛围设置标准化。有廉洁文化宣传骨干、有廉洁文化宣传节目1-2个、有一处醒目的永久型廉洁警句标牌、有廉洁文化宣传栏、有廉洁文化图书角,努力做到廉洁文化宣传标语在办公场地随处可见、居民休闲场地有专门阵地、居民阅报栏有新鲜内容。
2、文化特色本土化。深入挖掘各社区的文化背景,尊重各社区文化传承,引导社区热心居民、文艺骨干、社会组织以社区居民熟悉的、乐于接受的方式确立本社区廉洁宣传的主题、方式,增加廉洁文化的受众面和宣传效果,力争廉洁文化在每个社区生根发芽。
3、宣传手段多元化。廉洁社区宣传教育,从实效出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人群,采用不同的方法。利用网络、文艺节目、以案说法、党课教育等,推进廉洁文化进社区、进楼道、进家庭、进入心灵,努力实现崇尚廉洁的社会风气和氛围。
三、注重公众参与平台搭建,重在简便易行。
让群众参与社区建设,让广大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和服务事项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需要有效平台,简单易行是平台效果的关键。
1、有常设机构发挥作用。在各社区成立居民议事监督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对社区居民负责,对社区全面工作适时监督,社区负责为居民议事监督委员会提供开会议事场所,定期向居民议事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答复居民议事委员会的咨询和询问。
2、有高效平台解决问题。社区将全面推进“零度空间”工程,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居民议事委员会反映到社区曝光台。曝光台曝光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按街道出台的《街道“零度空间”问题督办机制》所规定的程序办理,街道纪工委将视情问责。
物业管理部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部岗位职责有
1、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住房基金管理工作
3、对生活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4、对医务室的管理工作
5、综合治安管理
6、消防与武装工作
7、交通管理工作
8、对保安公司的管理
9、定期进行治安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你知道怎么制定这些部门的岗位职责吗? 无忧商务网的物业管理部岗位说明书帮你解决问题.
物业管理部门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有偿服务的一个综合性部门。
岗位名称
物业管理员
岗位编号
所在部门
物业管理部
岗位定员
1
直接上级
物业管理部部长
工资等级
直接下级
岗位分析日期
本职: 负责实施公司房产检查、维修、翻新工作,并实施公司社区建设工作,分配和调整住房相关工作,协调现场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公司自身基建的设计及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职
责
一
职责表述:负责住房基金的管理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根据国家法规,督促公司落实相关住房基金的相关政策
组织对公司房产基金的提取、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台帐,形成报表
报表
财务部
组织开展住房基金咨询和宣传工作
职
责
二
职责表述:负责公司社区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提出公司社区建设理念,策划美化社区环境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环境方案
直接上级
负责公司社区的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职
责
三
职责表述:制定公司房产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起草公司房产管理制度,经审批后执行
房产管理制度
直接上级
会同住房基金管理员起草公司年度房屋的检查、维修、翻新工作计划,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工作计划
直接上级
起草环境建设工作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工作计划
直接上级
做好年度及平时工作总结,按时向上级汇报
工作总结
直接上级
职
责
四
职责表述:做好房产管理日常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调查公司员工的住房情况,收缴住房申请书,经常检查住房使用情况,提出修理意见
修理意见
直接上级
落实员工住房的修理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
直接上级,档案
参加旧房改造、拆迁安置项目
建立健全房产档案材料和帐卡
档案材料、帐卡
档案、财务部
职
责
五
职责表述:起草分配和调整住房方案及处理事项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起草分配和调整住房方案,提交部长审批
住房方案
直接上级
统计住房分配和调整资料和相关信息
监督住房分配和调整过程,并提交报告
报告
直接上级
职
责
六
职责表述:公司社区的环境建设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