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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套表 石油企业 初报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热潮,当前西部区域的石油及其附属企业的发展正如火如荼,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更多,要求也更高了,而“企业一套表”的实施能够从根本上减轻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因为该方法可以打破专业界限,实现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提高统计效率、统计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这种方法不仅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也能够适应石油统计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
1 “企业一套表”之渊源
1993年国家统计局为了配合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实施,也为了提高统计的效率,实施了一套表制度。但是仅仅执行了一年,就没有继续实施下去了,主要原因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实施这种方法不仅不能提高统计效率,还增加了各级综合部门的组织协调难度和调查汇总工作量。另外,一套表(1993)没有实施成功的原因还有准备工作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信息技术支撑不足等。2009年,国家统计局通过借鉴之前有关一套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提出了“企业一套表”方案,并于2010年在十余个省(市)进行试点。2011开始在全国三分之二的地区对该方法进行试点,进一步完善方案,确保“企业一套表”的实施和推行。
2 石油企业实行“一套表”的好处
2.1 “一套表”的使用可以从横向、纵向、时间等三个层面对企业数据进行整合,起到了一举多得之效果
使用“一套表”可以实现对企业数据的有效整合,而且还是从横向、纵向、时间三个层面进行的。实施“一套表”只需对企业数据调查一次就可以实现多次使用,对于调查对象来说,减轻了其不少的负担,还能够很大程度上减少统计成本。目前很多的专业统计对象都是企业,比如能源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等,在这些专业统计的信息中难免存在着重复的部分,而对于统计工作来说,最耗费时间和精力的就是数据的收集和加工这个环节,所以最好避免数据的重复收集和加工,进而保证企业提供的基础统计信息连贯一致。
2.2 实行企业“一套表”可以增强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实行企业“一套表”能够增强统计数据的一致性,而这种数据的一致性正是数据用户所期待的。另外,数据用户还希望企业把眼光放得远些,不能只注重眼前利益,应该为长远打算,实现局部经济统计信息和总体经济指标挂钩。不难发现,微观层面的数据协调是否一致决定了中观和宏观层面统计数据能否协调一致,只有企业一套表能够保持这三者的协调一致。
2.3 “一套表”使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达到最大化
实施企业“一套表”能够使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达到最大化,因为企业“一套表”能够实现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的提高统计效率、统计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以下几种方面是它的具体体现:
一是能够保证企业调查数据的一致性。因为“一套表”对企业的统计工作进行了统一,相应的统计的各项指标和标准也进行了统一,能够有效的保证企业调查数据的一致性。
二是大大的增加了统计工作效率。“一套表”采用的数据采集方式是统一的,有效的避免了调查对象的重复和交叉,并且还可以实现统计系统内部数据的资源共享,如此一来不仅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统计相关人员的工作压力,还能够统计数据的时效性。三是能够有效的保证企业源头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能够有效的避免人为理解误差造成的损失,因为它通过对统计工作的各环节进行规范,相关人员只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行事即可。
3 石油企业应用“一套表”的思路
过去石油企业采用的专业统计工作方式一般都是分散的统计设计,这种分散设计的方式是以每个专业的专业统计需求为体系形成的,在这种体系中,各专业统计之间的需求存在着重叠和交叉的现象是在所难免的,要想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石油企业实行统一设计。
现阶段在石油企业中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各专业统计在设计调查指标时都是从自身需求出发的,但是每个专业对不同指标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甚至对相同指标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这种企业原始数据的不一致,很可能造成综合数据的矛盾。
在石油企业中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需要进行整合,统一设计是有效的一个解决办法,企业应该认真的落实一体化的理念。“一套表”的设计是按照一体化的理念,实现由传统的各专业独立设计、各自布置、间接采集数据、层层上报数据转变为统一设计、统一布置、直接采集数据、网上各级共享统计数据的重大改革。统计这项工作是以需求为导向的,它的根本任务就是满足日益增加的统计需求,各专业统计数据就是需求的具体表现。“一套表”的设计就是在充分保证各专业统计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因为实施该方法不仅能够满足上级政府、社会各类经济体和公众的要求,还能够满足经济核算的需要。
企业统计调查指标和报表在设计的过程中,既要考虑石油内部各行业的统计需求,也要考虑其他专业的统计需求,相关专业需求,比如钻井业、采油业、采购业等,非相关专业需求,比如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能源等。实施“一套表”能够使企业的各项统计数据保持一致性,当然这种一致性是有前提的,必须首先保证指标、标准和分类的一致性。
对于企业“一套表”来说,统一并确定统计单位是它的首要任务,这是因为统计对象或企业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即使统计数据的源头出现了很小的区别或者数据源头不一致,对最后的统计结果来说可能就是很大的一个误差。如果能够对一套表的统计单位进行统一的认定和统一的管理就可以有效的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以基础单位名录库为基础,遵照“先进库再报数”的原则,然后由名录库管理部门和专业统计部门共同来确定“一套表”的统计单位。虽然统计单位的变动无可避免,但是如果变动的次数过于频繁,不仅会影响到短期企业数据的可比性,也会给工作人员带来更大的负担,最好就是每个季度变更一次。企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企业“一套表”是和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在一起的。企业“一套表”不仅能够实现统计的信息化水平,还能够有效的创新统计信息的技术手段。
企业“一套表”和现代技术相结合具体应该做到:第一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统计标准,认真落实好各项基础工作;第二建立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库,如此可以实现统计调查项目的在线设计、审批和备案;第三树立联网直报的目标,对“三上”企业一步到位;第四实现国家、省、地、县四级在线处理、加工、报送统计数据。
规范统计工作业务流程。其实规范企业一套表的过程就是规范和统一统计工作业务流程的过程。要推行一套表,必须使联网直报与分级审核结合起来。企业“一套表”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联网直报企业数据,同时它也是“四大工程”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如果能够通过网络直接把企业数据报告给上级统计局,不仅能够规范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还能够有效的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而这种数据的传输方式需要现代信息技术支持。
同时,因为“一套表”中涉及到很多的行业和企业,相关人员一定要严格的对这些数据进行审核,保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最好还是采用逐级、分专业的审核验收方式,实行联网直报,对统计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4 石油企业“一套表”的应用是石油企业统计改革的新突破
实施“企业一套表”是石油企业在传统的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它是指按照一体化的理念,实现由传统的各专业独立设计、各自布置、间接采集数据、层层上报数据转变为统一设计、统一布置、直接采集数据、网上各级共享统计数据的重大改革。如此不仅能够提高统计工作的一体化和集成化,还能够有效的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
4.1 统一设计统计报表
在设计统计报表的时候应该以企业核心统计指标体系为基础,以元数据为标准,依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不同报表中的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应该进行统一。
4.2 统一管理统计调查单位
过去,在我国的统计工作中一直都存在调查单位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出现很多的重复统计的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统一管理统计调查单位,建立一个统计单位名录库。
4.3 转变统计数据生产方式
为了提高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应该进行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转变。如果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统一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实现由基层企业采取网上在线填报方式提供统计报表,不仅能够提高统计源头数据的质量,避免出现多个统计源头,还能够实现各统计机构统计数据的共享,既提高统计的能力和工作效率,也提高了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4.4 进一步统一和规范统计业务
实现统计标准的统一是“企业一套表”的核心任务。“企业一套表”的统计单位是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确定的,它的核心是调查对象,采用这种措施能够有效的保证关于企业层面的各个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行性。实施这种改革不仅可以提高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还能够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
5 实施“一套表”的相关建议
5.1 加强培训,确保实施
要确保“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关键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学习“企业一套表”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从而达到会讲,会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一套表”落到实处。
5.2 部门配合,落实责任
对于一些大型企业,其单位内部的部门较多,而且从上到下有繁杂的隶属关系,这样以来,要是用以往的统计办法,部门间的统计直报率就较低,导致责任难以划分。而“企业一套表”的应用就可以使部门密切配合,大大提高统计直报率,可以落实统计责任。
5.3 坚持不懈、强化指导
加强统计业务指导是“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取得最终成功的动力源泉。对于已经实施“一套表”的企业,应坚持不懈、强化指导,保持好“一套表”应用的成果,并进行不断完善,这也是为以后“企业一套表”统计工作的改革和升级做一些基础性保证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志权.关于对当前工业企业统计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J].上海统计,2001(05).
[2]毛立发,孙英杰.统计工作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化工之友,2007,1.
[3]杜午禄.数据质量问题的自我诊断[J].北京统计,2004,4.
[4]宫春子.关于构建工业企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思考[J].上海统计,2008(06).
关键词: 医学高职高专院校 知识加技能 考试 模式改革
1.高职高专教育在医疗人才培养中的地位
医学类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位为农村为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的医疗卫生人才,这是我国医学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也是发展我国社会卫生事业、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的战略选择。《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从国情出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若全部由本科教育培养,则既不现实,又会增加人才培养及使用成本;若由中等教育培养,则既难以适应医学发展,又不能满足科技进步对人才素质规格的要求;这恰好为医学高职高专教育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以江西为例,医学类高职高专学校生源比其他高职高专院校充足得多。
2.医学类高职高专教育的现状
医学类高职高专生源相对充裕,生源素质问题越来越凸显。医学毕业生将来工作的对象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他们的工作成绩直接影响到他人的性命安危,因此对医学人才培养就显得更重要。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本科类医学院校招生规模的增大,大量素质较好的考生流向本科类医学院校,进入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的学生录取分数相对较低,学生素质参差不齐。在目前传统的教学模式下,医学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的质量良莠不齐,成为高职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的一大掣肘。如何提高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已成为目前高职院校在招生时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难题。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实用技术型人才,主要需要掌握多种技术原理及常用技术操作。在高职高专院校之间争夺生源的同时,却有很大一部分生源因考分和目前报考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进入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就读,如一些中职卫生学校毕业生,就有很多希望到高等学府继续深造,他们的操作能力较强,在进行规范的高职高专医学教育后,其医学素养及动手能力优于一般高职高专常规录取生,在今后的就业中,适应社会的能力更强。如何使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在录取时,争取到更加适合在医药卫生系统发展的学生,是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在今后招生中首要思考的问题。
3.面对现状的解决方法
对于目前医学类高职高专教育所处的地位及状况,我认为只有推行“知识加技能”的招考模式,在普通的理论考试的前提下,调整知识考试在招生考试中所占的比例,加入一定比例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提高生源的技能学习及操作能力,进而提高医学类高职高专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服务基层的实用型高级医务人员,保证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的毕业生始终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
3.1改革前提条件
“知识+技能”的招生考试模式设计方案,首先要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在政策上的支持,给予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更多的招生自。以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例,2012年该校在高考录取后的部分新生中,进行了“技能”考核,并根据“技能”考核情况,择优选择编成临床和护理各一个试点班进行改革试点研究。2013年江西省教育厅将该校列入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该校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专业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其核心内容为学校对2013年报考普通高考的考生,在6月7日、8日普通高考前,可到该校报名参加由学校自主组织的招生考试,自主招生学校在普通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报考了自主招生考试并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3.2具体操作
“知识+技能”招生考试分为两部分。考试内容不再是单一的理论考试,而是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两种考试的成绩各占最终成绩的50%,这是在招生考试领域一次招生模式改革尝试。
“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体现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考试内容未能脱离纸笔测试的传统模式,还只是以纸笔模式为基础,在考试内容中加重了实事政治、自然常识等方面的内容,并不能体现出医学院校的特点和高职高专医学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位及方向问题。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知识+技能”的招生考试模式设计方案,首先要体现学校的特点及人才培养要求。
“知识”是综合掌握知识的能力,是学生将来在医学类学习中的基础,扎实的基础是将来在医学学习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考虑到自主招生考试中,将有较大部分的卫生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则“知识”考试的内容将以初升高考的知识点和高中会考知识点为参考,两点比例建议在6:4,考核学生在中学时对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在试点中,我校将招考第一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定为80分(总分150分),即“知识”考试分数达到总分的53%的考生都进入“综合技能测试”。
“技能综合测试”考核采取的方法为面试。考核的是学生进入专业领域前个人对行业的理解、热爱和目前所知晓的该专业领域的基本技能,即该生对医学专业的认识与天赋。如该生对医学的看法,面对某些医学临床突发事件时该生的处理方法或思路,或让该生推测某医学器材的用途等。对医学专业有相对正确的认识,将在将来的医学学习中应用高效学习方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学习中少走弯路。对其医学类学习能力的考核,将能挖掘大量具有医学天赋但在中学时没有掌握好学习方法的生源,更好地开发每一个可用之材。以“知识”+“技能”考试的成绩总和为最后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3.3预期效果对比
一、国外高技术统计状况
1、高技术及其产业内涵
人们一般认为高技术(High--Technology)一词源于美国。早在60年代,美国两位女建筑师合写了一本书,名叫《高格调技术》。在该书里,抒发了人们对高技术这一新生事物的关注。到了70年代,高技术的用语逐渐增多。那时的含义主要是泛指一大批新型技术产品和引发出来的一些变革。1981年,美国出现了以“高技术”命名的月刊。1983年,高技术开始被收入美国出版的《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辞典增补9000词》中,作为一个正式的词定了下来。由于高技术是一个发展着的相对概念,加之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所持的理论框架不尽相同,因此在认识和使用高技术概念上也不尽一致。
高技术产业是通过高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也是一个动态的、全球性的概念。高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分别作为技术现象和经济现象,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范围和内容。“高技术”产业一词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公认的定义和界定范围,但至少以下三点是相似的:
第一,所采用的定量指标相类似,多采用技术密集度指标。如R&D经费强度,即R&D经费占产出(总产值、增加值或销售收入)的比重,科技人员或熟练工人占全体雇员的比重等。
第二,高技术产业核心内容相对集中,即有一定的类聚性,各种界定都包括航空航天、电子及通信、办公设备及计算机、医药等制造行业。
第三,OECD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和界定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很多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都参照OECD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和目录。
2、高技术产业的统计界定:OECD从六分法到四分法
随着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高技术产业界定的重要性日趋显著,OECD和美、英、意、加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政府部门及科研机构都在高技术产业界定方面陆续做了大量工作。利用若干对高技术产业特征最具典型意义的可量化指标来界定高技术产业,最常用的指标还是产业技术密集度(或称强度)。这是因为技术密集度是高技术产业的本质特征,也是定义高技术产业的基石。
1986年OECD根据联合国制定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选择22个制造业行业,依据13个比较典型的成员国1979—1981年间有关数据,通过加权方法(权重采用每个国家产值在总产值中所占份额的数值)计算了这些行业的RD经费强度。最后,将RD经费强度明显高于其它产业的6类产业(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定义为高技术产业。随着经济发展中知识和技术的急剧增长,各类产业的RD经费强度发生了重大变化。1994年OECD专家将R&D强度的数据和计算方法做了进一步调整,重新计算了所选择的22个制造业部门的RD经费强度,对高技术产业重新进行了划分。这里,不仅考虑了直接RD经费,也考虑了间接RD经费,选用了RD总经费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直接RD经费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和直接RD经费占工业增加值比重3个指标来定义高技术产业。同时,OECD根据10个更为典型的成员国1973年—1992年的数据,逐年计算了ISIC中22个制造业部门的上述3项指标。结果表明,原来高技术产业群中的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仍属于高技术产业,而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和和电气机械制造业则由于R&D强度已不具备明显高于其它产业的特点,而被划归为中高技术产业。
3、OECD统计方法的优点及不足
OECD的方法是一种宏观和近似的方法。说其为宏观的方法,因为它是基于产业的方法,更多是从制定战略和政策的大范围去考虑问题,试图对一个高技术产业部门进行整体描述,关注的是高技术产业的整体,而不考虑产业内部产品中的一些不重要的变化;近似的方法,是因为这种基于产业的分类方法是宏观的笼统的,它所依据的数据是高度综合性的,这使得一些明显不属于高技术范畴的产品也包括在高技术产业之内。反之,一些明显为高技术的产品由于其所在产业不属于高技术产业而被排除在外。因此,OECD定义方法和结果既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高技术产业的规模。但这种方法的最大优势就在于简单明了,基础广泛,有利于国际比较,其提供的定义、分类和目录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采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OECD的界定并不是依据某个国家或几类产业的指标数据,而是依据了一批典型国家的22个制造业行业进行,避免了由于一国产业结构和特点的局限性而影响高技术产业界定的正确性。
其次,OECD界定方法和指标充分考虑了国际可比性和可操作性。RD经费在产业间或国家间能够取得更为一致的定义及统计范围,利用国际间标准产业分类代码进行产业分类,如需要同某一国家标准产业分类代码进行比较和转换时也相对简单些。
第三,OECD不仅考虑了直接RD经费,也考虑了间接RD经费,避免了只用直接RD经费强度可能带来的片面性。
第四,OECD的界定方法按照不同年代RD经费强度所表现出来的不同规律性,及时调整或修正高技术产业的结构、分类和目录,充分体现了高技术产业是一个相对概念的特征。
二、国内高技术统计现况
1、高新技术概念的提出
我国有关专家学者从80年代开始对国外高技术产业发展动态进行了研究,与此同时也引入了高技术概念。863计划中提及的“高技术产业”与发达国家高技术产业的一般概念相近,也是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初始概念。此后,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注意发展高技术新兴技术产业”的要求和中央对发展高技术新兴产业的部署,原国家科委从1988年7月开始实施火炬计划,它与863计划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将“高技术产业”延伸为“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将“高技术产品”变化为“高技术、新技术产品。”从此,舆论界出现了高技术产业与新技术产业相提并论的情况,高技术产业的概念也已由狭义的一般的高技术产业概念演变为广义的,包括一切新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概念,“高新技术”的概念也应运而生,它有两含义:高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里水平较高、反映当时科技发展最高水平的技术;新技术是相对原有旧技术而言的,指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它并不一定是高技术。
对于高新技术的划定范围,我国根据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考虑到我国的客观条件,1991年国务院确定11个领域突出新技术,1997年原国家科委颁布《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共9大领域58大类327小类。高新技术中的一般新兴技术(非高技术),不具备高技术的“制高点”作用,或许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旧技术,但它对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兴国”战略却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适宜于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
2、我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的研究
近些年来,科技部组织我国部分专家学者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我国制造业各小类行业技术密集度的计算,发现没有出现国外那种高技术产业按照技术密集度聚类的现象,也无法依据技术密集度在“高技术产业”与“非高技术产业”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的计算机制造业、电子与通信产业中合资企业多,外国公司多,生产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较为接近,是人们理念中的高技术产业,但其技术密集度在国内处于较低水平;而相比之下,国内的机械制造业、专用仪器设备制造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制造业的小行业技术密集度普遍较高,但这些行业不论在国外和国内都未被人们看作是高技术产业。从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来看,这种计算结果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与发达国家分属于不同发展阶段,我国高技术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还不具备“明显高”的技术密集度这个典型特征。
以上几方面充分说明,在高技术产业全球化的条件下,仅根据一国的产业结构来界定高技术产业是不科学的。因此,界定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工作,只能借助于国际规范,采用定性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多途径和多方案综合比较的方法,才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中国的实际。具体就是借用OECD界定的高技术产业范围,参照OECD高技术产业目录,即将OECD确定的高技术产业范围作为“菜单”在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找出与之相同和相近的制造业行业,这些行业即可大致被认定为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在此基础上,采用专家评判法,甄别那些内容不十分清晰的行业,剔除那些从我国的情况看明显算不上高技术产业的部分,最终确定高技术产业目录。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将“菜单”和我国相关产业相对应。因为OECD的高技术产业分类目录采用的是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第二版,而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在修订时参照了ISIC第3版。所以,两者之间没有一一对应关系,无论就产业的大、中、小类别的划分,还是彼此所包含的内容大多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上要做的事是使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与国际产业分类(ISIC)第2版尽量等效。
3、高技术统计的开展
①省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广东省于1989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高技术产品调查制度,随后江苏、北京、辽宁等省市都开展了基于产品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但由于各省市的标准缺乏可比性,省市之间无法有效地进行比较。
②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依据美国等国对高技术产品的划分标准进行出口贸易统计,科技部和海关总署合作已进行了多年统计,1999年科技部又重新制订了《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这项统计对反映我国高技术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
③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90年代初,我国陆续批准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些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了统计,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④国家级科技计划统计。80年代中后期以来,科技部陆续在全国组织实施了包括国家级攀登、863、攻关、火炬、星火、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调查,对我国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进行了动态的跟踪。由于项目调查的局限性,难以从总体上对高技术产业总体状况进行描述。
三、我国高技术统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高技术与高新技术的区别——和国际的不可比性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倡导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政策需求,有关部门将高技术扩展到高新技术,并进行相关的统计,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应看到高新技术概念与高技术概念相比,其涵义有很大的扩展。高新技术的这种提法更偏重于新技术,其范围是按照某些科学技术领域进行划定的。其产品统计的范围定为凡是与某些科学技术有关的产品均列为高新技术产品,也就是将按照嫁接、引入新技术生产的,或通过购买的新设备、新机器所生产的新的最终产品均列为高新技术产品,而并不涉及这些产品的生产方式和中间产品的研究和生产。其统计结果,往往过高地反映(或者说估计)了我国高技术的发展状况;从统计上比较,与国际标准有着很大区别。
2、建立全国统一的高技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问题
基于产品的形式对高新技术进行统计,可以说是我国特有的统计标准。在我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采用国际上普遍承认的OECD基于产业的形式对高技术进行统计的方法,并逐步淡化“高新技术”概念,统计分类和基本指标逐步与国际高技术统计标准接轨、一致,是我们今后必然的选择。
根据我国当前的科技统计现状,和现有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可以在现有各省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的基础上,科技部根据1999年制订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在全国范围内基于产品的形式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常规性调查,避免各地自行其事,各按各的高技术产品目录统计,统计结果互不可比,水分极大,最后莫衷一是。同时,要跟踪国际高技术统计的发展趋势,采用国际规范,基于产业的形式对高技术进行统计,按相应的国际标准进行必要的对比分析,这样才能适时并且全面地、科学地和准确地反映我国高技术发展状况,为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较为完备的数据、信息,避免统计评价走样,产生误导。采取这样的双轨制的统计方式,是当前形势下高技术统计一种比较稳妥的过渡方法。
3、我国科技统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问题
现在,随着经济、科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统计标准国际化是科技统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现行的科技统计调查制度是一个多主题的综合性科技活动调查制度,这和国外RD统计和技术创新专项统计调查制度有很大的区别。RD投入统计不是按全成本核算口径计量,RD活动的间接费用没有分摊到RD活动中去,使我国RD投入水平较实际发生明显偏低,很难采用一整套RD的年度系列数据对高技术进行评价。
关于高技术统计的评价标准,将技术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或将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作为标准是不科学、不适宜的。技术开发是我国特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统计概念,泛指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活动,包括企业内部RD活动,以及运用科技成果对已有产品、材料、技术方法、工艺流程和装置等进行技术上的重大改进的活动等。由此可见,其含义比RD活动的涵义大,统计范围广,其人员统计包括了大量的一般职工,经费统计包括了购买一般技术的费用,甚至包括购买机器设备的费用。采用技术开发统计数据作为评价高技术的标准,往往也是不得已的办法。技术开发的涵义与高技术的评价标准是不对称的,使用类似技术开发等指标作为判别高技术的标准不适宜的。按照这些统计标准进行高技术统计评价,所带来的误差是难以克服的。
高技术统计评价是整个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科技统计有着密切的关系。若不将我国的科技统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仍将科技统计框架基础停留在技术开发或涵义宽泛的科技活动等模式上,或者不能获得RD的质量较高的系统性数据,势必影响在原始、基础数据层次上对高技术的统计评价。切实加强整个科技统计的基础工作,是作好高技术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中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的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从高技术的涵义出发,其统计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高技术的研究与发展(RD)状况
1、高技术及其产业内涵
人们一般认为高技术(High--Technology)一词源于美国。早在60年代,美国两位女建筑师合写了一本书,名叫《高格调技术》。在该书里,抒发了人们对高技术这一新生事物的关注。到了70年代,高技术的用语逐渐增多。那时的含义主要是泛指一大批新型技术产品和引发出来的一些变革。1981年,美国出现了以“高技术”命名的月刊。1983年,高技术开始被收入美国出版的《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辞典增补9000词》中,作为一个正式的词定了下来。由于高技术是一个发展着的相对概念,加之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所持的理论框架不尽相同,因此在认识和使用高技术概念上也不尽一致。
高技术产业是通过高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也是一个动态的、全球性的概念。高技术和高技术产业分别作为技术现象和经济现象,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范围和内容。“高技术”产业一词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公认的定义和界定范围,但至少以下三点是相似的:
第一,所采用的定量指标相类似,多采用技术密集度指标。如R&D经费强度,即R&D经费占产出(总产值、增加值或销售收入)的比重,科技人员或熟练工人占全体雇员的比重等。
第二,高技术产业核心内容相对集中,即有一定的类聚性,各种界定都包括航空航天、电子及通信、办公设备及计算机、医药等制造行业。
第三,OECD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和界定范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很多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都参照OECD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和目录。
2、高技术产业的统计界定:OECD从六分法到四分法
随着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高技术产业界定的重要性日趋显著,OECD和美、英、意、加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政府部门及科研机构都在高技术产业界定方面陆续做了大量工作。利用若干对高技术产业特征最具典型意义的可量化指标来界定高技术产业,最常用的指标还是产业技术密集度(或称强度)。这是因为技术密集度是高技术产业的本质特征,也是定义高技术产业的基石。
1986年OECD根据联合国制定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选择22个制造业行业,依据13个比较典型的成员国1979—1981年间有关数据,通过加权方法(权重采用每个国家产值在总产值中所占份额的数值)计算了这些行业的RD经费强度。最后,将RD经费强度明显高于其它产业的6类产业(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定义为高技术产业。随着经济发展中知识和技术的急剧增长,各类产业的RD经费强度发生了重大变化。1994年OECD专家将R&D强度的数据和计算方法做了进一步调整,重新计算了所选择的22个制造业部门的RD经费强度,对高技术产业重新进行了划分。这里,不仅考虑了直接RD经费,也考虑了间接RD经费,选用了RD总经费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直接RD经费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和直接RD经费占工业增加值比重3个指标来定义高技术产业。同时,OECD根据10个更为典型的成员国1973年—1992年的数据,逐年计算了ISIC中22个制造业部门的上述3项指标。结果表明,原来高技术产业群中的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仍属于高技术产业,而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和和电气机械制造业则由于R&D强度已不具备明显高于其它产业的特点,而被划归为中高技术产业。
3、OECD统计方法的优点及不足
OECD的方法是一种宏观和近似的方法。说其为宏观的方法,因为它是基于产业的方法,更多是从制定战略和政策的大范围去考虑问题,试图对一个高技术产业部门进行整体描述,关注的是高技术产业的整体,而不考虑产业内部产品中的一些不重要的变化;近似的方法,是因为这种基于产业的分类方法是宏观的笼统的,它所依据的数据是高度综合性的,这使得一些明显不属于高技术范畴的产品也包括在高技术产业之内。反之,一些明显为高技术的产品由于其所在产业不属于高技术产业而被排除在外。因此,OECD定义方法和结果既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高技术产业的规模。但这种方法的最大优势就在于简单明了,基础广泛,有利于国际比较,其提供的定义、分类和目录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采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OECD的界定并不是依据某个国家或几类产业的指标数据,而是依据了一批典型国家的22个制造业行业进行,避免了由于一国产业结构和特点的局限性而影响高技术产业界定的正确性。
其次,OECD界定方法和指标充分考虑了国际可比性和可操作性。RD经费在产业间或国家间能够取得更为一致的定义及统计范围,利用国际间标准产业分类代码进行产业分类,如需要同某一国家标准产业分类代码进行比较和转换时也相对简单些。
第三,OECD不仅考虑了直接RD经费,也考虑了间接RD经费,避免了只用直接RD经费强度可能带来的片面性。
第四,OECD的界定方法按照不同年代RD经费强度所表现出来的不同规律性,及时调整或修正高技术产业的结构、分类和目录,充分体现了高技术产业是一个相对概念的特征。
二、国内高技术统计现况
1、高新技术概念的提出
我国有关专家学者从80年代开始对国外高技术产业发展动态进行了研究,与此同时也引入了高技术概念。863计划中提及的“高技术产业”与发达国家高技术产业的一般概念相近,也是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初始概念。此后,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注意发展高技术新兴技术产业”的要求和中央对发展高技术新兴产业的部署,原国家科委从1988年7月开始实施火炬计划,它与863计划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将“高技术产业”延伸为“高技术、新技术产业”,将“高技术产品”变化为“高技术、新技术产品。”从此,舆论界出现了高技术产业与新技术产业相提并论的情况,高技术产业的概念也已由狭义的一般的高技术产业概念演变为广义的,包括一切新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概念,“高新技术”的概念也应运而生,它有两含义:高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里水平较高、反映当时科技发展最高水平的技术;新技术是相对原有旧技术而言的,指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它并不一定是高技术。
对于高新技术的划定范围,我国根据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考虑到我国的客观条件,1991年国务院确定11个领域突出新技术,1997年原国家科委颁布《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共9大领域58大类327小类。高新技术中的一般新兴技术(非高技术),不具备高技术的“制高点”作用,或许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旧技术,但它对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兴国”战略却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适宜于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
2、我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的研究
近些年来,科技部组织我国部分专家学者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我国制造业各小类行业技术密集度的计算,发现没有出现国外那种高技术产业按照技术密集度聚类的现象,也无法依据技术密集度在“高技术产业”与“非高技术产业”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的计算机制造业、电子与通信产业中合资企业多,外国公司多,生产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较为接近,是人们理念中的高技术产业,但其技术密集度在国内处于较低水平;而相比之下,国内的机械制造业、专用仪器设备制造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制造业的小行业技术密集度普遍较高,但这些行业不论在国外和国内都未被人们看作是高技术产业。从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来看,这种计算结果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与发达国家分属于不同发展阶段,我国高技术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还不具备“明显高”的
技术密集度这个典型特征。
以上几方面充分说明,在高技术产业全球化的条件下,仅根据一国的产业结构来界定高技术产业是不科学的。因此,界定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工作,只能借助于国际规范,采用定性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多途径和多方案综合比较的方法,才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中国的实际。具体就是借用OECD界定的高技术产业范围,参照OECD高技术产业目录,即将OECD确定的高技术产业范围作为“菜单”在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找出与之相同和相近的制造业行业,这些行业即可大致被认定为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在此基础上,采用专家评判法,甄别那些内容不十分清晰的行业,剔除那些从我国的情况看明显算不上高技术产业的部分,最终确定高技术产业目录。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将“菜单”和我国相关产业相对应。因为OECD的高技术产业分类目录采用的是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第二版,而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在修订时参照了ISIC第3版。所以,两者之间没有一一对应关系,无论就产业的大、中、小类别的划分,还是彼此所包含的内容大多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上要做的事是使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与国际产业分类(ISIC)第2版尽量等效。
3、高技术统计的开展
①省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广东省于1989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高技术产品调查制度,随后江苏、北京、辽宁等省市都开展了基于产品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但由于各省市的标准缺乏可比性,省市之间无法有效地进行比较。
②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依据美国等国对高技术产品的划分标准进行出口贸易统计,科技部和海关总署合作已进行了多年统计,1999年科技部又重新制订了《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这项统计对反映我国高技术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
③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90年代初,我国陆续批准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些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了统计,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④国家级科技计划统计。80年代中后期以来,科技部陆续在全国组织实施了包括国家级攀登、863、攻关、火炬、星火、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调查,对我国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进行了动态的跟踪。由于项目调查的局限性,难以从总体上对高技术产业总体状况进行描述。
三、我国高技术统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高技术与高新技术的区别——和国际的不可比性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倡导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政策需求,有关部门将高技术扩展到高新技术,并进行相关的统计,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应看到高新技术概念与高技术概念相比,其涵义有很大的扩展。高新技术的这种提法更偏重于新技术,其范围是按照某些科学技术领域进行划定的。其产品统计的范围定为凡是与某些科学技术有关的产品均列为高新技术产品,也就是将按照嫁接、引入新技术生产的,或通过购买的新设备、新机器所生产的新的最终产品均列为高新技术产品,而并不涉及这些产品的生产方式和中间产品的研究和生产。其统计结果,往往过高地反映(或者说估计)了我国高技术的发展状况;从统计上比较,与国际标准有着很大区别。
2、建立全国统一的高技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问题
基于产品的形式对高新技术进行统计,可以说是我国特有的统计标准。在我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采用国际上普遍承认的OECD基于产业的形式对高技术进行统计的方法,并逐步淡化“高新技术”概念,统计分类和基本指标逐步与国际高技术统计标准接轨、一致,是我们今后必然的选择。
根据我国当前的科技统计现状,和现有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可以在现有各省市高新技术产品统计的基础上,科技部根据1999年制订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在全国范围内基于产品的形式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常规性调查,避免各地自行其事,各按各的高技术产品目录统计,统计结果互不可比,水分极大,最后莫衷一是。同时,要跟踪国际高技术统计的发展趋势,采用国际规范,基于产业的形式对高技术进行统计,按相应的国际标准进行必要的对比分析,这样才能适时并且全面地、科学地和准确地反映我国高技术发展状况,为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较为完备的数据、信息,避免统计评价走样,产生误导。采取这样的双轨制的统计方式,是当前形势下高技术统计一种比较稳妥的过渡方法。
3、我国科技统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问题
现在,随着经济、科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统计标准国际化是科技统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现行的科技统计调查制度是一个多主题的综合性科技活动调查制度,这和国外RD统计和技术创新专项统计调查制度有很大的区别。RD投入统计不是按全成本核算口径计量,RD活动的间接费用没有分摊到RD活动中去,使我国RD投入水平较实际发生明显偏低,很难采用一整套RD的年度系列数据对高技术进行评价。
关于高技术统计的评价标准,将技术开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或将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作为标准是不科学、不适宜的。技术开发是我国特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统计概念,泛指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活动,包括企业内部RD活动,以及运用科技成果对已有产品、材料、技术方法、工艺流程和装置等进行技术上的重大改进的活动等。由此可见,其含义比RD活动的涵义大,统计范围广,其人员统计包括了大量的一般职工,经费统计包括了购买一般技术的费用,甚至包括购买机器设备的费用。采用技术开发统计数据作为评价高技术的标准,往往也是不得已的办法。技术开发的涵义与高技术的评价标准是不对称的,使用类似技术开发等指标作为判别高技术的标准不适宜的。按照这些统计标准进行高技术统计评价,所带来的误差是难以克服的。
高技术统计评价是整个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科技统计有着密切的关系。若不将我国的科技统计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仍将科技统计框架基础停留在技术开发或涵义宽泛的科技活动等模式上,或者不能获得RD的质量较高的系统性数据,势必影响在原始、基础数据层次上对高技术的统计评价。切实加强整个科技统计的基础工作,是作好高技术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1、《中国高技术产业界定方法的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从高技术的涵义出发,其统计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高技术的研究与发展(RD)状况
关键词: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研究;起源
一、概论
按照Schlieper的观点,这里职业教育学应理解为“职业教育的科学”这一大概念(Schlieper,1963),即其涵盖经济教育学、技术教育学、农业教育学等领域。职业教育学是教育科学中,就人们在获取就业和生存的资格与能力并使其在社会公众生活中采取对社会和生态负责任的态度的过程之前提与条件、目标、可能性与现实性进行科学研究的子科学(Lipsmeier,1978)。职业教育研究的是“对完成组织化的工作过程有意义的专业资格以及人格的与社会的态度和定向之获取的条件、过程和结果” (Senatskommission,1990)。
根据对职业教育过程中关于“职业”结构的传承力(Tragfaehigkeit)的最新讨论(Lipsmeier与 Rauner的论争,1998),必须将其严格地定义为:“能力本位的工作过程”。
如果人们要建立一个严格的科学概念和一个同样严格的研究概念(按照Beck的观点,是生成“基于真理要求的经验上可测量的”陈述,Beck,2003),就要对基于职业教育学的职业教育研究进行简要深入地分析。而要恰当地正确估计职业教育在其理论反思和理论导出特征方面的社会化建构过程的价值,就要以一个广义的研究概念为基础。这一概念涉及重要和透明的范畴、原理和前提的建立等已有知识的系统化、对职业教育的理论反思、经验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应用恰当的方法对这些知识进行的完形(Vervollstaendigung)与扩展以及对职业教育实践的反思性处理,总之要在考虑有效性的情况下确保结果的客观性与可测量性原则(Senatskommis- sion,1990;Rosenthal,1977)。
尽管对“研究”的理解相当开放,但从研究的观点来看,许多职业教育学的著作和文献,例如程序化的设计(如1969年德国教育审议会Deutscher Bildungsrat的学徒建议)、教育政策或教育理论的方案 (如1901年凯兴斯泰纳的应征论文)以及实践(praxeologisch)开发成果(如1907-1911年普鲁士教学计划的颁布),都不会被视作研究。这些有着重大作用的历史文献可以被研究(如诞生史或作用史),但不是研究的结果(Kell,1999)。
这里提到的起源,研究的广义概念要求追溯职业培训的历史,而不能只从1900年随着职业学校教师培养的学术化(首先是经济教育学的教师)形成的科学的职业教育学的建立算起,也不能只从1969年《联邦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教育研究的官方决定算起(原《联邦职业教育法》第60-72条)。为此,正如 Dobischat/Duesseldorf(2002)所说的那样,对按照机构分类的研究的描述,特别是对职业教育学以外的,亦即以其他学科和多学科的方式进行的职业教育研究(如van Buer/Kell/Wittmann,2001;Senatskom- mission,1990),应有一个界定。尽管如此,考虑职业教育与社会背景的联系,这里所提及的职业教育研究的起源跨越了传统的科学分工以及基于此而对职业教育学的诠释。
职业教育,或者简要地说对社会所需工作的正规或非正规的培训,自古以来其主要目标就是才能 (Tuechtigkeit)和应用(Nuetzlichkeit)。但大约首先是在传授手工技能的培训过程被简化(reduzieren)后,就不再仅仅局限于满足社会存在的观点,而是追随由此产生的社会目标。手工业界,这一数百年来在职业教育措施方面占统治地位的主办者强调,至少自中世纪行会职业教育开始,对职业教育就有一个深入的教育学理解:学徒培养不能只将学徒引入行会的工作世界,而且还要引入其生活世界,同时这也意味着,它还承担着社会的和教养的任务。手工艺领域里的学徒漫游以及商业领域里的国外培训,都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Bruchhaeuser,1989)。
行会作为一个跨职业利益与就业利益的社会机构,不会只把培训任务局限于后备力量的培养,以补充因社会运转(Betriebsamkeit)而空出的工作岗位,而必须在社会的、经济的、技术的和政治的背景下对这些工作岗位进行符合逻辑地观察。
二、早期(前工业化时期)的职业教育研究
自中世纪早期开始,倘若存在相应的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就会有基于职业教育学的职业教育研究。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当行会在重商主义政治的框架内更多地与国家(Staatsraison)发生紧密联系时,早期的经济学、政治学、国家学和法律学只着眼于职业教育的问题与困难(Stratmann,1967)。手工业律师Adrian Beier是第一个按照教育学观点从事研究的人,$tratmann在职业教育学的讨论中提到他 (Stratmann,1967;Stratmann,1993;Beier,1683)。
属于早期的职业教育研究者,即首批系统的、具有比较强烈描述定向的学者有:Amman(1568), Sachs(1568),Garzoni(1585,1641),Weigel(1698)和 Marperger(1704)。还有前工业化时期商务类学校的创立者Paul Jakob Marperger(1656-1730)及其1723年发表的论文,Johann Gott_fried Gross(1703—1768)及其论著(1739),他们在商业职业教育其他一些学习地点建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才出现(Bruch- haeuser,1989)。Ortloff在1799年发表的论文也属于基于职业教育学的职业教育研究。
这同样适用于自中世纪以来行会的许多分析以及关于帝国手工艺条例(1869-1871)和关于20世纪30年代的“职业建构”,直至1972年的职业教育基础年折算条例,一方面涉及不断磋商着且从未最终解决的国家标准政策和教学论问题,另一方面也涉及职业“亲缘”(Verwandtschaft)关系(Stratmann, 1967)。这里只列举了一些重要的驿站(Station)。
Kell强调,对人类工作及对工作准备的“后思考”(Nachdenken),也就是“研究”的“前形式”植根于对工作问题的观察——“如果这些问题不能通过传统关联的行动去解决,就需要对问题进行分析,亦即对解决问题的策略进行开发”(Kell,1999)。这些策略可被称为格式化策略(Formalisierungsstrate- Sie:Bruchhaeuser,1989;Amold/Lipsmeier/Ott,1998; Sprenger,2000)。Kell进一步指出,合理化策略的开发和应用“在欧洲通过宣言(Aufklaerung)获得了新机遇”(Kell,1999)。
早期职业教育研究的成果体现在:职业教育走出了行会的“峡谷”,走向了社会需求的道路,为此相应的客观的和可测量的陈述(结果)与“理论”(普适化)构成了必要的尽管还不充分的前提。无疑,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只是一个大的计划。
三、工业化时期的职业教育研究
伴随始于1750年的工业化,欧洲大陆则是在19世纪开始,经济真正走上工业化轨道(Blankertz, 1969),职业培训过程也获得新发展。处于萧条之中的大量的手工业职业培训,越来越多地被学校形式的职业教育予以补偿和扩充。根据1816年颁布的《手工艺法》,学徒到相应学校学习的规定得以确保 (《库尔黑森手工业条例》第63条),后通过1869- 1871年的《手工艺条例》更为稳定,并通过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得到最终保障。国家通过在经济政策中的手工业自由(Gewerbefreiheit)措施,在1808年构建了(职业教育的)框架条件(Stratmann/Paetzold/Wahle,2003)。自1851年开始的世界博览会(伦敦,许多国家参展,始于伦敦1756年举办的手工艺与艺术博览会)带来了更多的信息,“面向工业的教育”(Erziehung zur lndustrie)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使那些由农民和手工业者组成的民众有能力将现代技术与工业、与国家生活融人一体(nscher, 1972)。这成为当时国家的一项紧迫的任务。1766年开始,声望极高的哥廷根科学院与手工业职业培训联手,在对手工业问题有奖征集答案时引发了“一场科学论争”(Stratmann/Paetzold/Wahle.2003)。 Kunth(1757—1829)、Beuth(1781—1853,“普鲁士促进手-T.)lk发展协会”主要创始人)、Nebenius(1785— 1857)、List (1781—1848) 和Freiherr vom Stein (1757-1831)决定推动手工业经营者参加国家和社会的改革。这意味着,教育问题已处于促进手工业发展的中心位置(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1994)。在一系列的计划文件和调查(研究)中,通过比较,职业教育的“双元化”,即通过学校形式的教育对企业培训予以补充的必要性(学校化过程,Kell,1999)成为(研究)主题(例如,Diesterweg,1817;Hermann, 1826;Finckh,1829;Koehler,1830;Nebenius,1833; Trefzer,1833;Preusker,1830;Ammermueller,1837; Dilthey,1839;Schoedler,1847。 涉及这一主题的后续研究者有:Lipsmeier,1971;stratmann,1967; Thyssen,1954)。从19世纪中期开始的实际情况表明:不仅传统的策略,即通过学校形式(主要是通用学习内容)对手工业实践进行的补充,而且国家针对性的调控措施,即曾经导致时代错误(anachro- nisch)的措施如艺术手工艺学校的建立,和国家中产阶级政策如1897年的《手工业保护法》的出台 (Blankertz,1969;Lipsmeier,1971),都既未能缓解日益增长的工业化压力,也未能解决伴随工业化出现的社会问题。新的原动力——“职业教育研究”出现了(Bucher,1877:Schmoller,1903)。这是由社会政策协会(Verein ruer Socialpolitik)的评估与报告首先提出的,并对此发挥了促进作用(见Bd.10,1875;Bd. 15,1879;Bde 62-70,1895—1897;Blankertz,1969)。
经过广泛的讨论,这些意愿不仅加快了致力于企业职业教育的系统化的努力(Jost,1982;Rinneberg,1985),加快了致力于从进修学校到职业学校的课程论与教学论的标准化(Profilimng)的努力(集聚化运动,由Ruecklin、Pache、Seharf发起,见Monsheimer,1956;Lipsmeier,1978;Blankertz,1969)——但这些仅仅只是置于作计划的桌面并未被视作研究予以分类,而且加快了致力于向这些教育机构提供教育理论及获取社会政策保障的努力。这在所谓“侧门命题”(Pfortenthese)的职业教育理论中得以凸现。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凯兴斯泰纳(Kerschensteine)、 Spranger和Fischer(Mueller,1967)。由此奠定的基础对职业教育的政策和课程产生了极大影响(如学校教学车间的建立、公民教育课的引入),但从科学观点来看(将其视作研究)还是存在问题(Blanke~z, 1969)。20世纪20年代,在这些观点被广泛宣传之后,西门子和巴沙克(Barschak)公司却陷入意识形态的疑问之中,因为其与职业现实仍有差距。但从满足职业教育学的科学要求方面,这一时期做了很好的前期工作(Greinert,1975;Muellges,1967)。
强调基于职业教育学的职业教育研究,尽管凯兴斯泰纳教育理论的尝试最后失败,但通过教育理论的创新使得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和解”。2ielinski却认为,这是职业学校“悲剧的根源”(Klinski,1963)。
职业教育研究作为一门科学大约是从1900年开始的,毫无疑问,那还是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准层面上建立起来的,可以确定有6个方面的结果和发展:
——商务类教师的培养(自1900年始,见Pleiss, 1963)和技术类教师的培养(自1834年始,其间多次中断,从1960年起所有培养地点实现统一,见 Lipsmeier,2003)均转移到科学型大学进行,其相应的参照学科逐步实现科学化;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发展,1920年帝国学校大会的决议(Lipsmeier,1970)最终且严格地确立了至今仍适用的职业学校教育任务的核心内容,积极的研究和开发行动实现了学校在组织、课程和教学论与方法论方面的稳定(Thyssen,1954;Sratmann/ Schloesser,1990);
——各类具有极大不同的职业学校教师协会的建立,并自1990年起对其成员提出了专业化要求 (Baar,1923);
——自1886年起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符合科学要求的职业教育学杂志(Gruener,1974);
——较早地对职业教育信息的分类和结构化进行探索,并将其建立在可靠的(二次)统计调查及系统数据收集的基础之上(Simon,1902;Pache, 1896-1905;德意志帝国统计,1987、1909);
——首次出现基本满足科学要求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时代感且考虑全面的著作——“进修学校学”,对法律、组织、教学论和方法论进行了系统描述(Siercks,1908;Sehlling,1909;Mehner,1912),关于学徒培养的论文也是这一时代的产物(如Jauch,1911)。
1908年建立的“德国技术学校委员会” (Deutscher Ausschuss ruer technisches Schulwesen——DATSch)通过其“论文与报告”(1910,参见 Herker,2003)以及1925年工业界成立的“德国技术劳动学校研究所”(Deutsches lnstitut fuer Technis— che Arbeitsschulung——DIFTA)对职业教育的反思、分析和实施的科学化给予了强烈的推动。这是心理技术(Psychoteehnik)对职业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时期(Erismann/Moers,1922),主要对职业适应性 (Berufseignung)以及从业者体力的和心理的要求方面进行研究,其代表人物有Wundt、Stem、Ruttmann和Muensterberg。这一时期也正是泰勒分工作为科学的企业运行(方案)的时期,结果思维型的工人包括工业培训过程的显著成果被忽视了(Lipsmeier, 2003)。所有这些行动都或多或少地对自1925年开始的工业类教育职业(Lehrberuf)的职业条例政策产生影响。这里不准备对Dobischat/Duesseldorf 所代表的被视为德国现代职业教育研究的机构化、内容拓展和形式化(Formierung)的起始情况赘述(Dobisehaff Duesseldorf,2000),因为这些机构的开发工作比研究要多得多。只在一些出版物,如《技术教育》杂志里可以找到相关的研究。此外,还可注意到,1920年起所出版的有意义的著作,对基于职业教育学的职业教育研究是一个大的促进,例如Zieger(1916)和 Kuehe(1923)编著的手册、帝国工作介绍与失业保险署的“职业手册”(1930)以及帝国劳动管理机构的“职业咨询手册”(1925),还有1928年的“基本问题”和Dehen关于工业学校(1928)的专著等。
纳粹时期的一些深入的而且与许多具体成果相关的职业教育学的思考与行动,从职业教育研究分类来说,还不能表明其正确性,其原因不仅在意识形态方面,而且因其是“敌视”经验的。这一时期的职业教育研究也可予以证实(Seuben,1977;Kipp/ MillerKipp,1990)。Kell依据职业教育的研究主题,将纳粹时期职业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了分类,对将其作为研究进行的分层产生很大疑虑——“政治目标、主观理论与系统化的、积聚的经验知识对劳动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Kell,1999)。
四、后工业化时期的职业教育研究
标准与经验不仅在纳粹时期是典型问题,而且贯穿在战后关于职业教育学(Lipsmeier,1972;Abel与 Blankertz的论争)和经济教育学(Peege,1967)的科学理论的论争之中,并至少持续至20世纪60年代末。正如被多次所诊断的那样,其结果:一是这一学科依然带有意识形态的偏见,其相应的研究也是抽象推理定向的(例如,Lemper,1970;Sloan/Twardy/Buschfeld, 2004),二是在内容方面相对贫乏的职业教育研究,主要是经验定向的单一研究(例如,Abel,1957;Lemperff Ebel,1965;Heid,1966;Jungk,1968;Baethge,1970)。德国研究联合会(DFG)下属的审议委员会的评价也有这一估计,如“在自我开发意义上的‘职业教育研究’在60年代才被考虑。它成长于一个过程之中,在这过程中具有范式意义的单个研究凸现了其历史作用的标记”(Senatskommission,1990)。
直至那时,研究更多呈现出“特殊的、有选择的和主题化的初期开发”的特点(Dobischa/Duessel- doff,2002;参见:Rosenthal,1977)。
从研究角度看,在1969年职业教育政策的论争中,这一缺失情况显得更加清晰:针对德国教育审议会(Deutscher Bildungsrat)在其学徒培养建议书 (Lehrlingsempfehlung,1970)中提出的要求与对缺失的批评,雇主组织以这只是个别情况为由进行反击 (Bundsvereinicgung,1969),并认为学徒培养的状况是无法用经验性的调查来把握的。日后,Lutz和 Winterhager(1970)、德国青年研究所(Deutsces Jugendinstitut)在1973—1974年(Crusius;raatz;Daviter; Epskamp)的研究,以及1972年出版的其他一些论文 (如Heinen/Welbers/Windszus、Diekershofe/Kliemt/Die kershofe),才使这一研究获得成功(Lipsmeier:论争的关联与证明,1978)。
除了从经济教育学的典型实验对企业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方法进行开发与研究以外 (Schmidt-Hackenberg,1989),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职业学校领域奠定了良好的职业教育研究基础,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了研究重心的推移(以下列举一些题目)。
——青年工作者的培养:Abel/Doering,1961; Hardt,1965;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1974;Hoehn,1974; Schweikert-~,1975;Muench等,1979;Epping等,1980;
——职业教育(第二条)途径:Belser,1960; Kahlert,1965;Heid,1966;Jungk,1968;Storch,1974;
——全日制职业学校:Gruener,1967、1968; Reisse,1977;Alex,1982;Kaiser,2000;
——职业基础教育年:Muench等,1973;Bunk等, 1974;Holz等,1974;Bunk/Zedler,1976;Muench等. 1976;下萨克森州文化部,1976;Gerds/Glaser,1978; Erbe/Hoppe,1983;Hoehn,1983;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Blankenz, 1972;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文教部长,1972;德国教育审议会,1974;Fucke,1976;Pischon等,1977;德国联邦教育与科学部,1980;Boianowski,1982;Kell等, 1989;
——课程研究/课程开发:Zabeck/Doerr/StiehI, 1973;Boehm等,1974;Strarmann,1975;Roemer,1975; Achtenhagen,1975;HogeJKaiser~eisse,1978;Pampus/ Benner,1988;
——学习地点合作:Muench等,1981;Paetzold, 1990;Dehbostel等,1996; 工作小组/Euler,1988; Paetzold/Walden,1999;Euler,2004。
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伴随着自60年代开始的自动化与人本性的论争,这一时期基于社会科学的职业教育研究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准(Kirchner, 1973;Feuerstein,1978;Mertens,1982;Dostal,2002),但基于职业教育学的职业教育研究的状况在总体上还不能令人满意,尽管如此,研究仍然取得了一定成果,如首次提出了职业教育研究的科学标准:
——开发了各类专业术语并以专业词汇 (Wefelmeyer/Wefelmeyer,1959;Schliper/Baumgardt/ Stratenwerth,1964;Eiehberg/Schulz,1968;Greener/ Kahl/Georg,197“Herderbuecherei,1973;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1977)和手册(Blaettner等,1960; Loebner等,1963;Amold/Lipsmeier,1995;Lauterbach等,1995-2005;Kaiser/Paetzold,1999;Euler,2004)的形式予以诠释;
——职业教育学和经济教育学的杂志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特别是通过新杂志的创刊(如《职业教育的科学与实践》,Berufsbildung in Wissenschaft und Praxis,1972)达到越来越高的水准;
——职业教育的数据(例如,自1974年才有联邦教育与科学部的“基础数据”、自1973年起才由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每年颁布“国家承认的教育职业目录”、自1977年起才根据1976年颁布的《教育位置促进法》的第5条由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每年《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和职业教育学与经济教育学的科学理论论争(Lipsmeier,1972)及其相应的研究方法的标准还较欠缺。
标准的建立,特别是1991年“职业教育研究网工作协会”(Arbeitsgemeinschaft Berufsbildungsforschungsnetz)的建立(Czycholl,1993),使得“职业教育学与经济教育学”在“德国教育科学协会” (Deutsche Gesellschaft fuer Erziehungswissenschaft)中成为一股活跃的力量,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五、自1969年以来的职业教育研究的定位、机构化和多元化
一个一致的看法是,通过1971年建立的联邦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所(Bundesinstitut fuer Berufsbildungsforschung),不仅对职业科学定向,而且对以职业教育学为重点的职业教育研究是一个新的激励,这从1966年Blankertz等人进行的评估中可得以佐证(Blankertz/ Claesses/Edding,1966;Hegelheimer,1969)。由于“机构化的职业教育研究在法律框架内未被窄化为确定的领域和问题”,因而关注“更多的是要使在职业教育事业中着手进行的研究被纳入研究计划的优先权”的问题(Rosenthal,1977)。
自那时开始,对优先权标准的探询就贯穿于机构化的职业教育研究的始终。
《职业教育法》(第60条第2段第2句)关于优先权的规定着重其普适性,故在此没有太大作用,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主管委员会不得不早就着手采取多次协商的办法来解决。1973年,主管委员会提出了“研究政策准则”(Forschunspolitischer Grundsatz)方案,Raddatz在对其后续的修订中认为,所拟定的重点“实际上并非如此”(Raddatz,1995)。随后,主管委员会确定了4个研究重点(1979),但这只是一个“规定框架”,并非一个优先权列表。不同时期关于优先权的论争都没有结果。Raddatz指出,主要原因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分歧(Raddatz,1995)。对两者具有同样的机会而进行补充咨询后,Raddatz确信,主管委员会对“研究规划的基本问题”的讨论兴趣不大(Raddatz, 1995)。1989年,Raddatz对咨询的评论是:“注意,讨论表明,‘职业教育研究要从纯粹的相互并列的单个研究项目发展成为系统’,实际情况表明,主管委员会主席对首次进行的关于研究政策基本准则的论争得出了这样一个积极的印象。”(Raddatz,1995)
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评估委员会在1986年的报告中,为在研究计划中体现教育政策和社会政策的适度性,也负责任地提出在研究问题中已广泛应用的协调性原则(Konsensprinzip,1987)。在这一报告的咨询部分,主管委员会认为,关于研究的重点和长远视点的陈述不属于研究计划范畴,相关的决议关于优先权的前提是:只有当其超越职业教育研究总框架的分支部分或者超越研究计划所确定的主题范围的总和,才具有(优先)意义。
尽管主管委员会的决定完全正确,并考虑了对研究重点或优先权建构(Prioritaetenbildung)标准的寻求,尽管联邦政府还心存疑虑,却仍然决定在这一领域遵循协调性原则,因为它将促进“所需要的贴近实践的职业教育研究”(联邦教育与科学部,1987),而研究所所长的看法与此却不大一致(Puetz,2000)。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希望能借助Delph方法来确定研究计划的结构及其优先权。尽管成功地获得了大量研究建议并将其归类为7个所谓的“研究走廊”,尽管在2003年研究计划的遴选中还成功地应用了这一原则(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2003),但Delph方法最终还是失败了,因为这里所要求的协调并未实现(Brosi/Krekel/Ulrich, 2002),至少优先权的构建并未成功。其原因在于雇主协会与雇员协会对研究主题的建议存在很大的分歧,其结果由于相互的这一成见而导致许多重要的内容被取消(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2003)。对这两个利益集团来说,要按照德国工会联合会(Deutscher Gewerkschaftsbund
DGB)的要求求得统一,就必须使“职业教育研究为职业教育的继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决策基础”(德国工会联合会,2003)。
毫无疑问,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来,在职业类的学校领域里开展的典型实验以及70年代末期以来在学校外的职业教育领域里开展的经济类职业教育的典型实验(Wirtschaftsmodellversuche, Alex,1996),“通过有规律的事先安排好的科学伴随给大学职业教育研究的发展以强烈的推动”(Sen atskommission,1990)。
还要指出的是,20世纪80年代末,职业教育学的伴随研究出现了所谓“双重腐蚀现象”:其一,这一研究被大量转移至高校外机构(Lipsmeier,1989);其二,伴随研究的经费被大量削减。尽管近年来,对伴随研究的科学成果提出了批评(Rauner,2002;Tramm/ Reinisch,2003),但通过对德国研究联合会(DFG) 1994至2000年间开展的“商务领域职前教育的教与学过程”的重点研究计划的对比表明(Dubs,2001; Beck,2003),典型实验的伴随研究在近30年来对职业教育研究的继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Nickolaus, 2003;Euler,2003)。德国研究联合会(DFG)下属的“职业教育研究审议会”(Senatskommission ruer Berufsbildungsforschung der DFG)强调“典型实验和伴随研究的必要性”(Senatskommission,1990)。此外,尽管针对“缺失”不乏颇有见地的批评,但这一观点对德国研究联合会在备忘录中对职业教育研究特征的确立产生了极大影响(Arnold,1992)。
从职业教育学的角度看,职业教育研究中,其“研究理论基础”需要首先确定标准(Arnold,1992;Beck, 1995;SloanetTwardy/Buschfeld,2004)。Beck认为,有“作为人类学问题的人性图像”(Menschenbild als Frage der Anthrologie)范畴和“作为社会哲学问题的社会图像” (Gesellschaftsbild als Frage der Sozial- philosophie)范畴(Beck,1995)。Lempert早在1974年对利益集团在职业教育政策的基本定位的分析中,就将这两个范畴作为其思想基础(Lempert,1974)。无疑,还应例入标准的是职业教育学的重心,即“工作与技术的设计”(Gestaltung der Arbeit und Technik)。这是技术与教育研究所(1TB)的一个研究重点(Kmeger等,1986;Alheit等,1990;Rauner,1995)以及“社会歧视的减少”(Abbau sozialer Benachteiligung,Lempert,1974)。
在这一背景下,—些学者认为,“工作与学习”的主题特别适合成为职业教育研究的优先权建构范围。工作与学习是“社会再生产与转变的中心过程”(Lempert, 1974)。对“工作与学习”进行稳定分析的范畴性框架建筑在“解放的观点”之上(Lempert,1974),也就是“民主的职业教育研究”(Lempert,1974)。还有一些学者强调了“工作与学习”的研究在设置标准范畴中的重要性(Kell/Lipsmeier,1980;Senatskommission.1980;Rau ner,1995;Lipsmeier,1997;Heid,2002;Dobischaft/ Duesseldorf,2002)。对“工作与学习”这一主题所具有的研究特征的作用问题,对企业继续教育研究工作协会(Arbeitsgemeinschaft ruer Betribliche Weiterbil— dungs-forschung)的研究计划——这里指工作过程中个体能力开发的观点(企业继续教育研究工作协会,2001、2002),以及对技术与教育研究所的工作过程研究——这里凝聚为工作设计的观点(Pahl/Rauner/ Spoettl,2000;Fischer等,2001),可能还存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