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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监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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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监理规定

水利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水利工程,是指防潮、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政、规划、国土房产、发改、财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水利工程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水利工程应当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

前款规定的水利工程专业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编制,经市规划行政部门综合协调,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五条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水利工程进行建设审批管理。

下列水利工程的建设审批管理,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一)市级财政投资并由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立项的水利工程;

(二)大型水闸、小(1)型以上水库、Ⅲ级以上堤防、控制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干流整治工程及其他大中型水利工程;

(三)跨区水利工程;

(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审批管理的其他水利工程。

前款规定以外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审批管理,由所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审批管理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组建或者明确项目法人;其他水利工程,有条件的也应当组建或者明确项目法人。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应当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

水利工程没有按规定组建或者明确项目法人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由市、区人民政府责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限期改正。

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负责。

第七条水利工程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投入使用前,项目法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应急抢险救灾等工期急迫的工程,也可组织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项目法人应当将审查机构或者专家组出具的审查报告及时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利工程实行施工图审查的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

第八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当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实施招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水利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有关水利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示范文本。

第九条在本市开展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的单位,应当持有关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等证明资料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利工程从业信用评价、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第十条财政投融资建设的水利工程划分为多项工程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可持单项合同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向财政审核机构办理单项合同决算审核手续。

第十一条依法由本市管理的水利工程,按下列方式确定水利工程管理者:

(一)国有大型水闸、小(1)型以上水库、Ⅲ级以上堤防水利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确定;

(二)本条第(一)项规定之外的国有水利工程,由所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确定;

(三)非国有水利工程,由水利工程所有者或者经营者确定。

第十二条下列水利工程应当设立或者确定管理机构作为水利工程管理者:

(一)小(1)型以上水库;

(二)东西溪、后溪、官浔溪及九溪河道主干流上的水利工程;

(三)中型以上水闸;

(四)Ⅲ级以上堤防。

前款规定以外的水利工程,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者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其职责为:

(一)制定日常的管理制度,做好工程检查、观测、记录工作和有关资料的分析工作;

(二)维修养护水利工程,保持水利工程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三)及时做好报汛、运行调度和防汛抗旱工作;

(四)遇有可能危及水利工程安全的险情应当采取应急抢险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公益性部分,其管理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及更新改造费用,由市、区财政按有关规定负担或者予以补助。

第十五条国家所有的大中型水利工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国家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和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原则上根据以下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一)防洪河堤管理范围为堤脚外延5米内的护堤地,保护范围为护堤地外延30米内;海堤管理范围为迎水坡脚外延20米内和背水坡脚外延20米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50米内。

(二)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水库征地线或者移民线以下,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至第一重山脊的山坡。

(三)拦河坝的管理范围为其周边外延50米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200米内;水库的泄洪构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其周边外延50米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50米和下游溢洪河道200米内。

(四)水闸、船闸、机电排灌站、水轮泵站、电站厂房、变电站等水利工程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其周边外延20米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50米内;压力管道的管理范围为管道外侧各1米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3米内;低压输电线路以杆为中心左右两侧各8米内为保护范围。

(五)填方输水渠道的管理范围为渠脚外延5米内,挖方输水渠道的管理范围为开挖顶线外延5米内,两侧总的管理范围控制在10米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30米内;输水管道的管理范围为管道外侧各5米内,两侧总的管理范围控制在10米内,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30米内。

(六)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已有的办公、生活设施、仓库、活动场所及综合经营项目占有的土地划为管理范围;水利工程运行观测设施和防汛抢险道路、场地、设备占有的土地划为管理范围。

水利工程已划定的实际管理范围超过本规定规定的范围的,维持不变。

第十六条尚未明确管理范围的水利工程,具体管理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提出,经市规划、国土房产等行政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划定,并设立固定标志。

第十七条禁止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依法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按下列方式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一)管理范围内的国有土地,1982年5月14日《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施行前已由水利工程管理者实际占有使用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确定给水利工程管理机构;1982年5月14日《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施行后占用的,经依法处理后确定土地使用权。

(二)新批准建设的水利工程用地依照征用或者划拨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划定用地界线,确定土地使用权。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涉及海域权属的,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手续。

第十九条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补救方案并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造成损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等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

水利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2篇

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水利档案工作的保证,水利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必须由水利管理权威部门制定,是水利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建设过程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涵盖了水利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岗位责任制、文件归档制度、文件保管制度、档案鉴定制度。目前,在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贯彻与执行方面存在问题,一是档案资料管理职责不清,制定的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没有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水利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管理应承当的各自工作职责。二是水利建设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缺乏执行力度与监督、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协调工作,可以保证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的对策

泉州市石壁水库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上游,总库容6147万立方米,是一座集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功能为一体的重要中型水库。近年来,不断加大水库建设投入,先后开展了除险加固工程、灌区节水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程项目。在水利建设过程中,石壁水库档案管理部门深入探讨如何强化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结合工作实践,采取以下措施。

(一)明确档案资料管理各参建单位应负的职责是根本

1.明确档案资料管理各参建单位应负的职责有利于归档制度的执行。归档制度是保证水利建设项目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归档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文件材料和档案鉴定的重要依据。准确反映水利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监理过程的归档制度涵盖了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形成与积累,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满足水利建设项目各项工作查考利用的需要。2.由于各参建单位在水利项目建设的工作性质不同,应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制定适应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形成与积累规律管理,操作性较强的档案资料工作职责,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符合国家规范。

(二)细化水利项目建设单位档案资料管理的责任是关键

为确保归档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质量,细分各参建单位的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能够保证档案资料形成与积累、归整理工作顺利开展。1.水利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的档案工作网络体系,确定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各项目档案工作的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要负责建设单位形成的项目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立卷归档,同时组织、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向有关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已经组卷的水利建设项目档案。2.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将水利建设项目文件的管理列入项目计划,按照项目所属关系,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负责人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勘察、设计单位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应将本单位形成的水利建设项目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3.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整编承包水利建设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和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图。水利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档案人员要监督、指导各分包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水利建设项目档案,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4.水利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责任。《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四条“工程建设监理程序”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并在“建设监理任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因此,监理单位对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应负有两方面的责任:一方面,是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档案资料,特别是对竣工图的完整、准确性进行监督和审查的责任:另一方面.应对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与移交。

(三)依据项目生命期,做好水利项目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与协调工作

项目生命期确定了将水利建设项目的开始和结束连接起来的整个阶段,反映了在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过程中,谁做什么和怎么做,如何确保项目档案资料质量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规范。这些工作内容是通过各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的单位收集与整理项目档案资料来体现,每个阶段的项目任务各异,各阶段形成的项目文件比较完整地重现水利项目建设全过程。在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中,强化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必须依据项目档案形成与积累的生命期,加强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对项目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与协调工作。一是项目开工前的组织与协调。根据水利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的档案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的各方应从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就应指定档案资料管理的责任机构与责任人,负责参建单位归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履行其档案资料的管理职责。此时,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应与监理单位一起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在项目开工前,检查各参建单位是否已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资料人员能否适应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针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形成情况,制定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同时要求参与项目建设各方认真编写《交工档案资料编制说明》,并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讨论确认,形成各参建单位达成共识的《《交工档案资料编制说明》,作为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归档标准的依据性文件。二是施工过程中档案资料质量的检查指导与控制。具备经验丰富、专业知识过硬、责任心强的档案人员,才能在施工过程对档案资料的管理真正在起到检查与指导作用。首先,档案管理人员要与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制定项目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在施工过程,建设单位要建立档案资料管理业务培训制度,对施工单位的兼职档案员提供适时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档案收集与整理存在的问题。其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资料的实时监控功能。监理人员每天都工作在施工现场,能够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形成的工序报验材料和隐蔽工程报验材料的档案资料是否符合标准,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归档的档案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实体同见证材料数据档案相符,施工单位才能进行归档档案资料的组卷。最后,做好项目中间交工前的档案资料的检查与指导。各单位在中间交接验收前,组织参建各方人员对交工资料进行综合检责,但由于时间限制.一般也只会以抽查形式出现,归档资料有些会存在遗漏现象。这种情况的处理,需要提前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自查,以确认的《交工资料编制说明》为依据,及时解决档案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在综合检查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档案员一定要到现场,分专业进行检查,对即将调离施工现场的技术人员整理的交工文件,要全部检查,出现问题,立即整改。竣工图部分重点确认变更到图与实物相符。随机资料要重点检查与设备开箱清单是否定相符,有无档案资料遗失情况,因种种原因而丢失的资料,应与厂家取得联系补齐丢失的资料。对未进行仪表联校等部分资料,中间交工后要随时跟踪检查,档案资料完整系统后归入交工文件中。三是编制文件竣工阶段,严格档案资料归档制度的执行。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调测完成后,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开始阶段签订的《交工档案资料编制说明》编制竣工文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竣工文件,依据归档范围,要求竣工文件编制单位进一步收集所缺少的重要文件,文件数量应满足合同或者协议规定的份数。严格执行档案资料归档制度,例如,建设单位档案部门配合监理部门,审核项目文件整理与归档的质量。同时检查项目文件的组卷是否遵循水利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项目文件的组卷应达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四)推进水利建设项目档案资料信息化管理,为执行制度奠定基础

水利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监理行业;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国内监理行业发展趋势

80年代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为了有效发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加大推行监理的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项目施行强制性监理。目前为止,我国的建设监理行业己经经过了试点、稳步发展和全面推行阶段,今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是:

(l)适应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按工作内容分,建立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工作内容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向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2)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的改革开放的国策为世人瞩目并吸引着国际上广大的投资者,其工程承包市场当然亦成为国际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经济协作的重要力量。我国建设监理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走向世界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做好充分准备,不仅要迎接国外同行进入我国后的竞争挑战,而且也要把握进入国际市场的机遇,敢于到国际市场与国外同行竞争。

2.加入WTO后国内水利监理行业受到的冲击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西部大开发、南水北调战略的实施,水利建筑项目必将是国外业主感兴趣的投资领域,国外工程监理公司凭借良好的国际信誉、高科技的管理手段、优质的服务与国内的水利建设监理公司形成了共同竞争的市场局面,在繁荣国内建筑业的同时,也给水利行业建设监理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受到我国传统的建设体制和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我国在水电建设监理的组织、推广等方面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具体、科学、规范化的监理方法、手段和实施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水利建筑领域的向前发展,更不利于按照国际运行机制和惯例来开展工作。因此,水利建设监理公司必将在以下方面受到严重的挑战和冲击。

2.1时国内水利建设监理公司市场占有率的冲击

加人WTO后,水利监理公司原来独霸一方的市场经营格局受到剧烈冲击。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水利监理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在组织形式上,国外是专业的工程监理公司,是高级监理工程师的组合,而我国是综合性的水利建设监理公司,是各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组合,造成水利监理公司负担重,运行成本高,导致提供的监理服务质量竞争力不强。而我国水利建设监理公司在新技术方面投人少,监控手段和设备落后,导致竞争能力不强;在市场运作方面,国外工程监理公司有进行长期国际市场竞争和项目组织的经验,而我国水利监理公司则刚刚准备进入国际市场,缺乏国际市场竞争和项目组织的经验,导致国际市场竞争经验不足和项目组织实施竞争能力不强。

2.2对国内水利监理人才资源的冲击

目前,由于国内水利监理行业存在监理工作不规范以及监理酬金偏低等问题,水利监理公司难以留住有各种技术专长的高素质人才,水利监理人员的组成呈现两极分化:一些是从施工单位退下来年龄偏大的工程技术人员,有实践经验,但知识老化,且理论较欠缺;另一些是刚从各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实践经验较差,这些人员虽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但仍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更加严重的是一些素质低的监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承包商,极大地损害了国内水利监理行业的声誉。

2.3对国内水利工程监理公司的冲击

当前,一些监理公司不具备从事水利建设监理工作资格。虽然有资格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但没有固定的职员,有了监理任务就临时凑几个人,任务完成后就解散人员,根本谈不上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另有一些监理公司是政府部门的下属企业,还有些监理公司和政府质检部门混为一谈,或者建筑公司自己又设立了监理公司,自己干活自己监理,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极大地扰乱了水利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阻碍了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更经不起国外监理公司的巨大冲击。因此,必须对相应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确保我国水利监理事业跟上国际监管理行业发展的步伐。

3.监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监理的责、权、利不统一

监理的责权利的问题,是束缚着监理业发展的原因之一。按照国家当初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初衷,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职能应该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三控、二管、一协调”。从监理企业方面来讲,一方面近几年来特别是《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放宽了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条件、加快了监理企业资质审批速度,各行各业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作为监理公司,为了自己能拿到钱,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力度不足,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一推了之,监理只有责,而相应的权和利得不到保障。

3.2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不确定

由于工程建设监理按国家要求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制执行的,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一定要提供监理合同,业主都不得不聘请监理企业,但往往业主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又安排自己的一套班子来管理。这些人是业主的代表有很大的权力,施工单位也清楚谁才是真正的付款人,因此其行为自然会有明显的倾向性。

3.3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

(1)人员不到位

20世纪90年代以米,在建工程数量增多,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各业主单位在招标时要求的人员资质都偏高,有的监理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在多个项目上报同一批监理人员,一旦中标,就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导致项目中标后换人以及很多项目的总监只挂帅不出征和空挂监理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

(2)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

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资质的企业,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样势必会造成企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3)监理现场管理不到位

目前,部分工程的监理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工作制度不完善,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不高,一人身兼几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比较普遍;三是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实施监理;四是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还没有上层次、上水平,许多工程监理企业还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

4.建设监理企业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4.1加大监理企业的改革力度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投资主体更趋多元化,社会和市场对监理行业的需求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多层次、多专业的市场需求,调整监理行业的组织结构势在必行。大型的监理企业改制,尽量采用股份公司的形式,监理企业是人才密集型企业,对监理公司而言,人才是其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要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成为主人,即成为股东,这样就能充分发挥每个个体的最大作用,有利于监理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4.2建立和发展监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国加入WTO后,使得监理企业间的竟争重点越来越多,对一个监理企业来讲要发展就要有资源,要掌握核心的技术,要有开拓市场的能力,企业的运营成本要低,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核心竞争力。所谓建立核心竞争力,不是要在其中进行取舍,也不是要找出最好的,而是要找出或培育出最为业主所赏识、最有特色、最有发展潜力、最适合本企业的那种能力,使企业能够有效的、可持续的发展。

建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要对目前建筑市场状况进行分析,对市场的发展进行判断,对顾客的需求进行判断,目前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企业,还要对企业的竞争对手进行分析,得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做到知已知彼。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定位,确定企业对市场的主攻方向,产品结构和核心竞争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将业主的要求作为中心,选择并实施适宜的战略,建立企业诚信的社会认知,才能真正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系统。

参考文献:

[1]刘道云、孙巨才.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西部探矿工程,2007年第10期,231一232.

水利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关键环节

抓好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是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扩大再生产的关键。水利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质量。

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先进的思想观念是发展水利事业的强大推动力。进取争先、自谋发展意识不强,就会妨碍工程管理,束缚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次,要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各管理单位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做到有管理房屋、有办公设备、有规章制度、有经济实体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再次,要加强对财务的监管工作。管理单位必须有财务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最后要认真学习水法规,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措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应在水法规的正确指引下,广泛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大坝注册登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投入政策和水利项目社会经济评价等,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1 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项目法人制是龙头,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我们认为,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2 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我省的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有了很好发展,监理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在不断增长和提高,各项监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监理制在水利建设管理中的得到了充分的落实,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监理人员老化、素质低、机构不完善、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等。

为此,首先要继续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学习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掌握并通晓建设监理法规体系。通过学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合同条款,通晓整个项目建设的合同文件体系。通过学习建设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因人、因事、因时间、因空间、因环境、因目标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法和领导方式,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从而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通过学习经济知识,能够准确地分析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准确地对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进行分析审核。

其次,监理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理工程师要真正起到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管理者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监理公司还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专业齐全的优势,增添必要的检测、试验设备,拓宽服务范围。

三是“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

四是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监理规范、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示范文本。还要出台监理取费标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监理工作的规范动作,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3 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规范了招标投标行为,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保证了招标投标工作质量。今后招标投标工作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目前一些招标单位为保护地方的施工企业,排斥所辖地外的优秀施工企业,而多采取邀请招标,搞“暗箱操作”,严重破坏了招标工作“三公性”。因而采取公开招标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法。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在前一段的招标工作中曾出现过标底泄露和评标专家泄露等不正常现象,给招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和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响应的纪律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和外省的先进经验,改进我省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4 逐步完善水利建设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市场,促进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中的咨询服务体系仍不够完善。目前,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监理服务体系形成的较完善,其它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造成了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服务时还只能找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有许多不便,同时也不利建设市场规范运行。因此,应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制度等,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与管理。

5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项目质量

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分工负责的局面。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是强化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了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各阶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加强项目稽察检查和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稽察检查使命。同时在稽察方式上,要借鉴国际体育组织“飞行药检”的成功经验,稽察组行动时不提前通知,到现场取得检测数据后,迅速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向全社会公布水利工程质量举报电话,使群众发现的质量问题也能及时处理。

水利建设监理规定范文第5篇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项目法人制是龙头,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我们认为,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2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我省的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有了很好发展,监理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在不断增长和提高,各项监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监理制在水利建设管理中的得到了充分的落实,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监理人员老化、素质低、机构不完善、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等。

为此,首先要继续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学习要着重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熟练掌握并通晓建设监理法规体系。通过学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合同条款,通晓整个项目建设的合同文件体系。通过学习建设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因人、因事、因时间、因空间、因环境、因目标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法和领导方式,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从而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通过学习经济知识,能够准确地分析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准确地对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进行分析审核。

其次,监理公司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理工程师要真正起到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管理者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监理公司还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专业齐全的优势,增添必要的检测、试验设备,拓宽服务范围。

三是“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

四是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监理规范、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示范文本。还要出台监理取费标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监理工作的规范动作,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3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规范了招标投标行为,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保证了招标投标工作质量。今后招标投标工作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目前一些招标单位为保护地方的施工企业,排斥所辖地外的优秀施工企业,而多采取邀请招标,搞“暗箱操作”,严重破坏了招标工作“三公性”。因而采取公开招标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法。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在前一段的招标工作中曾出现过标底泄露和评标专家泄露等不正常现象,给招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和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响应的纪律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和外省的先进经验,改进我省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4逐步完善水利建设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市场,促进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中的咨询服务体系仍不够完善。目前,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监理服务体系形成的较完善,其它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造成了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服务时还只能找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有许多不便,同时也不利建设市场规范运行。因此,应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制度等,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与管理。

5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项目质量

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分工负责的局面。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是强化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了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各阶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加强项目稽察检查和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稽察检查使命。同时在稽察方式上,要借鉴国际体育组织“飞行药检”的成功经验,稽察组行动时不提前通知,到现场取得检测数据后,迅速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向全社会公布水利工程质量举报电话,使群众发现的质量问题也能及时处理。

参考文献

[1]方子云,邹家祥,郑连生.中国水利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