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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建设目标,现就推进我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重点县项目建设,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从根本上改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地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分片实施,强化基础,讲究效益”的原则,健全完善全区高标准农田灌排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灌排设计保证率。
三、建设时限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三年,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各年度建设任务原则上要在当前完成。
四、扶持政策
结合上级专项资金,整合各类小型农田水利补助和农业综合开发补助等,对有关乡镇、街道重点县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且建设成效显著并通过省级验收的,按照工程建设实际进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具体项目以省核定文件为准。区政府将对各建设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对于重点、亮点或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另行奖励。按照工程量进行定额补助的项目,需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五、工程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及省、市水利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一)统一设计标准。重点县建设项目必须请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设计单位设计,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并报请区水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统一招标程序。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县建设项目,必须由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和跟踪审计制。
(三)统一技术标准。重点县建设项目须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泵站设计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建设。
(四)统一验收标准。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并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合格后报请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
(五)统一长效管理。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落实管护组织、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并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农水设施的管养和运行,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了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建管工作。有关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
一、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扎实推进
2009―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天津市小农水专项资金1.75亿元,支持宝坻、蓟县、武清、静海、宁河等5区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其中,武清、静海是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天津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推动,扎实做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市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县的方案审查、资金整合、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各重点县也相应成立了县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工程推动、施工监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工作。项目乡镇负责自筹款的筹措、施工协调,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足额落实建设资金。截至目前,天津市四批重点县已累计下达资金28185.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0100万元,市财政8000万元,区县财政4353.15万元,农民自筹5732.58万元)。第一批重点县宝坻区三年建设任务全部如期完成并通过总体验收,累计完成投资827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400万元,市财政2400万元,区财政915.27万元,农民自筹2559.58万元)。第三批重点县武清区2011―2012年已累计完成投资6133万元。
(三)着力强化资金监管。宝坻区制定出台了《宝坻区小农水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区水务局设立了资金专户专账,并设专人负责会计核算日常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在项目建设期内分期分批及时拨付至区水务局报账专户;乡镇自筹部分,由乡镇在工程开工前足额缴至区水务局报账专户。单项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拨款申请,经工程所在乡镇核实,经区财政局、水务局同意后,据实拨付给项目施工单位,拨付形式试行区级报账制,报账资金票据一律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经宝坻区审计局审计,重点县建设项目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天津市严格实施计划审查、严格遴选施工队伍、严格把好材料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宝坻区建立巡视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用材、操作工艺、操作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方法等,每个工序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然后由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复检合格后,局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及区财政监督人员,进行终验,监理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建立运行管护机制。宝坻区将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移交项目所在镇村管理,产权归项目所在村集体所有。按工程受益面,分层次落实管护责任,将农民可直接利用、受益明确的机井、扬水点、地下管道、防渗明渠等设施交由农民用水协会管理,目前已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25个,成立灌溉小组110个,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促进节约用水,部分项目区还结合工程建设,安装灌溉计量水表,积极探索水费征收方式改革,推行灌溉计量收费。
(六)注重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天津市水务局、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小农水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项目区县也因地制宜制定了管理细则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农水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天津市加大以低压管道、喷微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十一五”期间,新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10万亩,累计达到393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76%,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计划到“十二五”末,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8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0。宝坻、武清两区以高效节水灌溉为主要内容,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以宝坻区为例,该区通过三年重点县建设,共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6.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94万亩。项目建设大幅度提高了灌溉用水效率,以亩均节水100方计算,共可节水1849万方,节电56.5万度;通过衬砌防渗渠道和铺设低压管道,减少了渠道、田埂的占地面积,可提高耕地利用率5%―10%,节地1.29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96.5万公斤,新增粮食作物产值822.4万元,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864.06万元。此外,项目建设实现了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循环利用,改善了土壤环境,增加了土壤的含水量、地下水储量和河道流量,稀释了排泄河道中农药等有害物质,改善了水体环境。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村环境,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安定团结。
三、中央财政追加小农水资金项目实施顺利
2012年9月下旬,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45亿元,支持全国31个省(区、市)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扩大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覆盖面,加强山丘区“五小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其中,追加安排天津市小农水专项资金4500万元,全部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天津市财政局、水务局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要求,迅速开展工作,选择蓟县、宝坻、武清三区开展项目建设。工程涉及44个村,新打及维修机井289眼,新建泵点60座,铺设低压管道350.3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2万亩,改善节水面积0.2万亩。10月下旬,天津市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小农水资金项目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通过市水务局、财政局的联合审查,并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三区县,累计完成投资900万元,打井15眼,建设井房25座,开挖管道沟30公里,购置低压塑料输水管材50公里。预计2012年可以全部完工。
四、政策建议
天津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5.7亿立方米,加上入境和外调水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37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省市。就用水结构而言,农田灌溉用水量约占全市用水总量的一半,天津市农业节水潜力巨大。此次调研的宝坻区和武清区都是天津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其中:宝坻区耕地面积114.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98.4万亩;武清区耕地面积13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实践证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契合天津市水资源紧缺实际,是实现农业节水,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建议:
(一)加大支持力度,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以在建的蓟县、武清、宁河、静海4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依托,积极统筹整合资金,完善投融资体制,大力开展防渗渠、低压输水管道、微喷灌等节水设施建设,对现在的农业灌溉设施进行连片配套改造,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利用规模和效益的最大化。支持武清区建设“一个示范点、两个联系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示范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工作联系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天津市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水平。
(二)以节水促发展,支撑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将高效节水灌溉发展与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的同时,通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促进耕地增值,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和地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要求,修订后的新办法条款由61条减至52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要任务。新办法增加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的含义,简化了对两类项目的具体要求。
二是进一步下放行政权力。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新办法合理划分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的权责,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省级,赋予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更大的管理自。在将权力下放的同时,侧重加强属地化管理和层级监管。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要求和规定。按照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明确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主要采取因素法;归并两类项目的资金使用范围,调整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和列支范围;取消对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资金予以适当补助的规定。
四是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要求和程序。按照下放权力、简化程序的原则,新办法明确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确定下一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政策和重点,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据此并结合本地情况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简化和规范项目申报和批复的流程,明确各环节中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的权责。
五是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监督管理内容。新办法增设“监督管理”一章,明确了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建设、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开展有关预算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1.职责不够明确,体系尚未完善
首先,市排灌管理所作为负责灌排泵站等主要小农水设施管理的第一层面,虽在水管体制改革中定性为专业性纯公益单位,但其职责未能得到全部明确和有效落实,除了人员和事业经费未完全纳入市财政外,所属企业脱钩不彻底、小农水管理经费几乎为零等情况,极大地弱化了其服务功能,影响了工作的专注力和执行力。其次,乡镇水利农机服务站作为小农水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尽管具备了专业性纯公益的特点,但并非全额拨款单位,此外,大量非在岗事业人员的安置处理、全市仅有34名机务及工程员且青黄不接的情况,事实上严重限制着对小农水的行业技术管理。第三,行政村作为小农水管理的主要层面,由于政府各部门其他众多任务的挤压,加上本身编制等情况的限制,工作无法有效深入开展,队伍萎缩明显,目前所剩机务、水管员年龄大多在57~67岁,并且工程设施管护也不够力,遇到无法关闸、开不动泵、田间受淹,只能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得过且过。
2.关注程度弱化,忧患意识下降
2013年江阴市农业产值仅占总值的0.77%,主粮的低消耗与乡村总体富裕所凸现的粮食在居家生活中的无足轻重,无疑极大地弱化人们对农业生产的关心。曾经的“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共同治水”更像是老年人的怀旧,即便是部分职能机关、政府官员思想上也降低了对小农水管理的忧患意识,口号多、行动少,应付多、实事少。同时,基层行政村在公共管理作为方面的意识明显不足,对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满足于“有人管、能够用”,只要“上级不深究,百姓不穷吵”就行。此外,作为小农水的主要直接受益者,一些农户自己也不关心。
3.公助支持不足,经费难以保障
小农水事实上多年来一直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基建、改造项目资金各级政府基本有保障,但后续管护经费的落实始终是个问题。目前市(县)级财政基本没有,地方镇(街)只保证大圩的主要穿堤建筑及镇(街)区重点排涝泵站,行政村成为分担大户。尽管行政村依托并不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尽力给予了小农水管护资金补助,并在镇(街)政府的支持下,已使灌溉站、排涝站、圩堤的总体补助比例分别达到了72.5%、82.8%、91.2%的水平,但广大农户还是期待全部免费使用。在一些仍然实施全额或部分征收管护费的行政村,个别村民借口灌溉不及时、灌溉水不足而少交、确拒交田块水费的情况仍有发生。
4.经济建设加速,配套亟待更新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工业园区的集中建设以及高效农业建设的推进,一方面破坏了原有的灌排体系,加剧了部分灌区农田破碎化的现象,另一方面又凸现了部分农业区排涝标准偏低、灌排设施不适应发展的情况。根据《江阴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2006—2020年)》,至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36.8万亩(2.45万hm2)。因此,万顷高标准农田建设必然全面兴起,同时伴随着对原灌区布局的调整及对建筑物配套要求的提高,大量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需要重新布局,一些建设年代久远的或低标准的小农水设施需要更新升级。在全市现有的1242座灌溉泵站中(含灌排结合站),完好、基本完好的有779座,结合灌区整治与调整,需要更新改造的有463座。另外还需拆建、改造、新建配套建筑物6071座。
5.日常管护松懈,运行水平低下
自农村实行,特别是农村“两工”政策取消后,一些地方放松了对小农水的日常管理。有809座泵站无人看守或未装报警装置,236座为外来民工或村中孤寡老人借宿,泵站设备遭窃仍有发生。圩区穿堤涵闸长开、长关现象较为普遍,堤身杂草丛生,违章基本无人制止。渠沟缺乏有效维护,田间“里三沟”“外三沟”清理粗糙,运行调度不合理,渠道漏水、满溢仍有发生,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5~0.6。个别灌区因污水影响,灌溉得不到保证的问题曾经发生。一些在城镇化建设中受损的灌排设施未能及时修复,存在有灌无排、沟通不畅情况。部分泵机设施维护不足,垃圾、水草清理不及时,造成运行效率低下。此外,覆盖全市的水利工程计算机管理网络尚未建立,小农水管理信息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少量纳入系统的灌排泵站在经过多年运行后,许多系统硬件也已进入老化或更新期,故障率高,网络系统传输速度慢,计量误差大。
二、改进小农水管理的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管理意识
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农水的公益性,宣传小农水在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中的作用,宣传管好小农水对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服务民生的重要意义。要从建设美丽中国、加快苏南示范区现代化、促进水生态文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广大基层干群管好小农水的思想认识。农村水利同时,要加快出台《江阴市(县)小农水管理办法》,把小农水长效管理摆上议事日程。
2.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完善体系建设。要认真考虑市排灌管理所原有泵站管理的公益特点,明确其小农水管理职能,并将人员和事业经费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以减少后顾之忧,全力开展专业管理与技术指导、服务;要让水利管理服务站实行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真正做到站企完全脱钩,进一步明确对农田水利工程等进行公共管理的职能,定岗定员,切实监管;要继续强化行政村及用水合作组织在小农水工程日常管理的重要支撑作用,落实责任,保证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建立起以市排灌管理所为归口管理服务中心、镇(街)水利管理服务站为组织管理重点、“行政村+协会”为主要支撑的基层三级水利服务体系,实行工作目标管理,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体系。
3.理顺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
县、镇二级财政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继续加大对小农水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应建立管护经费分级补助奖励机制,重点确定资金规模并将其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要确保政府投入逐年增长,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市(县)、镇(街)、村三级管护经费分摊比分别达到60%、20%、20%,全力减轻村级经济负担。各级政府要出台优惠政策大力吸引社会公益资金的投入,不断增加小农水管护资金的总体额度;要继续鼓励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村级实体组织对小农水管护经费的直接支持。对一些经济较薄弱村,要在继续推行减征用水户相关费用的同时,确保应征数足额到位,部分弥补管护专项资金的缺口。此外还应建立小农水管护经费专户,实施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优化配套改造,增强工程效能
各级部门应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平台,开展区域连片集中改造,着重实施灌区渠系的优化配套,加速高效农业建设,加快农业集约化生产经营,切实增强工程综合效能。即在圩堤基本达标的前提下,高标准加固、升级穿堤涵闸建筑设施,提高圩区排涝、灌溉效率;积极推进改造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全面推广干支渠道混凝土低压管道输水及末级农渠的混凝土衬砌防渗,有效提高水利用率;大力推行果蔬区、高效农业区低造价喷滴灌节水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灌区节约水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发展农田水分安全利用与循环系统,阻断污染转移,维持农田良好自然生态。同时,要以华西项目示范区精准农作管理系统建设为契机,依托正在建设的全市水务信息平台,建立起全覆盖的小农水信息统筹管理系统,并以重点实施对排涝站的远程集中监控为举措,全面推进灌区小农水设施自动化运行建设。
5.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管理素质
市(县)、镇管理服务单位首先应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逐步优化水利队伍人才结构。要持续改进水利系统对全体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大在岗职工的职业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员工自身技能水平。主动服务基层,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定期免费举办小农水管理专项培训,把最新管理技术、信息送到民间管水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种植大户手中,着力提高基层一线小农水管理能力。
6.坚持市场导向,推进管养分离
小农水管护应以坚持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加速推进管养分离,既可满足管理机构精干、高效的组织要求,又可充分发挥专业服务队伍的技术优势与社会化维护低价格成本优势,同时强化了群众参与的基本原则。对中型以上圩区或主要农业生产区的较大泵站、圩口闸、套闸,宜以镇(街)为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运行、维护业务给专业服务机构;对一般小型站、闸、涵工程设施,要继续推进和完善承包、租赁改革,可以项目区、一个镇、一个或几个村为单位,将工程运行、维护进行打包竞拍,择优外包;对支、斗、农渠工程及主要配套建筑物,应根据项目区域范围,由当地行政村指定具有一定专业技术且敬业爱岗的专职人员维护;对量多面广的田间工程设施,则应明确由用水合作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或农户自行日常打理。
7.明确目标责任,实施长效考核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突破口,以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为源动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打好新一轮水利建设攻坚战,着力解决好群众最期盼、发展最需要、生态最迫切的水利问题,确保重点工程上水平、重点工作上档次、整体发展实现新跨越,为在黄蓝经济区建设中率先崛起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2012年水利工作重点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创新三项机制,深化四项管理,抓好五项工作,干好六大工程”。
(一)围绕一个中心
就是紧紧围绕“全面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这一中心,立足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防洪防潮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饮水安全保障、农田水利、水生态保护、节水型社会管理、水利体制机制“七大水利体系”,创新思路,加大投入,积极作为,努力实现我县水利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1、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1年我县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2011—2013年将投入1.044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7.93万亩。今年全面完成2011年确定的2.56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时实施2012年工程面积2.8万亩,其中大王镇管灌工程0.5万亩、乐安街道管灌工程1万亩、大码头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1.3万亩。工程投资3482.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万元,省投资800万元,市配套400万元),年内建成发挥效益。同时,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整合各类支农涉水资金,多渠道增加投入,全面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
2、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建设。围绕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限制“三条红线”控制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专题实践和研究,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指导各行业节约用水,积极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创建。争取投资300万元为企业安装取水计量远程监控系统150套。
规划实施孙武湖南展工程、高店水库扩建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段配套工程,完善全县引供水网络,为工业用水水源转换提供保障,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亿立方米以内。
(三)创新三项机制
1、农村供水管理机制。以彻底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为目标,年内投资265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改善5.3万群众饮水条件。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组织,完善工程运营管理机制,在完成农村集中供水水价调整听证基础上,争取出台农村公共供水水价调整和维修专项基金筹措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管理,严格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水质定期常规自检和通报制度,强化应急供水管理,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和安全水平,让群众喝上洁净水、放心水。
2、基层水利服务机制。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立项的约束条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解决农村水利设施管护缺位问题。积极推进“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县、乡两级防汛抗旱应急服务组织,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探索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农民合作组织,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水利技术和管理人员素质,让农民在管理和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享受便捷、专业化服务。
3、水利投入保障机制。根据《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协调财政、地税等部门研究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好“五个方面筹资渠道”,即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提取3%,从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和转移支付中提取3%,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额的1%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5%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一并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扩大政府投融资渠道,有效保障重点水利建设投入。
(四)深化四项管理
1、水资源综合管理。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线,以控制地下水开采为重点,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强化用水监督,严把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凿井审批关。与发改、经信、国土、环保部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作机制,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未通过论证的,水利部门不批准取水,发改、经信部门不批准立项,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环保部门不批准环评报告。依托水资源监控中心,完善信息平台,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数字水利”建设水平。加强水质监测,加快建立水价调整、水资源监测及企业用水考核机制,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
2、水工程规范管理。继续深入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以工程管护、生态保洁和防汛抗旱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抓好河道工程、灌排设施年度维护,力争批复实施小清河尚道西南险工、永红沟排闸、圈子堤防缺口堵复和右堤堤防整修等一批河道修复工程。配合省、市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段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抓好河道、堤防等重点水利工程确权划界,为规范河道管理奠定基础。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明晰县、乡、村三级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理目标,加大水工程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形成专管群防结合、开发保护并重、经济生态同步的管理机制。
3、水生态保护管理。以打造绿色优美水系、生态文明乡村为目标,加强水生态治理和保护。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取土、建设项目侵占河湖水域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口,规范岸线开发利用,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河道污染。积极推进小清河、、支脉河等重点河道治理,配合抓好织女河—新人工湿地、预备河人工湿地建设,开展引水补源,加快治理地下水超采和海水入侵。积极实施桥涵配套、水系循环、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基础工程建设,有效修复自然生态功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4、水行政执法管理。以法规制度建设为突破口,配套完善水工程建设项目和水资源管理等地方规范性文件,逐步推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审”和“重大工程建设防洪评价”制度。健全县、乡执法组织网络,对执法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落实执法责任,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水政执法巡查,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继续强化与法院、财政部门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执法、收费管理,确保完成水利规费征收任务。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法规和节水宣传,提高全民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意识。
(五)抓好五项工作
1、防汛抗旱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抓好汛前检查督导,充实完善县、乡、村三级防汛指挥体系,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年内实施上游河道疏浚、泄洪水毁工程修复等一批防汛重点工程,抓好农田防汛抗旱工程配套及各级灌排沟渠清淤治理,完善灌排体系,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确保全县安全度汛。加强旱情预测预报,强化科学调度,根据旱情形势,抢引抢蓄抢灌黄河、小清河、支脉河等水源,全力抓好抗旱灌溉和孙武湖调水充库工作,保障全县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用水需求。
2、水土保持工作。结合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深入宣传贯彻水保法律法规,加强已建和在建工程项目的水保方案编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加快水系绿化和水保治理工程建设,实施预备河绿化、北贾沟绿化、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项目农田林网建设,抓好河辛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完善农田林网1.56万亩,新增水系造林3356亩,植树33.86万株。依托孙武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积极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争取立项实施新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3、规划计划工作。抓住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机遇,以争取各级加大水利投入为重点,抓好重大项目的前瞻性、政策性研究和项目前期规划、论证,编制完善现代水网规划、防潮堤规划和“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力争河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防潮减灾、重大水源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严格工程建设程序,规范项目操作,加强“四制”落实和工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计划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做好移民人口核查、扶持项目编报和工程实施等工作,落实好移民政策。
4、水文信息工作。认真落实“工程带水文”政策,对重大工程规划要同时进行水文工程设计,加快水文监测站点建设,以水文建设促进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全市用水总量监测,抓好全县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动态监测,合理布点,定期观测,保障集中供水水质安全。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快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工程、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等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信息化水平。抓好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的处理、审核和填表上报,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5、机关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干部学习、民主决策、党风廉政、督查考核等制度,认真执行周五例会制度,加大工作督查落实。以加强行风治理为重点,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从我做起、走向文明”、创建节约型机关、“提速增效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和安全生产,认真抓好水利经济、招商引资、党建帮扶工作,重视和加强老干部、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工作,不断提高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干好六大工程
1、治理二期工程。对闸上游7公里(至桥南100米)河道进行疏竣,恢复堤防,疏挖土方260万立方米,筑堤土方25万立方米。工程投资3577万元,其中省扶持1070万元,争取市补助30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计划3月份动工,11月底完成。
2、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示范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镇,实施工程面积2.56万亩。计划衬砌斗、农级渠道62.34公里,建设各类建筑物597座,新建机井60眼,维修机井25眼,配套机井房85眼、变压器室5座,铺设PVC管道33.7公里,安装射频卡控制系统5套、射卡800个,整修道路60.65公里,种植防护林12.35万株。工程总投资3482万元,今年4月20日前完成。
3、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重点建设水源井、主管道、信息化系统、消毒设施、村内管网改造以及智能化水表等工程,改善9个乡镇、街道5.3万人的饮水条件。概算投资2650万元,计划8月份开工,12月底完成。实施后将达到小清河南6个乡镇(街道)为一个网络、小清河北3个乡镇为一个网络的供水规模。
4、二干渠下游段节水改造工程。衬砌二干渠自丁庄镇王道村南生产桥至下游李沧村生产桥7.45公里,工程投资1698.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02.83万元,省级补助301.54万元,市级补助793.93万元。计划2月上旬开工,3月底完成。
5、水利站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以大王镇水利站为示范点,按照规划设计、办公楼颜色、庭院绿化、办公设施、单位门牌“五统一”标准,高标准建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并达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为全市基层水利站的建设与发展探索经验。项目共需资金550万元,积极申请市财政扶持,年内实施完成。
6、镇田间节水灌溉工程。位于镇东水村以西,团结沟以东,前大村以南,南至交界,建设地埋低压管灌工程5000亩。估算投资50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35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计划7月份开工,10月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今年水利改革发展目标已经明确,全体干部职工要自我加压,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新起点上努力实现新发展。
(一)加强学习,提升境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工作当责任,以学习开拓境界,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高谋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学有所获,敢于创新,勇于突破传统思维、陈旧模式,善于走新路、开先河,瞄准“全市第一、全省一流、全国典型”,谋划改革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发展难题,做到高起点定位、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实施,努力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转变作风,埋头苦干。作风产生力量,实干赢得威望。要牢固树立“无功即是过”的思想和强烈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只唯实干,不求虚功,成绩面前不骄傲,困难面前不气馁,努力埋头苦干、少说多干、真抓实干。要明确工作重点在哪里、难点在哪里、亮点在哪里,抓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把各项工作往实里做、深里抓,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办扎实,高效推进工作落实。
(三)开拓创新,追求卓越。创新激发动力。要尊重干部职工创新精神,营造倡导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永葆水利事业生机和活力。要坚持学先进、找差距,深入查摆思想境界、工作标准、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干不到第一就是失职、争不到第一就是落后”的理念,紧盯水利发展机遇,努力争取各级政策和项目在先行先试,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
(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注重自我改造、自我修养、自我约束,端正人格操守,审慎手中权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要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坚持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务实为民,多服务、少干预、不添乱,倾力打造“水润,利泽百姓”服务品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坚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一线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