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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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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跨地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由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担任。

第三条  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如实填报《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后,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信息登记表》录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信息网(网址:gdcic.net)的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子系统。联络员如有变化,该企业应重新填写《信息登记表》,并在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变更。

第四条  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省相关地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二)分析本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三)督促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快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与施工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等情况上报工作。对本企业承办事项进行督促和协调,以保证承办事项按照要求时限反馈,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并说明情况;

(四)提出改进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召开的部分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六)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五条 部分联络员会议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部分联络员会议。部分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分析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年度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年度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部分企业的联络员参加。

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时,或有重大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为:通报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临时会议由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以及事故企业联络员参加,必要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邀请部分企业联络员参加。

(二)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纪要应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联络员。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假,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联络员信息传递制度

(一)联络员每年半年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本企业近半年在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本企业近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情况、在粤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企业新制订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措施、企业面临的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等。报告要简明扼要,内容翔实,层次清楚,文字简练。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文件、简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保持日常联系。

(三)联络员所在企业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安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今年我局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地47个,总投资23500万元。本年度工程竣工验收12个。重点整治工作内容:1、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2、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3、钢管扣件的检验情况;4、深基坑、高切坡的施工方案和支护情况;5、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和安全使用情况;6、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8、企业承包、劳务分包行为和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全年年累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4次,涉及到建筑工地25个,施工企业13家,监理企业6家,检查工程单项目 180个,共签发补充材料通知单10份,责成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签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召开例会4次,全县通报批评违章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1家,处罚施工企业0家。

二、2013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主要成绩

 全年通过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严格把关。使得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逐步转好。全县监管内的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基本做到:一、建筑工程封闭施工率95%以上,材料推放整齐,建筑拉圾搬运、处理井然有序,场地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二、“三宝、四口”防护方面到位,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安全帽配带率为10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率100%,绝大部建筑外脚手架都设置好密目式安全网,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的安全防护比上年度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建筑工地深基坑开挖、施工电用管理也基本上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四是所有在建工程均有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基本上能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五是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均有方案且有备案。全年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本局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要求,全年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全年建设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例,安全投诉案件0例。全县大部分工程已不用木质外脚手架而逐步按规定使用钢管脚手架,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得到明显提高。

三、工作中主要存在不足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从全县看,当前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比较低,文明施工水平不高,许多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执行法规标准不到位。目前我县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单位仍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系统、模板支掌的拆装仍未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施工一线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尚不到位。这些工作是下步专项整治的对象。

(二)部分监理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仍有重质量、轻安全的监管方式,没有认真实行监理职责,机构不健全,人员到位率低等。

(三)部分业主依法建设意识差。有些工程无基础勘察就进行设计,未经审图就进行施工,使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难保证。竣工验收不依法依规进行,或验收后不及时备案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有待提高。今年由于我县新建工程较多,覆盖面广,涉及全县多个乡镇。加上质安站监督人员少,力度弱、措施少。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被动,没有有效的监督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使得个别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其应有的职责。

四、下步工作

(一)严格建设基本程序,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加强项目工程报建报监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一是抓好施工图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二是严格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政府工程,私人投资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属监管范围都要依法进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二)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两道关。一是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与“安全”有关的质量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施工生产人员和监管人员的素质及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二是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目标管理。落实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建立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控制事故多发的源头。重点抓好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现场环境卫生等专项治理。针对存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坚持按照“四个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把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管理范围内。

(三)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农民工的各项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逐步将建筑农民工纳入社会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程保障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农民工资行为。二是坚决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资金,因地制宜搞好农民工培训,实施万名农民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企业的整体素质。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建议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正处在发展完善阶段。由于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2003年以来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框架初步构建了起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劳动力充足且成本偏低,建筑业的劳动力比发达国家更为密集,完成同样的工作量大概需要2.5^'10倍的工人,事故的数量也比发达国家多得多。据统计,2009年我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起,死亡2722人,同比增加48起,上升2. 2%,死亡人数增加176人,上升6. 9%(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840起,死亡1011人,同比下降5. 4%和3. 53%。其中,较大以上事故38起,同比下降2. 5%;死亡159人,同比上升8. 9% )。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 1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人员素质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方面,根据对企业的访谈和实际观察,总承包单位总部基本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设置,但一般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设置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较少,普遍都是设置工程管理部,安全只是工程管理的一部分内容,且主要侧重于工程进度与质量的管理。即便是总承包单位,较大部分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不能到位,不能配备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甚至有的企业和项目部根本没有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一人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

2. 2安全责任不落实

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责任脱节,是安全工作落实不下去的主要原因。虽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但主要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开会时说起来重要,工作时做起来次要”的现象较普遍,安全没有真正引起广大员工的高度重视。发生事故后,虽然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对相关责任人、与事故密切相关的生产、技术、器材、经营等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也直接导致责任制落实不下去。除此,安全管理手段单一,多数企业未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还是停留在过去的经验做法上。有些企业为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建立的安全生产制度是从其它企业抄袭来的,不是用来管理,而是用来应付检查的,谈不上管理和责任落实。

2.3安全教育培训严重不足

现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缺乏系统培训,是安全隐患产生的最大根源。现场作业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低下,侥幸心理严重,易出现群体违章或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安全生产中最大隐患。根据对三个省份的调研发现,目前绝大部分项目的新工人在进行之前的安全培训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一般是边干边学,而且一般是以老师傅带的形式来进行,不组织专门的安全培训。另一方面,现场工人来源于劳务分包企业,总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直接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不直接负责工人的安全培训,导致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事故频频发生。

3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下面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3. 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标准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面向生产一线贴近员工生活,让员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员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诸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文明施工制度、现场用电管理制度、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等)以及应急预案与响应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3.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责任人要负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项目部--作业队(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链,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理顺企业、项目、作业班组、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关系,安全责任要明确到位,落实执行到位,达到下抓一级,上保一级。企业要与项目部、项目部与作业队(班组)、作业队(班组)与作业人员之间要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分解并落实安全目标,由此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管理格局,有力的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发现哪个环节出现漏洞就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制的核心是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推行的“问责制”就是具体表现。

3.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根据管理理论中的人本原理,在管理活动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在教育培训中首先要做好进场教育,对于项目新入场的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一般企业对于进场的员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它也是新员工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等。其次,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企业和项目在做好新员工进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最后,对项目施工现场作业的劳务作业人员,利用“农民工夜校”的形式加强教育、培训、考核,持之以恒,也能收到提高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的目的。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2009年度)

【2】王力争,韩乱《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对策》《理论导刊》2009年02期8一13

【3】王子宏((国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中国工程咨询》2008年05期15一18

【4】黄吉欣((国际建筑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国际工程与劳务》2008年6月02期4一9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安全管理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机械化程度不断增大,而施工人员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大批农民工参加施工,在发现建筑业的兴旺,能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一个大市场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这些农民工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建筑施工旺季及农忙时节,这部分工人一边搞建筑,一边想着家里的农活,一心两用,由于他们安全常识、安全意识较差,加上企业安全教育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跟不上,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威胁。我们强烈的感觉到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紧迫感、必要性、重要性。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共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管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行业是高风险、事故多发行业,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重复性事故时有发生。形势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体制在变化,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仍延续着“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体制,但是,该管理体制的概念和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为此,更新安全管理理念,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立现代化安全管理体制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技术、新的体制、新的生产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也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安全观念,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部分建筑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没有处理好经营、效益、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确立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有的企业领导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认为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进度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就行了,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不检查,或是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解决,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心理,重视程度不够,这是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2、经费投入欠缺,管理工作不到位

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的提取必须专款专用,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没有执行到位:一是未提取或提取不足;二是对已提取的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甚至有些企业领导将提取的安全生产经费认为是额外支出,把在安全生产上少投入作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手段。不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还有部分建筑企业将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精简、合并,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足。有的虽配备了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自身素质差,监管水平低,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员的巡查纠错等职能。

3、岗前培训不落实,缺少安全教育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大量既没有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又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务工者上岗后,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严重。

4、建筑市场不规范,安检措施难落实

建筑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产物,许多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主要表现在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措施难以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总承包企业与分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缺乏相互有机配合机制,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导致事故频发。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垫资、拖欠工程款、肢解工程和非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尤其是一些根本没有施工条件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擅自承担施工任务,安全意识更差。一些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工程后,削减安全投入,导致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严重不足,措施落实也得不到保证。甚至有一些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少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抢工、赶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现象,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

三、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保证措施,上报批准后实施。安全措施包括:控制目标、工程概况、组织结构、控制程序、规章制度、职责、检查评价、持续改进、奖惩制度。项目安全保证措施的实施,必要的人员建立保证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保证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安全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为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减少安全隐患,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检查不但要采取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班组自查和交接检查,还要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安全标志、查工伤事故处理等。要建全规范各项机制,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根据工作的分类,从单位领导到部门责任人,从部门负责人到具体经办人,要有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逐项、逐级、逐人明确目标,把领导责任、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分解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强制性培训建筑工程基础知识、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现行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核心任务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要求,以及笔者多年的企业安全管理经验,推出“清单式明责、立体式履责、靶向式督责”安全管理组合拳,供读者参考。

1清单式明责,使安全责任从泛化向量化转变

1.1建立安全管理“三个清单”

安全管理是系统性工程,“事事相关,人人有责”,明确全员安全责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要求,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和《岗位工作任务清单》“三个清单”,通过推行清单式管理,实现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照单履责尽责、照单监督检查、照单考核奖惩”。

1.2构建安全管理“五个责任体系”

企业要构建以合同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体系、以业务分管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组织实施体系、以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以分包商现场负责人为责任人的作业控制体系、以安全总监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等“五个责任体系”。通过“五个责任体系”建设,将各层级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分包商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融入到企业决策、组织管理、资源配备、技术管理、安全监督、施工组织、现场管理等管理活动的业务流程中,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搭建安全生产“1+N”制度框架。以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引领,延伸制定涵盖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安全会议、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许可、领导带班、应急管理等方面的N种制度办法,建立一套符合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并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实现安全管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奠定了坚实基础。

2立体式履责,使安全生产从专管向群防转变

2.1以领导干部带头履责

安全生产管理核心是要抓好“关键少数”,企业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勇于担当、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好关键作用,推行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企业主要领导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带队检查,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摘要:本文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开展如何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研究。

2.2以技能提升保障履责

坚持“正人先正己,正身先正心”,企业要开展“明职责、知敬畏、勇担当”责任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使“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作为大事来抓,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任何影响安全的问题都要第一时间解决”成为全员共识。按照“用什么教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常态化开展分级分类实施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举办安全技能比武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以安管人员的高素质保障安全工作的高品质。

2.3以科技创新支撑履责

企业要推行“双预控+信息化”模式,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重大安全风险实时跟踪,隐患信息闭环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流程化、信息化、表单化。发挥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可视化、模拟化、协同化等方面的优势,辨识并动态管理危险源。建立企业视频调度指挥中心,将高风险工点纳入视频监控、动态监管。将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深基坑变形观测,连续梁线形监测,特种设备监控纳入信息化管理,提高隐患、事故和灾害的防范水平。

2.4以终端落实强化履责

安全管理的短板在基层,责任落实的难点在终端。按照“总包负总包的责任、分包负分包的责任”原则,企业要将服从项目管理、承担安全责任等条款细化写入分包合同,帮助分包商建立相对完善的现场安全自控体系,监督分包商配齐有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管理与计量支付进度和比例挂钩。开设“安全积分超市”,创建以安全积分兑换相应奖励物资的正向激励机制,实现一线工人作业行为与收入挂钩,调动一线作业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各项安全管理举措在终端落地。

2.5以主动应急自觉履责

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1],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企业要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企业年初下发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按“一季度一主题”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抓好防灾减灾与避险逃生、自救互救应急演练工作。

3靶向式督责,使安全管理从柔性向刚性转变

3.1过程管控,实时督责

企业建立动态的安全风险数据库,按层级分别进行管控,落实安全许可管理规定。企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视频会,“一季度、一总结、一讲评、一部署”。企业创新检查手段“两个月、一专题”开展电话询查,紧盯复杂地质隧道、城市地铁、既有线施工等高风险项目,云贵川渝等高风险区域,汛期、雨季、台风季等高风险时段,以及高空作业、深水作业、封闭空间作业和污水管道疏通等高风险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受控。

3.2综合检查,全面督责

企业开展节后复工、季度等定期检查,高风险工程专项检查、安全红线检查等综合检查,注重发现共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持定期安全交叉巡查和整改责任落实追究制度,保证在建项目每年至少被巡查一次,凡巡查过的项目,出了事故,巡查人员和项目相关人员都要被问责追责。

3.3考核评价,从严督责

坚持内外部评价、正反向评价、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年度安全包保责任书考核、年度全面考核挂钩。同时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零容忍、严考核、硬兑现,对当年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其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实现了全员责任、绩效、薪酬联动。

4小结

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考核奖惩等制度措施,才能将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从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