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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指挥系统职责
全镇根据“政府总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镇动物防疫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协。
1、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调查,监测和上报工作,并制订防制措施及实施方案。
2、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镇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
3、监督指导疫点、疫区内感染疫病动物的扑杀,病死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等工作。
4、具体组织实施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受威胁区动物的饲养、经营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追踪、检疫和监督管理。
6、提出疫苗、消毒药品、检测试剂、消毒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运输工具等紧急物资储备方案。
7、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8、财政所负责筹集、划拨紧急防疫储备金,并做好应急工作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9、派出所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0、卫生院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防疫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11、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普及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意识。
二、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1、兽医站的兽医专业人员负责做好全镇范围内的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疫病监测及信息收集和每两个月一次的免疫抗体检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控制”.
2、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同时报告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三、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封锁、扑杀
疫情确认后,由镇人民政府封锁令,对疫区进行封锁。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突发疫情处理预备队,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强制扑杀、紧急免疫、严格消毒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强制性措施。
1、疫点内采取的措施
(1)、扑杀并销毁所有的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2)、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源。
2、疫区内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人员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3)、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4)、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5)、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3、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
(1)、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2)、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3)、按有关规定做好交通运输车辆的检查、消毒工作。
(二)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镇防疫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三)处理记录
镇防疫办公室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治理体制,构建基层防疫网络
为改变原有的基层动物防疫机构不健全、职员不到位的状况,我们从抓基础工作进手,在全市率先开展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人事、财政、工商等部分负责同道参加的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领导组,领导组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实施方案,制定治理办法,组织、协调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二是出台方案,规范运作。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并下发了基层动物防疫治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改革各项内容,还印发了《*县动物防疫员治理办法》、《*县动物产地检疫治理办法》等16个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展开。三是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选择在铜闸镇开展试点,摸索经验,总结推广。组建了*县畜牧兽医站铜闸分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每2000个农户配备一名动物防疫员的要求,面向全镇公然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择优选聘了4名基层动物防疫员,同时镇政府在集镇安排2间门面房作为镇畜牧兽医分站办公场所,分站内部制订了分站职能、防疫员职责、财务、上放工等多项治理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镇畜禽防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牛、猪、羊和家禽的死亡率很快下降到1%、3%、2%和9%以下。四是适时启动,全面推进。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县推开,在每个乡镇成立了基层畜牧兽医分站,配备了动物防疫员,动物防疫员推行聘用制,诊疗职员实行执业资格治理,实现防检同一、防治分开。
二、改革防疫方式,进步防疫工作质量
为扎实开展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明确防疫任务,细化防疫员职责,使基层动物防疫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实行双轨治理。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层层分解任务,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分别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把基层动物防疫作为乡镇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属地治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防疫员为具体负责人。同时县农委与基层分站、分站与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目标治理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防疫员与养殖户签订防疫承包协议书,确定防疫范围、防疫质量、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二是完善防疫办法。突出抓好日常补栏补防工作,由原来年龄两季集中防疫变为年龄两季重点防疫与日常补栏补防相结合,同时在全县八个仔猪交易市场和五个耕牛交易市场实行强制防疫,并且在种猪场推行仔猪窝防,努力进步动物防疫密度。三是建立防疫档案制度。全县所有畜禽的防疫逐户登记造册,并有防疫员和畜主签字,猪、牛、羊加挂耳标,发放免疫证实,做到一畜一证,家禽一批(笼)一证,免疫档案、免疫证实、免疫耳标三同一。四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了牲口W病、禽D病、羊痘、猪瘟、鸡新城疫等五个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三、建立投进机制,推动防疫工作开展
为积极推动防疫工作,我们还着力在资金投进上下功夫,采取“财政拿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受益农户支持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投进动物防疫工作。一是县政府将县承担的动物防疫经费列进财政预算,特别是在今年禽流感防治期间,还启动了紧急预案,县财政拨款10万元用于防治工作;各乡镇也加大投进,在集镇沿街位置落实了基层畜牧兽医分站的站房和办公设备等。往年,铜闸镇、陶厂镇等5个乡镇为基层畜牧兽医分站建设一次性投进资金4万多元。二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建立考核机制,根据全县基层动物防疫目标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年终进行考评,对动物防疫工作先进乡镇予以资金补助。三是县农委和畜牧兽医站积极开展工作,向上争取资金,获得了动物防疫、畜禽品种改良等多个项目资金支持。四是基层畜牧兽医分站实行有偿服务,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从受益农户收取疫苗、耳标等工本费和防疫、产地检疫有偿服务费,并把防疫实绩与防疫员工资挂钩,解决防疫经费与动物防疫职员的报酬等。
四、实施产地检疫,实行畜禽市场准进
为抓好畜禽及其产品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防疫工作,我们采取分畜禽种类、分区域,逐步实施产地检疫,适时推行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准进。一是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再其他”的原则,在环峰镇率先实行禽畜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后向陶厂、林头、铜闸等乡镇推行,再向其他乡镇推开。二是按照“先牛羊,后生猪,再家禽”、“先规模,后大户,再散养户”的原则,分步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各乡镇畜牧兽医分站开通报检电话,24小时提供报检服务,产地检疫落实到村、到点、到户,全县所有畜禽实行了产地检疫。三是推行市场准进,工商、市场举办者、畜禽屠宰场(点)等负责市场索证验证,做到没有产地检疫证实和免疫标识的畜禽,不准进进屠宰场、不准进进交易市场,特别是在今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期,及时启动了散养户的畜禽市场准进关;与此同时,加大了典型案件查处力度,自往10月份以来,全县共查处案件37起,涉案价值4万多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由于市场监管得力,目前,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出证率、屠宰动物的受检率均达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持证率和规模养殖场、屠工、屠商、牲*易市场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率也都达100%。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防疫工作氛围
加大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将县政府的《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治理工作的通告》,张贴到村、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场所。二是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分别开播专题节目,向社会宣传有关政策和动物防疫知识。三是制定《致全县养殖户一封信》,发放到全县每个畜禽养殖户。四是县工商、经贸等部分及时召开了屠商会议,到乡镇摆设展牌等,多方面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五是开展科普赶集活动。县农委、科技局等单位安排专人,经常深进到乡镇,开设咨询台,宣讲动物防疫知识,散发宣传材料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为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我县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在防治重大动物疫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今年,我们以较为扎实的动物防疫基础工作,积极应对,取得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阶段性胜利。针对禽流感疫情,及时启动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全体基层动物防疫员进进临战状态,迅速完玉成县禽类养殖和疫情普查,并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疫情天天日报告和零报告。今年2月初,我县陶厂、铜闸等2镇基层动物防疫员在开展防疫工作中,发现家禽可疑疫情后,立即上报,在省、市防指的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对可疑疫点进行封闭、扑杀和消毒,并在短时间内,对可疑疫点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存栏家禽进行强制免疫,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多次受到省、市防指的肯定。
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是条件
只有领导认得上的工作,才能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体现出来。我县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发生积极的变化,是县乡政府和干部充分地熟悉到,抓好动物防疫工作,实现养殖业健康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需要,是进步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更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进的需要,从这个高度出发,我们就自然地增强了工作的自觉地和主动性,并下大气力来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县乡联动,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大的行政推动力,把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队伍是基础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任务艰巨。要扎实做好这项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一挥而就的事,而是要求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下往,才能见成效,有结果,这就需要建立一支专门队伍,从事这项工作;同时,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技术性强,要求高,又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因此,建立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动物防疫队伍,是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建立这支队伍,是解决事情有人干,工作有人抓。没有这支队伍,防疫工作便无从谈起,无从做起,无法落实。
三、市场准进是关键
各项工作都有重点,捉住重点即是捉住关键。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推行市场准进是关键,只有把住市场准进关,才能堵住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流进市场,同时推行市场准进,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市场是一杆称,什么样的产品可以卖,什么样的产品不能卖,市场传递了产品需求信息,产生了市场法则,教育广大养殖户必须进步动物防疫意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四、经费投进是保障
为全面做好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迎国庆、保安全,确保下半年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场(小区)科学防控和依法监管工程”,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兼顾做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其它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一行动,严格督查,通过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督导检查行动,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规范动物防检疫基础工作,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行动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其它动物疫情得到稳定控制。
(二)免疫质量目标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布病免疫密度达到100%;鸡新城疫,规模场免疫率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
2.免疫抗体水平。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免疫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目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四、行动计划
秋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从9月1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全县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督导检查专项行动。
(一)集中免疫行动。9月11日至9月30日,全县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要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结合强制免疫工作,以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场所为重点,开展预防消毒。
高致病性禽流感:种禽、蛋禽、肉禽、水禽等家禽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及其它禽类免疫。各类家禽的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母猪配种前和仔猪断奶前要加强免疫一次。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口蹄疫:对所有存栏家畜实施强制免疫,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在做好O型、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基础上,对所有奶牛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具体免疫程序与要求:①免疫途径及计量。肌肉注射,进针要达到足够深度,保证将疫苗注入肌肉内。6月龄以上成年牛每头2ml,6月龄以下犊牛每头1ml;②新生犊牛免疫程序。新生犊牛于80-90日龄首免,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常规免疫;③成年牛免疫程序。首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1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常规免疫。
猪瘟:对所有存栏生猪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鸡新城疫、狂犬病、布病、炭疽和猪流行性乙型脑炎: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二)疫情监测行动。集中免疫结束后,开展秋季集中疫情监测行动。按照《20**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要求,除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实行秋季集中监测。一要加强免疫质量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后,按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抗体抽样检测,准确掌握免疫质量。二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在普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县兽医实验室要按规定采集样品,报市实验室进行检测。三要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和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储备制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内容报告,同时按规定迅速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三)督导检查行动。县政府督查室要协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的督导队伍,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好督导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因行动迟缓、组织不力,导致免疫工作落后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疫情排查阶段(9月11日——16日)。县政府组织召开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防疫任务。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以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同时,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和疫情排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新晨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各项行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15日)。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秋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要统一组织、协调防控工作,逐级分解防控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加大投入,保障防疫工作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保证防疫经费足额到位,确保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的落实。
1.编制目的
为提高防汛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汛情时及时、有力开展抢险救灾、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汛期暴雨、洪灾及其次生灾害的卫生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
4.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反应及时、快速处置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计局成立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晓鹏兼任,副主任由廖德蓉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疾病防控组、卫生监督组三个小组。
医疗救治组长由县人民医院院长兼任,副组长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县人民医院相关科室科主任组成。
疾病防控组组长由县疾控中心主任兼任,副组长由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兼任,成员由县疾控中心相关科室科长组成。
卫生监督组组长由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兼任,成员由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指挥协调全县汛期灾情医疗卫生救援及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2.医疗救治组
负责汛期避灾点医疗保障工作;参与、指导汛期灾害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按局应急工作指令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3. 疾病防控组
负责现场流行病学流调和卫生学调查、采样对象及检验项目确定;负责灾区消、杀、灭工作技术方案的指导;负责制定疫情综合控制技术方案;负责疫情信息的传递、收集、整理、分析并提供领导小组领导决策;负责有关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编发宣传材料。
4.卫生监督组
负责灾区饮用水、环境、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预警预报
县卫计局应急办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随时了解天气汛情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按照指令进行预警;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区域和危险地带的监测值班值守,加强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沟通,根据监测及获得信息情况及时预警预报灾情、险情。
四、预案启动
县卫计局获得灾情信息或得到上级指令,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统一领导、指挥下,县卫计局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行动
预案启动后,局机关各处室、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
县卫计局:局机关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联系;局主要领导或授权责任人亲临灾区、灾情现场靠前指挥;局应急办根据灾情和上级指令及时调派相关专业组赶赴灾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医疗卫生单位:灾区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织自救,及时转移隐患区域的人员、物资,对无法转移的设备做好防护保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统一指挥下努力保证医疗正常工作秩序,切实做好伤病救治、消杀防疫等工作。非灾区医疗卫生单位密切关注全县灾情,加强医疗救护、消杀防疫人员、物资应急准备,随时待令支援灾区医疗救护、消杀防疫、卫生防病等工作。
(二)现场处置
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类指导、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做好灾后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应急处置反应
县卫计局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护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支援和指导。
3.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组接到命令后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护小分队赶赴灾区,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需要或县应急办等要求,医疗救治组应在灾区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站,负责灾区伤、病人员和救灾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治。对危重伤、病员要及时转移到医疗条件好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尽量减少灾害对群众健康造成的损害。
4.疾病预防控制
疫情防控组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组织疫情处置小分队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评价和疫情监测,采取环境消毒、饮水消毒等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卫生防病健康
教育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灾后传染病防控活动,及时发现和控制扑灭灾后疫情。5.卫生监督工作
灾情发生后,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灾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执法和督查,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6.灾区的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人员,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全力投入到抗灾防病工作中,靠前落实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措施,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六、信息报告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县卫计局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核实本单位和所属区域灾情,统计抢险救灾、医疗救治、消杀防疫、疫病控制等有关数据。
七、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县卫计局防汛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县卫计局应急办通知执行。
八、评估报告
医疗卫生有关工作结束后,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医疗救治、消杀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卫生系统灾情和经济损失、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工作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九、保障措施
1.信息畅通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实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要保证通讯联络工具的畅通,以保证指挥系统畅通,及时组织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2.队伍建设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保证卫生应急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制订和落实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3.物资储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物资储备和管理机制,储备一定的医疗卫生救护和疫情处理应急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4.汛期巡查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汛期巡查,对单位所在地可能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做好应对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准备。
5.纪律要求
卫生应急预案启动后,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要积极准备参加救灾防病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召集医疗卫生应急人员集合待命,在交通工具、药品、器械等各方面作好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赶往灾区开展工作。
6.责任与奖惩
防汛卫生应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卫生计局对防汛卫生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预案管理
为做好全市动物防疫工作,加快我市现代牧业经济发展,确保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
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政府和业务部门之间要实行“双向双轨”动物防疫工作层级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防疫责任追究制和重大动物疫情一票否决制,确保动物防疫工作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因重视不够、资金不落实、免疫不到位以及工作不力等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认真抓好动物强制免疫。各乡镇街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保密度,牧业部门保质量”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口蹄疫、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瘟、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同时要加强对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二)全面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要把动物疫病监测作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中最重要的技术手段,增加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要进一步加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确保能够独立开展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和免疫效果监测,要切实加强动物疫病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保证功能齐全、监测数据科学可靠,及时、准确掌握动物疫病的发生状况和流行趋势,为有效实施疫病控制和消灭计划和彻底消除疫情隐患提供科学依据。
(三)切实加强人畜共患病控制及净化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等重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检疫、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发生流行情况,科学制定人畜共患病的免疫程序,保证健康畜强制免疫率达到100%,犬只狂犬病免疫率达到100%,对检出的患有结构病、布病、狂犬病、炭疽和猪链球菌病等阳性畜一律进行扑杀,并做到无害化处理,彻底消灭传染源,逐步实现人畜共患病的净化。
(四)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市牧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产地检疫要到户、到场,屠宰检疫要坚持全流程同步检疫,严把运输检疫出证关,确保检疫出证、持证率达到100%,免疫耳标回收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流通、内外调运的监管,严格执行引进动物报验和隔离检疫制度,严厉打击逃避免疫、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要求实施免疫、检疫的业主,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上市动物产品的卫生安全。
(五)依法推进动物防疫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比以往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解决了当前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了动物防疫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采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普及工作,特别要确保农民群众了解、掌握法律规定的内容,自觉配合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依法实现动物防疫。
三、努力提高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本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组织、防控和保障体系,建立有力、有序、有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动物疫病应急处置所需的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器具、防护用品等物资必须保质保量储备到位;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动物疫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确认和报告;要加强应急预备队的建设,人员要定岗定位、相对稳定,并注重技能培训和实践演练,提高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达到“早、快、严、小”的处置要求。
四、切实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市牧业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动物防疫员、检疫员、监督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要建立起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聘用、队伍管理、业务培训和报酬保障等有效机制,切实解决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不规范、职责不明确、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差、报酬待遇低等问题,确保基层防疫队伍稳定,保证一线动物防疫工作顺利、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