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动员部署基本到位。
各支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均按照部、厅统一要求作了行动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支、大队领导明确分工,紧密配合,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范围。同时,各支队也相应建立工作督查制度,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勤务组织基本落实。
各支队把路面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主战场,抓紧、抓好、抓实,使路面勤务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有分析总结,牢牢把握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主动权。各支队将三分之二民警下沉中队,采取白天以站点执勤和路面巡逻监控相结合,夜间以巡逻监控为主的方式,科学组织警力,合理安排勤务。 支队通过在 省际站口实行24小时勤务工作制,把握住辖区路面监管主动权,从严管控好辖区高速公路“进出口”关。 月 日,省内连续下雨、路面湿滑, 支队分别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对警力作了布置,针对受雨天影响大的路段、时段加大了巡逻力度,采取喊话、定点警示等措施,力保道路安全畅通。督查中,上述措施均得到落实。同时,为调动整治活动期间民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支队对民警的出勤情况、纠违情况、以及执勤执法质量等情况进行逐月考核,并与民警绩效挂钩。通过量化和绩效考核,提高了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在队伍中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重点明确,措施比较有力。
为增强整治的针对性,各支队通过分析研判,掌握辖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故意遮挡号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粘贴反光标识等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特点,确定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时段、路段,落实警力实施重点管理,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从严从重处罚,形成严管氛围。一是充分发挥省际口执勤岗点作用。 支队在朱洋闽赣省际口、 省际口和闽浙省际口执勤岗点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车辆逢车必检,逐一核查乘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出省关、入省关。 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客运车辆高峰时期,秘密安排警力,打击超载客运车辆中途驳客,躲避检查违法行为。二是采取“四个结合”,依法严管严查。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结合,路面流动巡查与重点抽查结合,单向定时定位查与双向错时错位查结合,交警与当地路政、治安民警联合行动查结合的措施加强查处力度。三是积极开展以治理酒后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和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掀起整治的。 支队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同时,抄告给主管单位。 支队针对 高速公路泉州段即将开通,行人上高速频繁,在“集中整治”行动中,结合实际开展了“行人上高速”专项整治。 大队在 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查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疲劳驾驶、客运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效果明显,整治前后,沿途均未发现遮挡机动车号牌车辆。
四、部门、区域协作进一步密切。
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支队在与路政部门开展联勤协作的同时,加强与 相邻高速大队的联勤,各联勤协作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交通违法查处情况及突发事件以及各种交通管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在整治期间各支队统一将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抄告客运单位,由客运单位履行监管职能,落实监管措施。针对春季雨天频繁,容易发生地质溜坊和道路积水等问题,各支队与高速公司养护部门联合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把辖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违法行为多发路段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列为重点排查治理对象,有侧重的调整警力部署,找准问题的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重点整改和管理。同时,对标志标线不全、交通设施缺损、路面损坏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进行了统计汇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整改。
五、宣传氛围初步形成。
整治期间,各支队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沿途高架桥、服务区、护坡、隧道口等明显位置张贴具有整治特色的宣传标语。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大走访”活动, 支队有重点地深入“五进”单位,突出校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深入辖区较大规模企业,开展面向外来员工的事故预防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深入辖区中小
学校,从身边的事故案例说起,以案说法,提高中小学生参与交通的自防自护能力。 支队坚持勤务与宣传相结合,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利用车载喊话器时时对过往车辆警示宣传,及时对占道行驶、不按道行驶,路面发现的超速行驶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采取对外公布24小时举报(报警)电话的方式,倡导交通参与者共同遵法守序,鼓励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参与交通安全的管理。整治期间, 支队还积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现场采访,对行动期间查获的机动车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在电视台进行曝光,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了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效益。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装备有待加强。 支队测速和酒精测速仪等设备尚未装备到位,对辖区的超速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力度不大。目前,支队已经抓紧时间投入测速仪等科技设备,现主要采取在浦南线设立测速仪模型13架,测速可变情报板23处,加大对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个别支队警车的车况不良,存在警车车灯不齐、警灯不亮、转向灯、刹车灯不亮等问题。车上携带的勤务装备过于简单,个别车辆是“空手”,这不利于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的安全。
为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提高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保障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按照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曲监发【20**】5号)有关要求,我局路政科对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展开了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局路政科行政执法工作,我科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的工作机制,并配备法制联络员,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执法人员基本情况我科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0名,均已取得交通部或省行政执法资格,并定期参加我局,科组织的执法培训或相关业务学习。
2.行政执法开展状况一是文明执法方面:我科执法人员一贯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执法人员严格遵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关于曲阜市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禁令》开展执法,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我科对相关执法程序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款如数上交财政。建立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做到文书规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行使行政许可权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行政审批依据,主体,程序,时限。
三、行政处罚情况交通局路政科是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
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为止,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一是,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能够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
二是,在执法中按照执法程序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
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三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
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四、行政许可情况交通局路政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确立的,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
我曲阜境内路政行政许可工作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管理秩序的稳定。20**年以来,交通运输局路政科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便民的原则,开展工作。一是,整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随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和调整,我科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公示的法律法规,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等进行了梳理,上报,并对公示材料进行了更新。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和制度严格把关,规范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期限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许可。
三是,全面推行“一站式”交通行政服务。
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进入路政科处理室办理,路政科将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路政科处理室进行“一站式”办理。结合处理室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标准,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执法人员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收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应对措施。
经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询问笔录过于简单。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询问笔录,笔录也都能够写出案件的关键所在,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比如: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问题还不够细。今后,我们将督促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对待询问笔录的制作,努力做到细致全面。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县2012年依法治县普法教育工作意见》,局运管所、县乡站和各基层站(队)要全面总结往年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以及量化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所、落实到站(队)、落实到每位执法人员。
二、科学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法标准(试行)》和《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局运管所、县乡站和各基层站(队)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工作,在一线执法中严格按照省厅的规定和细化标准执行,以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
二是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工作。根据《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今年开始,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工作。局运管所、县乡站要认真做好符合群众公议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报送和群众公议的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规定,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科要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登记公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报工作,并公布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协调性,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一是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程”。规范执法人员执法风纪、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今年已安排一次春季行政执法培训,还将开展每季度的抽考工作,全年四个季度每位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一次考试。第一季度考试范围:县局颁发的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第二季度考试范围:《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和《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第三季度考试范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季度考试范围:《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同时,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轮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是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文化建设,塑造良好执法形象。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开展文明执法、温馨执法、和谐执法。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规范》,整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仪表、举止、执法用语、执法程序。按照交通运输部对交通形象的统一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使用新式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和执法着装,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全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局运管所和各基层站(队)要按照《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规定,将执法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明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定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具体分解到职能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执法文书标准化。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适时全面推广电子执法文书的应用。围绕县政府每年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开展自查。县局将采取抽查方式对一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对处罚办所有案件实施监督,促进交通系统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今年适时在全局推广使用电子执法文书。
三是创新多种形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执法检查、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畅通举报、投诉及复议渠道,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复议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同时,继续深入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规范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激励制,在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这个薄弱环节上加大力度,凡发生重大责任的错案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错案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执法人员有、等执法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和电子监控机制。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家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动作方式,积极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公开、便民、高效运行。在巩固审批流程优化、办理时限压缩的基础上,继续优化许可流程,不继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继续完善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栏目,按照县政府对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执法项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在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确保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今年将适时调整局行政复议工作成员,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
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和调解复议制度。建立、健全实地调查制度、质证听证制度、协调和解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使用行政复议受理审批表、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完善复议卷宗,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并运用《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不断创新办案方式,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构建和谐复议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减少或避免行政诉讼的发生,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加强与、法制、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合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省公路条例》,进一步强化路警联合治超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严肃治超纪律,创新治超方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重点区域开展治超专项行动,推动治超工作纵深开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行动时间
本次治超行动时间从2016年6月15日起到2016年10月15日止。
四、行动目标
本次治超行动的重点:
(一)三轴以上超限超载运输河沙、碎石等易漏物和其它运输建材的车辆,以及混凝土罐装运输车辆与6轴大型水泥熟料运输等大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
(二)以超限超载严重国省道干线路段、时段,特别是夜间超限超载车辆集中路段为重点;
(三)以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为重点;
(四)以加强重点货源单位监管为重点;
(五)以防止阻塞交通、集体闯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事件为重点,通过整改、查处、曝光三项措施相结合,着力打击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治理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路段、切割一批非法改装车辆,确保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六)重点整治行为:在治超执法中恶意闯卡、集体冲卡、围攻阻挠执法,社会黑恶势力恐吓、谩骂等危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行为以及治超“说情风”等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联合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行动,建立联系、联勤、联合治超的工作机制,加大路面巡逻的深度、密度和广度,切实确保整治行动“三到位”(即“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车辆”三到位)。安排执法人员配合交警部门设点检查违章车辆。
(二)严查车辆非法超限运输行为,全面加强事故多发路段、超限运输重点货物源头等重点路段、频繁运输时段的管控。
(三)国、省道干线、主要旅游公路进行全面治理。主动联合属地交警等部门开展超限运输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
(四)积极联合属地交警部门重点检查混凝土罐装运输车辆、水泥熟料罐装运输车辆、碎石河沙运输等车辆是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对存在超限运输的车辆须采取强制性的“堵截、劝返”等方式开展工作。
(五)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查获存在“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箱拦板、擅自改装、加高车厢”的货运车辆,在依法处罚后应一律移交属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六)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治超违法抄告制度,对现场执法报送的违法违规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货运企业、车辆改装企业要抄告各相关部门,由各相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企业)按照规定处理。
(七)本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以固定治超站和源头治超点为依托,加强流动稽查,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坚持卸载为主,确保卸载到位;对强行冲卡、阻碍交通,造成拥堵的非法车辆联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一、总体目标
加强城市化管理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源头控制、整改到位、完善提升”的总体目标开展工作。“源头控制”,就是要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事先进行审查,对影响城市形象、影响居民生活的事项不予批准,从源头上进行控制;“整改到位”,就是要针对已存在的对城市管理不利或有损城市形象的问题,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办法,下大力气进行整改,着力解决;“完善提升”就是要按照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完善各类设施,规范管理行为,全面提升我镇城市化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做优、做靓镇容镇貌,彰显中心城区魅力。
二、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杜绝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统一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在现有行政区划和行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在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指挥调度下,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对全镇城市管理工作实行扎口管理。
(三)精细原则。建立健全全镇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临街店面、环境卫生、镇容镇貌等全天候、全覆盖动态监管机制,注重各项管理工作的细化,切实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四)长效原则。坚持部门负责和条块协调相结合,强化城管、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的主体作用,明确各自职责,形成部门、条线纵向到底,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城市化管理体系。
三、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关口前移
1、完善规划管理。规划要充分考虑城市现代化管理的功能和要求,城市建筑、市政设施、公益配套等规划要通盘考虑,确保市政交通、停车场点、环卫设施、污水管网、消防、菜场、学校、灯光、绿化、社区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功能和管理功能同步到位。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重点加强对沿街店铺的垃圾治理,加大对垃圾收集容器、收集车等设施的投入,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和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负责与经营者协商垃圾处理方案,环卫所负责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定时清扫、日产日清,并按实际需要配足保洁员。重点路段和区域应适当延长保洁时间,暴露垃圾发现后2小时内必须清理完毕。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和城管部门负责对执行不力的经营户进行教育和处罚。镇城管委向社会公开垃圾治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发动群众与政府共同监督,确保道路两侧卫生整洁。
3、加强建设、改造项目审批管理。全镇建设、改造工程的立项,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后,首先要对基础配套设施进行初审和把关,同时报镇城管委审查,经镇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各相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批,项目竣工后实行使用、管理、执法部门联合验收,确保建设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到位。
4、加强临街开店审批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行业指导规划,切实加强临街开店的审批。临街所有开店及店面装修审批事项须经镇城管委的审查,工商、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发放有关许可证前须由镇城管委牵头会办,确保居民生活环境、市容环境与商贸经济协调发展。镇城管委定期对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指导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行业指导规划实施后不符合要求的店面,由主管部门牵头整治,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5、加大对违章搭建和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按照“老的违章建筑逐步清理,坚决不允许产生新的违章建筑”的原则,加大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违章搭建的执法查处力度,并建立完善的举报、处罚和拆除联动机制。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一经发现违章搭建现象,须立即会同城管部门依法予以阻止、处罚和拆除。对其他违法违章行为,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市化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日巡视制度,按照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坚持“教育规范在先、惩戒处罚在后”的思路进行宣传教育。对拒不服从管理的,通过联动机制进行查处,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6、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的管理。完善工地围栏施工和文明管理。全镇主要道路两侧在建和待建工地必须建设围栏广告墙,实施封闭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和运输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加强对建筑垃圾储运管理。
7、加强道路、绿化设施和各类管线管理。规范道路开挖施工和绿化移植、截枝等管理。道路开挖、绿化移植等原则上与道路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要加强各类管线铺设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原则上各类管线须在道路建设和改造时一步到位,能入地的则尽量入地。道路和绿化在建设改造后5年内不得开挖、不得移植。确需开挖的,施工单位须与镇城管委签订责任书,履行道路开挖前地下管线布网清楚、开挖后路面围栏及警示设施完善、竣工后工完场清的管理义务。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各职能部门在审批道路开挖和绿化移植、截枝项目等事项时须报镇城管委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发放开挖许可证,不得移植、截枝。
(二)加大整改力度,促进标本兼治
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由镇城管委牵头,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有效措施,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车的管理。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和教育力度。要结合道路改造,科学合理组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增设单向通行道路,主要路口通行渠化,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要结合地块改造,合理规划和建设一批大型、集中的停车场所,因地制宜设置一批小型停车场所,在条件许可的非主干道路适当增设停车位,尽最大限度增加停车位数量,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交警、城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章停车现象,对没有内设停车位的货车和大型客车不准在镇区范围内停泊。
2、开展流动摊贩、夜排档综合整治。要下大力气改善菜场、学校、小区周边环境和主要道路两侧环境,适度增设疏导点、便民摊亭,统筹考虑菜市场、夜排档等设点布局;在市场少、摊贩聚集、群众生活需要的路段,按照“不影响交通、市容和便民”的原则,选好场所,就近引导流动摊点进场入市合法经营。要安排专人按照“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种类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规范管理经营场所。要加强对摊点秩序的管理和执法,确保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无占道摊点、无店外设摊,新村小区无固定无证摊点。要适当增设夜排档集中点,设置相关配套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对各类无证摊贩和门店,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
3、落实行业规划加强整改。对照行业规划,对全镇目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车辆清洗、修理业、重型建材店、小餐饮店、废品收购站和铝合金加工点等行业重点进行整治。对现有的车辆清洗、修理业、重型建材店、小餐饮店、废品收购站和铝合金加工点,由工商、建管、城管、交管、环保、卫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及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负责,实行联合执法,重点解决损坏公共设施、排污、油烟、噪声、卫生、垃圾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经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停业或搬迁。镇区、旅游景点周边及主干道、旅游专线两侧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废品收购站,应选择合理的场所设置专门的废品收购点,对无证废品收购点,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铝合金加工点特别是位于居民区忧民严重的,要坚决予以停业关闭或取缔。
4、积极改善自然村环境。各村和香溪社区要结合环境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自然村改造。对暂不实施改造的自然村,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落实保洁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环卫、排污等基础设施,全面试行雨污水分流治理,确保村容环境整洁。同时,要加强对外来租住人口的管理,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严格执行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要加快村民居住地“小区化”管理进程,加大全天候的巡查制度,切实维护社会治安。
5、开展打击非法运营整治活动。交管、交警、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对非法载客运营、货车闯禁及乱停放的问题开展集中突击整治。要加大对“黑出租”、“黑摩的”、“黑中巴”、“黑三轮(车)”的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对合法经营的人力三轮车,应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停靠点,不得随意停靠和载客。
6、加强绿化和灯光建设管护。镇区及主干道的绿化和夜景灯光要按照亮化、美化、生态化的要求,做好整体规划和布局调整。重点是要高标准,做好竹园路、金山路、中山路、翠坊街、穹灵路、文化广场的灯光改造规划和综合道路建设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绿化和夜景灯光建设,确保绿化、亮化工程上档次、出精品。要加强对镇区及主干道绿化的管护,完善招投标和考核制度,对绿化管护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景观灯光管理要按照有关办法,切实加强规划控制和运行维护管理。
(三)巩固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1、注重长效,强化管理
(1)加强城管作业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建设管理、环卫保洁、河道保洁、绿化、灯光、市容等管护作业人员,以及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的职责和职能,落实定位、定岗包干责任和考核机制,提供高标准和高水平的管理服务。
(2)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着力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管理、环卫保洁、查漏、补缺、修损等工作,对主干道路、河道、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一级保洁标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和运行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3)积极推进示范路、达标路建设。按照省、市道路市容环境管理创优的要求,结合道路建设改造,明确部门分工职责,搭建市民参与平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推进道路环境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4)加快推行“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要以具体管理任务为载体,将辖区内下属各单位的城市管理人员,如环卫保洁员、绿化养护员、各类管理员、协管员、小区物业保安等城管作业人员与城管执法队员组合为一个联动整体,分编为若干网格化管理小组,实行定位包干区域管理,明确分工管理职责,实施捆绑管理考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5)加强小区综合管理。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的行业监督。完善自治组织、房屋出租和封闭管理,继续推进农村“小区化”管理和市镇老住宅区改造,不断完善环卫、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规范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和停车秩序维护,强化对保洁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小区内车库禁止出租居住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行为。
2、严格执法,提高效能
(1)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城管队伍体制、机制建设,保障执法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强化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城管队伍准入门槛。要完善执法工作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执法效能督察和考核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管理效能。
(2)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全镇城市管理工作“110”联动机制,完善规范综合联合执法、资源共享、执法调处、快速反应等运行机制。遇到重大问题,主动依靠公安力量,并由镇城管委牵头组织,以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委员单位配合联动,协调解决。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暴力抗法等事件。
(3)积极创新城市化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工作网格化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平台使监督举报社会化系统内外部信息交换和管理及时化。镇城管委设立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双线运行,反复检查落实,强化监督,实现实时、动态和精细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四、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城市化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建立会办会审、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运行流程。镇城管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化管理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二)完善城市化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工作体制。在各村(社区)、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组建城管科室,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城市化管理工作,落实辖区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的城市化管理网络,进一步促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
(三)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建立市民志愿者队伍,定期参加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城市管理检查、举报查处制度,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村(居)民、社会单位、新闻媒体举报或曝光的城市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城管委各成员单位、有关村(社区)、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按要求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