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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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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

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范文第1篇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陕西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后于养殖业发展,畜禽粪污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偏低,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忽视畜禽粪污的生物质资源特性而采取工业废水治理模式,工业治污模式投资大且商业化产品回报率低,养殖业自身缺乏大量资金进行粪污处理,从而导致企业治污积极性下降、粪污处理效率低;二是虽然认识到了畜禽粪污的生物质资源特性但没能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有效且高效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由于畜禽养殖业利润空间较小,又存在高风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必须考虑经济性。一般工程的经济性体现在对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的控制,但畜禽养殖污染的实质是生物质资源的浪费。如果将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产生的再生资源效益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投资成本,从而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的经济性。因此,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采取合适的畜禽粪污资源化技术来实现。

新环境形势下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思路

1面临的新环境形势

(1)严格的排放标准。2011年陕西省实施《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以下称新标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陕西省畜禽养殖废水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从表1来看,新标准的COD、BOD5、NH3-N三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严于国家行业标准,分别比国家行业标准排放限值严格了87.5%、86.7%、85%。由于新标准取消执行行业标准,所有排污单位执行统一标准,因此新标准的出台使得全省尤其黄河流域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排污成本将大幅度增加。(2)严峻的减排形势。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农业污染排放主要来自畜禽养殖业,其COD、TP、TN排放量分别占农业源污染排放总量的96%、56%和38%,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已经给环保施加了巨大压力,“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纳入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2010年陕西省农业源污染物COD与NH3-N排放基数分别为19.9万t和1.5万t,按照2015年COD与NH3-N排放量分别下降7.6%和9.8%的减排目标测算,2015年COD与NH3-N排放量分别为18.4万t和1.4万t,其中畜禽养殖业的COD与NH3-N目标排放量为18.3万t和1.1万t,相比2010年排放基数降幅分别达到7.6%和8.3%。随着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导向作用逐渐凸显,“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面临的压力不小。

2畜禽粪污资源能源化技术方向

畜禽粪污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是新环境形势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方向,也是推动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畜禽粪污的资源特性,其资源化利用的形式包括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形式的代表工艺及其局限性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畜禽粪污的肥料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形式是单纯的固体粪便资源化利用,不能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未能全面考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就目前看来,庞大的市场需求使得高温堆肥和烘干技术会继续存在发展,但在越来越严格的环境要求和严峻的减排形势下它们并不是全面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最佳选择。以沼气发酵为代表的能源化利用方向,通过厌氧发酵获取沼气,沼气用于燃料、发电等,沼渣沼液制有机肥来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沼气工程兼具能源效益、肥料效益、环境效益,能够实现畜禽粪污处理从单纯的用肥用能、末端治理向综合利用转变。对于规模化养殖企业,实现热、电、肥联产的沼气工程将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4]。因此沼气化是理想的畜禽粪污资源化途径,是全面应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重要技术发展方向。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产业化思路

近年来,我国养殖业水平不断提高,畜禽产品需求日益增长,加快了畜禽养殖业规模化、产业化进程,在成本控制、管理水平、产品质量保障、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规模化养殖比散户养殖优势明显。规模化、产业化是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方向,规模化养殖场成为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的主战场。针对规模化养殖发展趋势及其带来的环境问题,采取以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畜禽粪污处理产业化方式能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相比单纯的污染防治行为,以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产业化方式能够将畜禽粪污从产生到消纳的整个过程形成产业链条,协调上下游物质能量的流动,最大程度提升粪污的利用价值;同时产业化方式有利于将污染治理成本转化为经济投入,将治理投资转化为产业投资,促进环保产业与养殖业共同发展[5]。综上所述,按照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防治方向,选择合适的资源化技术,并借用商业运作模式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形成产业,将是未来陕西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思路。陕西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思路见图1。

陕西省畜禽养殖沼气产业化发展

沼气工程通过厌氧发酵获取沼气、沼渣沼液制有机肥来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沼气、沼渣、沼液均具备商品化、产业化条件,因此沼气工程是一项利于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产业化的资源化技术。随着养殖的规模化发展,养殖业沼气工程也呈规模化发展趋势,规模化养殖能为沼气工程保证充足的原料,资金、技术、设备、管理等条件都有利于沼气产品实现高值高效利用。国家“十二五”规划大力支持推动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陕西省农业厅已经将规模化养殖场的大型沼气工程确定为“十二五”期间全省沼气普及的重点任务之一,颇具前景的沼气产业势必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向资源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1畜禽养殖业潜在的沼气产量与分布

2010年陕西省畜禽粪便产生量约4381.7万t,若将畜禽养殖业粪便资源全部进行沼气化开发利用,陕西省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可产生约22.5亿m3沼气(替代煤炭量[6]约为225.0万t)。沼气的开发利用价值与养殖规模和粪便收集程度相关,因此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更具备实际开发利用价值,2010年陕西省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产生总量约374万t,可产生约2.1亿m3沼气(替代煤炭量约为21.0万t)。2010年陕西省各市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潜在的沼气产生量从多到少依次为宝鸡(0.51亿m3)、渭南(0.42亿m3)、西安(0.35亿m3)、咸阳(0.29亿m3)、榆林(0.15亿m3)、铜川(0.14亿m3)、延安(0.12亿m3)、商洛(0.08亿m3)、汉中(0.05亿m3)、安康(0.02亿m3)。沿渭河四市(即宝鸡、渭南、西安、咸阳)所在的关中平原经济条件好、城市发展迅速,种植业、养殖业较为发达,是全省集约化养殖水平较高的区域,该区潜在的沼气产量占到全省总数的73%。陕北两市(即延安、榆林)及渭北的铜川属于煤炭资源富集区和工业集中区,工矿业发达,规模化养殖活动开展较晚,但凭借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广阔的地域,近年来该区规模化养殖发展较快,潜在的沼气产量占到全省总数的20%。陕南三市(即商洛、汉中、安康)整体规模化养殖水平不高,近年来政府一直倡导陕南养殖业以区域适度集中、家庭适度规模养殖为主,这与陕南经济实力薄弱、可利用土地资源有限、位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等因素有一定关联,该区潜在的沼气产量只占到全省总数的7%。

2规模化养殖沼气产业优先布局区域

养殖业沼气工程的分布受其载体规模化养殖企业分布的限制,关中平原沿渭四市是目前陕西省发展沼气产业最有潜力的地区。沿渭四市所在的关中地区人口数量、粮食产量、耕地面积分别占到全省总量的62%、77%和53%。区内布局有大中城市群和渭河干流,2010年渭河干流水质属重度污染(以劣Ⅴ类水质为主),为了减少畜禽养殖活动对城镇环境和渭河水质的影响,该区应该积极发展沼气产业。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关中地区是我国小麦、棉花、苹果等农产品的优势产区,丰富的耕地资源有利于粪污资源化利用。2010年沿渭四市范围内仅14%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建有沼气工程,沼气产业的发展空间很大。根据沿渭四市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种养结合程度,划定沼气产业优先布局区域,涉及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周至县、户县;宝鸡市陈仓区、岐山县、眉县;咸阳市杨凌区、渭城区、三原县、泾阳县、乾县、礼泉县、武功县、兴平市;渭南市临渭区、大荔县、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等区县。规模化养殖沼气产业优先布局区域在养殖区域集中化进程中应该充分考虑畜禽粪污沼气化开发利用,逐步推进集中养殖、集中收集粪污和集中沼气化利用;积极培养沼气发电、有机肥加工等相关产业,与种植业、养殖业、社会服务、工业生产等形成产业链条,促进沼气产业化进程。

3沼气产业化关键技术

大型沼气工程分为能源环保型和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以沼液达标排放为目的,能源生态型以沼液不排放为目的,因此能源生态型沼气工程更符合生态学理念和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是沼气产业的发展对象。能源生态型沼气工程整个的能量物质循环过程包括畜禽饲养、粪污产生、沼气产生、沼气利用、沼渣沼液利用等[7],围绕能源生态型沼气工程,综合考虑成本投资、运行费用、环境效益、技术成熟先进性等因素,选择适用于发展沼气产业化的关键技术。(1)沼气发酵技术。沼气的产业化要求原料处理量和产气量都要大,其核心技术发酵工艺的选择应该满足这些条件。CSTR(连续搅拌反应器)技术是目前欧洲等沼气工程发达地区的主流发酵工艺,可使畜禽粪便污水全部进行发酵处理,优点是:原料适应性广;处理量大;沼气产量大;运行费用低;利于热电联产。因其资源利用率高、经济效益好,特别适用于规模化养殖企业的大型沼气工程,适宜引进并国产转化,例如在此基础上增加有机肥加工[8]。(2)沼气利用技术。针对沼气的利用方式,沼气要实现产业化必须突破自产自用的小沼气模式,逐渐转向社会服务、工业生产等领域。沼气的社会服务类应用包括发电并网、天然气并网、车用天然气等,工业生产以制取CH4和CO2工业气体及其合成气等为代表[9],这些是未来沼气产业的发展趋势。就目前产业发展条件来看,除了满足企业自身及户用需求之外,沼气发电、净化后补充天然气源等利用途径较为可行。(3)沼渣沼液利用技术。沼渣、沼液等发酵后残留物质具有良好的肥料效应,传统农业将其直接还田,但在养殖规模化发展的今天,种养脱节现象突出,沼渣沼液的肥料效应趋向于通过制造有机肥来实现。通过固液分离、沼液抽渣分离出来的沼渣用于生产有机复合肥;沼液浓缩制肥工艺生产液体有机肥[10],沼渣沼液制取有机肥提高了肥效、且方便运输和使用。

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范文第2篇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饲养方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规模化养殖对用地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精神,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现就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

(一)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编制好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其用地的数量、布局和规模要求。

(二)在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修编的情况下,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一事一议,依照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做好用地论证等工作,提供用地保障。下一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满足用地需求。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防止借规模化养殖之机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二、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的用地计划指标,今年要从已下达的计划指标中调剂解决,以后要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有条件的,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

三、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落实

(一)各地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细化有关规定,积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

(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合作,及时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应政策和措施,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

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范文第3篇

(一)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业防治环境污染,可作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的依据,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农业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重视畜禽养殖的温室气体减排,逐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搬迁;结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

2.发展清洁养殖,重视圈舍结构、粪污清理、饲料配比等环节的环境保护要求;注重在养殖过程中降低资源耗损和污染负荷,实现源头减排;提高末端治理效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和“近零排放”。

3.鼓励畜禽养殖规模化和粪污利用大型化和专业化,发展适合不同养殖规模和养殖形式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污染防治措施应优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用。

4.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充分考虑农田土壤消纳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还田利用,防止二次污染。

5.严格环境监管,强化畜禽养殖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保验收、日常执法监督和例行监测等环境管理环节,完善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体系;强化农田土壤的环境安全,防止以“农田利用”为名变相排放污染物。

二、清洁养殖与废弃物收集

(一)畜禽养殖应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切实控制饲料组分中重金属、抗生素、生长激素等物质的添加量,保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环境安全。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污应实行固液分离,粪便应与废水分开处理和处置;应逐步推行干清粪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

(三)畜禽养殖宜推广可吸附粪污、利于干式清理和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技术,因地制宜地利用农业废弃物(如麦壳、稻壳、谷糠、秸秆、锯末、灰土等)作为圈、舍垫料,或采用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生物发酵床垫料。

(四)不适合敷设垫料的畜禽养殖圈、舍,宜采用漏缝地板和粪、尿分离排放的圈舍结构,以利于畜禽粪污的固液分离与干式清除。尚无法实现干清粪的畜禽养殖圈、舍,宜采用旋转筛网对粪污进行预处理。

(五)畜禽粪便、垫料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定期清运,外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贮存、运输器具应采取可靠的密闭、防泄漏等卫生、环保措施;临时储存畜禽养殖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具有可靠的防渗、防漏、防冲刷、防流失等功能。

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

(一)应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粪污收集方式、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以及废水排放去向等因素,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并择优选用低成本的处理处置技术。

(二)鼓励发展专业化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社会化集中处理与规模化利用。鼓励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和肥料化利用。

(三)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工厂宜采用“厌氧发酵-(发酵后固体物)好氧堆肥工艺”和“高温好氧堆肥工艺”回收沼气能源或生产高肥效、高附加值复合有机肥。

(四)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收集,并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脱碳等净化处理。沼气宜作为燃料直接利用,达到一定规模的可发展瓶装燃气,有条件的应采取发电方式间接利用,并优先满足养殖场内及场区周边区域的用电需要,沼气产生量达到足够规模的,应优先采取热电联供方式进行沼气发电并并入电网。

(五)厌氧发酵产生的底物宜采取压榨、过滤等方式进行固液分离,沼渣和沼液应进一步加工成复合有机肥进行利用。或按照种养结合要求,充分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周边的农田、山林、草场和果园,就地消纳沼液、沼渣。

(六)中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宜采用“高温好氧堆肥工艺”或“生物发酵工艺”生产有机肥,或采用“厌氧发酵工艺”生产沼气,并做到产用平衡。

(七)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畜禽养殖废水处理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其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

(二)布局集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宜采取废水集中处理模式,布局分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单独进行就地处理。鼓励废水回用于场区园林绿化和周边农田灌溉。

(三)应根据畜禽养殖场的清粪方式、废水水质、排放去向、外排水应达到的环境要求等因素,选择适宜的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回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产生的废水应进行固液分离预处理,采用脱氮除磷效率高的“厌氧+兼氧”生物处理工艺进行达标处理,并应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五、畜禽养殖空气污染防治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加强恶臭气体净化处理并覆盖所有恶臭发生源,排放的气体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专业化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厂产生的恶臭气体,宜采用生物吸附和生物过滤等除臭技术进行集中处理。

(三)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中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强圈舍通风、建设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污染。

六、畜禽养殖二次污染防治

(一)应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利用过程中潜在的二次污染防治,满足当地面源污染控制的环境保护要求。

(二)通过测试农田土壤肥效,根据农田土壤、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和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还田利用量,有效利用沼液、沼渣和有机肥,合理施肥,预防面源污染。

(三)加强畜禽养殖废水中含有的重金属、抗生素和生长激素等环境污染物的处理,严格达标排放。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宜采用有效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畜禽养殖废弃物作为有机肥进行农田利用时,其重金属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养殖场垫料应妥善处置。

七、鼓励开发应用的新技术

(一)国家鼓励开发、应用以下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1.高品质、高肥效复合有机肥制造技术和成套装备。2.畜禽养殖废弃物的预处理新技术。3.快速厌氧发酵工艺和高效生物菌种。4.沼气净化、提纯和压缩等燃料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二)国家鼓励开发、应用以下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技术与装备:1.高效、低成本的畜禽养殖废水脱氮除磷处理技术。2.畜禽养殖废水回用处理技术与成套装备。

(三)国家鼓励开发、应用以下清洁养殖技术与装备:1.适合干式清粪操作的废弃物清理机械和新型圈舍。2.符合生物安全的畜禽养殖技术及微生物菌剂。

八、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并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应符合相关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范文第4篇

1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现状

通化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属长白山区。全市幅圆面积15195km2,人口227万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通化市大力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畜禽养殖方式从过去以农村分散饲养为主逐步发展到现在的以集中式规模化养殖为主。为便于运输,降低成本,养殖重点区域从过去的偏远农村逐渐转移到城市近郊及城乡结合部。养殖数量及规模也在逐年增加,按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只以上标准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规模化养殖小区、养殖场和养殖户达2800多个,猪养殖数量达17万多头、奶牛达1600多头、肉牛近2万头、蛋鸡达200多万只、肉鸡达1000多万只。多年来,随着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畜禽粪便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呈现出畜禽粪便及污水产生量大、污染程度加剧和范围扩大等特点。

1.1畜禽粪便及污水产生量大

目前,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场和养殖户达2800多个,年产畜禽粪便达31万t,年产污水达25万t。其中,养殖户年产畜禽粪便18万t,年产污水15万t,粪便年产生量占全市规模化养殖业年产生量的58%,污水产生量占全市规模化养殖业年产生量的60%。而绝大部分的养殖户都是粗放型管理,畜禽粪便有效利用率要低于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产生的畜禽粪便及污水污染环境问题十分严重。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已成为通化市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源。

1.2畜禽粪便污染程度加剧

随着畜禽粪便产生量的增加及养殖方式的改变,污染程度也日益加重。过去,农村的一家一户散养,畜禽粪便产生量少,自家土地足以消纳。而目前采用的集中式规模化养殖,使畜禽粪便的产生量大大增加,加之养殖业户科学管理水平较低,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而且绝大部分养殖场都属于微利企业,没有能力上畜禽粪便及污水处理设施,畜禽粪便随意丢弃或任意堆放在露天环境中及污水任意排放的现象极为普遍,既浪费了大量有机肥资源,又严重污染了周围的水体、空气及土壤,在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近年来,通化市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上访案件时有发生。

1.3畜禽粪便污染范围扩大

近年来,由于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不断发展,为便于运输,降低生产成本,很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都集中在城市近郊和城乡结合部。东昌区是通化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目前,全区规模化养殖业户达50多个,不够规模的养殖户则不计其数,这些养殖场均建在东昌区近郊及城乡结合部。在满足市区老百姓生活需求的同时,大量含有毒有害成份的畜禽粪便恶臭气体及高浓度污水严重污染着附近的生态环境,威胁着市区周边的环境质量。而这种状况在通化市所属其它县(市、区)也普遍存在。

2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及管理对策

2.1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

造成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养殖数量的增加,养殖规模的扩大,养殖方式及养殖区域的变化;二是在提倡大力发展畜牧业的同时,没有意识到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严重滞后;三是多年来,政策上的农牧脱节使畜禽粪便不能及时被农业生产有效利用;四是畜禽养殖业经营者生产管理粗放,只注重眼前利益,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五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与管理工作刚刚起步,各级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六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环保等相关部门执法较困难。

2.2污染防治与管理对策

针对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及环境污染现状,现对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与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2.2.1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机构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与管理工作刚刚起步,各级管理机构还不健全。全市7个县(市、区)环保局只有4个县成立了农村生态环保站,这项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农村生态环保机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最好是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中。这是做好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与管理工作的前提与根本保障。

2.2.2加强宣传,提高经营者的环境保护与法律意识目前,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遍存在粗放经营管理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经营者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必须利用有利时机,采取集中培训、散发传单等有效形式,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从而提高经营者与公众的环境保护及法律意识。

2.2.3加大政策扶持与科技投入力度,逐步改善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造成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严重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经营者没有经济能力购置畜禽粪便及污水处理设施。通化市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要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及科技上的投入,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并组织环保、农业、畜牧等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提倡农牧结合、种养平衡一体化,鼓励养殖业户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建“四位一体”(即畜禽舍、温室、沼气池、厕所一体化)能源生态工程,配备质高价廉的有机肥生产及污水处理设备等,以逐步减轻和改善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现状,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涉农企业;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现状;社会障碍;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X1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1-0237-03

农业废弃物是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业和农村居民生活排放的废弃物的总称,具有排放量大、范围广和污染程度大的特点[1],将农业废弃物进行科学、合理地利用是解决农业污染问题和改善中国农村环境的必要途径。近10年来,陕西省畜禽规模化养殖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2010年陕西省规模化和集约化养殖场约占全省畜牧总量的70%[2]。特别是规模化养猪场的发展,2003年规模化养猪场年生猪出栏量仅占到全省总量的2.75%,但到了2009年就已达到了24.06%,超过了国家平均水平[3]。规模化养殖场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畜禽粪便大量增多的问题。2009年陕西省规模化养殖年产粪污约4 900万t,而真正实现无害化处理的仅为900万t,不足总量的20%[2]。陕西畜禽粪便的氮磷耕地负荷以榆林、咸阳、宝鸡、汉中、安康等地区较高,总体上虽未超过环境污染标准,但已经逼近污染标准[4]。随着集约化畜禽养殖业不断发展,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率却逐年下降,畜禽粪便给农村环境带来严重污染[5]。如何合理利用剩余的畜禽粪便资源成为当务之急。

环境污染是人类生产生活产生的后果,污染治理也应该调整政策以合理地引导生产者的行为和意识。而政策调整的基础就是分析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的社会障碍。社会障碍主要指那些影响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条件,包括社会政治背景、经济环境的变化、新产品新技术的冲击等。

已有研究将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的社会障碍归纳为几点:一是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力度相对较小,可操作的实质性政策措施还未很好地执行[6],法律体系仍不健全,监督机制有待完善[7],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只是大力宣传经济效益,没有意识到环境问题[8];二是生产加工设备和技术较为传统,浪费程度大,缺乏一体化的机构装置来进行集中的作业[9],缺乏先进的利用技术,不能满足现展的要求[10];三是人工投入量对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绝大多数低碳技术成本高,这样带来的效益不能抵消成本的支出[8];四是生产者的利用意识和环保的意识淡薄,由于经济成本和操作繁琐等原因,很多的生产者往往不愿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合理利用[7]。面对诸多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已有研究提出的解决措施主要有政府要制定相应政策,给予资金和技术的大力支持,研发有利于农业废弃物规模化利用的科学技术用于改善现状,强化监督机制,进行环保宣传,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等[7]。

已有研究对陕西省养殖业规模化利用的研究涉及较少,且缺乏对利用过程具体环节的研究。陕西省是一个有着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农业大省,不同地区的农业废弃物利用情况不同,不同的农业废弃物类型的利用情况也不尽相同,有必要在系统性、整体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深入探究。为此,本研究通过对陕西省武功县某涉农企业的调查,发现其在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障碍、政策障碍和市场障碍3个方面,深入分析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的社会障碍,以期促进陕西省农业废弃物规模化利用的发展,同时也为相关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经验材料。

本研究所调查的一家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占地面积5.33 hm2,企业经营类别为生猪养殖和猪粪有机堆肥。该企业是由政府机关干部在退休后创办的私营企业,经过近10年的努力和发展,该企业已成为咸阳市重点龙头企业。目前,该企业有技术员11名,负责技术顾问、研制配方,原料检验,生产过程监管,组织生产等项目;正式工人4名;此外,经常雇佣附近村民(人数不固定,产量大时人多)。本研究采取实地调查的方法,一方面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结构式访谈,一方面深入生产一线进行观察和记录,以此收集详实的调查资料。

1 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现状

1.1 企业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模式

私营企业为陕西省涉农企业的主体,但是由于私营企业有投入资金少、融资困难和管理不科学等先天不足,这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畜禽粪便资源的规模化利用带来一定的困难。目前,有机肥生产设备已基本实现专业化和自动化,无须占用大量的土地和使用大量的人力。该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依托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有机肥生产,在近期猪肉市场整体价格下跌的影响下,负责生猪养殖的临时工人数减少,同时根据有机肥产品的销量,进行有机肥生产的临时工人数在不断变动。企业技术人员的招聘也有一定的流动性,技术顾问和产品配方需要聘请高校研究人员定期进厂指导,厂内负责生产和检验的技术人员由临时工组成。

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有有机肥和猪肉,企业的生产模式为“畜禽养殖―有机肥(沼气、沼液)―农作物种植”的典型模式,通过合作社集体养殖大量生猪,用产出的动物粪便进行有机肥生产或用于沼气、沼液的生产,生产出的有机肥用于销售,沼液用于企业生产生活,沼渣施用于附近的农田或果园,农作物秸秆可以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该模式是目前中国集约化养殖企业的基本发展模式[11],生产模式的具体过程如图1所示。

1.2 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现状

该企业收集原料的方式主要有2种:一部分是利用自家养殖生猪产出的粪便废弃物,一部分粪便和秸秆等需要从附近的养殖场或农户处收购,少部分所需的稻壳等废弃物需要从汉中收购。当前废弃物原料的收购在买方市场的影响下不存在原料不足或运输困难的问题。因为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等产品对原料有严格的要求,所以原料的检验尤为重要,但是当前的原料收集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原料质量的不确定性。例如,陕西省专业秸秆利用合作社分布不均且数量较少,这不仅会导致普通农户家中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不能得到集中有效地利用,还会使企业直接从附近农户家中收集的农业废弃物难以满足原料的标准,还需进一步加工和检验,造成资源的浪费。该企业因为无法确保从附近农户和养殖场收购的原料是否达到生产标准,还需自行购买检验设备对收购的原料进行检测。根据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该企业生产有机肥的检验结果,如果企业不符合国家制定的有机肥生产标准,企业则无法获得有机肥生产许可证,同时,对获得有机肥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国家有关部门也会进行定期的抽检。该企业生产有机肥和沼气的初期建设成本在100万元以上,由此可以看出进行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需要一定的资金基础,以此来建设规模化生产线、引进生产技术等。国家扶持是支持农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申请国家资金扶持的审批程序十分严格和复杂,且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才能申请国家扶植资金。另外,国家和有关部门没有对涉农企业进行相关的技术支持,并且在生产厂房建好后,国家不再继续投入资金确保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正常运行。该企业的沼气生产设备由于缺少建设资金、设备老化和生产技术落后等问题不能继续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设备资源的浪费。

对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分析,畜禽的养殖规模和粪便产量方面,养殖400头猪(最多时有4 000头),目前粪便不能完全供应有机肥生产。生产原料包括周边农户生产的小麦秸秆、附近养殖场产生的牛粪(80元/m3)和猪粪(100元/m3)、汉中送货而来的稻壳以及附近收购的锯末和烟梗等。对于原料的检测,需要用专门原料检验设备严格检验原料的微量元素,确定使用比例。经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西安)检验,颁发陕西省农肥生产许可证。检验数据为:有机质含量50%,氮磷钾总养分含量9.6%,水分含量23.6%,pH值7.6,同时含有西北地区土壤缺乏的钙、锌、铁等微量元素。生产初期成本方面,租赁场地、设备和厂房共计115万元,国家仅在初期建厂时补贴80万元(但后期不继续补贴)的资金,技术方面国家没有支持,需要自行联系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在此条件下,年产量5 000 t,年生产成本600元/t。

1.3 企业产品宣传和销售情况

由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该企业的年有机肥销售量小于年产量,产品处于滞销状态且企业仍未通过销售有机肥产品获得赢利。由于产品积压量大,该企业目前已经不再进行有机肥的生产。该企业的产品定价标准为有机肥高于成本300元/t左右,国家尚未出台有机肥产品的政府指导价格,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没有对有机肥产品的销售给予实质性的政策扶植,有机肥产品的定价和销售仅依赖市场调节。有机肥产品的宣传和销售是该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该企业负责人认为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缺少专业的销售团队,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的利润低;有机肥相比化肥的施用次数多,成本较高,农民不愿使用;政府不愿参与有机肥的引进和使用,政策落实不到位;有机肥市场混乱,不法商贩虚假宣传,哄抬售价,有些化肥企业为提高市场占有率,进行恶性竞争。对企业的产品宣传和销售情况进行分析,年销售量2 000 t,售价为900元/t(价格制定的依据是高于成本300元/t左右),产品滞销则无盈利。销售方式为网上销售、销售给附近村民或出售给经销商,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收购政策。企业产品销售范围包括洛川县、礼泉、乾县、武功县。宣传方式为网上宣传和借助进厂参观的学生带动宣传,但是宣传效果不佳,目前处于滞销状态,但发展前景看好。政府对销售的支持方面,政府进行宣传和引导,但不愿参与产品引进。

2 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的社会障碍

2.1 市场障碍

2.1.1 原料来源不稳定,且质量不能达到生产标准。受猪肉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近年来农村合作社生猪养殖量减少。同时,受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改变的影响,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减少。畜禽粪便和秸秆是北方地区农业废弃物规模化利用的主要原料,受市场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原料来源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研究资料表明,随着饲料工业的发展,一些新型畜禽饲料添加剂中含有铜、砷、汞、硒等重金属元素,全国仅从养殖场的猪粪中每年带入土壤的就有砷230 t、铜2 400 t、锌90 000 t、铁40 000 t[11]。由于畜禽饲养过程中饲料添加剂的过量使用,导致畜禽粪便等原料受到污染,有机肥产品质量不高。同时,陕西省专业秸秆利用合作社分布不均且数量较少,原材料中秸秆大多直接向附近农户购买,由于没有正规的定价和检测标准,导致原材料的成本和质量难以保证,从而影响产品的成本和质量。企业直接收购的畜禽粪便和秸秆等废弃物不能满足原料的标准,还需进一步加工和检验,增加了生产成本。

2.1.2 有机肥等产品价格制定无统一标准,行业市场混乱。由于地方生产的差异性和成本的不确定性,有机肥产品目前仍没有统一的国家指导价格。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没有规范的产品定价标准,难以保证企业盈利。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和刚刚发展起步的行业现状,国家及时出台有机肥产品定价标准很有必要。在有机肥行业内部,存在不按标准生产和虚假宣传的现象,刻意降低成本、抬高售价,影响有机肥产品的质量和有机肥市场的有序性。同时,一些化肥企业为了保证自身利益,与有机肥企业恶意竞争,打压有机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机肥行业和市场的混乱,给正在处于发展阶段的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带来一定的社会障碍。

2.1.3 有机肥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低,销售范围较小。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处于滞销或亏损的状态,如何打开商业有机肥的市场成为大多数企业的发展难题。有机肥产品大多在省内销售,有的仅在周边农村销售,产品销售的辐射范围较小;有机肥产品宣传难度大,农户接受困难,农户对有机肥应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以来,农户习惯于施用化肥,省时省工,商品有机肥使用较少;由于农户不愿使用有机肥产品,大多数企业选择深入农村宣传或进行免费试点试验,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宣传成本,而且农户接受周期较长。

2.2 政策障碍

2.2.1 政策扶植力度不足或投入不到位。进行畜禽粪便的规模化利用需要建设厂房、购买设备和引进技术等大量的资金投入。面对庞大的前期投入资金,一些农业企业往往难以负担,资金不足制约着企业的运行和发展。国家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企业的环保产业链升级进行扶持,小型企业则很难申请到国家扶持资金;资金扶持较少,大部分建厂费用仍需企业自身承担;在企业正式投入生产后国家将不再继续投入扶持资金,对于企业生产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国家不再予以后期的支持;有关部门缺少对扶植企业的后期监管,一些不法企业假借开办农业企业骗取国家资金,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造成资源的浪费。

2.2.2 有关部门对生产和市场的监管不到位。目前,国家针对农业废弃物利用多颁布的是指导性政策,缺乏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或约束性政策。大型规模化养殖企业基本能够在国家政策的规定和扶持下进行废弃物的合理利用,但是对于缺乏资金和技术的小型养殖企业或农业合作社来说,目前“原则性规定多,可操作性规定少,限制性政策多,经济激励性政策少”的政策格局,缺乏一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这造成分散的小型养殖企业难以进行畜禽粪便的规模化利用,且监管难度较大。

2.2.3 政策实施难度大,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难以权衡。政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片面性。例如,政府规定农民种植猕猴桃必须施用有机肥,但是因有机肥具有见效慢、缺乏针对性等特性,导致成熟后的猕猴桃品相欠佳,在市场上销售困难,没有施用化肥的猕猴桃市场竞争力大,从而导致农民收入减少,农民对政策实施的抵触情绪大。这正是因为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环境效益与农民经济效益的平衡,没有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所以导致政策实施出现问题。进行畜禽粪便的科学利用不仅是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更是为了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因此,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更多地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保障农民的利益,增加政策的可实施性。

2.3 技术障碍

2.3.1 生产设备更新慢,难以满足生产要求。购买和维护畜禽粪便加工的设备需投入的资金量大,且国家扶植多为一次性资助,企业在生产后期设备更新困难。同时,较多的科研项目停留在设计、研究阶段,尚未与市场接轨,没有投入到实际生产中。例如,企业因为缺少资金和技术不能对沼气池进行维修和扩建,造成畜禽粪便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2.3.2 农业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困难,制约产品改良和企业发展。农业企业中的技术人员数量少,且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技术人员的流动性大。在企业面临生产技术和产品亟需改良的情况下,企业技术人员大多不能参与到产品的自主研发和技术改良的工作中。问及人才引进计划,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薪金待遇和企业现状,难以引进高水平技术人才。只有不断进行产品改良才能保证有机肥逐渐克服见效慢、针对性差等不足,因此人才引进的制约因素不容小觑。

3 政策建议

本研究将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的社会障碍分为市场、政策和技术障碍3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市场的规范化,政策的合理化和技术的适用性等是畜禽粪便规模化利用过程中亟待完善的几个重要方面。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以期为畜禽粪便资源的规模化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一是健全有关农村环境和农业废弃物处理的法律体系,形成有效的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各级政府充分发挥职能,确保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有关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例如提高有机肥的行业准入标准,对有机肥市场进行监督和调控,形成完善的畜禽粪便规模化处理的奖惩机制等;三是政府应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建立用于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的专项补贴,制定科学合理的补贴方案,并积极实行补贴政策;四是合理规划农村发展布局,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户、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当地政府加强引导,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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