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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加大优质人力教育资源开发管理力度,开展教师论坛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培训师的作用。使教师论坛成为荣誉的圣台。
2.实施打造名师工程。每学期期初安排1-2次全员培训。促进骨干教师向研究型、学者型教师转化。并适当安排外出学习提高。
3.继续全面深入开展教师开放课等级认定活动。设计、试讲、开放、听课、评课、反思,各个环节要抓到实处,并注意经验材料的积累。力图通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加速提高我校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4.继续加强教师学习团队建设。培养教师团队合作意识。鼓励互帮互学。建设教师信息交流平台。继续开展教师学习、读书活动。
5.继续建设好教师专业发展博客档案,开展教师博客教研。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交流互动性更强,更持久,使“对话式校本教研”不受时空限制。新浪博客还可发表课堂精彩视频片段。为督促工作开展,年末对优秀博客教研组给以奖励。
6.加强教育科研工作,重点开展校本课题研究,同时,引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更高级别的课题研究。形成爱科学,研究问题的良好风气。具体校本课题规划要点有:
二类校学困生的教育转化问题,
怎样加快青年教师成长
老教师发展瓶颈问题
影响团队合作的原因及对策
怎样预防校园恶性暴力事件
怎样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优质人力资源开发的长效性研究、
教师的职业倦怠研究
怎样加强集体备课,利用团队合作,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工作效率
怎样利用学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等等
7.加强校本培训文化建设,重视校园文化的传承,搞好校刊编辑,和学校教育、教学资料汇编工作。作好公开课资料、摄像光盘管理工作。
第一条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事业发展,实现检察官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检察官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
第三条检察官培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第四条检察官培训与检察官任免、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培训种类与方式
第五条检察官培训分为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六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在任期内接受一次领导素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七条晋升高级检察官的,应在晋升前接受晋升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八条未达到检察官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现任检察官,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接受续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为6个月。
第九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特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第十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以计算机、公文写作、外语等通用性基础技能为重点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检察官培训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内容应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需要确定。同一种类的培训应在教材、课程设置、考试考核方面统一。
第十二条检察官培训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检察官出国培训、进修、攻读学位,邀请国外的专家、学者、检察官来华讲学。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检察官培训实行两级为主的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全国检察官的培训工作,省级人民检察院领导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检察官培训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组织制定全国检察官培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全国检察机关培训工作;
(二)规划、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的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和审定统一使用的检察官培训教材;
(三)指导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地方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工作,制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组织、指导和管理检察官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制定本辖区检察官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组织、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二)制定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具体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省级检察官学院等培训机构(或检察官培训学院、进修学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立培训机构。
下级培训机构在接受本院领导的同时,还应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国家检察官学院指导分院的教学业务工作。
第十八条国家检察官学院承担: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
(三)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续职资格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岗位培训;
(五)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规划,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可承担部分上述培训任务。
第十九条省级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承担:
(一)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本辖区检察官的续职资格培训;
(三)本院或本辖区检察官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第二十条对检察官的各类培训,应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并将情况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应颁发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任职资格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任命、晋升、续职的重要条件;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同级培训机构和下级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奖惩和整顿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教师与教材
第二十三条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应按照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
第二十四条专职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硕士以上学位;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五条兼职教师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一般从检察机关或其他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聘请。
第二十六条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机构实行专职教师与检察业务骨干岗位轮换制度,有计划地选送专职教师到人民检察院挂职,选拔符合专职教师条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检察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培训机构任教。
第二十七条专、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要定期接受考核、考评。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者解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专职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教学岗位津贴和其他津贴。专兼职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授课、阅卷、监考等应当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员,负责领导检察教材建设,统一规划并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审定和修订工作。
经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编写培训辅助教材。
第五章基地与经费
第三十条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应当具备适应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具有较完善培训设施和培训功能的固定场所。
第三十一条培训基地应具备能满足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的规模及教室、图书阅览室、计算机房、学员宿舍、食堂和其他附属设施。
第三十二条检察官培训经费属业务经费,应单独列支,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培训工作的需要逐年增加。检察官培训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浪费。
第六章附则
关键词: 学生干部 团队建设 培训方法
一、团队建设视角下构建学生干部培训机制的必要性
所谓团队和团队精神,都是指一群互助互利、团结一致的人们,在自我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个体与组织、团体中不可缺少,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学生干部是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们能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作用。由此可见,在一个已经建立团队精神的集体中开展学生工作干部培训,更是和谐、创新、协调统一,从而强化团队作战能力,提高学生素质。建立合理的学生干部培训机制有利于学生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还有利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当代大学生心中。因此,建立学生干部的培训机制这项工作是必然的。
二、构建合理的学生干部培训机制
1.以核心价值观引领高校学生干部培训
党的十提出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组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国梦的理论基础与实践保障。高校是人才的集聚地,是先进文明与文化的传播地,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引导大学生向先进知识分子、先进典型学习。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学生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部分学生出现了沉迷网络现象,意志低迷,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动摇,没有能正确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可见,高校要对大学生骨干、干部进行培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24字牢刻在每名大学生心中,把广大学生干部从理论与思想上武装自我,实现发展。
2.学生干部培训的需求分析
根据学生会干部和班级干部的目标、知识、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系统的鉴别和分析,以此确定学生干部培训的需求。加强学生干部培训的需求分析,可以通过观察、问卷调查等方法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干部进行有效的需求分析,同时在培训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培训需求进行调整,以此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为分层机制做好准备。
3.学生干部培训的分层分级培训机制
学生干部培训的分层分级培训是实现学生干部专业化发展的有力机制。分层分级培训机制,是学校、院系、班级三个层次培训的学生干部,通过针对不同层次和年级、岗位等各个环节实现培训授课与实践。所设训一的培训重点、难点和培训方法均有不同。在培训实施前,高校首先要确定好管理培训人员的岗位和所承担的职责,按照分层分级的原则,划清责任。管理考核职责一定要落实在各个管理部门所安排的管理人员身上。建立良好的反馈渠道,形成完整的评估报告,为培训机制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依据,更好地运用其中。
三、团队建设视角下构建学生干部培训机制对策
1.规范学生干部培训工作
高校要加强对学生干部培训机制构建,不断总结学生管干部培训的方式与技巧。首先成立学生干部培训组织实施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做好工作计划与环节。将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列入学院工作计划,将培训制度化,长效化。根据学生干部实际情况实现学生干部培训有力保障,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学生干部的自我教育、培养和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适应新环境、接受新挑战和自主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同学。
2.科学制定学生干部培训内容与工作方法
一是要量身定做学生干部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实施方案,利用多维度方式,逐步安排培训计划,通过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好班长与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对按年级划分,进行新生与老生干部培训,按院系开展学生会干部工作等,让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呈现阶梯式发展。
二是要合理开展好学生干部培训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培训和岗位适应能力培训,增强学生干部抗挫折、抗心理障碍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学生干部团队精神和团队协调能力,增强与学院、系部等沟通分析能力,组织开展大型品牌化活动的能力等。
三是要不断提高培训时间效率与形式多样性。要充分利用学生业余文化时间和休闲时间,通过开展拓展训练,提高角色扮演能力等培训形式,不断促进高校学生干部培训工作的科学化与系统化发展,积极营造学生干部培训的良好氛围。
3.建立培训评估与反馈机制
培训期间认真总结,分析成效和不足之处,以此促进学生干部培训工作的开展,这就要建立培训的评估与反馈机制。一方面是检查学生干部在培训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效果,以此促进了解是否实现预期目标,促进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培训。另一方面是对培训工作本身的检验和考核,培训组织管理过程、培训内容是否合用、培训方式是否合适等,通过考核与反思,为今后调整培训项目与内容、完善培训计划和措施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陈冀东.新时期高职院校学生干部培训模式研究――基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IT团校的实证研究[J].时代教育,2014(13).
一、培训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取得《省行政执法证》、持有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部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且需要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组织分工
本次培训由市法制办统一安排,区法制办负责集中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培训教材
1、《法治与政府同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实务指南》。
2、《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实用解答》。
培训教材由区法制办统一代购。
推荐自主培训参考资料,可由培训人员自选(详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年7月下旬和8月中旬,分两期进行培训。
(一)第一期培训班:7月22—24日上午
1、报到时间:7月22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1/2数。
(二)第二期培训班:8月19—21日上午
1、报到时间:8月19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另1/2数。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101元/人(包括教材费51元、考务费50元),由市行政学院统一收取。授课费及相关费用由区法制办负责。
六、培训考试
本次培训结束后,将实行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录入行政执法人员网络信息公开目录。未参加考试培训及考试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行政执法证年检。
七、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计划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培训之间的矛盾,培训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单位按照分期培训的名额认真组织,(按附表一、表二)填报参训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将报表电子版送区法制办(508室),列入培训班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调整。
回顾2011-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工作,人事处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在全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本学期的工作任务,现将我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人事科
(一)招聘工作:
结合我院教改及师资队伍现状,制订了《制定2011—2011学年度人才引进方案》,通过前程无忧、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各高校就业网等渠道招聘信息;选择东北五校、山大、山师、山建筑、海大等部分重点高校参加其校园招聘会或举办专场招聘会;有选择的参加了济南、青岛人才市场招聘会。
认真完善招聘流程,一是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简历,及时审阅、筛选简历,对符合要求的简历尽快送用人部门再审核;二是及时组织试讲,尽量减少因时间过长导致的人才流失;三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招聘工作记录,如各部门收取简历总数、同意试讲/面试人数、合格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建立了较为详细的档案,以便查询和分析。
截止2011-3-4,我院共收到简历5386份,同意并通知试讲727人,到校试讲276人,同意录用79人,已签协议51人(附表)。招聘任务完成过半。
(二)新进人员接收工作:
为完成学院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好新进人员接收工作,本学期主要完成了学院引进人才信息上报;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改派、二次派遣、落户及外地在职人员的引进;全院劳工合同的新签、续订、招工表劳工合同的整理归档四个方面的工作。截止2011-12-29,已办理完毕32位省内外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协议书。
(三)档案管理工作:
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人事科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同时,进一步建立了教职工个人电子档案。同时,通过多次与学院网络中心沟通交流,人事管理软件开发工作基本结束,基本信息登陆完毕即可使用。
(四)其他日常工作:
坚持周一工作例会及每周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及理论、政策水平,明确了工作分工,增强了工作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收到很好的效果。组织了暑假管理干部培训班,收到较好效果。完成了行政部门科室设置及科长考察、任命工作。对个别违纪人员分别作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及解除合同等处理工作。此外,在新进教职工接收、调动、请销假与离职管理、科室间协调等方面,人事科各位老师也做了大量工作,基本按要求完成了工作。
(五)认真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师资科
(一) 教师培训工作:
本学期师资科工作以教师培训工作为重点,逐渐探索符合学院实际的教师培训工作。
1、进行骨干教师精品课程培训
在骨干教师培训上,探索尝试,组织参加了骨干教师精品课程培训。共有16名教师参加,教师反馈效果极好,相关总结已交学院。
2、组织新教师参加省岗前培训
本学期省岗前培训工作于8月22日-8月 27 日进行,我院共参加教师100人,89人取得合格证书。
(二) 教师考核工作、辅导员考核工作
为做好教师考核工作,本学期对现实行的教师考核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多方面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了教师的考核办法执行现状,教师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收到较好效果。
同时对重新修订的辅导员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
对外聘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亦进行了综合评议。
(三)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本年度经过审查,共有82名教师获得高校教师资格。顺利完成其他职业资格的审核报名工作。
(四)教师进修。完成了教师在职进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11年共组织23名教职工进行了在职进修,收到较好效果。
(五)教师的转正定级工作和教育人才考核工作。
本学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初级确认24人。包括教师、实验、图书资料、工程四个系列。其中助教16人、助师4人、助工5人和助管1人
本学期按规定适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确认工作,共确认26人,均为讲师。
本学期完成上级年度考核334人
(六)职称评审工作。10年1月4日我院召开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共46人参加职称评审,通过37人。此项工作正在备案整理中。
(七)外联工作。完成3位台籍教师及6位外籍教师的出入境管理、专家证办理等外事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科
(一)完成了收集、核实各部门考勤及相关资料(假条、新进及离职员工信息表、后勤各种情况报表)核发全院教职工工资的工作;
(二)完成了专兼职教师的课时费发放工作(包括上课课时费、公选课时费、重修课时费、实验课时费等)。
(三)完成了全院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从网上申报工作;
(四)完成了全院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相关工作;
(五)发放工资条,回答教职工提出的关于工资的各种问题。
二、下学期工作计划
经过人事、师资、工资三部门讨论研究,初步提出以下工作计划人事科
(一)招聘工作:
结合上学期招聘情况,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完成本学期招聘工作。初步计划如下:以建筑系、土木系、机电系、外语教改中心及辅导员为本学期招聘工作重点,一是继续通过多种渠道招聘信息,二是有针对性的参加部分院校校园招聘会,三是完善招聘流程,减少优秀人才流失的可能性。力争在六月中旬之前全面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招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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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在前期工作中,虽然在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制度仍需健全,我们将根据学院发展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地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在最大程度上规范教职工行为,使广大教职工“有规可依”。二是确保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每项新制度出台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三)档案管理工作:
按照学院档案管理要求,配合学院搞好档案管理工作。本学期“人事管理软件”投入使用后,要开发利用好软件,做到信息准确、全面。
(四)人事科其他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实施周工作总结、汇报的做法,统筹全科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人事科日常工作,如新进教职工接收、调动工作,教职工请销假与入离职管理工作等。
(五)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师资科
(一)相关师资制度的建立
拟制定师资发展近期规划,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确立师资培训重点。逐渐探索师资培训的有效方式,将师资的培训培养提高制度化,挖掘积累培训师资源,建立培训师队伍。
09-10年度第二学期培训师资重点,拟加强对各系部教研室主任的培训。通过对教研室主任的培训,提高教研室主任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发挥教研室主任更大的作用。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培训方式方法。此项工作拟会同教务处共同进行。
(二)教师考核工作。
继续对现行的考核办法进行调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办法进行修改。
(三)职称管理。制定相关的职称管理制度,做好教师的职称聘任与续聘工作,充分发挥位职称管理的激励作用。
(四)通过听课、座谈等方式熟悉了解教师的工作状态,加强师资业务学习,加强工作配合。
(五)做好师资档案,每个工作人员熟悉教师队伍基本状况。
(六)关注教学改革师资情况。
工资科
工资科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人事科、师资科、教务处的配合和支持,以便能够清楚的理出一套与之配套的工作流程,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具体的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加强与本处人事科、师资科的联系,建立相互配合的工作程序
1、及时准确的提供教师所获的各项职称,奖励情况;
2、及时准确的提供教师的进出时间、请销假情况;
3、及时提供新进教职工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二)加强与教务处的工作联系
1、了解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掌握每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如理论课时数、上机课时数、实验课时数等。只有清楚掌握学时数,才能更好的核查并计算出教师的工作量
2、实验课的教学计划与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学生与教师人数、课时量计发标准
工资科的工作和人事科、教务处的配合尤为重要,这两个部门提供的材料直接关系我院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这要求我们要与这两个部门积极沟通,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了解学校课程的开设情况,在现行计算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探讨更好的计算办法,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好教师和学校的正当权益。
回顾上学期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收获,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作为处长,对三个科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人员思想状况缺乏主动了解和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仍然存在疲于应付日常工作。对本处的基本建设方面、三个科室之间配合缺少关注和及时协调解决。有时对院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尚存在执行不力,汇报不及时等问题。
在新学期的工作中,全处人员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加强同事之间的团结协作,注重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在分管院长领导下,齐心协力、勤奋工作,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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