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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20302
“十一五”以来,全社会各个领域纷纷响应国家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号召,努力结合本领域的工作现状、条件、需求等开展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大对火灾等危险事故的抵御强度,全社会的火灾抵御能力有所上升,但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发展中的火灾危险因素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火灾风险,因而消防工作面临严峻形势,还必须不断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指导。《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下简称《意见》)在社会单位火灾防控上为我们指出了一条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即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人群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地下公共场所等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将其作为该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当前环境下,对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机制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1 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机制的必要性
1.1 消防监督检查系统性的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以及功能性、技术性较复杂的建筑或场所不断增多,而消防监管涉及到的内容多,如: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水系统、建筑防火、消防人员综合素质等,作为消防安全监管人员,其必须不断紧跟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自我综合素质,在监管过程中提高业务能力,从而在监管过程中一次性找出所存在的全部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尽快整改。若设立一个中介机构来负责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工作,一次性发现所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这样就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很好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2 消防技术规范缺位的有效补充
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中,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规划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对于大型建筑的消防设计技术规范上,如:大型体育馆、超高层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消防技术规范存在诸多漏洞,也有很多方面尚未涉及到,这使得消防设计缺乏专业的技术规范参考,只能依托相关专业单位进行性能优化、评估等。引进中介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机制,通过中介机构对单位出具评估报告,可以从技术上补充消防设计规范的不足,有效预防和解决先天性火灾隐患。
1.3 修订技术规范对消防管理的影响
消防技术规范是进行消防设计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在社会发展、工程设计、火灾事故等的不断总结中逐渐形成的,根据当下的消防管理实际情况进行消防技术规范的修订,使其作为消防设计的重要依据。同时,消防技术规范的不断修订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防监管的难度和工作压力,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管工作以技术规范为依据,但是技术规范一旦修订后,此时沿用新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的单位不多,很多单位的消防设计都是依据旧技术规范进行设计的,如果统一要求其整改,非常不现实。因此,运用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制度,对相关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科学评估十分必要,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技术规范的延续性。
1.4 对社会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逐步建立起社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消防安全事关社会单位的诚信度和整体发展。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在管理过程中,由于消防安全管理的不到位,会因此被消防监督部门依法查处,造成单位自身社会诚信度降低,在银行贷款、行政监督等方面产生不利后果,影响社会效益。将单位的消防管理状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依法实施等级评估,可增强其自身发展的责任主体意识,有效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综上,不管是从技术角度还是从依法监管角度来说,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是解决社会单位消防难题的有效方法。那么,如何通过评估来找出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类分级,从而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和方案,促进隐患整改工作的进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要课题。
2 建立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机制的方法分析
(1)根据《意见》的要求,只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人群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地下公共场所等建立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在笔者看来,评估对象应当分层次,除高危单位外,还应当包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因为从消防监督管理的角度,监管部门管理的单位除了高危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还包含了一般单位(主要是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2)对某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等级评估时,其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置的配备,仔细评估区域内的消防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消防站数量、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的技术含量,这是确定火灾危险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②关于区域内生产、储存、经营等的消防安全等级以及安全布局,如:居民住宅中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搬运存储,将会对该区域的消防安全造成直接的影响。③区域内人员的消防素质高低,接受消防培训人员所占比例、人员的文化层次、年龄比例等也会影响到消防安全。④其余因素,如:区域内的气候变化,气候变化与火灾危险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律性。
(3)在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时,应严格参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对单位的消防管理软硬件等进行安全评估,如:消防组织建设、消防管理职责分配、消防检查制度、消防宣教、火灾隐患整改等,结合该单位的具体消防管理工作以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来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估。
(4)对单个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需要综合考虑该区域的消防安全等级,考虑建筑内部的布局、用途、可燃物分布、人员结构等,通过各种方法对消防安全等级进行评估。一般来说,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消防安全等级的评估:①通过对建筑结构特点、可燃物分布以及可能出现的火灾场景辨别火灾危险源,确定该建筑物的主要火灾危险源,并模拟最大的火灾事故,从而确保任何情况下发生的火灾事故都不会超过预估的结果。②根据建筑内的烟气蔓延特点和模拟火灾发展状况来进行火灾危险程度的评估。③根据建筑中人员的文化层次、年龄层次、消防能力等进行火灾发生时人员疏通情况的评估。④根据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进行评估。
3 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标准
从笔者调研的情况看,目前,湖南、河北等省都已经建立了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估标准。合理判断、评价单位消防安全状况,量化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等级,可以使政府、公众及单位自身可以准确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标准的建立应以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为目标,制定科学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它火灾类保险的保险费率浮动系数。同时保险机构可以根据单位的消防安全等级,科学厘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它火灾类保险的费率水平。
(1)消防安全等级评估的主体。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应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具备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高危单位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合法的中介机构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应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消防安全等级评估项目。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按以下项目评定:①总平面布置与消防通道状况;②疏散逃生设施状况;③消防设施配备运行状况;④消防安全管理状况。
(3)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可分为以下五类:A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开业)前的消防安全评;B类: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或展览会、物资商品交易会前的消防安全评估;C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消防安全评估;D类:改为其他用途的建筑在投入生产、经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评估;E类: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使用(营业)中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的消防安全评估。
(4)特别规定应涵盖以下内容:同一单位具有不在同一处的多个场所的,应分别进行消防安全等级评估;集贸市场、超级市场作为一个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对单位进行E类消防安全等级评估,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等级的结果应通过挂牌、公告、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该结果还可以成为该单位是否享受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以及其余火灾类保险优惠费率的重要标准之一。保险单位可根据该单位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估结果来确定保费系数。
(5)关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估中等级的划分。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划分成Ⅰ、Ⅱ、Ⅲ、Ⅳ、Ⅴ级,各级分别对应1000分、900分、800分、700分、600分,并分别以绿、橙、黄、红、紫贴标签,同时对应相应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系数为0.65、0.75、0.85、0.95、1.0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模式,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生命财产损失,保持消防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应建数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消防力量建设目标。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积极争取增加公安现役编制,规范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管理和使用,政府、企业专(兼)职消防力量和农村、社区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目标。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知识等内容纳入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消防经费保障目标。进一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全市消防经费保障水平。
——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目标。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和装备建设,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标准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不断提高装备科技含量,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适应公众消防安全需求。
——火灾控制目标。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19,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配足配齐车辆、人员、装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高效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重点推进路新建消防队建设、崖头市区西城区特勤消防队建设、石岛老城区专职消防队建设以及各中心镇、重点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城乡“十分钟”灭火救援圈。同时,在部分规模企业探索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依托森林公安队伍建立山林火灾消防救援队,依托石岛老城区消防队建立海上消防救援队,辅助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整合公安消防、公用事业、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通信、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应急资源,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镇级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者消防队为辅助,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密切合作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二)加强消防给水设施建设。按照“配置科学、健全完善、逐年递增”的要求,坚持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纵贯南北、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消防给水网络。重点完善崖头、石岛、成山三大片区的消防设施,商业区、旧城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居民稠密区应按规定配齐消防栓,保证消防栓完好率达100%。港及全市中小码头,全市水库、塘坝等水源地都要建设相应的消防取水设施。
(三)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组织专家对全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按照“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实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配足配齐灭火救援装备,提升消防部队装备现代化水平。重点配备泡沫车、抢险救援车、高喷消防车、防化消防车、云梯消防车、消防应急救援指挥车、海上消防救援艇和海上专业救援装备,配备雷达生命探测仪、视频生命探测仪、军事毒剂侦检仪等侦检器材和金刚链锯等专业破拆器材,形成分级、细化、配套、全面的装备管理制度体系,提高装备全寿命管理水平。同时,与社会联动单位建立装备动态储备、应急筹措和预警会商机制,实现一体化装备保障,确保快速调集、充足供应。
(四)强化社会自防自救能力。牢固树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内部防火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健全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安全自抓、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以“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争取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全社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市80%的单位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消防安全自我评价、消防安全自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重点消防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技能,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各镇区、街道要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工作机构或依托综治办、安监办成立消防办公室,发挥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重点加强对社区企业、出租屋和小公众聚集场所、小作坊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切实改善社区防火条件,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消防管理水平和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发生。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社区消防要达到“五个一”标准,即至少有一支志愿消防队、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消防工作组。
(六)强化消防监管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监管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政府统抓、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消防监管机制。一是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二是落实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在限期内整改销案。三是大力加强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常规查、错时查、追踪查”的要求,严格抓好“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避免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对火灾数据、火灾隐患数据、公共消防设施数据、执法信息等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准确反映消防安全形势,为火灾预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完善以有计划有组织的抽查为主、以接受群众举报为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抽查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
(七)强化消防文化建设。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观念,按照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要求,扎实推进消防文化建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重点建设崖头、石岛城区消防文化主题公园,依托农村文化广场建设消防文化主题广场,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消防文化活动室。每年119消防周、安全生产月、重大节日、农忙季节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市科技、司法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消防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农民工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查维护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公安、城建、交通等部门要利用标识、图片、视频等形式,在影院、港口、码头、车站、工地、公共交通工具等公众聚集场所加强消防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介要履行消防宣传义务,定期开展公益消防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文明和平安镇区(街道、村、社区、单位)建设,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并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推进镇区、街道“网格化”消防管理,使全市消防事业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落实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按照《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告、通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认定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立足各自监管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或告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依法维护相关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权益;教育、民政、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辖区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抓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国务院《意见》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今后五年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抓好宣传和贯彻工作,推动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切实加强消防部队经费、营房、装备保障
落实消防事业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14年,全县正常业务经费(不含基建、装备及配套的专项经费)不得低于干部2.6万元/年·人,战士2.4万元/年·人,战斗单位50万元/年·个的最低经费保障标准,全县消防业务经费不低于171.2万元的保障经费;按要求落实专项建设配套经费;装备维护经费(不低于采购费用的10%)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政部下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官兵医疗费用、执勤补助、地方性生活补贴和消防文员各类经费保障。年内,完成县消防中队营房功能性改造;18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和32项特种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攻坚组装备、特勤装备、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全面达标,购置登高平台消防车或云梯消防车1辆。
三、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一)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把消防工作作为对各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建立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坚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要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不少于4次,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不少于4次,消防工作责任书签订率、检查考评率达到100%。
(二)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乡(镇)、各工作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四个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建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表彰。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火灾高危单位和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户口”建档率达100%。
(三)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住建、文体广电旅游、教科、卫食、民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安监、工商、质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季度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备案、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环节中,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把好源头关。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住建、国土等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不予核发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教科、民政、卫食、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不予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和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不予评定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
(五)深入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比2013年增长不得低于20%。公安局要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绩效考核内容,且分值不得少于10%;公安机关消防、治安、督察部门建立多警联合督察机制,督促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实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加快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一)加强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对没有消防规划内容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实施,优化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确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积极推动建制镇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同步建设。
(二)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对于已建的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应加强社区消防责任落实,采取多种方式新建或维修公共消防设施,确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功能。2014年,全县乡(镇)及社区、村确保100%实现“网格化”管理,村(居)委会和物管公司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演练,每个社区落实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1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1名消防宣传员。
(三)积极培育、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和社会消防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公益事业表彰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地方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2014年,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30%的村、社区建成志愿消防队;利用事业编制、公益性岗位等扩大合同制消防员或消防文员规模,招收合同制消防员或消防文员,全县不少于10人,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体系。
五、以党的“十”安保为中心,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坚决打赢“十”安保战役。按照上级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的部署,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网格化”大排查、“四个能力”建设大回访、疏散通道大清理、灭火和应急疏散大演练、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打赢“十”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县城老街区、“九小”场所、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治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和奖励制度,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奖励举报人。
(三)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消防产品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安、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推动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办理消防产品刑事案件;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检,定期向社会通报消防产品质量抽检情况。
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加大消防宣传普及力度。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宣传“七进”和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和载体,构建“全媒体、全区域、全时段”的消防宣传模式。2014年,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4次以上,在媒体开设固定消防宣传栏目1个以上。
(二)注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学校、农村、单位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宣传教育工作专项检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媒体开展提示性、知识性宣传。推动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逃生演练,鼓励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消防逃生自救演练,提倡家庭自备并学会使用逃生自救器材,推进县城消防标识化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发挥职能,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普、普法教育,以及农民工和再就业等培训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保安队伍全员消防技能培训。2014年,各乡(镇)长、村支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成率达100%,电工、焊工以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达50%。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临沂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强化政府责任制落实。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云湖生态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任期工作目标,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实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对消防安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依法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相关部门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督促整改。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工作会商、执法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行政许可证照。要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视情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形成消防工作合力。
(三)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推广利用科技手段督促通过“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的单位全面建立“三项申报备案”制度(即消防安全自评申报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申报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申报备案),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推动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行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小网格”,明确各“网格”的监管责任人、监管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分包各网格的工作机制,对网格中的社会单位和下级网格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监管,督导工作落实。年内全县90%的乡镇(街道)及农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动乡镇健全完善消防机构,建立消防组织,并明确职责。
三、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城乡火灾防控水平
(一)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评估结果的应用,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及时修订完成乡镇(街道)消防专项规划并加大落实力度。年内要按照与县政府签定的《2012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车辆、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乡镇消防规划要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乡镇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应达到规划要求;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应保持畅通;已通自来水的村庄应当安装消火栓。同时,要落实城乡公共消火栓的维护资金和养护责任,及时增建、补建、维护修缮,保证正常使用。
(二)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强化联训联勤机制建设。2012年,垛庄镇、常路镇和山云景区要建成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建成专(兼)职消防队,并达到“一镇一队一车”的标准。各社会单位、社区、村庄建立完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器材,具备灭火救援能力。推动消防员队伍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合同制消防员流失严重、部队执勤实力不足等问题。大力发展消防应急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社会化消防应急救援机制。
(三)强化城乡社区消防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和省地方标准《城市社区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依托综治、安监等机构加强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和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年内,90%以上村庄达到“六个一”要求:至少有一支志愿消防队、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9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至少有一支志愿消防队、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
四、强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一)全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深刻汲取“12.18”火灾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并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逐条街道、逐个村庄、逐家单位排查到位,并建立明晰台帐。对已排查的单位要定期组织“回头看”活动,巩固排查整治效果。各部门、行业、系统要组织内部消防安全普查,督促所属单位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发动社区、村居和辖区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加强管理,严防小场所发生大事故。
(二)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违规动用明火发现、报告、整改、督办制度,坚决整治违章动用明火、违章电气焊作业、违规安装易燃可燃广告牌等违法行为。公共建筑在营业或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要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五个必须”: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必须远离可燃物、必须落实动火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依法行政,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凡发现无证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时未落实现场安全保护措施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力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以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高危场所及城乡接合部、城市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等薄弱环节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治安联防、巡防和保安队伍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起火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社区企业、出租屋和规模较小场所等消防安全治理。定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对重点区域和行业实施重点指导,对涉及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的设施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全面发动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注重加强对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完善新闻制度,加强社会消防舆论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校要落实消防教育相关课程,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二)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干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积极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完善消防志愿者组织管理体系,引导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开展评比表彰“优秀消防志愿者”、“优秀消防科普工作者”、热心消防工作记者、企业家、社区工作者等活动。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组织新闻媒体走基层、消防卫士评选等系列活动。推动建立地方性消防公益基金,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关心支持捐赠消防事业。
六、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推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机制,推进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规范发展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消防演练;一体化管理模式;探讨
油田钻井企业具有高温高压、生产连续性强等工作特征,消防演练对于保证钻井生产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钻井企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高技术、新设备的采用等因素,与之相对应的是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更新完善消防演练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真正把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构建更加适应钻井企业发展的消防演练“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扑灭发生的火灾,最大限度的p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这对于促进钻井企业安全发展,意义重大。
一、消防演练“一体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
1、基本内涵
消防演练“一体化”,是结合钻井企业所属各单位、站队的人员构成和的实际概况,根据有关消防法规要求,在认真分析单位生产性质、火灾特点、地理位置以及消防演练管理方式的基础上,整合利用单位现有的“人和物”,对本单位消防报警作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理火灾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指挥与部署。所谓“一体化”,既包含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建立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管理规定,制定消防演练培训教育计划,完善本单位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预案定期组织单位志愿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的消防应急演练管理体系。
2、主要优势
实行消防演练“一体化”管理模式,旨在加强全员消防防范意识及消防演练管理工作,能够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果断迅速地扑灭初期火灾,保障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一是根据比较优势的原理通过加强演练提高灭火效率;二是人员、设施器材分配更为优化目标。
3、主要目标
通过实行消防演练“一体化”管理模式,规范钻井企业消防演练管理程序,进一步提升消防演练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构筑消防“防火墙”工程,实现无火灾事故的目标。通过构建消防演练“一体化”管理模式,旨在加强全员消防防范意识及消防演练管理工作,能够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果断迅速地扑灭初期火灾,保障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二、消防演练“一体化”模式的构建
消防演练“一体化”是钻井企业在消防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的一项管理创新。
1、建立完善组织运行体系
要建立指挥系统。处置火灾突发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应急机构组织之间协同配合和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做到整体联动,实现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快速反应,及时消除消防突发事件。钻井企业要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消防应急机制和管理结构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分工范围内的责任。由钻井企业主要领导、职能科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部门岗位责任制。三级、四级要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志愿消防队伍,形成完善的消防应急管理组织网络。
2、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要根据各模块区域特点,并结合相关政策及演练要求制定详细的预案演练模板,指导系统各单位按照演练模块制定、完善方案。一是要根据火险评估情况将钻井企业辖区按照生产性质、火灾特点分成生产运行区域、辅助生产区域两块。各单位根据自身特性套入所在模块,按照所在模块管理标准开展各项消防演练管理工作。二是根据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规范预案设计的框架结构。对各单位原有的消防应急预案调研审核,对调研审核后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然后按照规范依据总结制定编制消防应急预案的规范模板。在编制预案时,要按照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结合钻井企业编制的消防应急预案模块进行编制。同时,应急预案的内容应详细具体。同时,要建立隐患评估体系,成立消防演练模块隐患评估专业小组,对钻井企业辖区进行火险险情评估。
3、建立健全宣教演练体系
将宣传教育演练旨在普及全员消防知识及基本技能。要做到“三要一掌握”,即要有消防宣传人员、要有消防宣传标识、要有全员培训机制,职工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单位要实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做到消防知识及应知应会,即将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和火场逃生技能、演练视频、应知应会等消防知识纳入模块管理中,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对险情设置、操作程序、演练周期、演练效果等作具体要求,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4、建立健全检查维护体系
要建立消防器材数据库,对现场及数据库中的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保养、消防标识等制定统一标准。要建立一支较为专业的防火巡查、检查队伍,坚持“十查十禁”(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二查通道出口,禁锁死堵塞;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四查装饰装修,禁易燃可燃;五查电气线路,禁私拉乱接;六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七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禁超员脱岗;九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储存;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认真组织开展逐级防火检查,严格落实各岗位消防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三、消防演练“一体化”管理模式配套措施
为确保消防演练模块管理能够正常有效运行,模块管理组成员应及时掌握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每年应对模块管理中的各项标准、消防知识等内容进行修定完善,确保实施有效。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消防管理模块有效运行。二是要建立考核体系。成立消防管理模块考核小组,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定期对各单位演练程序及演练效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基础工作完善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