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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 问题 解决方法
一、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原则、内容
(一)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及对象
“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说,“宏观调控法就是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把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即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宏观调控关系。关于宏观调控的调整对象,有的学者认为是宏观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在国民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与受控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宏观调控主体之间的平衡协调关系。也是以国家宏观调控主体为一方的经济关系。宏观调控主体一方依法定职权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是宏观调控关系产生的根本动因。宏观调控关系管理与被管理、调控与被调控的行政隶属性质,实际上不全是平等和协商关系。
(二)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学术界有很多论述,有三原则说、四原则说、五原则说等。以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原则作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是比较合适的。首先,宏观调控法本身就是经济法中最重要具有普遍共识的一部分。鉴于理论体现的一致性,以尊重个体权益为基础维护社会整体为己任的社会本位原则是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其次,从宏观调控法的立法目的看,它的出发点也在于保持经济总量平衡,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再次,从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来看,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最终目的也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三)宏观调控法的内容构成
现代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形成以“国家计划―经济政策―调节手段”为轴线的系统工程。所以,“宏观调控法的内容应该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和关于各种调节手段运用的法律。”
“计划法是调整在制定和实施国家计划的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计划具有的弥补市场缺陷、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功能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如何对计划进行约束,对计划主体进行约束,保证计划的合理、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则需要计划法的规制。
经济政策是连接国家计划和各种调节手段的中介。“经济政策法主要包括产业政策法、投资政策法,财政税收政策法、货币金融政策法等。”这些法律主要体现国家各项基本经济政策的实体性内容。经济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可使其内容更规范,以保障更好的实施。各种调控手段的法制化是保证宏观调控依法进行的必然要求。以法律的形式来规定调控权力的范围,行使程序及方法,可以防止宏观调控权力的滥用,做到依法调控。
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目标
(一)必要性
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弊端。如果仅由市场调节,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发生经济波动和混乱,社会经济不稳定;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继而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又需要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公有制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
(二)重要性
能够实现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加强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它能更加充分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增加就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三、我国的宏观调控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宏观调控业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投资增幅仍然偏高,投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比较明显;基本建设贷款继续增加,贷款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煤电油运供求关系依然相当紧张,电力迎峰度的形势严峻;价格总水平上涨压力依然较大;粮食供求总量和品种结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粮食库存下降较快。
四、宏观调控实施的具体可行方法
要正确处理好投资和消费、内需和外需的关系,最根本的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当前工作的着力点,就是要合理控制投资增长,努力优化投资结构。坚持以增加居民消费尤其是农民消费为重点,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要处理好进出口、利用外资与扩大境外投资的关系。在保持出口和利用外资合理增长的同时,积极扩大进口,积极有序地扩大境外投资合作;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控制信贷投放和优化信贷结构;要注意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合理引导和有效调控;要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价格政策、土地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结束语
中国市场化改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内涵之一。应该在未来的宏观调控中不失时机地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由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去决定项目的生死,让行政审批制这只有形之手淡出经济活动。只有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市场和政府的角色和地位在经济运行中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宏观调控也只有在动态变化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才能真正为经济发展引航指路。
参考文献:
1.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⑴表现:
通过公有资产的优势来反映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资产的优势是量与质的统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公有资产有量的要求,且要水平高、素质高,同时要把住命脉。
量的优势:全国范围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混合资产(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行业,量可以有所差别)
质的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确保了我国经济以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
⑵实现的形式多样化:
①有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②股份制是主要的实现形式,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2.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⑴要性:国有经济直接关系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经济性质)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
⑵表现:
①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有支配地位。
②国有经济必须提高整体竞争力和质量,引导和影响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3.非公有制经济
⑴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⑵必要性:生产力水平决定;市场经济平等性要求。
⑶作用:①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生活各方面需求 ②增加就业
③优化经济结构④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国家及地方财政收入
⑷政策:引导、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
二.个人消费品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⑴直接原因:我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结果
根本原因: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
⑵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尊重价值规律 ,优化资源配置。
只有承认生产要素带来收益,才能激励人们更有效地使用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最终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必须完善各类生产要素市场,保证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合理调节,防止两极分化
三.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
条件(根本):能够开展充分的竞争,保持灵活的价格。
⑵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说明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①.平等性
含义:在市场上经济活动参加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由什么决定: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
要求:
参与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平等性是竞争性的前提,在市场交换中,必须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
②.竞争性
含义: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存在广泛的竞争
必要性: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
作用 :
使供求关系得到调整,促进优化资源配置的实现。竞争激励经营者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优胜劣汰。(体现价值规律的作用)
负面影响:竞争会导致垄断,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盲目的竞争会导致资源的浪费(自发性、盲目性)。竞争的动力源于对利益的追求竞争性易产生不规范行为要求市场具有法制性
要求:公平竞争,正当竞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开展公平竞争,正当竞争。
竞争形式多种多样:价格竞争、技术竞争、质量竞争、信誉竞争
③. 法制性 (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易产生不规范的行为)
含义:健全的完善的法律基础、经济活动要依法执行.
作用:法制性是公平竞争的保障。调节竞争中个体利益活动的矛盾,保护公平竞争,从而达到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经济活动参加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规范,也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④. 开放性
含义:全国是一个统一的市场、与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
必要性:
开放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客观要求。社会化的分工与协作要求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承认各种生产要素能够带来利益。
作用: 优势互补;激励企业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生产率; 通过这两方面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要求:
反对封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反对垄断,形成统一的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行对外开放,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调剂余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市场经济的四个特征以竞争为核心。平等性是竞争性的前提,法制性是竞争性的保障,开放性是竞争性的要求。
四.宏观调控
⑴任务: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保持物价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⑵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并不是万能的,市场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单纯的市场调节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发生经济波动、经济混乱;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导致两极分化。因此,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不仅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且需要有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强宏观调控,不只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更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
⑶手段: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经济手段:财政、货币、税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经济利益的调整(供需)
法律手段:立法、执法
行政手段:要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必要行政措施来规范。
道德手段:建立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以诚信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市场的调节作用并不是万能的,也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生产者自发地扩大或缩小生产规模,影响总供求的平衡,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又难以自发实现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更不能自发地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
第二,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是分散在各自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个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可能掌握社会各个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因此,他们根据市场信息做出的经营决策往往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会造成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
第三,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即经济活动参与者是在某种商品供求不平衡,导致价格上涨或下跌之后,才做出扩大或减少这种商品供应的决定的。这样,就需要一个长短不同的过程,有一定的时间差。市场调节的滞后性也会导致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特别是在农业、林业及大型项目的建设上,这种影响更为明显。
二、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作用
不同商品有不同的价格,同一种商品的价格也经常变动,这是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作用的结果。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因供求的变化,使价格有可能偏离价值成为经常的事。由于商品生产内在价值规律的存在,作为由价值决定的价格对价值的背离是有一定限度的;反映供求现状的价格能反过来调节供求,使价格围绕价值而波动,成为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只要存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就必然发生作用。可见,价值规律既是价值决定的规律,又是价值实现的规律。也可以说,它既是调节商品生产的规律,又是调节商品交换的规律。
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对社会经济具有以下作用:
1.价值规律自发的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按比例分配,即配置社会资源。
2.价值规律自发的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价值规律会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一般来说,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评价一个企业的业绩好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海多变,潮起潮落,每个商品生产者面临着成功与失败。最客观、最公正、最准确的评价应该是市场,价值规律则是这场竞争中的“无情裁决者”。那些技术领先、管理得法,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平均价值的商品生产者,自然获利丰厚。也由此使自己更加容易吸引资金,提高公众知名度,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在抢占市场的过程中不断处于有利地位。而那些技术落后、管理混乱,商品个别价值高于社会平均价值,或信息不灵,生产商品不能适销对路,商品总量超过社会需求的商品生产者来说,超过部分不能为社会所承认,长期下去亏损严重,在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地位,作为失败者,等待他们的自然是被无情淘汰。
总之,价值规律的作用,就是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的作用,归结为一点是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这是通过价格与供求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者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使自己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实现的。
三、要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空。但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而是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间接影响和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监控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为此,需要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不仅政企分开,而且应减少和规范政府的行政审批,从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直接参与者,即政府充当了所谓的“运动员、裁判员、决策者”一身兼三职的角色,经济资源的配置是按照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干预来实现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市场为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影响资源配置行为和影响经济主体作出判断、决策的是市场;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制订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当前,我国已处于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因“入世”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阶段之中,政府在推进经济市场化,尤其是国际化方面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政府要维护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通过自身改革实现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因此,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府对企业逐步由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把不应当由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最突出的就是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消除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与世贸组织原则相悖的行政障碍,同时,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建立国内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机制。政府要逐步从运动员身份中淡化出来,强化裁判员角色,把精力主要放在:在宏观上调控国民经济总量;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在微观上提供公共服务,培育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总之,转变政府职能的目的就是要给政府角色与行为进行科学定位,增强政府的服务功能、裁判功能、导向功能。
四、总结
由于社会供求受市场机制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会出现周期性波动是客观存在,必须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来加以调整,熨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波动。有市场机制,就要有宏观调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内容。宏观调控将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宏观调控不存在何时结束的问题。但是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应当而且必须根据不同时期经济运行情况而有所调整。我们自始至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
参考文献:
[1]刘诗白,丁任重,姜凌,王朝明.政治经济学原理[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卫兴华,林岗.政治经济学原理[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调整对象 具体内容
一、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原因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确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保障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明确经济法定义的前提与基础,更重要的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健全的重要步骤。同时,明确经济法调整对象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下面具体说明:
首先,确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明确经济法定义的前提与基础。我们都知道,一部法律要想在现实社会中起到预想的作用,达到预设的目的,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也就是说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如果达不到此标准,该法律就不成法律,更不用说其效力大小了。调整对象,顾名思义就是某一法律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当然在经济法中也不例外,它也是经济法的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要想有一个全面而具体、正确的经济法定义,必须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这也是民法等其他法律给我们的启示。只因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因此学术界对其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分析,但结果是每一个研究都有自己的观点,调整对象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各有说辞,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出该问题的重要,以及我国学术界的活跃程度,但另一方面也不免造成了研究的混乱与模糊不清,甚至对初学者有误导作用。
其次,确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我们应该明确一点,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为了解决法律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如何进行调整的问题,那么,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能够明确被调整者自身内在的规律对法律的要求,也就是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市场规律对法律的要求,尤其是对经济法的需求,这样一方面可以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也可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弥补其他法律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无法保障的部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有利于行政部门按照法律行政,健全法律模式,真正发挥法律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效力与作用。
二、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
学术界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有多方面的阐释与论述,其中既有相同的成分,也有意见相左的部分,如刘隆亨先生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民经济管理过程中,和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豍,王春法则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关系的综合立法”豎,同时,江平与陶和谦认为“经济法所调整的不是一般约经济关系,而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领域中的商品关系”豏,杨紫煊认为“经济法不仅调整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调整社会主义组织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经济关系;不仅调整人们在直接生产中的经济关系,而且调整人们在分配、交换、消费中的经济关系;不仅调整横的经济关系,而且调整纵的经济关系。一句话,综合地调整各种经济关系。”豐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观点,在此就不一一列举,通过对以上诸位学者观点的取长补短,经过深入分析,笔者认为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应该包括宏观调控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调控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深入配合,即国家的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才能真正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市场调节有自身的弱点与不足,概括起来讲就是自发性、盲目性以及滞后性,因此在遇到市场大的波动、经济结构大的调整等一些仅仅靠市场调节无法真正发挥效应的情况下,只有国家出面从宏观上进行把握和调控,才能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从而制止“市场失灵”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体系是很有必要的。
其中,宏观调控关系是市场经济中多方面环节交织的混合关系,其出发点是市场经济全局与社会公共利益,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要保持经济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国家干预,这种干预对资源的配置具有直接的影响。其内容主要包括产业调节、国有资产管理、市场投资、经济规划、财政金融等多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几乎涵盖了市场经济在宏观上的方方面面。
因此,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题中之义,是无可争议的,同时,国家宏观调控关系和经济法有相同的价值目标,那就是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也是把前者列为后者的调整对象内容的重要原因。另外,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与经济法也有相通性,一般来讲,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是需要法律支撑的,比如货币管理法、银行法、财政法、信贷法、税法等,其实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具体的经济法的内容,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市场管理与规制关系
市场管理与规制关系也是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商业主管部门与商品经济参与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商品的生产者、商品的经营者和商品的消费者,打击他们中生产者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同时,限制商品经营者的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垄断、强买强卖等不法手段,还要保障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不公平、不公正待遇,进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保证我国的市场经济有序地发展。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垄断市场等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现象,这样势必导致资源配置的失效,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
基于上述现象,要协调好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关系,真正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建立公正、有序的市场法律环境,这就要求政府的相关部门必须置身其中,对市场机制进行引导和规范,弥补其缺陷,法律手段是完成该项任务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制定法律规范市场行为,另一方面利用法律惩治不法行为,经济法就是能够完成完善市场经济任务的法律。很多人担心民商法已经存在,而且在完善市场经济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如果把市场规制关系纳入到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畴之中,就会导致两者的冲突。事实上,这种现象是不用担心的,因为经济法和民商法都属于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法律,两者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只是分工有所不同,即使有重复的部分,但本质精神都有利于解决矛盾,可以说,两者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驾护航者。
(三)社会公用关系
市场调节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对于社会公用品,比如公共设施中的公共厕所、公园健身器材等,是社会人公用的,它们在社会流通中不符合一般市场经济的规律,会导致市场失效。这也是不难理解的,在社会整体素质还没有达到相当的高度之前,就会发生这样的现象:诸多的社会人只想享用公用品的使用价值,但是不愿意为此付出一定的费用,如果大部分人都是此种心理,那么社会公用品的提供者不但不会有收益,甚至连最基本的成本都无法收回,国家必须为此中的缺失买单,这是一种现象。另一种现象是诸多公用品,如风险大、投资高、利润低的产品,私人是没有能力进行生产和买卖的,而且他们也不愿意进行投资,此种情况下,只能靠国家来生产,并提供消费国家的干预尤为重要。
上述各种情况,都体现出在社会公共关系中,国家的干预是必要的手段,在国家的干预过程中,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水利电力法、公用事业法、国有资产投资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就是此类法律的重要代表,它们也都是经济法的范畴。国家只有充分利用经济法的保障作用,对国家投资的企业进行管理,对私人投资的企业进行有序的引导,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国计民生,也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因此,社会公共关系也是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
(四)可持续发展关系
可持续发展关系也是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出来,资源的过度开发、人口的膨胀、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等都是经济飞速发展所付出的代价,也制约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针对这样的问题,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禁止,甚至是惩治这样的行为,如矿藏资源开采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等,但是此种现象还是还有发生,可见,这些法律中也有不法分子可以钻的空子,法律的不健全性表现出来。这主要是因为那些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现象,是由经济原因造成的。
1.知识目标
识记:市场经济的基本含义,市场规则的表现形式,社会信用制度的主要内容。
理解:资源合理配置的必要性,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及优点,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社会信用制度的必要性,如何规范市场秩序,市场调节存在的不足。
运用:结合经济生活的实例,分析市场是如何配置资源的;结合经济生活中的实际事例,能够初步认识市场配置资源的优缺点,从而做到准确理解市场调节的功能;针对经济生活中具体的市场秩序混乱及宏观经济运行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
2.能力目标
⑴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市场经济是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但是,市场调节并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必须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为此,培养学生辨证地看问题;⑵市场要有效地发挥调节作用,必须具备公平、公正地市场秩序,并不是任何市场经济都实现资源地合理配置。为此,培养学生全面地看问题。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对资源有限性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合理利用资源、不浪费资源地观念,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通过学习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及优点,让学生明确市场竞争取胜的关键在于科技进步,并引导学生树立竞争意识;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之本,培养学生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个人习惯,做一个讲诚信的公民。
(二)教学重点: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和优点市场调节的局限性
(三)教学难点:如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四)教学方法:
【导入新课】
视频:我国水资源短缺
中国既是一个资源大国,又是一个资源小国。一方面,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又饱受资源紧缺的困扰。
【传授新课】
一、市场调节
1.合理配置资源的必要性
石油、水、电……,都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在经济学上,我们把它们称之为资源。人的需要是无限的,但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社会能够加以利用的资源总是有限的。这就产生了矛盾。
【想一想】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可以采取什么手段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才能解决这一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2.资源配置的手段:计划和市场
计划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计划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叫计划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叫市场经济
探究背景材料《微波炉市场的变化》,引导学生分析价格变动对生产的影响,导出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
供不应求价格上涨扩大生产资源流入
资源流出生产缩小价格下降供过于求
3.资源配置的方式:市场]、供求、竟争
【比一比】和计划调节相比较,市场调节有什么优点?
4.市场配置资源的优点:
⑴市场能够比较及时、准确、灵活地反映供求关系变化,传递供求信息,实现资源配置;
⑵市场竞争促使生产者、经营者在利益杠杆的作用下,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推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市场调节的局限性(课件显示)
(过渡)市场通过价格、供求、竞争来调节资源配置有它的优点,那么什么都可以让市场来调节吗?市场调节是不是万能的?
教师创设情境:某地发生火灾,打了119,如果让市场来调节,消防部门和受灾方讨价还价,会出现什么后果?(学生马上醒悟,该烧的都烧了。
(提问)枪支弹药能不能让市场来调节?有什么危害?
1.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
①公共物品(国防、治安、消防)的消费是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实现的。
②、枪支弹药及危险品、麻醉品等也不能让市场来调节。因为如果任由经营者自由经营这些产品,会严重危害公民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安定。
即使在市场调节可以广泛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是否就完美无缺呢?
2.市场调节的弊端
合作探究材料:“甜苹果”变成“伤心果”是偶然的吗?引导学生分析市场调节的弊端
自发性——原因: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作用
盲目性——原因:单个生产者和经营者由于不能全面掌握市场各方面的信息
滞后性——原因: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价格信号传递到商品生产的调节有一定的时间差
3.这种弊端导致的后果: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发生经济波动和混乱;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
可见,市场调节不是完美无缺的,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也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让市场这只“无形手”和国家这只“有形手”相结合,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无形手,有形手,手拉手,向前走。”
(三)市场秩序
既然市场调节下,人们自发的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那会不会有人为了自己的利润不择手段,做些破坏市场秩序的事来呢?
多媒体播放视频:德国没有欧典地板
【提问】:欧典地板的这种行为有什么危害?导出规范市场秩序的意义
1.规范市场秩序的意义:
2.如何规范市场秩序
⑴严格市场规则
市场规则的表现形式和内容表现形式:法律规范、行业规范、道德规范
市场规则的内容:
市场准入规则
凡不符合市场准入规则的企业、商品,均不允许进入市场。市场竞争规则
禁止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非法垄断及其他非法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规则
市场交易必须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禁止强买强卖、巧取豪夺、牟取暴利、坑蒙拐骗等非法行为。
【想一想】:面对诚信缺失政府应如何去做?
⑵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引导学生分析诚信的重要性)
①必要性: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例如,公司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才能取得成功;诚实守信能够使企业在市场中享有良好的声誉,这种声誉会形成无形资产,企业将受益匪浅。
②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提问】:规范市场秩序不仅需要政府建立信用制度,作为每个经济活动参加者应如何去做?
⑶每个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的规范,又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应该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