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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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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总则

应急预案总则范文第1篇

一、总则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特制定公司x年度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时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集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际,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应。

四、应急演练要求

1、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制定演练计划,包括演练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日期安排、演练策划领导小组组成、经费预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构,设计演练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响应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掌握应急响应知识和技能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3、演练实施是对演练方案付诸行动的过程,是整个演练程序中核心环节,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达现场,对演练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确认无误后按时启动演练,填写演练记录表。

4、演练结束后,应针对本次演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点评和总结,并从各自的角度总结本次演练的经验教训,确认评估报告内容,拟定改进计划填写《应急演练评审表》。

5、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参加演练单位和个人按照改进计划中规定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的更新等。

五、应急预案演练安排

x年公司应急演练安排如下:

x年应急演练计划

序号

应急预案类别

组织部门

参与部门

演练时间

备注

1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办公区域

5月

2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6月

3

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7月

4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8月

5

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

监科

各车间、办公区域

9月

6

起重设备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应急预案总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校突发事件策

1 建立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就是其危机管理机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其目地就是控制突发的紧急情况发展并尽快地减弱或是消除危机,并将危机所对的人或财产的损害度减至最小的程度。而统计表明,有效的应急预案就可以把突发事件的危害与损失降低至没有应急预案时的百分之六左右。我们要在突发事件有可能波及的范围和其有可能造成的损害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等事项处置程序,从最大的限度之上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

2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缺陷

2.1 预案的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高校的应急预案从总体上而言是属于“纲领性”和“宣言性”文件。通过对我国的各高校的应急预案内容的分析,就能很清楚的看到,高校应急预案内容都是包括以下的几个部分:①总则;②组织指挥体系以及职责;③预警与预防机制;④应急的响应办法;⑤后期的处置;⑥保障措施;⑦附则等。

2.2 缺乏合作协调 我国各高校所作的各类应急预案当中的内容,可以发现出严重缺乏部门间的相互合作协调。以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讯的保障为例,在事件突然发生以后就需要各方面联络,所以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的通讯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一般情况之下如发生地震或是气象灾害等,通讯设备也会同时的遭受破坏。关于突发事件后的通信保障问题我国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当中就写道: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2.3 预案的制定有待完善 ①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有待完善。我国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体系,但是对于预案的制定程序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当中,应急预案制定要遵循的是一种自上到下的途径。而一般的情况之下,各高校制定了应急预案之后,各级的院办相应部门制定出院一级的部门预案,之后就是专业一级的相应部门以及基层的相应部门所制定的预案。下级机关在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时,多数的情况下都要照搬上级机关所制定的预案,并没有体现出其本级别应急预案的特殊性。对于各高校单位的预案制定程序,其相关的部门所与编制的规范或是指南一类的文件当中倒是有些涉及,但总体而言也是较为简单的也都是一些原则性的内容。②缺乏联合制定预案。我国高校已有的各级、各类的应急预案当中,几乎都是某一个高校或是某个相关部门、学生组织自行去制定的,很少有几个相关联的部门联合制定其预案的情况。而高校各级部门和学生组织相互联合地制定各级别、各种类的应急预案,就有可能对应急活动的开展得到更有效率、有秩序的效果。

2.4 预案的修订程序欠缺 我国各高校的各级各类的相关的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由高校各级部门以及学生组织根据实际的需要与情势的变化,适时去修订这些应急预案。但是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条件与程序,各高校却至今也没有专门的规定过,其实我国安全监管总局就曾对此做过指示。我们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变动的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以及各高校人员、技术和外部环境等不断的变化当中的实际情况,来及时地评估与补充修订完善其预案。许多的应急预案当中由于其修订的程序欠缺,加之各高校的相关部门领导对于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未重视,实践当中对已经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的情况也是较为少见。

3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完善对策

3.1 制定前期预防 ①结合校园的实际。当前我国高校的分布市区化与郊区化,在学生生活的社区当中宿舍楼的结构、疏散通道等方面也同样的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何来制定适应于本校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仅要调研和学习兄弟院校当中良好的经验,而且也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充分的结合学校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校区特色的应急预案。②检查和排摸校区相关硬件部位。要在预案制定之前,检查排摸校区内诸如消防栓、灭火器、应急通道等等,硬件设备的所在部位,并且要将其标注到所指定的书面预案当中去,让校区的员工和学生都相互的熟知,防止事故发生之时因为紧张而找不到应急设备的所在,从而对事件束手待毙并且贻误战机。明确不同的应急事件疏通的渠道差异如对于自然灾害,要明确报火警、报学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这些部门的电话,并对火警、匪警和医疗救护等电话要写入到预案中,让大家熟知。但当遇到学生自杀等情况时要及时和辅导员、学生处等部门联系报告,让相关专家进行处理。

3.2 制定后期培训 积极的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制定后,要对预案当中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员进行普及和培训的工作。要让大家明确校园突发事件的基本类型、处理的方式与应对的措施。明确的知晓突发事件“预防”与“避险”的方式,掌握其“自救”的方法与注意的事项,了解“他救”渠道以及联系的途径等,使大家在能在思想上高度的重视各类的预案,行动上也要合理的操作各类突发事件预案。

4 结论

高校是我国突发事件重点的防范单位,其管理者要正视突发得到危机事件,国际之上常常把突发事件得到管理的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即:事件前的预防、事件发生前的准备工作、事件爆发时的工作、事件结束后的恢复。而依据高校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建立其突发事件日常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校园园区内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的校园。就是我们制定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龚维斌.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应急预案总则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应急预案总则范文第4篇

1.1编制的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确保文化市场繁荣,保持文化市场基本稳定,管住、管好、管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的事权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患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文化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县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及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文化局局长

成员:由县文化、公安、工商、财政、综治、消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1.1县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及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县文化市场管理发展变化情况。

(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3)对县级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2.1.2县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及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由县文化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文化市场动态,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代县政府起草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文件。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警监测

3.1建立文化市场信息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要设立专人负责文化市场监测工作,县城大型网吧、游戏场所和音像批发商,要实行信息定期报告制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出现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异常情况时,有关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文化市场和文化活动。确认出现进入应急状态时,要按照县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应急终止

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应急状态消除后,县应急指挥部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指挥秩序,恢复正常秩序。

5、应急保障

5.1补贴资金

凡是执行应急预案涉及的合理费用,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应由县财政予以补贴。

6、后期处置

6.1评估和改进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应急终止后,要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2奖励和处罚

6.2.1对参加应急工作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通信、加班等补励。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县应急指挥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6.2.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2)拒不执行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活动应急指令的;

(3)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应急预案总则范文第5篇

一、总则

(一)本预案是保证我镇教育系统在遭受可能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处置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行动方案。

(二)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三)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干旱、风、冰雹、低温冷冻、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异常现象造成的重大自然灾害后的应急反应。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应急机制,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灾抗灾工作,确保我县学校安全。

三、 组织机构 

(一)成立花期镇中心学校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  勇

副组长:曹昌华

成  员:邓怀刚  王慎思  游礼珑 王元和  邓小才  韩庆光  吴正锦  邓国驹  穆仕武 张 军     

邹明顺  梁 礼

曹昌华同志抓此项工作。

各中小学校均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灾抗灾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和制定各项应对措施。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灾抗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镇师生开展防灾抗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师生防灾抗灾意识和基本技能。

3、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组织指导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参与地质灾害现场救援,组织现场监视,对次生灾害进行预测,提供灾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质灾害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等。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指挥和组织师生进行防灾抗灾,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四、工作机构

建立以下三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方面工作:

1、宣传报道组:由中心校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防灾抗灾宣传、防灾信息等工作。

2、救灾抢险组:由中心校办公室牵头,负责临时现场抢险救人、协助维持秩序等工作。

3、物资保障组:由中心校办公室牵头,负责防灾抗灾所需的各种物资准备和供给等工作。

    五、防汛抗灾的准备

1、指导各学校制定好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全面做好防灾抗灾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对师生进行防灾抗灾宣传教育,组织师生进行防灾抗灾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学校安全。

六、防讯抗灾的应急

1、接到紧急警报后,各学校要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受影响的学校立即停课,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其他要求

1、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灾抗灾工作,要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灾抗灾措施。防灾抗灾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当地,并保持24小时单位有人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在防灾抗灾应急行动中,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