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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分析识别;风险评估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对农业高薪企业进行审计认定,对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特有专业优势,确保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增强企业财务信息可信度,从而更好地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较强的现实意义。笔者就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谈自己的观点:
一、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满足的条件
1、企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2、从事重点领域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其重点领域是指: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设施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农业节水技术、农村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农业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技术、其它农业新工艺、新技术;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管理规范、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企业信誉良好,资信评价等级A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市场开拓精神;5、企业具有自主研发机构,或者具有相对固定的技术支撑单位;6、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从事研发工作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7、企业生产规模在年销售300万元以上,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装备,有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8、企业每年用于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2%以上;9、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50%以上;10、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农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研究开发费用内容的确认
1、农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审计时,一是要了解《重点领域》;二是要明确技术性收入涵盖的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包括企业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两部分。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直接投入、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10%)。此外,实务中还可能发生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即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这部分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三、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提供的申报明细表与年度财务报表的区别
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提供的申报明细表与年度财务报表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包含在已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中,两者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是一致的,在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面不存在差异,但申报明细表又区别于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最近三个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以申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为基础。其列报的数据可以直接反映企业是否满足认定条件。
四、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业务风险评估
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比,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业务显得较为简单,但注册会计师不应因此而忽略了风险评估。申报企业管理层可能存在为获取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降低税负的主观动机,对这一可能导致管理层舞弊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应当给予充分关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舞弊风险;所以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申报企业的行业特征、产品(服务)的技术变化等情况,判断申报的研究项目或产品(服务)是否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符;了解、识别关联方以分析是否可能产生研究开发项目在不同的单位开发而开发费用集中在某一单位支出等各种异常情况;了解研究开发人员的组成,以分析研究开发费用中有关工资与委托开发费用的分类是否正确;了解投资活动,以分析有关测试仪器与设备、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应当列入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恰当评估申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五、通过流程分析识别内部控制中的关键控制点
当前有些农业高薪技术企业存在着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混合账”的情况,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何将研究开发费用从企业全部的成本费用中分离出来,如何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从全部收人中区分出来,如何避免高估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一个特点。在流程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从立项和预算管理、人员管理,设备及材料管理、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管理、结项管理等流程分析中识别研究开发费用的关键控制点。
六、对农业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识别的要求
关键词: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财务战略;价值最大化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 (2010)25-0003-02
1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满足的条件
(1)企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
(2)从事重点领域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其重点领域是指,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设施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农业节水技术、农村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农业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技术、其他农业新工艺和新技术。
(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管理规范、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企业信誉良好,资信评价等级A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市场开拓精神。
(5)企业具有自主研发机构,或者具有相对固定的技术支撑单位。
(6)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从事研发工作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
(7)企业生产规模在年销售300万元以上,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装备,有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
(8)企业每年用于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2%以上。
(9)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50%以上。
(10)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要改变传统的经营机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企业的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已基本具备,涌现出了一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了一定竞争优势的企业,这些企业已经能够自觉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其他企业成功的经验,有意识地培育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经营机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既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绩效和竞争实力,又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因此,舍去对企业经营机制的研究,任何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研究都是不全面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机制具有企业经营上的高风险性、人力资本的决定性、经营策略的阶段性、对信息的高度敏感性以及与农业、农户的密切相关性等特点。以此为基点,本文从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现状出发,在借鉴国外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与农业高新技术运作经验的基础上,首先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通过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经营机制的理论透视,抽象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运作方式不同于传统企业的特性,为本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依据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扩展期和成熟期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从经营机制的机理和经营机制的构建两个视角,分别研究了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机制、技术创新机制、激励机制和资本运营机制。第三,由于风险防范问题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都是至关重要的,因而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可以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行和持续经营。
3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研究
3.1成本控制管理
即节约成本,直接增加经济效益,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有效的成本控制是建立在科学的成本分析基础上的。结合企业实际找出成本控制的内容,比如产品成本、资金成本、人力成本、营销成本等;根据成本内容掌握可控的成本,分析各成本构成要素,着重对各成本进行分析,如直接生产费用(原料、辅料、直接劳动成本)分析,制造管理费用分析,劳动力成本分析,确定成本费用可压缩空间,找出控制关键环节点,采取措施,对症下药。诸如通过降低差旅费用、招待费用标准降低管理费用支出,通过裁减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来降低人力成本,通过降低采购成本和销售费用来降低营销成本等。寻找一切可能降低成本的途径。
3.2资金效率管理
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现金流出,增加可控现金,在采购环节尽可能实现间接融资即赊购的方式,注重采取多种融资渠道,企业须大力加强组织收入的工作力度,在尽力扩大销售的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实行动态跟踪,加大催收力度,合理谨慎估计坏账额度,加强存货管理,科学、 经济、合理采购,促进现金周转速率,通过这一系列管理措施,力求保持现金流量稳定,平衡现金流入与流出的关系,来保证企业具有长期稳定的支付能力,此举既是企业应付危机的良策,同时也是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一剂良药。
3.3 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引入风险投资提高企业财务竞争力
风险投资可以解决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问题。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的早期,很难通过债务性融资的方式实现融资,缺乏发展资金问题成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重要制约因素。风险投资主体看中的是企业的成长潜力,而不是企业现有形资产情况。风险投资的进入,可以解决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难题。风险投资可以分散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运营风险,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的趋利性特点激励着它去发掘有赢利前景的项目,并对优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宣传推广,将更多的投资者吸引到对该企业的投资中,形成多个风险投资主体共同对一个风险企业进行投资的局面。可以分散风险企业创办者的投资风险,还可以降低风险企业发展中的经营管理风险,由此实现投资者收益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水平。风险投资主体可以为风险企业提供人才、市场、企业战略制订等管理支持。风险投资主体一般拥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经 验和广泛的社会关系,在对风险企业投资后,风险投资主体将会为其提供包括人才招聘、财务咨询、市场推广、企业发展战略制定等一系列增值服务,有利于农业高 新技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和促进风险企业快速发展。
3.4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专项审计业务风险评估
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比,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业务显得较为简单,但注册会计师不应因此而忽略了风险评估。申报企业管理层可能存在为获取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降低税负的主观动机,对这一可能导致管理层舞弊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应当给予充分关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舞弊风险,所以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申报企业的行业特征、产品(服务)的技术变化等情况,判断申报的研究项目或产品(服务)是否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符;了解、识别关联方以分析是否可能产生研究开发项目在不同的单位开发,而开发费用集中在某一单位支出等各种异常情况;了解研究开发人员的组成,以分析研究开发费用中有关工资与委托开发费用的分类是否正确;了解投资活动,以分析有关测试仪器与设备、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应当列入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恰当评估申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风险。
3.5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内部控制
当前有些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着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混合账”的情况,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何将研究开发费用从企业全部的成本费用中分离出来,如何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从全部收入中区分出来,如何避免高估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一个特点。在流程层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从立项和预算管理、人员管理、设备及材料管理、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管理、结项管理等流程分析中识别研究开发费用的关键控制点;从接受客户订单、将订单输入系统、核准信用状况及赊销条款、检查订单并准备发货、编制发运凭证或提货单)、递交发运凭证(或提货单)至客户、开具销售发票、复核销售发票的准确性并递交至客户、生成销售明细账、汇总销售明细账并过入至总账、维护客户档案等流程分析中识别高新 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关键控制点。
参考文献
[1] 张兵.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与风险投资机制研究[J].现代农业,2007,(1).
[2] 李健,史俊通.我国农业投资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5,(9).
[3] 李建民,吴文庆.国外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与风险投资[J].世界农业,2001,(1).
[4] 隋玉明,王雪玲.我国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5] 隋玉明.互联网时代的财务会计与管理新动向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08,(6).
[6] 隋玉明,王雪玲.我国金融系统会计业务流程在造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风险 应对
一、现状和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税率,可以减免10%的所得税;各地政府面临经济转型的重任,为提高任上业绩,鼓励甚至鼓动企业通过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政府给予各种奖励,对有融资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进行财政贴息等;证券市场、金融机构也偏好高新技术企业的帽子,创业板以高新技术企业颇多,银行和担保单位成立专门从事科技贷款的部门、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易于向客户推销产品……正是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各种优惠待遇,不少企业纷纷走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道路,而事实上有不少企业仍是传统产业、技术含量差,或者管理上根本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但他们为谋取高新技术企业的光环,有的利用科技、税务等部门的漏洞,编造虚假材料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的与中介机构合作,共同虚报申报材料;有的在政府支持下勉强通过认证,但其管理跟不上要求,遂又与政府签订保证税收的协议,所得税优惠不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好处众多,通过认证的也有投机取巧的成分,如果一味仅是通过认证或者骗取了认证,在目前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在背景下,政府各部门必将根据蛛丝马迹,对其实质或管理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会采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补征少交税款及滞纳金,甚至进行税收处罚等手段。一旦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税务处罚就可能在5年内甚至永远都不能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其风险和代价不言而喻。
为了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又符合科技、税务等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笔者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管理要求进行了梳理,以帮高新技术企业审视自我,做好备查,规避风险,确实享受优惠。
二、认证、管理的理解和建议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方面
企业在项目研发过程中要不断进行总结,从设计、工艺、生产、产品、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寻找新的突破口,不断开展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新产品、新服务或管理模型的发明创造,然后到科技部门查新,积极申请专利,无论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还是发明,包括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申请越多越好、授权越多越好。如果是受让、受赠、并购等取得专利,则要签订转让合同,且到主管部门备案。
注意:1.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授权专利一般要在6项以上,或一项以上发明专利;2.获得专利授权后还要不断续交年费,以保证专利一直处于有效期内,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3.自主知识产权要求近三年内或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权;4.要将专利应用到实际的产品生产或服务中,形成本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范围方面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1.电子信息技术;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3.航空航天技术;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7.资源与环境技术;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企业的高新技术如何体现或产生,企业研发或技术部门要出具说明书,详细加以说明;企业研发或技术部门要将企业的产品(服务)归属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细分末节,最好有完全一致的项目,不能模棱两可;企业研发成功后到科技部门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注意其有效期一般为5年。
(三)人员方面
第一,在职工范围的界定方面,会计准则明确“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还包括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职工的范围明确了、扩大了。
第二,规定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第三,规定要求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研发费用方面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指标之一。企业须按规定如实填报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情况表;同时正确归集研发经费,聘请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1.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按照上述定义判断是否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准备好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说明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注意:(1)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2)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归集、核算、加总的;(3)立项必须由公司相应的权力机构、人员、会议批准,若是外单位的委托,则须提供委托协议等证明性材料。
2.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须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企业须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设置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最好设置单独的研发费用归集科目,并在样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添加明细科目,辅之以项目核算,从而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同时按《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归集、核算。
3.销售收入及研发费用比例的确定
销售收入一般包括主管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产品销售收入,否则分母变大后存在研发费用比例不达标的风险;也不能简单地将研发费用科目的发生额总和认同为全是研发费用,一定要按前述归集要求计算,该扣除的予以扣除,否则会因分子变小后存在研发费用比例不达标的风险。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方面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当年总收入等于营业收入,等于销售收入与非销售营业收入之和。
注意:高新技术产品最好是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可,部分产品可以参照已认可的产品,如果全是未经认可的产品,企业一定要能明确归集到《重点领域》的末级项目,且有相关证据,否则归集缺少可信度,涉税风险就较大。
(六)企业综合管理方面
1.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方面
(1)企业所有研究项目要制定立项报告,且立项报告要获得有权机构、人员或会议的批准;(2)建立符合认定要求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账、表、凭证等一应俱全;(3)企业与高等院校就主营业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争取获得市级以上产学研示范企业;(4)企业设有单独的研发机构,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争取获得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5)企业要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激励制度,依制度和开发进程做到奖罚分明。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2)无论购入还是出售技术成果均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且有相关部门鉴定或登记备案为佳;(3)列出企业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的典型;(4)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要达4项以上。
3.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方面
(1)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达6项或1项发明专利以上,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4)授权已超期或虽未超期但未交年费不予计算。
4.成长性方面
企业的成长性包括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公式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1)成长性按≥0.35、≥0.25、≥0.15、≥0.05、
上述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自主知识产权(30分)、成长性指标(20分)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的能力;企业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赋值为零,即不可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六个档次(A,B,C,D,E,F),分别是:0.80-1.0、0.60-0.79、0.40-0.59、0.20-0.39、0.01-0.19、0,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分数比例,如组织管理水平达B档,则得分可评为14分(=20×0.7);企业自行评价指标以申报之日前3个年度的数据为准,如企业创办期不足3年,以实际经营年限为准;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三、认证、复审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介机构的选择和验证
企业必须选择综合评价AAA级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政府机构会有推荐,或在中介机构网站上查询并验证,具体要求: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出具真实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相关资料的准备
无论是认定、复审,还是申请减免税的资料,均须装订成册,配有目录和页码,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便于相关部门查阅和办理。
1.企业认定时应准备并提交的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企业一般必须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后提交给认定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视同重新认定。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企业复审时应准备并提交的资料
(1)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2)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须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资料提交给认定机构。
3.企业申请减免税应准备并提交的资料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见附件);(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上述资料企业一般必须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三)其他注意事项
第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第二,认定或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或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如果已享受税收优惠的,将被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三,企业在销售收入上作时间的安排、资产规模上进行科目的调整,只要不违反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是可以的,但一定要记住任何税收筹划均须以纳税遵从为基本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得不偿失。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OL].中国政府网,200-3-19.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J].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
[3]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Z].2008.
关键词:环境绩效;高新技术企业;评价指标
在经济实体和科学技术同步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相继而来的却是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近几十年来,摒弃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集体经济增长模型已逐渐深入人心,这就使得企业必须重视环境问题,从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对环境绩效评价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而国外在这个课题上的研究成果也尚未成熟。因此,本文继续对这个课题进行深入的钻研。
一、高新技术企业与环境绩效评价指标的内涵
(一)高新技术企业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竞争的不断激励,“创新”已成为当下最热门的词汇,创新型企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鼓舞,成为当代社会的主力军,而高新技术企业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角。在我国,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主要研究科学开发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之间的相互转化,从而形成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根据最新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文件规定,高新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主要有: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二)环境绩效评价指标的内涵
企业环境绩效不仅与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又是环境业绩与环境效率的结合,同时也是衡量一个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首要问题之一。但是,如今关于此领域的研究尚少,未形成统一的科学实用的评估体系。而本文研究的企业环境绩效指标是以剩余价值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在追求再循环与绿色度的理念上,根据企业固有的特点,从不同的层面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实际的应用效果,从而准确判断企业环境绩效的未来发展状况。
二、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对环境问题的不断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学与技术相匹配的基础上往往忽视对环境方面的管理。因此,对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进行评估时解决环境问题已成当务之急。本文在对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及其绩效指标进行分析后,对其环境绩效评价指标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缺乏环境财务绩效指标
一个企业经营成果的好坏与货币数据及非货币数据是紧密相关的,而财务指标是分析一个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好坏的重要指标。根据学者的研究,在当前的指标体系中,学者对与环境相关的财务绩效指标重视的程度不是很高,这很有可能是因为我国并未严格实行环境会计核算。但目前为止,由于环境问题尚未从传统的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并进行单独核算,所以环境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缺乏独立性、科学性和全面性。
(二)环境经营指标不多
企业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生产和经营,而各项指标的集合都穿梭在企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之中,指标的评估结果必然与其经营成果密切结合,涉及的范围广而全。然而根据现状,在整个评价指标集合中,环境管理类指标较多,而环境经营类指标很少。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环境管理类指标衡量企业的环境绩效,着重从管理制度、员工素质评价和组织架构、上下级关系等诸多因素来衡量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而没有根据企业的基本输出状况把环境与经营相结合,因此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时考虑的环境经营指标很少,从而根据实证分析得出的相关性较弱。
(三)选取的指标实际操作性不强
理论分析往往需要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只有具备了较强的实际操作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来,学者们更加重视定性的规范性评价指标,而忽视实证性的定量的评价指标。诸多指标的选取都是建立在系统理论、外部效应理论、协调发展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的,这些指标侧重从理论方面进行研究,缺乏一些具体实践方面的钻研。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忽视了实际操作方面的信息,使得其所建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指标体系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
(四)选取的量化性指标少
据研究发现,学者们在对环境绩效进行评价时,从理论上提出了不少指标,但大多数都缺乏实证性的定量分析。从文献看来,我国已根据不同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探索,对其所属下的各类指标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构建的指标虽多,也够全面,却有不少环境指标缺乏定量性的研究成果。
(五)未统一指标体系的设置
大多数文献所涉及的指标体系中都包含货币指标和非货币指标。高新技术企业中不仅包含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货币指标,还包含有客户、创新能力和环保等非货币指标,但具体的内容和具体的指标各有差异,无法达成统一共识并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时,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已成为首当其冲的问题之一。为了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有效和科学,有效地选取环境绩效指标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本文根据当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有目的地选取并构建了五个一级指标来全面有效地评价企业环境绩效。
(一)财务相关指标
企业的财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成长性等活动,而一个企业的发展必然离不开投融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分配活动。在环境管理中,对于环保设备的投入与环保资金的筹资及利润分配情况是分不开的。因此,构建财务相关指标也应该以筹资、投资、运营和分配为基础,以投资及运营为重点研究对象。财务相关指标见表1。
(二)资源利用指标
企业的生产离不开其资源的投入,而投入资源的多少势必会影响其经营成果及其资源利用程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投入成本的利用效率可以用产品的资源利用率来反映,该类指标可以显示出两个维度:一方面突出单位产品耗用资源的绝对值;另一方面显示资源利用的相对程度。通过单位产品耗用量这类指标的横向与纵向比较,可以帮助企业看清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效果,同时客观地判断自身在同行业中的地位。而资源利用率这类指标主要是通过有效资源利用情况占全部消耗资源的百分数来确定的,在高新技术企业中该类指标的评价结果一般都比较高。资源利用指标见表2。
(三)循环利用指标
根据剩余价值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加重视废品的再利用情况,可再利用的产品包括某些资产和工业废气物。循环使用和重复使用是不同的,前者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依托,更加重视变废为宝的过程,从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因此,循环指标对环境绩效的评估具有重要的影响。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构建这类指标颇具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便于查找生产技术上的不足从而进行新的研发和改进。循环利用指标见表3。
(四)环境污染指标
工业企业的生产不可避免的伴随“三废”的排放,从而给环境带来一定的污染,使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的结果受到负面的影响。自古以来,企业在进行环境指标的研究时,一般以排放的绝对数量作为统计口径,即废气排放总量、废水排放总量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但是,在研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时用绝对数指标进行比较往往会缺乏可比性,故还需构建一些相对指标,即单位产品的污染排放量指标。这些指标能更加直观地反映出环境绩效与产出之间关系,进而促使企业更加重视生产与环境的结合。环境污染指标见表4。
(五)社会反映指标
企业的环境管理是一项不容忽视的任务,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生产效益与产出情况,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相应的影响。除以上四类指标外,社会对企业环境绩效的意见和评价也是备受关注的。社会意见和评价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政府及相关环保组织的规范化评定结果,另一个是人民群众对企业环保的反映情况。这类指标存在于企业的外部,与上述的四类内部指标相辅相成,从而更加综合地反映出企业环境绩效的成果。社会反映指标见表5。
四、结语
在剩余价值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时代背景下,对企业进行环境绩效评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本文从多角度出发来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指标集。目前,对环境绩效评价的研究不仅是一个热点,而且还是一个难点。据文献综述,硕士论文对此课题研究的较多,而博士论文很少论及。希望在以后的研究中,能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领域中,一起探讨环境绩效对企业的影响,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郑春美,许玲玲,陈志军.高新技术企业绩效评价研究综述[J].财会通讯,2013(02).
[2]夏丹,朱广华,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知识管理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J].统计与决策,2013(04).
[3]朱厚渊.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体系的设计[J].中国外资,2012(279).
[4]名萃.基于环境价值链的环境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J].审计与监督,2012(15).
[5]甘昌盛.我国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现状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11).
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通知》新要求。今年我省的高企认定工作有几个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税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参考《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分别在“省网”系统提交初审意见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二是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联合开展复审,分别在“省网”确认推荐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联合推荐函和《推荐企业清单》。三是认定机构前置审(核)查。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对委托专业审查机构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委托的中介机构资质等资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企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四是加强指导、帮扶、推荐。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做好宣传、动员、初审工作。科技、税务部门辅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并提醒和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部分技术领域的审核,对国家备案通过率较低行业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传统食品、广告、传媒、医院、咨询、工程建设、物流、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等)重点把控;积极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国网”和“省网”的申请材料两者缺一不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平台材料提交的,不予认定。五是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
二、尽快开展培育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名单(含重新申请认定企业名单),督促指导做好培育入库工作。挖掘新的培育对象,组织申报企业参加我市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三、认真组织今年高企认定申报辅导工作。科技、税务行政管理部门指导服务企业分别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填写申请材料,并确保在确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提交。
时间安排
第一批:
企业网上申报:4月25日-5月28日
县区初审推荐:5月31日-6月11日
设区市复审推荐: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审(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业网上申报:7月26日-8月27日
县区初审推荐:8月30日-9月10日
设区市复审推荐: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审(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工作。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将联合组织专家对县区推荐企业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评审。预评审时间:第一批为6月12日至6月14日,第二批为9月18日至9月20日。评审后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各县(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请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申报企业按照初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将通过复审的企业推荐给省高企办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南昌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申报复审工作另行安排)
五、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科创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南昌市科技创新平台(ncskj.cn)申请科创券,用于高企认定的技术资询和专项审计工作。其中,技术咨询可申请2万元,专项审计可申请1万元。具体申请事项可查看《南昌市2021年度“洪城科创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指引》(洪科字〔2021〕54号)。
六、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以享受《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文件的相关支持政策,同时必须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要求:
1.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年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认定后三年内,于每年5月31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管理网(innocom.gov.cn/)完成发展年报的填报工作。
2.填报火炬计划统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认定后三年内,于每年3月31日前登录科技部火炬计划信息系统(tj.ctp.gov.cn/)完成火炬计划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3.填报企业年度研况报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填写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对不履行上述监督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做出如下处理:
1.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按照规定时限报送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南昌市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公室,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2.取消市科技局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
七、企业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提交认定申请。申请认定企业提交认定申请的程序为:备案登记(企业提交备案材料至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企业自我评价——网上注册——准备并提交申请认定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复审——推荐上报省高企认定办。
八、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南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南昌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联 系 人:王荣献 联 系 人:王宇欣
联系电话:0791-83884249 联系电话:0791-88533891
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程文辉
联系电话:0791-88607671
邮 箱:2646147757@qq.com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6115室
附件: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各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国家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我省今年将开展2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江西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严格执行《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同时满足高企认定八个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按《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
(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网”),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三)“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jxgqrd.com/)”注册登记(以下简称“省网”)。申报企业在“科技部服务平台”注册填报后,需在省网注册并登录。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四)企业填写、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必须在“国网”和“省网”分别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务必确保“国网”和“省网”所填资料数据一致。在省网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前,请企业按实际情况准确选择初审推荐单位、所在县(区)、所在开发区、主管税务部门等必填信息,不在开发区内企业可不选。
(五)初审推荐。
1.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税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参考《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附件2)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分别在“省网”系统提交初审意见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赣江新区、国家级高新区科技部门会同设区市税务部门联合开展复审,并分别在“省网”确认推荐。科技、税务部门要在初审推荐截止日期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联合推荐函和《推荐企业清单》至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
(六)认定机构前置审(核)查。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委托专业审查机构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资质等资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企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七)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八)公示、推荐报备和备案。在省科技厅官网上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国家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推荐报备。国家认定办审核后,确定通过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三、有关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定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各申报企业要明确以下事项:
(一)加强指导、帮扶、推荐。请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做好宣传、动员、初审工作。科技、税务部门辅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并提醒和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部分技术领域的审核,对国家备案通过率较低行业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传统食品、广告、传媒、医院、咨询、工程建设、物流、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等)重点把控;积极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国网”和“省网”的申请材料两者缺一不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平台材料提交的,不予认定。
(二)全面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附件3)。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中介机构须按要求如实出具审核(鉴证)报告并作出信用承诺(附件4)。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除将按《工作指引》要求,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以外,还将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强核查力度。各地科技、税务部门要对照推荐要点,明确职责分工、核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省高企认定办将加大对申报材料中知识产权、财务等内容真实性的审查力度,发现造假、一票否决。
(四)我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从未指定或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高企认定咨询和服务,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以省高企认定办指定机构的名义开展中介服务。
(五)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1.企业须对应《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四级目录(例:一、电子信息/(一)软件/1.基础软件/通用及专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填报技术领域。
2.由于系统存储原因,企业须在“省网”扫描上传所有附件材料;在“国网”只须扫描上传主要附件材料。
(六)省高企认定办不收取书面申请材料。
(七)时间安排
第一批:
企业网上申报:4月25日-5月28日
县区初审推荐:5月31日-6月11日
设区市复审推荐: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审(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业网上申报:7月26日-8月27日;
县区初审推荐:8月30日-9月10日
设区市复审推荐: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审(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其他
(一)省高企认定办地址和联系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813室
省科技厅联系人:熊剑波 张绪波
联系电话:0791-86265355/86253496
(二)省税务局联系人
联系人:企业所得税处 李丽萍
联系电话:0791-86221915
(三)“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平台”技术支持
单 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金俊峰 刘聪
联系电话:0791-88302858
附件:1.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
2.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
3.企业信用承诺书
4.中介机构声明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技术领域
企业
注册地
所在开发区名称
是否重新认定
主管科技部门
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备注
1. 不在开发区内的,所在开发区名称一栏不填;
2. 推荐盖章分为3类:1.设区市或赣江新区科技部门会同设区市税务部门推荐并盖章;2.省直管县(市)科技部门会同所在县(市)税务局、所在县(市)税务局推荐并盖章;3.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会同区内税务部门、设区市税务部门推荐并盖章。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审核要点
序号
审核要点
工作分工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科技部门
2
企业是否为居民企业
税务部门
3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科技部门
4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科技部门
5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部门
6
企业填报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信息
税务部门
7
企业申报材料中(包括提交的三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数据是否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最新数据一致
税务部门
8
企业是否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归集研发费用,设置专用研发费用辅助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进行核算。企业申报表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相关数据
税务部门
9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科技部门
附件3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现作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2.本企业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填写上传的申报材料、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上传的申报材料以及本企业留存的高新技术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均完全一致。
本企业愿为上述承诺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中介机构声明
本机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提供给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资质证明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本机构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