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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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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流程

交通行政执法流程范文第1篇

1.分局要正视当前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充分认识到抓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工作事关交通行政管理职能的稳定、事关交通整体形象,是一个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危及到交通部门的根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第一位责任,要成立整顿、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班子,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局整顿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领导班子及具体工作开展按照《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监督检查的通知》执行。凡是在本系统内发生违法、违纪“三乱”等重大事件的,一律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分局要端正执法动机、杜绝执法趋利现象,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经济指标,不得将罚款多少与奖金、补贴挂钩,切实防止因利益驱动造成重罚款轻监管的错误倾向。执法工作必须服务于对本辖区路产权维护行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本县非法占用公路路产的查处。

3.对没有明显违章的车不得随意拦截检查,更不得双向同时拦截车,严禁任何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追车检查。

二、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公示制。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交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的重大举措。当前尤其要把交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依据、便民措施、服务承诺、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交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许可条件、执法结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内容作为执法公示的重要内容,增强交通行政执法的透明度、社会知悉度,实现交通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公示的内容要做到准确、实用,执法结果公开要全面、客观,不得人为过滤关键信息,以充分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2.全面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在准确梳理执法依据、严格界定执法职责、范围、内容、标准等基础上,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依法确定执法部门、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评议考核制度,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交通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三、建设“和谐交通”,要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

1.在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要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为基本立足点,正确处理好执法原则性和灵活性、执法动机和执法效果、部门执法和社会形象三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建设“和谐交通”。

2.禁止任何执法单位和人员,不能擅自提高或降低路政规费征收,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赣价费字[1994]年第014号和省财政厅赣财综字[1994]年第010号文件收取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及临时占用公路收费标准执行。对违法违纪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坚决纠正轻违章重处罚、重违章轻处罚、不违章也处罚的裁量权乱用、滥用行为。各执法单位对实施的主要执法行为,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分级执法裁量标准,并尽量缩小每个环节的自由裁量幅度。

2.认真落实重大复杂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和讨论记录备案审查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大复杂案件标准,严格执行,经集体讨论形成的结论,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和撤销。要严格执行处罚和强制措施审批程序,根据委托或法定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得层层下放。

五、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

1.分局要注重开展日常执法自检工作,要建立执法人员奖惩考核办法,形成以执法单位对所属执法人员和自身执法行为的自检,执法单位法制部门对具体职能科室和执法人员平行检查,执法条线部门开展的定期检查,公路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四检”体系。在实施执法监督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完备监督检查台帐,并建立上下联动和及时反馈信息的制度。

2.要加大对执法现场、执法窗口等管理薄弱环节的现场监督。凡具备条件的执法单位、窗口和执法车船、执法现场,都要逐步安装现场监控设备,增强监控的客观性、公正性。要采取措施加大对行政许可审查、许可事后监管等隐性环节的监督。

3.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凡涉及到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都要迅速交办和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交办、件件有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投拆举报案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1.进一步抓好在岗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在岗执法人员培训率100%,年度总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除业务培训外,还要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执法纪律方面培训。同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年度抽考制度,促进执法人员能自觉、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对被举报投诉较多、执法态度粗暴、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反映强烈的执法人员,应引起重视,要采取措施,暂扣执法证件,暂停执法并组织下岗培训学习;对违反国家治理“三乱”规定、造成重大恶性违法违规事件的执法人员,要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按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交通行政执法流程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以显著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二、规范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1、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2、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问题;

3、执法不公开、不透明问题;

4、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问题;

5、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6、、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坚持依法执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总结推广自由裁量权电子化应用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3、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推行阳光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告知制度,依法依规公示和告知执法主体职权、裁量标准、执法结果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阳光运行机制。

4、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全程说理式执法,综合运用走访约见、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明确行政指导适用范围、严格实施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5、严禁乱收乱罚,解决执法利益化。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落实对基层行政执法财政保障。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3年6月起,到年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1、启动实施阶段(6月底7月初)。

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网络,研究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

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具体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排查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本部门涉及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群众关注的行政执法案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要积极创新规范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大力培育规范执法的先进典型,建立并展示本单位的亮点特色。

2、监督检查阶段(7—8月份)。

局纪委、法规科组织开展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集中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注重听取行政执法相对人和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全面检查系统内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情况。举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活动,深化规范执法专项行动。

3、总结提升阶段(9月份)。

局纪委、法规科对各执法单位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执法单位汇报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亮点特色工作培育情况以及本单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同时汇报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

4、迎检巩固阶段(10—12月份)。

局纪委、法规科牵头总结系统内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接受省、市、县综合检查考核。

各执法单位针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系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网络。各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的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责任科室科长为联络人。

2、科学组织实施。坚持正面引导,注重规范行为,着眼长效管理。坚持监察、法制组织协调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结合、规范执法与改进作风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监督指导相结合、查处典型案件与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抓好基础性工作相结合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