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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惯例的形成与发展
国际惯例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植根于参与国际交往的行为主体的长期反复实践。
早在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尚未形成时的中世纪的欧洲,商人们在各地大的集市上进行交易的规则,在各种各样的地方法中几乎相同,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商人习惯法(LexMercatoria)。在民族国家形成以前,西方社会按社会等级而组成。而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实际上是商人这个阶层普遍适用的习惯性做法。它以杂乱无章的方式发展着,称之为“法”,或许只是—种委婉的说法。[1]中世纪末,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各国通过不同的方式,纷纷将商人习惯法纳入其各自的国内法:路易十四时期,法国率先进行了全国性的法典编纂,于是便形成了1673年的《商事条例》和1681年的《海商条例》;1834年,德意志关税同盟主持制定了《德意志统一票据法》;英国则通过在伦敦市政厅主持法院工作的曼斯菲尔德(Mansfield)大法官及其同僚的努力,将商人习惯法并人了普通法的范畴。
19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2],为其产品寻找市场。与此同时,为了确保本国技术及其产品的垄断地位,许多国家先后建立了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制度。在此期间,为了避免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同而给国际商事交往带来的不便,各国在制定各本国旨在解决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的规范时,也开始寻求共同制定旨在避免法律冲突的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即国际双边和多边条约中的规范。例如,英、法两国于1860年签署了规定相互赋予最惠国待遇及减免重要商品关税的《科布顿条约》;一些国家还缔结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86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年)等。这些国际双边和多边条约中的许多规范,都是由商人习惯法发展而来的。当世界进入20世纪后,随着致力于协调国际政治和经济关系的国际组织的出现,以往那些杂乱无章的商人习惯法经过这些国际组织的整理编纂,开始呈现成文的形式,如在国际商事交易中普遍适用并被公认为国际惯例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ncoterms,以下简称为《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以下简称为《统一惯例》)、《华沙一牛津规则》等,就是由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等国际组织编纂成文的。
二战后,随着科学技术、交通、通讯的迅速发展和电子计算机的问世,跨国公司进入世界经济大舞台,随之而来的是资本输出和技术贸易的空前发展,特别是60年代以来,其增长速度已大大超过了有形商品贸易。与此相适应,有关国际投资和技术贸易及其管理的一般做法,通过某些国家和企业的反复实践,逐步形成为这些国家和企业的习惯性做法,同时也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效仿。其中许多做法已经或者正在转化为国际惯例。
通过简要回顾国际惯例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国际惯例植根于国际交往实践,是在长期反复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一特定领域内的习惯性做法或通例。
2.上述做法或通例是在各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发展起来的。经过有关国际组织的整理编纂,这些习惯性做法获得系统有序的成文表现方式,进而大大方便了参与国际交往的当事人的适用。
3.国际惯例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原有的惯例不断地完善,新的惯例则在频繁的国际交往中应运而生。
(二)国际惯例的含义
在实践中,英文单词“generalpractice”,“usage”和“custom”往往都译为惯例。[3]在王铁涯教授主编的《国际法》一书中,对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一)款(丑)项的引用是“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4]而此项规定的英文原文是“internationalcvstom,asevidenceofageneralpracticeacceptedaslaw.”[5]该书认为,国际习惯与国际条约并列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6]而“国际习惯是各国重复类似行为而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结果。[7]作者在此强调的”习惯“,显然指的是custom,而不是usage.与此同时,作者也谈到了”习惯“一词常与”惯例“混用,并认为惯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惯例包括习惯在内,外交文件上所用的”惯例“一词,既包括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习惯,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常例“,而狭义的惯例则仅指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常例,即《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一)款(丑)项所指的通例。可见,作者在以上几处所说的惯例,显然又是指的”custom“,而不是”usage“。这一结论从上述”狭义的惯例指……“看得最为明显,因为对此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是《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一)款(丑)项所指的”通例“(generalpractice)。而作为此条中的”通例之证明“,正是该书前面所述的国际习惯。[8]可见,”custom“一词在此书中,有时指习惯,有时也指惯例。
那么,上面提到的三个英文单词在含义和译法上究竟有无区别呢?笔者认为,区别还是存在的。“generalpractice”可以译为通例,也可译为一般做法。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例,当卖方报出某种货物的FOB价格时,总是要求买方安排运输和保险。如果买方要求卖方负责租船和投保,那么卖方在其原有报价的基础上,还要再将保险费和运费的价格列人其报价、即CIF价。买方提出购买卖方的货物时也是如此。这种不同报价反映买卖双方承担不同义务的一般做法,经过无数次的重复,便成了商人们进行货物买卖的习惯(usage,也可译为习惯做法)。俗话说,习惯或自然,久而久之,当卖方或买方报出FOB或CIF出售或购买某货物时,由谁在此买卖中承担安排运输、保险等义务,就不言而喻了。而这时的习惯也就自然而然地转化成为惯例(custom)。也就是说,当习惯转化为惯例时,凡从事与此惯例有关的业务人员都知道或者理应知道他们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并对此不会再产生什么误解。例如,在以FOB成交时就不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买方在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运输和保险的情况下,反而指责卖方未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安排好载货船舶,进而使买方蒙受损失,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使上述情况发生,当争论提交法院或仲裁裁决时,法院或仲裁庭则会毫不犹豫地作出买方败诉的判决或裁决。因为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惯例在国际贸易界是众所周知的。
一般而言,某一特定领域内的惯例由习惯形成,而习惯又来源于一般做法。笔者赞同国际贸易法领域内一些学者的观点:国际商业惯例“往往始于一些有影响的企业的商事经营活动,而后逐步形成建立在平等交易行为基础上的特定贸易中的一般做法(generalpractice),再发展为贸易习惯性做法(usage),并最终取得具有稳定性的惯例(custom)的地位。[9]国际贸易法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英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施米托夫教授认为,国际商业惯例由”应用极为广泛的,凡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们期待着他们的合同当事人都能遵守的商业习惯性做法和标准构成。“[10]至此,仍然困扰着我们的问题是:通例在何时转化为习惯?习惯又在何时取得惯例的地位?在实践中,要对此问题作出明确回答是困难的。例如,《统一惯例》(1962)究竟是习惯性做法,还是惯例?施米托夫教授认为它”目前“(指1968年,笔者注)正处于从习惯性做法向惯例的过渡。这一结论所依据的事实是,它至少已为173个具有不同经济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所采纳。[11]而《解释通则》(1953年)则是名副其实的习惯性做法,它仅具有标准合同条件的性质,因为”这些条件只有被当事人列入特定合同时,才对他们有法律上的拘束力。“[12]国内学者对国际惯例也有不同的看法。[13]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又很难把通例、习惯和惯例截然分开。
(三)小结
通过对国际惯例的含义及其形成与发展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国际惯例必须是在世界范围内广泛适用的习惯或通例。如果某一通例或习惯仅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广为适用,则还不能称之为国际惯例,而只能称为地方性习惯做法。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这类习惯性做法逐步扩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它们也可能转化为国际惯例。后者往往是从前者发展而来的。
2.国际惯例不是法律。一国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对于该制定法律的国家和国际公约的缔约国而言,则其国内法及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中的规范是法律而不是惯例。
3.国际惯例是被法律认可为对有关当事人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的通例或习惯。这里的法律,既包括国际法,也包括国内法。对一国而言,国际惯例指为该国法律及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所认可的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的通例或习惯。
二、国际惯例的内容
国际惯例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根据国际惯例所涉及的主体和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
1.国家间交往的惯例。此类惯例是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家之间进行交往的规则和原则,如国家原则及由此而引申出的国家间交往的各项原则和制度,如相互尊重和、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五项原则。
2.不同国家的平等当事人之间进行的国际经济交往的惯例。包括在世界范围内广为适用的由国际组织及特定行业及有关贸易协会制定的商事交易规则、标准合同共同条件等。
3.国家对国际商事交易进行管理与监督方面的惯例。如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税收管理、企业管理,包括对外国私人投资者在本国境内投资及本国投资者在海外投资的管理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则。
4.解决国家间争议及不同国家国民间的民商事纠纷,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的国际商事争议的惯例,如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方式解决上述争论的规则。
(二)按照国际惯例表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
1.不成文惯例。许多国际惯例都是不成文的,通常为国际社会普遍遵守的参与国际交往的原则和规则,如契约自由原则、有约必守原则、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国家原则及由此而引申出来的原则和制度,如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跨国公司或其他外国公司在东道国从事投资或其他跨国经营活动时必须遵守东道国法律的原则。
2.成文惯例。即由国际组织或学术团体对不成文的惯例进行解释、整理编纂后的成文形式,它具有条理性、明确性和稳定性。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些成文的惯例也在不断地修订和补充,使之适合于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如由国际商会主持制定的广泛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当事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解释通则》,最初公布于1936年,并分别于1953、1967、1976、1980和1990年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该会于1933年制定的《统一惯例》,也进行了多次修订。此外,国际商会还整理编纂了其他有关商事交易的规则和标准合同,如《托收统一规则》、《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商业示范合同格式等。除国际商会外,其他一些组织也整理编纂了若干规则,如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海事委员会的《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的《仲裁规则》与《调解规则》,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主持制定的《跨国公司行为规则草案》以及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经过多年努力整理而成的《国际技术转让行为规则草案》等。
三、国际惯例的效力及其适用
(一)国际惯例的效力
一般而言,国际惯例的效力通常可以分为规范性惯例的效力和合同性惯例的效力。
规范性惯例通常对当事人各方具有普遍拘束力,属于强制性规范的范畴。此类惯例的特点是:无论参与国际交往的当事人是否愿意采纳,这类惯例都对他们具有国际法上的拘束力,如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等。因为此类惯例已被国际社会多数成员普遍认为具有必须遵守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另外,凡已被各有关国家接受为国内立法或为国际公约所采纳的国际惯例,则对这些特定国家及有关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的效力。当然,对这些特定国家而言,此时的惯例已转化为法律了。
合同性惯例是国际商事交易领域内的主要惯例。此类惯例属于选择性或任意性惯例。其效力,取决于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各方自愿采纳,因为此类惯例的适用并非当事人各方必须遵守的义务,它们的适用以当事人各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为前提。而一旦当事人各方明示或默示地表示关于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某惯例,该惯例即对他们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例如,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的信用证安排上,如果开证行在开具信用证时注明适用《统一惯例》,则《统一惯例》即对各有关当事人(如开证行、议付行、通知行、付款行及与此交易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该信用证的运作程序必须严格按《统一惯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又如一些特定行业的贸易协会和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合同格式,如伦敦谷物贸易协会制定的有关谷物交易的标准合同格式、国际工程师咨询联合会(FIDIC)制定的国际合同条件,国际运输人协会联盟(FIATA)制定的联合运输提单等,对采用上述各标准合同的当事人各方而言,也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二)国际惯例的适用
国际惯例多为任意性惯例,就其本质而言是供当事人在其所从事的特定交易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适用的制度,尽管有少量的规范性惯例属于各有关当事人必须遵守的规范。而平等当事人之间进行的国际商事活动所适用的惯例一般都属于任意性惯例。当事人在选择适用某一特定惯例时,通常还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
另一方面,惯例对特定当事人的效力,不仅取决于当事人各方的明示同意。对于特定交易中当事人各方应该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为该特定交易领域内的人们所广泛了解的惯例,即便当事人各方未作出明确表示,也应视为他们已默示同意此惯例。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的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4]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入均有拘束力。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28条4款及《仲裁规则》第33条的规定,仲裁庭在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案件的过程中,无论当事人各方是否选择了适用于争议实体的法律,或经当事人各方同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争议,仲裁庭在作裁决时,“均应按照合同的条款作出决定,并应考虑到适用于该项交易的贸易惯例。”
四、关于我国经济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思考
(一)关于国际惯例的含义及其适用
我国现行国内立法尚未就国际惯例的含义作出专门规定,但我国法律承认国际惯例的效力并允许当事人适用。例如,《民法通则》第142条3款、《海商法》第286条2款等法律,都对国际惯例的适用作了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据此,在我国当事人参加的国际商事交易中,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则应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当事人也可以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对国际惯例的适用。然而,对当事人选择适用国际惯例也有一定的限制性条件,即国际惯例的适用不得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这一限制性条件在《民法通则》第150条和《海商法》第276条中都有所反映。而这一做法本身,也是符合世界各国立法的一般做法(即公共秩序保留),或可称之为国际惯例。
(二)关于我国经济立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问题
现在,经济立法应与国际惯例接轨、向国际标准看齐,似乎已成为一个时髦的口号,而对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的具体内容,则缺乏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且不谈我国近年来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国际条约,[15]仅我国近年来颁布的许多经济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涉外经济合同、吸收利用外资、外贸、仲裁、股票交易管理、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许多都是在参考借鉴国际惯例和国外成功法制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笔者认为,作为法学工作者,当我们呼吁按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完善经济立法的同时,应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对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的具体含义和内容作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以供决策部门参考。
在现代国际社会,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是各种各样的,并且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政治制度和文化差异的不同导致对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的看法和解释不同,在实践中的适用及其结果也不同。比如,一个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与一个最不发达的国家在相互给予国民待遇的条件下,在其经济交往中就不可能有事实上的平等:前者的国民到后者去投资或从事贸易活动不会遇到太大的障碍,而后者连起码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哪有剩余资金投向前者或生产出足够的产品供出品呢?在此条件下,即便给发展中国家在贸易投资等方面以最惠国待遇或国民待遇,发展中国家的国民又如何享受得了呢?正因为如此,《关贸总协定》不得不在1964年增加了一章专门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关税问题上非互惠的优惠待遇。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签署的有关减让关税、保护知识产权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文件上,也都毫无例外地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因此,我们在接受或采纳向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靠拢的立法观念时,必须考虑到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现实(也可称为特色),多作一些深入的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恰当地把握国际惯例和其他一些国家成功的法制经验,防止一种倾向掩盖着另一种倾向:或者以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制模式作为检验我国法制是否符合国际标准的重要依据,或者完全排斥这些国家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的成功经验,无视国际上通行的规则与惯例。
注释[1]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第179页。[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l卷,第254页。
[3]例如,《统一惯例》的英文为“UniformCustomsandPracticeforDocumentaryCredits”;另参见程德钧等编著:《国际惯例和涉外仲裁实务》第2页上关于“usage”和“custom”的各种不同译法。
[4]《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第26页。
[5]BasicDocumentsinInternationalLawandWorldOrder,SecondEdition,WestPublishingCo.,at36.[6]同注[4],第38页。
[7][6]同上,第29页。
[8]同上,第26页。
[9]参见前引《国际贸易法文选》,第205页。[10][11][12]同上,第206页。[13]《国际经济法总沦》,高树异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4—65页。
一、经济信息管理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联性
根据经济信息的相关特点和国民经济的建设情况来看,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有团体用户和个体用户两种,在与经济建设相关联的情况下,必须对经济信息的个体使用者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才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经济信息的对象进行划分。例如:将职业作为划分标准,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包括专家、经济学学者等,在充分发挥团体部门各种职能作用的情况下,将国家经济建设作为重要支持,以在推动经济建设的刚从恒指,促进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最终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经济信息种类比较多、管理手段多种多样,在不断推进经济建设的情况下,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的选用也需要相对应的类型,才能更好的推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在实践过程中,上述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公共信息服务部门、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两种,而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比较看重盈利,公共信息服务部门主要是在于公众服务,如图书馆、档案馆等。因此,根据相关学者和研究人员的研究资料可知,在某些情况下,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也可以看作是公共信息服务部门。通常情况下,上述两种类型的机构可以比较广泛的搜集和储存各种信息,并通过编目、分类、机读目录和题录等形式来管理经济信息,以满足各行业的发展需求。由此可见,上述两种机构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信息传播媒介,可以对各种信息进行整理、收集、传递等,从而发挥经济信息在经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二、提升经济管理水平和加强国民经济建设的措施
1.注重全民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民众的经济信息意识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实力、文化素质等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因此,注重全面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有效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并真正落实全民信息意识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信息有限管理。与此同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注重信息服务行业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意识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兴媒介的情况下,充分展示出经济信息的重要性,最终帮助民众合理运用各种经济信息,从而达到增强全面经济信息意识的目的。
2.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在不断加强经济信息管理的过程中,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是解决信息立法问题的重要保障,以推动经济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真正优化经济信息产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中,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可以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产业法的情况下,实现全国信息产业机构的统筹规划,并推动法律机制的规范化、统一化发展,从而有效解决信息垄断、信息封锁等方面的问题,以真正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经济信息管理有序化发展。
3.不断推进行政界线集中化管理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各种经济信息的有效分配和共享,是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在推动国民经济建设上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国民经济建设的真正实现,与经济信息管理有着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在有效实施各种经济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实践过程中,打破行政界线采取集中化管理模式,通过各种机构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才能真正实现各种经济信息的分类和职能划分,最终促进各部门联系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在同一个机构、同一个部门实现经济信息的有效共享,并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增强不同机制之间的信任和互动,才能真正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最终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国民经济服务水平。
三、结束语
摘要:文化贸易的迅速增长不仅推动着一国经济发展,更是对其国际竞争力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以钻石模型为理论基础,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企业结构、战略与竞争和政府扶持五个方面选取9个指标,利用2008-2012年的统计数据,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对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测评。结果表明,五个方面对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都有一定影响,其中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企业结构、战略与竞争以及政府扶持的关联度较高,生产要素和需求条件的关联度较低。
关键词: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评价;灰色关联分析
一、文献综述
1、文化贸易文献综述
最早对文化贸易有一定研究的要追溯到1994年Marvasti的《International Trade in Cultural Goods》,他指出各国的贸易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国与国的文化贸易,从而可以保护本国的文化产业。Schulze(1999)在《International Trade in Art》中指出:文化认同与文化交流影响着文化贸易,过去的文化贸易会大大促进当前的文化贸易。
由于文化贸易这一研究对象属于交叉学科,国内学术界在近几年才出现相关的研究。李怀亮、闫玉刚(2005)初步探讨了国内外文化贸易的现状与特点,并对文化贸易的持续发展提出了相适应的政策建议。在文化贸易概念特征逐渐清晰之后,国内的学术界学者纷纷对文化贸易进行了一系列定性、定量的研究分析。项莹(2007)从投入产出两方面出发,对中国和世界主要文化贸易国的文化产业竞争力进行了测定与比较,并对中国文化贸易政策的正、负面效应进行了深入分析。另有部分学者专门分析某个特定的国家与中国之间的文化贸易。卢倩(2008)从总体规模、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实力四个方面比较分析了中美文化贸易的态势。方英(2012)通过对中国文化贸易结构、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等指标的分析,得出结论:知识密集型的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影响了中国文化贸易在世界文化市场上的竞争力。
2、竞争力评价文献综述
在评价某个产业竞争力时,许多国际机构运用多种指标来进行综合比较。贸易绩效指数是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开发出来的一种产业竞争力的评价指标,而工业绩效指数则是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开发的。周广威(2010)构建了以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标、服务质量优势指标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指标评价体系。隋福爱(2006)运用贸易竞争力指数计算主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虽然指标评价法能够对产业的竞争力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但是却不能深刻的了解具体某项因素的影响力。波特的钻石体系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王军(2012)基于钻石理论模型对绿色产业的竞争力进行了实证分析。
综合以上文献回顾可以发现:针对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文献虽不少见,但大多数研究方法单一,运用常用的指标来评价竞争力;或是借助特定模型为理论基础来进行分析。由于现实情况中信息的不对称,数据的不完整,有关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评价研究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本文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地选取文化贸易地统计性指标,结合波特钻石理论模型和灰色关联度分析,构建对其国际竞争力的评价体系。
二、灰色关联度分析法概述
灰色关联分析是通过运用灰色关联度来描述因素间相互关系的强弱、大小和次序的一种多因素统计分析方法。它的基本思想是依据序列曲线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其相互关系是否紧密。曲线越接近,因素之间的关联度越大,反之越小。
灰色关联分析相比较其他传统的分析方法而言,对数据的要求比较低而且计算量小,这便于它的广泛应用。灰色关联度模型的相关研究程序如下:
(2)将时间序列的原始数据作初值化或者均值化的变换处理,通过消除量纲来增强各因素之间的可比性。由于相关数据的量纲及数量级都不相同,原数据的比较便很困难,因此在进行灰色关联度分析之前需要进行无量纲化的处理,常见的方法是初值化、均值化等。
2、无量纲化处理,目的是消除各个因素的量纲,使各个因素之间更加具有可比性。本文采用的方法是初值化法。
3、进行灰色关联系数和灰色关联度的计算:根据灰色关联系数和关联度的公式得出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关联系数和关联度,用灰色系统分析软件计算的灰色关联度。
化产品出口额为参考序列的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关联度依次为:国际旅游收入>FDI>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专利申请受理数>文化载体经济总量>文化财政支出>互联网普及率>人均GDP>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从表1可以看出,9种影响因素的关联度高低可以分为3层:国际旅游收入、FDI、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专利申请受理数、文化载体经济总量与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关联度达到0.8以上,为高关联;文化财政支出、互联网普及率、人均GDP与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关联度在0.7-0.8之间,为中关联;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与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关联度低于0.7,为低关联。
四、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评价分析
1、生产要素
生产要素主要分初级生产要素和高级生产要素。文化贸易的各类行业中,初级生产要素可以发挥的作用比较小,主要是高级生产要素在影响着文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一定的资本是文化贸易得以稳步发展的基础,充足的资本量可以决定规模经济的大小,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本文计算结果显示文化载体经济总量对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关联度达到0.815,属于高关联。这表明充足的资本可以为文化贸易竞争力增加资本投资水平,促进文化贸易的结构优化与升级。
其次,人力资本要素对文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高素质人才可以根据国内国际的市场需求和政策环境变化等适时地改变文化贸易产品与服务的发展策略,使其更加具有竞争力。虽然本文计算结果显示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对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关联度只有0.681,表明其影响的显著性没有很高,但也说明其存在关联,不能完全忽视人力资本要素对文化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因为具有专业人力资本的文化贸易国家可以创造出更高效的生产组合方式和生产方法,进而推动文化贸易的持久发展,增强文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2、需求条件
需求条件中最基本的是国内需求,因为国内需求是提高本国文化贸易竞争力的原动力,对文化贸易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在庞大的国内市场的基础上,文化企业才会扩大国际渠道,让本国的文化产品在全球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优势。国内需求条件的改变可以直接影响文化产品的改变,从而影响到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文化需求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GDP可以反映一国消费者的购买力,从而决定消费者的需求。本文灰色关联计算得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对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关联度分别为0.837和0.761。这表明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而大幅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刺激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发展的速度和程度,这对于文化贸易从整体上提高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3、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
中国的文化贸易要更加具有国际竞争力,就必须使文化产业在国内得到充分地发展,而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有一定实力的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相关产业是指因其使用某些技术、共享同样的营销渠道或服务而联系在一起的产业或互补的产业。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后很有可能形成一系列的文化产业体系,这会同时促进各个产业的共同发展。本文涉及到的相关产业是国际旅游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灰色关联度计算得出国际旅游收入对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关联度为0.873,属于高关联,这表明: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可以带动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还能通过旅游业让各国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风俗有所了解,为中国文化产品的输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此外,文化产业自有的特性也决定了其与旅游业密不可分。当前,国外投资者与消费者通过旅游了解中国的文化产品与贸易,通过投资、消费等方式促进了中国文化贸易的长足发展,并推动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具有创新力,与世界接轨的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将会得到一定的提高。
另外,计算得出的互联网普及率对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关联度为0.774,属于中关联。这表明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对文化贸易的影响开始逐渐突出。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数字化媒介拓宽了传统文化传播的渠道,提供了更多类型、更大范围的服务,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信息技术的进步可以大大降低文化贸易的成本,充实文化贸易的内容,从而提高文化的可贸易性,来突破传统文化贸易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的时空限制。当前正在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正是信息技术对文化贸易具有重要影响的最好例证。
4、企业结构、战略与竞争
一国的研发活动和其他创新活动,通过国际经济活动促进了其他国家(地区)的技术进步,这种外部现象通常被称为“技术溢出效应”。全球范围内文化贸易的技术溢出现象无处不在,例如跨国界的在线数据库交易、各类远程教育等。此外,FDI的进入可以产生竞争效应,以此降低国内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提高国内文化产品的质量。
计算得出的FDI对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关联度为0.861,属于高关联。这表明在国际资本全球流动的浪潮中,中国可以通过吸收FDI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的管理经验,从而促进文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外商直接投资的不断增加不仅可以提高中国文化产业的资本水平,而且外资企业以示范和人员培训等途径产生出来的“技术外溢”效应,不仅提高了中国文化贸易企业的管理水平,还增强了中国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5、政府扶持
政府的扶持对文化贸易的发展非常重要。在波特的钻石模型中,政府是作为辅助因素,但是由于文化贸易的特殊性和中国经济本身的特性,本文将政府作为重要影响因素考虑进去。计算得出的文化财政支出与专利申请受理数对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关联度达到0.795和0.822,这表明政府在增强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对产业、行业、企业的激励机制以及对文化贸易规则制度的完善和监督上,虽然其作用是间接的,但政府的扶持确实对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产生了重要影响。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企业结构、战略与竞争和政府扶持都对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有一定影响。其中,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扶持、企业结构、战略与竞争以及政府的扶持对其影响的关联度较大,尤其以国际旅游收入和FDI最为明显。相比较而言,生产要素和需求条件对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关联度较小,尤其人均GDP和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的影响关联度最小。
将实证分析结果与现状结合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与对策:增强经济整体实力,提高人均收入水平,从而促进文化消费;改变传统文化观念,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不断拓宽经营范围与空间,集中优势力量,从而组建一流的跨国文化企业;发挥外资的“溢出效应”,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成熟经验,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文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力[M].华夏出版社,2002年.
[2]李怀亮.当代国际文化贸易与文化竞争[M].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
[3]朱.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库,2009(4).
[4]张彬,杜晓燕.美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2(4).
[5]朱小娟.产业竞争力研究的理论、方法和应用[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5).
[6]方慧,尚雅楠.基于动态钻石模型的中国文化贸易竞争力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12(1).
[7]孙妙凝.基于钻石模型的中国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J].国际商贸,2012(6).
[8]张时.我国文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因素研究[D].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我国物流服务业起步较晚,水平较低。许多企业是传统的储运企业转型而来,功能单一,服务意识淡薄,技术设施落后,网络体系不健全,还未形成稳定的供应链。近几年,随着物流热升温,物流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物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2001年仅北京市注册为“物流”的企业就有120多家,这个数比前几年的总和翻了一翻;上海市截至去年底挂“物流”名称的企业已超过1000家。国内形成了一批声誉、效益俱佳的专业物流公司,如深圳海福公司、珠海九川物流等。同时,物流企业的构成情况有了显著变化,除了传统企业转型而来外,还有外资企业,如深圳的新科安达,具有良好的管理水平,但人力成本较高;还有民营经济,如宝供物流,体制上有得天独厚优势,在管理和成本上也自有特点;还有从大型企业分离出来的物流公司,如从美的集团分流出来的安得物流公司。这都为物流服务业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物流服务业十分发达的日本、欧美等国家相比,差距仍然非常大。
一、加入WTO后我国物流服务业面临的形势
物流服务业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和国际经济接轨,这会促进国际大公司调整在华经营战略,增加在华投资,从而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为物流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氛围。而且随着国际物流大企业的进入,他们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国内物流基地和物流网络的建设,把为国际跨国集团提供的全球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理念及模式引入中国。同时,中国物流企业也有机会从国内走向国外。所以,这必将开创物流业发展的新局面,带来新的机遇。
首先,物流服务业的市场范围将扩大。加入WTO后,随着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的进程加快,物流企业将会面临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在发展国内市场的同时,还可以开拓国际市场。珠海九川物流公司在这方面已经先行一步,以新的理念为生产企业提供配送服务,积极引进ERP管理软件,启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在物流信息和配送网络辐射全国的同时,还在美国注册了分公司;现已发展日本“松下”、中国“乐百事”、美国“沃尔玛”等知名企业为固定客户,既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又在国际物流服务中树立了品牌形象。
其次,物流服务业的市场容量将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因素的作用。加入WTO后,国与国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关税大幅度降低,商品和设备的进出口更为自由、顺畅,国际贸易额将大幅增加,物流业务量相应会大幅上升。二是间接因素的影响,即企业理念的更新。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理念有差异,前者强调分工协作,对物流专业化的需求更强烈一些,会把一些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如武汉(百威)啤酒公司就一直致力于核心业务,把仓储、运输等物流业务外包给武汉储运总公司等2家物流企业。加入WTO后,随着外资企业的日渐增多,他们的这种经营理念必将影响和改变国内企业,使广阔的潜在市场变为现实市场。三是有利的发展趋势。现在,世界加工制造中心正逐渐从东南亚各国向中国转移,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将更加明显,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步伐必将加快。这些生产制造商为了提高竞争力,将更专注于本企业的核心技术,集中精力制造优质产品,把物流交给高效优质的专业物流公司完成。
第三,有利于引进外资,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与我国传统物流企业相比,外国物流企业有充裕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的管理。所以,加入WTO后,相互融合可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促进传统物流企业更新改造,升级换代。
毋庸置疑,加入WTO后在资金、市场、理念等方面的改善,有利于物流服务业的长期发展。但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入世后能直接受益的主要是我国的优势产业,如纺织、家电等行业;而物流服务业是我国的弱势产业,真正得到发展只是近几年时间,与有几十年发展历程的欧美、日本等国相比,没有比较优势。而且加入WTO后物流服务业的开放程度非常高,根据签订的WTO协议,道路货运、仓储行业、货运及其他辅助服务等都会对外开放。以道路货运行业为例,从加入时起就允许外商设立合营企业从事境内货物运输;一年后,允许外资控股;三年后,允许外商设立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这表明,经过短期的过渡后,我国物流企业将和外资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环境中。所以,面临的机遇只是潜在的、可能的,面临的挑战却是现实的、严峻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加入WTO后,会使国内市场国际化,即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从长远来看,欧美、日本等国的大型物流企业大规模的进入是大势所趋。它们会跨越国境,展开连横合纵式的并购,夺取市场份额。目前已有少数外资企业以各种方式进入国内物流市场,2001年8月份,美国物流业巨头BALLY公司登陆南京,以一种全新方式开办了百利物流超市;全球最大的速递公司---美国的UPS,也直航中国;新加坡港务集团加盟广州港,双方合资8亿元组建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产业结构面临调整的压力。欧美等国物流发展的实践表明,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走向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也称合同物流),即提供物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的外部服务提供者。在发达国家专业物流占物流市场的比例平均在50%以上,如美国为55%,日本为70%。而在我国,“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模式和经营观念盛行,“企业办社会”现象普遍,一般企业都自办物流,建有车队、仓库等设施;还有部分物流企业是计划经济时期商业、物资、粮食等部门储运企业转型而来,主要为特定部门或行业服务。因此,货运市场呈现货源封闭状态,物流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手段、经营方式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入世后对物流服务业的发展要求。
3、物流人才匮乏并不断流失。在经济全球化和入世的新形势下,培养和吸引各类急需的高素质人才,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关键。物流真正形成产业并快速发展也只有二三十年的时间,世界现代物流服务业正处于生命周期的发展期。在物流业发达国家已形成比较合理的物流人才教育培训系统,一方面,许多大学开设了物流管理专业,开展了该专业的博士教育,并为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开设了物流课;另一方面,外国物流企业对在职员工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很重视,定期组织培训,并把提升员工素质作为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中国物流服务业只是起步阶段,人才缺乏,素质不高,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尚未跟上,企业员工在职培训也不多。据人才市场调查,社会对物流人才的需求日渐增加,而符合条件的却极少;物以稀为贵,天津大田物流聘了一个CEO,年薪达到169万港币。另外,在中国设立的物流服务业外企,大都实施“人员本地化”的开发与应用战略,其雇员一般以中国人才为主。在外资企业优厚待遇吸引下,一些优秀人才流失已初见端倪。
4、功能单一,缺乏特色。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物流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流企业不仅要提供门到门运输及有关的基本服务,还要实行一体化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模式,提供从生产材料采购到产品送达消费者的一整套服务系统,包括相关的物流延伸服务,如包装、加工、配货等方面。而我国物流业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顾客至上”的经营观念尚未完全落实到行动中,落后的管理、技术、设备也影响服务质量的提高。如佳杰科技(中国)公司长期以来为找不到合适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因为该公司向外发送的货物主要是小批量、高价值的商品,而目前第三方物流公司或只能提供大宗运输和骨干运输服务,或没有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点,难以满足要求。
5、缺乏提供国际化物流服务能力。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的范围和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国际物流在物流服务业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若要适应这一变化,实现全球范围内的物流目标,物流企业需要有相配套的体系、网络、设施、人员。就我国物流业的现状来说,离这个要求还很远,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有全国性的物流网络,短期内还谈不到向国外延伸。即使一些具有国际能力的物流企业,一般只从事国际间的干线运输业务,没有在国外的配送终端体系,形不成完整意义上的物流企业。
6、物流信息技术落后。物流信息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条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的应运,实现货物的自动识别、分拣、装卸、存取,提高物流作业效率。二是对内管理和对外联系实现网络化,把物流信息及时反映在内部局域网的数据库上,由管理信息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调度;外部联系通过英特网,既可以在网上登记需求和网上支付,又可以对物流服务进行跟踪调查。这在国外比较普及,联邦快递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使用了电脑包裹追踪系统,UPS在90年资110亿元购置信息技术设备。信息化上的投资也带来了巨大的收益,2000年其400亿美元的货物运输业务中有55%来自网上。而在我国只是起步阶段,仅有招商迪辰系统有限公司等少数新型企业开始应用信息化技术。
二、改进管理 提供优质服务
加入WTO后,各行业、各企业间的国际联合与并购,必然带动物流业加速向全球化方向发展,物流服务业竞争的市场将从国内延伸到国外。今后物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是物流内涵的拓展、过程的延伸、覆盖面的扩大及物流管理的日益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因此,从实际出发,顺应国际竞争的需要,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垄断,改进管理,强化功能,是发展物流服务业的当务之急。
1、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改善经营机制。治标须治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各种物流资源在企业内部和企业与市场间合理配置。现有的物流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由于体制僵化、设施落后和人员老化等因素影响,在提供物流服务时效率低、服务差,处于竞争劣势。所以,应通过资产重组方式,以产权为纽带,建立股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和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理顺权益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从而保证企业按市场规则运作,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企业活力,向现代物流业转化。北京市物资储运总公司 2001年7月控股组建百事通物流公司,9月份开始运营,由于机制活、服务好,年底已发展13家较稳定客户。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股份制方式成立了国际货代公司,主要提供物流解决方案和进出口服务,仅2000年就实现营业收入1300万元,纯利润400万元。
2、完善服务功能,强化增值服务。在欧美国家,物流服务业功能全、水平高,企业和客户联系紧密,甚至是战略合作伙伴。如以制造飞机而闻名的英国宇航公司,专心于制造领域,把采购、加工、配送等业务全部交给阿波罗金属有限公司完成,使其成为供应链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鉴于此,我国物流企业在提供基本物流服务的同时,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细分市场,拓展业务范围,发展增值物流服务,广泛开展加工、配送、货代等业务,用专业化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以服务求效益;而且要通过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方式,与大客户加强业务联系,增强相互依赖性,发展战略伙伴关系。中国储运总公司近几年积极开拓相关业务,使配送、流通加工等物流业务迅速发展,为海尔公司入库成品配送的收入每年以40%的速度增长;为小天鹅、日本三菱公司加工收入2000年增长59%;并与这些大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3、加快网点建设,采用多种途径发展物流网点。健全的经营网络体系是物流的现实基础。现代物流就是最大限度地优化从制造者到消费者之间的运输和运输流动信息的分配,并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和专业能力尽可能地减少库存,降低运输费用,加快交货时间,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的系统。只有具备健全的经营网络体系,才能顺利完成每笔业务的收取、存储、分拣、运输和递送工作,才能保证物流畅通。在物流市场从国内走向国际的今天,能否有四通八达的网络愈发重要,决定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发展物流网点时,一定要视企业规模和业务量而定,若企业规模大、业务多,可自建经营网点;若仅有零星业务,可考虑与其他物流企业合作,共建和共用网点;还可以与大客户合资或合作,共建网点,去年,中远和小天鹅、科龙联合成立一家物流公司,合理配置异地货源,取得可观效益。
4、不断增强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在市场经济中,一切要靠实力说话。一方面,只有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才有可靠的资信保证,才能取信于人。另一方面,只有具备一定规模,才有可能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才能实现低成本地扩张,实现规模效益。目前,我国物流企业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除了民营和外资企业外,许多都是计划经济时期商业、物资、粮食等部门储运企业转型而来,基本上都有特定的服务领域,彼此间竞争不大。因此,为了适应入世后激烈竞争需要,必须打破业务范围、行业、地域、所有制等方面限制,整合物流企业,组建大型集团,与进入国门的跨国物流集团抗衡。而且只有兼并联合,才能合理配置资源和健全经营网络,才有可能延伸触角至海外,与跨国公司竞争国际市场。
5、加大科技投入,尽快实现管理现代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提升我国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一方面,要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如改进运输工具、购置先进设备、兴建立体仓库等,实现技术装备现代化,提高物流作业效率,为提供优质服务奠定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进行技术创新,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条形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并在企业内部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在外部和国际互联网相连,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6、要重视物流人才培养。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只有物流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不断学习与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才能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物流服务业。要解决目前专业物流人才缺乏的问题,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从外部引进;二是进行内部人力资源开发。鉴于近两年我国物流服务业发展较快,教育部门还没有培养专门物流人才的专业,外部引进比较困难,内部开发是有效途径。物流企业不仅要重视少数专门人才的培养,还要重视所有员工的物流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除以上企业通过自身努力提高竞争实力外,企业外部环境的改善也是十分重要的,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首先,因为发展现代物流是一项涉及到道路交通、电信通讯等领域的系统工程,决非举某一行业、某一部门之力就可实现,需要政府从全局出发,协调区域发展规划,统一运筹,建设区域性的物流中心或基地及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其次,建设物流中心或基地耗资巨大,动辄数亿元,而且还要有充足的货源作保证。这需要政府从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把好审批关。否则,各地势必会出现一拥而上建物流基地或中心的现象,引起重复投资和建设,造成资金浪费;而且会因地区封锁和行业分割而业务不足,不能产生良好效益。第三,加入WTO后,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障碍不复存在,唯一可以起作用的是行业准则和规范。这需要政府制订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行业准则,规范行业竞争,引导和保护国内物流业的发展。
关键词:独立学院;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效果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向纵深发展,不管是国际范围经济与贸易还是学术交流,大都需要英语交流。对大学来说,英语交流技能的培养在我国各级教育培训中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教育部2001年第4号文件专门对大学本科的双语教学做出了指导性规定,即“本科教学要创造条件在公共课和专业课中使用英语进行教学”。虽然目前国内外双语教学的研究不少,但是有关“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效果,尤其对作为“三本”的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的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外语能力影响方面的研究依旧较为匮乏,因此对此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一、独立学院“经济学原理”实施双语教学的意义与目标
1.独立学院“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研究现状
国内有关经济学双语教学研究文献不多,笔者在中国期刊网上以“经济学/双语教学”为主题搜索,只有20多篇相关文章,如刘玲(2008)结合国内外双语教学的历史和发展现状,对西方经济学双语教学的教学模式提出一些看法;肖建武(2005)就实施双语教学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提出了一些看法;曾江辉(2008)就经济原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但这些研究都没有针对独立学院经济学的双语教学,仅有一些与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学生水平相接近的以地方性学院为对象的研究,如:古广灵的“地方院校经济学双语教学的理性思考”(2005)。这些相近的研究虽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有待进一步深入。独立学院是在依托普通本科高校的基础上,引进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教育,相对前者而言,其生源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加强独立学院经济学双语教学研究刻不容缓。
2.独立学院“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的意义
(1)“经济学原理”课程本身特点的内在要求。在经济学双语教学中,外国原版教材突出的特点是实用性强,而这一点恰恰是多年来中国教材中的薄弱环节。国外教材中还大量配以各种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能提高独立学院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把学到的东西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经济学知识体系和理论来源于西方经济理论,具有很强的国际性。经济学本身是一门发展较快的学科,国内本科教学通用的教材的教学内容无法体现经济学发展的最新动态。
(2)培养复合型优秀经济类专业本科生的需要。经济学类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学好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同时还应掌握一些基本的技能,英语是其中的重要一种。做为三本的独立学院的学生一部分由于要继续考研深造,而考研必须过英语这一道门槛,考上研究生后从事学术研究需要查阅大量英文资料,更要学习英语;由于考研比例相比偏低,很多学生毕业后到沿海城市的外向型企业就业,这对英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经济学双语教学能够使独立学院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术语,培养其阅读经济学经典英文著作和英文资料的能力,为今后的深造与就业打下基础。
(3)通过独立学院“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的探索,培养教师教学的国际化视野。在经管类专业课程中采用英文教材,进行中英双语教学,旨在通过此两种语言媒介和语言文化的联系与区别来促进教师教学内容的创新,在传授经济学专业知识的同时,达到提高独立学院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同时也培养了“独立学院”经济学教师的国际化视野,对教师水平的提升大有裨益。
3.独立学院“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的目标
(1)知识目标。着重点在于对独立学院学生学科知识的掌握,让学生了解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掌握经济学原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并能运用经济学理论去分析相关经济问题。
(2)语言目标。让独立学院学生掌握经济学的英语专用术语和表达法,进一步提高学生英语实际运用能力,帮助学生读懂本课程的英语教学资料(包括经济学英文教材和相关经典论文),并能用英语就本领域的问题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进而做到知识目标和语言目标协调统一。
(3)课程体系方面的目标。在独立学院经济学双语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经济学的课程体系,一要力争国际化:教学中教师与学生应尽量使用英文,使用国际上最好的英文原版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教学过程应尽量与国际接轨,力争达到国际化;二要实现网络化: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将课前阅读、课堂讲授和课后作业、复习和深入讨论等环节网络化;三要力争规范化:强调语言表达规范、理论表达规范、研究方法规范、课堂教学规范。
二、影响独立学院“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效果的关键因素
1.师资力量的强弱
双语教师必须具备多方面能力:知识的整合能力,例如两种语言、两种文化的有机融合与转换、中外学科理论体系和业务处理差异的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包括如何有效地利用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较高的教学过程控制技巧等。然而,目前独立学院对双语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从而导致师资严重短缺,当然教师对专业课双语教学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参与程度不够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2.学生英语水平
由于独立院校招到的学生英语成绩整体水平不是太高,接受能力不高,如何提高双语教学的质量保障问题尤为突出。通过我院2008级经济学专业学生英语过级情况可发现,到大二最后一学期,英语过级率还不到50%,从而影响到了双语教学水平的有效提升。
3.课程知识结构体系
本课程在教学内容选择上力图合理安排它的知识结构体系,要能反映“经济学原理”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又结构科学,内容新颖,尽可能反映经济学最新的研究成果,还能将基本原理和知识与基本方法有机结合。具体到“经济学原理”课程教学内容而言将使用权用曼昆“经济学原理”,其中有微观与宏观二部分,宏观的知识结构体系更为国内外所认同。其中微观部分主要有消费者行为、生产者行为、要素市场、福利经济学等;宏观经济学又可分为:宏观经济的长期模型和宏观经济的短期模型。
4.教学方式
课堂互动主要体现在教师理论教学过程中以英语随机提问,鼓励学生英语作答。这种方式使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精讲相结合,提高学生学习自觉性,并可节约一定课堂授课时数。现代教学方式与传统教学方式并举。课堂以多媒体教学为主,教师全部采用自编电子教案和电子课件等,中途穿插相关电视专题讨论节目,增强学生的直观感受和学习兴趣,提升了多媒体教学效果,提高了教学效率。同时传统教学方式也有它的优势,如传统黑板板书推导有它的独到之处,这也引起了专家的重视;再如现代教学方式。因此,现代教学方式并非完美,传统教学方式亦有其独到优势。
5.课外参考资料获取的难易
实现师生课后互动,教师课程信息和课程文档,网上批改作业、答疑等,学生按照课程进度提交练习、提问、下载各种资源等,并可开展网上讨论,师生网络交流很便利,这种课外网络互动能很好地促进教学工作。
三、提高独立学院“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效果的对策
1.提升独立学院经济学教师水平以适应双语教学的需要
独立学院经济学教师整体水平的提升是“经济学原理”双语教学效果得以保证的前提。为提升教师双语教学的水平,必须实行独立学院的人才工程,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龙头。一方面要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其次要注重学院内部人才的培养,造就相关学术骨干,这两者要有机结合,其中要把内部人才的培养放在首位。我院经济学专业教师以中青年为主,发展潜力大,知识接受能力强,学院应更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平台,让他们有机会到国内外的高校进行深造,特别是到国外高校进行深造,这样教师双语教学的水平必然会大幅提高,从而能保证双语教学的效果。
2.为学生学习专业英语创造良好氛围
对独立学院学生而言,整体英语水平不是太高,接受能力也因此不高,要保障双语教学的质量必须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这里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经济与法律系的2008经济学专业为例,2008级经济一班36人,大学二年级结束时的英语四级通过人数为18人,通过率为50%,六级通过率仅为1人,为2.8%。这种状况对经济学原理的双语教学带来了一些困难。因此仅仅是课堂上的双语教学是不够的,必须为学生学习专业英语创造良好氛围,让同学们从课堂走向课外,为语言学习提供良好的机会,让英语学习成为一种乐趣、一种习惯,浓厚的校园英语氛围可打破有限课堂教学的时空界限,从而达到提高双语教学效果的目的。
3.建立网络互动教学平台,实现教师课外指导
为加强学生的自学能力,课堂外,老师要指导学生利用各种方法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与重要参考书目,特别是重要外文资料,并抽时间给学生答疑,帮助其理解,以充分利用经济学教育和研究网站。网络互动教学平台,即建立一个网络互动教学平台实现师生课后互致动,教师课程信息和课程文档,网上批改作业、答疑等,学生按照课程进度提交练习、提问、下载各种资源等,并可开展网上讨论,师生网络交流很便利,网络资源使用情况良好,促进了教学工作。充分利用经济学教育和研究网站,为学生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案例资源和理论资源。
4.教学手段与方式要多元化
针对独立学院和经济学课程理论性较强的特点,双语授课宜采用循序渐进原则,借助中文作为理解和交流的工具,尽可能地扩大与英语接触的过渡式英语教学方法。具体而言,在课程初期阶段,基本思想用英语讲授,理论以中文讲解为主。随着学生对英语与专业的逐步适应,提高英语讲授的比重,最后过渡到以英语讲授为主。另外,理论内容英语授课要有选择,整个教学过程不拘泥于中英的比重,对于用英语解释太复杂而中文解释简洁明了之处,则以理论理解优先为原则,用中文讲解。教学过程中要运用情境式教学的方式,学生以小组形式,在课前选择与课程相关情境内容并查阅资料,然后小组研讨,最后由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报告其核心内容,其他学生提问并参与讨论,也可让学生分成正方和反方展开辩论,最后由教师总结。针对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讨论过程中鼓励但不强求学生使用英语。此外,教学中教师应设计好学生激励机制,双语教学课堂上,教师对学生的英文发言、提问及时给予肯定、鼓励和赞扬,有效激发学生使用英语的积极性。同时在课程成绩的评定中引入激励机制,如英文演讲就给其平时成绩加分10%,鼓励学生用英语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