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信息化建设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1、在信息化的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查什么
所谓查什么,就是指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信息化技术要检查的工作内容,由于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项目繁多,所以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进行信息化改造时,应该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具体的施工环节的待检测项目和内容,并根据相关的施工设计和执行规范制定检测标准。
2、在信息化的质量监督的过程中要怎么查
所谓怎么查,就是指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的过程中要如何的应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来实现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于电子信息的软件和技术也是纷繁多样的,所以应该选择适合建设工程的系统来实行操作。
3、在信息化的质量监督的过程中要如何运行检查结果
所谓检查结果的运用,就是指在采用信息化的技术和管理系统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的过程中,要如何实现对相关数据和信息的使用。也就是说要解决相关数据的整理汇报以及参与决策和评估的问题。
二、实现政府的政务公开,逐渐的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
政府作为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督主体,对建筑工程的实施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监督作用,所以为了提高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水平,必须要对政府的相关管理行为进行信息化的改进,建立一个专门化的建设工程的管理系统:
1、该系统的主要构成
为了更好的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该系统应该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以及计算机终端控制器等三个部分。
2、该系统主要功能
为了更好的实现该系统的任务,该系统必须要能够对现阶段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进行网络上的监督任务的分配以及相关信息的公布,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调动社会的监督力量,避免腐败问题的滋生。另外,还应及时的接收和处理相关人员的投诉和举报信息,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的对外公开。
3、现场监督管理系统
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隐患,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不符合质量法律、法规规定时,在授权范围内,质监人员在现场可以使用掌上电脑或其它客户终端立即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或严重质量问题签发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实施计量扣分,并将这些信息及时联网进入电脑登录。对扣分达到一定程度将责令其参加有关培训,对其所在单位资格年检时不予通过,严重的撤消有关职务。
三、积极研发和推行政府监督管理计算机各类软件的运用,提升监督企业技术含量,打造“数字化监督机构”
1、积极利用市场化手段研发适合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电子版)”
电子版主要要达到以下三方面的效果:
1.1降低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2通过互联网上“电子签章”等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大大缩短了技术文件资料在企业内部流转时间,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1.3推动和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的信息化规范管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作假”行为。
2、积极打造“数字化工地”
所谓“数字化工地”,就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视频技术,将工地实况反映到计算机上,其内容直观、真实、方便、信息丰富。其优势就是在于可以通过互联网局域网、电话线,随时随地的远程监视的建筑工地。数字化工地的基本要求如下:
2.1远程观看效果基本能达到清晰,可调的效果。
2.2远程传递的彩色、黑白图像的失真度、清晰度保持一定水平。
2.3摄像镜头具有左右、上下、远近调整的功能。
信息技术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主要是基于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随着我国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和不断应用,其影响已波及到传统建筑业的方方面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可以及时掌握准确、完整信息,可以使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更加透明和公正,可以对管理目标进行更好的评估、预测和控制,可以使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单位更加重视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
通过质量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用公正、公平的监督标准来保证整个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与程序化,强化监管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可以使监督人员耳聪目明,卓有成效地开展监督工作,近而推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高。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性
工程质量不仅深刻影响着我国基本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而且是从事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企业,个人生死存亡的大事,它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国家对于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一向高度重视。从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开始,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等工作及所涉及的对象主体必须进行监督、控制和约束。而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涉及对象的社会范围广,其工作过程涵盖由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开始,直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投入生产运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生产活动全过程。因此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所要收集、处理和反馈的信息量巨大,使得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量巨大、综合性强、技术难度要求高[1].如何对建筑质量监控“海量”的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处理,减轻工程质量监督日常事务工作的负担,提高建筑质量监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率,实现建筑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手段的现代化问题是急待研究解决。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是解决这一实际课题的有效工具,它对促进政府或其他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二、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现状
信息技术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主要是基于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建设部于2003年了《2003―2008年全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这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制信息化建设也随之进入政府规划的快车道阶段。伴随着“纲要”的出台,各地陆续推出了建筑业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意见。
近年来,我国在建筑业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上海、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区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整体水平和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发达国家(日本在这方面走在世界前列)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差距主要体现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利用市场化手段研发相关软件方面、信息化标准制定方面、相关数据库建设方面及整体规划方面。因此,全面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我们还要做很多工作。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互联网数据库技术的应用,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海量信息,包括文字、图形文档和声音、视频资料实现有效存储和快速查询。
2、先进检测系统的应用,采用摄像监视系统,覆盖整个施工现场,用以监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消防等工作,降低施工现场管理难度,提高工作效率。
3、自动控制技术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质量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将系统行为和形态、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及其时空表现模式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系统仿真模型并求解,然后进行纠偏校正,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有效控制。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解决的主要问题
1、解决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问题
针对某一个单项或分项工程,系统通过随身电脑的嵌入式软件或其它形式的客户终端,以国家和建设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强制性条文,法规文件为依据,引导确定监督检查的内容。
2、解决监督检查过程中所采用的标准问题
系统通过随身电脑的嵌入式软件或其它形式的客户终端,提供向导性的监督检查程序和强大的现场帮助支持查询计算系统,引导监督人员在施工现场完成质量信息的实时采集测评,并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给出处理意见。
3、解决监督检查结果的管理运用问题
整个信息化系统要建立一个与随身电脑或其它形式的客户终端可进行实时信息传递的基于互联网的网络数据库,方便管理者对监督检查信息和监督人员的实时管理控制。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具有的主要功能
1、硬件及底层软件系统
硬件及底层软件子系统由服务器端、客户终端及两者间的信息传输体系三部分组成,其主要功能为整个系统提供硬件及底层软件支持。
2、网络管理系统
该系统主要功能为:①接受建设工程网上报监,划拨分配监督任务,制定监督计划。②实现政务公开,各项管理职能、动态信息,国家、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查询及监督。③接受网上投诉,并将处理结果上网,供投诉人实时查询。④实行网上备案,网上创优申报,网上通知、公告等,便利企业及下属单位的工作方式,达到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程序结果,节约办事成本,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⑤接受工地检查系统上传的工地现场监督信息,进行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数据的登记、储存。⑥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实时的管理控制。⑦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执法管理。⑧监督检查工作的报表统计。
3、工地检查系统
随着3G时代的到来,可以开发出直接面向工地,执行工地现场监督检查的客户终端。
五、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途径
1、加强行业指导和信息化组织体系建设
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宏观调控,推进信息化规划的实施。
2、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3、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1)加强建筑业信息化法制建设,制定有关信息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制度,改革不适应信息化要求的管理体制。
(2)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的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逐步提高执业资格者和相关岗位人员使用本专业的主要软件的比例。
(3)制定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在监督机构资质条件审核中逐步增加信息化方面的要求。
(4)整顿和规范软件市场和网站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商和信息技术集成商资质管理机制,促进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软件的产业化。
(5)制定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软科学课题研究,在建设过程中提高决策水平。
参考文献
[1]胡思茂。新时期的工程质量监督探讨[J]。科技咨询导报,2007,23:56
第一条为加强*市信息管道集约化建设的管理,营造通信事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信息管道建设、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补)建信息管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管道经营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规划局负责信息管道的规划制定、管道工程的规划审批、规划验线和规划验收;*市建设局负责信息管道的建设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管道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市物价局负责信息管道价格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采用“联合统建”的方式建设信息管道,*市公用信息管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信息管线公司)是*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唯一的信息管道统建主体,负责全市信息管道的集约化建设及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用信息管线公司作为信息管道的统建主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负责收集、汇总、协调各管道需求单位在管道建设和维护方面的合理要求,促进*市信息化建设;
(二)保证管道工程的设计、报建、施工等环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建设管群中的应急管道,保证管群有合理余量;
(四)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管。
第二章信息管道的规划及设计
第七条《*市信息管线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信息管道的基本依据。信息管道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应对《*市信息管线专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
第八条在各级政府部门编制市政道路、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年度建设计划的基础上,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应根据《*市信息管线专项规划》和各管道需求单位的具体需要,于当年10月至下一年度1月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一年度信息管道建设年度计划。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照应急工程办理相关审批程序,满足管道需求单位的应急使用需求。
(一)小区庭院未合理建设信息管道,或者小区庭院管道未与市政管道连通且产生接入管道需求;
(二)出现大型接入网机房(如移动通信的汇聚机房、电信固定网的远端模块等)需要增补建设而导致管容变化;
(三)出现不可遇见的非常状况或紧急状况需要建设信息管道。
第十条规划敷设在新建的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范围内信息管道,宜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设计、建设。已开工城市建设项目缺少信息管道规划设计的,宜根据需求补充建设。在公路和高速公路两侧建设信息管道还应服从公路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各道路实际建设信息管道时,应当以规划确定的管道容量为依据,可以结合需求单位提出的意见予以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信息管道施工图设计任务的承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等级,设计内容和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第三章信息管道的审批
第十三条信息管道建设项目的行政报批程序如下:
(一)信息管道建设项目属于一类规划工程项目,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
(二)视道路权属情况,分别向市建设、交通、公路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应委托符合资质的勘测单位放线,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信息管道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时,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按照规定申请补办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信息管道建设项目施工完成后,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手续。未经规划验收或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信息管道,不得投入使用。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应在规划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验收资料。
第四章信息管道的建设、使用
第十七条小区庭院的信息管道,应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与周边市政信息管道互连互通。管道容量须保证3家以上需求单位的需要,其建设费用由小区开发商负责。
小区庭院的信息管道是小区配套设施,其产权归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小区开发商不得就接入和使用小区信息管道与运营商签订垄断性协议,或以其它方式限制其他运营商的接入和使用。
第十八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
横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公路等道路的信息管道工程须采用顶管方式施工。次干道以下城市道路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开挖路面方式施工,施工结束后应恢复道路原状,道路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路段在施工结束后一年内出现路面塌陷等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予以维修。
第十九条信息管道及检查井等配套设施所选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信息管道需求单位可通过出资参与管道建设或者通过购买、租借等方式获取管道的使用权,禁止擅自建设信息管道。信息管道的相关收费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管道需求单位申请使用信息管道时,需向管道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使用管道施工路由图,以及拟占用管位图;
(二)通信线路布线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道尚有空余管孔时,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必须向符合条件的管道需求单位出租或出售管孔。但空余管孔资源等于或小于2孔时,不宜整管出售;当空余管孔资源等于或小于1孔时,不宜整管出租。
第二十三条各通信运营商应在其光(电)缆上附上有别于其他用户的清晰、持久的标志。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道敷设、维护线路时,必须采用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影响其它用户的通信线路正常工作。否则,公用信息管线公司有权终止已签订的管道使用合同。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管道需求单位通过购买、租赁方式获得管道使用权后1年内仍未使用信息管道且无正当理由的,公用信息管线公司有权终止已签订的管道使用合同,无条件收回管道使用权以防止恶意垄断管道资源,妨碍其它运营商的管道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公用信息管线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非法偷建、抢建信息管道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没有办理报建手续或不按照报建手续,擅自建设信息管道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自行拆除所建管道、恢复道路原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所谓网格,就是将城区行政性地划分为一个个的“网格”,使这些网格成为政府管理基层社会的单元。城市网格化管理主要是指政府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公共管理模式。2004年10月,北京市东城区建成启用全国首例“网格化”管理
系统。[1]此后浙江[2]等地以加强社会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打造“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网格化管理”的特点是有效整合了党委机关、政府部门以及社区、村、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既增强了党的基层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也是强化社会管理的一种基础性的、重大的创新
(二)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
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是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内容。2011年社区矫正首次纳入《刑法修正案八》,仅提出了一个概念,并没有明确细化。现实中社区矫正主要由社区居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司法所派驻街道司法所干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但这些参与主体具有狭隘性,因此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需要更多的司法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近年来,部分省市将社区矫正网格管理模式纳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该管理模式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指导方针,通过建立管控网格,划分监管责任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执法环节、方法载体、制度完善以及基础保障等方面向纵深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最终实现“监管、教育、服务、执法”四个环节的有机结合。如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司法局迎宾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将辖区32个自然小区、1030楼栋按照不同区域划分网格群,再分成177个小网格,在司法所设立网格站、在重点地带建立网格点,形成“站点群”三级社区矫正网格体系。社区矫正人员分布在78个小网格内,由1名网格管理员和5名网格服务员(网格管理员由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网格服务员由物业人员、老党员、退休干部、社区志愿者组成)担任矫正小组成员。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将矫正人员信息及时传递至社区,网格员立刻入户核实信息,并将矫正人员信息和具体情况反馈至司法所,司法所据此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再反馈至社区,由此形成从站到群到点,再由点到群到站的一站式信息反馈渠道,实现全衔接、无遗漏、全覆盖,建立了良性互动渠道。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网格员通过日常巡逻、入户走访,准确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当网格员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思想、行为出现不良倾向或通过走访、谈话发现社区矫正人员遇到困难时,将按照“点站群”的“三级”矫正渠道,最大限度地帮助矫正人员。通过网格化管理和立体化矫正,及时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培训,提供首站救助、一次性救助、失业保险及落实户口等系列救助措施。
二、司法工作室与社区矫正网络化管理
(一)司法工作室
近年来,天津市司法局提出要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延伸到社区,并在滨海新区开展司法工作室试点工作。司法工作室就是由新区司法局倡议并得到新区政法委支持的重点项目,它主要是通过统一社区司法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外观标识和设施配备,配备一批司法专干(综治专干),持续壮大法律服务社工队伍,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职能,不断丰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司法工作室是街镇司法所和综治科的司法行政职能向村居自治组织的延伸,直接联系到社区楼栋、村组村民,实现法律服务的全覆盖。2013年3月滨海新区召开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现场推动会,市司法局领导充分肯定“塘沽司法工作室模式”,认为社区司法工作室集中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延伸到社区工作开展是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方向。要求新区司法机关要注重总结经验,要逐步的规范和完善司法工作室的相关制度,使司法向基层延伸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目前,塘沽司法工作室基本实现全覆盖,大港、汉沽正在抓紧建立,2013年新区358个居村将全部建立司法工作室。[3]
(二)司法工作室的建立将有力地推进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
司法所派驻街道司法所和街道综治科可以直接联系村居的司法工作室,委托司法工作室司法专干选定本社区的网格管理员为本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护人,主要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生活、活动以及思想等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矫正人员所属辖区村、组网格管理员将第一时间向司法专干汇报,再由司法专干向司法所报告,司法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全程跟踪,做到“去有目的,来有问题、后有反馈”,及时解决下级网格提交的社区矫正工作问题。社区矫正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会有力地推动社区矫正管理,社区矫正管理角色从“事后被动应急”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有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三、检察工作室与社区矫正网格化监督
(一)检察工作室与司法工作室对接
基层检察院可通过与辖区司法局沟通协调,将派驻检察室的部分法律职能,如检务公开、法制教育等服务性职能与司法所的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职能进行局部整合,在司法工作室实现检察制度上墙、安排司法专干和社区义工协助检察工作,检察室派驻干部可以经常深入司法工作室,现场为村民居民提供检察服务。而对受理举报、社区矫正监督等监督性职责则不能下放,还是应保留在检察工作室,不定期开展派驻检察或巡回检察。就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来说,检察工作室可以向司法专干和社区矫正网格管理员发送检民联系卡,对其进行监外执行检察知识培训提高其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认识,并通过不定期地开展巡回检察来对网格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律监督。
(二)社区矫正网格化监督
基层院可设计三层网格,即镇、街道办(司法所)为一级大网格,村居组织(司法工作室)为二级中网格,楼院、村民小组为三级小网格,实现监督全覆盖。以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理系统共享工作为契机,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分类,实行实现人员分社区监控和网格化监督。从实践来看,基层检察官走进社区网格,开展的具体监督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主动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通过定期走访了解与不定期检查监督相结合,及时全面掌握社区网格监督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服刑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发放联系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约见检察官,并反映相关诉求;三是创建社区服刑人员谈话制度。构建初次谈话、日常谈话、警示谈话“三位一体”的谈话模式,明确谈话目的,突出谈话重点,注重谈话效果,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化管理;四是全程监督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参与并监督网格内服刑人员的集中思想汇报会、集中教育会等集中教育活动,协助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制警示教育、安全教育等。
注释:
[1]北京“网格化管理”:将一个管辖的地域划分成若干网格状的单元,分专人在网格范围内对社区实施24小时动态的全方位管理。
[2]浙江“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不改变乡镇(街道)、社区(村)格局的前提下,以尊重传统、着眼发展、便于服务和管理为原则,自然村或相对集中居住区域为基础,家庭为基本单位,将100户到150户家庭划定为一个网格,对应每一网格内的群众,设置服务团队,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对网格内的居民进行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使管理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关键词]社会信息化测度 信息资源 媒介
[分类号]G203
科学、合理的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评估信息化发展水平、预测其发展趋势以及政府决策和学术研究的依据。社会信息化测度应该反映出信息社会的全貌。鉴于信息资源在信息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在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中有必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资源指标集。
1 社会信息化测度体系中的信息资源因素
1.1信息资源:信息化测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因素
2002年lO月,我国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颁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了国家信息化体系包括的六要素: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由此可见,信息资源是国家信息基础结构运载的实质内容,在社会信息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息资源是一种无形的社会财富,它的开发利用逐步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并日益成为主导现代社会的支柱产业。这种变化不仅改变着人类社会的各种活动和社会运行机制,而且渗透到各种社会活动之中,导致了社会经济投入产出比的迅速增长,加强了社会交往与合作,极大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制定社会信息化测度体系时,信息资源应当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纳入指标体系。综观已有的信息测度方法和测度实例所用的测度体系,信息资源因素出现的频率是很高的,可见测度体系的制订者早已意识到了信息资源在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1.2信息化测度方法和实例中的信息资源相关指标
对于如何正确测度社会的信息化水平这一问题,不少国际组织、国家及一些专家个人提出了一些不尽相同的方案,其中均涉及信息资源的相关指标。在翁佳、郑建明的“关于信息化测度中信息资源相关指标的理论探讨”一文中,对信息化测度方法和实例中出现的信息资源相关指标做了一个总结。国内外有关社会信息化水平测度比较有代表性的几个模型或方法中均涉及信息资源的相关因素,有涉及文献信息资源(如报刊、图书)的,有涉及电子信息资源(如广播、电视)的,有的把网络信息资源(如数据库、web站点等)也纳入了测度体系。
2 信息资源指标集指标选取依据
2.1理论依据
2.1.1理论基础:信息资源体系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信息资源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理解:狭义的信息资源等同于知识、资料和消息,是信息本身或信息的集合。广义的信息资源认为信息资源是一个贯穿于人类社会信息活动中的,从事信息生产、分配、交换、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的多要素集合。本文所涉及的信息资源是狭义意义上的信息资源,不涉及广义信息资源中的设备、技术和人的因素。
以开发程度为依据,信息资源可划分为潜在信息资源与现实信息资源两大类型。社会信息化测度体系中涉及的信息资源因素是现实的信息资源。孟广均、霍国庆等编著的《信息资源管理导论》一书中定义的信息资源体系(见表1)可以作为我们选取信息资源指标集指标的理论基础。
2.1.2逻辑依据:媒介演变信息资源体系如此庞大,而人们为什么往往选取其中几个信息资源因素作为信息化测度体系中信息资源指标集的指标呢?笔者认为,逻辑上我们是依照媒介的演变来选取指标的。而媒介的演变恰恰经历了由印刷媒介(图书、报纸、期刊)到电子媒介(广播、电视),再到互联网的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部传播媒介发展变化的历史。有人做过粗略的统计:公元1000年左右,中国人首创活字印刷术,公元1920年美国人首开无线电广播,公元1936年英国人首播电视,1991年美国政府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人类社会进入了文字、声音、图像三位一体的信息社会时代――网络时代。
然而,信息资源又是如何与媒介联系起来的呢?信息资源归根结底是一种信息,或者说是信息的一个子集。信息交流活动是人类社会亘古以来就存在的现象,它主要是通过符号系统,如语言、声音、文字、图像、手势、姿势等,经过搜索、整理、加工,最后借助于某种媒介传播出去,供他人分享和利用。媒介是信息交流的中介,是传递信息和接受信息的载体。人们进行信息交流活动,一定要借助于载体,也就是要通过一定媒介。媒介是使传播者与受众之间发生关系的中介物,是联系两者的纽带。所以,媒介是信息亦即信息资源传播的工具,是传播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并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信息资源体系和媒介体系是交叉重叠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涌现出新的信息资源和媒介,它们的发展演变历程也是一脉相承的。
因此,从媒介角度对信息资源进行划分,选取图书、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的利用情况作为信息资源指标集的二级指标,并在构建社会信息化测度中信息资源指标集时,把它们都纳入其中是合理的。
2.2现实依据
2.2.1我国信息资源的生存现状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据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7年6月30日,网民人数达到了1.62亿,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900万人,网站总数达到了131万个。
网络信息资源正在向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迅速渗透,并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它没有完全取代纸质信息资源而独立存在。据可查的资料表明,2005年全国出版图书、期刊、报纸总印张数为2 231.67亿印张,折合用纸量524.45万吨,与上年相比,用纸量增长12.02%。其中书籍用纸占10.71%,期刊用纸占5.61%,报纸用纸占72.28%。2005年,全国出版图书222473种,其中新版图书128578种;全国出版期刊9468种;全国出版报纸1931种。由此可见,纸张的用量保持着增长的态势,图书、报刊仍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纸张不但生存下来,而且开辟出新的道路。它们所提供的丰富的资源和互补功能已成为数字技术的资产。电子书籍大量搬用了传统书籍的特点。信息量巨大而复杂的网络之所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也正是因’为它放弃了深奥的信息用语而采用了传统的文字语言。纸张不仅构造了信息,甚至也构造了社会。它们与信息技术之间的关系,是互相肯定和互相补充的。
2.2.2 信息资源的共生和共同演进信息资源从某种意义上
来说,也是一种媒介。早在1979年,尼古拉斯・尼格洛庞帝在巡回演讲中就开始宣讲媒介汇聚的概念,他们的思想如下图1所示,表明媒介之间正在逐渐融合相互渗透。
从图1可以看出,新媒介是从旧媒介中脱胎而来的。当新媒体产生时,旧媒介不会消失,而会继续改进,以适应新的环境而生存下来。于是就出现了新旧媒体共存和共同演进的局面,即媒体的汇聚,它们在社会的不同领域大显身手,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报刊图书通常被认为处在死亡的边缘。由于它们历史性地依赖印刷机和纸张,许多人推测它们将不能同新形式的电子媒介相竞争,因而最终会逐渐消亡。可是,这种推测低估了纸质媒体的适应性及其在当代和未来社会中的重要性。它们远远不会灭亡,而有可能变成一个用途更广、更受欢迎的媒体。信息资源的共生和共同演进便是我们选取传统信息资源和电子信息资源共同作为信息资源指标的现实依据。
3 信息资源指标集的构建
对社会信息化的测度,不只是对新生信息媒介的测度(有些测度体系只选用网络信息资源作为指标),而是对整个社会信息资源使用状况的测度。从指标的连续性角度考虑,如果只采用某一种信息资源来测度信息资源,就割裂了社会发展的历史,不能客观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资源的发展状况。只有选取多样化的指标,才能保证社会信息化发展纵向(时间跨度)和横向(区域、国家)测度的客观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信息化测度体系中信息资源指标集应该由传统信息资源和现代信息资源共同作为二级指标来构建。学习和借鉴了诸多专家学者经验,本文构建了一个信息资源指标集,如表2所示。
尽管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使人们可以更多地通过电子媒体如网络、电视、广播等信息资源获取信息,但传统的信息资源如报纸、期刊和图书仍然占重要地位,尤其是在获取学术信息和系统知识的时候。受传统阅读习惯和使用条件限制,纸质信息资源的地位在相当长时间内仍然是不可取代的。所以,纸质信息资源和电子信息资源也将共生共存,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媒介演进的历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涌现出更多的媒介和信息资源,这个信息资源指标集也将处于不断地充实和完善中。
4 信息资源指标集的应用前景
本测度体系与现有的测度体系相比,囊括了整个信息资源发展历史中所出现的信息资源的全部,具有更强的可靠性和较高的准确性,同时依然保持着较好的可操作性,因而是更加科学合理的,其应用前景不言而喻。
4.1 信息资源指标集的构建与测度的可靠性
完善的测度指标体系是综合测度的需要。本指标体系选取了图书、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较为客观地反映了信息资源的建设现状。如何准确选取表征信息资源的特征指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尽管对特征指标的选取不是越多越好,但决不是越少越好。一般认为,较多的指标会降低测度的可操作性,导致难以实施,但同时较多的指标也给予测度以较大的选择空间,我们完全可以在测度的过程中通过降维等措施加以处理,以解决指标重复或代表性不强等问题。相对于较少指标可能带来的潜在的片面性,较多的测度指标更能客观地反映被测度的现实。本指标体系的构建逻辑合理,指标也相对完备,而且保持了较好的可操作性,因此其可靠性更强。
完善的测度指标体系可以避免指标腐败和对测度对象的片面反映。在构建信息资源指标集时,仅仅把网络信息资源作为测度指标进行测度,使得网络信息资源的建设得到过分的重视,而忽略了其他传统信息资源的建设。这样的测度体系显然是不利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资源建设的充分发展的。
4.2信息资源指标集的构建与测度的准确性
传统特征指标和现代特征指标在测度体系中都存在着缺陷。以RITE法为例,从算法的角度来探讨它们在测度体系中的不同表现。我们把在我国仍然对社会信息化发展起着相当重要作用的传统信息社会指标视为传统特征指标。观察传统特征指标与现代特征指标的增长趋势和增长率变化曲线(如图2、3所示),不难发现:①传统特征指标的增长趋势是一致的。传统特征指标表现较为温和,增长趋势较为平稳,增长率变幅不大,有时出现负增长;②现代特征指标增长的表现也是一致的。现代特征指标表现活跃,呈跳跃性增长,增势强劲,保持较高的增长率,且增长率波动较大,在早期的表现尤为明显;③现代特征指标和传统特征指标的表现是不同的,由现代特征指标过渡到传统特征指标,指标的增长速度是一个由快浙慢、由不稳定到稳定的过程,增长趋势是由不一致到相对一致的。由此,从指数测度的角度,我们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①就传统特征指标来说,较大的绝对量的快速增长,只能带来特征指标指数值的少量增加,其对于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作用在测度中可能被弱化,②就现代特征指标来说,较小的绝对量的增长,带来特征指标值的快速增加,从而对测度的结果产生显著的影响,其对于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作用在测度中可能被过度凸显。
从信息资源角度来看,图书、报纸、期刊是传统信息资源,而广播、电视、互联网是现代信息资源,同样对应着传统和现代的信息资源指标。信息时代,现代指标一互联网信息资源的增长速度和增长方式异常迅猛,在测度过程中被过分地显化和夸大了,这直接导致了测度结果的偏差和片面化,从而不能客观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资源发展的真实状况,在新型信息资源出现的初期表现尤为明显。另外,新型信息资源的增长率呈现出很大的波动性,大到甚至可以影响横向的排序。在构建指标体系时,较多的传统指标可以弱化这种强烈波动对分析结论的不良影响。因而在构建信息资源指标集时,把传统的信息资源纳入测度体系是很必要的,使它们和网络信息资源指标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测度体系来进行测度,这样测度结果才能更为客观,能够更为真实地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资源发展水平。
4.3信息资源指标集的构建与测度的目的性与导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