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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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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责任制度

建筑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应对措施

一、前言

建筑工程行业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发展速度比较快,施工中涉及到的相关要素及内容比较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将工程实践中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提高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实现整体建筑工程效益。

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现存问题

1.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

部分业主和施工单位缺乏法律观念,尚未认识到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规划、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相关资料等不够完善,以至于在具体施工中出现各类安全事故。部分施工企业进行挂靠经营或非法转包,难以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到位。加之,建筑市场不规范,使安全事故频发。

2.各施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缺乏

(1)施工企业。部分施工企业缺乏安全意识,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及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充分发挥效用,并未将建筑监督管理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缺失,企业缺乏内控制度及各类安全法律法规等;管理人员和一线施工人员的操作技能比较低,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2)建设单位。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压缩工期;压缩资金,导致出现劣质施工材料。(3)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缺失,没有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核,使其难以发挥应有的安全监督管理效用。

3.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薄弱

(1)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设备等存在诸多问题,无法顺利完成安全监督任务;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低,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缺乏认知,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都有待加强。(2)监督力度不足。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深度不足,执法过程过于宽松,没有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重视,并深究其原因。(3)未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指导,也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政策等。

三、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措施

1.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是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诉求,其直接关乎建筑工程效益及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建筑工程性质决定了其危险系数比较高,很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因而,要认识到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并加以践行,既要兼顾建筑企业的全面发展,又要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放置在重要的位置,实现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目标,构建良好的安全施工及监督管理氛围,为建筑企业开拓广阔的发展空间,有效规避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事故。

2.规范建筑市场,加强监管

监督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尤为重要,直接关乎建筑工程实施效果。注重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针对部分逃避监管的项目要予以处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背景,确定正确的安全监督管理内容及方法,与业主构建良好的沟通互动关系,督促其依照法定程序,落实规划、建筑许可及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工作,从源头上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把控,达到良好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效果。

3.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行业素质

(1)加强施工企业引导,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完整性。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分公司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等三层主体;督促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进行完善,保障安全生产、教育、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重点监控各类危险源,落实奖惩措施;加强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提升他们的安全施工认知;建设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人才基础。(2)建设单位要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基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期、进度的合理性。(3)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依据建筑工程背景,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内容、方法及相关责任等,具备明确认知,并为其提供制度支持,保障施工安全。

4.充分发挥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效能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建筑工程背景及安全监督管理要求,落实安全政策责任制,将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用正确的方法,有效解决各级安全监督站的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等,充分发挥建筑安全监管人员价值。依据工程项目背景,成立专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使其具备较好的业务技能及责任意识,实现建筑监督安全管理目标,为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及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性质决定了其施工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的相关内容也比较多。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尤为重要。施工单位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认识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背景,确定正确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严格控制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为建筑工程施工奠定良好的外部基础,强化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监督管理目标,使建筑工程行业时刻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建筑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作为建筑安全监督队伍中的一员, 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 根据具体工作实际, 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和机制, 促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为建筑业发展大计保驾护航。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安全生产管理思想落后

一直以来,建设和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造价和进度都很重视,尤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严格把关,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了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然而在安全管理方面,建设单位对于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现代安全监理制度是不认同的。现场安全监理就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潜在危险因素向他们反映时,他们或置之不理,或对这些意见或建议敷衍了事,不立即制定预防措施并整改落实。正因为建设单位对安全监理的敷衍,安全事故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时有发生。可见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某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没有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导致在行动上对安全监理工作不配合落实。当然,也有部分监理人员主观上不认真,客观上能力缺乏,致使目前在不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只是做做表面文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促进和提高。

2、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能落实到位

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但是,部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认真落实到位,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身兼多职,致使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3、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素质低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流入建筑业。据调查,施工现场一线作业的工人大多数都是农民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虽然明确规定了施工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但由于建筑工程工种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规程的培训仅停留在安全管理层,落实不到一线的操作工人上,一线操作工人对技术堆积的不熟悉,是违章操作的根源,是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4、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体系有待提高

要做到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往的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经验已经证明,只有用现代科学技术,从多学科技术的角度出发综合管理。安全管理工作的知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危险性预先分析、安全性评价、生物节律的把握与应用、人机互动、心理行为科学和安全信息管理等。这种系统的掌握不是“监理就是要抓好质量和管理”这么简单一句话能概括和解决的。当前“三控、两管、一协调”是我国培训、考核与认定注册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一个标尺,而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监理工程师在实际操作中只重视对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掌握不足,缺乏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很难胜任安全监理工作。这种现象在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大量存在。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1、落实各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及时排查和处理安全隐患,减少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国家和管理法规的情况;应对突发事件的情况。要通过安全检查,纠正不规范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 加强建筑安全宣传教育

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为手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实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不同安全活动期间,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在主要道口、活动场所和醒目处,设立宣传台,悬挂安全条幅,在重要位置与易发生事故处张贴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标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坚持安全生产制度,没有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也就没有办法组织正常的生产,安全也就没有保证。对规章制度,我们要严字当头,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执行;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办事,符合客观规律,就要做到安全生产。不断总结经验,坚持把高度的工作热情同严格的科学态度相结合,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操作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制度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 强化安全监督业务知识培训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监督人员资格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制度。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加强对监督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岗位练兵, 经常开展监督执法交流、案例分析、执法文书评比等活动, 不断完善监督人员法律意识, 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使监督人员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成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行家里手, 树立良好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形象。

4、 严把安全监督队伍“ 用人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必须严把安全监督队伍“用人关”, 把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考录到队伍中来; 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同时, 疏通安全监督队伍“ 出口”, 对不适合或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 及时进行调整。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5、建立完整长效的保障机制,防患于未然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受在岗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安全意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极易出现消极怠工、多岗位兼职、形式化管理等不良现象。对此,可通过安全教育、宣传的形式提高其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使之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岗位工作中。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从上到下形成安全生产生命线,明确各级安全责任,确定责任人,确保安全工作横到边,竖到底,上下贯通,左右连接,不留死角,在预防上下功夫,确保安全,消除隐患。此外,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于单项、分项工程的交接以及施工班组的轮换,应严格执行技术交底、质量验收制度,以此加大病害、事故的排查力度,避免安全隐患的产生。

6、构建一个开放的信息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与计算机的推广, 在建筑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 应该构建一个面向全社会和开放信息系统,构建相应的企业安全行用档案, 将相关的监督管理资料归档。该系统应该由专业建筑行业部门来构建和控制, 把全国所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全部录人到信息系统中, 便于其他施工单位的借鉴和学习,这样一旦企业发生了事故, 就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发生事故的前因后果及最终责任等实际情况, 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避免事故范围扩大,从而提高建筑行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在实施建筑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时候, 不仅要从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来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建筑企业应该从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大安全重要性的宣传,把宣传和检查有效地结合起来, 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操作技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从而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的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1] 申玲,孙其晰,吴立石等.基于博弈关系的建筑安全投入监管对策研究叶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 0,20 (7)= 110一1巧.

[2] 张矿:对建立“安全监理制度”的商榷,建设监理,2009,6.

建筑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问题;责任;培训;认识;治理;管理

针对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我们发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之所以出现问题,究其原因大多情况下都是因为没有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法规造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如果不能安装规程制度来进行对生产的管理,那么总会遇到各种难以预料的突发事件,一旦处理不好就会酿成生产安全事故,可见系统的体系化的生产法规对于建筑生产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建筑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本着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原则,才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1.现阶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在建筑生产过程中的监管缺失问题

经过实践经验我们发现,在建筑主管部门在履行对建筑业房屋建设以及很多市政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大多存在依法监督管理工作的缺失现象,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对所监管的建筑工程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管措施,没有真正担负起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在很多安全生产事故中表现出的监督管理体系法规的不健全问题,正是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在现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中,不仅监管部门的责任得不到明确,其监管手段也相对缺失,不能有效指导和协调建筑安全生产,这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存在着不小的制约作用。所以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建筑、施工、监理等的责任并加强法制化建设进程。

1.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方面的问题

由于我国现阶段兴建的工程项目激增导致,建筑项目数量以及施工群体都相对庞大和复杂,而原有的建筑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的制定和更新有相对滞后,所以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着较大的隐患,尤其是由于目前法规对于事故责任人的惩罚力度不足,无法让这些责任人产生足够的重视,甚至很多施工项目把交罚款纳入工程隐形预算中,这种情况非常可怕。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入到城市的建筑施工劳动中,因为很多人都误以为建筑行业这个门槛是最低的,不用经过培训,不需要进行教育,只要身体好,吃苦耐劳就可以胜任,所以在没有进行过正式培训就匆忙上岗的建筑施工人群中,普遍存在安全意识缺乏的现象,这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施工人员的盲目性操作会加剧事故发生的几率和事故造成的危害。

2.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2.1落实各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及时排查和处理安全隐患,减少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国家和管理法规的情况;应对突发事件的情况。要通过安全检查,纠正不规范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2加强建筑安全宣传教育

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为手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实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不同安全活动期间,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在主要道口、活动场所和醒目处,设立宣传台,悬挂安全条幅,在重要位置与易发生事故处张贴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标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坚持安全生产制度,没有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也就没有办法组织正常的生产,安全也就没有保证。对规章制度,我们要严字当头,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执行;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办事,符合客观规律,就要做到安全生产。不断总结经验,坚持把高度的工作热情同严格的科学态度相结合,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操作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制度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3提高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不仅仅是建筑行业的安全事故,很多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根源性问题方面都是因为没有对安全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总是存在侥幸心理,正是这种侥幸心理,让人们淡漠了学习和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法规的防范事故发生的意识,作为建筑施工单位我们要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培训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只有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才能让整个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才能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入手,不断健全整个生产过程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4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根据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好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解决、不留死角。借鉴国外和其他行业经验,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条件评价、危险源评估等各项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5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建国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近年来我国在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和整顿方面成绩显著,安全生产状况好于前些年,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重道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急需不断加强,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建筑安全管理良性发展,才能不断健全。

2.6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安全上应该贯彻从细处着眼,从大处着手的方针,从前期论证、可行性调研、物资采购、施工质量验收、操作规程的制定、生产过程控制、开停工、检维修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按规范控制,及时修订完善,将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不给任何行为提供违章的机会,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延伸,分析出现该类问题的主、次要原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积极地进行提前防范,将违章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员工进行认真而有效的预案学习和演练,保证在生产出现异常时,科学规范地进行有序操作。对相关行业出现的事故案例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3.总结

我国建筑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应不断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建设,一定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虽然我们在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主管部门的差距还很大。我们将加倍努力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里,使企业的建筑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建筑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 问题; 探讨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组织措施。例如: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竞赛以及总结评比、奖励处罚等。其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避免各种损失和职业病,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从而推动企业生产的顺利发展,为提高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从施工现场来讲,安全生产管理就是在施工管理的同时,通过采用计划、组织、技术等行为,依据并通过施工中人、物、环境因素的运动规律,使其积极方面充分发挥,从而有利于控制事故不致发生的一切管理活动。如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持证上岗、标准化作业;依照安全检查项目和规程组织检查;合理进行作业现场布置;建立与完善安全上岗管理制度等。

二、 目前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分析

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在于管理系统的缺陷和失效。

1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没有按照要求将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程。存在一些建设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本不懂安全工作却要领导和协调这方面的工作,以致只能应付任务,造成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滞后于质量管理和资质管理;有些建筑企业的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看不到安全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甚至还有的领导认为“建筑施工死人不可避免”,片面强调妨碍建筑施工安

全的客观原因,忽视和开脱自己的主管原因和责任。

2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①我国安全执法检查监督的力量明显不足,工程项目数量巨大,而监督力量薄弱。如在建的建筑企业单位工程达100万个,而监督执法人员不足万人,这样平均每个安全执法员要监管100多个工程项目;②安全检查的方式还主要以事先告知型的检查为主,不是随机抽查及巡查,多流于形式;③很多地方领导在思想上出于对自身政绩的考虑,对于安全事故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安全事故的记录与管理缺乏权威性和真实性,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现象普遍发生;④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得到及时严厉的惩处,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定损失赔偿标准偏低,“私了”现象普遍;⑤检查内容上只注重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而不注重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此外,建筑安全监督机制缺乏协调有序,出现一些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各行其是的现象,使得政府安全管理整体效能相对减弱,企业无所适从,负担加重,这些都严重干扰了我国建筑安全形式的进一步好转。

3建筑安全法律责任不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16条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几乎完全由建筑企业承担,建设单位(业主)承担的责任非常有限。作为业主代表的监理单位按《建筑法》的第四章规定,从法理上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问题不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因此在我国,业主和监理单位一般只注重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问题,而对施工过程的人员、机械等安全问题则认为是施工企业内部的事,很少参与管理。

4缺乏完备的建筑安全业绩评估指标。我国对建筑企业施工安全评估主要是由政府安全检查执法部门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打分的方法进行。这种安全检查的方式具有被动性和一定的偶然性,只能静态地反映某一特定时刻的安全施工状况。往往国家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年份(或月份),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一旦风声过去,安全事故极易反弹。“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得分,不能充分反映出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企业间的安全状况也缺乏横向可比性。

5缺乏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实践证明,安全状况仅仅依靠外部法律制度强压的被动做法,其效果有限。要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必须借助市场经济杠杆的巨大调节作用,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建筑业主体真正自发追求良好安全业绩的动力。由于建筑市场安全制约机制不健全,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重视安全业绩,有关安全的强制保险制度不完善,违规处罚力度较轻等原因,市场经济杠杆对我国建筑企业安全业绩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积极调节作用;由于保险法制不健全,没有权威及真实的安全业绩记录,建筑企业安全状况无法判断,保险公司不敢过多涉足建筑市场,直接导致了建筑保险市场发展缓慢、保险险种单一、保费高昂、理赔困难,大多数建筑企业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6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在资金投入上没有得到落实或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需要。一些地区安全生产费用根本没有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中。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无法按时投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大部分工程实行低价中标,施工单位互相攀比、竟相压价,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造成恶性循环。施工企业要想维持正常经营,往往挤占安全费用,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能省则省、能拖则拖,这种做法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另外有些承包商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连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措施也不愿花钱,这在个体私营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应对措施

1健全法制,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是根据我们党的方针政策,在总结实际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生产发展的要求和客观的科学规律制定的人人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要用法规来加强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约束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惩办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危害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失职人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安全监察,有力地督促施工企业排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2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宝贵的因素,是发展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创造经济效益最积极的力量。因此,要把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到党性的高度来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视责任重于泰山,把职工的安危时刻铭记在心。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

标准,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带头遵守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规指挥和命令。只有这样,安全生产工作才有良好的成效。

3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安全培训与考核。有意识、有计划地培育劳务施工队伍。凡参与工程分包的队伍,要加强其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考核。杜绝出现高资质企业中标以后,低资质企业就可以全额分包的现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地建立或健全其建设系统人员培训机制,并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一律持证上岗。此项工作应成为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鉴和升级的重要指标,并强制执行,让每一位工程建设参与人员都能接受培训与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建筑从业人员学习的

网络,从而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4完善建筑安全事故的申报制度。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安全事故的记录申报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贯彻和落实,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普遍存在。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从管理制度上堵塞漏洞,建立施工企业安全事故记录的公告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其次加大对安全责任事故中受害人赔偿额度,根除“私了”现象;第三严厉惩处在安全事故中违法违纪的人员。从而真正建立起一套权威和透明的、受群众监督的施工企业建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记录资料的档案制度。

5自我把关,消除隐患。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凡是存在的隐患,绝大部分是从操作人员的手中留下来的,因此消除隐患的根本途径还在操作人员本身。一方面要靠全体操作者精心作业,认真检查,各岗位、各部门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不留尾巴;另一方面,每个操作者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对自身安全和企业财产负责。要努力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和防护意识,端正劳动态度,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到作业不留隐患,不出事故,确保安全。

6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劳动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工人的安全与健康。所以,改善劳动条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根本办法。劳动条件的改善要适合我国的国情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要同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结合起来,一并考虑。并且对所要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以期收到控制和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潜在职业危害因素的良好效果。

7动态检查,防患未然。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继续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8执行制度,常抓不懈。安全生产不是一招一式、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和社会化公益性工程,必须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同时要有先进的技术措施、有力的手段、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要本着安全无事故的原则,无论隐患的大小都要整改,不留后患,发现隐患抓住不放,彻底整改。在执行制度上一要坚决,二要严格,三要经常,不能时紧时松,以防执行本身留下隐患。

建筑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5篇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条例》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期间安全达标方案。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年在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拟于年制定《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

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