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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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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成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责任感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树立和维护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良好环境,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要充分认识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对树立政府机关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起表率作用。为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出版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

全区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WPSOffice、MicrosoftOffice等)、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凡是使用未经授权的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需要的正版办公软件、杀毒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并按有关要求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三、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时间安排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梳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在年4月12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汇总(附件2),报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第二季度,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年6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情况书面报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第三季度,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再次组织对各级各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和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常态性工作。每年,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落实**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话会议精神,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维护我区消防安全的持续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人民政府成立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办公室地点在**路三友里18门101(公安消防**支队),办公电话为(传真),联系人*。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在休息时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被锁闭、封堵、占用或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商住楼底商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5.在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公众聚集场所应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和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7月1日-7月15日):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我区专项治理工作。由公安**分局、区安监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全区各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推动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9月20日)

1.自查整改阶段(7月16日-8月10日):各治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工作。8月5日前,(1)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2)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区行业管理部门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3)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定点的宾馆、饭店要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4)街道办事处主办的市场向各街道办事处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市场向区市场办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治理范围内的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校外学生公寓主办单位等应当向区专项治理办公室报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8月10日前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局等部门将本系统内部自查整改情况汇总后上报专项治理办公室。

2.普查阶段(8月16日-8月26日):区工商**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局、区经贸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系统内部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督促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认真落实自身工作职责,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3.联合检查阶段(8月27日-9月20日):领导小组在各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将组织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文化旅游局、工商**分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治理。

(1)对存在上述专项治理第1项内容问题的,应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2)对存在上述专项治理第2、3项内容问题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3)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经安全评估确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应迅速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4)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上述专项治理第4项内容问题的,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它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6)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7)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支队应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决定。

(8)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对于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中发现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特别是对2002年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9)公共娱乐场所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开业的、原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但这次检查发现存在有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公安消防**支队应依法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21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对专项治理中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予以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将组成督查组,对我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按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并认真结合系统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商贸、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区新闻中心、区有线电视中心,要积极配合此次治理工作,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适时予以曝光。同时,要开辟专栏,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局等各部门在专项治理中,要充分发挥自身宣传工作优势,在行业内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治理单位也要在本单位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展牌、橱窗等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及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对于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提高市民整体素质,树立城市的良好形象,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评估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要求,我市评估工作的范围为*市城区,评估的重点领域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重要公共服务行业,其中公共服务行业以商业、邮政、电信、文化、铁路、交通、旅游、银行、保险、医院为重点。

评估内容包括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管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普及普通话,以及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情况,具体按《安徽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和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评分表》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

评估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评估办法如下:

(一)听取受评单位关于开展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汇报;

(二)查阅部分文件、资料;

(三)与受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座谈;

(四)按照评估内容规定的指标要素,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实地检查;

(五)评估组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认定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四、实施步骤

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年7月—8月)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深入宣传发动,全面掌握评估内容,制订评估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分工,自觉配合开展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年9月—10月)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安徽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评分表》,逐条予以检查,制订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各单位完成自查整改后,于*5年10月31日前将自查整改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5年11月—12月)

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束后形成检查评估报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向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申请对*市城区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提升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地位、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这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各级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包括垂直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以及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重点对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农业、环保、水利、林业、建设、规划、交通、劳动、公安、文化、教育、卫生、商务、工商、技术监督等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部门和行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行政许可项目取消衔接情况。国务院和省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全面停止执行,有无继续审批、前清后立、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审批环节问题;下放管理层级的许可项目是否已进行了上下级之间的衔接,有无出现管理脱节的现象;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是否已移交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是否按照市场原则指导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制定操作规程、健全运行机制。

(二)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情况。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是否依法履行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的职责。

(三)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是否制定了审批流程和操作规范,实行了许可权运行过程的动态公开;实施行政许可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是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实施行政许可时是否在法定依据之外增设其他条件;是否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以及是否有超期限审批问题;实施行政许可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有无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问题;有无违反《行政许可法》的其他行为。

(四)行政审批大厅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行政审批大厅的机构、人员设置和行政许可项目运行情况;入驻审批大厅的部门数量、行政许可项目数量,有无体外循环问题;是否实现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由两个部门以上分别实施的许可项目,是否实现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抄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审批大厅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实现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审批。

(五)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制度,并履行监督职责;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监察厅关于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办字〔〕号)所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及纠正的情况;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四、检查时间及方法

检查时间为年月日至月底,分为自查、检查、抽查和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年月日至月日)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所列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问题。各级各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报告,务于年月日前,一式二份,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和监察机关。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的数量、主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

第二阶段,检查(年月日至月日)

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同时邀请新闻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部门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当场考问、查看资料、视查“窗口”、座谈等多种方法进行(具体检查方案另行下发)。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共同组织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反馈督促被检部门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省政府抽查(年月日至月底)

省政府将实行各设区市互查和省政府部门联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年月至月底)

各级各部门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省抽查后日内,进行整改。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监察局将对各级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专门验收。

六、具体要求

1、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对促进依法行政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和安排部署,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指定机构及专人承担具体工作,并从工作条件上予以保障,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今天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动员。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前段时间主任会议专题作了研究,经过认真的准备,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就绪,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也已下发。今天召开动员会议,并邀请建设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工作,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刚才大家都听取了城乡规划法的法制讲座,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实施后,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也是城乡规划法自年1月1日施行以来,第一次就这部法律在我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的需要

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法律法规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监督,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政府行政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执法检查的过程,既是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一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逐步解决的过程,同时也是宣传普及法律,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的过程。因此,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开展执法检查,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

当前,全市上下正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什么是科学发展?只有漂亮的城市,没有美丽的农村,那不叫科学发展;只顾加快城市建设,不去统筹城乡建设,那也不叫科学发展。坚持科学发展,不仅要着眼于城市,也要着眼于农村,着眼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市里也花了很大的精力和成本,着手编制了市域总体规划,这些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都非常重视统筹城乡的规划和建设。而城乡规划正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城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统筹规划、一体化管理的新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开展执法检查,本身就是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很好的载体,有助于我市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的具体举措

规划是总纲,规划就是效益。规划出点小偏差,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带来持久的、难以突破的障碍。规划失当,就会丧失发展的先机,延缓发展的速度。近年来,以《建德市域总体规划》编修和制订为突破口,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规划较好地指导了城乡建设,城乡面貌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美丽的城市给来过建德的人都留下了美好印象,广大农村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对此大部分市民是满意的。这与我们高度重视规划、高标准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是完全分不开的,要感谢从事规划建设的所有同志!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的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城市和乡村统筹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乡村规划体系不健全、欠账太多,城乡建设的差距日益拉大;规划执行不严,随意变更规划,规划跟着项目走、跟着建设走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查处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有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今年,市委开展了推进主攻工业年、项目推进年、招商引资年“三个年”活动。要使“三个年”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规划是龙头,必须先行,而且必须能够落实到位。因此,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有关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正确实施,将有利于推进“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程序,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这次执法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讲求实效,最终实现“四提升”:提升执法检查的组织水平、提升全社会对执行规划法的认识、提升“一府两院”贯彻实施规划法的工作能力、提升规划法在建设“一流山水旅游城市”中的引领功能。具体的要求是:

第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在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是“一主四团”,并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二是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公开情况;三是城乡规划的审批和批后管理情况;四是城乡规划调整及违规违章建设查处情况;五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划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执行城乡规划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要把握步骤,严格程序。这次执法检查分策划准备、组织动员、自查自纠、检查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进行。

今天会议结束后将进入第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4月至5月上旬。期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各自的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中下旬为检查审议阶段。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乡镇人大也要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调研和视察本乡镇规划执行情况。5月底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将专题审议,审议后进行分项测评投票。

6月上旬以后为整改落实阶段。各部门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进行整改。考虑到规划工作的特殊性,整改情况于2010年6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三,要严格要求,依法办事。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和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各项程序,把握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检查。在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开展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外出考察,实地察看,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要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这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检查组要及时转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并限期汇报办理情况,以推动执法检查的有效开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认真汇总情况。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突出重点,客观真实,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切实的整改意见。三是要认真审议。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底的例会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会后,审议意见将函告市政府,市政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执法检查情况和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向社会公告。

三、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形成执法检查的工作合力

对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政府负有组织领导、规划实施、统筹协调、考核奖惩等责任;建设等部门负有相关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责任;司法机关、各有关行业组织和社区基层组织也都有相应的职责。今天的动员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同志都来了,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要认真自查。自查是开展执法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既要重视总结成绩和经验,又要注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按时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二是要主动配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建设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三个年”活动的开展,认真研究迎检工作。要建立工作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要切实整改。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对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即查即改;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认真对照,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有关各方的责任,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旭升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城建环保工委主任董光和、法工委主任邓建昌任副组长。在开展集中检查时,组建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和各检查小组要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执法检查任务。

一要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法律法规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前提。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在这次会议上安排了法制讲座。会后,检查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这部法律开展进一步的学习讨论,切实把握法律的精神,熟悉检查内容所涉的相关资料,明确检查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履职。

二要求真务实。检查组要深入到有关单位、企业、工地、乡镇、村和干部群众中走访,倾听意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抽样调查等各种方式进行调查了解,既要明查,也要暗访,力求掌握客观真实的情况。检查要做到“真”、“实”、“严”。“真”就是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帮助解决问题;“实”就是切实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严”就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三要通力合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和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要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做到有始有终。要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努力工作。检查中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