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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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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考评办法

平安建设考评办法范文第1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创建“平安”工作情况,请审议。

去年六月以来,我市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福建”重大部署,以建设“平安漳州”为主轴,以创建首批平安县(市、区)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平安漳州”建设,全市平安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安定和谐局面进一步巩固。上半年,全市没有发生影响全局的政治、治安事件,公安机关停访息诉率居全省第三,办结率居全省第二;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平均达66.28%;各类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6.3%;总量同比下降5.5%。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位一体”的调处网络和各种规范化调处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二是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刑事发案在连续两年同比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下降,今年1—8月全市刑事立案数11724起,比降1.6%,其中八类暴力犯罪立案数1078起,比降9.3%;破案打击效能进一步提高,全市刑事案件破案率为53.2%,比升0.7%,其中八类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为61.4%。三是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上半年全市社会治安公众安全感电话调查,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比去年底提高0.14%,达92.39%,认为居住地安全和基本安全的达97.11%。四是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全市平均达36.5%,比去年底上升5.55%。我市创建“平安漳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我市坚持把平安创建与综治工作有机融合,同签责任书、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是强化领导。今年,市委、市政府将首批创建“平安县(市、区)”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了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政法委等十几个单位组成,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创建“平安县(市、区)”领导小组。二是强化责任。市县两级都实行班子领导挂钩督导和综治委成员单位挂钩基层平安创建联系点的工作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平安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分解平安创建工作任务并落实责任。龙文各乡镇、工业开发区不仅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还下派了专职综治委员,建立乡镇专职副书记年终述职报告制度,把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目标考评、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东山县上半年共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平安创建工作。长泰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综治委领导挂钩工作,今年先后下发综治、平安建设文件7份。南靖县先后派出18名处级领导带队检查平安建设工作。漳浦县把今年作为平安创建年,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平安创建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强化保障。在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市县两级都能确保综治、政法及平安创建经费优先到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安排平安创建经费222.8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平安专项经费;南靖县安排年度平安建设专项经费18万元;长泰县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下拨24.9万元,用于补贴村级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经费。龙海市、南靖县、平和县还为政法干警办理人身安全团体险。

二、试点引路,创新载体。我市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采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做法,从一个村落、一个社区、一个单位的“小安”抓起,稳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全市共确定东山县、南靖县、龙文区、长泰县为试点县和首批达标县,36个乡镇(街道)、345个村(社区)为平安创建试点;总结推广芗城区“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的经验,探索增强社区防范能力和提高社区群众参与率的新路子。全市城区有124个社区开展以志愿者“平安家园”为主要载体的活动,社区志愿者不仅是看家护院的巡逻员,同时也是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员、社会治安的信息员,成为漳州平安创建的一个品牌。我市在农村积极推广芗城珠里村、漳浦后蔡村的义务护村做法,发动每家每户青壮劳力轮流义务护村巡逻,形成城乡互动的良好态势。先后在龙文区召开“平安社区”、“平安金融”等现场会,深化“平安龙文团旗红”、“平安超市、乡镇、单位、企业、校园、大道、道口、工地、农家、景区”等“十创”活动。长泰县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切入点,带动“平安矿区”等细胞工程的推进。南靖县书洋镇以“推选平安楼长,守护平安家园”为主题开展“百名楼长保家园”活动,梅林镇的“三小组长保平安”及和溪镇的“十户义务联创”等各具特色的平安创建载体,有力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漳浦县开展警民共建“平安海岸线”,有力推动“平安港口”、“平安渔船”、“平安养殖区”等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都把建设“平安漳州”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综治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群防群治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壮大。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我市从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满意率入手,广泛开展载体多样化、内容大众化的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市综治委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订平安宣传工作意见和年度计划,召开经验交流暨宣传工作会。同时把平安宣传工作列入考评内容,月有通报、季有检查评分。在漳州电视台、闽南日报、广播电台开设平安专栏和专题节目。各县(市、区)在当地有线电视和广播电台开辟平安建设专题栏目,以法律咨询、板报、倡议书、手机短信、广告牌等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基本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家中有信、门上有联、耳中有音,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龙文区着力做好万人观摩宣传版、发万条平安建设信息、发万封信、发万份宣传材料、组织干警进万家门等“五万”宣传活动,知晓率提高了19.5%。东山县、芗城区群众对平安建设知晓率分别达45.6%和66.6%,居全市前列。

四、构建网络,上下联动。市县乡三级认真制定和落实三年防控规划,采取多种模式的治安防范措施,把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运用到“预防为主”上来。一是骨干队伍防重点。市委、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实施“110”、“122”、“119”报警三台合一技术建设和“110”海陆联网,实现“一个中心、一级处警、集中接警、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共享”的防控指挥体系。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部门联动、整体协作、灵敏高效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形成以公安队伍为骨干,以群防群治队伍为依托,以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为防控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是保安队伍防社区。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构筑专群结合、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城区,国道、省道、铁道经过的重点集镇和社区三个层面的立体防控措施。三是技防、人防护家园。东山县投入15万元用于更新两个进出岛通道警务区的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云霄县筹集技防建设资金50多万元,构建以监控点、监控站、监控区为内容的三级动态监控网络。漳浦县探索建立“区域规划、山海兼顾”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形成城区专业巡防、农村、山海种养经济带义务守护、工业园区有偿服务等各具特色的防控网络。龙文区规范镇区警民巡逻队建设,推行铁地联防“一线工作法”,建立义务护村队20支200多人,初步形成专职、“平安家园”志愿者、企业互联互防和有偿服务等四种模式的共创平安群防群治网络。长泰县在全市率先组建“校园治安保卫大队”,积极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目前,各具特色的群防群治队伍和志愿者义务巡防队伍遍及广大城区、农村。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建立1200多支群防群治队伍,有662个农村开展义务护村。四是矛盾调处多渠道。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位一体”网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例会和重大问题跟踪督办制度,加强调委会、治保会规范化建设,“110社会服务联动”、机关效能建设、“148法律服务”、社会救助等功能不断健全,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诏安县由13名县领导挂点18个重点村督导矛盾纠纷调处;平和县在村一级推广“三级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大信息网络建设;龙海市充分发挥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处置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社会整体防范水平明显提升。

五、建立机制,确保运作。市县乡三级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上有序推进。一是实施方案报备执行制。全市11个县(市、区)平安建设方案全部出台,市直95个单位的平安创建方案也经审核予以确认备案,落实综治责任与创建“平安单位”“双责制”纳入了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内容。市综治委结合实际制订相关考评验收办法,综治办、平安办不定期进行重点跟踪查访,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或“平安建设单位”实行滚动管理。每季度对县(市、区)责任落实和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次重点督查。二是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挂点督导制。市综治委领导挂钩县(市、区)、成员单位挂钩重点乡镇,明确挂点的工作职责,帮助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继开展以“平安金融”、“平安家庭”、“平安工地”、“平安港澳口”、“平安渔船”等为主线的系统平安创建活动。三是实行治安稳定状况季度分析通报制。市县两级每季度对社会治安稳定形势、防控建设、平安创建等进行量化考评和通报。今年市里增加季度安全感调查制,重点调查了解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党政领导是否抓紧工作的评价,及时分析查找原因,调整工作部署,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上半年,市里严格按照省里的考评标准,重点对四个首批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抓机制促责任落实,抓“小安”创细胞工程,抓督导促整改,抓系统求合力,全市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头并进”的创建格局。

平安建设考评办法范文第2篇

一、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激发各股抓好平安建设的动力

1.明确工作责任。健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完善综治维稳责任人述职制度,建立综治维稳绩效档案,,增强综治维稳责任人“保一方平安”的意识。

2.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属地管理”、“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本单位(股室)发生重大治安问题、重大涉稳事件的,严格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奖惩办法》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规范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设,对各股室的综治、维稳工作实际日常督查、专项督办、半年考评、年终总评制度。

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防矛盾演变升级

4.保障改善民生。牢固树立“民生为本”理念,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入手,着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着力提升扶贫对象素质,以扶贫攻坚助推小康提速,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力争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万人以上。

5.践行群众路线。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过上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巩固和深化“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双向全覆盖”机制。

6.推进依法治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宝渠道解决利益矛盾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7.健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行矛盾纠纷日常排查、重点工作专项排查、重要(敏感)时期集中排查、重点领域滚动排查、隐性问题超前排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矛调工作交账会议,确保经常性地排查、分析、研判、化解矛盾纠纷。坚持领导包案制度,逐一落实重大涉稳问题和重点人员包案化解稳控责任,实行限时办理。充分发挥原籍维稳干部人缘、地缘、亲缘优势,积极化解和处置矛盾纠纷。

三、夯实平安基层基础,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平安建设考评办法范文第3篇

2010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着力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化“平安四都”建设,全面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县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新局面,为“海西建设、先行、诏安崛起、四都新作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大社会矛盾化解,着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按照县委提出的“坚持‘零报告’制度,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做到‘两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确保一方平安”的要求,推动“三个机制”建设:坚持情报主导维稳工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和社会治安形势预警分析,强化重要政治敏感时段社会管控措施,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维稳信息员在维稳工作中的“耳目”作用,密切关注宏观政策调控力度、重点、节奏变化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密切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行业、人群、部位的特点,拓宽发现各类维稳信息渠道,提高预警、预报、预测水平,更好地掌控社会治安局势,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报送程序,严格信息报送责任。健全多元化调解机制。强化镇村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的职能,建设好各类调解组织,坚持疏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制度。坚持依法治理、调解优先,按照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二审终审的“路线图”化解社会矛盾。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完成积案清理工作,力争用一两年时间把涉法涉诉、执行积案基本消化解决。坚持多元化调解,推动调解组织机关、进企业,拓宽检调对接、调诉衔接通道,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年内,镇综治委将结合开展深入排查整治、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全面摸排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处置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充分听取意见,兼顾好群众利益,从而有效预防新矛盾的产生。完善突发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制订更加符合实战要求的预案,提高预测预知、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一旦发生,领导干部要迅速到达现场,主动靠前做好群众工作,尽最大努力劝说、疏导群众、平息事态。政法综治部门要及时介入,协助党委、政府迅速查清事实,落实稳控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在法治轨道内解决问题。

强化治安打防措施,着力提升动态控制能力

加大严打整治力度,落实治安防控责任,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掌控能力。坚持严打严防。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等组织渗透颠覆和分裂破坏活动,推进“无”创建活动,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事件发生。同时,要坚持稳、准、狠、快地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涉枪涉毒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阵地的管控。进一步完善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机制,建立重点高危人员信息库,严格落实对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的常态化管控措施。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增强重点整治实效。全面排查和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政法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要总结去年开展整治涉车犯罪专项行动的经验,下大力气、多策并举,努力控制“盗、抢”案件的高发态势,狠煞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大对虚假信息诈骗、制假贩假售假等突出区域性治安问题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禁毒、禁赌、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重在建立长效机制,重在人民群众满意。年内,我镇将根据省、市、县要求,部署开展深入排查整治、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各村(居)要排查确定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等治安乱点,采取领导包点、挂牌督办、派驻工作队、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捆绑等措施,限期改变面貌。整体推进治安防控。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农村、社区警务战略,完善镇、村(居)治安防范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技防水平,不断扩大技防、国道、省道沿线技防村(居)覆盖面。落实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物业小区治安防范管理。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并用,明确电信运营企业、用户的法律责任,促进互联网业界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处置能力,严防形成隐蔽性犯罪组织和破坏性社会动员力量。四都派出所、林头防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年度计划。

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着力加强综治专项工作

创新社会服务管理、努力实现由防范性管理向平等性、服务性、无偿性管理的转变。突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按照“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要求,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积极跟进全省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解决长期在本镇就业、居住的农民工落户问题,扩大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站(所)覆盖面,推广租赁房屋“旅馆式”服务管理模式,提高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探索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切实做好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衔接配合工作,有效预防打击流窜犯罪。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中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综治专项工作实效。建立监管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建设集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切实加强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服务、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组织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警计划”、“为了明天工程师范”、“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部署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奢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完善对境内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加强日常监管的有效办法。对敏感类社会组织的管理,民政、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会商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宗教类和基金类等背景复杂、政治意图明显的非政府组织,坚持利用、防范两手抓,抓住重点组织、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依法加强管理。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要纳入管理视线,做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力求平安成果最大化,着力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

围绕加快海西建设的新定位,立足新起点,按照“量上求发展,质上求提高,面上求巩固”的原则,强势推进平安创建,力求平安成果最大化,推动新一轮“平安四都”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争创“平安先行村(居)和“平安先行单位”为载体,镇综治委将根据县里要求,推荐一“平安先行村(居)”接受县考核验收,镇直部门要发挥领导、指导、管理、监督职能。坚持抓系统带单位,带头推进行业系统平安创建,争创县级“平安先行单位”突出创建特色和实效。各村(居)要认真总结五年多来创建经验,力争“一村一品”,着力打造本地区的平安创建品牌,巩固深化平安家庭、校园、金融、海域、企业、医院、边界等系列平安细胞品牌创建,不断丰富载体、拓展领域,创出特色亮点。镇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制定深化本行业本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将平安创建活动向各行各业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不断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年内,力争推荐一批单位报市参加全省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现场推进会。持续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掀起新一轮平安创建热潮,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培育平安文化,打造平安品牌,扩大平安效应,使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并持续稳步提升。

平安建设考评办法范文第4篇

一、工作重点

宣传各级党政组织在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加强严打整治、治安防范、教育改造、社会管理、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和构建和谐平安诚信等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

二、工作措施

1、收听收看专题片。大队要根据市电视台播放综治宣传专题片时间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收听收看。

2、召开职工会议学习。大队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综治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

3、出宣传栏。大队综治办要在本单位宣传栏编刊一期宣传栏,宣传本单位的和谐创建、综治工作。

4、刷写标语。在大队醒目处挂一幅社会治安综合及和和谐平安创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工作要求

平安建设考评办法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指标内。

工作内容

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下达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定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计划于7月份、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2、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人担、有人管。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已通过农业部,并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要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对每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以强化船东对其所拥有的渔业船舶、船员及设施安全的主体责任和船长作为渔船航行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㈡切实深化宣传教育培训。

1、举办两期渔业安全生产培训班,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渔业船舶救助专项补助暂行办法》。

2、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警示教育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3、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常态化。

4、加强五等职务船员培训,积极组织渔民参加职务船员培训,提高渔船持证上岗率。

㈢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推进6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月底前,全区所有渔船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对于新造、从外地购置的渔业船舶必须按达标时限要求参加标准化建设活动。

2、继续做好渔船“小改大、木改钢”工作。严格执行老旧渔船管理办法,特别是加强对达到限制使用年限的老旧渔船的检验,拆解安全隐患多的小型木质渔船,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隐患。

3、进一步做好渔船数据库的清理工作,推进小型渔业船舶手机终端的配备;加强宣传新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注销一些长期不申请检验、登记有效期已满不申请延续的,船舶已灭失或拆解但不申请注销登记的渔船。

4、继续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尽快履职,加强已设置到位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督查。

㈣切实加强专项执法检查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护渔2014”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海上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港口检查和海上巡查。指导和督促执法机构认真履职,全面执行上级制订的港口检查制度、海上巡查制度,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钢性指标任务,重点抓渔船编队生产、值班了望、进出港签证、职务船员配备、船员持证上岗、船载终端开启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台帐记录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适时开展渔业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㈤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新颁布的《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

2、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水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安排专项经费,购置设备、进行预案演练,预防和减少海洋渔业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