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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制度创新是各级经贸部门推动工作的抓手,是经贸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包括经贸立法在内的经贸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逐步完善经贸法制环境。
1、积极推动经贸立法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立法的质量。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争取地方经贸法规、规章的尽快出台。2007年经贸委的立法重点是:一是加快《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的修订,与国家立法相衔接;二是抓紧省政府规章《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的草拟,上半年报送省政府审议;三是全力配合省人大做好《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审议,制定宣传贯彻方案;四是开展《广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的调研、论证,年内完成草案送审稿。
2、继续推进经贸法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经贸委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根据计划合理安排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核、。今年列入计划的新制定项目19件,预备项目5件,修订项目7件,涉及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会展业管理、名牌带动战略、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等方面,其中12件拟以省政府名义实施,12件拟以经贸委名义实施。计划内项目均明确了负责人和承办人,落实责任。定期通报计划内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计划完成。
二、完善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严肃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已经显得十分重要。
1、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修订《广东省经贸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经贸系统统一适用的行政处罚文书范本,规范经贸行政执法程序。编印《经贸执法工作手册》,明确经贸执法的种类、职权、实施主体以及处罚幅度。
3、加强执法行为的指导。落实经贸系统行政复议与协作制度,做好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地依法公正执法。
4、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工作,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做到亮证执法。对全省经贸系统的执法人员分批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审批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审批行为规范化、制度化。
1、认真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对已纳入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核”等11项行政许可项目,要严格依法办理,及时、全面记录受理、审核、批准全过程。今年要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6项一般业务管理项目纳入监察系统,完善一般业务管理行为指引材料,确认受理、审批流程。对尚未纳入监察系统的其他审批项目,在条件具备时要及时纳入。
2、进一步拓宽行政审批公开的渠道。及时更新经贸委网站和电子触摸屏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内容,全面做好行政审批结果的公开。充实完善法规数据库,及时补充、更新经贸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印《广东省经贸委一般业务管理事项手册》,方便基层办事。
3、加强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市经贸部门、委内相关处室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审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落实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工作
2007年是全面实施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各级经贸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广东省经贸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要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制定年度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围绕构建和谐广东的大局,结合我省今年经贸工作实际,明确2007年度普法重点、普法要求、普法方式。
2、突出做好专题普法。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主题,扩大经贸法规的社会影响力。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树立法律权威,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3、保证普法教材。编印《经贸法规汇编(二)》,做好国家和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教材、读本、汇编的组织征订工作,确保经贸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
3、提高普法骨干业务水平。对全省经贸部门的普法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普法业务水平,更好地为普法工作服务。
4、加强普法工作沟通交流。在经贸委网站、《广东经贸》等刊物上开辟普法专栏,及时通报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及普法工作动态。召开普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沟通与交流。
五、夯实法制服务基础,提高工作水平
经贸法制工作要围绕经贸中心工作开展。通过加强法制服务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经贸法制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于经贸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1、开展经贸法律问题研究。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贸综合执法等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更好促进经贸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正确认识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行政首长是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所、室、分局和中心的负责人是所在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民主促民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价格决策,深化科学、民主、开放式的价格决策,健全重大价格决策听取人民代表意见制度,提高价格政策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积极参加创建活动。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做好各项工作,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全面提高价格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价格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科学制定并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制度,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坚持“立、改、废”有机统一的原则,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健全价格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程序公正。开展价格执法案卷评查,把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案卷质量。继续大力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做好价格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
二是在职工中大力倡导“五五”普法知识学习,举办普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今年四月份我们向全院教职工发出《关于开展 “五五”普法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在12月份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举办了五五普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三是注意利用工会网页、工会简讯、公司报等宣传平台对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平时注意更新网页内容,及时编发工会信息。
二、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的职能作用,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一是发挥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通过教代会这一民主管理的基本渠道和基本形式,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根据学院关于中层干部考核的文件精神和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规定,于3月份和10月份先后两次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对学院正科级以上中层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听取院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并进行测评。
二是督查校务公开工作,上下半年各了解一次校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公开事务。
三是按照学院的有关制度,参与了学院的相关事务工作以及安全检查、大宗物资的采购、教职工医疗费的审批、教职工旅游费的报销等等。
三、增强维权服务意识,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一是工会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听取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学院行政或有关部门反映。
二是做好教职工的慰问工作,表达工会组织的一份关爱之情。工会对患病住院教职工、丧亲教职工家庭能及时进行慰问,对长年患慢性病的职工及困难职工家庭在春节期间予以慰问。全年共慰问职工20余人(户),送去慰问费8000余元。
三是关心女工生活,做好一年一度的女职工妇检工作,在“三、八”妇女节期间为女职工发放节日慰问费,保障了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四是做好职工互助合作保障的续保工作。今年院工会继续为全体在职职工(217人)办理了一年期的团体意外人身伤害互助保障。在6月份,工会还根据学院安排,为我院聘用的十几名长期临时工办理了团体意外互助保障。
五是做好为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开好一年一度的离退休人员迎春茶话会,通报学院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建议学院为退休教师举办了一次聚会活动;我们还向学校建议每年老年节(重阳节)为离退休老同志发放慰问费,学校采纳了这个建议。今年老年节为每位离退休老同志送去200元慰问费,向老同志们表示节日祝贺。在11月份配合卫生科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体检工作;按月为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寄存工资,为异地退休人员报销医药费;为离退休职工发放学院的有关费用等。今年我们还为我院原集体企业的几名退休人员到六安市劳动保障局办理了基本生活保障。
1、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县委中心组集中学法13次,乡镇中心组每年学法6次以上。县级领导参加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3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普法考试3次,参加14520多人次,参考率98%以上,合格率100%。二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农民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户,进行零距离、贴近式宣传教育。三是法律进社区内容丰富。以“六进社区”为依托,以广场周末文化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文化节为平台,突出社区青少年、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等重点,构建完善的社区普法网络,不断丰富社区普法内容。四是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14名、法制辅导员113名。先后开展了“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主题法德教育宣传月、学校法制宣传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学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以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骨干,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学法活动。共有28户重点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举办企业法制讲座50多场次,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县统一的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8%。
2、完善机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层上,科学制定了《高台县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县人大作出《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为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五五”普法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三是加大普法投入。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共计拨付普法经费10.8万元,年均达到3.6万元,人均0.23元,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全县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学法对象,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等六项制度,同时、普法考试合格证制度、干部学法档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起学法用法刚性机制,用制度保证普法效果,规范了学法用法活动。
3、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按照“贴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传,培养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高台”的工作思路,及时在全县各乡镇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营造了浓厚的法德教育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开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软指标”、“软任务”,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的现象。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有欠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认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乡镇政府热、县直单位冷,条条部门热、块块部门冷”。二是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难以有效开展。至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及民营企业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
3、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局核定编制18人,实有编制10人。基层司法所的人员还没有完全充实到位,按照规范司法所建设要求,9个司法所人员编制达到要求的只有3个,尚有6个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够,缺编9人。
4、部分单位普法档案资料不规范。从调研的单位看,部分乡村及不少单位不注重档案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现有的档案经不起检查。
5、“五五”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我县目前普法经费标准今年虽已达到0.2元/人,但这一标准无论是与发达地相比,还是与“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满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时,各乡镇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经费投入,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印发资料、开展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和意见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层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监督、考核、验收机制。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调解工作要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司法机关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切实解决普法依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经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为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搞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学法、用法、守法上下功夫,我局把的领头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全局上下认识到: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实现“富民强县,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同时,作为法制社会,不学不行,本职工作要做好,不学也不行,严格依法办事不学更不行。由于认识统一,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责任性得到提高。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制定普法规划。“五五”普法启动年初,我局就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十一五”依法治局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同时,我局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普法教育各项工作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依法治理及“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全局的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2、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建立“五五”普法联络员,专门负责“五五”普法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三是成立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
3、保证普法经费。局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均将普法经费落到实处,确保“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硬件的添置。同时规定,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做到优先安排,为保障普法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力地经费保障。
4、狠抓制度落实。根据“五五”普的领头羊法的总要求,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重大法制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每年都及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要求大家以集中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学习与实际工作业务学习相结合,做到定期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普法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做到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落实
几年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本职工作,重点举行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并邀请县法制局、县党校等单位有关同志进行辅导和讲解。二是积极参加市、县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领导带头,全员参加。
(三)围绕中心,坚持标准,做到各项工作落实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近年来,我局围绕地方经济这个中心,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坚持“五五”普法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相结合。建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领导联系点,全面负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五五”普法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干群的理论和法律素质。通过“6.25”全国土地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放“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400余册,几年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近千人次,较好地推动了的领头羊[大^秘^书^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