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区普法工作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现根据区司法局统一要求,结合全街道实际,就开展全街道“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街道法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今年,全街道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经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增长为着力点,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切实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和谐靖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今年“12.4”全街法制宣传月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1、召开动员会,由支部书记、行政村主任、厂长及各单位普法教员参加,请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就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动员。
2、街道普法办在政府集镇悬挂横幅两条,司法所出一期专栏,营造宣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求张贴法制宣传月宣传标语。
3、聘请大学生村官为街道法制宣传员。
4、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5、12、4法律宣传日在街道集镇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由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学校教员各上一堂法制课,长江、营防两个社区各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法制信箱的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
7、在全街道开展一次以“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各单位应围绕主题,以论文或散文的形式,讴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成果,或颂扬深入普法,为全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法治的环境等。
8、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司法所开展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
9、在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对全街道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按照街道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一)综治中心受理工作情况。1月份到5月份,综治中心共受理案件228宗,成功调处案件227宗,调解率为99.56%;社区工作站共受理案件105宗,成功调处案件102宗,调解率为97.14%。从今年上半年的受理情况分析,综治中心主要受理的是劳动的案件,有202宗,占中心受理案件的97.12%。
(二)综治中心上半年工作重点。
1、海滨社区黎村小区征地问题。根据区委安排,对黎村小区的征地问题已成立专责小组,黎村小区居民主要要求是提高征地价格问题,现已由征地专责小组调处跟进。
2、六和社区西桠轻轨征地问题。西桠小区居民主要反映轻轨征地价格问题和赔偿问题未达到其要求,已由综治中心配合处理,现已有书面答复和处理方案。
3、城东社区大环小区征地款问题。大环小区居民反映健康花城征大环小区土地后有100多亩的征地款未付,目前由社区工作组进行调查,并由综治中心办跟进处理。
4、楼盘问题。今年以来,我区住宅小区、楼盘涌现大量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开发商未能按时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未能及时交楼和楼宇质量问题。有东利天紫花园(未按时办理房产证,已成立专责小组跟进调处)、丽港城凯德公馆(未能及时交楼和办理房产证,综治中心已协调开发商和业主签订调解协议)、颐景新城(开发商未能按时办理房产证问题,由于有70多户业主建有违章建筑导致未能验收,目前已由综治中心协调处理中)、人才楼(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楼,综治中心、建设等部门牵头与双方协调中)。国祥花园问题,现已解决,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并聘请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5、张家边市场拆迁问题。张家边市场80多名商户放映张家边市场关闭拆除重建未妥善安置商户,商户要求明确答复关闭的时间及提出安置、赔偿等问题。综治中心受理后,积极进行协调,并配合成立调处领导小组和市场拆迁工作专责小组进行调处。多次召开协调会,协调责任单位中山公用集团事业公司和张家边市场商户,重新确定了拆迁分流及安置方案,最终市场商户顺利退场,没有出现或暴力冲突。现市场的迁建施工正在顺利进行中。
(三)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综治中心积极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包括对社区(小区)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劳资关系不稳定因素排摸和配合市开展娱乐场所及其他服务场所涉毒问题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工作等。综治中心坚持做到每月排查,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排查,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调处措施,使矛盾、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的重点、突出问题及时报到上级党委、管委会,并制定方案,及时调处。
(四)完善综治中心台账管理工作。根据省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督导组的检查要求,综治中心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和对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查找不足,并改正。经过自查自纠,按照省关于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的考核标准中对台账的管理要求,基本完善了中心台账的管理工作。下一步,综治中心将继续加强台账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综治中心的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
(五)协调职能部门工作重点
1、针对我区非法营运摩托车、三轮车等问题,维护我区交通秩序,综治协调交警、公安、交通、执法等部门开展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过专项行动,我区交通秩序得到良好的改善。
2、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在我区开展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综治协调公安、交警、教办、司法、宣传、财政、社会事务、工商、建设、安监、执法、消防、
妇联、消防等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安全保卫开展专项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3、深入推进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涉毒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综治协调公安、司法、教办、流管、工商、社区等单位,联合对我区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涉毒问题进行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我区社会风气。
4、扎实有序,全面落实“积分制”管理。流管办在公安、教办、计生等部门的配合下,把“积分制”工作顺利完成。截止到6月4日公示结束,我区积分制工作真正做到了“零误差,零投诉”。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员积分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参与到积分制工作中。
5、稳步推进“居住证”办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我区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办理居住证3万张。区党委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推进居住证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居住证办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协调。截止到5月底,我区办理居住证已达35000张,顺利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
6、为迎接省、市对综治中心档案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司法所严格按照综治委及市局的档案要求,重新整理司法所办调解案件的档案。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
7、按照矛盾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司法所每月25日都会召集各社区专职调解员进行工作汇报会议,对各社区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并每月填报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通过各阶段排查,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公众聚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和学校、医院、企业、商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党政机关门口,大型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方式
对公众聚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学校、医院、企业,商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党政机关门口,大型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进行责任主体划分(见附件),由依法治县办牵头,责任主体单位实施,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法制办、卫生局、教体局、文广新局、司法局、民宗办、科技和商务局、工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
三、工作要求
1.要按照街道大社区管辖范围“属地管理、归口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共同宣传、突出主题”、“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原则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相关职能单位都要按照“六五”普法、法治创建和依法治县相关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作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专栏、板报,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2.社区所属辖区内各单位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制作有针对性的可移动宣传专栏、板报。宣传内容要突出“以案释法”案例、重点法律法规条文等重点,宣传方式要注重采用动画动漫、坝坝电影、微电影、文艺节目小品等形式,宣传手段要充分发挥电视、led显示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载体作用。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协作,开办《法治》法治手机报,拓展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3.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的法制宣传专栏、板报由街道、社区落实专人在活动开展前放置好,辖区各类学校、医院、商场、大型社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及党政机关上、下班时要看得见宣传专栏、板报。民宗办负责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在信众聚集区域放置宣传展板、设立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要办好社区道德大讲堂和法制大讲堂,增设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法律咨询台。
4.要把错时宣传作为整个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措施,切实做到哪个时间段群众聚集,宣传教育活动就在哪个时间段开展,真正做到“群众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到哪里”。
5.县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抓好所属学校、医院门口的法制宣传;县交通主管部门抓好车站法制宣传;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商场门口法制宣传;政法委和政府法制办抓好司法机关、党政部门门口法制宣传教育;县城管执法局抓好县城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教育。
6.、处在县城主城区,在本《通知》发出10日内,制订公众重点聚集场所对象、时段安排、教育内容、参与单位、组织措施的《工作方案》上报县依法治县办,“一镇一人”落实联络员抓好督促指导。其余各镇乡和县级部门15日内上报《工作方案》。
四、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办,并纳入依法治县绩效目标考核。依法治县办要收集信息,统筹协调、通报情况。公众重点聚集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建设宣传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平安创建等主题活动充分结合,以良好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整合村(社区)资源,抓好村(社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治安防控能力,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逐步将各村(社区)建设成为“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建和谐,共促繁荣”的“平安社区(村)”。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镇委镇政府同意,成立“*镇创建‘平安社区(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沛根同志兼任,办公室电话:*。
三、工作措施
根据市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平安社区(村)”创建工作将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从今年开始力争通过4年时间,把我镇全部村(社区)建设成为“社区稳定、治安良好、管理完善、服务优质、宜居宜商”的“平安社区(村)”。具体分三步走:
(一)*年为起步动员阶段。以李家坊村、赤坎村、埔心村作为首批创建试点,按照《东莞市“平安社区(村)”达标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的有关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力争上半年将李家坊村建成“平安社区(村)”,其余两村于下半年成功创建“平安社区(村)”。
(二)2009-2010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将余下各村(社区)作为创建重点,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2009年,要将全镇50%的村(社区)建成“平安社区(村)”。2010年,要将其余各村全部创建成“平安社区(村)”,使“平安社区(村)”覆盖率达到100%。
(三)2011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对前段创建成功的“平安社区(村)”进行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确保村(社区)治安局面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创建责任。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是我市继开展“治摩”、“治窝”、“治吧”等工作后,为实现“五年内社会治安根本性好转”目标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平安社区(村)”创建工作纳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评估标准》,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村两委干部成立创建“平安社区(村)”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等组织,落实专人抓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创建投入。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平安社区(村)”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要在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开展和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上水平。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是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治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突出重点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化“宪法宣讲xx行”,实施“宪法入户”工程,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全民学宪法”活动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精神,组建民法总则宣讲团,编写制作宣传资料(片),组织开展学习讲座、知识竞赛等,广泛开展民法总则学习宣传。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法等载体,发挥各类廉政、法纪等教育基地作用,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
(二)突出重点领域。认真落实《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围绕我省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枢纽、“最多跑一次”改革、经济转型升级、浙商回归、“大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突出重点对象。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实现学法用法全覆盖。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加强机关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机关法治文化活动。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做好法治课程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规范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课时设置,优化课堂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的法治宣传作用,加强新当选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法治培训。
二、创新宣传方式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一)加强媒体公益普法。贯彻落实《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在新闻网站、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加强普法公益广告创作,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巩固完善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视听载体等开展“全屏法治宣传”。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建设,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提供政策和法治咨询快递服务。
(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发挥“互联网+”法治文创联盟作用,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组织开展全省法治文艺汇演。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评比。加强车站、医院、银行等公共场所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法治宣传覆盖率。
(三)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各级以案释法平台和典型案例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开展法律解读。结合“法律六进”工作,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大讲堂、法治报告会等,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做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辑工作,组织开展典型案例会、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等活动。
三、结合法治实践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区域社会治理制度化、法治化。规范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依法治理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创建标准,完善创建机制,培育精品示范村(社区)。
四、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