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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保证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牵头,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校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校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解决影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规范整治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商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为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不得经营“三无”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严厉查处。
5、对无证经营的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一律取缔。
通过努力,确保全镇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职责分工
(一)食安办
1、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以及周边200米内的商店数量、证件手续、经营食品质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3、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食堂和商店进行建档管理和动态管理。
4、抓好食堂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5、对手续不全的学校食堂强化管理,督促教育部门完善各种设施。
(二)工商所
1、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各级各类学校小卖部及周边商店进行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2、抓好学校小卖部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3、依法取缔全镇所有小学内部的小卖部;对其他学校内小卖部及周边商店手续不全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或关停;对违反经济的依法严厉处罚。
4、学校周围经营摊点、小饭桌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中心校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工作。
2、要求所有学校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帐台,并进行登记备案。
3、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规范整顿好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查处学校内不规范的食堂、小卖部。
(四)中、小学校
1、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2、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人员培训、设备设置或更新、日常卫生等管理工作。
3、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进行规范管理,依法经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自纠阶段(3月1日——3月31日)
镇食安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进行部署。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现状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工商、食安办监管部门要印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材料,下发至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要及时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台账,调查学校周边200米的商店并建立台账,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食堂和小卖部经营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迎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20日)
镇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已经建立了相关台账,没有建立的要在短期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和没有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学校小卖部督促学校和业主加大投入,限期在整治规范阶段做好一切申办许可证的准备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健康证的人员责成抓紧在短期内补办健康证,对查出的“三无”食品立即下架予以没收并给予经济处罚。坚决取缔全镇一切不具备资质的小卖部,全面检查和整顿学校周边200米的所有商店,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整治,确保不合格食品不流入学校。同时,在学校内逐步推广小卖部超市管理模式和大宗食品、原料配送制度。
四、五月份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我区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安全意识,我区××年月至××年月联合小组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综合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在此基础上,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于月开始再次对存在火灾隐患学校进行整治,现将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部署。
××年月日下午,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琼山区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主持,区安监局、教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城监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当前我区学校教学楼、宿舍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决定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教科局、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和下面其他乡镇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要求各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全面细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
××年月中旬,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前次专项治理的成果,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再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复查,重点检查“学生寄宿所”,特别是对校外寄宿学生住宿所的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加强整治。
根据要求,联合小组对我区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家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清理整顿和登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学生寄宿所”普遍存在没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没有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从业人员基本没有持证培训上岗,用火用电随意,各种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教学楼只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幼儿园设在层及层以上情况。小学周围米米范围内设有一个加油站。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办公,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消防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我大队也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卫生部门还针对两个严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寄宿场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取缔,停止营业。对三门坡小学附近的加油站,联合小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搬迁。通过这次检查整治,检查小组对各个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复查,力求长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按照限期整改时限,我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基本上已经整改完毕,三门坡加油站也已经按要求搬迁。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个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月中旬,对“学生寄宿所”检查的同时,我们再次联合教科局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检查,根据目前学生上课等实际情况,经与教科局、整改单位联合研究决定,由教科局和我大队共同把关,要求各整改单位利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由消防大队负责复查,复查结果作为该单位办理年审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主要好的经验做法。
⒈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这次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联合检查,由区政府组织,文体局、教科局带队,各职能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
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决不放过。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我大队及时将检查、复查情况抄送教科局。在整改期间,教科局有关人员主动上门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单位遇到比较难以整改实际问题,我大队主动与教科局、整改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⒊联合监督,共同把关。针对目前我区私立学校、幼儿园数量多、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经与教科局研究,决定今年私立学校、幼儿园办理年审必须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否则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坚决取缔。
五、存在不足。
⒈管理混乱。目前我区个别学校、幼儿园的主管单位是市教科局,未通过我区教科局审核及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已经开办,容易造成失控漏管的局面。
⒉一些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对消防安全不引起足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完全落实。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经过整治,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各类设施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安全意识的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明显下降;全社会对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责任分工
整治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一)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县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1月23日之前)。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涂木生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收集整理全县学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全县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订符合本乡镇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部署,分头行动(11月24日-l2月10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着重就以下三项重点工作尽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书面汇报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由公安部门牵头、文化、卫生、工商、教育、城管等有关部门参加,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使校园周边环境有明显改善。
2、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其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每一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排查整改。要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卫生、质监、建管、房管、安管、交通等部门,对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并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
3、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全面整改,督促检查(12月11日-l2月20日)。要将整改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边查边改,通过整改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凡是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相关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整改阶段结束后,组织专项督查组,检查验收各乡镇及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督查内容:
1、乡镇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条件(包括经费、校舍、师资、班额等),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情况,以及对学校安全工作应履行的职责情况。
2、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颁发的部长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的情况。
3、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2006年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
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十小行业小餐饮卫生整治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12号)精神,现根据《*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浔政办发[*]72号)及《*市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实施方案》(湖卫[*]239号)文件规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我局决定从*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小餐饮店、家庭式农家乐、政府统一规划区饮食小摊点和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以下统称小餐饮)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区餐饮业专项整治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从关
注民生、切实提高餐饮消费安全信誉度,营造餐饮消费良好信誉环境入手,把保障餐饮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小餐饮”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专项整治,实现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长效管理、扶优治劣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堵疏相济、注重实效,以农村小餐饮店普遍存在的食品卫生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力争通过三年的整治,树立一批小餐饮食品卫生示范单位,规范一批小餐饮食品卫生达标单位,取缔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单位,着力提高农村小餐饮店的整体卫生水平,改善餐饮消费环境,保障餐饮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小餐饮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全区小餐饮店的基本情况,以镇为单位建立完整的基础档案,达到小餐饮店“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卫生基本达标”的总体要求,有效解决小餐饮无证经营和“脏、乱、差”的问题。
通过整治,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提高一批已持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水平,整改一批经过努力能达到发证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卫生条件差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并进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
*年目标:以镇为单位摸清全区小餐饮店基本情况,建立小餐饮店档案;参照《*市小餐饮卫生许可发放条件》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小餐饮店整治和规范基本卫生标准;确定旧馆镇为我区小餐饮专项整治试点工作示范镇。试点区域内达到“四个100%”的目标:即小餐饮建档率100%、无证照经营及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查处率100%、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100%、食品原料(猪肉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00%。
*年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1、*年7月1日—7月30日日主要工作任务建立餐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宣传发动,制定小餐饮整治工作方案及*区小餐饮店卫生标准,制定工作制度,召开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计划。
2、*年8月1日—8月30日以镇为单位在辖区开展调查摸底,有证无证店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基础档案,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3、*年9月1日—9月30日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先择一条卫生条件较好,管理相对规范的街区开展整治,做出样版,召开现场会,对社会进行公示,对无证小餐饮店要根据开设时间、规模大小等情况上门开展服务指导,提出限限期整改意见后,根据办证、整改情况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4、10月1日—10月31日检查复核,验证贴花。对通过整改符合卫生要求的,办理卫生许可证,加贴食品卫生量化分级C级以上信誉度等级标志,D级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警告,由经营业主“承诺”期限,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小餐饮店实施行政处罚,注销卫生许可证。
2009年目标:在08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小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基础条件好的小餐饮单位,要通过扶植引导,帮助其提升水平,起到示范作用;对于基本条件较差的小餐饮单位,要通过督促改造,达到基本卫生要求;对于条件简陋整改无望的小餐饮单位,要通过关停并转等形式,动员其退出小餐饮领域。对无证经营且经督办仍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或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且不主动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小餐饮单位,要依法予以取缔和打击,以进一步净化农村餐饮消费环境,规范农村餐饮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农村小餐饮店专项整治成果,杜绝无证经营隐患,力争使全区小餐饮店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卫生基本达标”的目标要求。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区域:县城、城乡结合部、中心城镇和小餐饮集中的区域;整治的重点对象:200㎡以下餐饮店、家庭式农家乐、政府统一规划区饮食小摊点、幼儿园及中小学学校食堂。整治的重点内容:无证经营和厨房“脏、乱、差”。
四、组织领导
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是我省“十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共卫生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卫生监督所、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小餐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区建设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区食品药品分局、*工商分局为配合部门,协助做好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并确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建档和试点阶段(*年6月-12月):由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对辖区范围内的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并分区域类别建立基础档案,特别是对无证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无证原因等情况要全面了解帮掌握。在此基础上,选择旧馆镇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试点,树立专项整治示范街、示范店,召开现场会,总结整治经验,为09年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经验。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和规范阶段(2009年1月-12月)。在08年试点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业主动员会、张贴专项整治公告等形式营造专项整治氛围。各镇分阶段开展对辖区内小餐饮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管理。整治方法可采用联系乡镇,实施卫生监督员责任制,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全面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对条件较好的小餐饮店,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树立“五公示”样版店,向社会进行公示,以样板示范店带动行业整治;对条件相对较差的小餐饮店,要采取帮扶措施,通过监督指导,实施限期整改,通过“承诺”时限达到整治标准和要求;对条件差,卫生隐患严重,且整改无望的小餐饮店,通过关停并转等形式,动员其退出小餐饮领域。对于无证无照,拒不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和打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和评估阶段(2010年1月-12月)。进一步完善监督员责任制、店内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效果。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和评估验收,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成效突出的乡镇、小餐饮店和责任监督员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小餐饮专项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十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事关食品安全,社会公众健康,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机构领导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建立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与合作,认真开展小餐饮店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清情况,分类指导。各镇在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入到位,实现到边、到底的管理目标,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不留死角。
(三)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面广量大,历时时间长,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协调沟通,开展联合整治。要根据小餐饮整治总体方案和基本卫生要求,按照划片定职,责任到人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
(四)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围绕卫生城镇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分类治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与创业、就业、便民、利民的关系。要以帮扶指导为主,规范小餐饮经营,提升小餐饮业卫生面貌。
(五)健全制度,长效监管。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卫生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卫生监督员个人工作台帐制度,推行卫生监督员联系乡镇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责任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和办证。